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这一觉好踏实,一口气睡到十一点多。醒来的时候,发现芳华就躺在我的身边,浑身上下软软的,暖暖的,像在做一个甜美的梦。我想轻轻的下床,刚一翻身,她就醒了。

她立刻伸手抓住我:“你去哪儿?”

“我哪儿也不去,我得给单位打一个电话,请个假,你再睡一会儿。”

“不,我要你陪我睡。”朱芳华拿出粘人的本领。

她大概以为我还爱着她,像她的十七岁。唉,怎么可能呢,我不过是爱着我自己的青春岁月罢了。有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段是不同的人,就像演员一样,在这部戏里是个痴情的公子,在另一部戏里是一个混蛋。我就是这样的人,昨天晚上我演的是一个痴情公子,现在是早晨了,太阳都升得老高了,还不醒醒,想什么呢?真把自己当林妹妹了?!我觉得林黛玉也是欠,偶感风寒就人参鹿茸的喝着,丫鬟老妈子伺候着,老太太老夫人关心着,还有一个怡红公子见天陪着诉衷肠,还要哭还要流那么多眼泪——枉凝眉,都是闲的。看看人家秋香,一个丫鬟,混着混着混成唐伯虎的第十几位小妾,不是也兴高采烈心满意足的?

所以这人,尤其是女人,不能太惯着,惯着惯着就惯出小姐脾气,你怎么对她好,她也还是觉得自己“凄凄惨惨戚戚”。当然,我这种混蛋逻辑是为我即将要扮演的混蛋角色做理论依据的,就跟美国人要打伊拉克,他们不是也得找点理论武器,比如说反恐怖呀什么的,总不能跟街头混混儿似的,一句“打你丫的”就冲过去。

我翻过身,脸对着芳华,正式进入我的“混蛋角色”。一个男人如何放弃一个女人是一门艺术,放弃得不好,水平不高,那是会伤了人家的心的——女人的心是玻璃做的,心破碎了就难以再愈合。我不打算伤害朱芳华,她还重症在身呢。所以我很温柔,我很混蛋但我很温柔。

首先,我腾出一只手拍拍芳华的脸蛋,然后,再拍拍她的手背,趁她精神松弛,轻轻放开她抓紧我的手,同时就势下地,然后边穿衣服边把手机打开。这一套动作要做得纯熟自然圆通无碍,不能有半点牵强,否则你的麻烦大了。小西跟我说,他并不想当混蛋,但问题往往出在他溜下床到穿衣服的这一段时间,仍然滞留在床上的女人往往会在这个时候哭泣或者大怒,甚至还有个别人骂他“流氓”,或者“臭流氓,办完事就走,没劲”。小西不知道是真委屈还是假委屈,他跟我说:“废话,办完事不走还干什么?给她们丫钱?那不成了嫖娼,我又不真是流氓。我就喜欢那种简洁利索的,打炮就是打炮,打完就完,爽,咱有下回,不爽,就这一锤子。”

我猜小西要么是大脑有问题,要么是小脑不发达。这套动作多练几遍,做的时候力争心底无私美观大方,怎么可能被人家骂“臭流氓”?像我现在不仅成功地从朱芳华身边溜下床,而且直到把裤子拉链拉好,她都没有过激反应。不过,我还不能骄傲,这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我还得成功地溜出门去,再成功的把朱芳华转交给她的现任老公。我心里清楚明白得很,昨天晚上是昨天晚上,人总会有一时间的意乱情迷,但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梦只能留给黑夜,我在白天是一名蒸蒸日上前程远大的有为中青年,开帕萨特用万事达卡有年假能熟练使用英美语言的全球化专业人才。我振作精神,清清嗓子,用最短时间浏览了未接短信,哈,居然有这么多是翠西发过来的!

“翠西,是我。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哦,查尔斯找了你很多遍,他说下午临时要开一个会,公司总部的人过来谈并购的事情。”

“什么并购?原来定的不是下半年吗?”

“提前了。”

我最怕这种事情——我这个工作,平常的时候,优哉游哉,一到并购,那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整天开会,早上提出一个计划,下午就推翻了。不停地写计划书,不停的做法律文件,不停的争吵,不停的咨询,一遍一遍打电话,女的都当男的使,男的都当牲口使,一场并购下来,别管结果怎么样,全他妈的累得跟驴孙子似的。

我握着电话,心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朱芳华悄没声的爬起来,顺手套上我的一件大T恤,小小的身子在大大的衣服里面逛荡,有种“春风十里”的意思。

“喂,喂。”翠西在电话那边提醒我。

“哦,我听着呢。”

“你还来吗?”

“来,来,我一会儿过来。告诉查尔斯把文件先交给你,你帮我看看,做一个摘要,我中午到。”我挂了电话,朱芳华面如土色,木着一张脸,欲哭无泪的表情。她那小小的身子,我那大大的衣服,几分钟前还是“春风复多情”,几分钟后就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一派肃杀。

我坐到她身边,故意含情脉脉地看着她,逗她,她理都不理我。我叹口气,对她说:“芳华,你老公在到处找你,今天晚上他就从北戴河回来,他会接你回家的。你别那么任性,都不小了。有病慢慢治,别赌气。”

“我就知道他找过你!”

“他找过好多人,昨天才找到我。你别误会。他让我劝你别着急,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了病要有积极的心态,好好治。”

“你上班去吧。”

“你这样我怎么放心走?”

“你要我怎么样?微笑着,像日本老婆似的,把你的公文包给你备好,再跪在地上给你穿好皮鞋,把你送到楼门口,再鞠上一躬,说‘您走好’?”她恢复了那种冷嘲热讽的腔调,让人放心多了。毕竟也一把岁数了,她总不好意思还动不动就哭吧?何况我现在只是她的前夫,不仅在法律上和她没有责任与义务的关系,而且在感情上,我们也早已两不相欠。

“你别搞得那么夸张好不好?我可没指望你做我的日本媳妇,再吓着我。”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往厨房走:“饿了吧?我给你煮碗面。”

会从下午两点一直开到晚上七点,惟一的成果是建立了一个特别并购小组,直接对公司总部负责,我当仁不让成了组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英明果断——如果我不能及时扔下朱芳华,这个组长还会是我吗?虽说我不当组长也没什么,但如果让查尔斯当了组长,我可就有什么了。要我向他汇报工作,要我听他说“YESORNO”,杀了我先!

我从会议室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翠西到我的办公室来。我要谢她,我对她说:“如果不是你早上帮我做文件,我下午可能真要演砸了。”

“您是大演员,我不过是个提词儿的。”翠西可爱就可爱在这儿,她没有那么浮躁,不像有的女孩子,帮人家一点忙,恨不得让人家没齿不忘。时不时就要拿出来,抖落抖落,就像我妈似的,总要不停地对我说:“是我养了你,你懂不懂!”她这句话几乎是我记得的第一句人话,那个时候我有几岁?蹒跚学步呀呀学语?真难为她,一辈子为我做了这么一件事,而且是在完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做的,结果叨唠了几十年,好像是我欠了她似的。

“翠西,你不会一辈子都只想在办公室给别人端咖啡吧?”我盯着她的脸,期待她的反应。她的眼神毫不躲闪,好个不卑不亢的女孩儿,有前途。

“我做梦都在想‘有那么一天’。”她微笑着说。

“你是说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那一天?”

“不。我是说,有人问我是不是打算给人端一辈子咖啡的那一天。”

“那你准备好答案了?”

“时刻准备着。”

我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是任命翠西为我的个人助理。我对她说这个位置可以给她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她借助这个平台,不仅可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且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她听了以后,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声谢谢。接下来就问我她以后在哪里办公?谁将接替她坐在公司前台接电话端茶递水收发传真?

我想了一分钟,想到于连的女朋友。当然我会为此后悔,因为她迅速就和查尔斯混到一起。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

大约晚上八点钟左右,我接到我“前任妻子之现任老公”胡高的电话,他说已经从北戴河回来,问我有没有空。我哪里有什么空?明天一大早还要开会。我只巴望着他赶紧把朱芳华接回家去。我把他约到我们家楼下的一个茶餐厅,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吃云吞面。他坐下来,立刻也要了一份,一面吃一面对我说:“这他妈的什么日子,混到这会儿才吃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把碗筷推到一边。

“你才为食亡呢!”胡高是那种典型的自来熟,这种属性对于商人,就像导电对于金属,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属性。但我偏偏不很喜欢这种属性,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好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喜欢半导体。

“朱芳华得的是什么病?”我问。

“绒癌。你听说过吗?”他头也没抬。

“没有。”

“你有兴趣知道得更多吗?”胡高边吃边说,嘴里稀里胡噜的。

“那要看你有没有兴趣讲了。”我不想和他耽误功夫。

“这样吧,你明天陪芳华去医院,大夫能给你讲得特明白特专业,你要好奇心特强,还可以去图书馆借一本肿瘤教科书。”

“芳华并没有答应我明天去医院。”

“啊!”胡高呆住了。他高估了我的责任心。可是我凭什么要对他的女人负责?他以为我会守在朱芳华身边,苦口婆心地劝她珍惜生命,一直劝到她点头为止?想什么呢!我好歹也是搞法律的,打听打听,像我这种身价的人,说一句话值多少钱!

吃面之前,我是打算和胡高好好谈一谈的,但面一吃完,我就失去了兴趣。也许是因为我下午刚被委任为并购小组的组长?也许是我开了一下午的会太疲倦?直到几天以后,当我指责胡高自私,不负责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天我之所以忽然失去和胡高交谈的兴趣,是因为我不想对朱芳华负责,我不想过多地卷入这件事情。朱芳华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她应该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她有了麻烦,那是她的麻烦;最多是她和胡高的麻烦,跟我有什么相干?一个人为什么要知道那么多别人的麻烦事,像我们做法律顾问的,为什么要给人家当

顾问?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们有正义感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承认这一点。我们不过是顺便维持正义罢了,或者更确切的说,我们不过是把我们维持的称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