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洛杉矶蜂鸟

理查德。罗伯逊律师事务所一共只有两个人,就是理查德和周珊珊。但他们的生意很红火,主要的客人,都是从中国大陆来的。这两年从国内来的人越来越多,以前,像我来美国的时候,一是人数没那么多,二是来的人比较单纯,主要是留学生。现在可好,什么人都有,而且以什么方式来的都有(这还不包括偷渡来的福建船民),其中尤其以商务签证来的居多。

任是什么秃人瞎鬼,都能弄个经理身份的证明,来美国“开展商务活动”。其实来了就不走了,要找律师把身份转变成学生或者别的什么。还有的更狂,一来就在这儿成立“跨国公司”

的美国分公司,虽然只是个哄骗移民局的空壳子,甚至有的连公司地址都是“借”来的。这些,也都要找律师办。

中国的经济上去了,来的人也和我们当年不一样,底气特充足,口气大得要命,都是要做大生意的。说起来,好像一个个在国内都是了不得的人物,上通中南海,下边勾着地痞流氓,没有办不成的事,听着都吓人。他们也确实有钱,我来美国的时候,兜里只有一百多美元,其中还有一半是忘了谁给我的港币,现在的人,最差的也都带着一两万美元,有的人来了以后马上就买房子买地,据说阿凯蒂亚的高级住宅,几十万上百万的房子,已经不知道有多少被国内的大款买下来了,他们不熟悉当地的法律,以为树是自家的了想锯就锯、想砍就砍,或者在院子外面起一堵高大的围墙……这些行为已引起社区其他居民的抗议。

金钱这玩艺儿是通过多么复杂的渠道,在太平洋两岸来回流通啊。它既满足了那些想要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人的愿望,又填满了好多律师的腰包。人们每天满脸焦灼、忙忙碌碌,就为的是玩儿命挤进这个渠道,成为当中的一个环节。

钱大明有一个癖好,喜欢对世界进行总结归纳,经常制造一些概括性极强的“名言”,比如他说:“美国有三种人最坏——汽车修理工、牙医和律师。譬如律师吧,本来两口子打架,劝劝就又和了,到了律师那儿,他非给你弄离了不可,不然他怎么赚钱哪。”可没过多久,他就和理查德。罗伯逊成了朋友,打得火热。

理查德这个人,按北京话说是属于“急茬儿”的,干什么都快,给人的感觉老是嗖嗖的。做任何事都很认真,但不一定能认真到点儿上,往往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把周珊珊指使得团团转,他经常往外跑,有时候是听说哪里需要律师义务服务。

比如说给难民免费办案子,他特别热衷于此;有时他不说去干嘛,周珊珊也不问。不外出的时候,就咚咚咚在楼道里跑,真不知道跑什么?只要我们办公室的门开着,他肯定要停下来,很有礼貌地在门上敲两下,聊几句。“怎么?你们还没去福建组织偷渡‘人蛇’?我正等着帮他们打官司呢。”

钱大明就这么跟他搭上了。

“我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和你学的是一个专业。”他告诉理查德,“北大就相当于美国的哈佛。”

“是吗?”理查德眨巴着眼睛说,“中国有法吗?”

“废话!我在中国的时候天天给报纸写专栏,宣传法制。”

“中国有报纸?”

我在旁边听着都快气疯了,可大明不动声色,照样嘻嘻哈哈。

“你太嫩,”事后他对我说,“见了送松人拢不住火儿,那不行。往深了说,还是因为你在他们面前有自卑感,所以特别容易受伤害。我不生气,就因为我觉得我比洋人优越,我俯视他们,懂吗?这是智力的优越,中国人聪明啊!”

“那你不搭理他们不就行了吗?”

“干嘛不搭理呀!这是美国,他们是主流。再说他们有很多长处,中国人得学,而且洋人单纯,直肠子,人好。中国人多狡诈呀,张嘴就是骗人,像刚才我说什么北大法律系毕业,写专栏等等,其实也不是故意骗他,说谎说惯了,扳不过来……唉,中国啊,五千年文明,也就是最近这一百多年混得不好,正好让咱们这拨儿人赶上了。下辈子中国强大了,西方衰落了,咱们很可能又托生成洋人了,老赶不到点儿!”

周珊珊对这两个人之间的交往觉得不可理解。

“他们俩怎么居然搞到一块儿了!我这老板人是好人,但性格很怪,一根筋,特别固执。也不能说他歧视中国人,但他骨子里那种白人的傲慢,再加上对中国的无知,简直让人受不了。钱大明真有两下子,能跟他合得来!”

听了她的话,我一琢磨,觉得她本人也挺有两下子的:她和这位一根筋的老板,不也合作得不错吗?据她说,来他们这里的中国客人,大部分是她“搞来的”,她除了一份固定的工资外,每介绍一位客人,也都拿一定比例的分成。而且理查德虽是法学博士,但开业时间不长,好多具体的业务,反而不如周珊珊的经验多。

理查德不在的时候,我经常到他们办公室去找周珊珊聊天。

她每次见面都要先挤兑我一番。

“哟,又到我们这儿干嘛来了?没生意了吧?”

“是啊。”

“那你快走吧,晦气传染,跟流行性感冒似的。”

“好运气也传染,治感冒。我到你这儿借点儿气。”

“借也没用,看你就不像要发财的。”

我又约了她几次吃晚饭,她有时很爽快,大部分时候却都找种种借口拒绝。有一次她说是要去圣地亚哥“联系业务”。

当天傍晚我在我家附近的购物中心买东西时,却看见她和一个中年男人正在那里边逛,状似亲密。我没打招呼,事后也没向她提议这件事。

她好像交际很广,说起来,我认识的人里有好几个她都熟。晚上给她家里打电话很难找到她。

她和她前夫是在北京结的婚,她来留学一年多后,她丈夫作为探亲来的美国。关于他们离婚的原因,有好几种说法。有人说是她前夫不适应美国生活,老想回去,而她非常喜欢美国,说什么也不肯走,谈来谈去谈崩了。她前夫现在是两头跑,想做“国际贸易”,但是据说没混出什么名堂来。还有人说是她有了“第三者”,被她丈夫抓住了,闹得天翻地覆。她本来并不想离婚,但她丈夫要“宰了她”,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了。

她说起自己这几年在美国的经历来,似乎感慨良深,但是使用的那些说法都是些老生常谈,什么文化冲突啦,奋斗啦。

要给中国人争光啦,打进美国主流社会啦等等。听着真觉得不应该是容貌这么出众的女孩儿嘴里说的话,在这种时候我常常忍不住损她几句。

“行了行了,您这点事儿没什么了不起,所有中国留学生都受过这个,有的人比你惨多了,不也过来了吗?”

“是啊,我也没说我和别人不一样啊。大家都挺了不起的。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克服各种困难,立住了,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当然有成就感了,你没有吗?”

“没有。我是吃饱了混天黑,不懂什么叫成就感。”

“那你干什么来了?”

“我啊?我飘洋过海,寻求富国强兵的办法来了。”

周珊珊忍不住笑了一声,但立刻就变成冷笑,说:“你这种人的功夫全在嘴上,就会耍嘴皮子,来美国这么多年也改不了。”

“一口乡音,多好听啊!”

周末的晚上,陈克文在家里搞了个PARTY,邀我去参加。他是把电话打到我家里,留的录音。根据他的说法,是“刚刚买了幢房子,请大家来玩一玩”,“人很清爽的,都在等级上,谈得来。”

陈克文是上海人,自称作家,喜欢和名人打交道。他办了份中文小报,专登中国大陆的名人轶事,居然广受欢迎。他人虽极瘦,但精力充沛,好像根本不睡觉。白天办报,夜里敲电脑写文章。他那间书房兼报社办公室,四壁全是一个一个的小方格子,跟国内大机关的收发室差不多,方格子里放满了从各种报刊书籍上复印下来的资料,内容无所不包。他写文章就像是配中药,每个草药匣子里都抓上一小把,放到锅里咕嘟咕嘟一熬,就齐活了,速度极快。他绝不怕别人了解他的“写作秘诀”,曾经郑重其事地向我传授过经验:“古人云天下文章一大抄,文章都是抄出未的,但抄并不是一件容易事,第一要抄得有水平,第二,还得有得可抄。就说我这满满一房间资料吧,在海外,有哪个比我更多的?”

他脑子快,手勤,狗鼻子,只要从哪里漏出一点味道,别人还浑然不觉呢,他早就蹿过去了,攒巴攒巴就是一本书“上下五千年,纵横八百里”,抡得天花乱坠,他就像满处下蛋的母鸡一样,两岸三地到处出书,光是我在洛杉矶的中文书店里看到的,就有:《十大元帅风云录:爱情篇》《小说作法十二讲》《性:只能做不能说吗?》《附耳低言俏悄话——给青春少女》《面部拉皮古今谈》《“文革”启示录》,还有的记不住名字了。在美国用中文写作的各类作家相当不少,能单靠卖文糊口的没有几个,像陈克文这样财源滚滚的,我孤陋寡闻,恐怕是独一份。

我小时候也玩儿过诗,后来在大学里不务正业,还油印过一本诗集,我在自序里宣称走的是“先锋实验一路”,朦胧得一塌糊涂。我当时的女友宋敏是这本诗集的头一位读者,读过之后,欣然命笔,在扉页上也题了一首诗,是这么写的——

爱情

把我的爱情

装进四十八号球鞋里

结果我的诗集在校园里风行一时,走到哪儿都有人过来跟我搭话:“小溜子,你那诗写得真棒,我最喜欢这两句:把我的爱情,装进……”

我初次和陈克文见面,是在朋友家里。他高谈阔论,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说实话,他侃得太乏味了。后来不知怎么谈到诗,我就抡多年前我听到的那点儿皮毛,胡吹了几句。他一听,腰板儿立刻就直了,说:“看来刘先生对诗歌还是很有研究的。”我的朋友开玩笑说我是“有名的诗人”,陈克文居然当了真。不出一个星期,美国发行量最大的中文报纸上,就登出了陈克文的宏文,题目是“从郭沫若到北岛——试论中国现代诗的发展轨迹”,洋洋洒洒万把字,观点全是我的酒后戏言,经他一写更加面目全非。文章里还直接引用了我的话,这样写道:“诚如中国大陆先锋诗人,现居洛城从事旅游业的刘小流所说:现代诗应具有直觉穿透力,在意象的纷繁转换中解构自我,面对意识形态的语言暴力和次文化话语霸权,以后设的后殖民文化姿态,破除前现代民族国家神话。”我的天!这是他妈什么鸟儿话呀?

陈克文的新家在一个山坡上,我绕了半天才找到。

他戴一副GIORGIOARMANI金框子圆眼镜,脸又长又尖,穿POLO牌T恤衫,在前厅里粘粘乎乎地摸着我的手,连连说:“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他先带我参观楼上的卧房,一共四间,主卧房巨大,其中一面墙全部是镜子,拉开,里面是衣柜,楼下有一间书房,也是他一个人办的报纸的办公室,仍然像个大机关的收发室,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等等一应俱全。厨房带餐厅,地面和灶具擦得锃亮,长餐桌上摆满自助式食品:沙拉,干酪,炸鸡、火腿,牛排、小圆面包……以及纸杯盘和塑料刀叉。

我们最后来到客厅。那里已经坐了几位客人,陈克文一一为我介绍,他称我是“诗人”,名流旅行社的老板。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立刻说:“哦,久仰久仰,克文在文章里写过你。”

她叫埃娃,航天工程师,长相一般,身材倒挺性感。一位女诗人,看不出年龄,反正不是老太婆就是了。一个留长胡子的中年男人,坐在沙发里岿然不动,有点关云长刮骨疗毒的架势,据称是国画大师,还有一位非常神经质的女作家,一下子冲我笑,一下子又严肃得像个审判长,说话时面部肌肉和纤纤十指不停地抖动。

面对这么几块料,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虚应了一下,便走到客厅角落的吧台旁,倒了一杯威士忌,兑了水和冰块,靠在台子上慢慢喝。

只听陈克文用他那条小细嗓子说道:“我们华人就是不团结,互相看不起,互相拆台,都想当头头。这样一盘散沙,在美国社会是要吃亏的。”

女诗人道:“中国人不懂得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是要在日常生活里一点一滴的实践的。拿我来说,作为一个诗人,灵感从哪里来?怎样获得一种自由的心态和宽松的写作环境?……”

“艺术家!”国画大师毅然打断她的话。嗓音之洪亮,中、之足,令我对他刮目相看。“艺术家是孤独的,任灵魂独往独来,不需要拉帮结派。我每天作画时面对的是什么?只面对我个体的自性,笔写高山大川,抒胸中块垒不平之气,其他的一切不CARE(关心)。”

“是的是的,大师说的对,金小姐说的也对。”陈克文说,“但我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搞创作的每一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但作为社会动物,艺术家上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我们搞大洛杉矶地区华人文联的目的,不是为了妨碍个人的创作,恰恰相反,倒是为了更有效地促进它,我们形成一个团体,就可以以集团的力量,发挥更大的影响,打入美国主流社会……”

这时陈克文的太太走过来。我问她:“原来今天是要成立文联呀?”

“对呀。”

“那我在这儿多碍事啊。”

“没有啊,你是诗人嘛,你也是发起人。”

陈太太以前是部队文工团的花腔女高音,高头大马,眉目却很清秀,说话已经完全是台湾国语的腔调了。上海人真是学什么都快。

埃娃过来倒汽水,撩了我一眼。她穿紧身衣裙,腰已经不细了,胯部丰满,腿很长,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好像时装模特走的猫步。

“给我一点儿冰块好不好?”

我拿过装冰块的罐子,给她夹了几块冰。

“刘先生,你们卖的机票便宜不便宜呀?”

“全洛杉矶最便宜的。”

“这样啊?香港往返多少钱?”

我胡乱报了个价。

“那我买机票可要找你哦。”

“好啊,什么时候?”

“还没定,我计划里要回国一次,走香港。”

这不是废话嘛!

“你的名片给我一张好不好?”她问。

我们交换了名片。她在自己名片的背面写上了家里的电话。我一看,也把我家的电话号码写给她。

陈太太说:“埃娃是我的死党,以前在俄亥俄读书,刚来洛杉矶,没什么朋友,以后请刘老板多关照哦。”

我说:“没问题,我的专长就是安慰那些寂寞受伤的心灵。”

她俩笑成一团。

埃娃目光灼灼地问:“怎么安慰?”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掰开了揉碎了,就像电熨斗一样保证熨得平平展展,服服帖帖。”

又是笑。陈太太说:“北京人说话就是有意思,幽默的咧……”

埃娃说:“我也会说北京话:今儿天儿您儿吃儿什么?”

我说:“我今儿吃的是香蕉苹果大鸭梨,菠萝罐头大川桔,铁蚕豆、葵花子儿,要喝凉的有汽水儿……”

陆陆续续还有客人来,有的我认识,有的不认识。令我意外的是周珊珊也来了,她穿一件白色真丝短袖衫,黑色的背带裤,长发飘飘,显得特别年轻。

我向陈太太和埃娃说了声“对不起”,端着酒杯迎过去。

“看来你是洛杉矶一大交际花呀!”

“少来吧你!看样子你是来参加洛杉矶文联的喽!”语调里充满了周珊珊式讥讽。

“是又怎么样?”

“你不是说年轻时是附庸风雅,现在已经出完麻疹了吗?”

“没有啊,病菌一来又发啦……”

正待说下去,只见“关云长”大步流星地奔过来:“嗨,珊珊,好久不见,HOWAREYOU?”

“IAMFINE”

走近以后,两人非常熟练地伸开双臂拥抱。关云长像抓小鸡子似的搂住周珊珊,一只手在她背上啪啪拍得山响。

这时我才发现国画大师非常高,手有簸箕大小,他低着头,与周珊珊凑得很近,像个低音喇叭似的说着话,态度亲昵。周珊珊眼睛放光,撩着云皮一眨一眨地看他。她说什么我听不清,但浅笑声声,显见得关系非比寻常。

我闷闷地回到吧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加冰和水的威士忌。

只听陈克文啪啪啪拍了几下巴掌,高声说道:

“各位朋友!今天,是大洛杉矶地区华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次筹备会议。谢谢诸位光临!在座的,都将成为文联的发起人,也就是说,参与了美国华人移民史上的一件盛事。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路是我们走出来的。我们新移民,在国内都是精英,文化素养高,学有专长,人才济济,那么,我们就要拿出新移民的新姿态来,开创前人没有做过的事业……”

一大通演讲之后,就是余兴表演。看来陈克文为今天的“会议”早已筹备多时了。头一个是他太太,正宗花腔女高音,她脸上露出职业性的微笑,略一鞠躬,坐到钢琴前,一个轮指,声压四座——

啊——

千年的铁树开了花,开了花,

万年的枯藤发了芽,发了芽,

如今咱聋哑人嗯说呀说了哦话,

啊——

感谢毛主席的恩情大,恩情大……

这都是什么年头的歌了!想当年我为了练开头那段花腔,鬼哭狼嚎,差点儿没让邻居扭送公安局。

接下来是女诗人金子小姐朗诵。她声称是有感而发,即兴写了一首诗。只见她右手紧攥着一张纸片,像红卫兵手捧红宝书似的握在胸前,站在当中,长时间地酝酿情绪。因为可以仔细盯着她看看,才发现她并不老,只不过由于满脸沧桑,苦大仇深的样子,显得有把年纪罢了。突然,银铃般的声音响了起来:

民主!民主!

破碎的煤层

黑色的太阳

那冷漠而孤零零的

是我的心吗

民主!民主!

费拉达菲亚钟声悠扬

泰晤士河水淹过脚面

公社的墙还在吗

而呐喊像一群群黑色的乌鸦

在克里姆林宫的尖顶上

盘旋

朗诵完了,女诗人神情冲动,半天没缓过劲来,喝了一口葡萄酒压了压惊,才说:“后边还有四段呢,时间关系,对不起了,发表后大家再看吧!”

我站在人群外面,见周珊珊过来,便招呼了她一声,说:“哎,我这儿也得了一首诗,是献给你的。”然后我学着女诗人的样子,右手抓在胸前,声音低沉地朗诵道:“爱情……把我的爱情,装进,四十八号臭球鞋里。”

周珊珊一甩头发,控制住笑,说:“傻不傻呀?”

“诗人都有点儿傻,普希金也好,马雅可夫斯基也好,赫鲁晓夫也好……”

“小克也好。”

“小克是谁啊?”

“克林顿。”

“哦,他不写诗,他是吹萨克斯的。”

周珊珊说:“我也写了首诗。”

“好啊,交流交流。”

“把我的爱情,装进,曼哈顿四十二街的,阴沟里。”

我说:“俗,太俗了!拿曼哈顿吓唬谁呀?你再写这么俗的玩艺儿,我跟你急!”

节目表演以后,客厅的灯光给调得暗暗的,开始跳舞。在旁边的餐厅里,几个核心人物围着长桌商讨成立文联的具体事宜。陈克文非把我拉过去发表意见。

我说:“要给中国文联、香港文协,台湾的叫文什么?统统发电,共商弘扬中国文化之大计。美国有文联吗?”

“好像没有。”

“那就跟美国文化部联系。”

“也没有文化部。”

“操,美国怎么这么落后啊,连个文化部都没有!中宣部呢?更没有了吧?那就不理他们丫的了。”

说完我就走开了。

我靠着吧台喝不知是第几杯威士忌时,埃娃出现在我旁边。

“这个曲子好美哎,你听过吗?”她问我。

我看了看她,放下杯子,请她跳舞。

她的身体非常柔软,舞步轻盈,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道。

她说:“我刚才听见你朗诵诗了。”

“是吗?感觉如何?”

“很棒哦。”

“你还真有段数啊,一般人没受过读现代诗的训练,都听不懂。”

“蛮奇特的,别人不敢这么写。”

“你看看,越说越专业。茫茫人海何处觅知音哪,原来就在眼前。”

她吃吃地笑个不停,我把她拉得更近一些。

请周珊珊跳舞的人很多,我只逮着一次机会。和神经质的女作家也跳了一曲,她很僵硬,也不爱搭理我,女诗人金子小姐舞姿疯狂,我瞧着都害怕,没敢邀她。基本上都是和埃娃在跳,我说什么她都笑,不可笑的话也笑,后来我给她调了一杯马提尼,她一饮而尽,豪情万丈地说,我们一人来一杯,干!

我说马提尼太厉害,我已经喝了这么多威士忌,再一掺马提尼,非倒不可。她说那你就还喝威土忌,给我来马提尼,我们碰了杯,一口喝干。我握着她的手,说你真是女中豪杰。

人开始散去了,大家都在和陈克文夫妇告辞。他俩满脸喜色,一直把我们送到门外。我上了车,点着火,周围雾气重重。这时有人敲我的车窗,我摇下窗子——是埃娃。

“我不认识路了,我是第一次来。”她脸伸到窗口,说。

“从这儿上高速公路就行。”

“怎么才能上高速公路啊?这里的路好乱……”

“那你跟在我后面吧。”

“这样啊?我跟丢了呢?”

这会儿我已经很明白了,故意说:“丢就丢了呗,找个汽车旅馆……”

她什么也不说,一个劲儿笑。

我下了车,锁好,和她一起朝她的车走去。

“我的车晚上放这儿没关系吧?”我说。

“应该没关系吧。”

她开的是一辆丰田跑年,我坐在她旁边,关好门,系上安全带,她眼睛不看我,还是笑。我摸摸她放在方向盘上的纤纤细指,说道:“OK,开路一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