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已到第二年春天,万物生机勃发。街道上的树木已郁郁葱葱的一片。我的生活一如既往,并无太多的改变,但有个现象不得不引起我的注意:我明显地发胖了,腰间的脂肪开始在裤带的紧勒之下鼓了出来。这是长期喝啤酒造成的。另一个变化是:睡觉的时候爱流口水,醒来时发现臭哄哄的嘴边有一层风干了的粉末,而且,在枕边也可发现一些口水流过的痕迹,所有的正在变化的迹象表明,我比以往更懒了,这证明我在追求无所事事生活的道路上还是卓有成效的。
铁树也在发胖,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发胖。尽管行为艺术是体力活,也挡不住他身上的赘肉横生,皮下的脂肪越积越多。他把身上的变化归咎为生活无序,又缺乏锻炼的结果。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减肥,因此,我有理由相信市场上的减肥药很畅销。
据我所知,自从铁树与木盈分手以后,再也没有谈情说爱的冲动与激情了。有一句话很能代表他的心态,那就是:终于告别了青春。铁树把爱情看作青春冲动之一。这场青春活动对他来说是大脑充血、心智低下的结果。现在,铁树的心智高得不得了,把爱情这块赘肉终于在事业中剔除出去了。
在整整三个月没与芷芷联系了。她呼我,要我去樱花胡同坐一坐,因好久没联系了我听到她的声音有些不适。
“还没找男朋友啊?”我问。但我绝对不把话题触及到邓青容。
“嫁不出去啊,都老茄子一个了。是不是正中你下怀,让你觉得很开心啊?”
“别,别这样,我怎么会开心呢?”
“现在还有这么善良的人吗?”
“真的嫁不出去啊?你嫁不出去,那满大街的男人岂不是都是瞎子了?”
“你是不是说你就是其中一个。”
“不,”我说,“我的眼睛雪亮雪亮的。”
“你呢?下一任没上啊?”
“怎么说话越来越尖刻。”我说。
“不尖刻一点怎么能体现我们情深似海的感情呢?”芷芷似乎在电话里冷笑。
她要我去樱花胡同。我心里其实挺想去,毕竟好久没见了。关于樱花胡同的她的房子的来历,我一直很糊涂。我记得最早我们认识的时候她说是租的,后来我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她又含糊其辞地告诉我这房子是她一个远亲的。后来,我又听里奇说她的房子是最早的一个男朋友的。那个男的叫豹,比芷芷整整大了十二岁。他特别爱芷芷。但此君有妻子,也特别爱妻子。按中国的婚姻法,他只能是选择一个,就是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但他妻子捷足先登,合法得很。芷芷只好做了一段时间的情妇。
阿豹是一个面面俱到的完美主义者,自己有一家文化公司,是典型的白手起家的公司,也算是“皮包公司”之一吧。芷芷开始是给阿豹做秘书,与他的妻子接触相当频繁,据说两个人还经常去外贸服装街买衣服、去商场购物什么的。后来阿豹与芷芷的事儿败露以后,他妻子就把芷芷赶走了。
那房子是阿豹去美国的舅母给他的,至于是送的还是借,连阿豹都说不清楚。阿豹的妻子也根本就不知道这房子的事情。就这样,一直被芷芷占着。
那段事,是发生在1994年,那时候我与小容正在邓建国的造成的“白色恐怖”气氛中偷偷来往。
据说,阿豹后来去了台北。他早已进入不惑之年,传奇的生活听起来就像一部小说。房子迟早要被阿豹收回的,只是时间未到。
我听过芷芷讲起阿豹的事,但回忆总是断断续续的,我想这与我记忆不好有关。我的记忆力一直不好。
扯远了,还是回到与她通电话的场景。
我心软嘴硬的毛病又暴露出来。其实心里挺想去,但嘴上又不这么说。
“你是不是设鸿门宴害我啊?”
“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改天再说,我这两天特忙。”
“有多忙,忙得连上厕所都忘了擦屁股。别跟我来这一套。”
“真的特别忙。”
其实我一点儿都不忙,我想去樱花胡同,我嘴上说不去并不等于我心里也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