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为每一句美丽的歌词写一篇美丽的小说-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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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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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个愿望,为每一句美丽的歌词写一篇美丽的小说。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听到苏有朋那首《背包》的情形,那是在我初二的时候,公元一九九六年一个礼拜天下午,我带着随身听,在音像店买了一个苏有朋的磁带,然后和爸妈去舅舅家吃饭。吃饭的时候,我一个人戴着耳塞如痴如醉地听着苏有朋用清纯稚嫩的声音唱出"我那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我那驮着岁月的背包,我的青春梦里,落花知多少……",激动时,我叫表妹一起欣赏,她听后,非要坚持说苏有朋的声音是童音,一怒下我又和她火拼了几个回合。

时光就是这么一转眼就过了很多年,而我,就这样静静地穿过了我风花雪月的年少。

[2]

我曾开玩笑说过,我有博爱的胸襟,因为我暗恋过从小学初中高中的每一届班花,同时被班花暗恋。

不过很多人说,我只同意前半句。

说起来挺不好意思,我读书的动力一直有两个,一是为了告诉家人特别是父母舅舅舅妈,我还是一个优秀的人;另一个原因是,就像孔雀开屏是为了吸引雌孔雀,我努力学习也是为了吸引班花。

实践证明,这个动力还很不错,我就是这样一路杀进重点中学杀进重点大学杀到研究生。

我最幸运的是生命中一直有着很多花儿开着,而我,也正在努力成长成一棵玉树。

[3]

我是个纯理科学生。

初中的时候,班主任是个文科毕业的老师,所以理科好文科差的学生一直受到迫害。

我就是其中一个,不过那个时候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比喻,我认为,文科理科就像金庸小说《笑傲江湖》里华山派的气宗和剑宗一样。

那时候,每当我被打击被迫害的时候,我就不停地在心里告诉自己:文科是气宗,理科是剑宗,我是令狐冲,因为练了剑宗的独孤九剑,所以受到班主任岳不群的迫害。所以不要紧,总有一天我会发挥出独孤九剑的惊人威力。

真是一些奇怪的想法。

到高中,班主任变成一个理科出身的老师,早读课都强迫我们读牛顿三大定律和化学方程式。

偏偏那个时候,我又爱上了文科。

不过因为我数理化成绩太好了,小学六年级时我夺得过全国小学数学竞赛一等奖,后来就被打上一个标签,百分百理科材料。所以每次遇到文科班的同学时,我总是叹气说,唉,其实我也挺想去念文科的(因为文科MM多),不过她们甩都不甩我一下,全当我在说梦话。

于是只好继续努力解那些层出不穷的方程组,同时心里念着"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来安慰自己。

现在还记得高三那段淋漓尽致挑灯看剑的岁月,我不仅要把自己的功课学好,还要给像我表妹一样蛋白质的班花解答各种古怪的问题。

不过高考跟我开了个玩笑,我平均成绩145的数学只得了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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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大学,拿奖学金考高分这种体力活就不用多说了,除了考试,我还有很多乐趣。

我喜欢坐在图书馆里看稀奇古怪的书,每次去图书馆就想象自己背着把锄头去图书馆挖掘一个又一个深藏在古老书里面美丽的故事。

我也喜欢在冬天周末的晚上,去中楼206看电影,现在我仍然记得我在那儿看的第一部电影是《夏日的麽麽茶》。

我还喜欢一个人在黄昏的时候去爬岳麓山,然后站在山顶上,看湘江北去,看橘子洲头,看日落西山,看万山红遍,还有树木葱葱的湖南大学校园。

还有足球。

我的大学和足球是分不开的。

锐哥、肖萧、海江,还有很多很多的队友,在球场上,我们像小孩子一样疯狂奔跑,我们四个有个外号--"奔四"。

我最喜欢在足球场上飞翔。

不知道力学2000足球队的同学是否还记得:新生杯我们过关斩将杀入八强,最后却非常搞笑地因为我们自己的队员摆了两个乌龙失败了,那时候,别人问我们比分,我们总是说,我们队进了三个球,不过一比二输了。然后看着别人莫名其妙,自己心里痛并快乐着。

不知道软件2000足球队的同学是否还记得:在北校区的足协杯上,我们一路高歌杀入决赛,却和会计学院战成平局,最后点球惜败,留下一个不小的遗憾,记得是谁酒后的豪言"他妈的我从第八到第二都拿过,就是没拿冠军"……

不知道力学2000足球队的同学是否还记得毕业的那个夏天,我们都舍不得离开,我们都像小孩子一样任性地做着一切想做的事情,喝酒,踢球,向暗恋的女生表白,记得在一个个炎热的中午,我们依然狂飙在球场上,那是我们最有激情的写真……

我想,生命就像一场足球赛,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静静积蓄力量,寻觅机会,当机会来临的时候,我们要全力以赴把球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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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写《穿过》是在我来到岳麓山后第四次狗尾巴花飞的时候。

那时候,我刚刚保研成功,先是在长沙一个公司打工,然后去了上海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月。

在上海工作时,我还不忘每天去学校的论坛履行我版主公务员的义务。我总是把论坛比作一个森林,里面有着各种参天巨树和无数飞鸟。

我先是把《穿过》发在本校的论坛上,得到很多朋友的鼓励和加油,写到后来,我干脆去公司辞了职,然后去南京、苏州很多地方旅行了一遍,最后回到学校的机房里,一个字一个字书写我的故事。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闯入了天涯BBS,在我的比喻里,那是一片比我曾经栖息的森林更广袤更神秘的原始森林。于是我开始浪迹天涯,这个词语让我感觉又浪漫又悲壮,也有点好玩。

天涯里有很多好朋友,他们一直支持着我,不论我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并且用这样青涩的文笔。提香、烂笔杆儿、七七,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支持着我看着我一步步努力下去。

后来来到新浪,这里有着更多好玩的朋友,和他们在一起一定能够感受到一个词语叫做开心。

有养了一条肥肥帅帅叫做兜兜的狗的飞鱼,她说她是兜兜的妈咪,而且还一定要我做兜兜的干爹;

还有每天勤奋给我盖楼的抽烟只抽520,有一次,我甜蜜地问,你盖那么高干吗?她一句话没把我气死--"盖高些要盖成世贸大厦那么高好让本·拉登把你丫给炸了";

还有一个给我寄棒棒糖的可爱MM,她才二十岁,可她非要坚持叫我"小家伙"……当然,还有沈笑帅哥和秀秀姐^_^。太多了,估计写下来又是一部长篇。

有时候下午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坐在电脑前翻帖子,心里美美地幻想着:这是我种下的一棵美好的树,上面记载了很多飞鸟飞过的痕迹。

写完《穿过》的最后一个字,我感到特别欣喜,马上打了个手机给我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我心里调皮地想说:妈,我生了,我终于生了啊!

可是太过后现代,我怕我妈接受不了,只好作罢,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比喻很好,《穿过》就像我的孩子,和我妈当年生我一样,怀胎十月,呱呱落地。

今年过年的时候,我会拉着《穿过》回家,然后要它叫我妈奶奶。其实我妈想当奶奶已经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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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我一直有个期待,期待某一天我身边出现一个奇迹,出现一个传奇,出现一个人,他把我写进他的生命,写进他的故事,而他会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给我看他那本写着我们故事的书,那本记载着我们落花流水的岁月的书。

那样,我肯定会感到极端的幸福,甚至眩晕,不是为了午后炫目的阳光,而是那本小小的书,我会用很多个这样的下午,坐在风景最好的地方,一页页地细细品味往昔的一点一滴,看我在这个故事里是怎样的一个角色,看我在别人的生命里留下了怎样的痕迹。

可我等了二十二年,生命里还没出现这个人,所以,我不打算等下去,我打算成为我身边的人中的那个"他"……

于是有了这本小说。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只是想为每一句美丽的歌词写一篇美丽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