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拉萨酒吧

芳芳没有给我留下电话号码和任何其它联系方式,连续几天,我上班的时候,站在吧台心不在焉,总是盯着玻璃墙外,盼望着她像“香蕉鱼”一样游过来,嘴唇还吐着气泡。游来游去的鱼不少,其中不乏美人鱼,可就是没有那个“他妈的”。你知道,我当时的模样比害恋爱病的肥皂剧男主人公还要愚蠢一亿倍,这让我悲哀地认识到,能刺穿其他傻男子甲胄的女色同样可以轻易地洞穿我。我几乎把我开除了。

从第五天起,我不再看窗外想芳芳。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荒诞派戏剧集》,把额头放在吧台上,书摊在双膝,读贝克特那些无意义的意味深长的废话。偶尔抬起头来,看空空如也的店堂是否有了悄悄溜进来的顾客。这时,就有一种奇怪的不谋而合的象征氛围,似乎,我阅读《等待戈多》是因为我把芳芳作为了戈多。事实上,她的印象已逐渐模糊不清,我甚至怀疑那天下午的谈话是一场梦,是我的孤僻和幻想气质催生来出的,很有可能。

接下来,我全神贯注查阅图书馆有关装修的书,我止不住地要给我理想中的拉萨洒吧设计出一种怪异风格。在我的想象中,它像一间不大的混乱的书房,到处都是书籍和纸张,提供我所能提供的书籍(当然是我自己喜欢的)。从塞林格、贝克特、拉金到《金刚经》、《五十奥义书》。当然,如果可能搞到,还应当摆几本《花花公子》、《阁楼》及《龙虎豹》之类。CD也是乱放的,可以根据客人的需要依次播放。自然也是我自己喜欢的,主要以摇滚为主,尽量包括鲍勃·迪伦、甲壳虫和大嘴贾格尔的精品,少不了埃米纳姆。其它的嘛,什么大门、平克·佛洛伊德、∪■、空气供给、涅槃,诸如此类。酒吧色调以木本质为主,光线以基本适合看书为标准。中央是一张长方形的大桌子,桌边是木椅,有点像大学图书馆那种。四周靠墙是方形小桌,同样是木椅。天花板和墙面用带疤痕的墙板装饰。天花板的墙板留缝,灯光从条状缝隙中溢出,用白炽灯光。墙面上当然必须要装饰,音像店有卖招贴的,甲壳虫,沃霍尔的梦露,革命家切,猜火车,低俗小说和千与千寻。不要太多。地上用黑色的石砖突出其凸凹不平的质感。之所以没用藏式风格是因为完全不懂。不是美术装饰方面的专家,也没有自诩不凡的贵族式的品味,反正想是自己出钱,恶俗就恶俗吧。

话虽如此,却仍是不断地查阅,希望弄出一个被雅士们称为“高雅”的酒吧。人就是那么热爱虚荣,特别是涉及到他喜欢的东西,没办法摆脱的,只是程度深浅不一而已。

去图书馆次数多了,逐渐和艺术阅览室一个馆员熟悉起来,她可能是一位三十来岁的老姑娘,缺乏少妇那种骚乎乎的容光焕发。大概是在灰溜溜的图书馆工作的缘故,她从面色到衣着,也是灰灰的,老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反正病恹恹的不讨人喜欢。没见过博尔赫斯和拉金是如何借书的,他们在图书馆混了一辈子,也是这样,仿佛出土的文物?

她以为我是才成立的艺术学院的,还说我有艺术气质。我使劲点头,差点儿没笑出来。不过,她替我找书也算卖力,那些画册是不允许带走的,但我可以带走,可以逾期。妈的,仿佛她是我的情人似的。我已经是个灰扑扑的人了,我可不愿再找个灰扑扑的阿姨牵着手逛商场,那可是要命的事。一想到那样的情景,我的胃里就仿佛装进了一千头肥猪熬成的油脂。你可能不知道,这对我算是个沉重的打击,好像我已经跨越式地步入令人恶心的中年恋爱阶段。

她那画得怪里怪气的眼圈总是圈在我的鼻子上(可我的鼻子长的实在是一般得很,说不定还有几根粗鄙的鼻毛伸出来)。“是要搞设计大赛吧”,她问。

“可不,听说贝聿铭还要来当评委呢,”我回答。

“他要来了,那你得奖了岂不是扬名海外了”。

“不一定能得的”。

“哦不,一定会得!你的水平我知道”。

“头奖的奖金是三万美元”。那可不是小数目啊,我本来想吹嘘是十万美元的。

“啧啧,你们有本事儿的人就是不一样”。

“哪里哪里”。我得溜了。

“怎么样,晚上有空,去吃麻辣烫”。

“咳,真不凑巧”,我急忙寻找必不能去的理由,“我爸爸今晚到。你知道,老爸来了,不去不行的,生活费在他手里攥着。”

抱了一本大书就赶忙撤退,就像伊拉克共和国卫队遇见了蛮横的美国第三机步师。反正一整个事儿怪怪的,既可笑又令人不舒服。当然,如果馆员年轻漂亮,就另当别论了。嘿嘿,有点恶俗。

由于讨厌集体生活,我从去年出来打工以后,就租了房。那是一片很旧的居民楼,灰红色的外墙。在学校的边上,一室一厅,带厨房和厕所,月租费300元,咬牙租下,给自己创造一个自由的空间。在动物王国里,动物们都各有自己的活动地域,撒尿界定,容不得同类骚扰的。那又何况是人呢。

屋主人在房里留下了几件七十年代的破家俱。一张木板床,一个三门大立柜,一张坐垫坐得像薄饼的烂沙发,一张花里胡哨的折叠餐桌和四把大方凳。我买了一个二手的18寸长虹彩电,一个步步高VCD机,一个松下迷你型CD机,在学习工作之余,用健康向上的文娱节目充实自己多彩多姿的幸福生活。几乎每晚,都是半夜12点钟才回,有时脸都懒得洗。好在逃课已成习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上午上课这回事儿。因此,晚上损失的瞌睡,上午是可以补的,还节约了早饭钱。最近查资料,才明白这所大学竟也是书声朗朗的,恍如隔世。

我把我那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停在楼道里,用链子锁锁了,从挂蓝里取出那本又厚又重的《餐饮店铺装饰大全》,爬上暗暗的窄窄的楼梯,回到了三楼的家。早上起来,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口渴难耐。打了半壶水,把天燃气开得最大,倒了昨日的茶,放了些蟹目香珠。不一会儿,水开了,冲了茶,把其余的掺进一个5磅的铁壳暧水瓶,这才坐在破垫子上,点燃一支烟,翻翻书。

这本大全有一个专章是讲酒吧装修的,蓝调、红调,迪吧、清吧,从灯光到音响,从酒具到桌椅,无不追求高档完美。漂亮、舒服,可惜只能鉴赏,没有实际意义。我再笨也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的高雅品味之类,是钱的同义词。不过,用金钱堆出来的东西就是他妈的赏心悦目,不承认不行。我一面喝茶抽烟,一面翻书,一面修正我的拉萨酒吧的腹稿。

中午到了,方便面还有几袋,但吃腻了,学校的饭卡上倒是还有些钱,干脆到学校吃,还免了洗碗的麻烦。骑车,到离我最近的学生第三餐厅,人还不很多,最后一节课还没下吧。我拿起托盘和一双筷子,在一溜排开的柜台那儿要了一碗米饭,一份木耳炒肉,一份冬瓜汤,刷了卡,端在一个角落里,坐下吃。正埋头吃饭,对面坐下一人,抬头一看,妈的,是原来班上的同学幺鸡,一张脸铲车似的,下巴比额头突出,一付厚嘴皮。据他同寝室的同学讲,他在洗手间手淫——我们习惯称之为“打手虫”——连人都打得昏死过去,真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这个杂种还有啃手指甲的习惯,一想到他腌脏手指甲里面还残留着他自己的排泄物,我就恶心得要死。可是这个杂种颇得老师好感,因为特别听话,那个教经济学原理的老姆姆几乎都要把他楼进怀里叫亲儿子了。

“哇,是你,本本儿”。他大吃一惊的样子。

大吃一惊的应该是我,杂种幺鸡。“哇,幺鸡,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女同学呢”。

他那厚嘴皮油翻翻的,一看,要了两份咸烧白,饿鬼。饿鬼说:“怎么样,下去和小家伙处?”随即,又神秘兮兮地说:“喂,你那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好像叫虹,劲爆身材,还浪得很呢!”

“妈的”,我说,“这些好事情还是让给你杂种算了”。

他垂头丧气地说:“我去试过,她好像对我没兴趣,我也算是学院里的名人嘛,真不明白”。

我心里想,那个虹看上你才是怪事儿,就像他妈的潘金莲和武大郎生死恋一样怪。鬼才会喜欢你这个脏兮兮的杂种。“你他妈方式没对”,我说“是不是又用的你老招式,说你们学生会差一名干部,而你看上了她。喂,这太他妈古老了,像商朝一样古老。要我告诉怎么办吗?”

“不过,你小子还挺有女人缘的,说吧”。他使劲吃着大肥肉。

“你得跟她说,我想操你,马上,现在。”

“什么”,他抖了一下,几乎把筷子丢在太平洋。“你想叫我挨耳光呀,好不容易混到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想害我呀!”

我差点儿没一嘴的饭喷到他的脸上,“你不知道,现在的女同学,开放得比你想像的要大十万倍。你直接了当说想操她,她会认为你酷得毙,再加上,你不是说她浪吗,她会迷得当着校长的面扒你脏兮兮的内裤。”

“你他妈开玩笑吧。”他说,但他动了心。

“随你杂种怎么想”,我说,“我反正就这么干的”。我没这么下流地干过。你就等着那姑娘抽你的臭脸吧,杂种幺鸡!要么,滚回你那脏被窝里手淫致死。我心里乐滋滋地想。

他贼头鼠脑地四面瞅瞅,他就这样,不断地观察环境,好变换出相应的颜色来。你别以为幺鸡是个脓包,以后,说不定是个人物呢,会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上,一付趾高气扬的样子。不过,我可以打赌,他背地里照旧会啃他那脏指甲,一辈子不用指甲剪。当然,那个时候,手虫是不必打了,自有不少漂亮女人排队跟他上床。你想,如果他手上的牌不是什么学院学生会文体部工作人员之类丢人现眼的花色,而是某局副局长或某大热地皮或某大型工程这类大鬼小鬼,我尚未谋面的同班同学虹会拒绝他吗?

幺鸡吞一下口饭,说:“你知不知道,你的情敌留校当了学工部副部长,今后前途无量啊。”

“还不是跟你一样,”我说,“都她妈走红道的杂种。”

他笑得一脸灿烂,说:“嬉嬉可是出落得越发丰满美丽了。”

嬉嬉是我一年级耍的女朋友,同班同学,后来被读硕士学位的团委副书记“青春焕发”地勾引走了,就这么回事儿。

我说:“那当然,正常的性生活可以使一个姑娘更丰满和诱人的。”

“别一脸妒火攻心的样子嘛!”他不怀好意地说。

“为什么不,毕竟漂亮姑娘是可以引起生理发应的,何况还与她零距离过的,不妒火攻心才他妈怪了。”

我想起图书馆那个黑眼圈,觉得和幺鸡的厚嘴皮很配。我说:“我听一个老乡讲,图书馆艺术阅览室有个美女馆员,波大无脑,特别喜欢跟男同学上床,只要晚上吃一顿麻辣烫,当晚就可以睡一通霄。怎么样,总比自摸痛快十万倍吧。”

“怪不得你不上进,”他笑笑,“心思全用在这上面了。真有这事?我在图书馆怎么没见过什么美女馆员呢。”

“你他妈装疯也要在专业里面去装啊,怎么会上那儿。”

“嗯,抽时间去侦查一下再说。”

一想到幺鸡和黑眼圈在一起,我就乐不可支;一想到幺鸡的大翻嘴皮吐出爱的呓语,黑眼圈的鱼眼睛飞出情的火花,我就笑得几乎要背了气。唉,我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能给自己找乐子,所以,没什么事可以把找打倒在灰尘里的,因为我觉得灰尘也有可以乐的地方。

“有什么事,如果可以帮忙,给我打个招呼。”幺鸡说。

突然,他火烧屁股似的跳起来向外看,接着忙忙地对我说:“李副校长。喂,帮帮忙。”他指一下他落下的盘和碗,急匆匆跑出去。可以想象他的笑容有多么甜蜜,几乎像蜜蜂的屁股一样甜蜜。

我端起两个托盘,穿过已是人满为患的餐厅,到门口把托盘放在整理桌上,慢吞吞走了。

我是下午两点钟到的酒吧,替换那个斗鸡眼。斗鸡眼是一个什么财会中专毕业的,学的是国际贸易,英语嘛,可以说Goodmorning和Goodbye,现在不得已,到这等小店干进口的生意。他是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晚上八点再来,再加上一个姑娘黑妹,我们一块儿上,直到打烊。

贝克特和龙奈斯库都读完了,不知道看什么好,于是揣上一本《藏传佛教》,一年级时买的,一直未看。既然打算要在拉萨开酒吧,学习一点藏传佛教的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酒吧被斗鸡眼拾掇得干干净净,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放上一张CD,然后埋头读书,作好守寡的准备。

我们三人,我就不说了,斗鸡眼,喜欢听阿杜和张学友,黑妹喜欢听邓丽君和蔡琴,反正放CD的抽屉里尽是三人的碟,老板倒乐得省了一笔开销。今天上午和黑眼圈打交道,中午和幺鸡共进午餐,真够烦的,不想听摇滚。便把蔡阿姨翻出来听,然后泡一杯茶,坐在靠玻璃墙的座位上读书,感叹“整整的一生,是多么地长啊。”

《藏传佛教》其实就是西藏的历史,宗教内容不太多,也看不太懂。反正晓得了宁玛派、萨伽派、噶当派、噶举派,也晓得了宗喀巴大师的宗教改革与格鲁派的发展,以及黄教六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和拉卜楞寺。佛学古奥难懂,我这等凡人就不必去深研了吧。

翻完书,才三点过,不知道该怎么混时间了。

正在发愁中,一个瘦削的青年推门进来,像一张纸卡在门缝中一样,他先探头四下张望,确定没有他不喜欢的什么东西以后,才翩翩进来。真的是翩翩,仿佛白蝴蝶,一点儿没夸张。我心想这个狗娘养的是不是还在学走路呢。

我当然是急忙站起来,走到吧台那儿,生意来了嘛。

“有小百威吗?”他问,其实他长得还有些俊朗,有点像那个日本的什么——名字忘了——反正是影星。

“当然!”没小百威这儿还是酒吧吗。

“半打”。他说完,走到我刚才坐的那桌的对面坐下,背对大门。

我想他可能是要在这儿等朋友,一块儿干点儿下午酒。我把六瓶小百威和一只怀子送过去,问:“开几瓶?”

“全部!”他说。

我把六瓶酒全开了,把瓶盖收在托盘里,回吧台那儿,倒入垃圾桶。

他用左手侧着杯子,把酒倒进去,这样就不会浮一层泡沫。他掏出烟来抽,一边喝,一边抽,一边看外面闹哄哄的街道。

我退出蔡阿姨的碟子,换上迪伦。一个男性顾客,怕不喜欢阿姨的情歌的。不过,声音一般都开得很小,只能当作背景音乐来听。我看他抽烟嗓子眼儿痒,也摸出我的三五,来一支。突然想起还没问客人要不要冰块的,于是朝他喊:“要冰块吗?”

他扭过头来,一笑,说:“不要!”然后一口一口喝他的酒。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翻看我落在桌上的那本书了,像他妈的一个雕塑,除了灌酒的时候,右手动一下。

我无所事事,便在吧台下面翻斗鸡眼和黑妹的书,有什么《侠客行》、《健康快车》、《读者》、《青年文摘》、《时尚》、《希望》,诸如此类,连翻开的兴趣也没有。可他妈总得翻呀,随便抽出一本时尚类的,翻到中间,一读,是一个穿阿曼尼的男人,看的是实验剧,玩的是古董字画,谈的是流行色,抱的是毛绒熊……真要把我的眼珠子笑出来满地打滚,婊子养的,集中了全世界最假模假式的全部行头,仿佛你到了《猜火车》里面那间“全苏格兰最脏的厕所”,一亿堆臭哄哄的粪便,什么时尚男人,“屎霸”。

偶尔瞟一眼雕塑,在他没端洒喝的时候,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躬身向前,看我那本书。这场景实在有趣,两个人都他妈的一动不动,懒心淡肠的样子,连对话也精简到了几乎是说哑语的程度。我最烦男人是碎嘴子,叫什么名字,家住那儿,父亲可好,母亲可好,母亲的母亲也是母亲,父亲的父亲也是父亲,人是人他妈生的,虫是虫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妈叫什么名字……连妖精都要被说死,况人乎?

有点打瞌睡,摆摆头,喝两口比较浓的茶,闭目养神,专心听鲍勃·迪伦。我小时候,大约小学五年级吧,口琴也吹得不错的,现在没人玩这个了。他们玩钢琴几级,小提琴几级,一夜之间都资产阶级了,知识分子了。

“买单。”一个声音传过来。

我睁开眼,雕塑就在我面前,妈的神不知鬼不觉吓我一跳。

“六十。”我说。

他从西裤里掏出皮夹子,数了一张50和一张10元的给我,他西装搭在肩上,灰色衬衫上没结领带,脸像来时一样苍白。一会儿干掉六瓶酒,声色全无,佩服佩服。

“喜欢迪伦?”他问。

我点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又是他妈的翩翩而去,像洛威尔写桑塔亚那一样,“纸一样薄”。

我挺喜欢他,这个狗娘养的杂种。但我没想到我们以后会成为朋友。

黑妹晚来了半个小时,我和斗鸡眼都忙得差不多了,她才姗姗来迟。黑妹其实蛮好看的,圆脸大眼,皮肤较黑,所以叫黑妹。

“不好意思哦,二条,”她见了我先撒娇,然后你就软下来,会来事儿的姑娘都这样。

“黑皮肤,你来忙一会儿,我可要喝一口茶了,”我说。她叫我“二条”,不知典出何故,我不打麻将的,我一般叫他“黑皮肤”,偶尔叫“黑妹”。

晚上人多,反正座位坐满了,除了大学生外,还有跑到大学旁寻找性机会的小青年、青年和中年——性机会主义者。其中,不乏开着宝马、奥迪的青毛头。我就一直纳闷,就是你运气特别好吧,一天拣一个皮包,也他妈要忙乎一阵子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前两年还在高中被斥为笨蛋,而今个个跟百万富翁似的。是不是他们家的自来水管流出的不是水,而是人民币呢。不过流出的是美金也不关我的事儿,只是有点儿好奇。我一向对政治、经济、贪官、奸商、高干子弟没有兴趣的,因为两个字就他妈解释完了一切,权和钱。我和这两个游戏都沾不上边。根据斗鸡眼的要求,音乐放的是阿杜,但他的歌喉完全淹没在高谈阔论和喁喁低语之中,好像他只是参与交谈的一个酒客。客人们喝咖啡,或啤酒,或红酒,或外国酒,男女比例大致相等,符合雌雄搭配的生物学的条件,未出现比例失调现象。酒吧的三个排风扇已全部运作,但室内空气仍不能恭维,那是一百杯各种酒、50支各种烟、体味、屁和狐臭混合成的鸡尾酒。当然,我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我坐在吧台靠边的一张椅子上,喝茶抽烟,看坐在吧凳上玩儿骰子的一对男女。那女的肯定是学生,只是我没在食堂里碰见过;男的不好说,平头,衣服似乎很高档,可能是社会人士,性机会主义者。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另类供需关系而已。

黑妹瞅空儿蹭到我身边,说:“刚才去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生日宴会了。等会儿,有两个同学要来喝酒”。

“男的还是女的?”我问。

“女同学,都在超市工作,漂亮。怎么样,二条?”

“什么怎么样,还能怎么样,生吞还是活剥?”

“看,猴急了吧。”

“笑话,”我说,“我就只喜欢黑皮肤的姑娘。有你天天在身边煲我,心满意足。”

“放你的屁!”

“粗话!你看人家斗鸡眼,默默地干活,那像你偷奸耍滑。多好的同志啊,我真的有点喜欢他了。”

“可不,”她咯咯一笑,“你坐在这儿抽烟,他忙着送酒开瓶。”

我把烟屁股掐在烟缸中,站起来,狠狠打了一个哈欠,一口污浊的空气直吸到脚板底。特别想睡觉,脑袋昏沉,似乎装的是晃荡的河水。但不得不站在吧台那儿应付一波波的客人。拿酒、开瓶、算钱、记帐、抹桌子、倒烟灰缸,反正闭着眼也能干。夜里十二点时,实在来不起,从酒柜里取出我的威士忌,倒了三分之一杯,冰块也不放,一口倒进喉咙。这时,酒客们走了大半,我心里只希望剩下这两桌也尽快滚蛋。

黑妹的两个朋友一摇一晃地进来了,明显喝多了。黑妹开心地笑着,把她们引到吧台的高凳上,她一一介绍,无论我,斗鸡眼,还是她的朋友,都毫无热情,没听进去一个偏旁,只是点了一下头。我已想睡得对一切都迟钝到戴了厚手套拈针,而黑妹的朋友现在,只想继续灌酒。

她们要了一瓶干白,我替她们放入柠檬片和冰块,把黑妹拉到一边,说:“喂,她们再喝,就得在酒吧打地铺了。”

“那怎么办?”她问。

“劝她们回家。”我说。

黑妹走过去,说:“姐妹,今天别喝了,明天喝,怎么样,酒存我这儿就行了。”

其中一个染黄头发的说:“又不是你买单,是吧?”她问另一个,另一个哼哼着。黄头发又说,“我们自己买酒喝,管你屁事!”

另一个穿超短裙的已醉得连话都不想多说,手撑在额头上直发木。

黄头发把酒端起来,干掉,对黑妹说:“来,你喝这一杯,她不行了。耗子酒量。”

黑妹喝了一口,说:“明天喝吧,你们还要上班呢。”

黄头发自顾自地掺酒,说:“下午班。”

“下午班也没必要喝醉呀。”

“谁醉了?没人醉。我倒是想醉。”

我拿了几块蜡烛,走出吧台,去看那两桌是否要换。黄头发要买醉,而且已经醉了,没法,只能由着地。这年头,谁他妈先醉,谁就是大哥。

超短裙已经趴在吧台上了,这样不行。我叫黑妹把她们都弄走算了。

黄头发坚决不走,她要继续干。

黑妹说:“反正也没新客人了,要不,我把她送回家。”她指着超短裙,“她嘛,”她向黄头发努努嘴,“交给你好吗?”

我连忙摆手,低声说:“不行不行,我可不管的,交给斗鸡眼!”

斗鸡眼说:“本来也没关系,可如果她不想回家怎么办。我在父母家住,又远。嘿嘿,还是二条有条件的。”

黑妹撇撇嘴:“还当男人呢!一个美女酒仙,就吓退了两个团。”

黑妹这话说得有趣,我说:“好吧,交给我吧。大不了给她来个耳光和一盆冷水。”

黑妹笑了,拿起她的包,去扶超短裙,哪儿扶得起!我只好把超短裙架起来,在外面招了出租车,把这滩软泥堆在后座上。黑妹坐在副驾上,对我笑笑,说:“二条,账记在我头上,明天谢你。把我自行车抬进去啊!”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吧台站着,黄头发自顾自地饮酒,旁若无人。

“帅哥,来干一杯!”黄头发说,眼睛乜斜着,吊儿郎当的样子。

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帅哥,真他妈受宠若惊。我趴在台面上,盯着她已经发木的眼神,说:“宝贝,行了,别喝了。回家去,如何?”

“帅哥,你不够意思。我请你喝酒,你看不起?”

我端起另一杯酒,干了,说:“宝贝,要么,我们碰一杯,大团结?”这宝贝叫什么来着,管她的,反正宝贝这称呼挺不错。

她端起杯子,我掺上酒,碰了一杯,各自干了。

“走吧,我送你回家。住哪儿呢?”我问。

“假日酒店总统套房。”

“幸好住的还近,我以为住火星呢。”

她嘿嘿一笑,说:“本来也差不多。”

“要我扶你吗?”

“喂,帅哥,谁说要走了?这儿不是酒吧吗?撵客人走不太礼貌吧。”

“宝贝,不是撵你走,是想让你早点休息,保养好贵体啊!”

“错了。贱体!我这贱体很好,能吃能睡能做爱,舒服着呢!帅哥,可喜欢我?干杯!”

我他妈成了三陪了。我端起杯子,干了,又给两杯掺上。反正干完了,你这该死的醉鬼总得走了吧。斗鸡眼在一旁偷着乐,看上了热闹。

“帅哥,我们都是苦命人啊,你站吧台,我站柜台,两手一抓,屁都没一个,尽是空气,啊空气。”黄头发絮絮叨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喂,帅哥,我把双手伸开,屁股翘起,你从后面抱着我,来一段泰坦尼克如何?那傻B造形把我弄哭了五次。我一直想这么干他一回的。帅哥?”

她坐在凳子上,把屁股朝后一撅,双手伸开。

我和斗鸡眼哈哈大笑,笑得弯下了腰。妈的,酒疯子真他妈好玩,特别是女酒疯子。这宝贝还真幽默。笑过后,我拍拍她的脸,说:“宝贝,好了。我们干一杯,为那个鬼船。”

“为鬼船干杯!”她说。

我把剩下的酒倒入两个杯子。

“没有了?”她问。

“没有了,最后一杯。”我说。

“来吧,现在为什么东西干杯?”

“随便吧,”我说,“为你最喜欢的帅哥干杯。可他是谁?”

“哦,他是憨豆儿!”她说,“你排第二。”

我他妈才“哦”了一声,排在憨豆儿屁股后面,干嘛不说在汤姆·克鲁斯后面呢?

斗鸡眼又抿着嘴笑,今晚他倒是乐不可支了!

我点点头,说:“好好好,为憨豆儿干杯!”

“还有你!”她说。

斗鸡眼十分乐意地答应了收拾一切。黄头发走路已走不稳,怕她摔跤,我用双手扶着她的胳肢窝。上了出租车,她已不行了,侧躺在后座上,问她家在哪儿,她吱吱唔唔,说随便往哪儿开,问了几次,她干脆没了声音。20来岁的姑娘,婚肯定是没结的,一定住在他父母家,醉成这样,不敢回去也情有可原。无奈,只得往我那里拉。到了后,几乎是把她背上了三楼的。累得一身是汗,进了门,把她往我床上一仍,就像仍一个他妈的米口袋。站定了狠狠喘了十八口长气,才回过神,把她那双高跟鞋脱了,搭上被子,关了灯和门。

坐在破沙发上,想到从下午就思念的一夜憨梦被无情的霸占了,实在沮丧。点上一支烟,喝了几口冷茶,觉得人都是可怜虫。一辈子辛苦忙碌,运气好的,还有几个苹果可以收获;运气坏的,怕只能是拣几片枯叶了。闭上眼睛抽烟,揉太阳穴。一会儿,把烟灭了,站起来,轻轻推开门,打开了衣柜,抱了一床被子和一个枕头,出去放在沙发上。正要关门呢,床那儿有了声音:“开灯,有水吗,口渴。”

我开灯,她眨巴几下眼,坐起来。我把茶杯掺上热水,她咕噜几下,干得精光,我又替她掺满,放在床边的小木柜上。

“有矿泉水吗?”她问。

“好像还有。”我说。出去一找,在电视机边上,还有两瓶,娃哈哈。

她像是刚从沙漠中走了三百公里,一口气又喝下半瓶,喘了气,嘿嘿笑起来,“头痛!狗日的,头痛!”她说。

“怎么样,睡了吧!”我说。

“撒尿!”她说。

撒了尿,她回到床边,突然抱着我,就像一个惊叹号从书中跑出来抱我,吓我一跳。我也抱着她,把她柔滑温软但酒气扑鼻的身体放在床上。她开始脱衣服。一件体恤衫,一条米色休闲裤,脱完后,又把乳罩解开,把内裤脱到膝盖上,用双腿蹬掉。是的,她赤裸裸躺在我的床上,夜里两点。

“来,要我。”她说。

“你醉了,宝贝。”我说。但无论是我的声音还是我的身体,都他妈抖个不停。

“要我!我想干得翻天覆地!把这个破城市都干垮!”她说。

我也想,而且如她所说,渴望干得翻天覆地,但这城市无论如何努力都干不垮的。我跪在床边,把头埋在她的腹部,亲吻她软热嫩滑的肚皮。她的皮肤有一股稻草的气息,但是被浓烈的酒臭冲得所剩无几。

我抬起头,站起来,把被子给她盖上,说:“我去冲个澡,宝贝!”然后熄了灯,关上门。

坐在沙发上,我抽烟,稳定一下他妈的激动的情绪,让激素水平降下去。黄头发的宝贝醉了,就这么回事儿。我打开另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灭掉烟,熄灯,躺在沙发上,盖了被子。此刻,我敢打赌,扬言要干垮成都的醉宝贝已睡得人事不省了。

本来很疲倦,这么一折腾,满眼都是她的身体,她的腹部和大腿,哪里睡得着,下面也硬了,而且,好像就要这么硬它几百天似的。她只是一个醉得像一条母狗的黄发宝贝,就这么回事!我闭上眼,仍然是她的肉体,像千万只蚊子一样,围着我嗡嗡乱飞,赶不走。

我爬起来,到厕所,脱下衣服,打开淋浴喷头,洗澡。下面硬得发痛,看来,不解决是过不了这一关的。既然已经决定了,我就开始用手去抚弄它,直到它达到高潮,我达到低潮。

我开始咒骂黄头发,都他妈是她惹的!狗娘养的和婊子养的双重杂种,一千倍骚的臭母狗,满嘴尿味的超级大醉婆,10的N次方傻的傻B。这下平衡了!擦干身子,穿上衣服出来,躺下睡觉。

不由得想起拉金的一句诗:“再爱一次:三点十分自慰。”改为:未和醉鬼做爱,夜里三点,被迫自渎。

一觉醒来,房间一片透亮,令人眼花缭乱。窗帘没拉上。打开手机,一看,已是上午11点了。这觉睡得舒服,好像梦都没有一个。忽然发现自己是在沙发上睡的,这才想起屋里睡着光屁股的黄头发。

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过去敲了敲门,没动静。推开一看,人去床空,被子叠得好好的了。但室内她那股酒气——一股浓重如雾的发酵的牛饲料气,实在不好闻,忙打开窗子通风。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浑然不觉。走了好,免得见面尴尬。据我的经验,酒喝到一定程度,超过了身体的警戒线,所作所为便不再受人控制,就像黄头发。这也是我不能干一个邀我干她的醉婆的原因。我宁愿手淫。

我一面烧开水,一面洗漱了。然后泡了一杯茶,滚热地喝了几口,觉得肉体上很舒服。

手机响了,是短信息。

“二条,如何?”黑妹问。

“什么如何?”我反问。

“我那同学呀。”

“她醉得像死猪一样,我敢如何。”

“哈-哈-哈,走了吗?”

“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的。”

“那你不是亏了?”

“可不是,亏大了。告诉你,昨天她撕开我一道缝,今天晚上你可得到我这儿当补丁,给我补上啊。”

“我找个三陪小姐给你补吧,她们才是高手呢。”

“单你买啊。”

“屁!这种单可不敢替你买!”

放下电话,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仿佛所有事情都是虚幻,都没有发生过,因为它们没在世界这张纸上留下任何踪迹,连污渍都没有。一切都像无意义一样无意义,声音、形体、感觉、词汇、事物。昨夜为谁,二条为谁,黄头发和黑妹为谁,透过锈迹斑斑的铁窗望出去,天空一片恍白,而这些试图在我这儿存留印象的所有东西或称谓,全部消失在那永无止境的白光之中,什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