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时候,我给埃娃打了个电话,刚一通,就传来电话公司的录音,说这个号码已经取消了。我以为拨错了号,又连打了两次,结果都一样,从那天埃娃跟我赌气分手以后,我这边虽然发生了一连串变故,但时间并没有过多久。难道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突然搬家了吗?好不容易熬到星期一,我立刻把电话打到她公司去找她。总机小姐照例问了我的名字以后,让我等一下,我等了不只一下,大概总有四,五下子吧,总机小姐才又回到线上,说埃娃现在不在。这是上午九点多。后来,我分别又在十点、十一点一刻,十二点整,下午一点半、两点多、三点十分……打了好多次电话,埃娃都不在,留了话请她马上给我回电话,也没回。总机小姐都熟悉我的声音了。
刚说一声“哈罗”,她立刻就开心地说“是密斯特儿刘吗?”有一次我急了,问她:“埃娃还活着吗?”她哈哈大笑,说:“别担心,她还活着,活得挺好。”
晚上,我硬着头皮给陈克文的太太打了个电话。
“你最近和埃娃有联系吗?”我问。
“有啊。”
“她好吗?”
“不错啊。”
“她搬家了?”
“哦。”
“搬没搬哪?”
“搬了吧……”
“你有她的新电话吗?”
“你没有吗?”
“我这不是问你呢嘛。”
“我呀,我写到哪里了?好像……哎呀,不知道把那张纸头丢到啥地方了……”
装孙子!我停了一会儿,压了压火,尽量把语调放平缓。
我说:“埃娃是不是对我有意见了?”
“不知道哎。”
“一点点小事,总不至于因为这个就躲起来不见我吧?”
“不至于吧。”
“她跟你是怎么说的?”
“跟我?没有讲啊!”
“别懵我了!你们经常在一起议论我。”
“她这样讲啊?我没有哎。”
“你没有?周珊珊的事就是你告诉她的。”
“周珊珊怎么啦?出事了吗?我好久没联络她了。”
这时我听到她大概是对陈克文说了一句“是小流的电话”,然后就对我说:“喂,我老公要跟你讲话。”
我说:“你等等,我再跟你说一句,请你转告埃娃,让她赶快给我打个电话,我找她有急事!”
她阴阳怪气地说:“如果能联络到她,我当然转告啦。不过我听说她最近很忙哎,好象下个月就结婚了。”
“结婚!和谁结婚?我们俩半个月以前还在一起呢,也就是最近没见面,那是因为我病了。她总不能在半个月内就找到个老公吧?就是配牛也没那么快呀!你能在半个月里给一头母牛找到一头合适的良种公牛吗?不容易吧!对不对,何况……”
“喂,喂,小流,是我,”听筒里传来陈克文的声音。“是我。她去洗手间了,你等会再跟她讲……”
见他娘的鬼!我猜她一定是忍不住,跑到厕所里,关紧门,放开她那花腔女高音的嘹亮的大嗓门儿,得意地狂笑去哩。
“喂,小流,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陈克文说。“你发了财就把朋友忘了吧?古人怎么说的:苟富贵,毋相忘。大家都说你是好人,你不能让我们伤心啊。哈哈哈哈,开玩笑,开玩笑……”
“埃娃真要结婚了?”
“咳,她们女人的事,搞不清。”
“跟谁?怎么这么快?”
“好像是她公司的同事,已经好了半年多了嘛。喂,小流啊,我们开了几次理事会,搞了几次活动,都请不到你。你再怎么忙,来露个脸、撑撑场面总还是可以的吧。理事会的情况你也知道,能上得了台面的人不多,你是重量级人物,理事里的理事,按照国内的习惯,应该叫政治局常委了。所以下次你一定要来。这个周末要在我家开理事会,筹备一个南加州华人经贸科技界文艺晚会,规模是空前的,你无论如何要出席哟……喂,你在听吗?”
“听?我他妈听得都要疯了,耳朵嗡嗡响……”
“是嘛,捧捧场嘛。”
“我说嗡嗡响!”
“要颁奖?哎呀,这个这个……这次是要颁奖,不过呢,已经决定由国画大师做颁奖人了。你看,昨天刚刚决定的,你要再早一天打来电话就好了。他要做让他做好啦,以后机会多得很,下次一定让你来……”
“你们他妈还真拿块垒不平之气当回事儿!”
“咳,你还不清楚吗?他这个人就是喜欢出风头。好,让他出!我们不跟他抢。何必呢!名利这个东西呀,哎,讲不清讲不清……小流你说说看,国画大师闹一闹也就算了,好歹他也还有些名气,那个羽翎算什么东西!她也来搞我!当初选理事会的时候,她整天缠着我,把我捧得咧,嘴上像抹了蜜。不是我给她拉票,谁选她?谁知道有她这么个人?我不是还让你投了她一票嘛,还记得吧。咦!当上理事以后,脸一变,马上朝我开火了,说的那些话多么冠冕堂皇啊,什么‘追逐名利的舞台’呀,‘人性的丑陋’呀,好像她有多清高多了不起似的,天下的便宜都给她占尽了。你说有这个道理没有?”
“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你怎么还这儿掰斥呢!”
“没有啊。你不知道,昨天,就是昨天,她……”
“行了行了,甭他妈跟我说这个了,我没兴趣。”
我能想象得出来,陈克文听了我这话,拿着话筒的手一抖,半天没说出话来。
过了一会儿,他说:“小流啊,埃娃很普通嘛,长得也不好看,何必在乎她呢。原来我不好意思对你讲:你找她我都替你可惜,现在文联里边漂亮女孩子多得很,那真叫漂亮!你来吧,保证众星捧月似的把你围起来,哪一个不比埃娃强。你是香饽饽,你现在身价不同喽,像你这个年纪没结婚的,又这么有钱,到哪里去找?我明天就给你约个女孩子来吃饭怎么样?
也是你们北京的,原来在东方歌舞团跳民族舞,年方……”
“你他妈玩儿蛋去吧!”说完,我喀嚓一下就把电话挂断了。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我和几个新交的朋友去帕萨迪纳老城的一家酒吧玩儿。这家酒吧的一层摆了几张台球桌,我们先在吧上喝了一会儿酒,等到其中的一张台球桌空出来了,就去打台球。这时,门外进来了四、五个客人,当他们从我们身边走过时,我听到有人叫了一声:“嗳,刘小流!”我一看,原来是埃娃,另外几个都是白人。埃娃脸上有几分惊喜,我们握了握手,她把其中一个黄头发的大高个子拉过来,像拍一头驯顺的大狗似的拍着他的肩膀,说:“这是我丈夫,汤姆。”然后又向汤姆介绍了我。
“嗨,密斯特儿刘,你好吗?”汤姆说,使劲儿握了一下我伸过去的手。
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来,大约在四十到六十之间吧,身体非常结实,脸像烫过的龙虾一样粉红粉红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我们随便聊了几句,他把其他人也给我一一介绍,还对他们说自从娶了埃娃以后,到哪儿都能碰到中国亲戚。他看上去性格开朗,说话的时候一直搂着埃娃的肩膀,还不时跟她相视而笑,粘糊极了。然后我们又握了手道别,他们就上楼去了。
没过多久,只见埃娃一个人从楼上走了下来。她没多大变化,气色不错,人显得挺精神,还像原来一样笑嘻嘻的。我们俩退到边上,靠墙站着。
“你好吗?”她问。
“挺好。你呢?”
“也挺好。”
一时有点尴尬,找不到什么话说了。
“你……”我们俩同时说道。
她笑起来:“你先说。”
“你老公不错啊。”我说。
“满乖的。”停了一下,她问我:“你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啊?不解放台湾不结婚。”
她用手捂着心口前仰后合地笑了好半天。
“你坏!”她说。
“喝点儿什么吗?”我问。
“马提尼怎么样?”
“好啊。”
她扬手招了招侍者:“两杯马提尼。”
酒送来以后,她抢在我前头付了钱。我们各端了一杯,碰了一下。
她目光亮亮地看着我,说:“还记得吗?”
“什么?”
“马提尼。”
“哦,咱们第一次见面就喝的马提尼是吧?那是我调的,比这好喝。”
“干杯吧。”
“慢慢喝,这酒太厉害。”
她看了我一眼,举起杯子,一口喝干了。
“你也干。”她说。
“我不干。”
“快嘛,真是的……”
我也干了。
她问:“你常来这里吗?”
“常来。”
“下次我也来跟你们一起玩呀。”
“可以呀。”
她捏了捏我的手,说:“那我先上去了,你电话什么都没变吧?”
“没有。”
她伸开两臂和我拥抱了一下,我吻了吻她的脸,我闻到她身上用的香水还是从前的那个牌子。
我们的诉状早已经递到法院去了,正在等候开庭。据红毛儿律师说,以他的经验,我们胜诉的把握非常大,因为他曾经办过一个和我们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赢了,根据美国的法律,他在法庭上可以引用这个案例,他想不出谁还能驳倒他。
蔡显宗欢欣鼓舞,说,我这个人,要嘛就什么也不做,要做,就要有十分的把握才去做,有九分都不会做,我比一台586电脑都精密。
在此之前,大明和米雪儿请我吃过一次饭,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做最后的努力,软化我的意志,把我拉回到他们那边去。大明了解我的弱点,主要是从感情上打动我。米雪儿还掉了眼泪。但是我丝毫不为所动。我对米雪儿说,收起你这一套吧,你就是流出一吨的眼泪,也休想再骗取我的友情。大明显得非常生气,但很克制,一直没有发作,也许是有了米雪儿的调教,将来还能变得更加老辣吧。从这次以后,我们的关系就算彻底破裂了,也一直没再见过面。大明在洛杉矶散了好多关于我的坏话,我听到以后,就像刮过耳边的风,根本不在乎了。
使我多少还感到惊讶的是,我刚刚听说,大明和米雪儿结婚了,上礼拜六举行的婚礼,在一家粤菜餐厅里摆了几十桌酒席,请的乐队和牧师,车队经过小台北的大街时,交通堵塞了十几分钟。米雪儿是用了什么办法收伏这头野牛的呢?这可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也许就是那次为了跟我们斗法,大明用了米雪儿一回,从此就自己给自己做下了套儿,到他发现自己跌迸了陷阱以后,已经悔之晚矣,早被套牢了。告诉我这事的朋友说你把人家想得也太险恶了,我瞧大明挺高兴的,对米雪儿特好。我说那米雪儿的段数就更高了,佩服!佩服!
反正这就是我的偏见,说说也不犯法。
自从“国际名流”拆伙以后,我又搬回到小台北的那座办公楼,还和周珊珊是邻居,只不过不在同一层了。北京的关系都是大明的,我根本接不上,所以原来的生意也做不了了,盘算一番,只有还开旅行社。于是,我租了两间办公室,买了几台电脑,雇一位小姐,重操旧业。
转了一大圈,又原封不动地转了回来,我自己想想,也觉得这事儿有点滑稽。唯一不同的是,这回我有钱了,是一个人当老板,再也不找什么鸟儿合伙人了。所以,毕竟也算有了一点点微小的长进吧,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所谓“螺旋式上升”?
我琢磨着要想赚钱,还得从大陆接团,否则只在本地卖两张机票,连小姐的薪水都不够。我翻开名片夹一张一张仔细研究的时候,想起了北京的老谢,他那次来洛杉矶我们处得不错,而且对大明现在是同仇敌忾,有共同语言。我立刻就往北京给他也挂了个电活。
“喂,谢总啊,我是洛杉矶,刘小流!”我说。
“刘什么?”
“小流,大小的小,流氓的流。”
“哦。”
“你好吗?好久没和你联系了。”
“嗯。”
“这个……我跟钱大明丫的掰啦!你说的一点没错,他太孙子了!”
“我说什么了?”
“啊?就是,就是……反正他特别不够意思,还说了你好多坏话呢。”
“哦。你有什么事吗?”
“我呀?我现在正接团呢,想跟你们合作,联合起来……”
“我们公司不组团,没法帮你。”
“其实也用不着专门干什么,只要你在……”
“喂,我现在正开会呢,咱们改天再谈吧。”
放下电话以后,我一脚就把面前的椅子给踢翻了,这把椅了要是老谢的话,当场就得断了气儿。
我和周珊珊就算吹了,我说“就算”,是因为我们俩既没吵过架,也没正正式式地坐下来谈过分手的事,只不过从那次在她家吃过饭,喝过葡萄酒以后,我就再也提不起精神来跟她约会了。我也奇怪我怎么会一下子就没情绪了,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断掉了,只要断掉,就再也接不上了。想不到断掉的东西是这样脆弱啊!在这半年里,我也时常会想到她,想到与她在一起的一些往事,但心情很淡,没有微风吹过池水掀起一片涟漪那一类的东西。她也没再找过我,她心里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只要看我一眼就知道那种像火一样发光发亮有热度的东西,已经从我脸上消失了,一点痕迹也没有。有的话,也是一些灰烬吧。
不管怎么说,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啊!
仍然觉得有点尴尬的是,“名流”散伙以后,我又把公司搬回了那座办公楼,这就免不了经常会在楼门口、电梯里、或者停车场碰到她。能够匆匆而过的时候,点个头、问个好,尽量匆匆而过。不巧把我们俩关在一个电梯笼子里的时候也有,这就不得不交谈了。理查德。罗伯逊一般就是我们唯一的话题。
有一次还正好遇到我带着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儿,上了电梯以后,那女孩儿故意跟我撒娇,把手中的皮包往我怀里一杵,说“你给我拿着!累死我了!中国男人都是一路货,一点绅士风度也没有。真是的!”我偷眼看了周珊珊几次,她一直仰脸盯着电梯门上的指示灯,样子很不自然。我想我可能就更不自然了,等到这部破电梯吱吱嘎嘎好不容易到了三楼,周珊珊走出去以后,那女孩儿看着我说:“哟,拿这么个包包就把你压成这样啦!你看你,脸都憋紫了,跟猪肝似的。”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把女孩子往办公室带了。所有和我有点瓜瓜葛葛的关系的女孩儿,我一个也不让她们到办公室来找我,有的我连办公室的地址都保密。
有一天我为了见一个生意上的重要人物,自己开车去旧金山。从洛杉矶到旧金山,要开六个多小时。一路上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景致,公路起起伏伏弯来弯去,两旁都是荒凉的山丘,因为季节的关系,也因为缺水,山上的草都枯萎了,而且很稀少。是长达六个小时的乏味旅程,我听了一会儿调频台播放的音乐,因为没有喜欢的,就关了。然后,我试着自己唱一些熟悉的歌儿,一张嘴,觉得嗓子很干,有点儿荒腔走板,但我还是唱了下去。唱到第二首的时候,我发现我哭了,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前连五分钟的酝酿阶段也没有,眼泪就顺着眼角流了下来。我心里一边想着“这是怎么搞的”,一边止不住地往下流眼泪。已经好多年没哭过了,我都接近于认为我再也不会哭了,却突然这么毫无来由地哭起来。我把车窗降下来三分之一,让风吹进来,清洁一下车内的空气。
我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将前面的后视镜调整了一下,使我不用费力就能从镜子里看到我自己。我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哭的样子,眼泪是从两个眼角同时往外流的,脸上一共是四行不规则的泪线,到了下巴尖上,它们才交汇在一起。眼睛红红的,布满血丝,就好像熬了四天四夜没睡觉的眼睛一样。当然谈不上是红光满面、神采奕奕了,但单从脸上看也看不出有什么莫大的悲哀之类的样子。不过,我头一次注意到,这张脸已经不再年轻了。
已经是四岁的蜂鸟了吧?
这么一想,我对着镜中的自己笑了起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