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我是不喜欢日餐的,但也不讨厌。王小西最怕陪女孩去吃日餐,他有一次开玩笑说:“‘日’我所欲也,‘餐’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餐而取日也。”他说在所有的“餐”中,唯日餐最为头痛,形式大于内容,吃起来太累,得端着;喜欢日餐的女孩也一样,往往太重视形式,总拿着个劲儿,一到关键时候,就玩“顾左右而言他”那一套,装小女生,好像你约她出来,就是为了跟她吃生鱼片。聊起天来也累,她们的话题表面上听起来很丰富,有点像日餐馆品种繁多的寿司,其实没有什么新鲜的,哪家日餐馆没有几十种乃至上百种寿司,还不都差不多?弄点生鱼弄点饭团弄点紫菜,卷吧卷吧,放在旋转台上转来转去,让你很有食欲,其实吃到嘴里还不是差不多的东西?王小西给那些喜欢旋转寿司的女孩儿归了一个类,叫“虚假繁荣”,还真有点传神。

“你想什么呢?”朱芳华坐在我对面,冷冰冰的问我。她那模样做派,跟日本绿芥末还蛮搭调的。

“没想什么。”我赶紧正襟危坐。

“我真希望我能像青青那样。”她多心了,其实我并没有在想青青,我是在想她,想她朱芳华为什么会喜欢日餐。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心说:“你又不是没有年轻过。”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朱芳华眼睛从我脸上扫过去,像刀子一样的眼神。

“我想什么了?说出来听听。”

“你在想‘你又不是没有年轻过’。”她慢吞吞地丢过来这么一句。真是厉害。男女之间处到这个份儿上,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芳华,你怎么还那么多愁善感?”

“一军,你不是也还这么铁石心肠?”

“唉,芳华,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往事不要再提?”

“我倒是记得有人曾经弹着吉他在校园的草坪上给我唱了一个夏天的——模范情书。”

我劝芳华晚上不要去吕西安的酒吧,她倒是来了劲:“为什么?难道你有更好的主意?”

我能有什么主意?我不过是想赶紧找时间劝劝她后天上医院做化疗。可是一直到结了帐出来,我发现自己还是没有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我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唉,我他妈的还是一个靠嘴吃饭的主儿!我垂头丧气的跟着芳华在街上走,正是午后,天气很好,街上人不多,走过来走过去都是闲人。

“接下来你有什么想法?”芳华问我。

“听你的。”

“我想去美容院,晚上有PARTY。”芳华在一间美容院门口停下来。

“芳华,我是请假出来的,你不会让我跟一条丧家狗似的蹲在美容院门口狂等你好几个小时吧?”

“你是说你的时间很宝贵?你不愿意把宝贵的时间花在等一个不相干的女人身上?”

“我没说你不相干。谁的时间都很宝贵。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图财害命,小学老师没教过你?”

“没有。我们老师就教过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所以——我要我的每一分钟都按照我的意愿度过。”她恶狠狠的说。

“也包括我的每一分钟吗?”我真想站在大街上对她大呼小叫一番,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你没有权利这么做!可是转念一想,她已经身怀绝症,我还能说什么呢?如果她的时间只剩下半年。

芳华进了美容院,我坐在星巴克喝咖啡。我想如果很多年前,我有这么好的耐心,愿意平白无故地等她好几个小时,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分开?是谁说的,爱是恒久的忍耐。而那个时候,我们偏偏缺乏耐心?

星巴克有许多免费杂志,我随手拿过来一本,上面大字标题写着——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我忍不住在心里笑起来,难道年纪大了,就一定懂爱?别逗了!我换了一份财经报纸。

很久了,没有这样的下午,坐在一个咖啡座里,手里翻一摞财经新闻,什么事情都没有,任凭思绪飞啊飞,飞啊飞,想到哪就是哪。真是享受啊!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怀旧,想到了我的朱芳华时代。那个时候,她瘦瘦小小的,梳两个小刷子,总是把一大抱书抱在胸前,走到哪儿抱到哪。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图书馆,她和温秀玉为了一个座位在吵架,大概意思好象是温秀玉要朱芳华帮着给占一个座位,交换条件是她帮着朱芳华打开水,可是等温秀玉打完开水搞完后勤来到图书馆,发现朱芳华并没有给她占座位,朱芳华的理由是她来的时候,这里就剩这么一个座位了。她们争吵的声音不很大,但似乎两个人都动了脾气,温秀玉说朱芳华自私,朱芳华赌气说今天不喝开水了。最后,朱芳华站起来,把一大摞书本抱在怀里,气哼哼地说:“不就一个座位吗,让给你好了。”“什么叫让?”温秀玉不依不饶。

我当时恰巧坐在那个惹是生非的座位旁边,正是青春不解风情的年纪,看两个豆蔻梢头的女孩子为一个图书馆的座位拌嘴,觉得蛮有趣。其实,她们统共只争执了几分钟,问题就解决了。朱芳华抱着书走了,温秀玉坐了下来。这就像是一个预言,我们三个人的预言。从这个预言看,朱芳华是一个习惯放弃的人,而温秀玉则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朱芳华留给我一个翩翩的背影,瘦瘦小小的,多愁善感的;温秀玉在我对面坐下来,没有半点愧疚,她心怀坦荡,翻开笔记本,一张大脸写满“志在必得”的表情。我本能的同情芳华,虽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她的名字;我很快地收拾书本离开了图书馆,坐在那张温式大脸的对面,听着她翻书本做笔记的声音,我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这是我早年最不喜欢的一种女人类型,但是世事难料,她和我生活的年头要远远长于朱芳华,这说明什么?

爱是一样充满偶然而又复杂的事物,呵呵!

“你的双眼潜藏了某种别人无法洞悉的玄秘;你热烈地追求友谊,却又要给自己一片孤独的天空。你是天生的叛徒……”

我们找到青青的时候,她正在听一个大胡子给她下“面相鉴定”。她的头发披散下来,染得花花绿绿的头发;一对假睫毛又长又弯,像芭比娃娃;红艳艳的嘴唇,嘴角装饰了一小粒深蓝色的美人痣,眼眶周围布置着一些星星点点的亮片,单侧耳朵带着一个硕大无朋的堇色耳环,一件低胸的PARTY装,整个后背都可以免费参观。标准的PARTYGIRL,浑身上下,琳琅满目,像富人家的圣诞树。她看到我们,马上站起来,很显然,她被大胡子缠得够戗。

“看见吕西安了吗?他刚才还在这儿。”青青问我们,好像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认识吕西安似的。

“今天晚上是什么主题?”我环顾四周,发现这拨人挺杂。

“预祝吕西安个人画展成功开幕暨圆满结束。”

我们一边说一边找了一张安静的桌子,刚坐下没多久,那个大胡子就跟了过来。明摆着,他对青青很有意思。青青一看他过来,就找了个借口离开。大胡子讨得个没趣,开始跟我和朱芳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先说他是一个画家,然后迅速转入“愤怒中年”——抱怨社会抱怨人生抱怨像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虚荣势利,总之他一直在抱怨。不知道为什么,朱芳华居然聊性大发,还就跟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大胡子一拍即和打得火热。他们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兑了橙汁儿的伏特加,有点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思。我知道朱芳华是怎么想的,她是想激怒我,她就是想激怒我,她这个女人就是这样,从年轻时就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这样,她就没有一点新鲜的,狗改不了吃屎。朱芳华开始跟大胡子打情骂悄,这对失意的狗男女!我几乎要怒发冲冠了。还是歇会儿吧,朱芳华跟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我闷着头不坑声儿,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他妈的成熟了!

我在那个“愤怒中年”讲到自己的第五任情人的时候,悄悄的起身,离开了。这种男人也他妈的是男人,比我还没劲。我很后悔来这种地方,我是一个专业人士,有高尚的职业和成功的生活,我犯不着和他们混在一起,愤世嫉俗醉生梦死。我不喜欢投机,也不必要投机;我无须到这种地方找女人,女人哪里没有?我就是真想找一个女人共度良宵,也没必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我虽然也胸中有伤,心中有泪,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有什么好抱怨?不就是卖画没有卖出天价来?那也犯不着贬低索斯比拍卖行的眼光啊!不就是泡妞没泡上章子怡吗?有必要为此怀疑整个人生?我想跟青青打一个招呼就先回去了,我实在受够了——看看朱芳华那搔逼的样子,看看那大胡子一脸色迷迷的德行。我不用耳朵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

朱芳华一定贱兮兮地问人家:“是不是喜欢那个青青?”

那个大胡子则肉麻兮兮的说:“什么青青,那就是一个傻逼。”

然后大胡子再反过来肉麻兮兮的问朱芳华:“跟你一起来的那男的是谁?”

朱芳华终于等到她拿手的问题,得意的仰面大笑,故意笑得极其放纵毫不检点,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她还存心回过头看看我,我从她的嘴型就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一定是这样说的:“你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傻逼?那是我的前夫,我年幼无知的时候犯的一个错误,现在已经改正了。”

其实,我和温秀玉的结婚十年,我也不是没有一点其他的事情,但她从不以牙还牙。温秀玉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有一次,我们公司的嘉年华会,查尔斯喝多了,醉醺醺的跟温秀玉调情,当时我正跟另一个与我关系暧昧的公司姑娘跳舞。只听温秀玉大喊一声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她略表歉意的回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答答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觉得有点恶心。”那神态似乎是在暗示自己怀孕了,但一语双关一石三鸟,查尔斯脸刷的红了,同时脸红的还有我和我的“关系暧昧”。共事这么多年,我还从没见过查尔斯的脸会红得跟个猴屁股似的,可见温秀玉的厉害。那个与我跳舞的“关系暧昧”则处变不惊,她立刻转变角色,嗔怪我说:“你不会要生二胎吧?”而我只好马上扮演模范丈夫的角色,陪着自己的老婆提前退席,这是一次体面又漂亮的撤退。但一回到家,温秀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马拿出小悍妇的范儿,该清算清算,一笔不落,还口头警告我,如果我再和那个“关系暧昧”眉来眼去,她就要公然给我戴一顶又高又大的绿帽子,那顶绿帽子的牌子叫“查尔斯”。不过,温秀玉就这一点好,她后来没有再提过这件事,当然,这可能跟那个“关系暧昧”很快就换了另一份工作有关系。临走的时候,“关系暧昧”跟我说:“你老婆真怀孕了?”我说:“没有。”她很聪明的一笑:“我就知道是这么一回事。”我问她两个人还能不能再接着来往,她说她看了我在老婆面前的模范丈夫形象,忽然明白了男人是怎么回事——“你们都把自己当做皇帝,内心里立一个女人为皇后,没有十足的理由,皇后是不会被废掉的,但你们要到其他女人那里找乐子,满足你们作为男人的征服欲。你们男人不是喜欢把女人比做衣服吗?老婆就是你们的礼服,重大场合用用,平常的时候就挂在柜子里。做不起礼服的男人,至少也要置备一身走亲戚的行头,否则让人看不起。至于其他的女人,就是内衣呀,领带呀,衬衫呀,想换就换了。”我本来想劝劝她,说不是这样的,但还没容得我劝,她就又接着说:“其实,如果女人也把男人当做衣服,你知道一个女人一生需要多少衣服?”她叨叨唠唠地掰着手指头数落:“得有内衣型的男人,就像好的内裤,无论你大起大落,总是包容你;还得有晚礼服型的男人,满足女人的虚荣心,出席个正式场合尊贵得体;还得有羊毛披肩真丝围巾这种温暖型男人,要不女人会很寂寞的。我觉得最好嫁给一个晚礼服型的丈夫,取得做一个夫人的合法资格,就是那种“骄傲高贵”的权利;再有一个温暖型的男人做情人,体贴浪漫;内裤型的男人最好做关系暧昧的朋友,这样的朋友越多越好。”我耐心听完她的高论,一点劝她的心情都没有了。让我说什么?难道我说我愿意做你的内裤?或者你的吊带背心?脏了就洗,旧了就扔?我还真没那么贱,再说就她,值吗?我就是真要犯贱想扑通一声跪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也得挑一件,不能满大街见一条裙子就膝关节发软吧?

“一军,你怎么来了?”有人拍我肩膀,一回头,是“花痴王婆”,王小西的前妻钱美丽。

“哦,青青请我过来的。”

“我就说嘛,你跟这个圈子不熟的。”“花痴王婆”吃吃的笑,浑身上下花枝乱颤。“咦,青青呢?她怎么留你一个人在这儿傻站着?”

“哦,她刚才还在这儿。”我轻描淡写,希望赶紧结束这场无聊的谈话。我讨厌“花痴王婆”的声线,太尖太高还有太多的欲望,就是那种女人极力想控制男人的欲望。

“你听说朱芳华的事儿了吗?”“花痴王婆”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什么事儿?”

“小西没告诉你?”

“哦,对,小西呢,他怎么没来?”我不想和这个女人谈论朱芳华。

“他一会儿来。”

小西来的时候,正赶上我一拳擂在那个狗屎画家的脑袋上,他像一个娘们儿一样尖着嗓子喊叫:“你怎么打人啊?”

周围的人迅速把我们分开,“怎么了?怎么了?”不停的有人这样问。

“没什么没什么,喝多了。”青青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挡在我和大胡子中间。大胡子这下可像委屈的孩子见了娘,喃喃不休的说:“我坐在这儿好好的,他过来就打我!”

小西是处理这种场面的高手,他吩咐青青坐在画家大叔的身边,温言软语地劝他,又用手按住跃跃欲试的我,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坐在朱芳华的边上,他自己则策略性地坐在我的另一边。

“咳,芳华,少见呀!”他伸过头跟朱芳华打招呼。

明显的,朱芳华已经喝多了,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细长的缝儿,傻傻的乐。坐在这种地方,和一群这样的人坐在一起,我觉得耻辱。我腾地站起来,一把拉起芳华。

“噢!”正准备安静下来的人群中爆发出一片起哄的浪潮,他们似乎在嘲笑我:原来就是为一个女人啊!

芳华像一跟妄图保持尊严的细面条,软软的站起来,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直立行走。我浑身热血沸腾,这是一个女人,一个我不愿亲眼看着她被众人羞辱的女人,我一只胳臂绕过她的后腰,紧紧的搂住她,让她靠着我,我们一起离开。

“噢!”

“哈哈!”

“操!”

我们经过的每一张桌子都有人起哄,还有人高喊着:“嘿!领哪儿去啊?!”

“就这么带回家了!哥们儿,真他妈牛逼!!”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我像一个携得美人凯旋而归的英雄,我将另一只手臂高高举起,一边走一边向众人致意:“这是我媳妇儿,我要把她带回家去!”

我这一辈子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夜晚就是这个夜晚——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一个走路动摇西晃如风摆杨柳的姑娘并肩而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的心中无限畅快。在离开酒吧的最后几步,朱芳华几乎完全靠在我的身上,我担心她会随时瘫软在地,像一滩烂泥,为了对得起现场的全体观众,我在一片欢呼声中,一把将身边的女人抱在胸前,感谢上帝,朱芳华真是一样完美绝伦的道具,刹那间,青丝委地,玉体横陈,嘴上喃喃的说:“老公,带我回家!”

午夜两点,吕西安的酒吧,高潮迭起。起哄的,喝彩的,鼓掌的,热泪盈眶的。

几天以后,青青告诉我,她真希望那天醉倒在我怀里的女人是她!

我把朱芳华塞进汽车,她已经人事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