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吃完东西,我带着胡高上我们家去,打开门,房间里黑着灯,芳华没有在。打她手机,关了。会去哪儿呢?是不是回自己家了?血往上涌,“她不会自杀吧?”

我赶紧拉开衣柜,属于她的衣服一件也没有。

“她的旅行箱呢?”

“不在了。”

“不会,如果她要自杀,她不会把东西收拾好的,对于一个要死的人,一切都是身外之物。”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嘴里在说什么,总之我一直在说,既是安慰胡高也是宽自己的心。这么多年,经手这么多事,明枪暗箭,风风雨雨,甚至做假文件出假证明,我从来没有慌过神,可是那一刻我却乱了阵脚,像做了伪证被抓个正着的证人,心里那个后悔啊——本来没有自己什么事儿,到头来,想跑都跑不掉。

胡高开始打电话,问所有的人见到朱芳华没有。回答一律是没有。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紧张得我胸口一阵一阵发闷。胡高掉头就往外走,我像着了魔似的跟着他,他说:“我给家里打了电话,保姆说没人。”

“你现在去哪?你想想芳华还有没有别的朋友?”

“我想也许她在我乡下的别墅,那儿刚装修完,还没入住。”

我坐上胡高的车,大切诺基,风驰电掣一路狂奔。

那是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的典型“豪宅”——血统纯正系出名门——完全由欧洲设计师设计——车库在地下一层,足够停放三辆卡迪拉克;栅栏、草坪、楼顶露台、门廊、风雨廊、坡屋顶、私家花园、甚至大门上的杂色花环和苏格兰风铃,该有的都有,一样不缺。

一进门是一个过渡性的前厅,柔曼丝的壁布,樱桃木的地板,随随便便的几样铁艺,以及一个懒洋洋的摇椅和藤编的杂志筐。我几乎在一瞬间产生一种幻觉,芳华正坐在那把摇椅上,一边摇一边向窗外张望。

我们找遍了两层楼以及地下室,每一个角落,都没有。

“要不要报警?”胡高问我。

“一般要失踪24小时以后,人家才受理。”

“那我们就在这儿等,一直到满24小时?”

胡高家的阳光厨房足有七八十平米,操作台设计得像一个小岛,孤独地悬在房间中央。所有的光源都来自操作台上面的一圈吊灯,那些吊灯设计得很古怪,不是那种齐刷刷等距离的悬挂方式,而是像自由生长的植物,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看得出来每盏灯都经过精心挑选,有的像一只闪着荧光的宝葫芦,有的像一个倒扣的酒杯,还有的像会旋转的八音盒。所有的灯都打开以后,仿佛置身于童话世界。

“要听音乐吗?”胡高问我。

我这才注意到胡高家的家庭影院居然设置在厨房,一整面墙的音响设备,配合着平面直角等离子电视以及硕大无朋的音箱,甚至还有一架老式唱机,既传统又现代。

谁会这样设计?

“这里的一切都是朱芳华一手操办的,花了300万。她说她要一个这样的厨房,请客人来开PARTY的时候,操作台就可以当吧台了。沙发摆在角落里,从房顶上垂下纱缦,你注意到沙发的颜色了吗?是红的,和纱缦是一套色系。她说她喜欢红色,红色既能让人感觉热烈,又能让人感觉糜烂……,你好像有点心不在焉?我猜你心里一直想问我——你们是不是相爱,或者现在是否还相爱。她为什么会离开我。我现在就回答你这些个问题,你听好了。”

胡高按下了PLAY键,是肯尼G的《回家》。

“她很爱我,也许我们刚结婚的时候,不像你们刚结婚的时候那么相爱,但我可以告诉你,她越来越爱我。她不是负气离开我的,她对我说她不愿意牵累我。她说她不值得我对她这么好,所以她要离开我,她对我说她应该嫁给一个她最恨的人,折磨他,一直到她死,死后变成厉鬼还要找他清算。”

朱芳华是有资格恨我的。

我没有好好珍惜她,我没有兑现我许给她的诺言,我伤害她,一而再再而三,但这一切又怎么能都怨我呢?我那个时候年轻,我自尊敏感虚荣不愿在女人面前唯唯诺诺整天做白日梦希望飞黄腾达一步登天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追求这个梦想,假如她当时能理解我,假如她肯退让几步,我们也许不会反目为仇,以至整整十年都毫无来往并且互相防范讳莫如深。

当然,年轻不是借口,这我也知道,如今我已经三十五岁了,可是我不是照样会伤害别人的感情?不是照样不愿意陪伴朱芳华?即使在刚一知道她身怀绝症的时候,我曾奋不顾身地请了假飞奔到她身边,但是一觉醒来,我不是又把她一个人丢下,去谈什么并购?我难道不知道那等于把她推向绝望的深渊吗?我是知道的,只是我假装自己不知道这一点,好让自己少一点内疚。我就是这么一个没劲的人,我知道我是——我很混蛋,所不同的是,我是有文化有理想有素质的混蛋,我很混蛋,但我很温柔——其实你不懂我的心,谁也不懂我的心,连我自己在内。

我们在午夜一点回到灯火通明的城市中心。胡高和我饿坏了,见到一家门面热闹的餐馆立刻停了车,一脚迈进去二话不说一人吃了一碗牛丸面,他说他一路从北戴河赶回来,又脏又累,要去洗个桑拿,问我要不要同去,他请客。我不想和他混得太熟,就推说第二天还要早起,算了吧。我们分别的时候,谁都没有再提报警的事,只是说谁有芳华的消息都向对方通报一声。

我打了车,心里空落落的。我空落落的时候,就喜欢给王小西打电话。温秀玉顶不喜欢王小西,她看不惯他那种“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的德行。我也不是很喜欢王小西,但是人是需要酒肉朋友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辛苦了,再交几个“诤友”,每天像一面照妖镜一样,让你“皮袍下的小”没处躲没处藏的,算了吧。我想我和朱芳华之所以没有可能在离婚后成为朋友,大概是我们都讨厌“诤友”。王小西就这点好,你在他面前,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无耻。

电话响了很多遍,小西才接起来。吵得要死,一听就知道是在歌厅。

“一军吧?你过来吗?我们在钱柜。青青她们都在。”

“我明儿一早还得开会呢。”

“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看你干嘛呢!”

“哎,你别挂,青青刚从外面进来,让她跟你说两句。”

“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怨。你现在是不是特郁闷?”是青青的声音,又欢快又俏皮。

“你说什么呢?谁是爱人?谁不见了?”我喜欢和青青逗贫嘴。

“就是昨天你从酒吧拖走的那个。她是你什么人?老情人?”

“前妻。”

“她今儿可能又得喝醉。不知道等着谁认领呢。”

“她在哪儿?”

“刚才我过来,路过一包间,正巧服务生往里送一大瓶红酒,我探头看了一眼,你前妻一个人躺在沙发上,跟杨贵妃似的,拿着个话筒在唱歌。那姿势绝对——‘寂寞难耐’。”

“青青,帮帮忙。我马上到,你上那包间门口帮我看着她点。别跟小西他们说,我以后再跟你解释。”

“你成熟点。她等的人肯定不是你,你别回头又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就给人一顿烂捶。你不见得每次打架都能碰见打不还手的吧?”

我到的时候,青青还真老老实实的呆在芳华的包间门口。看不出来,她还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姑娘。不过,这不是磨嘴皮的时候,我只是简单地问了一句“在里面吗?”“在。”“一个人?”“一个人。”

我推门就冲了进去,大步流星。芳华喝得面若桃李,目光迷离。没想到,她居然在唱F4的歌——流星花园——“带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而且还唱得那么百婉千啭,催人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