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建元新政之失败(2)-汉武大帝

3.建元新政及窦氏政变�

为了抑制诸侯在中央的政治影响力,刘彻命令当时驻在京城的列侯回到自己的封地。同时命令各地包括各封国、诸侯领地开放城门,不得私设关卡限制往来出入。这是打破地方割据的重要举措。还下令对贵族子弟横行不法者实施惩戒,削除其贵族属籍。这些措施引起了列侯、宗室贵族们的强烈不满,“毁新政日甚”。都集聚到太皇太后窦氏周围告状诋毁。于是太皇太后要刘彻废弃儒学而采行黄老之道,恢复文景时代的“无为之治”。�

但刘彻拒绝听从,反而让赵绾上书,建议皇帝对于国事不必报知请示于“东宫”即太皇太后。窦氏大怒,派人访察赵绾、王臧莫须有的“奸利”之事,以此斥责刘彻。终于下令逮捕赵绾、王臧,迫使二人于狱中含冤自杀,而汉武帝当时竟无力保护自己的老师。其后,窦氏罢免了丞相窦婴、太尉田蚡,将申公逐回老家。轰轰烈烈的建元新政被迫偃旗息鼓了。�

轰轰烈烈的建元新政不到一年即告失败。当时在列王贵族及诸窦宗室中无疑发生了欲废黜皇帝的暗流,所以才出现了田蚡与刘安密议的一幕。这一点还可以从以下一则史事中得到旁证。�

据《资治通鉴》记:当初武帝被立为太子,靠的其姑母长公主刘嫖。条件是刘彻娶长公主独女陈阿娇为妻。刘彻即位后,陈阿娇成为皇后。长公主自恃拥立皇帝有功,向刘彻请求利益无厌。武帝深患之。而陈皇后骄悍,于是刘彻疏远阿娇。而刘彻的母亲王太后立即警告他说:你新即皇位,大臣未服。先为改制,太皇太后已怒。现“又忤怒长公主,必重得罪,宜深慎之!”所谓“大臣未服”,即指公卿权贵中反对刘彻的暗流。所谓“必重得罪”,就是皇帝要当不成了。�刘彻是极其聪明之人,马上转而“恩礼”长公主、陈皇后。从建元二年至建元六年间,他四处游浪射猎,不再过问大政方针,“无为而治”。由于长公主的保护与刘彻的韬光养晦,才使他的帝位得以保全。�

建元六年窦氏死后,刘彻的帝权得到恢复。他再度改元,将年号命名为“元光元年”。所谓“元光”,这一年号显然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此后数十年间,刘彻每隔六年即更改一次年号;表明建元六年之间的失败记忆对他留下的印象是多么深刻!�

元光元年以后,刘彻遂开始推行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把汉朝推上了全盛的时代。在历史和政治中,时间也是一种力量,刘彻是懂得这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