我说:我的中文名字叫宋歌。我不喜欢我的英文名,总觉得怪怪的。你看那些日本人也没像咱们一样一到美国就起个洋名呀。
她不耐烦地打断我:到了美国就应该有个英文名字。
我对她的不高兴毫无察觉:那你中国名叫什么?她扫了我一眼,冷淡地说:我现在就叫安妮。
初来乍到的我太渴望友谊了,于是尽量不去计较她隐瞒了她的中文名。我问她是怎么来美国的。
那当然是坐飞机来的了,坐火车是坐不到的。
我连忙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她笑了,她当然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是我妈妈带我来美国的。
说完,想了一会儿,又说:我来美国是因为我爸爸。
午饭后我们来到不太有人来的草地,她对我讲了一个故事:那时她还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当然她不叫安妮,她有一个好听的中国名字。
我来美国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没有考上像样的中学,上大学的梦算是破了。我自己倒无所谓,上不了大学就上不了呗,谁稀罕。我爸爸急了,好像世界末日一样一筹莫展了好几天后,他对我说爸爸决定让你出国找你妈妈去。女儿跟着妈妈比较方便。我说我不去,我死也不去。我要和你在一起,以后我也不想结婚什么的,一辈子和爸爸在一起。我爸爸摇摇头:傻丫头,又说傻话了。我说:那我结婚就是了。反正我不去美国。我恨美国。爸爸叹口气说:爸爸是个工人,在厂里干了很久,而且会接着干下去。而你不一样,你跟爸爸不一样,你这么小有大好的前途。爸爸也舍不得你走,可是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对,爸爸每天回家就能看见你,然后我们一起吃饭,看电视,说笑话。那确实很快乐。但是你知道爸爸什么时候最快乐吗?是爸爸自己在回家的路上,想回到家的时候发现你不在,我想这个死丫头又野到哪里去了,再一想,原来我姑娘在美国哈佛大学读书呢。爸爸没有念过什么书,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这个道理爸爸懂。我哭了。就是因为这番话,我才决定来美国的。
我当场就听哭了,咬着手指头,眼睛鼻子红成一片,不能自已。安妮也哭了,两个中国女孩子抱在一起痛哭了一场。当然她的眼泪里可能还有一点对我的歉疚:她已经分不出真伪的身世,这个叫海伦的新生完全当真哩。事后我才知道她的爸爸在她八岁那年就死了。我惊讶她讲故事的能力:那种不露声色的深情,还有那种残忍,最重要的是那份真诚——浑然无辜的讲谎言就是讲故事者的最大真诚。难怪海明威会认为,甚至鼓吹,最优秀的作家都是说谎者。我想她一定把这个故事在心里一遍一遍讲给自己听,一层一层地对它进行加工,直到自己深信不疑,之后再取信于人。最后它就是他们父女的故事了。如果她写小说,一定比我强。
安妮突然问我有钱吗,她为人气度非凡,连向人借钱也是如此威风凛凛,像个债主。
你要买东西?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问的同时已经将钱恭敬地递给了她。
她接过钱,笑了一下:买东西就不用向你借钱了。
然后从书包里取出一个白色纸包,将纸币圈成筒状,插入鼻孔吸纸包里的白色粉末状物品。她鼻孔的用力与眉心的颤抖使她的脸部出现痛苦的快乐。她每吸一口,眼神就晃荡一下,这样的晃荡使她的整个人都不真切起来,严重地缺乏实体感。当吸完漫长的最后一口,她做了一个深吸气,半启的嘴唇呻吟着,眼睛也是半睁半闭,脸上出现像白痴那样怪诞的神情,然后心满意足、精疲力竭地瘫在那里。就像形成中的琥珀,被外力猛地固定在一个静止的状态,对自己毫不设防,也无法设防,一点一点地展示它死的过程。
过了好一会儿,她开始精神过来,把钱递给我:还你。接着她就主动申请到我家去玩,而且要求过夜。她教我:你就这么跟你妈咪说,妈咪,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要一起做功课。我心里想: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做过功课了?
为了让安妮来玩,我按照她的意思讨好地对妈妈说:她是我的好朋友,可以在这里吃饭吗?妈咪。这句洋里洋气带点嗲味的称呼显然为我找到了一个出口。
我妈妈愣了一下,像是别人家的孩子管她叫了一声妈妈似的。她看着我,心里反复体会这个陌生但还算得体的称呼,就像第一次吃西餐,还谈不上可口与否,先保持好吃相,然后冲我笑笑,算是对新生事物的认可。叫总比不叫好,她想。
她把这份吃惊转到安妮身上,把安妮好好打量了一番,你今年多大了?你家住在哪一区?父母是做什么的?学校成绩如何?神情与语气好像安妮是个毒贩子。
安妮并不介意,笑吟吟地答:我十四了。我的继父是个律师,妈妈是会计,我的成绩很好,除了A我不知道还有别的分数。海伦刚来需要帮助,我可以帮她学习。
她还阿姨长阿姨短地与我妈妈聊天:阿姨,你知道中国人家庭总是很注意成绩的,即使考了一个B也是通不过的,B等于bad(糟糕),A对于中国父母来讲也不过是acceptable(可以接受的)。
我妈妈笑了:那F是什么?
安妮两眼大瞪道:F?那就是finish(完了)。
我妈妈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就这样在笑声中她申请到了在这个家过夜的权利。
我觉得奇怪,这个家我都不想呆,她却喜欢。如果我们家你都觉得好,那你们家一定很糟。我说。她就不说话了,眼睛投入我无法探知的它处,我看到的只是她冷傲孤单的单眼皮。
几日后,她交给我一些钱,叫我替她保管。她说这些是她赚的,她继父一旦发现,就会拿去买了酒喝。她又说等她赚够了钱,她就会离开这里。她的信任使我有高度的责任感,我把钱藏在爸爸的相框里面,每天检查一遍。
安妮是我来美早期生活的最大色彩,因为有了她,日子开始有趣、冒险和具有戏剧性。而且她也不喜欢她家,我想她一定跟我一样,一回家她的妈妈就要她练钢琴练数学。于是我们有了许多个不回家的傍晚。安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她的书包就像魔术袋一样。我们进入商场书包是空的,出来时她总能变出许多东西。可是有一次我们走进一家商场,就没能出来了。
商店很快地通知了学校,学校又很快地通知了家长,家长很快地赶到学校。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安妮。她刚刚被学校谈过话出来,她的神情悲壮而镇定,好像在说:我把一切都顶了,你没事了。妈妈像押犯人一样把我押回家,我当然就要像英雄赴刑场那般视死如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