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战争:近卫、广田的无能使战争陷入泥沼-检证战争责任:从九一八事变到太平洋战争

【责任重大人物】近卫文麿(首相)、广田弘毅(首相、外相)、土肥原贤二(奉天特务机关长)、杉山元(陆相)、武藤章(参谋本部作战课长)

推动战争走向日中全面战争的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1937年(昭和12年)6月4日,第一届近卫文麿内阁成立。一个月以后的7月7日,就发生了成为日中战争起点的“卢沟桥事变”。

“卢沟桥事变”本身是偶发性极高的事件,冷静地加以处理,有可能得到回避全面战争的危机。事实上,四天之后的7月11日,当地已经达成了停战协定,事变正朝着局部解决的方向发展。

但就在同一天,近卫内阁宣布了向华北派兵的声明,点燃了军事对抗逐步升级的战火。

除了派兵的决定之外,近卫在发表事实上抛弃了当初的“不扩大方针”的“膺惩暴(戾的)支(那)”声明时,在陶德曼进行调停工作时和关闭了同国民政府开展谈判门户的第一次近卫声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时等历史的重大关头之际,都没有主动发挥过政治领导力。

战争初期,他也曾经划策过同蒋介石的高峰会谈,也试图向国民政府派遣密使摸索和平的道路。但一旦遭到陆军等势力的反对,就缩手退让,半途而废。

在最初决定从日本本土派遣三个师团(前往

中国)的五大臣会议和此后的内阁会议上,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也跟近卫首相一样,以几乎沉默的姿态贯彻始终。非但如此,他还跟陆军大臣杉山元和海军大臣米内光政等人一起,主张中止同国民政府的和平交涉。

广田历任外相、首相、然后又是外相,长期在走向日中战争的过程中执掌着日本外交的舵轮。“二二六事件”之后,他以首相的身份,作出了诸如恢复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度、确定“向南方进出”原则的“国策基准”以及签订日德防共协定等决定,留下了祸根。

为走向日中全面战争状态开拓了道路的是“华北分离工作”。

担任这项工作的核心人物,是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而“支那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武官辅佐官高桥坦等人,则为这项工作奔走。他们策划达成了“梅津-何应钦协定”和“土肥原-秦德纯协定”,成功地从河北、察哈尔两省中排除了国民党机构。1935年11月,土肥原在河北省东部成立了名为“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政府)”的傀儡自治政府。

陆军认为“不应使支那实现统一”。关东军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提出“分治合作论”,提倡日本同中国的各个地区分别实现直接提携。

1936年,中国发生了“西安事变”,时局向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方向发展。抗日局势的高涨,使日中之间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

日中战争爆发初期,陆军的中枢分裂为扩大派和不扩大派两大势力。参谋本部作战部长石原莞尔力主不扩大方针,但他的部下作战课长武藤章却正面反对石原的意向,同陆军省军事课长田中新一相呼应,积极地促进派兵。处于“下犯上”苦境的石原莞尔最后被“外放”为关东军副参谋长之前不得不调动日本的13个师团派遣到中国东北。

杉山元陆军大臣、参谋总长。战争结束后自杀。

历任陆军次官(1930年8月),参谋次长(1934年8月),陆军大臣(1937年2月),华北派遣军司令(1938年12月),参谋总长(1940年10月),陆军大臣(1944年7月)等。1945年9月12日自杀。

永野修身海军军令部总长、海军大臣、联合舰队司令。在东京审判公审中病死。

历任海军军令部次长(1930年6月)、海军大臣(1936年3月),联合舰队司令(1937年2月),军令部总长(1941年4月)等。1947年1月作为甲级战犯被逮捕,在东京审判的公审中病死。

嶋田繁太郎海军大臣、海军大将。东京审判判处无期徒刑。

历任海军军令部作战部长(1933年10月),军令部次长(1935年12月),海军大臣(1941年10月),军令部总长(1944年2月)等。1948年11月作为甲级战犯被判无期徒刑,1955年4月假释,1976年6月死亡。

小矶国昭首相、陆军大将。东京审判判处无期徒刑。

历任陆军省军务局局长(1930年8月),陆军次官(1932年2月),关东军参谋长(1932年8月),拓务大臣(1939年4月,1940年1月),朝鲜总督(1942年5月),首相(1944年7月)等。作为甲级战犯被判无期徒刑,服刑期间病死(1950年11月)。

陆军大臣杉山属于扩大派。在攻克南京之后,他抬高了媾和条件的门槛,摧毁了摸索和平的机会。而向军部首脑大力主张进攻南京,担任前线总指挥的是“华中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攻占南京时,发生了大量的虐杀和施暴于俘虏、平民的事件(南京事件)。第十六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等人统帅下的部队,军纪尤其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