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找不到你-隐秘盛开

潘红霞其实见过他一面。

他们从高原上回来探亲、度假。是老余告诉了她这消息。老余一直忠实地履行着毕业时的承诺,自告奋勇担负着“同学会”秘书长的职责。他被奇怪地分配到一家财贸类专科学校,担任公共课教学,有的是大把的时间供他挥霍。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他就开始在同学之间穿梭,久而久之,他就变成了一只大蜘蛛,结成了一面四通八达的网络。

一九八五年,电话还没有普及到家家户户,除了单位,很少有人家里安装这象征身份的东西。所以那天,老余是骑着自行车来学校筒子楼里找她的。她从图书馆回到住处,看到老余正百无聊赖地在楼门前等着她归来。

“他们回来啦。”老余一见她就这么说。

“谁?”她问,“哪个他们?”

“小玲珑啊!”

他没有说刘思扬。可那是他。有几分钟潘红霞觉得自己在飘,没有了重量。她看着老余的嘴,一张一合,一张一合,却没有声音。老余没有声音地传递着关于他的消息。后来老余不说了,老余住了嘴,奇怪地盯着她看,问道:

“潘红霞你没听我说话呀?”

她醒过神来。

“有点儿头晕。”她说。

后来他们就来到校门外一家小饭店,叫“胡家拉面馆”,正是中午的饭点,可是人并不多,大概是因为正在暑假里的缘故。他们一人叫了一碗拉面,点了几个凉菜,潘红霞为老余要了冰镇啤酒,他们喝着。老余看到血色慢慢回到了对面那个女人的脸上。

“他们现在在哪儿?省城吗?”潘红霞问。

“不。”老余说出了一个小城的名字,那是小玲珑的家乡。

三年了,很少听到他们的消息,也从没有接到过他们的来信。只知道,小玲珑被分配到了拉萨的一所学校,而刘思扬则分到了一个文化单位。三年来刘思扬很沉寂,没有再看到他写出什么东西,他似乎从文坛上消失了。这三年,无数个文学新星像雨后的蘑菇,这里一朵,那里一朵地拱出来,“刘思扬”这三个字已经失去了它最初的光芒,成为“过去”的象征了。

老余说他们先到北京,然后,从北京经大同直接到了那座小城。

丁克搞了一辆车,丁克现在在政府机关工作,负了一点小责,办公室副主任之类,潘红霞觉得一个诗人“从政”有些莫名其妙,更莫名其妙的是这个“政”管的还是吃喝拉撒这一类真正的俗务,可是这俗务竟让丁克做得兴致勃勃,风生水起,据说很快有被扶正提升为处级的可能。至于诗歌,倒是常常听说他参加这里那里诗人们的聚会,这大概就是他和“诗”最后的一点联系了。

可是从政的丁克比一个诗人丁克有用多了,他搞来了汽车,这样,老余就联络了几个在省城的同学,一起上路去北边的小城看望高原来客。

当然,是一个星期天,而且,天气晴朗,面包车从城北开出行驶在不错的公路上。一共有五个人,丁克还兼着司机的角色。他于一年前利用职务之便考取了驾照,在这一点上他属于先知先觉者。其他两个人,一个姓张,一个姓李,都是当年老“红钟”的成员。还有一个郑岫,则是从她所在的县城,直接去那北部小城,和他们会合。

这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一群不错的人,一辆不错的车(日本丰田),车里还有他们不讨厌的音乐。一个女声在用粗犷的声音歌唱着黄土地和家乡:“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现在他们就正走在黄土高坡上,只是,这不是一个有风的季节,和平、宁静,窗外,是正在冉冉升起的八月的太阳。

“还记得咱们去东岭吗?骑自行车?”丁克忽然扭头问着大伙儿。

“当然记得。”他们七嘴八舌回答。“东岭”就是那个“文学新星”的学校,那旷野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学校,潇河就在它后边流着。他们高唱着“横断山,路难行”朝那里飞驰。不能相信从那一天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

那个“文学新星”如今已是文坛上如日中天的人物,一个某一文学流派的扛鼎人物。

“那天我在电视里看到他了,”老余说,“是一个关于他的文化片,某某某回故乡,寻根什么的。”

车里沉默了一小会儿。不用说,不约而同地,大家都想起了,刘思扬,他们中曾经最辉煌的一个,如今沉寂下来:突然就有了一点沧海桑田的伤感。车子飞驶着,有些惊心动魄,好像那是“时间的战车”。

“陈果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潘红霞打破了这沉默。

陈果和所有人都不再联系,她像隐身人一样消失在了北京那座伟大的都城中,消失在了一千万人口之中,蒸发了,他们再也找不着她。

“听说她结婚了。”老余回答。

“我也听说了。”姓张的那个女生,叫张莲,在省报副刊当记者,属于消息较为灵通的一族。

“好像,找了一个年纪挺大的人。”张莲又补充一句。

似乎,没人对这消息感到惊讶,那似乎就应该是陈果的结局。当然,从前,他们可都不这么认为,他们都曾经以为陈果和刘思扬是天设地造的一对。

“其实,去东岭那时候,小玲珑和刘思扬,就已经有情况了。”丁克说。

是啊,一个爱情故事,往往,就诞生在一条公路上,诞生在旅途之中,有什么奇怪呢?这样的先例太多了,可当时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呢?刘思扬其实是在宣布他的爱呢,他说,“有美同车兮,我心飞扬——”可当时他们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个玩笑。

所以,陈果消失了。

陈果在另一个地方开始了另一个故事,那故事与他们无关……

“嗨,潘红霞,现在可就剩下你了,”老余忽然扭转了话题,“你怎么搞的,还不赶快嫁人?”

潘红霞笑了。

“没人要我啊。”她回答。

“赶紧努力呀。”大家说。

“谁说我不努力?”潘红霞理直气壮,“我特别努力——都跳过好多回集体舞了!”

“跳什么集体舞?”老余挺纳闷,“谁让你跳集体舞?”

“全社会啊!”潘红霞回答,“工会、妇联、街道,主要是妇联,妇联是红娘,我们呢,是崔莺莺和张生,不过是过气的崔莺莺和年龄一大把的张生,大家排成两行,像幼儿园小朋友,一会儿面对面,一会儿手拉手,点头,微笑,走花步,八步,十六步,喇叭里放着那支歌当舞曲,‘太阳太阳是一把金梭,月亮月亮是一把银梭……’这么一举手,那么一举手,现在我一听到这金梭银梭就头疼欲裂:集体舞后遗症!”

大家笑起来。

不过人们心里都有点奇怪,这不是潘红霞的风格,这么滔滔不绝,这么自我调侃。她看上去有着可疑的兴奋,她两颊潮红,眼睛闪闪发亮,像一个狂躁症患者。看来女人到年龄不结婚是不行啊!至少,老余这么想,他觉得潘红霞显然是内分泌失调了。

那座小城,看上去很萧条。它差不多已经接近雁北,再往前走几十公里就是雁门关了。从前,一千多年前,这里应该是金戈铁马的战场,每一寸疆土都浸染过前人的鲜血。它有一座高大残破的城楼,是从前“走口外”的人必经之路吧?这一路,他们已经看到了烽火台和外长城的遗迹,此刻,这萧索的边关小城竟有些让他们肃然起敬。“丰田”缓缓行驶在几乎没有什么行人的城街上,后来他们就看见一个人,站在县招待所门前,冲着他们的车招手。

刘思扬!

丁克第一个叫起来。接下来是一片叫喊。车几乎擦着他的身体停下,车门开了,他们一个一个跳下来,像孩子一样,兴奋地喊叫。老余和他拥抱,接下来是丁克,然后是姓李的绰号叫“公爵”的男生,最后是张莲。张莲不住嘴地叫着,“刘思扬!刘思扬!刘思扬!”刘思扬笑着。他明显地黑了,一张脸,有了更清晰更硬朗的轮廓,一个多么英俊的男人!那是高原给他的馈赠。

“都来了吧?”刘思扬忙着招呼大家,“走,先到招待所。”

“哎,潘红霞呢?潘红霞!”老余叫起来,他四顾一望,“你怎么还不下车?”

潘红霞倚着车门,站在那里,站在那欢乐的重逢之外,看着,看着那个人,唯一的人,残忍而无辜的人,她日思夜想永不能拥有的珍宝,她的神明,她的幸福和噩梦……他站在那里,如同天空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她不能开口说话,泪水把她的咽喉堵住了。

他看见她了,他向她灿烂地一笑。

“潘红霞!”他说,“你好大的架子!”

他向她走来,向着车门,向着她。他来到她身边了,朝她伸出一只手,她把自己的手伸过去,他握住了,那么亲热和有力,他用力一拉,她跳下来,几乎撞到他怀里。

她仰起脸,现在,他们离得是这么近,她几乎不能呼吸——接近他就像接近高原一样让人缺氧窒息。他的鼻息,一下一下,像风拂在她脸上,带电的风,刺激着她的皮肤、她的血肉。她鲜艳极了,那贲张的鲜艳看上去简直妖冶逼人。他有些惊诧地望着她,渐渐地他的呼吸中有了一点微妙的粗鲁。

“嘿,潘红霞,要是我这会儿Kiss你一下,你会不会给我一耳光?”他半真半假用玩笑的口吻说。

所有的人,都笑了,起着哄,“来呀,来一下呀!”丁克叫得最响亮,“快呀刘思扬,别做银样镴枪头呀!”刘思扬微笑着,冷不防俯下脸,在那个美艳的、宽阔动人的额头上,温柔地,亲了一下。

“哦!”人们怪声大叫。

“刘思扬,你学坏了。”潘红霞红着脸说。

那一吻,与爱无关,她知道这个。可她还是战栗了。一股汹涌的热流冲出了她的眼睛,她怕人看到她的眼泪忙别过了脸去。雁北的天空,蓝得让人感动,天空下,绵延起伏的荒凉的山峦,也让人感动。这小城是多么让人感动啊,她一下子就爱上了这小城。

车停进了招待所院子里。那是一个又大又荒凉的院子,几排砖窑,几棵杨树,院子里停着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就要到正午了,可是没什么人,只有那几棵毛白杨树,哗啦啦,哗啦啦,在荒凉的阳光下,翻卷着明亮的白茫茫的叶片,灿烂的白光,这里一闪,那里一闪。跑来一只大黑狗,冲着他们狂叫。看门人过来把它呵斥住了。

“今晚就住这儿,”刘思扬说,“我也过来陪你们住。”

原来,他已经在这里订好了几间窑洞。其实,是用不着预订的,有的是空房子,没什么客人。他只是请服务员帮忙晾晒了被褥,打扫了房间。他甚至还让人收拾出了一间小会议室,可容得下他们所有人谈话聊天。现在,他们就坐在了这间粉刷的很白、凉爽的窑洞里,喝着早已准备好的很香的凉茶,一切都完美得无懈可击。

“哎,小玲珑呢?她在哪儿?”老余忽然这么问道。

“她在给你们准备午饭哪!她怕她妈不知道你们的口味。还有郑岫,早就来了,她离这儿近——喝了水,我们就去吃饭吧,你们一定都饿了。”刘思扬回答。

小玲珑的家,是个讲究的独门独院,绿油油的铁门,锁着。他们按响了门铃,只听里面喊道,“我来了!”是那个快活的、他们熟悉的声音,暌别了三年的声音。很快就传来了脚步声,嗵嗵嗵的,似乎,特别坚实沉重。门哗啦一声开了,露出了一个——肚子,大肚子,挺着,像小山丘一样浑圆、饱满,然后他们才看到了那张兴高采烈的笑脸。哇呀,这张脸变化好大啊!大了一圈,双颊印着高原红和蝴蝶斑,是一张成熟的妇人的脸了。

“小玲珑!”几个人一起大叫,“好啊,要当妈妈了呀!”

又是一场重逢的热闹和喜悦,或许,比刚才还要热闹,叫着,喊着,拥抱着进了宽敞的大院子,进了气派的五开间大正房。桌子都摆好了,上面是花红柳绿的碟子:绿芫荽、红辣椒、黄豆芽、腊八蒜等调味小菜,中间,是一大盆热气腾腾的口蘑肉片鸡蛋打卤。郑岫也从伙房出来了,围着花围裙,她一看见张莲两人就抱在了一起,张莲是她“上铺的姐妹”啊,一起住了四年,“同居”了四年。“坐呀坐呀!”小玲珑的母亲也出来了,十分精明的一个妇人,笑容满面招呼大家落座,“我去给你们压‘铪铬’,没有甚好吃的,晚上咱包饺子。”

“晚上我们喝酒,一醉方休。”刘思扬摸着下巴说。

好容易,你推我让的,都坐下了。一张八仙桌,东西南北,坐他们八个人,刚好满满当当。面上来了,一碗接着一碗,又是一阵你推我让。终于响起了吃面的声音,呼噜呼噜,吃得风生水起,地动山摇。张莲、郑岫在和小玲珑咬耳朵,说着已婚妇女的私房话,几个月啦?“围产期”、“预产期”什么的,还有胎位之类。这样的话是不方便男人们听的,当然,也不方便未婚的姑娘听。小玲珑叫起来,

“咱别说这些了,你们看,潘红霞在嘲笑咱们俗不可耐了。”

潘红霞一直、一直在低头吃面,默不作声。

那个大肚子,那个无限圆满无限夸张的大肚子,第一眼,就把她灼伤了,击倒了。除了那个大肚子,现在,她再也看不见别的。无论她的视线射向哪里,它都存在着,挺着,撅着,浑圆、怪诞、恶意、霸气十足。它垂在屋顶,挂在墙壁,悬浮在空气里,盘踞在琳琅满目的餐桌上,向她传达着太多的暧昧和太多的伤害。在这之前,她从不知道也从没想过,一个大肚子一个孕妇会让她这样震撼和……无地自容。奇怪,她有一种深深的无地自容和羞惭,她羞惭得简直抬不起头,她不知道自己羞惭什么,那羞惭莫名其妙又刻骨铭心。她一口一口强咽下面条为的是不让泪水涌出来。她对自己说潘红霞你可不能哭啊,千万不要哭啊。后来她乘人不注意来到了院子里,院门敞开着,她第一个念头是——逃,逃开这里,逃开那羞耻,逃开那爱或者是交欢的颂歌,对了,对了,那原来是一曲交欢的颂歌!正在这时有人出来了,猛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潘红霞大太阳地里你炼人油啊!”

是小玲珑。小玲珑用她一如既往的方式,用她无往而不胜的天真无邪,注视着这个女人。这一刻她们其实彼此都看得很深,她们心知肚明,是一对知己的敌人。小玲珑突然出其不意抓住潘红霞一只手,把它按在了自己的肚子上——那浑圆的山丘上,胎儿蠕动了一下,又一下……小玲珑笑了,

“潘红霞你愿不愿意做我孩子的干妈?”

晚饭他们摆在了院子里。

太阳落下去了,他们在院子里洒了清水。几张小炕桌拼起来摆放在了葡萄架下。这是一个宽阔整洁的大院子,屋前,种着西番莲和摇曳生姿的波斯菊,屋后,则是一个蜂飞蝶舞的小菜园。有一棵花椒树,已经结了籽,有一棵刚刚爬上房檐的年轻的香椿树。葡萄还没有成熟,一串一串,碧绿地悬挂在他们头顶。雁北的夏天,太阳一落山就凉爽下来,天还没有黑呢,可是已经有了一弯眉月,挂在了山尖上。小玲珑的母亲点起了编成辫子的艾草,顿时,艾草的清香,在风中弥漫了开来。

酒是刘思扬带来的,五粮液,为女士们则准备了本土的葡萄酒。一大桌子的菜肴,有红有绿,有荤有素,看着就诱人食欲。鸡是家养的土鸡,菜都是园子里现摘的,还带着露水的清香。他们都饿了,这一下午,刘思扬带他们逛了整个小城,那个著名的文庙,那棵灵性的、灵验的老桃树,据说那老桃树从科举的年代开始,就能预知这城中考生的命运。春天,开花的季节,这城中的人就来文庙看花,老桃树的花繁,今年就一定是科场上的丰年,若是稀稀落落,那就一定是个歉年。古往今来,老桃树几乎从没有失言过。他们在午后的炎热中观赏老桃树,抚摸它,听刘思扬讲它的故事,讲的人和听的人其实都缺少真正的敬畏之心:他们还没到对世界对万物敬畏的年龄。

登上那旧城楼,太阳已经西斜了,这是一天中最适于登高的时光,崔灏就是在这时刻登上了黄鹤楼,李白就是在这时刻登上了凤凰台,辛弃疾也一定是在这时刻登上了北固楼。西斜的太阳,把远山涂染成了最纯粹的金色,他们眯细了眼睛,这世上最辉煌的颜色不知为什么看上去那么脆弱和让人伤心。烽火台的残迹,长城的残迹,裸露在这一览无余的金色中,也是伤心的。渐渐地起了风,他们听见城楼上的木门木窗,被风吹得咯咯响。刘思扬突然说:

“在拉萨,整整三年,小玲珑没有去过一次布达拉宫,她怕会触景生情。”

“是啊。”老余慨叹了一声,突然放声吼唱了一嗓子,“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大家都笑了。

现在,太阳落山了,薄暮初起了,他们已团团围坐在了葡萄架下。杯中的酒,斟满了,浓郁的麯香甚至压过了艾蒿的气味。不过大家还都没有动筷子,郑岫说:“说点儿什么吧。”刘思扬端起了酒杯。

“来,为了重逢。”他说。

“为重逢!”大家说。

纷纷举起了杯子,有红有白,只有小玲珑的杯子里,是茶水,上面漂浮着一朵一朵杭白菊。“干了!”刘思扬说,一仰脖子,满满一杯酒,见了杯底。老余也紧随其后,干了,丁克也干了。

“听说过龚巧明吗?”刘思扬突然问大家。

当然听说过。龚巧明,一个女作家,和刘思扬们一样,毕业后雄心勃勃去了西藏,她一定是雄心勃勃的,但是出了事情,她坐的汽车,翻下了青羊峡。她永远不可能再和她的亲人,她的朋友们,重逢了。

这时,他们突然意识到,“重逢”,原来并不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任何一个偶然,都有可能使他们永不相逢。餐桌上一下子沉默了,潘红霞脸白了,她恐惧地盯住了对面这张脸,眼前闪过吉普车从悬崖绝壁上坠入江流的可怕情景。一只鹰在盘旋,江面咕嘟咕嘟只是打了个大漩涡就把一切都吞没了。原来,能够这么近地、真切地、哪怕是痛苦地看着这张亲爱的脸,这活生生的人,已经是神的恩惠……

她默不作声端起面前的酒杯,把它喝干了。

“来来来,喝酒喝酒,说高兴的事!”老余打破了沉默,抓起酒瓶,先给自己满上,又给刘思扬、丁克满上。忽然发现潘红霞的杯子也空了,“咦”了一声,也顺手给她满上,一边说道:“郑岫、张莲,你们就别装了,我知道你们哪个都是千杯不醉的海量,喝什么红的?你们又没怀孕,来,都换白的,红酒有什么劲?那是小孩儿喝的甜水!”

于是,就都喝白的了。白酒真是好东西,它能以最快的速度驱赶忧伤。两三巡过后,餐桌活跃起来,酒精使每个人都松弛下来,变得像孩子一样坦诚和快乐。刘思扬喝得最多,他一边喝一边说道:

“这几年,别的没见长,只长了两样东西:年龄和酒量。”

他乐呵呵地说,可是人们还是听出了那话中的失落和伤感。潘红霞突然觉得是那么那么心疼他,心疼使她自己的心真的绞疼起来,抽作了一团。她几乎是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曾经雄心勃勃的脸:这几年他经历了什么?他注意到了这个,冲她举起了酒杯,

“怎么样潘红霞,敢不敢跟我干一杯?”

身旁的小玲珑,清醒的滴酒未沾的小玲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

“不行,潘红霞没有酒量,上次她就喝醉了。”

上次,就是三年前,毕业聚餐那一次,潘红霞是醉了,否则,她怎么会趴在小玲珑耳朵上,说出那个天大的秘密?可那一次他们都醉了,所有的人,男男女女,无论刘思扬、老余,还是小玲珑或者郑岫。郑岫告诉他们,从此他们将告别天堂重返人间。现在,他们在人间打滚已经快打出了一身的茧子,特别是郑岫,他们都注意到她看上去比三年前要老多了!

潘红霞举起了酒杯,冲着小玲珑而不是刘思扬,说道,

“小玲珑,咱俩干一杯吧,我喝酒,你喝茶,为了——”她迅速瞥了一眼她的肚子,“为了将要来到人世的孩子!”

她把杯子端到唇边,一饮而尽,然后,目光炯炯地、挑衅地望着那大腹便便的女人,他的女人。小玲珑没再说话,她端起了茶杯,想了想,放下了,顺手夺过了刘思扬的酒杯,一仰头,把满满一杯白酒,灌了下去。

“你疯了!”刘思扬惊呼,大家都惊呼。

“去他的科学吧!”小玲珑笑了,红云立刻爬上了她的脸颊,她顿时快活起来,“我都快被你们馋死了!我不信一杯酒就能生出怪胎。”

她两眼像星星一样,闪烁着,看上去有些神经质。

“告诉你们说吧,我其实一直非常害怕,特别怕,我怕我会生出怪胎!真的,我做过一个梦,那个梦很不好,我梦见我在雪山上走,走啊走啊,突然看见雪里露出一个小孩的头,只露着一个头,黑油油的头发,黑极了,没有身子,身子被雪埋着。我蹲下来,用手刨,刨雪,刨啊刨啊,可我怎么也刨不出来,我怎么也刨不出那婴儿的身体,雪光晃着我的眼,那婴儿忽然睁开眼睛,看我,那眼睛好奇怪啊,像老人的眼睛,像一个悲哀的老人的眼睛……我吓醒了,一摸,一头的冷汗。后来我反复做过好几次这个梦,同一个梦,太恐怖了,我永远也看不见那个孩子的身体,奇怪不奇怪?”她说。

这怪诞的梦,让快活沉寂了几秒钟。刘思扬忽然一伸胳膊把小玲珑揽进了怀里,怜惜地、疼爱地说:“你呀!你呀!”郑岫马上叫起来:“那是你太敏感了小玲珑,太娇气了,你应该学学我,拉屎的工夫就把我老大生出来了!你这样想:不就是下一颗蛋嘛!”

张莲也说:“这很正常,小玲珑,好多孕妇都有过这种恐惧。再说,梦都是反的呀!”

“喝酒喝酒!”老余一挥手打断了她,他又开始给所有空下来的杯子里满酒,“刘思扬,你刚才说,这几年,长了年龄长了酒量,能长酒量不错呀!不像我,光长年龄了,要是我有酒量,我至少应该和丁克一样,是个副处了!”

丁克叫起来,不依不饶,大家都笑了,说:“老余自罚一杯!”老余嘿嘿笑着,晃了晃瓶子,说:“没了!”刘思扬马上跳起来,跑回屋去,不一会儿又拎了两瓶白酒出来,他把酒瓶砰地戳在了桌子上,学着大款的口气说:“酒是什么?水嘛!”一支胳膊又马上伸过去,重新把他怀孕的女人搂进了怀里,“宝,你可不能再喝了,啊?”他亲昵地、像对孩子一样说道。

老余开始打通关,一人一杯,一口气灌下八杯,八杯下肚他高兴地唱起来,“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他唱得荒腔走板,得意洋洋,脸红脖子粗,没有一个调儿在应有的位置上,张莲堵住了耳朵,小玲珑则捂住了肚子,

“住口住口!你要害死我的孩子啦!你要让他变成一个五音不全的音盲啦!”

“我这是摇滚风。”老余回答。

酒精烧灼着每个人,人人都失重了,在飘,张莲笑嘻嘻说:“郑岫唱一个吧,我想听郑岫唱。”从前,郑岫是他们中间,唱歌唱得最好的一个。郑岫就唱起来:

“六月里黄河冰不化

扭着我成亲是我大……”

她唱的是新电影《黄土地》中的插曲,她的嗓子,喝了酒,特别适合唱这种忧伤的民歌:

“五谷里数不过豌豆圆,

人里头就数咱女儿可怜,女儿可怜,女儿哟——”

小玲珑泪光闪闪,望着她,等她唱完了,小玲珑就用手捂住了脸,哭起来。

“郑岫啊!郑岫啊!”她抽泣着说。

刘思扬搂紧了她的肩膀,用嘴唇轻轻吻她的头发,让她安静下来。他显然也喝多了,脸上挂着比平时更温柔、温柔一百倍的微笑,爱人的微笑,永远让女人动心不已的微笑。郑岫忽然说:“刘思扬,你也唱一个吧,唱《怀念战友》,还记得吗?”

潘红霞的心一阵狂跳。

“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家乡,

当我离开她的时候,

好像那哈密瓜断了瓜秧……”

他一仰脸,唱起来,那么悠扬,悲伤,催人泪下,可他的脸,仍然温存地笑着,好像那唱歌的是另一个人,好像他身体里还躲藏了另一个人似的。

“不行了,记不住歌词了!”他摇摇头,快乐地说。

这时只见丁克站了起来,说:

“你们大概都忘记我是个诗人了吧?”

没头没脑,但是老余马上接了腔,

“你原来是个诗人?恕在下健忘。”

“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张莲嘻嘻笑着说。

“我要念一首诗,”丁克严肃地望着他们,望着大家,不理会那些打趣的话,“不是我的,是里尔克的。”他端起酒杯猛灌了一口,算是润嗓子,突然大声念起来:

“他从灰暗的簇叶下走来,

一身灰暗如同这座橄榄园,

他把盖满了灰尘的额头

埋进满是尘垢的灼热的双手。

这是在一切之后。这是终点。

既然快要失明了,此刻我必须离开,

你为何像这样情愿,我得说

你存在,但我不复能将你找见。

我再也找不到你,你不在我的心头,不在。

不在别人心头。也不在这岩石里面。

我再也找不到你。我孤独无依。

……”

他颓然坐下了,那是一个诗人最常见的表情。

只见潘红霞起身离了座位,她朝他走来,朝这位不走运的诗人,满身尘埃的诗人,从前的诗人走来,脚步有点打晃,但是目标明确,她走过来站在了他面前,望着他,忽然俯下身去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那滚烫的嘴唇,像火炭一样烫得他一哆嗦。

“这是给里尔克的。”她说。

她转身就走,但丁克一把抓住了她,抓住了她的手臂,她回过头,丁克说道:“潘红霞,咱俩得干一杯,你还从来没和我干过杯呢!”

“好啊!”她回答,嘴唇红艳如花,她探身从桌上端起了一杯酒,也不知是谁的杯子,那酒,鼓荡着,飘散出浓香,他们“叮”地碰响了杯子,酒泼出来,她的手抖得很厉害。“干!”她豪迈地说,一饮而尽,突然咯咯地笑出了声。

“你们谁还和我干哪?”她问。

她就是在喝完这杯酒之后彻底醉了。大地在旋转,天也在旋转,头上,葡萄架开始旋转着倾斜,倾斜,院子里的那盏灯,变成了无数盏,晃着她的眼睛。她像到了一个梦境之中。她嘻嘻笑着,伸出一只手,去够头上的葡萄,她一次次伸手,却怎么也够不到:它们就在她鼻尖上诡秘地晃来晃去可就是不让她如愿。突然一个人来在了她脸前,怜悯地望着她,那是——他。他伸手把一串葡萄摘下来递到了她手里——一串青涩、像翠绿的小石子一样坚硬、还没有成熟的小葡萄,她俯下滚烫的脸闻着葡萄清香的气味,还有,他的气味,那亲爱的、撕心裂肺的、近在咫尺却远隔天涯的气味,神明的气味,她哭了。

“她醉了!”她听到别人这么说。

夜里,她翻江倒海地狂吐。

这一行人,是在第二天中午离开那小城的。现在他们都清醒了,不过还是宿醉之后灰暗的脸色。昨夜,好几个人都吐了。好在酒是好酒,不那么让人头疼。启程前,他们每人都喝了一大碗热腾腾的酸辣汤面,胃里舒服了许多。车缓缓缓缓驶出了招待所空旷无人的大院子,驶出了同样空旷无人的城街。那两个人,他们的刘思扬和他大腹便便的爱人,站在空旷无人阳光明亮的雁北小城,向他们不停地、不停地挥手,嘴里喊着,再见!再见!

他们也喊,再见!再见!

潘红霞没有喊,她没有喊,再见。她的脸贴在车窗上,最后、最后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身影。她看不见他了。她在这个天空高远群山环绕的荒凉的小城,伤心的小城,弄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一次告别,才是真正的、真正的告别,而不是三年前那一次。

这一次,也许是,永别。

他们的“丰田”,一直向南,向着他们的城市,他们的家行驶。一路上,她耳边、心里,她全身心每一个角落从里到外像钟一样回响着一个声音,唯一的声音:

我再也找不到你。

三个月后,潘红霞闪电般的结婚,嫁给了一个医生。

这段婚姻,真正维持了不到半年,半年后,医生去了澳大利亚,一年后,他们在法律上解除了夫妻关系。而在这一年中,潘红霞每天、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在谴责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她本来想与生活和解,可最终没有做到。

小玲珑的头生孩子,生下来就死了——是个脑瘫婴儿。从此小玲珑他们就和这城市和大家断了联系。小玲珑一定是恨潘红霞的:她断定是这个人的诅咒夺去了她孩子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