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回-大宋遗事

棒打鸳鸯阿云走险

定议刑狱群臣纠纷

世界上最血腥的事,不是战争,而是刑狱。战争,水火相并,血肉横飞,固然残酷,但双方各执刀枪在手,毕竟是一种平等竞争:死也好,活也好,大家好歹还是机会均等。刑狱就不一样了。一旦罹罪,只能坐等惩罚,任人宰割。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想谈别的,只好做梦!两相比较,这种完全不能自卫的伤残死灭,自然要比有权一争胜负的对等拼杀,更残酷血腥。

或许正因为如此,几乎从刑狱刚刚诞生的那一天起,人们就要求慎重对待它了。随着专制政体的日渐发展,相因的约束机制也日益健全、完善起来。尽管它始终只是专制政体之下的一种健全与完善,与现代文明的司法制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其存在与发展却是毫无疑义的。说起刑狱,以为古代就全是一片黑暗,显然不尽正确。黑暗也有不同的色调。古今相比,有时会让你哭笑不得,倒也不是根本不可能。

大宋的司法刑律,承的是唐代,不过小有变化。地方上的刑事诉讼,小事归县,大的归州、府。州、府,审理与判刑也是分开的,大致分为三节。司理参军主管案件的调查审讯,这叫推鞫;司法参军根据案情实际,检索法律条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这叫检断;最后是勘结。由判官或推官,复查案件,定罪量刑,写出判稿;再由知州或知府大人敲定判词等等,对外发布。一旦发布,这案子也就算审结了。审结的案子,由知州或知府负主要责任,其他人负连带责任——哪一段出问题,哪一段负责。

三节中的流通,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级监督程序。

一级是路,一路通常辖有好几个大体平级的州、府、军、监。大宋在各路不是设有提刑司吗?提点刑狱使或转运使,就专门或兼职负责本路各种刑事诉讼的审查监督。

最后一级,自然是朝廷。朝廷这一级,也有互相制约的三个环节。一是设在皇宫里的审刑院,一是刑部,一是大理寺。地方上将疑难重大案件,先报审刑院。审刑院接到材料,转给大理寺审判;大理寺审好,转给刑部复审;刑部复审之后,再转呈审刑院最后复查。假如这样还有分歧,皇帝就会下诏让两府重臣或翰林学士们集体讨论,以便最后形成一种意见。

这么层层把关,不是很细密、很周到吗?这样细密周到,该永远不会有冤狱了,怎么还有呢?其实很简单:抽象的程序当不得真,关键还在怎么做,由什么人去做!当然,有这些防范程序,毕竟比没有还是强多了。在它的羽翼之下,多少总还能保护几个可怜的生命!

远在登州的阿云,大抵就是靠它留了一条小命。

这是一个凄婉而又悲惨的故事。

阿云姓刘,是蓬莱县刘夏村人,家里薄有田产。一个弟弟是后来生的,直到八九岁还只有她一个,加上生得一副鬼精灵样儿,特讨人喜欢,父母就权当个男孩子养着了,掌上明珠似的。阿云有个嫡亲表叔,是个落第秀才,屡试不中,自己也灰了心,干脆再不妄想,只靠教书吃饭了。有人请呢,就去坐馆;没人请,就在家里设帐收徒。那两年还算顺溜,叫韦庄请去坐馆了。学生除了韦庄的孩子,也还有附近、乃至亲戚的孩子附读,也就十来个人吧!乡下人读书,未必有什么远大目标,不怕人多受影响。相反,有人附读,与主家,与先生,倒是两便:主家可以少付一些束脩——就是工钱哪,先生也可以额外多一点收入。阿云父母不是疼爱她,当男孩子养的吗?家里也还勉强能过;韦庄又不远,不过里把路的光景,早晚的炊烟都望得清清爽爽。当时就与表叔商议,叫阿云也去附读,好歹识一个倒顺,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束脩呢,一文不少,人家给多少这边也给多少。是真亲戚,原来处得蛮好,又不是白教,表叔没说二话就同意了。主家原是允许附读的;就是女孩子不方便,本家都不忌讳什么,自己操那份闲心干什么?外加有先生出面,这事一说就成了。从此,阿云就成了韦庄私塾的一名学生,与十来个男孩子成了同窗。

阿云不但长得鬼精灵,也真出奇地聪明,什么都一学就会。同窗里面除了阿云,只有黄士则与韦阿大最突出。士则是黄庄来附读的,虽是农家出身,却与阿云一样聪颖俊秀,老师学生谁都看好他。韦阿大是主家的少爷,尖嘴猴腮不说,最是顽劣淘气,根本就不是块读书的材料。而他家却偏偏运气好,纯靠金子陡然发了起来。

登州辖有四县,除了蓬莱,还有黄县、牟平、文登。原来有个官办金场,就在蓬莱。因为官腔官派,偌大一个金场居然淘不出多少金子。一账算下来,顶多也就持平而已。后来有人上书,这样得不偿失的金场,干脆停办得了,朝廷至少还可以无本生利得些税收。金场也就真停办了,改许州里老百姓随意淘挖,照章纳税。阿大的父亲是个精明人,也有些手段,又是近水楼台,捷足先登之后,一来二去,就成了个暴发户,由地道农家成了个土财主。

既做了暴发户,对儿子当然也要存个望子成龙的心思,所以特特地为他请了老师。无奈儿子不争气,老师一再来告状,做父亲的先还生气,渐渐也就平衡了,反倒安慰先生:“阎王要你三更死,不能活着到五更。福禄寿财,全都有个缘分。谁都看我是个注定要穷一辈子的光棍,可偏偏时来运转发了财。您先生一肚子饱学呢,命里暂时没有官星照临,只好委屈您在我这小庄上当个孩子头。阿大这小子大概也不是块读书的材料,先生也就不必太拘束他了,由他自己造化吧!好歹还有他老爹的这一份家产,别的不说,他小子吃喝一辈子,还是够的。要是他多少有他老子的这一份福分,那就更不用愁了。您是知道我的,墨水没喝多少。我既知道自己的儿子,先生也就不必太往心里去了,只管替他关关水,不叫他出事就是了!”

既有这一番话,先生还会多管吗?阿大,自然也就益发骄横淘气了。

大人们或者难免势利,孩子们却要纯洁得多,尤其是乡下孩子。十几个同窗虽然也有捧阿大臭屁的,多数还是看好士则与阿云,只将他们俩当做楷模。因为他们都是一副聪明伶俐样儿,活像一对童男童女,在同窗的心目中,除了楷模,又难免有郎才女貌,特别般配一说了。

表叔虽是个落第秀才,一肚子饱学却是真的。人也不酸,当时的风气也不像后来那么迂腐朽烂。除了发蒙识字及《百家姓》、《千字文》,经书少不得总要讲的。而经书里面,头一个就是《诗》经。孔老夫子都说“不学诗,无以言”,说诗可以“兴”、“观”、“群”、“怨”,近可以“事父”,远可以“事君”,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诗》经是一定要教的。表叔既有饱学,又比较开明,讲“诗”时自然率性而发,实话实说,不去遮遮掩掩,扯冬瓜拽瓠子乱连一气。影响之下,学生们得到的也就是真学识,真性情了。

《诗》经开篇第一首,就是《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表叔解释了词句,就摇头晃脑了:“干脆说吧,这诗是一首情诗。一唱三叹,回环复沓,将那一腔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表现得淋漓尽致。好,实在是好!”

好在哪儿呢?当然还要具体解释。据他说,第一段是借河川上的水鸟起兴,说一个漂亮的小伙子,看到一个在水里采荇菜的美丽姑娘,动了爱慕之心,就一心想着要娶她了。二、三两段是实写他的相思,如何一刻不停,如何睡不着觉;四、五段是虚写他得不到姑娘的想像——似乎自己已经将她娶到身边来了。

说过这些,他当然也忘不了插一句:也有人说,这诗是写后妃之德的,也不妨这么理解。不是诗无达诂吗?怎么着都行。

孩子们对什么后妃之德,一点也不感兴趣。虽然也不大懂什么爱情,但男欢女爱,凭着本能,还是多少能参悟一点的,而且也特有兴趣。不到下课,这一首诗就背得滚瓜烂熟了。

老师不在的时候,一个同学说:“咱们这儿既有淑女,又有君子。”

阿大问:“谁?”

那个同学说:“君子是黄士则,淑女是刘阿云?”

“为什么君子是士则?”阿云做淑女,阿大没有意见:书房里只有她一个女孩,她不做淑女谁做?何况,她也真是好看。至于士则做君子,他就不以为然了。

另一个同学说:“郎才女貌,不是士则是谁?”

阿大哈哈大笑:“错了,全错了!郎财女貌,应该是我!”

这下同学倒蒙了:“怎么是你?”

“数我最有钱啦!”阿大直言不讳。

“你们听听,阿大说什么?他认为郎才女貌那‘才’,是钱财的‘财’。嘿——嘿!”

同学们全都大笑起来,起哄道:“嘿嘿嘿,不害臊,阿大还想郎才女貌!”

阿大这才知道说错了话,红着脸,抡起拳头就要打人,大家一窝蜂又跑开了。

跑过一圈回来,有两个促狭鬼,又将士则与阿云推到一起,叫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大家又一起吆喝:“好逑!好逑!”

阿大也忘了刚才的难堪,跑来与他们一起起哄了。再瞧那两个君子淑女,早羞得脸红脖子粗,阿云更是连泪水也下来了。

羞虽是羞,可经过这一次,不但同学们将他们当做窈窕淑女,他们自己也走火入魔,当真进入角色了。

一到进入角色,《诗》经课的许多内容,就几乎都成了他们的感情催化剂了。讲到《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阿云认定自己就是那个躲起来的“静女”,而士则就是那个“搔首踟蹰”的傻“我”;士则也一样,认定阿云就是他约会的那个漂亮姑娘。接下来,少不得也偷偷地互相送个花儿朵儿的。讲到《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更想着投桃报李,永远要在一块儿了。讲到《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则两个人又傻傻地在月亮光下发呆,尽想着对方了。到讲《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则干脆梦想着吹吹打打,娶过门去拜堂成亲了。

原想不过是孩子情窦初开的傻念头,谁知道他们还就认了真!阿云的附读,也不过三四年的光景,到十二三岁也就自动断了:女孩儿大了,该有个关防,免得授受不清。士则也只比她多读了年把:父亲一病去世,家道中落,再也读不起书了。一退了学,尽管两个庄子近在咫尺,要见一面却也难了。可在各自的心里,他们始终没有转换角色:士则还是君子,阿云还是淑女。

可是梦,总归有断的时候。

据大宋的《户婚律》,男到十五,女到十三,就该谈婚论嫁了。而婚嫁,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上了法律的;还有“依礼聘嫁”,也上了法律。这就是说男婚女嫁,根据法律,必须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程序,一样少不得。而关键是钱财:男方要一笔钱做聘礼,女家要一笔钱做陪嫁。这里面,男家的聘礼又是最重要的。没有它,根本别想谈婚姻。

谈到婚姻,阿云说:“孩儿有句话,出嫁可以,只是非黄士则不嫁。”

母亲一听,吓得脸都白了:“啊呀,丫头,这是什么话?从古到今,哪有女儿自己挑女婿的?”

父亲比母亲开明,又一向是疼女儿的,只问她:“黄士则是谁?”

阿云红着脸说:“是黄庄的,我们一起在韦庄同学。”

父亲点点头,不说话了。私下去老表那儿一打听,说是个品学兼优的农家子弟,因为家境不好,退学了,可惜了一块上好的材料!

回到家里,父亲又对阿云说:“你想嫁士则,我也去打听了,是个好孩子。可有一样,从来婚嫁,都有媒妁之言,总得他黄家来人提亲。只要他家正式派了媒人来,爹就答应你。假如没个媒人,爹娘只好在求亲的人家替你挑一个了。那时候,你可不兴说别的!”

这已经够通情达理了,阿云自然无话可说。

小人家的姑娘整天要劳作,少不得要抛头露面。阿云借着出去耘田,悄悄去了一趟黄庄,叫个孩子将士则叫到了村外。

一见面,阿云就说:“士则,俺爹娘要嫁我了,你得快拿主意。早三天我是你的人,迟三天我就保不住了。俺跟俺爹说了,非你不嫁。俺爹答应我,只要你们家有个媒人出面,他就随我。你得快打发人来!”

士则长叹了一口气:“唉,阿云,我感谢你的一片心意!你知道的,自打父亲去世,我与母亲连温饱都勉强了,拿什么娶你!”说完这句话,就好歹不说话了。

阿云没有办法,又不能在外面久待,只好撂下一句:“不论怎么着,想想办法,我等你!”匆匆走了。

士则一筹莫展,阿大倒抢在头里了。他心里还憋着那股气:我说郎财女貌,就是郎财女貌。不信,咱走着瞧!

韦家的媒人拎了一只鹅与少许礼物,来到阿云家里提亲:六礼之中的第一项——纳采,这就开始了。照古礼,应该用大雁,不能用鹅,这叫“贽雁”。男属阳,女属阴,大雁秋去春回,南来北往,都有固定的时间,以雁为礼,正是取它的象征意思,象征男方女方阴阳和顺。六礼之中的其他五礼,来回盘子别的或者可省,这“贽雁”——以雁为贽见之礼,却是万万少不得的。少了,就不吉利、和顺,那可是不得了的大事!可雁不是那么好捕的,数量也有限,渐渐,这雁也就叫鸡、鸭、鹅这些家禽代替了。尤其是平民百姓,更是如此。

阿云先还高兴,认为是士则家派的人。躲在门后一听,是韦阿大家的,立马泪水就下来了!幸亏父亲体谅,好歹将媒人打发走了:说是家里人商量一下,三天后讨回话。礼嘛,就暂时不收了。

媒人一走,父亲就找了阿云:“阿云,爹知道你的心思,特意给你留了三天。三天之内黄家再不来人,爹也没法子了!”

母亲拍着手道:“都是你将这丫头宠的!方圆数十里,也就是韦家挂的头牌,还上哪儿再找这种人家去!”

父亲说:“钱是有几个,家风并不好;而且阿大那孩子,也配不上咱们阿云。还是等等再说吧!”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韦家及阿大的恶劣不逞,那是乡亲们谁都知道的。

母亲还唠叨说:“我怕你不是爱阿云,是要误她!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父亲安慰她:“不也还没回绝嘛,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当天阿云又去找了士则,士则只是默默流泪,一句话也没有。也难怪他没话,他真是没法儿拿出一笔聘礼;除了自己,更没有一样东西能与韦家争胜。

阿云说:“士则,你带我逃吧,逃出蓬莱,逃出登州,逃到没人知道咱们的地方去。有我们这两双手,不信就弄不到一口饭吃!”

士则仍然只是叹气,不说话。

“你倒是说句话呀!”阿云急了。

“逃不出去的!”士则见阿云急了,才开口说道:“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才合法。私下里婚嫁,要挨打受罚不说,婚姻也根本算不了数。一时半时还行,总不能藏头藏脸过一辈子?还有,我就一个老娘了,她该怎么办呢?”

这可是阿云没想到的,她也不说话了。似乎只有认命一条路了!

韦家一直抓住不放,三天后果然又叫媒人来了。说过的话不能往回挪,黄庄那边又根本连影儿也没有,父亲只好拍板了。见阿云哭得像个泪人儿,父亲也落泪道:“孩子,认命吧,爹娘也没法儿帮你!就当那几年书没念,做个糊涂人吧!千百万女孩儿不都这么过来了吗?”

娘也伤心道:“娃儿呵,女人家,天生就是这个命,不认命不成哪!爹娘也是为你好,韦家不管怎么说,一辈子不愁吃用。做个女人,还要怎么着呢?阿大口风是不大好,不是年轻不懂事吗?渐渐老成了,会好的。再说了,就是强盗,也知道疼老婆。阿大再恶,也不会恶到自己媳妇头上哪!”

阿云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

此后,一切就都按部就班地进行了。韦家娶大媳妇,倒也认真,聘礼什么的大体都还说得过去,阿云的爹娘总算能笑得出声了。婚期订在四月初二,好事成双,大吉大利的日子。

初一那天晚上,天刚擦黑阿云就偷偷去了黄庄。一见到士则,拉着他的手就进了麦地。一进麦地,自己就脱了衣服横躺在地上了。士则一见她这样,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个劲儿地发抖。

阿云见士则半天没有动静,哭道:“还等什么?阿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士则这才战战兢兢要脱衣服,可手指怎么也不听使唤。好不容易脱了衣服,该用的东西却怎么也挺不起来。到好不容易挺起来了,鼓起勇气趴到阿云身上,又摸不着门儿;阿云也不知道怎么帮忙,只是干着急。刚刚摸到地方,雄赳赳地正要挺入呢,在口上却一泻千里了。阿云那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将头下的麦苗全都打湿了。士则红头赤脸,爬起来穿上了衣服;阿云也摸着衣服穿了。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各自掉头走了。

爹娘收了人家的聘礼,阿云是不能死在家里的,要死,只能过门到韦家找空儿。可新过门的媳妇,那空儿并不好找。

就韦家的出手而言,婚礼操办得也就算是有规模了。亲朋故旧之外,阿大专门请了所有的同窗——也包括黄士则。只是士则到底没来,婉言谢绝了。

阿大端着酒杯,牛皮烘烘地说:“怎么样?当初我就说了,郎财女貌,不是郎‘才’女貌,现在怎么样?新郎是我,不是黄士则!为郎财女貌,干!”

大家是来喝喜酒的,谁来争那理?何况,渐长了几岁,对这理也多少有些认同了,大家哈哈一笑,全干了。

送走客人,闹过洞房,只有阿云与阿大两两相对了。阿云的脸上没有一点喜庆,倒有几分悲戚。阿大虽然有了几分酒,脑子还有,揶揄道:“怎么,大喜的日子却一脸丧气?刚才我还与同学们说呢。先前我说是郎财女貌,不是郎‘才’女貌,他们谁也不信;如今,谁都孙子似的信了。事实如此,不信成吗?我劝你也认命吧!甭再想着士则那个小白脸了,没用!既做了我的老婆,我不会亏待你。今儿晚上嘛,对不起,我可要狠狠尝一口了!”

说着,扑过来扒光了阿云的衣服;跟着就是肆无忌惮地看、摸、嗅、吻了,就无一处不到!最不堪的是在灯下,一点儿遮掩的余地都没有,阿云真恨不得有个地洞,能一下钻进去!不是一点不懂房事,临上轿前,娘还悄悄地交代:“阿云,做新人总要同房的,顾不得害羞。女大当嫁,都要打这么过,渐渐就习惯了。女婿娶亲,他就有那权力,凡事忍一忍就过去了。”送亲的喜娘更将同房的细节,全都绘声绘色描述过了。可哪里想到阿大会那么下流,而且一切全都在灯下,根本不管不顾!想想士则那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更觉着阿大恶心了。到阿大发了疯似的挺入,又在里面横冲直撞,阿云终于支持不住,大口大口地呕吐起来;那地方也发生痉挛,痛得她汗都下来了。阿大扫兴极了,只好退下来,一边叹气去了。阿云不好叫人,只好自己爬起来弄水洗漱了,且躲到一边偷偷滴泪。阿大没情没趣地叹了几口气,又早没事人一样呼呼大睡了。

以后几天,阿大自然天天追着求欢。无奈那紧要地方,一有接触就会痉挛,怎么也进不去,气得阿大嗷嗷乱叫,阿云自己更痛苦不堪。三朝回门,看见爹娘,只有一个哭。

新媳妇回门,总是要哭的,爹娘都没怎么往心里去。哭够了,阿云才想到问爹:“嫁出去的女儿就永远不能回家了吗?就非得跟丈夫过一辈子吗?”

父亲微微一笑:“傻话!嫁出门的闺女泼出门的水,怎么回家?真要回家,倒坏了!自古七出,不孝、无子、淫乱、嫉妒、多言、恶疾、偷盗,犯了这七条,夫家才会将媳妇休出门外。没这七条,就得在夫家过一辈子,他想赶也赶不走。你说这家,怎么回?至于妻子不想过,那更是没门的事。背着丈夫逃走,抓住了还得送回去,而且由丈夫随意处置,卖出去都是该的。所以说,做女人可怜呢!”说到最后,父亲已经笑不出来了。

他突然又觉着有些不对,遂转口问道:“你小小年纪,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总是多读了几年书的缘故。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不送你去读书呢!不读书,你就不会有这些怪念头了!”

阿云没说话,心里的主意却更坚定了。

三天刚完,阿大就来接阿云了。因为抱定要死,一切置之度外,阿云反而轻松了。一轻松,那地方也不痉挛了,倒叫阿大痛痛快快,大进大出了几次。阿大兴尽,过于辛苦,很快就呼呼大睡了。

阿云爬起来重新洗了脸,梳了头,换上一套在家里做姑娘时穿的衣服,接好汗巾挂在梁上,准备上吊。转头一眼看见阿大那一副恶心模样,一股无名之火,“噌”地一下就上来了!都是这小子害的我!我死,也不能白白放过他,得叫他与我一起死!

阿云去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剪刀,对着阿大胸口就是一刀。阿大大叫一声,那血也泉水似的涌了出来。阿云吓傻了,丢下剪刀就去上吊了。

韦家人听到喊叫,冲进新房,两个人都得救了。送到蓬莱县衙一问,阿云一口承认:丈夫是自己杀的。谋死亲夫,按律当斩,蓬莱知县派人将阿云送到了登州府。登州治所就在蓬莱县城,不过转一个圈就到了。

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判官等,意见一致:谋死亲夫,当斩。知州许遵是个妥当人,人命关天的事,总要亲自问一问。差役将阿云解到堂上,许遵一看,是个天可怜见的漂亮小媳妇,样子也不过十四五岁罢了。许遵心里已经存了个怜香惜玉的念头,有意要开脱她。

拍着惊堂木一问,阿云说:“青天大老爷在上,罪女谋杀亲夫是实,情愿问斩!”

许遵一听,哪有这样视死如归的?一定另有隐情!当即问道:“阿云,在本州面前,想死也没那么容易,也得说个来青去白。你且说说,为什么要谋死亲夫?”

阿云见他态度和蔼,不像个不明事理的昏官,就说道:“请大人赐下笔墨,罪女愿意交代。”

还会写?果然不同寻常。当时就叫差役,给阿云拿了笔墨纸张。阿云接过,就趴在地上写道:

棒打鸳鸯咫尺惊,今生已罢丢他生!红颜一命掷抛处,且向苍天问理平!

写罢呈上,许遵一看,吃了一惊:好一个烈性女子!不是这样的人,如何能够以命搏命?不是以命搏命,又如何能够写出这等大气凛然的诗?心里益发要成全她了:“就你的诗看,是个刚烈女子,谋杀或者另有隐情,你要如实说来,本州或者可以酌情量法。你听明白了?”

这话如何不明白?阿云便将如何读书,如何与士则相爱,后来又如何聘嫁等等,全都说了一遍。说到伤心处,自然止不住号啕大哭;合堂上的人听了,也无不心里酸酸的。

谋杀既是事实,许遵只能在量刑上下工夫:一条,谋杀罪虽成立,被杀的却没死;另一条,犯女一问即承,算是主动坦白。有这两条,犯的罪可以减两等处理,阿云应当免死流放。

照这样,案子就该报审刑院审理了。审刑院发到大理寺、刑部一审,否决了许遵的意见。审刑院也同意,又将案子发回登州了。许遵如何能眼看一个有血有肉的阿云,就那么去了?再次报告,请朝廷诏示两府与翰林院学士合议。这也是法律允许的。朝廷虽然讨厌,也不能不照惯例办事。阿云的案子,又转到了翰林院。

翰林院一向在大内里面,为的是皇上宣召翰林们方便。因为是学士所居,环境布置也特别清雅。正厅叫玉堂,坐北朝南,门楼上嵌着太宗飞白草书“玉堂之署”四个大字;廊下粉墙都是壁画,松鹤翠竹,百鸟千花,全是名家手笔。院里则是假山叠石,花红树绿。玉堂里面,东西两墙长宽各数十丈,又是大宋著名山水画家董羽的巨幅泼墨山水,画的是瀛洲仙境,山岛耸峙,云水浩渺,气象万千,看着都叫人心驰神往。玉堂后面,东西两厢是学士们日常办公的地方。其中一间,前面有一株老槐树,内外人都称它槐厅。在这里办公的学士,后来大都做了丞相或参知政事,所以最吉利。当翰林的,少有不想要它办公的。现在,则是司马光住着,他该也是看好丞相参政大位的吧?

这么清雅的地方,该不会轻言杀人吧?

阿云的案卷一到手,翰林们在玉堂上就较上劲了。

司马光说:“这案子根本就无须重审。大宋刑法,除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劣、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恶不赦之罪,盗劫杀人、预谋杀人、故意杀人、斗殴杀人等一概处死,根本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阿云身为人妻,不说三从四德,反来谋杀亲夫,罪恶昭彰,不杀,天理难容!这么清楚的案子,登州知州还要一再报到朝廷,请求复议,实在岂有此理,也应当严加惩处!”

安石却不以为然:“君实说的虽不无道理,却不尽全面。阿云故意杀人固然罪不容诛,但毕竟丈夫伤而未死。说她主动中止犯罪也好,被动中止犯罪也好,她到底是在没有外力干预的情况下中止作案了。有因无果,理应罪减一等。此外,一经审问她就主动承认罪责,应视为坦白,同样该罪减一等。人命关天,登州知州不草菅人命,一再上书朝廷为一个普通犯女请命,难能可贵;而且,所说也完全合理。这样的人,不予褒扬已经十分委屈,怎么还要问罪?祖宗执法从来宽仁,凡断狱务在生之,决不妄杀一人。罪不至死而死之,与祖宗立朝的传统也大相径庭。我的意见,应当支持许遵,将阿云由死罪降两等判刑。”

司马光辩道:“谋杀,伤人即死。不伤人,或者还允许自首;既已伤人,死刑而已,还有什么自首不自首!再者,谋杀是一罪,谋与杀怎么能分开?谋是一事,杀是一事,哪有这样理刑的?”

安石也不相让:“谋杀谋杀,有谋有杀。谋者为因,杀者为果。理刑不分因果,还谈什么理刑?而且,从来杀人者死,杀人偿命。伤而不死,如何就要偿命呢?”

吕公著听着辩论,却向了安石:不问青红皂白,犯到一个“杀”字就要砍头,法律是维持了,却也太凶,凶得不近人情了!

司马光与安石都将意见写成折子,交给中书转与皇上定夺。皇上一看那理由,下诏免了阿云的死罪,改成流放服役;而且还进一步引申规定,今后凡谋杀审讯自首者,均以此为例,减两等判刑。阿云总算捡了一条小命。后来大赦,阿云还得到了自由,可她的一生,毕竟毁了。

就是皇上下的谋杀自首的减罪诏书,很快也有了变化。不过,这又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