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先生灌猫尿气吞山河,六瓶百威,我也就喝了一瓶多不到两瓶,剩下的,他边说边喝,故事还没完,酒全见了底。他还要四瓶,我拿过来,开了瓶盖,看他慢慢把琥珀色的液体倒入杯中,当一层洁白泡沫要溢出杯口时,他俯下头,快乐而响亮地啜饮了一大口。纸先生继续讲他的故事:
过了两年,快毕业的时候,怎么也忘不了树,虽说不想去打扰他,但还是决定见他一面。也许,就此别过,便是永诀。想起人生之沧桑脆弱,真有南柯一梦的感觉。树的家住在东京涩谷,他父亲是一家大银行的董事,住宅很大,二层楼,有三百个平米吧。树住在二楼,自己占据了两间房和一个独立的洗手间。除了他父母外,家里还有一位年老的家仆。
树见了我很高兴,我们在他那布置得有如禅室的起居室里盘腿坐下,喝冰镇啤酒抽烟吃他的巧克力。
“毕业要回国,以后见面的机会也许会很少,所以即便打扰,也决定来看你。”我说。
“什么打扰不打扰,”他笑着说,“又不是真的修行,不过是不想工作,躲在家做寄生虫而已。觉得这行为很古怪?”
“开始有一点,后来似乎理解了。如果这个社会你实在不喜欢,除了退避,也没有其它办法。”我说。
“是啊,像唐吉诃德一样斗风车的勇士,毕竟是少数。我这种懦夫,只好把脑袋埋进热沙,露出屁股不在乎了。”
“父母没意见?”我问。
“怎么会没意见!”他吐了两个向上窜的烟圈。“谁也不愿自己的儿女成为异类,游离于主流生活之外。但成人毕竟有自己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吧,反正家里条件不错,不会有什么经济上的负担。遁世不过是个好听的词,我倒觉得寄生虫更贴切。没有与社会彻底断开,每日出去买报纸和香烟,世上发生的事,也都知道。偶尔也上上网,看看热闹。”
我打量了一下这间20平方的起居室,陈设极为简单,日本式的格子门,深棕色木地板和方形茶几,天花板和四壁是白色的,没有任何装饰,左边角落有一张书桌。一把靠背椅和一个小书柜,桌上有一盏白色灯罩的台灯,一个笔记本电脑,右边角落,有一小盆竹子。树也穿得很散漫,一件白圆领T恤,一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
“有点像维特根斯坦的房子哟!”我说。
“哦,是吗?”他高兴地伸伸腰。“怎么敢同他老人家相比!已经够奢华的了。说起来,他老人家也算是一个遁世者吧,生前就传言纷纷,什么在土耳其牧羊。这种传奇大师现在一个也没有了。”
“也不能说没有吧,只是级别要低一些,”我说,“托马斯·品钦和J·D·塞林杰也是遁世者啊!三十多年来,好像压根儿就没有听说过谁在哪儿碰见过品钦。”
他哈哈一笑,说:“没准现在在日本哪个角落当园艺工人呢。”
“听说近两年遁世者有些多了起来。”我说。
“好像是吧,”他说,“东京大学有个教授将之称为一种社会现象。就我所知,遁世者大都很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事业上有发展前途。之所以遁世,恐怕是与社会流行的价值观产生冲突而不想妥协的一种结局吧。我是突然间的厌倦。唔,深深的厌倦。权力金钱和女人,所有人都他妈整齐划一地追求一辈子,就像每日出操一样。生理上也有了反应。这也是没有法子的法子。”
“没有真正剃度出家的念头?”我问。
他摸摸自己剪得短短的头发,说:“认真想过。但佛教并没有成为我的信仰。像我这种对什么都怀疑的人,要出家也难啦。况且,有些诫律,我也是不能修持的哟!”
“哈哈哈,”我笑了,“怕是女人问题吧!”
“真是一个添麻烦的事儿,”他也笑了,“人年青,生殖器是独立思考它的问题的。我作为宗主国,管不了它的内政。好在应召女郎众多,解决起来也不太麻烦。”
“说不定哪一天又豁然开朗,再入红尘。”我说。
“哼,很有可能,”他说,“如果对遁世生活厌倦了,又向往灯红酒绿的日子,又回去吧。我像一头猪一样没有必须保持的什么,所以,说不定,我们以后还会在商场上再见呢。”
见到树的精神状态尚佳,我也放下心来。原来想他已是一个铜制烟灰缸似的人物了,结果仍无大变,尤其是对巧克力和应召女郎的热爱。我和他拉拉杂杂聊了两个小时,在我们抽了17支烟、喝了8瓶250ml的喜力啤酒,吃了28颗英国杏仁巧克力后,我告辞了。
纸先生讲的是树,但说的也是自己。他说他留学毕业后,到了一家日本商社在上海的办事处。之所以不想留在日本,是因为不喜欢日本。在办事处,他牵头办了几个令总部赞许的市场推广工作,也和生意场上的女人们胡乱睡觉。按他的说法:“白天彼此一身职业装谈钱,晚上彼此一身赤条条谈性。”有意思。也是某一刻他对这种生活突然有了厌烦之情,一切都是戴上面具的,做生意,做爱,做一切,都不是他本人在做,而是有一个异己。他辞了职,也回到父母家做起了寄生虫。
“就是这样。”他说。
“这种好日子,”我说,“我也想啊!但一想到回家,做公务员的父母会以一种令人胆战或不忍目睹的目光看我,还是决定在外面混算了。”
那四瓶啤酒又被他干得差不多了。他不断发中华烟给我,软装,我也乐得抽,反正平时是不可能买这种烟抽的。
“我在商社办事处干了四年,挣了不少钱,又没买房买车,积蓄嘛,很够用一阵。我对父母说是神经衰弱休养一下。不过是借用他们的一间房子而已。在外面住也不是不可以,但吃饭麻烦,不可能每顿吃馆子嘛。父母毕竟是知识分子,也没给我什么压力。嘿嘿,他们的老独儿么,还盼着我早日恢复,传宗接代。”
“平常不喜欢结交朋友吧?怎么想起给我说这些。”
“当然!不滥交朋友是我一贯的准则。第一次见你,是在听迪伦吧?再加上你的身材相貌属于猎狗一类,感觉我们可能是相同的一类狗。不太喜欢面带猪相,心头嘹亮的那类人。老实说,既便避世,也是有倾诉的愿望,挑对象而已。”
“唔,荣幸之至。”
在我还没特别正式地进入成人社会之前,被告知一切都是游戏。政治是游戏:官员们上午一身正气作报告,下午数抽屉里的受贿款,晚上到情妇那儿狂欢。经济是游戏:一小时前是服了伟哥的绩优股,一小时后就是一堆垃圾。爱情是游戏:上午的山盟海誓和下午的形同路人。除了游戏本身不是游戏外,其它的,都是游戏。这让人兴奋。
虹给我带来一个同学,她莫名其妙地想帮我。我们是在学校一处偏僻的角落见的面,那儿的草坪上有几个石桌石凳。对面是一个像五十年代修的几间破实验室,一些穿得脏兮兮的老师同学在里面忙活。肯定不是给自行车补胎或校正轮幅。
那个同学叫鼠。确实像鼠。瘦精精,俩暴牙。据称英语奇好,水平绝对在乔治·沃克·布什之上(至少没有那么多口误),是有名的四、六级考试枪手。
“二千。”暴牙举起右手的二根手指头,食指、中指和无名指。
“什么?”我嚷嚷,“这不是剥皮么!”
“是啊,”虹说,“打折,六折。不是那个人,还不会介绍给你呢!”
“不是不讲情面,”暴牙苦口婆心,“而是不能坏了行情。我一打折,其它枪手非把我给毙了!”
“如果只是四六级,我也就他妈放一次血,问题是还有专业课。这二根指头也翻不过那坎儿啊!”
“还有专业课?你老兄是真正不想要毕业证了!”
“老实说,正考虑不要呢。”
虹笑笑,说:“专业课其实也好办。更好办!男老师,两条中华两瓶五粮液;女老师,一个古奇包或一条24K金项链,绝对搞定。搞不定把我卖到泰国当妓女!”
哈哈哈,我和暴牙都大笑起来。“卖到泰国当妓女,”我说,“细皮嫩肉我也舍不得呀。还古奇包和金项链,求婚呢?也太便宜女老师了。”
暴牙笑得口水滴。没法,一说到低级趣味,大家就喜笑颜开,就像天上凭空掉下一钱袋砸了头。
“女老师诱奸男生!”暴牙眯着眼睛,沉浸在他幸福的想象中。
“变态!”虹说。
“老实说有点想。”暴牙说。
“是来帮我解决考试问题还是来讨论诱奸的?”我说。
“当然是考试问题,”虹说,“鼠,怎么样?”
暴牙挠了挠一头乌黑发亮的板头,说:“三个,真没办法。”
“呸!”虹啐了一口。
“虹姐,”暴牙有些急,“我还得在这条道上混啊,不敢搅混水。”
其实,要找枪手,我早找了。问题是我如果要去拉萨,拿个破毕业证干嘛!还花一堆雪花银子。
“这样吧,我考虑一下。”我想溜了。
“也好,不着急,有时间。虹姐,”他嘻皮笑脸地说,“晚上请你吃饭?”
“排后吧,”虹说,“今天晚上本本儿请,都说了一个星期了。”
她盯着我,我只好尴尬地点点头。他妈我什么时候请她了,还排了一个星期?她以为她是翻嘴皮安吉莉娜·茱莉?我躲都来不及,请你个大头鬼哦!
“改天,改天,”暴牙说,“还有一笔生意,我要走了。对了,干脆花几百元,在九眼桥买个毕业证,不就完了!反正你也不想要,弄个彻底假。”
我哼哼哈哈地应付,心想九眼桥的毕业证,拿来有个球用!这小子迈着细碎而急促的步子离开。其实想走的是我。
“想请我吃饭,没门儿!”虹抱怨,“就那个头和暴牙!”
“可我也没排着队巴巴想请你啊?”
“打发他嘛!况且,你请不行?那天从酒吧偷跑,还没找你算帐呢。”
“不是偷跑,看见你和那胖子那么……融洽,不便打扰。”
“逗他玩儿。逢场作戏罢了。”
对虹这种女生,我是敬而远之。她三分钟可以和一个陌生男人混得像青梅竹马一样,给人的感觉不仅飘,而且有些虚无。那实在的肉体最终会成为虚无的黑洞,把你身上所有的光都吸干净,最终让你成为灰色人。我想我还是保有自己的一点儿光束来得好一些。
“要不,改天请你?”我干巴巴说。
“晚饭吃完了,我知道一家哈根达斯。”
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何种情境中,她把我置换成可怜的兔哥了!
“哈根达斯?”我说,“上帝,那不就是一砣软扒扒像稀狗屎的冰淇淋吗?”
“别恶心,本本儿!”
“你不知道,我特别喜欢恶心。真的。”
冰淇淋永远都是冰淇淋。这是我花了60块钱买的一个真理。它会是别的吗?不会,当然不会。就像一对下流男女遇到一起,还有可能产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吗?不会,当然不会。一切就像流水线一样,那么自然、顺畅,也那么令人恶心。我说过我喜欢恶心。
当虹在我的狗窝里张开双腿时,我的眼睛里满是什么胖子、兔哥……一大堆男人压着她的回放。一刹那,我迷失其中,完全的失神,不知道撑在她身体上的人为何物。我对自己和她都深感愤怒和厌恶。我想起V·S·奈保尔在《河湾》里写的情景:他抽她的耳光,并向那张开腿的私处吐唾沫。我没有这样,没有向她那儿吐口水。我有点儿想。但我按照一对男女的程序走了下去,并享受到了肉体上真实的快乐。
又一次的玩儿。又一次的逢场作戏。又一次的三维动画游戏。又一次的“不过……而已”。我在干了她之后想,她真的只是个垃圾,一个好垃圾(光鲜美丽、青春动人)。当然,我他妈也是垃圾,很可能是比她坏的垃圾,至少,你们在我身上找不到一丁点儿在她身上还能找到的纯粹的情欲和审美兴趣。
哦,他妈的,我渴望已没有底的那种堕落。
这让我十分不快。
她的事儿办完了,麻利地穿上衣服,例行公事的亲亲我的嘴唇,走了。我觉得她不能见上一个过得去的男人就要去上床吧。当然不能。她会在年龄不饶人时抓一个垫背,结婚生子,给丈夫戴十万顶绿帽子,在更年期时像母蝎子一样性情乖戾,在绝经以后变成十吨重的赘肉,无人光顾。我现在就为她哭泣。我该为自己哭泣。虹,她活得比我快活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八点二倍。
我想起草。其实,虹和草都是属于很放浪的女人,但我对草却没有这种厌恶的心理。相反,我是真心喜欢她那臭烘烘的样子。如果我在性观念上更开放和容忍,我一定会向草求婚的。这很奇怪,也很矛盾。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
我冲了澡,坐在沙发上抽烟,听音乐,约翰·丹佛。乡村音乐既孤独又忧伤,就像黑夜中的一块惆怅的黑布。我现在觉得我就像那飘拂的黑布,郁闷、无聊,完全的无可奈何,因为自身的黑暗和身处黑暗而感到一片黑暗。沃尔特·惠特曼曾说黑暗是母亲,它包容了一切。是这样吗?好像是。丹佛在唱《回家的路》,疲乏的游子要回家了,回到现实和抽象中的西佛吉尼亚。那儿,大地粗硬的线条替夕阳下起伏的牧场勾勒出粗犷的几笔,一座二层楼的典型的美国木屋,廊下的条木桌子上,一大桶烈性朗姆酒在黄金的光线中独自酩酊大醉;一匹黑得发亮、犹如煤炭的三岁母马打着响鼻,把唾沫喷溅在微风中;一只白色的牧羊犬伏在草地中沉睡,它下垂的左边耳朵上,有三只金色苍蝇在起飞和降落。约翰·丹佛回来了,骑着马,在他的私人飞机即将坠落和尚未坠落之间,他回到了他的故乡。愿上帝保佑他。阿门。
芳芳一定要我去参加她一个同事的“订婚party”,我不想去,但拗不过她的威逼利诱。那女生是她现在最要好的朋友,与一个外企的白领好上了,老虎长了翅膀,所以要party一下,订一下,婚(昏)一下。马尔克斯写过《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订婚party写的是“一件事先张扬的性交游戏”。就这么回事儿。
在乘坐了两路公交车,坐了一个三轮车,耗时一小时三十二分钟后,我来到了白领买下的跃层房子。客厅花里胡哨的样子,首先让我想起KTV包房。场面已是一片混乱。两个人鬼声鬼调唱卡拉OK;一桌人打麻将,每人的面前放了一沓百元大钞;两个老外,男性,已经喝得结结巴巴;一个染发女生坐在窗台前哭泣,据说是因为失恋;一个眼镜对着两个中年妇女吹嘘他到过德国、荷兰,还在红灯区看过脱衣舞表演,“哇,大屁股使劲扭!”他使劲说;白领穿西装打领带,一脸职业性的微笑——假笑,轻轻地握手,拍肩膀,称呼“哥们儿”;女主角模样有点像国内某个明星,瘦板板、憨痴痴;芳芳坐在角落抽烟,左手端个烟灰缸,但抖烟灰时却全部抖在白领的紫檀木地板上。
一大堆垃圾信息挤进我的脑袋,系统崩溃,死机。我抓住一听青岛啤酒,与芳芳坐在一起,机械地喝着。喝了一听酒,我醒过神来,问道:“咦,芳芳,你他妈不是讨厌吸烟吗?”
“都他妈在吸,”她气呼呼说,“与其被动中毒,不如主动放毒。”
“喂,这个party有点像烩饭。”
“别发杂音。我也没办法。看见那个黑T恤英国人吗?刚才拼命向我献殷勤。”
“哦?邀请你吃饭?”
“屁!邀请我去看他收藏的那张中式大床,红木雕花。他每日高卧其中,大做东方春梦。”
我哑然失笑,“邀请上床之前先观赏床,真是君子欲成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为你要吃醋。”
“你又没去,我着急喝那醋干嘛?”
麻将桌上起了争执,闹成一团,一个女生指责一个酒糟鼻偷牌,服了双清,声称又非小麻将,打200,“牌德不能当小姐。”
酒糟鼻愤怒反驳,说她输不起,“自己硬不起,还怪别人脱得快!”
然后又是一通争吵,劝解,其中仍夹杂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性的比喻、隐射、双关、引申、歧义、象征……
黑T恤拿着第十二听青岛啤酒,絮絮叼叼给染头发说着什么,丝毫不受牌局风云突变的影响。我猜想,又是关于红木雕花大床的鉴赏,以及至为重要的古为今用的问题。染头发一面点头,一面像慕尼黑老牌酒桶那样豪饮。如果她一会儿不吐,我就自己去吐,打赌。
唱卡拉OK的一男一女沐浴在自己制造的口水里,歌声宛如两条锯条在互锯。别人的耳朵(至少我的是)被粗暴地扔进了油锅炸。
男女主演不知去向,没有踪影,都是群众演员在抢镜头。
那个看过大屁股扭的眼镜已经抱起年过四十的粗腰身跳起了站桩舞,希望他们在这干燥的天气能磨出火花。而另一个四十岁的卤肥肉油旺旺的眼睛四处瞟,最后落在我身上。我赶紧移开目光,死盯着插座。只要她过来邀请我跳舞,我就把食指和中指插进去,自己电死算了。
穿白T恤的老外孤独地坐在椅子上灌他的第九听啤酒,他没有买中国大床,所以现在后悔得要命,只好借酒浇愁。
芳芳和我也只能彼此敬酒,碰一下,喝一口。在一个有些疯狂而莫名其妙的氛围中,如果你不疯狂,不莫名其妙,那才是真正的疯狂和莫名其妙呢。芳芳的左手仍旧端着那玻璃烟灰缸,但缸里一尘不染,而烟灰,却在缸壁之外,持续不断地、执着地飘向白领的昂贵地板,就像首都北京的今年的第一场大雪。
突然,染头发用右手捂着嘴,冲向洗手间。黑T恤也急忙跟了去。他也许想表现出他英国绅士的风度,替染头发捶捶背之类。不过,啤酒一放出来就会没事儿了,不像白酒。
5分钟之后,洗手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宛如把恐怖大片带入现实。染头发跌跌撞撞冲出来,两只手提着裤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
“他咬我屁股,这个流氓!”她哭诉。
这一事件立刻成为风暴的中心。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奔过去,围绕在染头发四周。“我看看,我看看!”眼镜不怀好意地要求。
男女主人公就像幽灵一样飘了出来,不知从哪个角落。女主人左脸上有几道尚未消失的指印。这耳光抽得不轻!男主人的领带和衬衫被胡乱撕开,脖子上和胸脯上尽是红红的抓痕。我想,这是他们在订婚party上彼此加深印象的最佳方法。
女主人蹲下去,抱着染头发,说:“先到里面去,我那儿有红药水。”
染头发用左手抚着左边屁股(不可否认,屁股丰满优美,令人垂涎欲滴,胃口大开),哭泣道:“好痛,他真的咬呢!咬我的屁股!”
她们进去了,所有女生(我把老姆姆也称作女生,没问题吧?),都想观看这平淡文章中的神来之笔。但我觉得在屁股上涂抹红药水,亦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令人胡思乱想。
那个惹了祸的黑T恤耷拉着脑袋,从洗手间出来,坐在白T恤旁,咕哝着什么。他开始他的第十五听啤酒了。他是不是喝昏了头,把洗手间当成了清代大床?但在清代大床上谈古论今开运动会,一般而言,也没有咬屁股这一程序啊!
白领坐在牌桌子上打牌,替换那个进屋去观赏牙印的女生。他已把衬衫扣好,领带系紧,谈笑风生了。由于两个胖女人都不在,眼镜凑上去和卡拉歌霸聊天,好像在探讨咬屁股应从何处着手。
我转移到刚才染头发坐的飘窗那儿,神思恍惚地观看下面的花园和对面的楼房,翻阅一本无头无尾的卡通。
左边屁股涂了红药水的染头发在一群婆娘的簇拥下“亮丽”登场,成为“我们这个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给市长大人争了面子。我好像也有点儿喝多了。一切照旧,白领让座。歌霸唱歌。眼镜勾兑两只母老虎(民间谚语,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染头发在黑T恤的殷殷的引领下,重新坐回他的对面,讨论红木古床上“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我等芳芳走过来,急切而下流地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当然是屁股了。”
“左臀左上方,距尾椎骨约5cm处,有两排清晰的牙痕,呈橄榄球形。长约5cm,宽约2cm,上下齿印各有6个。牙齿整齐,发育良好。其中,上门牙四个牙印较深,中间两门牙甚至咬破了皮,但皮损很浅,面积亦小,深度约为0.2mm,面积约为3mm×2mm。伤者皮肤白晰、柔滑,未见胎记。”
“太棒了!”我击掌叹赏。如此精确的有关咬伤屁股的报告,客观、冷静、不带个人色彩,特别是把我这个受众从淫邪和变态的方向引向科学与真理。当然,有关皮肤白皙柔滑未有胎记的论述也引起了我高度的关注。
“太棒?”芳芳的左手又提起那个烟灰缸。
“不是,”我急忙辨解,“不是她的屁股棒,也不是他的牙口棒,是你的报告棒。”
“是她的屁股棒吧!真是色鬼!”
哦,老芳芳,她说得没错。
两个喝得醉醺醺的老外站起来告辞,他们不吃晚饭了。与他们同时告辞的还有染头发,她和黑T恤彼此用眼角挑逗着。看来,黑T恤的的清代古床已经深深的吸引了染头发,他们可以从从容容在床上考证、研讨,并以学术的精神尝试做爱36招的招式。令人担心的是她的屁股会不会被咬掉。杞人忧天。
5分钟后,来了另一群人,七男八女。大客厅立刻显得小了。在一片热闹的群众运动中,我和芳芳从容地溜了。我是实在不想同这帮人一起吃晚饭。
“真是一场令人感动、丢人现眼的party啊。”我在楼下的花园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是啊。就差没有表演生殖崇拜和吃屎的仪式了。”芳芳说。
“小屁屁小屁屁圆又圆,咬一口,真幸福。”
“唉,我看他妈男人个个都像蜡笔小新。“
芳芳说得没错,不要说我这种正常人了,就是当起了避世者的纸先生也同样好色。也难怪,毕竟只有三十来岁,性问题总得解决。纸先生说:“手淫只是辅助治疗,而女人,才是第一线的主打药品。”他这种情况,又不能谈朋友结婚,很头痛。
晚上九时,我陪他喝酒,他显得有些燥动不安。
“是荷尔蒙捣乱。”他解释。
“想解决?”我问。
“是啊,”他说,“有时到所谓的娱乐中心去,实际是妓院。小姐像学生那样坐在一间大屋里,可以从玻璃外挑一个。在这些地方,老鸨、妓女、嫖客,一个也不能少。老实说,显得很肮脏。确实肮脏。”
“有意思。我想起辛格的一篇小说,一个自称卡夫卡好友的人带卡夫卡去妓院,当卡夫卡看见老鸨、妓女、嫖客这一经典性的场景后,吓得跑出去呕吐。”
“哦,是吗?辛格的小说我只读过《市场街上的斯宾诺莎》,这篇小说叫什么?”
“好像就叫《卡夫卡的朋友》。”
“你会吗?像卡夫卡?”
“当然不会!卡夫卡是天才,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俗人罢了。其实我挺喜欢低级趣味甚或淫猥之事的。只是,正儿八经到妓院去,恐怕有些障碍,就像家养的猫突然放归野外。”
“哼,天才同个人品质是两码子事儿呢!还有一种地方,你肯定听说过,就是有名的所谓‘洞洞舞厅’,有很多陪舞,跳所谓的‘沙舞’,就是彼此用身体来摩擦。当然,也可以伸手去摸摸搞搞。说好了,陪舞也可以上床。”
“这种舞厅名气很大咧!谁都知道。但没去过。学校百万名女生,数千个舞会,想忙会忙不过来,自然不会到那儿去了。”
“还是青春无敌啊!”他大大感叹一下,喝了一大口酒。
“青春也是最信不过的,”我说,“它转瞬即逝。粗俗点儿说,它难道不像荡妇么!”
“哦,这样形容青春,我第一次听到。也有道理。如果把赌注压在青春上,倒真正是必输无疑。怎么样,去洞洞舞厅玩一下?”
“好啊!”我说,“叫我一个人去,说不定不敢去呢。有老水手在前面引路,当然要潜一下水啰。”
舞厅在地下室,灯光迷幻、昏暗。我跟着纸先生,绕过那些搂抱在一起的灰黯的森林,到了一个大圆柱后面,找到几把空着的椅子。坐下后,觉得这纯粹就是一个巢穴,一个野兽的巢穴,才明白“洞洞”的含义。人很多,都在场子里紧紧贴着,几乎是一动不动,那场景十分壮观,宛如死心塌地的集体堕落秀。但它也是絮絮叨叨的,自怨自艾的,孤苦伶仃的,无可奈何的。在我们对面,依稀可见一大排坐着的伴舞,等待着要来胡弄一把的男人们的挑拣,就像肉铺上挂着的一排又一排肉,期望食客的脏兮兮的食指一点:“唔,这一块!”
舞曲还没完,纸先生拍拍我的大腿,让我跟着他走向对面。我看见一万个夜晚下的湖泊的波光,涌向我。除此之外,你根本看不清楚她们的年龄、相貌、身材。在这个洞穴中,只要多扑点儿粉,个个都是他妈的“夜明珠”。我知道,她们是滑入地下室的一群,和楼上的生活没有关系。纸先生很快挑了一个,好像有点丰满,反正胸脯大,我不好意思凑近了挑,匆匆逡巡一番,挑了一个白色衬衣。
新的舞曲响起,是那个什么“为爱痴狂”。我和白衬衫贴在一起,她的胸部和腹部紧紧贴住我摩擦。玩火游戏,就像火柴头擦着火柴皮一样。
“别紧张,小老弟。”她对着我耳朵大声说。
利害,看出我是紧张的小老弟了。
“把手伸进去!”她又吼。
我的双手搂着她的腰。腰肢还算纤细,不是沧海横肉那种。我把手向下移了两寸,放在她的上臀上。
她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贴得更紧了。
“这太凶了吧,撑起胀蓬也不好跳舞呢。”我也对她耳朵吼。
“不怕,”她吼,“不给小老弟弄舒服咋行呢。”
《为爱痴狂》完了。音乐没有停顿,又响起了不知哪个女星唱的不知什么歌。我眯起眼睛打量周围的森林——不是重庆森林——而是成都森林,但哪儿找得到纸先生。我索性闭上双眼,既来之则安之地与她磨起来。
“小老弟,你还可以向下伸手。”白衬衫又吼。
“什么?”我吼,“免了吧。就在这个广阔浑圆的大草原上就很好了。再往下,那可是……”
“随你便。怎么样,跳完舞还想玩一下吗?”
“现在还早呢!”
老实说,我已情欲胀满风帆,但不想与她上床。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嫌她脏,总之,就是想消了肿就走。于是,在音乐停顿的时候,我建议休息一下,并给了她20元钱的伴舞费。
我刚坐下,纸先生像幽灵一样冒出来,递给我一瓶鲜橙多。正口渴,拧开盖,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瓶。
“怎么样?”他吼。
“也就如此而已吧。”
“本来就只是个寻春的场所嘛!”
这倒是。一个买春的地方,或耍色情的地方,说穿了,也就是器官的排泄问题,还能怎样?总不能提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嘛。
“准备要吗?”他问。
“算了吧,我有地方用的。一周两次,不是性欲很强的人。”
“那好!我得去物色一个。你再跳一会儿,想走就自己走。”
我点点头。
我坐了一会儿,把手中的鲜橙多喝干,空瓶放在椅子下,站起来,穿过一排排树桩的迷宫,走出了地下室。外面空气很好。其实不好,只是同下面比,显得十分清新。我点上烟,抽了几口,慢慢沿着大街往南走。往常熟悉的这些街道和楼房现在显得十分陌生,就像我从来没来过这儿一样。一股异己的力量仿佛正不怀好意地从泛黄的路灯下逼近我,强大而肮脏。我他妈好像没喝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