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我的博客生涯 我成了博客-女人是一种态度

我这个人对机器一类的东西反应特别迟钝,家里的彩电、摄像机、DVD等从来都是别人弄好了我再来使用。若是谁不经意稍作调整,我一定恢复不了原样;若是赶上我着急想看部片子,那就坏了,我会垂头丧气,除了跺脚没有一点办法。看见别人着了魔似的三天两头换手机,我基本不理解。对我而言,换多了浪费不说,重新搞懂一部机器更难上加难。在老太太都会发短信的时候,我还不会使用短信功能。办公室的小同事实在看不过去,手把手地教了好几回。头几回白教了,不会,后来又得他们的耐心教导,终于把短信发出去了。我对手机的要求能打电话能发短信就行,多了不仅浪费,反而把自己折磨着了,那种花钱找罪受的事情我是绝不干的。

手机尚且如此,电脑就更复杂了。一直到现在,我在电脑上干的事情还是打字看资料发邮件,别的一点儿不会。有一天,chinabbs的老总给我打电话说:“徐俐来博客吧,你的文字不错,不写多可惜呀!”我真是老土,我说博客吗?博客是什么东西?不会呀!“太简单了,就是网络日记,把想写的东西写完贴上去就行了。”我问什么叫贴上去,他又说太简单了,而且如何如何简单。我当时刚从古巴回来,有心写古巴观感,心想写了借网络发表也不错。我的古巴系列之一之二都是先发在老总的邮箱里,由老总亲自挂到网上去的。大约老总也觉得这不是个办法,后来他给了我一个电话,让他网站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一步一步地教我。上帝,我居然学会了,不仅把文字贴上去,照片也贴上去了,尽管照片是如何从相机倒到电脑上去的还是完全懵懂,建文件夹一类的就更是不会。

就这样,我成了博客,一个时刻被电脑软件欺负的博客。因为有了博客的诱惑,也为了提高自己操控电脑的能力,我开始在网上广泛浏览,看一些自己过去不曾注意的东西。看到有人在猜徐俐的老公是谁,觉得很好玩,心想这有什么可猜的,但这就是网络的权力,威力也在此。

开了博客我才知道,自己一不留神赶了一个大时髦。就在我上博客的同时,各路名人开博客已风起云涌,前后相差仅个把来月。2005年,博客成了时尚关键词,我们徐家那个叫做徐静蕾的家伙也成了最火爆的博客手,而且在媒体对她的报道中,她已经被改名成徐博客了,可见她博客的作用与影响。

这年月人们如此关注博客,大约同需要了解真实的信息有关,不管这个信息是什么,是资讯、情感、思想,还是别的什么,总之博客手自己写的东西总比别的来路靠谱。博客手若再坦诚些,简直就可做心与心的交流了。在这个各处都充满陷阱的时代,交心是种奢侈的需求。

看网友留言是件颇有趣的事。开始很多网络用语我不懂,什么先抢沙发后坐板凳之类的,完全搞不懂。我这人很自尊,不好意思问网友你们抢的是什么沙发,看久了才知道指的是第一个给博客主人留言的位置。哈哈,好玩。开始还发现好多网友总在写白字,看久了才知道那是人家成心玩的潇洒,傻了吧,还当真呢。

开了博客是要负责的,而且需要坚持,我一直在为博客写些什么发愁。有些东西不能写,有些东西不足为外人道。

见到不少女性博客手不管何种职业,都开有心情絮语一类的专栏。看来女性喜欢絮语的这种婆婆妈妈的天性,不管贵为白领或金领,都很难免俗,不管如何在外叱咤,终归忍不住有喃喃自语、自我宣泄的时候。女性和絮语一词搭配在一起变成女性絮语,这种组合尽管很粉色,但很温暖。而哪位男性若在自己的博客里挂上男性絮语的专栏,是需要一些勇气的。絮语天然就是女性平衡自我的一种好方式。絮什么不重要,关键在于絮,絮了就女人了,也自在了。所以要想让女人在这世上大致正常地生存下去,满足她絮的愿望是极端重要的。

在博客上看各位女性写手的各色絮语,有时甚为愉快,有时又极感无聊,好在同为女人,当然不会过于挑剔。没劲的是,自己终究也属于爱絮的一类,努力了半生,无非是把絮的琐碎与无序变成整齐和有序而已。以我从小的宏图大志,我试图让自己尽量处在宏观视野上,去关心一些更值得关心的大事,但女人就是女人,女人最终还是本能地最关心自己的存在,即使威风八面地和男人处在一争高下的位置,回到家里最关心的问题恐怕还是:我还是个女人吗?我是个好女人吗?

接下来写什么呢?工作的事不足为外人道,有的也不能为外人道,除了自己的遐想心得,可写的内容已经很有限了。我的职业终日忙忙碌碌,静下心来细想的时间都少,何况我并不习惯以文字的方式絮叨,总觉得要写就该是文章,结果真的把自己局限住了。我是不是把博客的事看得太郑重了?

倒是我的先生,这几天正兴致盎然地博客着,像被人通了节脉似的,很高产。先生是职业写手,博客让他换了一种感觉和写法,轻松表达着一些他原先的严肃文字不曾表达的东西。他不断说:博客是个好东西,什么好想法都不糟,而且博客一开就仿佛有了约定似的,自己再也闲不下来。看见他那么仔细地运用着每寸时间,我也跟着想:博客真是个好东西。

我现在还没想清楚,我究竟应该在博客上表达什么东西。今天看网友留言,强烈要求我更新内容,一下子觉得压力巨大。心想,我真的开始博客了,我必须遵守约定哟。转眼看先生又在博客,自己就赶紧爬上电脑,先拣自己能说的写着。至少这会儿,我家的景象煞是“动人”,一人一部电脑,都在认认真真地博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