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分离工作-检证战争责任:从九一八事变到太平洋战争

1933年(昭和8年)5月,日中两国签署了《塘沽停战协定》,“满洲事变”遂告结束。借此,日本不但控制了满洲,而且将广大的万里长城以南中国领土作为中立地带掌握在手中,对华关系进入了相对的稳定期。但是,陆军此时却开始了在华北五省(河北、察哈尔、山东、山西、绥远)建立自治政权,将其从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中分离的所谓“华北分离工作”,为日中战争开拓了道路。

这项工作的核心人物,是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支那驻屯军(天津军)参谋长酒井隆、武官辅佐官高桥坦。

1935年(昭和10年)5月,在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外出期间,酒井与高桥一起向国民政府军政部长兼军事委员会北平(北京)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了取缔抗日事件等要求。6月,签署了规定有蒋介石嫡系部队从河北省撤退等内容的“梅津-何应钦协定”。

1935年12月16日,北平学生高呼“反对华北分离,争取民族解放”等口号到天桥集合。(新华社稿)

另外,土肥原与高桥共同策划,迫使察哈尔省代理主席秦德纯将宋哲元的军队撤到省外,秦德纯接受了其要求,签订了“土肥原-秦德纯协定”。

日军为什么固执于华北分离呢?

当时的陆军省军事课课长桥本群大佐后来曾这样说明:“如果不把北部支那单独分离出来,无论怎么治理满洲,(中国人)仍会从相邻地区涌来,不会有效。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安全地带。”另外,关东军司令部的文书中写道:华北的铁、煤炭、棉花等,“要通过开发这些资源,使日满和北部支那的自给自足进一步改善”。

同年9月,刚刚被任命为支那驻屯军司令官的多田骏暗示了可以动用武力来镇压妨碍华北工作的行动之可能性。10月,正在中国视察的参谋本部第二部部长冈村宁次、关东军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和多田等人出席的在大连举行的会议上,一致认为“不可使支那统一”,确立了分离政策。

酒井在其著的书中写道:“支那是一个社会,而不是国家。或许不如说支那是个土匪的社会更为恰当。”在这种认识基础上所提倡的正是板垣的“分治合作论”,即由日本与分立的各个地区直接合作的政治策略。

1935年11月,经土肥原策划,亲日政权“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政府)”在河北省东部诞生。在日本的种种压力下,国民政府于12月成立了宋哲元任负责人的“冀察(冀为河北省的简称,察为察哈尔省的简称)政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