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胡杨的秋天咖啡吧时,也爱上了一个叫夏天的男人。我26岁,是一个不尴不尬的年龄。我的影子总是在大街和小巷游走,像一条找不到家的鱼。有一天在这座城市临江的街边,我看到了“胡杨的秋天”五个字。这五个字让我停下了脚步,我知道我身后是一条不宽不窄穿城而过的江,江面上还泛着白色的光。我的手里拎着“江南布衣”的衣袋,那里面放着我刚刚淘来的棉布裙子。而“胡杨的秋天”像突然伸过来的温暖的手,它牵住了我的目光和脚步,让我一步一步走向了这家咖啡吧的玻璃门。干净而瘦长的门僮,挂着职业的微笑,
为我轻轻打开了门。我闻到了意大利咖啡的浓香,咖啡香像一群小小的精灵,从四面包抄着将我团团围住。吧台服务生正在研磨咖啡豆,我听到了机器略略有些刺耳的声音。咖啡豆在瞬间完成了粉身碎骨化为粉尘的过程。店堂里的墙面上盛开着的风干的芦花,我看到了铁皮油灯,以及一些精致的饰品。我愣愣地站在客人并不显多的店堂里,我想,我一定是爱上了胡杨的秋天。
洪四一直都很忙,洪四不太可能陪着我东游西荡。一个人的空闲让人心慌,有一种不知所措的味道。我在胡杨的秋天打磨时光,喝咖啡或吃冰淇淋,听音箱里传出的很轻的西洋音乐,隔着厚重的破璃窗看不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会不会在瞬间老去,在音乐声中老去。进来时黑发如瀑,出去时白发苍苍,很潦草地完成一生。我相信爱情一直在我左右,在我没有见到夏天之前,洪四是我的全部。但是见到夏天后,一切都改变了。只是夏天还没有出场,夏天的出场是在晚上。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他都会出现在胡杨的秋天。
寂寞的日子里,我把时光都给了大大小小的成衣店和饰品店,给了咖啡吧。也有很多时候我在家里泡在浴缸里,我在浴缸里抽烟,并且想要睡着。一套白色的干净的浴缸,装着小音响系统,还能冲浪。洪四说浴缸里的女人,是真正性感的女人。我披着浴巾在偌大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吃水果,或是在厨房里找东西吃,打开电视看肥皂剧,在互联网上聊天。我的身子里面,像是长满了慵懒的绿苔,像是要在阴雨天气里发芽。这个时候,夏天出现了,夏天出现在胡杨的秋天的每一个夜晚。我的身子还散发着沐浴液的清香,我每天晚上都要从他身边经过,是因为他一直站在这家咖啡吧宽大木楼梯的转角处,而我是蹬蹬蹬上楼的一个女人。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叫夏天,我只知道他是一个拉小提琴的男人。我没听到过他说话,他是一个沉默的男人。他制造出来许多的音乐,那些流畅的,温暖而动人的音乐,从楼梯里一点一点弥漫开来。许多人都会从他身边经过,特别是那些女孩子,会多看他起眼。但是他从未抬过头,他只是专注地拉着琴。有一次我在他身边站定,我说你叫什么名字?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看我一眼,好象是没有听到我的话。我站了很久,最后我经过他的身边上楼了。我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喝咖啡,翻看一些流行的时尚杂志。在胡杨的秋天咖啡吧里,我仍然
是寂寞的,和在浴缸里将自己浸泡一样寂寞。寂寞令女人美丽,我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女人,洪四也说,童瑶,你是天下最美的女人。洪四不是一个会拍马的人,他说话的时候,脸上的那道疤也会闪着红光,那是一种兴奋的神色。看着那条疤,我的身体也会涌起一种痛感。那是一条七八公分长的疤,像一只蜈蚣一样盘踞在他脸上。
我是在连续七个晚上经过夏天的身边,连续七个晚上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边,连续七天听了夏天拉的小提琴后,认识夏天的。第七天晚上我走到楼梯口时,抬眼就看到了楼梯转角处的夏天。他穿着厚棉布衬衣,和细灯芯绒的休闲裤,一双咖啡色的休闲皮鞋,很随意的人制造出很随意的音乐。一个醉汉跌跌撞撞向我走来,酒的难闻的气味比醉汉先一步到达我的身边,这令我皱起了眉头。醉汉迈着夸张的步子,那种螃蟹才会有的步子一步步走来。我想,好象会发生一些什么了,一定会发生一些什么了。果然醉汉在看了我一眼后,向我伸出了手。他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拼命拉扯着,想要把我往门外拉。他的嘴里嘟哝着,他说你跟我走,美人,我是英雄,今天晚上你要跟英雄走。我的另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楼梯的扶手,我说我给你三秒钟时间松开我的手。
夏天没有看我一眼,他高高地站在楼梯转角处,一副居上临下的样子。夏天的音乐顺着楼梯缓缓流了下来,是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他一直都喜欢拉这只曲子,他的音乐让我感到他一定是在怀念什么。咖啡吧里有许多人都在朝着这边张望,有服务生跑过来劝醉汉松开手。醉汉没有松开手,我却用高跟鞋狠狠地踩在他的脚背上。高跟鞋像尖刀一样的后跟扎在了醉汉的脚背上,醉汉发出了巨大的惊叫,像杀猪似的嚎叫。许多人都围了过来,都以为发生了什么事。醉汉的酒好象一下子醒了过来,他凄惨地笑了一下说,美女,你今天完了,你今天这一脚踩下去,一辈子都会后悔的。你千万记住今天是几号,因为今天是令你后悔一生的日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拍了拍手掌,像是和人经过一场生死搏斗似的。我说那你知道我是谁吗?醉汉说不知道。我说我是童瑶。醉汉说童瑶是谁?我说童瑶是洪四的女人,你知道洪四吗,我可以让洪四在十分钟内赶到。醉汉的脸一下子白了,他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忿忿地转身离去。这时候我的目光越过了人们的头顶,我看到了楼梯转角处那个拉琴的男人。他仍然专注地拉着琴,他对眼皮底下发生的一切都是漠不并心的,他沉迷的表情令我心动,让我想起了一部叫做《铁达尼号》的电影。
电影里一条大船就要沉没,而几个乐师开始在纷乱的甲板上奏乐,在生命的最后如此注地沉醉在音乐之中。音乐像啤酒,像牛奶,像一切可以营养人体的东西一样。它浸入到人的骨头和灵魂,它像酒一样进入你的身体的深处,让你醉去。
醉汉终于离去了,他离去得有些无声无息。人群也开始散开去,人群其实不太喜欢在干净而优雅的咖啡吧里看到有人吵架的,特别是其中的一位还是有着尖细嗓门的女人。女人穿着一套棉布的裙装,淡而温暖的色泽,能让人想到一个四季以外的季节的颜色。女人开始抬步向楼梯走去,她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在上楼之前,她又看了看昏暗的灯光,红与黄相间的灯光,给人安静,像一个游子经过风尘以后回到家时看到的那种灯光一样。女人一手扶着楼梯,她慢慢地上来,她踩着《爱的忧伤》的音符上楼。女人就是我,一个无所事事的26
岁女人。
我在夏天的面前站定了。我站了很久,等他把一曲拉完了。他的身边,一个高及膝盖的白色陶瓷花瓶里,插着一小束百合。百合将开未开,像安静的女子一样,浸在水中。他的一只手垂了下来,终于看了我一眼。我想他一定不会和我说话的,但是他却说话了,他说,你已经连续来了七天了,你喜欢胡杨的秋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是因为我不知道他会突然开口。他的脸上浮起了笑容,不是阳光般的,而是充满淡淡忧伤的。他的眸子的最深处,就藏着深井一样的忧伤。我说是的,我喜欢这儿的气息,喜欢这儿的音乐与墙上的芦苇,风干的芦苇多么像风干的记忧。
夏天没有再说话,而是再一次把手抬了起来。他开始拉一曲《阿尔布拉宫的回忆》。我也看到了回忆,看到了一座旧宫殿的回忆。旧宫殿是一个很好的词,旧宫殿的颜色一定是青白相间的,那才是最好的陈旧的颜色。暗淡的灯光下,我那么近地看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并不年轻,也不显老,三十多岁的年纪。他下巴的胡子刮得光光的,泛着青色的光。我没有再离开他,我轻声说,我想请你喝茶,或是咖啡。他没有说话,只是专注地拉着琴,琴声就是他最好的话语。我站在他的面前,用两只手抱着被棉布裹着的身子,轻轻摇摆着,侧着头看着这个男人。我想我的目光一定是潮湿而暧昧的,因为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了这个男人,爱得有些一塌糊涂,爱得有些没有理由。
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子,梳着冲天的辫子,穿着格子短裙,和白色的薄毛衣,很可爱的样子。她的格子裙,有苏格兰的味道。她走过来,先是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了她的眸子清可见底,大而有神。小女孩伸出了手,轻轻拉了拉夏天衣服的下摆,轻轻说,爸爸,我想吃哈根达斯。我笑了,他是有孩子的,有孩子就等于有家,有老婆,有温热的炕头,有一个在家里守着电视机的女人,那是一种令人暖和的想象。我俯下了身,我说,阿姨请你吃哈根达斯好不好,你要什么味的。小女孩看了看夏天,像在征询着爸爸的意见。但是夏天没有看她一眼,仍然在旧宫殿里神游着。我拉起了小女孩的手,向楼下的吧台走去。我看到一张钞票递过去,一盒子哈根达斯到了我的手中,然后又传递到小女孩手中。在她打开盒子以前,我问,你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头也没抬地回答,我以前叫花小青,现在叫夏花。
夏天终于坐在了我的面前。我点了一杯卡布其诺,我问你要什么?夏天说,我也卡布其诺吧,你是不是喜欢喝卡布其诺?我说是的,我喜欢那甜中略苦,又带着奶味的感觉。夏天说,有一类女人,叫做卡布其诺女人,我的初恋女友,也喜欢喝卡布其诺。夏花的妈妈也喜欢卡布其诺。这样的女人,应该是一定喜欢温和生活,喜欢甜中有些涩,喜欢被奶味包围,喜欢哗众取宠,喜欢追寻个性生活的女人。夏天把一小包沙糖撕开一只小口,到入我的杯中。这个安静的男人,像极了风月场上的高手。夏天又撕开一小包沙糖,倒入了自己的杯中,并用小勺轻轻调和着。高高的奶泡,像棉花一样堆在杯面上,它们漫出了杯面,虚张声势地东张西望。夏天俯下身,喝了一口,就有奶沫沾在了他的唇边。他顺手取过了一张纸巾,轻轻擦了擦嘴角。我望着他,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低着头又轻轻喝了一口咖啡,头也不抬地说,看什么?我说,你是一个不简单的男人,是谁教会你拉琴。他说一个光棍,是一位终生没有娶的男人,他四十多岁的时候就死了。在我小时候生活的弄堂里,住着这位姓田的男人。男人没有女人,没有很多钱,所以家里摆设简陋,但却干净。他常站在小方桌边拉琴,小方桌上放着一盆蟹爪兰,开着细小的软弱无力的腥红小花。
我停止了喝咖啡,用手托着腮帮听他讲小提琴的故事。他抓过身边的小提琴,那是一把陈旧的提琴,一把叫做suzuki的日本琴。夏天说,这是一把好琴,面板和琴角木、衬条用的都是鱼鳞云杉,背板用的是枫木,我已经用了它十多年,它的音色是那么圆润、含蓄、丰厚和纯净,它是那个光棍男人留给我的。我跟他学琴时,只是一个少年。那个男人不太说话,有一天我站在他开着的门前看他拉琴,我一连好几天都去看他拉琴。他拉完琴,总是垂下手来,默默站立,像是要和又一段往事告别的样子。后来他把我叫进了屋子里,他在方桌边坐下来,仔细地看了我很久,轻声说,你是不是想学琴?我摇了摇头,我说不想学,只是想听琴。他说,你跟着我学琴好不好,我把这琴送给你,这把琴很值钱的。我把目光投在琴身上,琴身有着柔和的线条,有着阵旧的亮泽,它会制造温和的声音。最后我点了点头。
我跟着男人学琴。我学琴的时候,他总是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像一个不安份的影子。我从来不去正眼看他,我会进入音乐的深处,我会在音乐深处里畅游。男人后来死了,死的时候来了许多远房的亲戚,死之前他就把琴送给了我。他说他的日子不多了,他让我别再去他那儿。他死的时候,我还是去了,我看到有两个长得都很漂亮的女人,伏在他的身上哭泣。这两个女人,都曾与他有过一段情。我默默地看着她们,设想之前她们可能会互相争斗,然后男人选择了独自生活。在生命消失的时候,背弃,离别,伤心,都不再重要了,有什么东西能高过生命?后来我来到他的墓地,拉了整整一个下午的琴,一直到日暮低垂。我想,命中注定我与提琴有缘,我不太可能是一个好的小提琴手,但是我的小提琴已经拉得很不错了。
夏天脸上的棱角,在暗暗的光线里显出一大块阴影,那是一种有力量的立体感,我一直都在看着他的脸。夏天是一个单眼皮男人,像极了一个现在正在迅速走红,并且与一位当红女星闹出绯闻的名星。夏天身边的夏花,静静地坐着,不时用小手捧起一杯芒果星冰乐,用吸管吸着。夏天讲的故事,与她是无关的。我看到夏天的大手慢慢伸过去,落在夏花的额头上,温柔地替她理了理额前的头发。这个细微的动作,令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他从来都没有温柔地给过我一个微笑,一句话,或是一次亲情的抚摸。我
想夏花是幸福的,幸福得我都有了叫一声夏天爸爸的欲望。
胡杨的秋天咖啡吧,安静的咖啡吧,每个人走路的脚步声几乎等于零分贝,反正是我听不到的。这样的夜,容易让我入睡。我就想睡觉了,听着夏天低沉的男音入睡。夏天的声音像是在春天一条清澈的河沟里,招摇着的水草。你知道吗,夏花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夏花的妈妈已经不在了。夏天说。他说这话的时候,搂过了喝着星冰乐的夏花的小身子。我半睁着眼睛,听着夏天说他的故事,说夏花怎么样成了他的孩子。其实,在成为夏天的孩子以前,夏花已经是一个孤儿,而夏天还没有结婚。他是一个未婚爸爸。我听见了雨声,向着窗外张望时,我看到了玻璃窗外的一场雨。雨水斜斜地落在玻璃上,我就透过沾满水珠的玻璃看一个夏天的故事。我终于走近了这个看上去异常孤独的男人,也许还没有女人走近他的心。他的语音低缓,讲了许多的话。现在轮到我说了,我说夏天,你想不想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叫童瑶。你想不想知道我以前的一些事,我以前……夏天微笑起来,他的眼睛眯了一眯,我才发现,单眼皮男人眯眼的时候,那么性感。夏天说你不用告诉我的,我说了那么多话,像是一部电影里的一个叫周慕云的人,对着吴哥窟的小小石洞说了那么多话一样,是一种倾诉。你知道的,这个雨天让我想到了山石上的青苔,我的心情已经长满青苔了。
夏天的话让我想起一部叫《花样年华》的电影,一个叫周慕云的白衬衣男人,和一个叫苏丽珍的旗袍女人。电影里倒处都流淌着雨水,电影让观众的心情也潮湿。胡杨的秋天咖啡吧也经常放这部电影里的音乐,一种很容易令人怀旧的音乐。我说我也要说的,你知道一个叫洪四的人吗,我是洪四的女人。我点了一支烟,看着烟灰变白,然后折断,掉落在烟灰缸里,像是一断生命的老去一样。我在烟雾里看夏天,这时候的夏天像一个孩子,他的表情充满童真,让我喜欢。我说洪四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尽管他长得很瘦。这时候一辆黑色的车子缓缓地驶进我的视野,那是一辆奔驰600,是洪四的坐骑。洪四开着车的样子,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车头灯雪亮地照着雨水,然后车门打开了,出现一双皮鞋,皮鞋落入了水洼中。一把黑色的伞打开,一个人从车里钻了出来,那就是看上去瘦弱得弱不禁风的洪四。洪四是来接我的。
我站起身来,给了夏天一个暧昧的微笑,我相信我的目光中有着勾引的成份,我对自己喜欢的人、事、物,都喜欢用这样的眼光。我提起了包,在烟灰缸里揿灭烟头,然后我俯下身来。我俯身的样子一定是很性感的,乳沟隐现,这没有色情的味道,一点都没有。我俯身在夏天的耳边轻声说,谢谢你陪我说话。夏花手捧星冰乐愣愣地看着我,她一定奇怪我的嘴巴会离她爸爸的耳朵那么近。然后我一晃一晃地离开窗前的座位,一晃一晃地下楼。走到楼梯口边的时候,背后传来夏天的声音。夏天说,谢谢你的卡布其诺。
瘦高而干净的门僮为我拉开了胡杨的秋天的玻璃门。被隔在门外的雨一下子变得更加真实,而且雨声也大了不少。我看到洪四仍然直直地站在车门边,他的皮鞋的鞋帮和鞋面已经湿了。我看到他脸上的那条疤,在五彩参杂的霓虹灯光下,显得有些可怕。他笑了一下,也是一个瘦弱而无力的笑容。但是他伸出的手却是有力的,把我拉进了车子里。拉进车子,等于拉进另一个世界。拉进车子,等于告诉我,我是车主人的女人。
我是洪四的女人。洪四一直都在忙着,他开着一家调查公司,他和他的下属们都喜欢呆在暗暗的办公室里抽烟,烟雾把屋子填满,我怀疑这样的屋子里永远也不可能出现蚊子,没有哪只蚊子愿意忍受这样的烟雾。洪四和他的下属总是行色匆匆,衣领竖着,有一张阴冷的脸,像电影镜头里的侦探一样。他们的样子令我发笑,好象在观看一场摹仿秀一样。洪四不喜欢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我在说,他在听。比如说,我看中了一件名贵的时装,我说想买过来,他会点一下头露出微笑,说,去吧。他是一个没有一句废话的男人。洪四的下属帮人调查一些事情,比如经济往来上的纠纷,比如一个女人想知道男人是对她如何不忠的,而洪四对这些事情总是不太感兴趣。我知道他的小公司不可能给他赚取高额利润,让他用得起奔驰车。他做着非法的买卖,风里来雨里去,而他的表情一直在这样的风雨里,显得异常的从容。有一天我站在窗边对他说,你在干什么,你一定在干一件日后会后悔的事。他的目光望着窗外,窗外是一座不大也不小的城市。他说不会后悔的,我没有退路,我的生命本来就不值钱,本来就是多余的。所以,我干什么都不会后悔。他一直没有看我,像是对着窗外的某一个人低语。我想,洪四心里一定藏着许多东西,那是属于男人的私密。洪四如果不愿意把心上那把锁打开,那么除了他的长相和性格以外,我不可能再知道其他的一些什么。
我想起属于我的青春,是那种洇着水的青春。高中毕业我没考上大学,那个夏天我没有学会穿丝袜,没有学会涂口红,没有学会用化妆品,因为我的年龄是最好的资本。我在太阳底下走来走去,像一只快乐的兔子。我喜欢往肯德基跑,我在那儿吃东西,让男朋友把口袋里的钱淘光。男朋友是班上长得最帅的一个小子,他有一双长腿,迈得很坚实,给人一种踏实感。他的父母亲都是知识分子,所以他的身上荡漾着一种温文的味道,这种味道从头发里,从衣服上,从眼神里溢出来。那时候我居然幻想着将来和他一起生活的情景,和他生一个小孩子,过平常人家的那种生活。正是好笑。
我看到了一张招工通知,那是一张红色的纸,上面用卡通字写了招工内容,意思是肯德基需要高中学历以上的年轻人加盟,报酬按小时计。我手里捏着一个冰淇淋,吮着奶油的味道。太阳有着一股糊糊的味道,男朋友就在这股味道里,站在我的身边。我把冰淇淋吃完了,然后对他说,我想在肯德基里上班。他问为什么?我说没有为什么,因为想在这儿上班,所以就想在这儿上班。他想了好一会儿说,很累的。我说我想累。
我在肯德基上班了,而男朋友去了上海的一所大学里念书。我去火车站为他送行,把眼睛哭肿,然后蜷缩在他的怀里,让他用唇将我的眼泪吻干。我总是想那时候多么像是一场爱情片里的镜头,不是生离也不是死别,却做出了肝肠寸断的样子。他上了车,在车窗里频频向我挥手,我跟着车子奔跑,多么类同的画面,多么类同的幼稚的情节。然后,我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安静,在这样的安静里,一个叫洪四的男人出现了。
洪四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出现的。我不知道洪四怎么会来肯德基,反正那个秋天洪四晃荡着进了肯德基,他的手里捏着一份报纸。他低着头在窗边吃鸡腿和鸡翅,头发有些凌乱,好象刚睡醒不久的样子,而且给人一种肚子极饿的感觉。我走过去收拾临桌的东西时,不小心碰翻了他杯里的可乐。可乐全部倒在了他的裤腿上,他的裤子一下子湿了。我手里还拿着抹布,我看着突然跳起来躲避可乐袭击的他,他一下子愣住了。我们面对面地站着,大概有两三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后来我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也微笑了一下,什么也没有说,而是丢下那张报纸,一拉门走了出去。他的背影很瘦弱,我发现他的皮带在他那么细小的腰上缠了一圈,像是为看上去会突然折断的腰加固了一道防线似的。
注定会在那个秋天认识洪四,并且和洪四有那么一种关联。有时候常想,是不是人生走到哪一个站台,都会有一些变化在等着你,而且是一开始就注定的。很快我就忘了洪四,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隐进人群就不见的男人而已。但是一场秋雨正在向我走来,一场秋雨把洪四和我拉近。我骑着自行车在街边和一个男人的破摩托车有了小小的碰撞。我想我的膝盖上的皮肉一定破了,我身上的衣衫也在污水中变得污浊不堪。我说你干什么骑那么快,我说你是不是想去找死了,我说你的破摩托有什么可威风的,我说你快送我去医院啊。男人在雨中愣了很久,他一定不会想到我会骂他。他从车上下来了,扶起我,然后说,回家吧你回家吧,我才没有心思送你去医院呢。他骑上摩托车就要离去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车子停了下来,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从车上下来。他就站在雨中,他瘦弱的身子挡住了那个男人的破摩托车,他低沉的声音在雨中穿行着。他说,你是不是想走。
男人有些心虚的样子,但是很快他就变得理直气壮起来,他说跟你无关的事情你最好少管。黑衣男人笑了一下,他看了我一眼,他一定看到了我膝盖上起了一块皮。我走到黑衣男人的身边,他伸出了手,他的手落在了我的肩头上,很轻的,像是一只小鸟落在肩头一样。突然之间有一股力量从他的手中传过来,我把腰挺了挺对着那个男人说,你想走吗,你想走你试一试。黑衣男人笑了,他又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了他脸上那一道醒目的疤。黑衣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他对男人说,你拿五百块钱出来,你不拿钱的话,把摩托车钥匙留下来。男人有了一丝怯意,但他的嘴仍是硬的,他说你凭什么,你凭什么来管这事,你是警察吗?黑衣男人说,我不是警察,我是洪四。那个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他开始慌乱地掏钱,他把钱交到了我的手中,然后他骑上摩托车一言不发地走了。走没多远,他的摩托车就倒在了地上,因为慌乱他撞倒了一个水果摊。
这时候,我才知道了这个瘦弱男人的名字,我把那个名字从雨水中捡拾起来。我才知道,原来洪四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是一块招牌,代表着一定程度的势力。洪四把我扶上车,把我的自行车放到后备箱里,自行车前轮就那么裸露在外。洪四送我去了中医院,也就是对并不很深的伤口消了消毒而已。一场雨是一场故事的开端,我没法阻止一场雨的降临,我那么年轻的岁月,被这场雨淋湿了。然后,一个故事开始发芽。
洪四会把车停在肯德基不远的地方,等着我下班。我不愿意上他的车时,他会打开车窗,然后在车里放着音乐,一路慢行地跟在我的身边。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着不时地看我。我的步幅有些快,我肩上的辫子在跳跃,我会把许多男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因为我只有十九岁,因为我长得漂亮,我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目光。
我终于钻进了洪四的车子。他笑了起来,他说我很忙的,我从来没有花心思去接一个女
人。你肯定会坐上我的车的,就像我肯定会追上你一样。我问,你多大。洪四说,我比你大很多,我比你大八岁。我说你怎么知道比我大八岁,他说我早打听过了,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人,那就一定会知道他的年龄。那天晚上他请我吃饭,是两个人的西餐。他举起刀和叉的那一刻突然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我也举起了刀和叉,刀叉瞄准了牛排。他的问话让我想起了那个在上海念大学的男朋友。我开始计算我和男朋友之间的距离,偶尔的电话联系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如果没有人提起,我不会去想起他,更不用说想念。但是我还是说,有的,他在上海念大学。
洪四说,离开他好吗。
我说,为什么要离开,是另一场开始的前奏?
洪四说,是的,人生总是要经历许多次开始和结束。
我说,如果我不想离开呢。
洪四说,那他一定会离开你,我会让他做到,因为我叫洪四。
我说,你这是赖皮。
洪四说,爱情与赖不赖皮是无关的。
我说,你爱上我?这也叫爱情?
洪四说,是的,如果为另一个人日思夜想,那么至少已经有了一半的爱情。另一半是否也有爱情,取决于另一个人。
我说,你说话怎么像个文人了,你不是叫洪四吗。
洪四说,洪四也是人。
一场恋爱在吃完牛排以后开始。此后,我经常出现在他的车里,那是一匹性能良好的坐骑。我说你哪来那么多钱。洪四说,我也不知道钱是从哪儿来的。洪四每个月给我的零花钱,是我在肯德基上班所得报酬的好几倍,但是他从来都没说过让我离开肯德基。终于有一天,在和经理吵了一架以后,我再也没去肯德基上班。洪四知道后说,你知不知道,你不上班不是一件好的事情。我说不想上班了,我厌倦。从此我的生活与互联网有关,与时装店有关,与迪厅有关。我那么一大把的青春,该怎么样才能把它虚度完毕。
我想起了以前的男朋友,他一定在大学院校里开始了另一场恋爱,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照不宣。我学会抽烟和喝酒,但是我相信我不是沉醉于酒精中的女人,我喜欢那种微醉的感觉。洪四一直都在忙碌,洪四那么年轻居然成为这座城市的一个人物,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我相信他的结果会不太妙。但是,在结果来临之前,我不想离开他。我开始想象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的面容,那是我的初恋,是我的前任男友。但是我只想起一双牛仔裤包裹着的长腿,迈着青春的步子。我已经记不起他的长相,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在火车站送他的时候,眼泪一刻也不停地流着,而他吻干了我的泪水。这让我更加认同了洪四的观点,再刻骨铭心也会淡去,爱情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等到你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时,只会坐在阳光底下扳着指头计算这一生经历的数次爱情。
在夏天没有出现之前,我的生活过得有些乱七八糟,过得有些苍白和无味。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七年,据说七年是个危险的数字。我说洪四,你想不想结婚,你已经三十四岁。如果你想结婚,我为你生一个孩子。洪四脸上的那道疤闪过一丝兴奋的红色,他似乎沉醉于对未来孩子的想象中,但是最后他总是会摇摇头说,等等,再等等吧童瑶。我知道他的心里有着巨大的阴影,这种阴影想要化开很难。我的日子像开水一样乏味,我想我每年都像一块印板一样,在重复着前一年的生活。一个拉小提琴的男人突然出现了,我不知道他的从前,不知道他的底细,只知道他会用干净的手,和一双忧郁的眼睛,在一家咖啡吧里制造音乐。我却爱上了他。也许不是爱,只是喜欢。
坐在胡杨的秋天咖啡吧,坐在夏天的对面。他一言不发,我喜欢看他的下巴,他的下巴有些尖,胡子刮得青青的。在不拉琴的时候,他会坐在我对面和我聊天,聊一些关于小提琴的话题。我奇怪那样一个木头做的东西,会发出如此美妙的声音。夏天说那不是小提琴发出的声音。我说那是什么发出的声音?夏天说,是心。
我每天晚上都出现在胡杨的秋天。很安静的时候,我会听到时光奔走时的声音,那是一
种不急不缓的脚步声,像是流水的声音,才明白岁月似流水,那么逼真的一个形容。一转眼,寒意笼罩城市,也浸入了我们的身体。洪四只知道我喜欢上了那儿的氛围,喜欢上了风干的芦花和铁皮油灯,喜欢上了卡布其诺的味道,而不知道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喜欢得那么固执,就像一枝搭在了弓上的羽箭,它不可能也不想选择回头。我给夏天发短信,手指头快速地在一只并不时尚略显老旧的爱立信手机上移动,每按一下都会漾起柔情。等他拉完一曲时,会发现手机上已经留了很多条短信。他就对会着手机屏发笑,对我说,你真傻。他的牙齿洁白,他的话也透着洁净的味道。他是一个干净的男人。
我偷偷为他织围巾。我为他织一条暗灰色的围巾,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男人织围巾。织着围巾的时候,我的心里流动着温暖。圣诞那天,我把围巾围在了他的脖子上。他没有推辞,只是说谢谢你。那天胡杨的秋天咖啡吧来了许多的客人,他们一起装模作样地庆祝一个外国人的节日。烛光点了起来,是那种飘忽不定的亮光。圣诞老人拿着一个红布袋向客人们分发礼品,有人喝酒,喝咖啡,这样的场面令咖啡吧的老板很开心。我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听一个男人为那么多客人拉琴。而我把那琴声想象成是我的,是他专门送给我的。夏天拉那首《爱的喜悦》,同样是克莱斯勒的作品。但是这是大家都喜欢的曲子,是送给爱着的人的。
那么夏天是不是爱着我?他爱着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夏花,除了夏花这个小可爱以外,他还爱另一个女人吗?
那天晚上洪四和他的朋友喝醉了酒。是潘安给我打的电话,潘安尖细的声音令我反感。潘安说,洪四喝醉了,要不我帮他来接你。我说不用了,我自己回家,你照看好洪四就行。电话挂了,我的眼前浮起一个脸色白净的男人,他叫潘安。潘安一直跟着洪四,他差不多就是洪四的得力助手。那天晚上,夏天送我回家,我们离开胡杨的秋天时,已经过了午夜。门僮为我们打开门时,抽着雪茄烟的咖啡吧老板看着我们笑了一下。这是一个和蔼的中年男人,身材挺拔,有那种富贵的气息。他的笑容里有一些内容,是温和,是慈爱,是善解人意。我相信这是一个好男人,是一个容易令女人心动的中年人。而我喜欢的是夏天,他的眸子让我看到了梁朝伟的影子。夏天把手插在裤袋里,一言不发。我也一言不发,所以我们能听到的,只是皮鞋落在水泥地面上的声音,在暗夜里传得那么远。有一种寂寂的氛围,一直在两个人之间弥漫。
我们都没有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路灯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这个外国人的节日,竟让中国人如此狂欢,好象是出了国一样。我们分别的时候,我用手轻轻拉住他围在脖子上的围巾,一下一下地撕扯了好久。我亲手织成的围巾,应该算是另一个我。它就环在夏天的脖子上,我想要是夏天能把围巾保存到白发苍苍,和他一起烧成灰,化成烟,对于我来说那该是一种幸福。风一阵一阵地吹着,我感到了寒冷,我想我织的围巾上已经附上了我的灵魂,代替我缠着一个男人的脖子,缠着一个男人的生命。我轻轻扑进夏天的怀里,我说我有些冷,你抱抱我。夏天抱抱我,是很轻的那种抱,然后他低头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傻妹妹,以后你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只爱着夏花。
我抬起了头,我相信我的眼睛是迷离的,我轻声说我知道你爱夏花,那是你的女儿,那是一种不一样的情感。你爱夏花,有理由吗?
夏天想了想说,没有理由。我爱她的妈妈,我把她当成了她的妈妈,所以这一生我都会宠着她爱着她,给她尽可能的温暖。我说那么我爱着你,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夏天说,我不知道,其实我不是一个值得女人爱的男人,我的爱都已经成往事了。我说,我爱你也没有理由的,像一句歌词,因为爱所以爱。我不知道我能爱你多久,也许明天我就厌倦了,但是我相信在明天之前,我一定爱着你。
风仍然一阵一阵吹着。夏天轻轻推天我说,上楼吧别着凉,以后,我是你的大哥,我只能是你的大哥。夏天转过身去,他的背影一寸一寸离我远去。我笑了一下,想,原来所谓的爱,那么傻。圣诞的夜风紧了起来,有了风的声音,像是岁月的声音。那么风声过后,我的眨眼之间,会不会有皱纹和白发爬上眼角和头顶?
我和夏天渐渐熟了起来,只是这个熟的过程太过缓慢。我喜欢这样的缓慢,让我一直沉浸在一种过程中。就像洗一个温泉澡一样,看温泉在一个口子里汩汩地流着,看软软的热气逼入自己的身体,进入骨头和心脏。我相信自己的容光焕发,我的皮肤很好,气色很好,身材很好,我想一定是因为我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夏天不承认这样的爱,他说这叫什么呀,一场游戏。我说恋爱本来就像是一场游戏。夏天只承认他是一个会拉小提琴的大哥而已。我会缠着夏天,让他陪我去商场,去电影院。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我一直在往嘴里送着爆米花,左眼看电影,右眼看夏天。夏天很专注地看着电影,后来他轻声问我,还有像周渔这样的女人吗,为着寻找心中的爱而马不停蹄地寻找。我说我就是,我一定是的。这时候电影里墨绿色的火车在前行,周渔孤单的影子就在车厢里行走。整场电影,我们都听到了隆隆的车声,以及里面的一个穷酸诗人,用香港口音的普通话朗诵诗歌。我相信这不是一部成功的电影,和《开往春天的地铁》一样,给了人一种假象的爱情。导演大概想要寻找一把手术刀,解剖爱情。但是他只打开了爱情的外表,粗粗地看了一下就合拢了。他没有触到爱情的核心。
夏天说,你知道吗,小说里的周渔,是一个男的。
我说,我知道,其实男女在电影里的表现,并不重要,是一样的。
夏天说,但是,有一种爱叫做轻佻而热烈,有一种爱叫做深沉而持久。
我说,那么你有过的爱意,又是怎么样的。
夏天说,我经历了轻佻和热烈,我进入了深沉的一种爱。即便是我在顷刻间死去,我也会脸含笑容。
我不太愿意和他说这样的话题,这样的话题令人感到沉重。我们不是情人,也不是朋友,我们走得近近又远远,让我自己都不明白我们是什么。而夏天总是一次次清楚地告诉我,他是我的大哥哥。在三拉四请以后,他会陪我一起买衣服,为我拎包。我一次次地进入试衣间,一次次从里面出来,像一只轻佻的花枝招展的蝴蝶。我说好看吗,有时候他会点头,有时候会摇头,有时候会皱眉。他并不喜欢陪着我这样子,他说这样子会让人有想法,会让洪四有想法。他知道这座城市里有一个洪四,知道洪四很瘦弱但其实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更知道每天晚上我回去的地方,我睡觉上网来回走动喝水吃东西洗澡的地方,也是洪四的地方。但是我的心里爬着一粒危险的虫子,它披着黑黑的盔甲,手里举着一把锹,像是要在通往夏天的心路上,挖出一条地道来,可以神秘而便捷地进入。
我在枫丹白露看着一朵朵鲜艳的花。我并不十分喜欢花,但是却希望能拥有玫瑰。我拿着玫瑰花给夏天看,我说这朵好?还是另一朵好?夏天笑了,露出洁白的牙。他说都不好。我磨蹭了半天,只是希望夏天能把花买下来送给我。但是夏天无动于衷,他把身子靠在花店的门上,目光散乱地落在店里,又落在店外,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我离开了花店,抛下夏天和那束鲜艳的玫瑰。我在大街上快速行走,走得有些夸张。夏天跟了出来,不急不慢地跟着,却始终可以看到我影子。终于在一座桥上,他跟上了我。
桥上流淌着风,桥下流淌着水。这是一条流了两千多年的江,两千多年是个什么概念,如果我们都能活到一百岁,如果我们的一生都只爱一次,那么这条江也已经爱了两百多次。前世今生,爱得苦涩而艰难,让我想起一个叫西施的浣纱女人,她在江边浣纱的时候,被一个叫范蠡的越国大夫发现了。她爱上了范蠡,范蠡动员她为了复国大业,嫁给了吴王。十年后越王伐吴,吴王兵败自杀了,西施因为美丽而被越后沉入了江中,化成一尾美丽的鱼。那么看来,美丽也是有罪的,美丽会让一个女人的命比纸还要薄。还有爱情,爱情对于西施来讲总是介于触手可及和遥不可及之间,为什么她只是一个国家的牺牲品,为什么范蠡没有实现自己复国后迎娶她的诺言。我把身子靠在桥栏上,这座桥叫做浣纱桥,大概是为了纪念这座城市里,一个浣过纱的女人吧。
夏天站到了我的面前,他微笑说,傻,你真傻,你傻得像个孩子。我说我是很傻,但是有一天如果我不傻了,我不会再日日夜夜牵挂着你。你知道吗,我曾经设想如果在你遇不测的时候,我的生命可以换你的生命的话,我会毫不犹豫,这样的感情叫做爱,还是叫做喜欢?夏天一下子愣住了,他的脸色发白,手扶着栏杆。他的嘴唇抖动了几下。我说你怎么啦?夏天说,谢谢你童瑶,你让我想起了自己对夏花妈妈的爱意,对一个叫花无衣的女人的爱意。爱总是这样的,但是我们无法强求知道吗,就像我们无法改变风的方向。
风一阵一阵地吹着,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了,我把夏天的身子挤到了桥栏上。
风一阵一阵地吹着,一辆车子悄无声息地从桥上开过。我对夏天说,抱着我,吻我。
风一阵一阵吹着,夏天只是轻轻抱了抱我,然后说,童瑶,我不能违背自己的意愿。
风一阵一阵吹着,我说你喜欢我吗?夏天说有一点。我说为什么是有一点?夏天说因为你像一个孩子,因为我把你当成一个任性的小妹。我说任性也是错吗?夏天说任性不是错,但却是不妥。童瑶,你的感情有不妥的地方。
夏天推开我走了,我愣愣地靠在桥栏上。我想如果我是一只鸟,我会纵身一跃,在江面上飞翔。如果我是一尾鱼,我也会纵身一跃,在江水里以鱼的姿势飞翔。而我只是无助的一个女人而已。一辆黑色的汽车,已经开过去的汽车,又退了回来。电动车窗缓缓地摇下了,露出一张冷峻的脸。他的目光是木然的,他不说话,只是望着前方。我在桥栏上又靠了一会儿,擦了擦眼角的泪。然后我走向了洪四的车子,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我知道这是我的来路,而我一直都在顺着来时的路向前走着。那么我的归路又是那一条,我为什么要寻找归路?
我发现洪四的眼睛是红的,那是一双兔子才会有的眼睛。洪四握着方向盘的手颤抖起来,他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向车窗上撞去。我没有感到疼痛,是因为我预感到了疼痛将临,反而让我不再有那么强烈的痛感了。洪四又甩手给了我一个巴掌,我感到了嘴巴里从胸腔涌上来的甜。我咽了一下唾沫,用一张纸巾轻轻擦了擦嘴角的一缕血。脸上火辣辣的,是那种灼人的痛。我慢慢打开车门,慢慢走下了车。我下车的时候,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我没有哭,对于肉体上的伤痛我相信我能忍受。我只会在夏天离开桥栏时流下眼泪。我再一次站在了桥栏边上,只是想要吹一吹风。风会让我的脑子和身体都感到清冷。洪四也从车里出来了,他站到我的身边,掏出烟和打火机。那是一只ZIPPO打火机,某一年的情人节,我送给他的礼物。看着这只打火机我就想笑,感情会在转瞬间淡若流水,而送他打火机的那一刻,我那么满含着一腔的柔情。我记得那天清晨我们在晨光微露里作爱,洪四将头埋在我的胸前低低呜咽。他把爱作得那么疯狂,想要把我撕碎的样子,是不是因为想要抓住太多的爱。洪四递给我一支烟,用打火机为我点上了烟,我们在桥上抽烟,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在叙旧的样子。洪四说,对不起。我吐出了一口烟,桥上的风那么大,烟在转瞬之间被吹得无影无踪。
洪四又说,对不起。
洪四再说,对不起。
洪四一直在说着对不起。我只是冷冷地笑,吸烟,吐烟,看桥上走过的行人。洪四有些恼怒了,他想要我说话的,他的拳头打在了一堆棉花上,让他感到很没劲。他终于伸出了手,抓住我的两个肩膀摇晃起来。洪四说,你为什么不说话,你说话好不好。他的声音那么响亮,掺杂着一种愤怒,像是在吼叫一样。我把烟喷到了他的脸上,我说松开手。洪四愣了一下,果然把手松开了。我说你放过我好不好。
我说洪四你放过我,你知道你打过我几次吗,你不顺心的时候会把我打得伤痕累累。你每一次打我的时候,我痛得要死,是因为心里痛,是因为一个爱着的男人突然对一个无力的女人动了手。每次打我以后你都会道歉,你甚至下跪了,让我不要离开你。我都原谅了你。但是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再打我,我已经不会流泪了。如果我不会流泪,说明我对你的爱,是那么浅那么浅。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已经无所谓了,也没有感到你给过我多少的幸福。你和我的初恋男友一样,一定会是我眼前的云烟,会随着风飘走。
洪四在我面前站了很久。他抽完一支烟,把烟蒂弹向了桥下的水中。烟蒂划了一个漂亮的弧度,一瞬间就不见了,就像瞬间凋零的玫瑰,就像瞬间不见的爱情。洪四说,你不爱我了,是因为出现了那个男人,我认识那个男人,是一个会拉小提琴的男人。拉小提琴有什么用,我可以雇十个小提琴手给你拉琴。我笑了,笑得有些肆无忌惮。我说你以为你的钱就有用了,你守着钱干什么?你拿钱去买爱情吧。洪四说,童瑶,你跟了我几年,一路走了下来。我谢谢你陪着我,但是你今天的事会令你后悔一生。你等着,我洪四从小受了那么多苦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我不可以输给谁。现在我输给这个男人了,我要让这个男人付出代价,我一定要打断他的腿。
洪四的声音大了起来,是因为洪四开始激动起来。我突然想到了一群人围住夏天时的情景。如果夏天有什么不测,那么我这一生都将会是不安的一生。我对着洪四吼,我说你是个畜生,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生。许多行人停下了脚步,他们看着一男一女的争吵。洪四很没有面子,他转过身子对着人群咆哮,他说看什么看,你们再不离开,我把你们丢到江里去。人群笑了起来,都没有离开的念头。洪四突然又吼了四个字:我是洪四。人群终于散了开去,像一声枪响吓跑了一树的鸟。
洪四转过头,把声音放低了,轻声说童瑶,你跟我回去好吗,我求你,你向你道歉。我把脸扭向了一边。洪四抓住了我的手腕,把我往车里拉。我挣脱了,洪四手上的力量让我感到疼痛。我望着从远处滚滚而来的江水,突然想要爬上栏杆往下跳。我甚至想象着流水漫过我身体时,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感受。洪四一把抱住了我,他变得语无伦次,他说宝贝你别这样,你这样是在杀我,你是不是想要杀死我。我说,不是的,我没有力量杀死任何人,现在,我只是想为自己活一次而已。
洪四把我拉进了车里。车子发动了,我们都不再说话。车子里放着《加州旅馆》的音乐,一个沙哑的男歌手在抒情。我在下车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是,洪四,如果你一定要跟夏天过不去的话,那你就真的变成一个无可救药的不折不扣的没有人性的畜生了。这句话让洪四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绝望,他大约是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人一门心思扑在另一个男人的身上。对于从来都不想面对失败的洪四来说,我的话是一把刀,一下子刺中了他的心脏。
洪四没说话,把头靠在了方向盘上。那么我的方向又是什么,在一个十字路口,我怎么样去选择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突然想,生命里是不是一定要经历那么多的感情纠葛,才会慢慢老去,像一根老去的挂在墙上的藤一样,在日暮与黄昏里回忆年轻时候曾经被一双纤纤玉手的深情抚摸。手机响了,一个短信,却是我思念着的夏天发来的,只有四个字:爱又如何?
是的,我们都在寻找着爱,但是爱又如何?我没有给他回复,只是把这条消息给删去了,像是要删掉一段明明不可能删掉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