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台的日子 朝南的办公室-女人是一种态度

在过去工作的记忆里,总有一间朝南的办公室。办公室在大礼堂里用木板隔断而成,二十来平米的面积,除四五张简单的办公桌外,两张藤制的宽大沙发椅算是屋内唯一的舒适品。过去没事儿的时候,我喜欢去那间屋子坐坐,闲聊,或者在藤椅上晒太阳。

那里时常像闲来的茶馆,自在又轻松。

办公室里都是广播电视报的编辑,和每天扛机器编片子的人比起来,办报纸的人相对安静,那种不急不躁的劲儿让人羡慕,在上窜下跳的人堆里显出他们偏安一隅。

早晨,太阳爬上窗户边的时候,编辑们该到的都到了。

曹大姐往往是最先跨进办公室的一个。我至今记得曹大姐进办公室就撒水扫地的样子,麻溜溜的,一会儿办公室就干干净净了。曹大姐走路快说话快,说完话还有一个习惯性的问语:“你讲是不?”或者是“你觉得咧?”但是曹大姐只要在办公桌前坐下来,就格外地心无旁骛,时不时扶着她厚厚的眼睛架,一写就是半天。曹大姐年轻的时候是个美女,戴着厚镜片也挡不住满脸的巧喜。

李秋云是个慢性子,学中医的,中医的阴阳平衡之说让他的一切又慢了半拍。李秋云的眼珠子只有在他格外兴奋的时候,才和常人的转动速度一样,那时候他看上去像有特别的好消息,通常是“刚才马路上堵了如何了又如何了……”往往没什么了不起。我喜欢李秋云给人号脉的时候,那时侯他显得很庄严。我的脉细就是秋云先生最先告诉我的,然后他说,你体质弱,不能太累,要经常调养。他还会再有一番阴阳之劝。我总觉得秋云还是应该去当医生。据说秋云是听了某个学文的人的煽动,才弃医从了文,那个学文的人我也认识,我一直想告诉他,劝秋云来码字是他一生最没劲的馊主意。

在制造闲散的氛围上,曹大姐和秋云都是敲边鼓的,和骨子里有闲散基因的人相比,他们生来都算严谨。比如彭胡子,能长毛的地方都长了长毛,不能长的地方就醒目刺眼;他坐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滩,不是肉多,是骨架子格外柔软,一坐就撒平了。彭胡子还给儿子取名“一笑”,他自己也对职称评奖一类的一笑了之。彭胡子像生来坐在城楼观山景的,偶尔狡黠一笑,表示他明白,剩下的爱谁谁。

里面还有个清灵灵的女子,扎着两条辫子,是阿炳,最懂得凑趣的一个。她在一旁不显眼,少了她就觉得少意思,年纪轻轻的好似找准了境界,冰雪聪明。

其余的人和办公室无关,比如我、霍红、刘堤洪,偶尔还有老夫子。

大家会在各自闲散的时候,端着茶,有意无意地聚在那间朝南的办公室。

聚在一起,并没什么正经话。这些人骨子里友好,懂得边界,知道在有阳光的屋子里就是凑趣,太正经的东西那时是不说的,说了反而无趣。调侃最受欢迎,比如我想象胡子嘴上的那两寸杂色毛,简直就是藏着肉沫与啤酒沫、同时挂着唾沫与笔墨的一蓬乱草。彭胡子绝不介意,没退化干净的模样让他自己陶醉。但偶尔也有急了的时候,比如恰好那天老夫子当真。老夫子不老,四十多岁,瘦高,微驼背,顶着满头白发,样子文诌诌,我叫他老夫子。说他是夫子不是平白无故,他家是旧时的官宦人家,从小饱读诗书,书读多了就认真。爱跟他较真的是圆不溜秋两眼活泛的刘堤洪,刘堤洪不急脸也红,老夫子急了才红脸,两张脸一红,大家就打哈哈。哈哈,然后接着喝茶。

九十年代初期有部很红的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故事虽然好看,但过于戏剧,一看就是关着门喷脑汁编的。我们那间朝南的屋子则随便得多,自然得多。大家本都性情,本不相干,各属各的部门,因为有那么点趣味相投,就心照不宣地凑到一起。大家都码字,编书的编书,写小说的写小说,也没有半点文人相轻的酸腐。怎么可能酸腐呢?比如霍红又名霍大侠,小说写得才气冲天,人长得夺目地漂亮,偏又侠肝义胆。女人一有侠气,一切就会简单。我和霍红经常拿彭胡子几个开涮:一边写着《悠闲生活絮语》,一边把内裤落在某个歌厅的角落里。面对有侠气的女人,是男人的自然就大方。最好玩的是,当大家都心领神会的时候,一直没动静的曹大姐会突然插上一句:禾改咧?(方言:为什么的意思)隔着厚眼镜片,眼皮子使劲儿往上撑着,曹大姐搞笑的时候到了。那里的氛围总是愉悦的,一如窗外的阳光,透亮,温暖,惬意。

我试图找些细节,想把那点意思说得再明白些,但十几年的光阴使细节都模糊了。也许我们大家原本都不刻意,都自自然然,而自然的东西最是不着痕迹。其实,我这人是最不善同别人打交道的,若能让我找到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我就会心存感激。平日里我表面的洒脱,有时就是窘境中的自我遮掩,我其实是个内心羞涩的人。我只能寄希望于同相投的人在一起。同相投的人在一起,我会显得格外大方,我往往会表现得富有侵略性,智商也活跃,那时我也会很不厚道,拿别人开心在所难免,最终别人羞涩了投降了我就高兴了。

什么人哪!我知道你会这么说。彭胡子、堤洪、秋云都被我开心地“涮”过,他们友善地给我面子,从不戳穿我。哥儿几个,得罪了,原谅我的快乐建立在你们的“痛苦”之上,小女子生得浅薄,这厢有理了。

人以类聚。在我的记忆里,我始终守着那间温暖的朝南的办公室。有时,它会不经意间在我脑子里突然一闪,闪得格外清晰;有时,它就是一个温暖的意念,在我心里轻柔柔地揣着。

当我着手写这本书的时候,发现人的记忆是那样的靠不住。真的,人生匆匆而过,本不记得几个完整的画面,记得的就已同生命融为一体。看到“朝南的办公室”几个字,相信胡子夫子霍红们都明白,我最终也忘不了他们,那种君子相交淡如水的情谊会永远保存在我们彼此的记忆里。

走进记忆就是走进生命,是吧,哥儿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