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理性-王小波十年祭

王朔不是像有些人对他那种理解似的。我自己虽然不信意识形态,可能还是有立足之地的。从科学训练里呀,总能获得一些东西吧。另外相信理性。

说的具体点。理性是一个纲的东西。

是呀。你看《东方》上经常说三道四的,论到最后恐怕文科的老先生不欢迎。实际上还是宣扬理性至上的观点。

什么都不信,对知识分子来讲,可能没什么害处。信什么反而是个束缚。但是对老百姓,恐怕还是得让他们信点什么吧?

对呀。这是肯定的。知识分子和老百姓还是不一样的。大知识分子自己都有哲学,还能弄个哲学给他信吗?我就是这样——以知识分子自居吧。不过我觉得对老百姓不能太强求。真糊弄不了人的,你强迫人家信也不可能。实际上,我觉得信什么是价值问题,它跟理论问题不一样,跟社会伦理就更不一样。其实很简单,不一定就非得说咱们大家都信一个教,才能在这个社会中共存;都信了共产主义,这个社会才能安定。这是一种很荒唐的想法,这恐怕是中世纪的想法。

我觉得道德这东西是从内心深处生长出来的一种东西。我考虑过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还剩下什么。比如农村一个儿子不孝,从前他自己是有禁忌的。他自己感到是一种罪恶,同时,全村人也会谴责他。但是现在,他内心的禁忌已经没有了,周围的人对他也不大理会了。再比如偷东西,当他伸出手的时候,他自己就认为这个事件是可耻的,他就会缩回去。这是他内心深处的道德禁令,现在这个禁令就没有了。比如北大的学生偷自行车,根本就不当回事。如果他心里没有,你用一个法律来约束他,那是管不胜管的,这时的法律是没有根的。

可是你说用单一的道德去约束合理吗?

这种道德应该是生长出来的,而不是外在的。

道德不是能灌输得进的东西。

而我们现在宣扬的道德,恰恰是把我们生长出来的东西给砍掉了。把延续了几千年的儒教的道德用另一个道德给替换了,而这个道德是外加的,它没有办法走到人们的内心深处。

我觉得无所谓外加不外加。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从道义上垮了。它有很多不合理的成分,不太成功,并不是灌输得不好。我觉得信仰问题当然很重要,但它跟社会问题是不能等价的。不能说社会问题当因,信仰当果。我们不能根据社会问题来制造一种信仰,然后让大家来信它。

我的意思是说,比如动物也有本能的禁忌,某些行为动物自动地不会去做。人的道德也应该从类似这种本能的东西中长出来。

不过这是个比较复杂的事情。比方说现在信奉的任何一种价值观,都有从远古传来的某种东西,它在古代和近代是完全不同的。它在古代是一种统治的权威,你不信不行。在近代,它变成了另外一种东西——理性解决不了的东西,它来解决。现在英美人信教,大体就是这个信法。恐怕最后还是免不了变成一种现代形式。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你要强行恢复,搞出宗法那一套,可能吗?

那是肯定不可能的,也是不需要的。

那么为什么现代社会里要信奉同一种道德或同一种价值呢?

它并不是同一种,但是它们有共同的东西。

共同的东西,对文明社会来说是都有的。比如说美国,信什么的都有,但是它整个的社会伦理并不是宗教给出的。

但是起码做人的准则?

做人的准则也不是哪一种宗教给出来的。社会伦理不一定以一种宗教的形式存在,它还有宗教里没有的一些东西,像什么“人人生来平等”。所以我觉得作为现代社会的知识分子,不必拘泥于一种意识形态或哪一种宗教,就是一般人也不一定要这样。

那你如何看现在有些人提出的价值重建呢?

价值重建?我觉得与其去搞它还不如去搞一种更简单的伦理的重建,按现在的标准,重建一种更合适一点的伦理原则。在现代社会,还以美国为例,它作为社会的基础首先是人人生来平等,还有商业社会要求的人人必须诚实。我觉得它比那种赶紧让大家都信一种教或赶紧读经以孝治天下都更合理一些。

我问我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东西我们已经没有了。

其实原来它就没有。

现在最可怕的是某些地方政府。什么计划生育委员会,公路检查呀,已经赤裸裸地不顾廉耻地搜刮民财了,可当年它还是顾忌的。

这当中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当年最基本的道德和伦理都是意识形态制造出来的。它本身不合理,现代社会谁也不会接受,可是一种合理的做法,现在还没有。一想到价值重建,就马上想到在古代它是从一种什么宗教,什么哲学恢复出来的,就想赶紧恢复那种宗教或哲学,它能合理吗?就说美国,它是新教国家,它有一部宪法和《独立宣言》。对比一下中国,是缺少一个新教呢,还是缺少宪法和《独立宣言》。现在高唱道德重建的,都说只缺了一种新教,没有人说缺一部宪法,或《独立宣言》似的东西。

但是只建一个法还是没有大用的。我认为还应深入到人们心中去。

对,仅有宪法是不行的,还应有《独立宣言》。《独立宣言》里有一整套伦理的原则,如人生来平等。

实际上还是人心里缺这个。我相信它以前曾存在于人们心中。比如一个偏僻山沟中的老百姓,你让他往酒里掺水,他也许还能做得来,你要让他造假药,他就会有一种禁忌。现在人心中的禁忌没有了,这是最可怕的。心里的东西要重建就非常难了,恐怕一两代人也建不起来。一个法是容易的,立一个,一表决通过就行了。

我指的不是一种法呀,而是一种伦理的原则。

那还是要进入到内心中去。

伦理的原则也能进入心中。起码美国是这样。美国人《独立宣言》都是会背的,而且也进入到心中了。哪个黑人要是被警察揍了,他准会大叫,我人权被侵犯了。他知道他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一征兵都去了。现在你在美国随便碰到一个56岁的人,全都当过兵,没当过的那就是有病。可是你看中国抗战的时候,抓个壮丁多难。现代国家要求的东西和古代国家很不一样。西方国家里,信什么的都有,各种各样的,可是他们除了信仰宗教,对国家也是很尊重的。一打仗,呼啦一下全去了。黑的,白的,没有几个人说装病什么的。所以这个东西也能深入人心,为什么不能呢?

但总得有个途径吧?

途径啊,有各种各样的。教会是一种途径,祖宗祠堂也是一种途径。实际上《独立宣言》是一个文件,但所有有理性的人都愿意相信它。罗素写中国问题的时候就指出,传统道德有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地方,而且是很糟糕的。他认为中国传统道德好的地方就是什么乐天知命那一套,但是最坏的就是孝道。因为孝道是私德,但是社会缺少公德。每个人你到他家里头很干净,门外就全是灰。清末民初就是这样,现在还这样。重新提倡传统伦理道德仍然带不来一种公德。

对孝道本身我也是一直持攻击态度的。有些东西不是孝的问题,而是作为人的基本的东西。我们现在包括孝在内的传统道德都没有了。群体性动摇了,但是个体性的东西还没有生长起来。

很多知识分子都是自由主义者,或者说理性至上的人,他们不见得在行为上就很糟糕吧?不见得就出门随地吐痰,然后随便偷阴沟盖。我觉得从理性基础上也可以做一个好人。

这种小坏事他是不会去干的。要干就干大的?对,要干就干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