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了海边-隐秘盛开

从前,这里只是大西洋中一块巨大的石头,凯尔特人把这里当作他们的墓地。来自不列颠的凯尔特人,是德鲁伊特的自然崇拜者,崇信灵幻和巫术。他们在这块只有海水退潮时才能到达的巨石上举行葬礼,用木头掩埋尸体。这巨石,承受着凶猛的潮浪和海风的袭击,四周都是危机四伏的流沙。凯尔特人为什么选中了这里做灵魂的安息地,那是他们的秘密。

有一天,阿夫朗什大主教欧贝突然看到了大天使米迦勒。米迦勒现身了,他敲了一下欧贝的头颅,指示他,做一件大事,就在这块海中的巨石上,建一座教堂。米迦勒为什么选中了这里盖教堂,那是天使的秘密。

公元十世纪,诺曼底公爵理查一世,真的在这座小岛上,这座巨石上,盖起了一座修道院。这是一个开始,艰辛异常的开始,挑战的开始,有了第一座,就有了第二座、第三座,渐渐地,这里变成了一个建筑群。一代一代的人,一代一代的修士们,在这些建筑之上,增砖加瓦,加盖一座罗马式,再加盖几层哥特式,最后,它就变成了从大西洋中崛起的小山。

几百年来,虔诚的朝圣者们,一代一代地,奔向这里,流沙吞没了多少具他们的骸骨,海浪卷走了多少朝圣者的亡灵,没有人知道。吞没一个,来十个,卷走十个,来一百。流沙和海浪,这所有的险恶,也许反而更激起了朝圣者们的虔敬——这里从此成为法兰西最重要的圣地和圣山。

一七九三年到来了,大革命到来了,这座圣山这座大教堂被革命征收改做了监狱。一百多年后,雨果来了,雨果向整个法兰西呼吁,恢复这教堂这圣山的旧貌。于是,它又从监狱变成了圣地。为了这改变,人们在最顶层的哥特式教堂——拉梅赫维尔之上,加盖了最后、最高的一座尖塔,从此它就变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的景观,在晨曦或者暮色之中,高塔纤细的尖顶,看上去像一个孤独的魂灵一样,那是人对天空对神秘世界永远的仰望。

这就是诺曼底的圣米歇尔山。

现在,他们就来到了这里。

一条长长的堤道,将圣米歇尔山和大陆连接在了一起,他们参观了这座已有千年历史的城堡般的大教堂,从阿旺斯拱门走了出来。太阳就要沉落了,圣米歇尔山最美的时刻来到了,它先是融进了落日金色的余晖之中,慢慢慢慢变成一个冷峻的剪影。

传来了教士们晚祷的钟声。

这一晚,这一行人就住在了这小岛上,他们在半山腰一家餐馆吃了晚饭。经过一天的奔波,他们都饿了,胃口很好地吃了明火烤蛋卷,海鲜,还有加了苹果烧酒的苹果馅饼。佐餐的酒,当然是本地最为有名的苹果烧酒。杰米说,那是包法利夫人的酒——一百五十多年前,包法利夫人就是喝着这酒,在附近的鲁昂和情人幽会。这星空、这风、这海、这气候,都曾经是她的。餐后,他们在小岛狭窄的长街上散步,又进了一家酒吧,这酒吧楼顶有一个小平台,面向着大海,他们就来到了这平台上,杰米为他们推荐了一种奇怪的草药酒,据说那是诺曼底修士们的发明。

“这也是包法利夫人的吗?”辛小丸子举着酒杯问道。

“她肯定喝过。”杰米回答。

潘红霞累了。这一天,她感到了力不从心。酒使她觉得更加的疲倦,这让她感到了恐惧。她先回去休息了,和她一起回去的,是玛达姆吴,她们闲聊着回到旅馆,进各自的房间时,玛达姆吴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你今晚还和米小米住一屋吗?”

“是。”

她神秘地笑了一下,

“我看你今晚用不着等她了。”

但愿,潘红霞想。但愿是这样。她躺在床上,熄了灯,静静地听,海浪似乎就在耳边哗哗地拍打着堤岸。海是这么近,大西洋是这么近。他们就睡在大西洋的怀里。假如真有一个奇遇在海边等着米小米,今晚就应该是它的最后的机会了。

海风夹带着寒气,还有浓郁的腥气,几乎是凛冽地,扑面而来,辛小丸子有些受不住了,喊冷,布波就把她裹在了自己的风衣里。辛小丸子牙齿打着战,说道:“我知道包法利夫人为什么自杀了,原来是这鬼气候——再坐下去我也想死了。”他们当然不会让她死,布波就用风衣裹着这温室的花朵回到了楼下房间里。平台上,寒冷的平台上,此刻,只剩下了他们两人,她,还有杰米。

杰米忽然说:“可惜我没有一件风衣。”

米小米笑了。

杰米没有笑,戴耳环的杰米,他们一直戏称做“底笛”的杰米,一张光洁的没有任何风霜痕迹的脸,年轻的脸,此时显得十分的忧伤。

“你说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他望着米小米问。

“哪句话?”米小米莫名其妙。

“你说,别跟要死的人讲哲学。”

“哦,”米小米又笑了笑,“那是我在夸张。”

“不是酱子,”杰米摇摇头,“我看得出来,你有心事,很大的心事。”

“我真是在夸张,”米小米不笑了,她啜了一口草药酒,望着杯子,回答说,“我病了,不过,离死,还有一段距离,我只是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做手术。”她抬起了头。

她看到杰米的脸变得惨白。

“是癌,对不对?”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紧张。

“对。”她慢慢点点头,过一会儿又补充说,“乳腺癌。”

哗——哗——,海浪的声音,一下子,大起来,天地间都是这汹涌的声音,满耳都是这汹涌的声音,撞得人耳朵都疼了。米小米忽然觉得一阵悲哀,她猛地一口把杯中的酒都喝光了。

“杰米,你明白了吧?死,或者是残缺,你说我要哪个?”

杰米望着她,从这美丽的生气勃勃的脸上,看不到那可怕的“癌”的痕迹。它还在潜伏着呢,它还没有发作呢,它还没有裂变到爆炸的程度呢。谢天谢地啊!杰米这样想,他感恩地想,他忽然说话了,

“米小米,你愿意不愿意答应我一件事?”他说。

“什么事?”米小米问道。

“我有一个愿望,或者说,一个计划,”他回答,声音慢慢变得平静甚至是坚定起来,“我一直在为这个计划做准备,攒钱、锻炼身体,好多人都取笑我,说我荒唐,不务正业——是酱子的,我想做一个旅行,徒步穿越亚欧大陆,米小米,”他伸出双手握住了米小米的手,“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冒这个险?”

米小米呆住了,天,这个疯子!

“听我说,去做手术,马上,越快越好!一天都不要再耽搁!然后,快快养好身体,等你好起来,明年,我们俩,就从你的北京出发,我们去散一个长步——绕半个地球散步!你不是特别遗憾没去成西班牙吗?那好,我们就一直走到西班牙,一直走到巴塞罗那去!怎么样,米小米?”

米小米忍住了泪水。

“杰米,你知道,你邀请的旅伴是一个什么人吗?”她回答,“三十岁,缺一只乳房,而且,她还有你完全不了解的‘过去’,你知道她的过去不知道?”

“不知道,”杰米回答,“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肯定会有‘过去’,假如她这么问,那就是说这个‘过去’,一定是很惨痛的,是不是酱子?”

“是,”米小米坚定地回答,“而且,污浊。”

杰米长长地、长长地叹一口气。

“可是,有什么办法?”他望着她,“米小米啊,你难道就没有听说过,这世上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听说过,”她说,“那都是一些傻瓜们的传说。”

“可倒霉的是我恰巧就是那个傻瓜。”杰米回答。

“问题是,我不傻啊。”

他望着她,慢慢站起来,走过去,站在了她面前。她从没觉得他竟然是高大的,她必须仰起脸看他,他很严肃,甚至,庄严。这也是让她陌生的一种新鲜的表情。他庄严而陌生地站在她面前,哑着声音说道:

“米小米,你能不能不再折磨我?”

她眼睛模糊了,有了泪光,泪光使一切都变得朦胧和美好。一盏盏的灯、星月,还有眼前这人。海浪哗哗地喧响,大西洋重复着人们听不懂的神的言语。就算这是一句假话,她也要了。她要这“一见钟情”,要这个邂逅之夜。一辈子,还不能纵容自己幼稚一次吗?幼稚地受一次欺骗,被美好和幻觉欺骗。一个人不能永远活得那么犀利和明白啊。

他一把抱住了她,抱住了这个尚还完好的、完整的、忍受着磨难的女人。他们都哭了。

这一夜,潘红霞睡得像一个婴儿那样安稳。大概是因为海浪吧?海浪拥抱着拍打着小小的圣米歇尔山,整座小山就像是大海中的一只摇篮。她在这摇篮中睡得很沉。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张脸俯瞰着她,满脸笑容。窗帘还没有拉开,可房间里已经很亮。“几点了?”她问,那张笑容满面的脸,不回答,只是望着她,她们对视了一会儿,潘红霞笑了。

“小米,你是个幸运的人。”她轻声说。

米小米俯下身,给了她一个轻轻的拥抱,“大姐,”她说,“你说对了,我朋友的那个预言,真的很灵。”

那是暗示的结果,可是潘红霞不说破。她看着米小米清新的笑脸,起死回生的笑脸,知道这姑娘有救了。

潘红霞很快乐,她愿意相信奇迹。

“大姐,”米小米喊着她,“回到北京,我带你去见我那朋友吧,让她也给你算一算。”

“我就免了吧,”潘红霞回答,“你看我还有那个必要吗?”

笑容凝结了一下,凝结在了米小米的嘴角,像花瓣挂在那里。她明白了自己是在跟谁说话,这才是一个真正要死的人呢!没有任何奇迹能够拯救她,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圣山、圣地、圣水,科学或者巫术,没有任何东西能救她不死。

“大姐,”米小米忽然很坚决地坐在了她的床边,“你听我的,今晚我们就回到巴黎了。你一定要去见他,见那个人,你别打岔,告诉你,就是绑架我也要把你绑到他面前去……我不让你带着遗憾回去,大姐,你别干傻事,不,你就干一次傻事,你时间不多了!”她激动地把这句残酷的实话说出了口。

潘红霞微笑了,她慢慢坐起身,靠到雪白的大枕头上。

“我问你,小米,你说,我见到他,说什么?告诉他,我爱了他一辈子,爱了他一生一世?他吃惊,或者,感动,就算是非常感动,然后呢?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一段小故事,许多收藏中的一个,他喝醉了酒,也许还会拿出来炫耀,说,有个女人,临死前跑来找我,说她从小姑娘的时候起就爱我,等等等等。这和品德无关,这是人的天性,对人的天性我是从不抱幻想的……爱他,是我生命的全部,那是比‘爱情’要大的爱——打个比方吧,渥伦斯基爱安娜,是爱一个女人,而安娜爱渥伦斯基,是爱世界,那不一样……小米,”她望着她,眼睛里慢慢地起了一层水雾,“小米,爱,也许,从来都和被爱者无关,爱永远是一个人的事。”

米小米摇着头,说,“你呀,大姐,你呀!”她忽然很想哭,可是忍住了。那是她不能了解却尊敬的情感,严肃的情感。这个无厘头的世界如今什么都不缺只缺最起码的严肃。可她仍然想说服她,她想了想,说道:

“你可以不告诉他这一切呀,什么都不告诉他,只是见一面,还不行吗?十九年不见了忽然在巴黎碰上了,不见,反而是不自然的!……对不对?你要是怕控制不住情绪我陪你去——要不这样,我们来抛硬币,赌一把,让命运来决定,怎么样?”她兴奋起来,立刻去翻手袋,找出了一只零钱包,红色的羊皮,十分精巧,她从里面取出一枚硬币,50分,她仔细看了一下那图案,说:“是一个女人,仙女?还是圣女贞德?不管他,你要哪一面,字还是图?”

是啊,为什么不可以见一面呢?什么都不说,只是看一眼,看最后的一眼,看看时光在他身上留下了什么,看看他就快走向衰老的容颜,最后的容颜。她相信他决不会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到处是多余的赘肉,他会很尊严地衰老下去,她坚信这一点。可是这一眼之后呢?这之后,她还会那么平静地去死吗?她犹豫了,她还会那么平静地走完她最后的那一小段路吗?

“你要哪一面,字还是图?”米小米催促着。

好,那就让命运来决定吧。也许命运就是这么安排的,命运在这个地点、这个时间,埋伏下了他,埋伏下了重逢和永别。

“图。”她回答。

“图是见,字是不见。”米小米这么说,她把硬币向空中一抛,落下来,落在白色的床单上,她用手扣住了。

“看。”她一松手,露出了——图,那个仙女,或者是圣女贞德。米小米高兴地叫起来,“大姐,图!”

“这不算,”潘红霞摇摇头,“这是他们的钱,不是我们的。”

“好。”米小米乘胜追击,她翻看那个红色的零钱包,终于找出了一枚人民币,一元的硬币。她把这枚硬币托在了掌心,“人民币,再来一次,你要哪一面?字还是国徽?”

“国徽。”潘红霞说。

“国徽是见,字是不见。”米小米重复着,她把这枚我们的硬币向空中一抛,银光一闪,像一条小鱼一跃,栽下来,她啪地用手捂住了。

“这次可要算数,”她说,慢慢慢慢移开了手掌,潘红霞看见了那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米小米笑了,“大姐,这是天意。”

也许,这真的是天意了,潘红霞盯着国徽出神地想。只听米小米在耳旁叫起来:“快起床,吃早饭,我们一会儿还要出发去圣马洛呢——我都闻到刚出炉的小面包的香味啦!”

整整一上午,潘红霞显得神不守舍。去圣马洛的路上,甚至,看见了这要塞般的海盗城,她也没有流露出一点感兴趣的样子。他们登上了城墙,眺望大海。这里已是布列塔尼地区,圣马洛就建在朗斯三角洲的石岬上。是一个难得的大晴天,大西洋蓝得就像一个诱惑,引诱着人飞身一跃。辛小丸子站在城墙上突然做了一个飞翔的姿势,朝下一扑,大家惊叫起来,她回眸一笑,说:

“别害怕,我又不是包法利夫人。”

昨天,杰米还不在意“死”这个字眼,可是今天他在意了。今天他不想听任何和“死”有关的话题。他望着米小米,阳光下,她的皮肤白得近于透明,透明到他似乎可以看到那深处死神的阴影。她多美啊,他想,她比任何时候都美,可是这美正在被摧毁……他的眼睛一刻也不舍得从她身上移开,湛蓝的海洋、传奇的要塞、中世纪的建筑、纤尘不染的天空,他一向热爱的东西,都不能够再吸引他的眼睛。他注视她的目光又温柔又忧伤,那里充满凭吊之情。

辛小丸子的话,还有她的举止,让杰米感到刺心:怎么可以酱子(这样子)轻率地谈论“死”?

“小姐,能不能放过可怜的包法利夫人?”杰米问道,谁都可以听出他语气中的不友好,“这里是布列塔尼,和包法利夫人和死没关系!”他激动起来,“这里——”他用手一指前方的大西洋,“是毕加索的、莫奈的、高更的,高更甚至说过,‘我爱布列塔尼!’这里的海、天空、花岗石、森林、溪流和原野、庄园还有古老的农舍、无数的教堂,它们是永生的,它们不死!”他语气十分激烈地说了这些。

一路上,他们听惯了杰米娓娓的讲解,文雅、文明、彬彬有礼,听惯了他的台北腔,酱子长、酱子短,无论他们怎么模仿他,取笑他,他都好脾气地照单全收——他是他们的“底笛”嘛!他们甚至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他是一个人,是人就会有脾气。此刻他们突然听到他激烈的语气,就像听到一只鸟突然开口说人话似的,非常惊诧和奇怪。

“杰米,你没事吧?”辛小丸子没在意他的冲撞,关心地说,“是不是昨晚喝多了?”

“可不是,”接话的是米小米,“那种修士发明的草药酒,挺有后劲的,那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嗯,大概有枪药。”辛小丸子点点头。

大家都笑了。

气氛松弛下来。

他们准备沿要塞城墙走一圈,兴致很高,可是潘红霞走不动了,她告诉他们她在城里等大家。她一个人慢慢走下花岗石的阶梯,来到了这要塞这古老城堡的心里。她慢慢走了一小段路,就看见了路边的咖啡馆,她选了一张户外的桌子,坐下来,要了一杯热红茶,喝着。太阳照在她身上,没有想象中那么温暖。她用一块大披肩裹紧了自己。她撕开一包砂糖,倒进了茶里,又撕开一包,突然她觉得身体里有个地方狠狠地一绞,砂糖撒在了桌上,她用手捂住了眼睛。

想念他,想念他,想念他。

她看了一眼手表,十一点,还有差不多一整天,才能回到巴黎,还有漫长的一个中午,一个下午,还有差不多8个小时,480分钟……28800秒!她突然之间恐惧起来,她怕她支撑不了这么久,她怕这480分钟,28800秒里,她会死,最后的这几步路,她会死。她走了十九年才走到这里,可也许她永远走不到尽头……她出了一身冷汗,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害怕,她也分辨不清这疼痛是病理的还是精神的。她喝下去一大口红茶,感觉到了一点暖意。她慢慢按摩胸口,对自己说,潘红霞你要坚持住啊。

口袋里,就装着有关他的一切,写在别人的名片后面,是那天那同学十分热心地写给她的。地址、电话,清清楚楚,甚至,同学还标明了应该乘几号地铁,以及那房子的准确方位。就是这样一张小纸片一张线路图让她陷入了哈姆雷特式的煎熬和折磨:见还是不见?起初她狂喜,她做梦也没想到在她一生中最后的时刻,在这么一个远天远地的地方,老天竟然慈悲地安排了他来送行。可很快她就害怕了,假如见到了他,她还有力量走得从容平静吗?他会粉碎掉她面对死亡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尊严和勇气,她会对生命起贪心,对活下去爱不释手和眷恋……

谢谢米小米,解决这煎熬的方式,只需向天空抛出一枚硬币。

现在,她只想着,巴黎,快点,用最快的速度,回到那里,找到某条街、某座楼、某个房间,敲门,然后,在灿烂的光明中他们惊呼着拥抱。

下午,在车上,她用米小米的手机打出一个电话。她的手机没有办国际漫游。电话打到了他们巴黎的家,没有人接,斯密斯密一堆法语,是他的声音,然后是长长的一声“嘟——”音,她知道那是电话留言,录音带沙沙地响,她留言了,她说,你们在哪里?我大约八点左右赶到你们那里去,等着我啊。

等着我啊。

她飞驶。一公里一公里,接近着那个城市。现在巴黎是她的了,因为他在等她。那个伟大的都城仅仅是因为有了他才变成一个亲人的城市。尽管满街都是生人、尽管说着她一句也听不懂的语言,可它仍然是她的。接近巴黎时天黑下来,黑暗的车厢里悬着她越来越白的一张脸。车停在了一个地铁站,司机,就是那个缺半截手指的人指示着她怎样怎样乘坐几线地铁,米小米要陪她,她不让,但是米小米还是把自己的手机塞给了她。米小米说:“万一找不着地方,给我们打电话啊。”

可是并不难找。

要谢谢那同学,谢谢他简明扼要的指引。

现在,她就站在了这幢大楼的前面,是一幢老式的公寓楼房,巴黎的街道上随处可见的那种房子。公寓的门锁着,为了慎重起见她没有立即去按“301”的门铃。万一要是按错了呢?语言不通,解释起来不方便啊。她就站在紧锁着的门前用米小米的手机拨响了他家的电话。

铃声响了很久。然后,又是斯密斯密一通法语,然后是长长的、长长的一声“嘟——”音。

他的声音。可是一个字也不懂。

没人接。他们不在家。他不在家。

忽然她脑子乱了,她开始按门铃,按“301”,一次,一次,一次,没有回应。

她又一次拨打电话,还是那样,铃声响着响着,忽然就是一通法语,他的声音,很怪诞地,说着她听不懂的话。然后就是长长的、长长的一声“嘟——”音。

慌乱中,她想起了那个同学,名片此刻就在她的手里,她拨通了同学的电话。

“哈路!”同学在电话里说。

“是我。”她用汉语回答。

“嗨,潘红霞,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我往你的旅馆打了好几次电话,找不着你——是这样,我一直在联系刘思扬,联系不上,他家里没人,昨天我才知道,他到澳大利亚去了,去悉尼开个什么会,他和太太都去了,真不巧……”

同学还在电话里很热情很详细地说着,可她什么也听不见了,什么也不重要了。他去了澳大利亚!她从亚洲来到欧洲,站在了他的家门口,可他却跑到澳洲去了……她向天空抛出硬币,命运指引着她来在了他的家门口,可却并没有许诺给她一个重逢。

她关上了手机。她没有告诉同学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退后几步,朝楼上张望。有几扇窗户黑着,那没有灯光的地方大概就是他的家吧?他和小玲珑的家。他和小玲珑还有孩子的家。(他们不会再没有一个孩子)她想起大腹便便的小玲珑幸福的笑脸,还有她怪诞的梦,他把她搂在怀中,叫她“宝——”。

她慢慢往回走,迷失了方向,找不着地铁入口了。街上的行人,匆匆而过,全是陌不相干的人。无数盏华灯:街灯、霓虹灯、装饰灯、射灯,全是陌不相干的别人的璀璨。她一个人,走到东,走到西,走过了,又折回来,终于看见了那地铁的标志,其实它非常醒目,醒目得可疑,她视而不见就是了。后来她来在了月台上,这不是一个重要的车站,等车的人寥寥无几。一个人,站在墙边,拉着小提琴。他留着长长的黑头发,是一张亚洲人的脸。琴声很忧伤,她走过去朝他脚下的罐头筒里丢了几欧元的硬币,当啷一声,那人对她说:“谢谢。”

是十分清晰十分标准的汉语,普通话,甚至是,京腔。

她已经转身要走了,听到这一声“谢谢”,她站住了,扭回头,望着他,望着这同胞。“北京人?”她问。

“是。”

突然她鼻子酸了,她问,“你会拉《怀念战友》不会?《冰山上的来客》插曲?”

他没有回答,几秒钟后,琴声响起来,是她熟悉的旋律,从前的旋律,熟到骨子里的悠扬而悲伤的旋律,在这个陌生的破旧的地铁站里,别人的地铁站里,听上去惊心动魄。长头发的小伙子拉完了前奏,突然放声唱起来:

“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家乡,

当我离开她的时候,

好像那哈密瓜断了瓜秧。

白杨树下住着我心上的姑娘,

当我和她告别后,

好像那都它尔,闲挂在墙上。

瓜秧断了,哈密瓜依然香甜,

琴师回来,都它尔还会再响,

当我永别了战友的时候,

好像那雪崩飞滚万丈。

啊,亲爱的战友,

我再不能看到你雄伟的身影,

可爱的脸庞——”

车来了。她踏上了列车,泪流满面。永别了,世界,永别了,她爱了一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