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不了天使-绝不堕胎

清晨,房间里的第一缕阳光将我叫醒,走进客厅,沙发上被子被折叠得工整,却没有卫真的踪迹。他走了,没有留下只字片语。

无意看见对面的阳台,卢小雅正将错错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生不可弥补的错误。她的身边放着蓝色天鹅绒包的圆椅,上面堆着她金橘色的被子。她与错错坐在被子旁,与被单上那些巨大的金橙子们一起吸收着阳光。我只能看见她的侧面,眼睛微眯,丰厚饱满的嘴唇上没有装点任何色彩。阳光将她镀上一层圣洁的光,她偶尔低头抚拍错错,像所有的母亲一般的端庄。错错漠然地抱着自己的泰迪熊,仿佛一只无心讨好主人,也深知地位确凿的猫,在阳光下专心地看着泰迪熊平静憨态的脸,无视那只充满母性的手在头顶的抚摸。

我默默地拉上窗帘,坐在蓝白条纹的长椅上,看着厚重的深蓝色布窗帘将房间陷入昏暗之中。我的手不自觉地放在小腹上,小腹平整,只有我知道它里面的伤口,知道它失去了什么。

纽遥叹息着从窗帘后走了出来,白衣红裙,站在深蓝之前,对比鲜明。

我迎上去抚摸她的胳膊:“你可做了天使?”

纽遥苦笑,欲泪的表情,却没有液体涌动。白色的上衣将她的脸衬托得那么纯净,仿佛壁画上干净可爱的天使,只需要再有两根羽翼,她便可以在天空中飞翔。她却让我看她的裙子。红色,罪恶得像手术台上那摊丑陋的血。

她短促地吐出一声叹息,说:“我们做不了天使的。我们都有过谋杀。”

我激动起来:“不是谋杀,我们只是舍弃一些包袱,无法背负的包袱。”

就像曾经贸然入住进我的子宫的那个它,我不爱它,我不需要它,甚至憎恨它,所以我要舍弃,像舍弃破旧的布娃娃,像舍弃一件过时的衣服,像将过季的被褥收进柜子,像吃鱼时不得不吐出的鱼刺……

纽遥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冰凉,像停电的冬夜怎么暖都暖不热的床。我跟着她,向窗外走,窗外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世界--无数的小孩,有的是一团小小的细胞,仿佛不洁的公厕地面上慢慢蠕动的蛆虫;有的略具形态,甚至有了眼珠,仿佛一团红肉上点上两粒乌梅,呆滞着,血腥味扑鼻而来;有的已基本成人形,像是工厂流水线上的次品,总有些部位发育不全,满面血污,肚脐上还拖着像尾巴一样的脐带……他们都在啼哭,细胞蠕动出一摊水血相混的渍迹,基本成人形的则躺在地上,用不全的手或脚乱踢,顿足,或是像桌球台上滚动的桌球般滴溜溜地滚动。

啊,他们。

我浑身发冷,只希望快快回到窗后,回到金色的阳光下面。

我拉纽遥,她却仔细地看着他们,表情关切:“乔米,你说,这里面,哪个是我的孩子?”

“你疯了!”我尖叫出来,眼睛却忍不住也瞟下去,那里面,哪个是我的孩子?

这些孩子,不能出生,亦不可能转世,只能成为奈何桥下弱小的鬼魂,除了哇哇凄惨啼哭,没有别的计策。

可是,这样的他们,甚至已满腔仇恨,表情怨毒。

血腥气越来越浓,浸入了我每个毛孔。我的声音发颤,死死地揪着纽遥:“求求你,我们走吧。它们让我想呕吐。”

纽遥看着我,表情忽然狰狞起来,将我拉着她的手甩脱:“乔米,你怎么这么没有感情?”

“我恨它们,如果不是它们,你也不会死,我也不会失掉和其。”我尖叫,“当初你堕掉它的时候,你甚至没有犹豫,如果不出意外,你会忘记你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孩子,你甚至会对你将来的孩子开玩笑,告诉他,他曾经有个哥哥或姐姐,只是在不该来的时候到来,所以不能要。纽遥,它们与爱情是一个道理,只是我们在不应当的时间碰上了不应当的人,除了放弃,别无他法。就算是我们谋杀,也是情非所愿。更何况,这样的罪,应该男人与我们共同承担,你为什么要将它一并揽到自己的肩上?”

纽遥生前从来不与我争吵,她的性情温婉,极少动怒,但此刻,她的表情像是一条苏醒的蛇,脸部迅速扭曲,眼里仿佛要喷出火来。我骇得后退,她伸手忽然抓住我,扭头看,才发现我们站在桥上,桥下便是那些“哇哇”的冤灵,我们的孩子。来不及向她道歉,她却凄楚一笑:“乔米,因我为原罪而死,所以虽有罪孽,却不会堕入地狱,而你,任我如何点拨,都不肯清醒,不肯自救,将来,你与这些你看来想呕吐的婴灵们,也无分别,同居一处。”

同居一处?我向下看,那些空洞的眼珠,仇恨地看着我,直盯得我遍体透凉。

“纽遥救我。”我低呼。

纽遥却将拉着我的手放开,并用力向外推去。

我尖叫着,从高空坠下,失去重心,失去安全,眼看要与血污的细胞及半成人的怪物们同处……

被电话铃吵醒,才发现,自己满头大汗,居然做了这样一场噩梦。

“乔米,出什么事了?”卢小雅的声音。

“是你。”我惊魂未定,因受到惊吓,一时间忘记了与卢小雅之间的罅隙。

“我在晒太阳,听你房间传出尖叫。”

“小雅,你真幸福。”我叹息,抹掉脑门儿的汗水,点烟,定魂。

“为什么?”仿佛可以看到电话那端她细眉轻挑。

“你生下了错错,没有将她在是胚胎时期,谋杀掉。”是的,她生下了错错,她不需要救赎,不需要与那些血肉模糊的婴灵们同处。

卢小雅半天不作声,过了一会儿,她叹气:“乔米,你一定没有看我的书。寄给你都已经那么久。”

她与我都不提卫真那件事,她掩饰,我也装糊涂。

放下电话,拿出那叠书稿,开篇第一节却是路易丝·拉贝的诗--

“在严寒中,我感到酷热难耐,

生活对我太温柔,又狰狞可怕。

烦恼与快乐交织在一起,

我笑啊笑,突然间泪如雨下。”

矫情的女人!我冷笑。一直都感觉疯子才写诗,而读诗又能感动得眼泪哗哗流的人一定是白痴,卢小雅坚强如水泥的脑子会在某一刹那像融化掉的冰淇淋,这对我,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想讲的是我的忏悔。为我女儿的忏悔。原来以为将她的名字唤做‘错错’,便可以错错得对,将一切的错误圆场,像肥皂剧的结局,皆大欢喜。但是,随着她年纪的增长,我渐渐明白,错误永远是错误。爱错了一个人,可以放手,错生了一个生命,却从此背负上了心灵与生活的重负,无法翻身,无法救赎。”

卢小雅疯了。看到这段话时,我第一反应便是如此。这样的书不管内容如何,都会将读者向自传上导向。也许书会因此狂销,但她置错错于何地?错错慢慢长大,慢慢成人,她会看母亲所有的作品。

有什么比对一个孩子说“你是我最大的错误,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生下你”,更加残酷,更加痛苦?

而且,生下她,为她奔波生计,为她容华老去,怎么会也是重负,也是错误,一样的无法翻身,无法救赎?

“这个故事与我所有的故事一样,你可以当作小说来读,可以当做窥探到我隐私的洞口。我不否认它的虚假,更不会否认它的真实。它既然是故事,就生存在我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因此,它便是我,它真实存在。既然它是故事,就仅生存在一些细胞的幻想中,支离破碎,因此,它便是入睡前的一个想法,在梦里延续完整,它仅存在于虚幻。”

这样欲说还休,不是她的风格。我充满疑惑,煮杯咖啡,想将这本我早就该读到的小说看下去,却接到了我那个服装设计师女友丁俏君的电话。

丁俏君与我也算是一两年的朋友,大家一样地做设计,她做服装,我做图书。我的衣服多是出自她手,她服装的画册则都出自我的设计。很喜欢她,因为她圆了我大部分的梦想,而且她的性情很好,乐天派,粗枝大叶。

前一阵儿,她的丰田车被送进了修理铺。去她店里看她,担心她有什么凶险,谁知道她没有化妆的脸上笑得灿如春花,她嘻嘻笑着讲述她的“倒霉”--车子第一年上了保险,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第二年她决定不上保险,谁知道朋友借车去用,一不小心便撞了。几十万的车,撞得大修,在她看来却是极可乐的事情,她说那车子撞得像老奶奶的嘴,前车盖全扁了,两个倒车镜像猪耳朵,挂在车窗边晃悠悠。讲的时候,她伸手去捂嘴巴,我发现她指上没有平时不离手的指环。那指环因为别致而且珍贵让我印象深刻--白金打造,宽大,镂空,用黑色的玛瑙雕成一片黑色的心从里面横穿过来。我问她指环的去向,她忽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边向洗手间跑边嚷嚷:“完了完了,洗手时扔洗手间了,不知道丢了没有。”

丁俏君在电话那头笑得开心,说新认识一个妙人儿,极有智慧,极优秀。

城市里的单身女人总是很容易成为朋友,聊聊化妆品,聊聊男人,便可以打发掉周末一个冗长的下午。虽然依她的性情能轻易与很多人交上朋友,但是她毕竟是本城为数不多的巾帼之一,能被她称之为妙人儿,且如此郑重向我介绍的女人,一定不是泛泛之辈。

“现在好女人比好男人多出太多来。我打算将我的店子做成一个姐妹会的沙龙,每个周末下午停止营业,集合长沙最优秀的单身女人们一起聊天喝茶开PARTY。”

她做事情极意气用事,店子十几万的装修,仅因为她一句“颜色不好看”,全部敲掉重来。服装店几百平米,上下两层,居然被她拿出三分之一做成茶座,三分之一做成画廊书展,其他的三分之一才是她的服装。我笑她不像商人,她则得意地反驳:“我本来就是设计师,不是商人。设计是主业,开店子只是为自己的设计做一个展示的平台。”

“长沙城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又优秀又单身的女人,男人们都到哪儿去了?”

她说:“管他们去哪儿了。如果有了懂得自己的女人,有了性玩具及克隆技术,男人在这个世界上也就多余。”

这不是她丁俏君的语言风格,她风趣却说不出如此大胆的话,从来没有听她公然将性坦然说出口。果然,她承认这话出自她所说的那个极优秀的单身女人。俏君请我参加下午的时装发布会,会有一些订货商及媒体朋友去,最重要的是,她请了不少精英女人,打算将这个发布会做成姐妹会的第一个PARTY。

“今天?”

“有不妥?”

我看看书稿,终于放在桌上:“没有,只是你请的都是精英,我算哪根葱。”

俏君在电话里呸我,说:“平时来我这儿看衣服的时候,总一口一个‘用我这样的优秀女人给你当衣架子’,现在倒谦虚了。别■嗦,晚上过来。对了,她晚上也来。”

放下电话之前,她嘻嘻笑着,问我带不带去我的小朋友。

她说的小朋友指和其,和其原来在她那儿买过衣服送我,因为不合适,我又专程去换了一件。因此,俏君对他记忆深刻。

“他不是我的小朋友。”

俏君有些窘迫,笑了几声:“也好,我早就说过他不适合你,至少,他不知道什么样的衣服适合你。这种男人,要也没有用。”

我忽然想起我从郑州书市回来,下火车时在站台见到卢小雅穿着那件与和其起初送我一般样式的衣服,暗生凄楚,心里在回答:“不是他不知道什么样的衣服适合我,而是我不适合他喜欢的衣服。”

想起和其,终于还是犹豫着打了个电话。电话铃一声声空震,他不肯接。

我咬着嘴唇坐在桌前,心里痛苦,但是,并不清楚这痛苦来自失望还是愤怒。

门口穿着红色旗袍的迎客小姐看见我便笑:“乔米小姐,快上去,楼上快没有位子了。”

原来以为会是一个小型且高尚的聚会,一进玻璃掩门,看见几个丑陋的小孩子奔跑,我马上沮丧起来。

“丁俏君,你的姐妹会怎么会做得像家庭聚餐?”我一见穿红色休闲装,脑后束着马尾的丁俏君便抱怨。

她笑,眼角有鱼尾纹忽闪而过:“我哪里会想到!”

原来她也以为即使不能做成男士都扎着领结女士都穿着晚礼服的高尚酒会,也至少会是一个文化气息浓郁有些暧昧气氛的女人沙龙。谁知道这些单身的女人们居然对家庭观念如此看重,离婚女人带着已判给前夫的儿子,单身女人带着侄子或外甥女,有约会对象的则将男人拖了出来,甚至包括男人前妻的孩子……

我与丁俏君两个单身的女人,站在这些热闹的大人小孩中间,居然成了异类,惟独我们没有一个小怪物在身边绕来绕去,没有小魔鬼在耳边低吼。

面面相觑,苦笑。她推我:“时装秀要开始了,快坐下来。”

满满的人,哪儿还有座。她却将我带进垂着粗布帘的台子边,边掀帘边向我说:“坐进这儿,给你留了位,正好给你介绍个朋友。”

我看着她指的那个女人,哑然失笑,真是无处不相逢。

披着棕色披肩,画着棕色长眉的卢小雅正在喝珍珠奶茶,抬头看见我们,丰满的嘴唇绽成奔放的笑容:“早知道俏俏要给我介绍的人是你,我就叫上你一起出门了。”

丁俏君发现我们原来认识,像是献宝的孩子知道自己献的不过是普通的玻璃弹珠,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乔米,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认识卢小雅。”

我假笑:“小雅不也一样的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她认识我?”

坐在角落里的一个黑衣女人抬起头来,看见我,也亲热地笑了起来:“原来都是认识的。”

看见她,我惊了一下:“伍鸿!”

长沙真是极小,所谓的优秀单身女人算来数去,也不过是这几个相熟的老面孔。我坐在伍鸿与卢小雅的中间,卢小雅在吸烟,向帘外不动声色地望。她不知道,坐在她身边的我,及坐在我身边的伍鸿,正在一起盘算如何陷害她的朋友。

伍鸿,便是我那律师朋友,所有起诉江水春的事宜,全交付给了她。她是近四十岁的单身女人,我并不了解她的私生活,只知道她从来都刻板,长年穿着与她的表情一样工整的职业装,铁娘子的姿态足以让男人望而却步。她与我的关系,只是熟悉到可以在收费时打点折扣,并不是肝胆相照的知己好友。

丁俏君说:“姐妹会,看样子只能我们四个人够资格。”

大家互看,露出例行公事的笑容。

伍鸿与平日一样穿着暗色的毛衣,惟一的亮色是围巾,鲜绿得嫌轻佻。我言不由衷地夸她今天看上去特别漂亮,卢小雅不动声色地从眼角杀出一丝嘲讽的微笑。卢小雅套着奇怪的棕色大披肩,披肩巨大,将瘦小的她显得更加娇小,有着弱不禁风的性感,仿佛随时等待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将她揽入怀中。而且,如此冷的天气,披肩里居然是一件靓蓝色绣着白色图腾的丝绸小肚兜,从披肩的雕孔里,清楚看见她白净玲珑的后背。

伍鸿也在看她,不以为然的神情。

她俩的目光穿过我相遇,不约而同地浮起生分的微笑。

虽是笑,也各有不同,伍鸿的笑是社交套数,卢小雅就是明摆着的居高临下、拒人千里。

我与小雅坐得如此近,近到能看清她仔细描画的棕色长睫毛,和涂成月光般的眼皮上几根修眉时忽略了的杂眉。

但是,我与她又离得那样远,各有心事,各怀鬼胎。每个笑脸,每个对答,都慢吞吞,几经思考。

伍鸿伏我耳边:“那个……”

我以为她要与我谈江水春那个案件,便用手在桌下用力捏她一下:“回头我们再细说,今天不要提吧。”

她奇怪地看着我:“你说什么?我是想问你她是不是写《暗箱里的哭泣》的卢小雅。”

卢小雅听到伍鸿提她名,扭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用倨傲的下巴告诉她,她便是卢小雅。

伍鸿的笑意僵在脸上,我拍拍她的手,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个是全国知名的律师,一个是全国知名的作家,两个这样优秀的女人坐在一起,就算不是惺惺相惜,也多少会因为好奇而渴望走近。但是,伍鸿与卢小雅早就坐在里面,居然一直没有对上话,足可见两个女人骨子里都有多么的骄傲。我与两人都熟,知道伍鸿能放下架子,主动在我面前表示出对卢小雅的兴趣,已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给足了卢小雅面子。谁知卢小雅却并不领情,像朵水仙,宁可自赏,也不愿从水域里跳出,与其他花草接近。

女人一向爱憎分明,情绪变化奇怪,爱一个人与恨一个人都极没有道理没有套路。伍鸿受伤的表情,已说明她与卢小雅,再难走进一个阵营。而从卢小雅的态度,我也明白,卢小雅之所以如此,是本就不给两人成为朋友的机会,她,我多少了解一些,她对人,要么爱到昏茫,要么漠然得恨不能成为仇人,绝无中间路可走。

只是不知道可怜的老伍,怎么就成了她的眼中钉。

丁俏君精神抖擞地满场飞,事业给她的安全感让她不用苦着一张脸想念爱情。她安排着模特、灯光,招呼着外面的朋友,不知道粗布帘后女人间的硝烟正在弥漫。

我坐在中间,感觉左边是海水,右边是火焰,很是煎熬。

卢小雅的身子动了一下,脸上像是被微风拂过,一下子便荡漾开来,她试探地向我看了一眼,这一眼,让我警觉地也向外看去。

一个男人的身影一闪而过。我几乎不能捏牢手里的咖啡杯。虽然只是一眼,我已断定是他。为他挑选过毛衣,在他怀里有过缠绵,与他手拉手并肩在芙蓉路上有过散步,他早已烙进我的心里。

我冲动地放下杯子,起身。老式的大木桌被我撞动,咖啡从杯里晃了出来,落在粗布的白棉垫上,我不加理会,越过卢小雅,掀起帘子,冲了出去。

模特已经开始走秀,绕着场子慢慢走下T型台,灯光随着她们的脚步一并打到我的身上来,我站立在灯光之中,像是独幕戏上蓝衣白脸的小丑,无视那些诧异的人群,定定地站着。灯光暗了下去,我的眼睛追随着光柱向每个角落看,没有再看到他的身影。

丁俏君急急走来,将我从走场的道里拉了下来:“你怎么回事儿?”

“我看见一个朋友。”我忽然激动地反拉住她:“俏俏,媒体来了哪些?可有一个叫和其的记者来签到?”

“和其?”丁俏君皱眉苦思,不得其果。

有人快步走到我们身边,与丁俏君说了些什么,她连连点头,全然忘记了我的存在。

终于坐回我的位置,卢小雅与伍鸿都默默地。

我垂头茫然地看着白棉布上那块棕色的污渍。和其,你为什么要出现?像失控的咖啡杯里溢出的液体,将我本已干净的大脑又染上了惆怅的颜色。

“乔米……”卢小雅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却吞下了后面的话,只是表情古怪地看着我。

她的正面对着我,我从她描画得完美的脸上移开视线,却随着她脖子上那根黑色的线慢慢看了下去,直到看到那块原来挂在和其脖子上的那块玉。玉是绿色的,沉进她蓝色的肚兜里,直抵乳房。

棉布在我手中慢慢缩起,咖啡杯“咣当”一声落在桌面,差点打翻。

卢小雅一声叹息:“乔米,又是何必……”

剑拔弩张之时,布帘忽然被掀开,灯光射了进来,我又被定格在光圈之下,表情凶恶。

卢小雅一脸不解地看向掀着帘子的丁俏君。

丁俏君无心无肺地笑,大声说:“马上就要评出今天的最佳着装奖,灯光师,请给你认为的最佳着装女士打灯。”

我被灯光抛弃,卢小雅在灯光的笼罩中,她抚了抚头发,从容地站了起来,向丁俏君露出微笑,在灯光的陪伴中走到帘外。披着巨大披肩的她,像出塞的昭君,让所有的人惊羡,并付于掌声。

她走了T型台,一棵柱子挡住了我的视线,只听到司仪在介绍她:“看见你的人之前,我已经爱上了你,没有想到,你的书写得那么好,人也这么漂亮性感。”

帘外因为卢小雅的突然出场而掀起高潮,我与伍鸿默默地坐着,忽然从伍鸿的嘴里听到一句:“贱货!”我愣了一下,看向她,她也看向我,我们相视大笑。

贱货!

笑着转脸看外面,又一次看到和其。他也看见了我,两个人的目光在嘈杂的人声与斑驳的灯光中相遇,如隔千年。

卢小雅在掌声中走到他的身边,T型台上又出现了模特,人们被那些活动的衣架子吸引,惟有我一直盯着卢小雅。她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不知道她的满足来自于刚刚人们的众星捧月,还是来自和其目睹了她的辉煌。

不知觉中,我泪流满面。想隐忍下去,却无法自控,伏在一团糟的桌上哭了起来。有人将手放在我的肩上,我以为是伍鸿,没有抬头,却听见丁俏君压低了的声音:“乔米,对不起。我不知道,唉……”

伍鸿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追问丁俏君。

俏君小声说:“那个男人,原来是与乔米在一起。”

她已经很努力地压低声音,但是仍然逃不过我的耳朵,唤起了我更大的哀鸣。

终于哭得累了,抬起头,伍鸿将纸巾递给我,说:“为这些人哭,不值。”

卢小雅的位子空着,可能刚刚与和其一并离开了。

我为了自己当众这样失态自惭到顶点,惟一的庆幸,便是和其与卢小雅没有看到我的落魄。

贱货!我在心里重复着伍鸿的话,感觉没有别的词能比这个词更贴切地形容卢小雅。

时装发布会已经结束,满厅的人走了,留下满厅的垃圾,和丁俏君一脸的疲倦。

我到洗手间洗过脸,向丁俏君告别。

俏君挺了一个夜晚的腰松懈下来,软得像模特身上匆匆脱下滑在地板上的衣服,整个人看上去都皱巴巴的,她乏力地挥挥手:“去吧,不送了,有事给我电话。”

伍鸿也提包:“我们一起走!”

一并走下楼。黑夜的步行街上没有五彩的灯光,有着门可罗雀的冷清。步行街对面便是解放西路的酒吧一条街,两条路交织着,却像是白天与黑夜,两个极端,互不干涉。步行街是属于女人的街道,到了晚上,像美人迟暮,因无人问津,连门前迎客的红灯笼也懒得点亮,自暴自弃的落拓。而解放西路便是典型雄性的街道,愈夜愈疯狂,甚至出租车驶过时,都能闻到烟、酒、脂粉,还有若有若无的肾上腺激素的味道。

我与伍鸿默默地坐在出租车里,我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忽然想起来没有与伍鸿商量我们去哪里。

“是到我家还是--”我问伍鸿,她线条刚硬的侧面被霓虹灯糅和着,居然流露出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风情来。

“到红杉咖啡坐一会儿吧。我是那儿的贵宾,有打折卡。那儿环境不错,咖啡味道也正宗。”

听她一本正经地向我介绍红杉咖啡,我忽然想起方哲,猜测他看到我出现在咖啡店里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在倒车镜里看到自己的脸,眼睛还是微肿,但是忧郁的表情却仿佛被车窗外呼啸的风扫荡一空,留下的是恬静的微笑。

我被自己的表情吓了一跳。确切地说,是因为意识到这种表情是因为方哲而起,而被吓了一跳。

“听说咖啡厅的老板是个不错的男人,有钱,有风度,没有婚姻。”平时伍鸿都是一本正经,仿佛自己便是法律,不允许有半点儿含糊,半点儿戏,听她认真地谈论男人,倒是第一次。

“你看上了?”我戏谑。

“我不喜欢男人,我爱的是女人。”她认真地说,不等我反应过来,忽然哈哈大笑。

我也笑,原来夜晚不但可以让一座城市美丽起来,也可以将一个钢板般的女人变得柔软可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