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拉萨酒吧

下雨了。不是刚烈的倾盆大雨,而是没完没了的打不湿拧不干的毛毛雨。天色昏沉,宛如国画培训班里小学生的泼墨。所有的灰色楼房或非灰色的楼房都缩着脖子,在潮湿的薄雾中无奈地打盹。没有亮色或高音的部份,一切都粘在了一起,灰朦朦和灰朦朦粘在了一起,用的是嚼成稀泥的口香糖。有时,坐在酒吧里望天,真想闪一嗓子,像帕瓦罗蒂的9个高音C一样,闪电般撕开力量。不好意思的是,含混的音节却在喉咙里咕噜着,成为一口痰。

就在这湿漉漉的腐殖质的时光,和芳芳大约一周做两次爱,当然是在她那小资的窝里。我那儿,她嫌脏,几乎不去。但我做完爱会回我那儿,不会同她共眠,不太习惯与别人挤在一起睡。她似乎也无所谓,只是有一次问了一下,我说两人挤在一堆儿,连放屁都会忍。她笑了。但我真的不是开玩笑,那是一个事儿呢。

当然,我们在一起也经常听CD和看碟。她收集的影碟有些多,而且很多也合我的脾胃。库布里克、阿巴斯、昆汀·塔伦蒂诺、基洛夫斯基、北野武等等。我们偶尔也看我喜欢的顶级片,她总是对男性自慰感到惊奇。

“喂,”她说,“你干过吗?”

“怎么会没有!这是正常的呀。”

“能解决问题?”

“这倒有些说不清楚。至少可以缓解压力。”

“能表演给我看?”

“什么?”我吃了一惊,“真的想看?”

“想看。”

“可是,恐怕有心理障碍呢。怪兮兮的。这样吧,以后有机会,一定表演给你看。”

但顶级片非但不能挑逗她的情欲,还抑制了可能的兴奋。

“看他们忙乎了半天,”芳芳有气无力地说,“真不知忙些什么。”

“忙他们的荷尔蒙呗!”我笑道。

“本来还有兴趣同你亲热一番,结果,反而弄得感到很搞笑,这事儿一搞笑,立马就不行了。你呢?”

“看得火烧火撩,你这么一说,我也泄了气。真他妈怪,你居然从中看到的是笑料。”

“他们表演得太认真了,何必呢,拜托偷点儿懒嘛。”

我哈哈大笑,“妈的芳芳,别逗了。再说,以后我们做,我禁不住要笑的。”

由于经常在一起吃晚饭,吃得也不错,反正比食堂和方便面强,我似乎长了一点肉。饭钱她给得多些。我毕竟是学生,天天杀馆子,我可吃不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关系,谈恋爱?同居?试婚?性伴侣?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反正是两厢情愿,没有谁强迫谁。有时想,他妈的所谓夫妻关系,恐怕也就尔尔了,做做爱、说说话、吃吃喝喝,天天凑在一块儿消化无聊。这样一想,结婚有点像给了对方一个无法摆脱的凶狠看守一样。

有时间也去学校转悠转悠,甚至听了几堂课。幺鸡所谓的又靓又浪的女同学也见了,真的是名符其实。长得蛮漂亮,天真烂漫的样子,但看男同学的眼睛(当然是有姿色的),总是媚媚的,或者说色迷迷的。她是那种女人,喜欢讨好几乎她认识的所有男性,包括他妈的看大门的大爷和学生第二餐厅里骚乎乎的舀肉片的小帮工。

她不会喜欢专一和持久的情感,只会图一时的新奇,在她觉得新奇不过是老旧的另一种版本后,她又会寻找新的翻阅对象,以此打发漫长无聊的人生。问题是,她和她的现任男朋友(应该是现任男朋友之一),在傍晚打着伞到小酒吧来喝酒了,弄得我不得不陪坐一小时零三分四十八秒。好在生意不好,斗鸡眼和黑妹都闷得一身长了青苔。

现任男朋友是她一个班的,唔,当然也是我一个班的,都叫他兔哥,因为两只兔耳朵支楞着,像卡夫卡。他们热情地招呼我,仿佛要给一个降班头下个年级的温暖似的。她要了一杯哥伦比亚咖啡,他要了两听百威啤酒。我替他们张罗好,端上我的茶杯,当上了灯泡。兔哥让我也喝酒,我推口说肠胃不适,拒绝了。

那宝贝双眼扑愣愣四处洗劫,然后盯在我的鼻子上,就像热毛巾呼扰过来。

“还说成都是个休闲城市,”她说,“连星巴克都没有。本本儿,这儿有哈根达斯吗?”

哈根达斯的没有,女性用品倒有,你他妈的兔哥有一个,我有一个,婊子养的斗鸡眼有一个。但我不会这么没礼貌。我叼上一根烟,发了一根给兔哥,他忙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打燃,伸过来,我点后,轻轻拍拍他的手背,他接着点燃自己的。我长吐了一口烟,说:“破酒吧,哪有那宝贝儿!喝过星巴克?”

“不要抽烟嘛!”她娇嗔,“没啦!我给兔哥说,假期我们跑北京或上海喝。”

我看看兔哥,他用舌头抵着腮帮子,双眼看着烟头上的灰烬,面无表情的轻点了一下头,或没有点头。我现在有点同情他了。我想抽身离开,我可不愿听什么星巴克哈根达斯之类的蠢话。而她的眼睛却水汪汪地拉住我(原谅使用“水汪汪”这臭不可闻的词)。“你有多高?有1米8吗?”她问。

“1米8。”

“哇!正好符合我交友的标准呢。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人,那样才帅气!”

就像给我注射了10公斤肾上腺素。兔哥不高,1米7吧。但当着男朋友的面毫不掩饰地赞扬其他男人,我第一次碰到。兔哥就像没听见一样,使劲抽烟,顾自喝酒。我有些尴尬。只好发出莫名其妙的前鼻音和后鼻音。

“真的,你长得好酷呢,有点像木村拓哉!”她还在发高烧。

求求你了,宝贝!我真想给她十万份哈根达斯,好填满她的大嘴。她的嘴比韩乔生还大。

兔哥一张脸全隐藏在口中喷出的云遮雾障中。我看见他的嘴角紧紧抽了一下,嘴角向下

拉,他决意不说话。是啊,说什么好呢,自己的女朋友在和他人调情,在给他人脸上贴金。他嘴里一定含着一只硕大的绿头苍蝇。而她好像根本不管兔哥的反应。不是她波大无脑,而是无所谓不在乎。除了兔哥外,她手里也许还有狮哥、虎哥等等,所以她只想表达一个感觉——她调情的痛快。老实说,如果在平时,我早就搭上线,一起在电流下痉挛。可我不能不给自己的同类留一点儿面子吧。设想我是兔哥,心情还不是同他一样——血管里流动的不是血,而是醋。

“别洗我脑袋吧,”我淡淡地说。什么木村拓哉什么鬼样子鬼才知道。

“哪里是洗脑壳!我可是很外向的人,有什么说什么。是吧?”她偏着头问兔哥。

兔哥像从梦境中醒来一样,一面哼哼,一面点头。他仔细地用手指把烟灰掸在烟缸中,说,“听说你本来还想休学一学期,但院上没同意?”

“现在想起来,不是休学的问题,而是希望干脆退学算了。但一想到家里给了那么多钱,又不太想伤他们的心。犹豫不决啊。”

“找到好去处了?”

“什么好去处。想到拉萨开个小酒馆混。”

“真的?”宝贝睁大了眼睛,盯着我,“啊,太好了,带我去吧!我特别喜欢拉萨!”

好主意。问问你的男朋友可不可以把你借出来或租出来,计件或计时?

兔哥又被西伯利亚带来的严寒打得焉焉的,他把烟屁股狠狠掐灭,端起啤酒杯,喝了几口,又用左手背抹了一下嘴唇上的酒沫。

宝贝开始不停地问拉萨的情况,我也只好一个一个地回答,就像漫不经心地揉着废纸。酒吧里放的斗鸡眼的阿杜,声音宛若灰暗的飘云,歌词听不太清楚,无非是失恋这类吧。想想也怪,一般所谓的情歌,唱的都是他妈的被别人抛弃,好像这样才有情绪,愤怒出诗人。这世间绝大多数的人,都处于失恋状态,男人想梦露,女人想贝克汉姆,所以哀怨忧伤就有了市场。看看一言不发故作镇静的兔哥,你就知道情歌是怎么回事了。我很想换个话题,但宝贝追得太紧,间歇还有夸张的惊叹词和惊叹号。我有些后悔当这个灯泡。本来是出于礼貌,新同学嘛,熟识一下——但陷在了她的好奇和眉来眼去之中,一时拨不出脚来。

是的,她不断用眉梢和眼角挑逗我,说话也太热情,我只能装作不懂,像桌上的啤酒罐。有几分钟,觉得耳朵根都红了(不老练啊!),便用双手支起下巴,掩饰一下。我注意到她翻动的嘴皮上涂有一层油亮而带淡紫红的唇膏,显得光洁肉感;她那件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面两排扣敞开着,开口很低,可以看见柔和而迷人的乳沟和一部分乳房。她不该开那么低,当然,她有她的自由。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开到肚脐眼。事实上,老天作证,我倒是十万个希望她一丝不挂,连遮住屁股缝的小指甲般的内裤也不穿。

当然,兔哥可不愿意(我真同情他)。

她也不时地瞟一眼她的男朋友。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越位,他的妒火,我的忐忑。她的左边嘴角在笑的时候向上挑,玩世不恭又略带鄙夷。她真的不在乎兔哥,也不在乎我,她不在乎任何人。但她隐藏得那么好,在那张漂亮天真的脸蛋上,你很难发现她的阴暗和无情。我突然想,如果把一卡车的蕃茄酱劈头盖脸浇在她身上……禁不住笑了。

“笑什么,很开心?”她问。

兔哥发来一只烟,又替我点燃。他肯定在心里恶狠狠对她说,你他妈像标准意义上的花痴贱货,别人当然开心。

“没什么,”我说,“突然想起在蕃茄酱里游泳。”是她,不是我。

两人一愣,表情怪怪的。我知道,这想法是有点儿怪,而且莫名其妙。就像她对我那么暧昧一样怪和莫名其妙。

“咦,这倒是个奇怪的想法。”她歪着头,像8岁的小姑娘那样。“我一直想洗牛奶浴。以前看过一本杂志,有很多贵妇人喜欢,好像可以滋润肌肤,镇定神经。”

“是吗?”兔哥翻她一眼。“镇定神经的应该是我们!不管用什么洗,按照佛家的观点,还是臭皮囊。”

“滚滚红尘,七情六欲,你好像比谁都不少哪根筋。”她有些恼怒。

干上了!这是必然的结局。那平衡的张力开始倾斜,并发挥作用了。但我没法劝解,真的,兔哥一肚皮的黑色火药是一定,而且必须喷吐的。

“七情六欲?小看了,万情万欲!一亿根筋。”

“真了不起!”

“哪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风情万种罢了。”

“风情万种碍谁的事儿了?”

“没有。没碍谁。而且没说你。你吗,也不过风情百种而已。”

就像打翻了生日蛋糕,弄得一地奶油,而你不太可能再袖手旁观了。我笑笑,插进交火地带,“干嘛?到酒吧讨论风情?那是文学院干的呀,讨论GDP吧。”

宝贝气得粉脸发红,她冷笑一声,说:“哼,鸡肠鼠肚。我在自言自语。”

兔哥却脸色铁青,桌子上两个啤酒罐被捏得像他的心情一样扭成一团。他点燃了一根烟,吐着烟圈,说,“纵爱自己,纵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这话我听着怪熟的,对了,《商业周刊》上阿联酋航空公司的广告,原文是“纵爱自己,纵横万里”。还有句“我在自言自语”,是小叮当和大雄斗气时的交流方式。看来,我们中没看过《叮当猫》的不多呀。而他们的战斗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对此,安南也无可奈何。

“现在已不流行把自己打扮成圣人。我在自言自语。”她眼睛瞟我一眼,我又瞟一眼兔哥。

“现在流行越堕落越快活,越快活越堕落。我在自言自语。”

“没本事就不要玩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正因为有本事儿,才玩了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我想笑,又有些不太耐烦,站起来,端起茶杯,转身走到了吧台。斗鸡眼和黑妹正偷着乐,冲我眨眼。

在又一串“我在自言自语”后,是沉默的省略号,像哀怨的信号灯忽明忽暗。然后,压抑着的“买单”的声音从兔哥的喉咙里挤出。我把头晃一晃,让黑妹去收钱。黑妹拿回两张50元的钱找零,“各买各的,有气质。”她小声说。

宝贝一脸冷峻或一脸不屑地点点头,很性感地走了。兔哥坐着,用右手指弹着桌面,待宝贝走后,慢吞吞站起来,就像打开一把不得不生锈的水果刀一样,他没说什么,一脸的无可奈何,也点点头走了。

黑妹总结道:“这就是爱情为什么是一场闹剧的注解吧。是吗,二条?”

心里很郁闷,大约属于无病呻吟一类吧。借了黑妹的花雨伞,走上街头,抽两支烟。路灯发出的橙色光晕照在湿漉漉的水泥地面,像稀屎一样,走在上面,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更加强了仿佛站在一间庞大而无人打扫的厕所中的感觉。像魔方的楼房矗立在街道两旁,在雨水中抑郁或迷走神经错乱。那一格一格的或明或暗的小小空间里,世俗生活的交响曲奏响了第四乐音:精疲力竭,无所事事、心灰意冷、捉襟见肘、情欲亢奋、通奸游戏、谎言与背叛、作业辅导、回锅肉、啤酒、狐臭、响屁、马桶堵塞……酣声和长长的休止符。

楼下的商铺还懒懒地开着,蛋糕房、餐馆、小酒吧、发廊、成衣店、杂货铺,仿佛不是为了营业,而只是虚应故事。发廊的门头通常都坐着一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头发怪异、目光呆滞,露出几片白生生的肉,宛如蜡像。老实说,把头发交给她们打理,就像把核按钮交给拉登一样。在一把灰褐色的大破伞下,一个年纪肯定超过了70岁的老头守着小烟摊。我花十块钱买了一包三五。

一个背着一卷不可名状的全部家当的乞丐慢慢从前方迎面而来,他柱着双拐,一条腿几乎齐大腿根那儿切除。他的腰上系着一只瓷缸,用来装钱,在夜晚的朦胧中,我有几秒钟疑心他是不是在腰上拴着腰鼓。想起一则打腰鼓的壮观场面,觉得它是如此虚幻无力。我在口袋里摸索出一元硬币,他以一种野兽的混沌而粗硬的目光看我时,我把那枚发亮的小金属放入缸内,发出一声叮当的锐利的嘶鸣。

雨水从他的花白头发往下淌,冲洗着他肮脏的脸,核桃般瘦削,多皱纹,仿佛已被彻底风化,即将颓然瓦解。他的背影就像一个被压弯了的观念,镌刻在这个城市的书中。

我冲雨夜吐着烟,转过一个迟钝的街角,或许没有街角,看到大街上辉煌的霓虹灯,不禁迷失在这个宏大的叙事中,就像迷失在增长率、利润、资本中不能及格一样。但它乐观挥霍的气质刺激着我的肉体,以至于有一秒钟,我被感动得发誓要成为主流社会的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几乎有一种菲茨杰拉德似的视野:美国二十年代的青春的放纵。但转而一想,我们这儿,放纵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青春怕是早逝了。也许,有的不过是暮年的烦躁与变态。

大街上仍然车水马龙,刹车尾灯在反光的水地上,连成一串,就像钢铁厂的钢水槽。那些有钱又有所谓“品味”的人,正在往夜生活的时髦的蹲位里赶。那儿有上万个被啤酒或葡萄酒或鸡尾酒胀得鼓囊囊的膀胱,以及一万张臭嘴喷出来的烟雾、废话中的废话,和催吐的表演。哦,你都不知道有些地方表演的节目有多傻B,连希尔伯特也无法计算它是N的N次方多的傻B。就像我现在打着花伞,双脚踏着泥浆一样傻B。我从涂满化妆品的大街踅向右拐,拐进了一条阗无人迹的小巷。

巷子两旁是老旧的楼房,几乎每个窗户和阳台上都围着防护栏,恍惚中,犹如行走在大牢的走廊。人行道旁栽了树,一人多高,稀稀拉拉的叶片,像下岗工人一样萎靡不振。还有不多的人家亮着白惨惨的节能灯,其余的,可能是进入了欲望梦乡的甜蜜或噩梦连连的恐惧。我自作聪明地猜测,他们正梦见天上掉一个大黑皮包,里面是一捆又一捆崭新挺刮的人民币。

对,这他妈是我的梦。回答正确,加10分。整个小巷就我的脚步声和雨滴漂打在地上和遮雨蓬上的滴答声,由于雨又细又密,所以雨伞上反而没什么声音。路边一排放了七八个垃圾桶,没合上盖。也许盖早就坏了。它们发出一阵慢调的恶臭的猪圈的气味,成熟而肥胖,甚至是快乐的。也许是忧伤的。谁知道呢。我屏着呼吸,快步走过去,在过了最后一个桶7米远的地方,实在弊不住了。

由于气压高,湿度大,这个距离还有一点臭味,不敢深呼吸,弄得跟登K2峰一样缺氧。别指望在这种巷子里会遇见“丁香一般的姑娘”或拍头党,最有可能的,倒是遇见“午夜凶铃”中那个从电视里爬出来的长头发死鱼眼。觉得脖子凉嗖嗖的,不敢回头看,只好加快脚步。穿出阴郁的小巷,回到我所在的酒吧的那条街,看见熟悉的景物,不禁定下心来,舒了一口长气,就像回到了一群烂朋友中间。

虹不知从谁的手里要了我手机的号码,第二天一早,我打开手机后,是她发过来的三条短信。

1、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2、我昨天说的话,都是真话,没有与你开玩笑的意思。

3、可以一起吃晚饭吗?

一个女生主动和一个才认识的男生联系,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当然,你可以说她只是想聊聊,瞎胡逛,或其它。但是,你也知道这就是想上床的信号。也许他妈的我说得有点太直,太下流了,可你认为她真的想和男人谈凯恩斯或萨缪尔森吗?不过,这让我有些犯难,就像一大清早有人告诉你中了双色球特等奖,可你压根儿就没去买那狗娘养的彩票。但是,如果她想玩儿,我又干嘛不玩儿呢?我对自己的肉体快乐可没有仇恨。至于兔哥,我想,我只能同情他了,谁叫他同虹这种宝贝认真谈什么恋爱呢。她不值得同她认真。她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烂货。哦,我喜欢烂货。谁都喜欢,这就像中奖一样。

我开始给她发短信(有点恶心)。

我:我请你吃串串香吧。

她:好啊!我最喜欢吃串串香了!

(不是星巴克和哈根达斯了?)

我:还有谁?

(兔哥?哦,我知道不会有他,逗她玩儿呢。)

她:没有。不会觉得不方便吧!

我:不方便?有了才不方便。

她:你真坏!没想到这么坏!

我:比你想到的要好,比你没想到的要坏。

她:吃完了蹦迪?

我:扭屁股?很久没扭了,闪了腰不好办。

她:二十岁的腰,闪不了!

我:格言!

她:别挖苦。

我:没挖苦,腰眼受到鼓舞,烫若沸泉。

她:不要烧死了哦。

我:嗯,怕有可能呢。

她:你真有趣。

我:你也真有趣。

我们在互相吹捧或互相讽刺中结束了手谈。我想,她手机上的“我爱你”之类的短信,恐怕都是以群发的方式发出的吧。

学校周边吃麻辣烫的地方很多,荤菜两毛一串,素菜一毛一串,20元钱可以吃一大堆竹签。如果你嫌不够麻辣,可以要上一个干碟子,内盛辣椒、花椒和味精。出了汗就赤膊上阵,划拳斗酒,肆意喧闹,真是平民的乐趣。

吃完麻辣烫(主要是下水),她执意要去热舞会所,只好坐出租一块去了。我没有蹦迪的爱好,甚至对热锅滥炒的大酒吧有一丝畏惧。人太多的地方总是让我浑身不舒服。有时,我想,我的性格之中有豹子的习性:平时孤身巡视自己的领地,发情了才去找母豹,完事儿了又离开。至少觉得这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态度。

酒吧里尽是人,就像正在进行一场战争。低音鼓的轰击,卷烟的冲锋,啤酒的狂炸,一千只醉眼和五百个肥瘦各异的蠢屁股。刚在一个角落坐下,就拥来了几百个穿超短裙、露出大腿的酒小姐,好像你不把她们推销的酒干掉几个车皮,她们就会把你淹死在口水里。当然是女士优先。虹点了四只喜力,按我的脾气,要几瓶老蓝剑就他妈很好了,可是这些地方,嘿嘿,不肉痛的酒是不卖的。我付了钱。

因为太闹,交谈成为南极和北极的对话。正好各喝各酒。

这里的每个人都像饥饿的猎人一样,男女互瞟,一面端起杯子灌猫尿,一面骨碌碌眼珠子满场打滚。一夜情的冲动弥漫在烟雾腾腾的灯光下,就像一针强心针推进了虚无的血管。在舞池那儿,一大群人半眯着眼沉浸在汗湿的梦呓中。随着灯光的变化,他们时而像一堆五彩斑澜的糖果,时而像熔炉中的煤渣,时而像剪纸或皮影戏。有几个年轻姑娘似乎是领舞,爬到两张桌子上起劲地扭,脑袋像拨浪鼓,乳房宛如破弹簧(摇头丸?)。

一个穿着耐克圆领衫的胖子盯上了虹,他犹豫了18秒钟,走过来,像一位最假的绅士一样弯了弯腰,说,“可以请这位小姐一起跳舞吗?”我面无表情。虹没看我,站起来,和胖子一起走到舞池扭屁股去了。我开始后悔,我不该和她一起出来。见了她第一面你就可以知道她会怎么对待她身边的男人。我聊以自慰地想,她只不过是我从路边顺手捡来的垃圾,无所谓啦。有点阿Q。

过了一会儿,她一脸油汗地回来,说:“本本儿,你自己先坐一会儿,一小会儿,我过去坐两分钟。”她端起她的杯子坐到胖子那儿去了。上帝,他们一定不会谈论凯恩斯主义,倒有可能谈金塞博士的引发了快感的羊癫疯似抽搐。我几口干掉了残酒,从摩肩接踵的人流挤进了洗手间,把一泡大尿响亮地冲进小便池。我在洗手时看了看镜中的我,有些陌生,有些冷淡,轻飘飘的失落。我从侧门出去,走到了大街上,深深呼吸着新鲜空气。没有人肉会孤寂,人肉看多了又作呕。我关了机,沿着大街向前走了几百米,招了出租车回去睡觉。

出租车司机一般都闷得发慌,特别喜欢和乘客侃大山。在问了目的地后,他开始搭话,“去跳舞啦?”我嗯了一声。他又说,“那些迪吧里的骚婆娘多得很啊!”我又嗯了一声。见我冷冰冰不搭理他,他只好闭上了鸟嘴。我从来如此,不喜欢和的哥聊天。我坐我的车,你开你的车。

在我还没忘记那个“纸一样的薄”的鬼家伙的时候,他来找我喝酒了。一个雨后的灰色下午,或阳光灿烂的眩昏的下午。小酒吧痛苦地倦缩在自己的空虚中,咀嚼着刻录在一张塑料盘里以0和1不断排列的埃米纳姆。他的喋喋不休有时让我兴奋莫名,有时又让我相当烦厌。

纸先生来时,依然是伸进一个头,打量了,才进来。他说他已经来过两次,但我不在。当一听到刘德华时,就缩回了脑袋。不是特别讨厌刘德华,而是他家对面一个发廊天天高声播放刘的歌唱,男人哭吧哭吧哭吧哭吧……几乎弄成精神错乱。他执意要请我喝一杯,反正也没事儿,就应允了。

我把半打百威和两只玻璃杯放到桌子上,拿来起子,开了两瓶,各自倒进自己的杯子中。他不要冰,我也懒得要。我们举起杯子,干了第一口。他干掉了三分之一,我干掉四分之一。这时,埃米纳姆正在唱《WhiteAmerica》。

“怎么样?”他问。

“不怎么样。”我回答。

我们干了第二口,他还剩三分之一,我还剩二分之一。

他穿的同上次一样整洁,白衬衫扎在灰色西裤里,脚上的黑皮鞋油光可鉴。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包软中华和一个猫王贴面的Zippo打火机,把烟抖出一小半,递给我(不用手拿给我,讲卫生),我抽出一支,他也抽出一支。他拿起打火机要给我点,我示意自己来,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了烟。他挥手甩开机盖,熟练地打火点烟,又顺势一甩,关上机盖(Zippo发出响亮的金属的声音)。

“觉得这些都狗娘养的那么假?”他喷着烟,问。

“这个,”我不好回答,这些行头反正有一点作派。“也不一定吧,也许,看什么人啰。”

“哈哈,”他笑道,“别不好说嘛,本来就是装模作样的一套,只是习惯了,改不过来。不过,软中华是我真正的嗜好,不是摆样子。”

我点点头,说:“没有烟瘾,所以对烟没有太多追求,过得去就行了。当然,软中抽不起。”

他嘿嘿一笑,说:“有意思。人生活在符号中,追求的也都是符号,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

“太悲观了吧?我可是还在追求60分啊。”

“这不妨碍你的具体目标。什么好工作、高薪水和如花似玉的女人。不过,一天到晚泡在酒吧里,听埃米纳姆,60分怕是有点悬。”

“有时想干脆退学算了。拿了毕业证也未必找得到工作。何况,不想那样工作。”

“学什么?”

“经济。”

“哦,是吗。学经济的人一般开口闭口都是杰克·韦尔奇啊,志向可是很宏大的。”

“有这种人吧。就我而言,不过想开个小酒吧,混口饭吃。”

“在这儿?”

“想在拉萨。”

“哦,是驴友?”

“不是。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更不会加入什么集体活动之类。在拉萨只是觉得高一点,环境陌生一点吧。”

“难怪上次在看《藏传佛教》。”

“看着玩儿,其实并不太懂。”

“哈哈,”他快活地笑了,“能了解一点儿也不错呢。真懂了,不会在这儿跑堂,肯定去哲蚌寺、色拉寺或更远的更偏僻的寺庙修行去了。”

“苦修的日子,我可过不惯哟。”

“是啊,都是世俗凡人,要的也是感官快乐。”

“当然只好,不得不堕落了。”

“哦,我倒觉得,到拉萨开自己的酒吧,是很纯净的事儿,你这种人,不会堕落得没底的。”

“但我真的希望堕落。而且,也确实堕落。”

“有意思。一般人是想标榜自己有品行,把自己仔细洗刷了挂在门口声称很卫生。你却老说自己堕落,把自己涂花了给别人看。好像在道德上有罪恶感。读过托尔斯泰的福音书?”

“没有。我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宗教情怀。我就关心我的肉体。真的。”我喝了一口酒,说,“你的人生体验,恐怕比我复杂好几倍吧?”

“和你差不多。非主流的,业余水平的。”他笑笑,“给你讲一个故事,第一人称。”

“好啊。”

“我在大学学的是日语,毕业后到日本京都大学读管理。之所以学管理是想更好找工作,也能挣更多的钱。那个时候,8年前吧,对物质有一副好胃口。学校生活,你也知道,就那么一回事儿,都差不多。日本人外表似乎彬彬有礼,其实傲慢得很,根本不把我这类中国学生放在眼里。反正不怎么交往,也就相安无事。为了补贴费用,我不得不在一家中国人开的餐厅打工,从下午6点一直到晚上11点,端盘子洗碗,累得腰都直不起来。那家餐厅经营的是日式烧烤和面条之类,由于地处繁华地段,价格又便宜,所以每晚都人满为患。很多上班族都喜欢聚在那儿喝酒,直喝到醉眼朦胧了才摇晃着离开。老实说,那餐厅很能赚钱,就是太辛苦了,受不了。可受不了也得受。早晨爬起来上课,真是浑身都在痛,经常在课堂上打瞌睡。什么索尼、松下、富士通,在我听起来,都是催眠曲。

“日本国土狭小,留学生公寓不可能一人一间,一般是一间房住两人,当然里面有小小的卫生间和厨房。和我同寝室的,是一个韩国学生,学的是水产资源,一脸骚疙瘩。可能是狗肉吃多了的缘故。他平时不怎么说话,和我也没多少共同语言,只有一点例外,都讨厌日本人。他在我们的床之间,拉起一根铁丝,挂了一幅窗帘似的布幅。一开始,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妙用,以后才明白过来。这小子一来就和另一个韩国女生谈起了恋爱。那是一个胖嘟嘟、屁股很大的女生。在我心目中,韩国女人一般是蛮漂亮的,可这个实在不敢恭维。问题是,他们在我端盘子的时候不凑在一起,非得要半夜两三点,女的才溜进来,就在帘子那头干上了。无法形容,不可名状的各种声音像蜂群一样扑过来,这对我无疑是一场折磨。第二天交涉吧,那小子一脸无辜拼命道歉,接着又继续干。好在他们是讲规律的人,每周不超过两次,一般是周一和周四。这样,我就等那帘子拉上的时候,戴上耳机,把摇滚塞满脑袋。老实说,我每次都在想象那女生肥肥的身体。没办法。好在特别累,所以,即使受到这样的刺激,性方面的事,倒不是火烧眉毛。

“第二学期,学校开运动会,我去打乒乓球,那是我从小练就的拿手好戏。日本的乒乓球也算不错,不过和中国比,就差得太远。我轻而易举地拿了冠军。有个读日本古典文学的姑娘,叫由美子,喜欢打乒乓球,拿了女子第5名,她找我传授技艺,一来二往,就混熟了。她人嘛,不算好看,也不难看,鼻梁上有些雀斑,不过双腿很结实,就像搞径赛的运动员。她特别喜欢三岛由纪夫和村上春树,我呢也算是马马虎虎喜欢吧,至少比较熟悉。她带我去看了有名的金阁寺,又去了京都会馆附近的国立近代美术馆和市立美术馆,两个美术馆的藏品以我不熟的日本画家为主,也有毕加索、马蒂斯、蒙德里安等人的画作。我们去的最多的,是锦少路。这里被称为京都的厨房。在这条充满京都风味的长长的小巷中,充满了目不暇接的各类食物。当然,少不了品味清淡精致的日本料理了。

“我对她没有太多感觉,就是一般朋友吧。但有时会冒上想搞搞日本女人的念头。六月的一天,我下班回去,到平安神宫口子,突然冲出三名身穿黑T恤的家伙,手拿棒球棒,向我打来。你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头上缝了八针,脸上、身上全是淤青。老实说,他们并非暴力团成员,所以下手还留有余地。由美子告诉我,那是她男朋友指使的。她说他真是神经病。第二天晚上,她就跑到我寝室里,把帘子拉上。这次该那狗娘养的韩国人受刑了。

“由美子皮肤很白,抚摸她的时候,犹如摸着水下的鱼。我没想到日本姑娘在性方面很放得开。她几乎是动作熟练地做着一切:亲吻和抚弄你的身体,然后很投入地展开自己,就像展开一本精彩的书。她毫不掩饰她的兴奋,像夜半的母猫发出声声嗥叫。我当时就高兴地想,韩国小子多半已昏死过去。

“这件事让我纳闷,我挨了她男朋友的打,可她也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来道歉啊。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她喜欢我,早就想同我上床,但考虑我是中国大陆来的,在性方面一定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所以不敢贸然行事。问她为什么现在又敢呢,她说别人都这么认为了,所以她也该这么干了。她还说我很美。对,没用帅,而是用美,我也他妈不懂。她说她只想同我有性方面的关系,但绝没有同我一起生活的意思。谢天谢地,这也正是我希望的。我们就这么像韩国小子一样有规律的厮混。她的男朋友却再也没来找过麻烦。毕竟是很开放的文明社会了,女人或男人嘛,除了她或他,满大街打滚。

“由美子说日本姑娘几乎都在高中时就有了性经验,她本人已经和六、七个男人上过床。真是,我和她比,一个是新手,一个是老鬼,我不过给她的花名册添加了一个名字而已。无论如何,她给我孤独的生活带来了乐趣,这乐趣却没持续多久。两个月后,在一次做完爱后,她对我说她不再过来了。问她为什么,她说她有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是东京大学毕业的,在京都一家银行工作。我厚颜无耻地说没什么,她如果愿意,可以保持和我的关系。她很奇怪地盯着我,摇摇头,说她打算与那人结婚。其实,我对这种上床方式和对她,都有些疲倦了。看来,只是彼此有好感的一般朋友,要长期维系肉体关系,是很困难的。玩乐需要过关,老是在那儿玩同一关,玩家自然厌烦。

“晚饭是那家餐厅提供,虽然是免费,但吃得也算不错。米饭随吃,一人有一条鸡腿,一些素菜及一碗紫菜蛋花汤。几乎每天如此。偶尔会换一下口味,比如吃牛肉面。过节时还有一点清酒可以喝。深夜打烊时,有一个三明治作夜霄。有一天晚上下着雨,街上的京式格子窗透出灯光,映在石板铺就的地上,晶莹透明,宛如童话中的世界。有一对男女青年进来吃海鲜面,男的样子有些像三浦友和,女的人很漂亮,皮肤极为白皙,宛如瓷器,鼻子挺直,像个混血儿。我把面给他们端过去,那男的却盯着我,说认识我,见我打过乒乓球的。我只好承认在京都大学读书,他笑笑,说不会张扬,对此表示理解。说他也是京都大学的,叫树,在读法律博士,还有一年就要毕业;而他的女朋友仙,是一个有名的艺妓。怪不得如此漂亮。树说他们一起去看电影,汤姆·克鲁斯《谍中谍》,劝我也去看,日本人不是挺自大的吗?我说日本人不会喜欢好莱坞的电影吧,他却激动地说他只看外国片,主要是欧美片,不看日本片,也不看所谓第三世界的影片。我告诉他这也是我的口味,不看国产片,基本不看欧美之外的其它影片。他十分高兴,要请我喝酒,我正在当班,当然不行。

“第二天中午,树到留学生公寓找我,要请我吃豆腐。哦,别理解成香港人所说的吃豆腐啦。他开了一辆红色的凌志跑车。我们到了一家叫‘湖月庄’的旅馆,在南禅寺前,环境闲适清静。树对服务员说树的订座,我们便被领进二楼的一个格间。领座的姑娘穿着和服,上楼梯时屁股一扭一扭的,后领脖露出细白的皮肤,很性感。这儿是京都有名的豆腐料理,八十多种。我们吃了六、七种吧,很精致,味道也很纯正和微妙。但缺少麻婆豆腐的爽快干脆的草根气息。我和他有很多相同的爱好,比如六十年代的摇滚乐、啤酒、香烟、梦露的屁股、格雷厄姆·格林、约翰·契弗和雪蒙德·卡弗。我相信,不会有太多人知道或喜欢卡弗的。很好的东西只有很少的人才能理解。你说呢。我们喝了很多啤酒,而且醉醺醺地唱了《Adayinthelife》。

“他有很高的文化修养,不知为什么学的却是讼棍。当然,他对吃喝玩乐那一套也十分精通。我们一块儿去红灯区玩儿,荒唐而疯狂。说来你不相信,就在一间房子里,四个人像动物一样。而且,他一边交合一边还说笑话,说的是一个人到奶牛场看见全自动挤奶器,便把自己那话儿放进去,痛快之后却拔不出来,正在着急,电脑就对他说至少要挤一公斤。我听了哈哈大笑,结果解构了自己。他特别喜欢艺妓,我也去八坂神社的祗园玩过几次,这里的街道宁静矮小,店面也不大,家家门前都养了盛开的鲜花。在这个街道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说不完的风流韵事的余音。艺妓浓艳复杂的服饰、高耸的云髻,衬托出涂得雪白的脸庞,有一种哀惋凄清的意味。当时想,剥开层层生活的伪装,人生不就是一场哀愁的持续吗?

“树后来去了东京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我们通过几次电话,他混得很不错。但之后就一直没他的消息,我自己很忙,也没往东京打电话。直到有一天,他那个艺妓朋友跑来找我,告诉我树已辞去工作,隐居在他父母的家中。我感到很吃惊,一个大有前途的年青律师,竟放下了眼花缭乱的世俗生活,当起隐士。她说他父母家十分有钱,他一辈子住在那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她那天穿的是运动套装,没有穿和服,在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表情平淡,但下垂的眼神却掠过飞扬的羽毛的空虚。我问她去看望过树否,她说又何必打扰一个遁世者呢。她之所以告诉我,是因为我是树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