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微-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事后,掠过李然脑海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大错铸成,而是,终于发生了。他确实是有思想准备的,但不是和杜小彬,而是和那个长腿的卓玛。事实上,他差一点儿就已经跟卓玛睡过了。卓玛姓陆,混血儿,母亲是藏族人,父亲是汉人。一般的规律是,甜美的女孩儿不会太高,高个儿的女孩儿不够甜美,而卓玛是个又高又甜美的女孩儿,这非常难得。

可是杜小彬,他没有想过。

真的没想过?李然又不敢确定了。

女孩子有杜小彬那样的历史,对于男人,就意味着可能性。

“咕”的一声响,杜小彬在李然的臂弯里瞥了他一眼,声音是从他的胃部发出的。“你不是吃过了吗?”

“明天我们去吃拉萨最好的上海菜。”

至少在一开始,性关系总是成为男女关系的润滑剂,李然没有解释,他的态度却两样了。又是“咕”的一声响,这次是杜小彬,两个人都撑不住,笑了。

杜小彬说我煮点儿方便面吧,你这儿不是有电饭锅吗?她的态度相当随便,说着就起来穿衣服,李然挡了一下。

“小彬。”

“我知道,你会和周蒙结婚。”杜小彬回过头来,目光平平的,“这跟我没关系。”这当儿,李然又闻到了杜小彬的标志香型,如果这真的是香奈儿5号,它是比较浓郁的。“你要是非觉得过意不去,可以给我钱。”

李然眼睛瞪着她,心里泄气,他到底输给了杜小彬,也输给了自己。

“别用这种腔调跟我说话。”

“那你教我摄影。”

李然并不认为杜小彬是认真的,不少女孩子学时髦玩摄影,女孩子构图感可能不错,但她们通常没有摆弄器械的耐心。

但杜小彬是认真的,在她看来,多学一项本事就多一条生存之道,人得靠自己。杜小彬常常让李然想起自己念小学的时候,班里当小组长的那种小女生,坐姿端正,嘴角抿得紧紧的,挺不惹眼,可挺有主意。

蒙蒙不同,蒙蒙是害羞的,懒洋洋的小公主。

现在想起她,比四千多里路还要遥远。

杜小彬自己也没有料到李然就这么顺理成章地跟她上了床。早上,在她半睡半醒之中他又要了她一次,持续时间比昨晚长多了。

他不是特别激烈的,最初,甚至是缓慢的,可是最美的正是这一段,令人窒息的肉感。汗从身体的接缝处蒸出来,眼睛起了雾,近乎尖锐的,嘴唇。

他是这样地折磨着她又不让她叫出来,比身体缠绕得更紧的是彼此的舌头。那不是性,那是兽性。

跟周蒙他不能这样吧?

“求你,别放开我。”

他就真的没有放开她。

10月22日是李然生日。

当晚,李然在办公室等最后一班特快邮件,终于给他等到了蒙蒙寄来的贺卡。贺卡是有生日歌的那种,还是没有照片,代替她照片的是她的铅笔自画像。蒙蒙能画几笔,小时候她在少年宫学过国画。她画了一棵柳树,柳树前头是一个圆眼睛的梳着麻花辫的女孩儿,浅浅几笔,惟妙惟肖。

画像右下角有一行小字:“良人良人,归期是何期?”

她娇憨的样子就在眼前,她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李然抓起话筒,拨了两个号,就又放下了,他还能跟蒙蒙说什么呢?在他跟别的女人上床以后。上床是简单的,频频上床就不那么简单了。没想到杜小彬在床上会那么风情,也没想到她的身体会那么刺激他。杜小彬可以算“内秀”,身上的皮肤比脸上细腻,呈现出一种漂亮的蜜色。上床后,不需要太多戏前铺垫,比大多数女性容易兴奋。单从职业角度看,杜小彬做妓女不是没有本钱的,李然不禁这么想,她或者可以胜任愉快。

李然以前从不曾在同一时期跟两个女人上床,那未免太荒唐了。但是现在,他有一种崩溃感。前天,他第一次跟卓玛上床,潜意识里他也许是想证明不是杜小彬特别有魅力,而是自己很久没碰过女人了。他确实证明了这一点,卓玛一样可以刺激他。可是证明的结果并没能让他平静下来,不再是怀疑杜小彬的魅力,他开始怀疑自己了。

他竟然是个荒唐的男人吗?李然还真受不了这个。

——铃声骤然响起,李然拿起话筒,他以为是蒙蒙。

话筒里传来杜小彬的声音,李然听了一会儿,无声无息地挂了电话。杜小彬最近常给他打电话,她算是缠上他了。

10月底的西藏已经很冷了,晚上又起了风,刮得玻璃窗一阵阵儿乱摇。

李然坐在空寂无人的办公室里,整个办公室只有他头顶上的一管日光灯亮着,显得格外冷清。他穿着大衣,大衣外面挂着条烟灰色的围巾,围巾两头装饰着两条赭红色的细横杠,同样赭红色的流苏长长的。走廊里传来脚步声,接着,是杜小彬哗地推门进来了。

这么冷的大风天,她也没戴个围巾帽子,两腮吹得绯红。

“小彬。”李然迎了上去,很自然地摘下自己的围巾,刚要给她围上去,他举着的手又垂下去了。他不能忘记,围巾,是蒙蒙给他织的。

李然这时候脸上的表情,正像一个犯了错被老师罚站的小男孩。

杜小彬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这天晚上他还是跟她睡了,但是没碰她,没在实质意义上碰她。

早上,杜小彬醒过来的时候,李然已经不在了。

枕头靠外的一角压着个信封,捏捏信封,她心里已经有数了。

打开来,100元的老头票,有二十张。怎么说呢?如果按他们做爱的次数来计算,他对她还不算顶大方的。杜小彬缺钱。一个女孩子,没有好家世、好背景、好相貌,还想过份好日子,她就注定一辈子缺钱花。可是她不会这么拿李然的钱,不是这么个方式,也不是这么个时候。

手里掂着钱,杜小彬并没有受到侮辱的感觉,虽然李然大可以做得有人情味一点儿,比如给她买件衣服什么的。前两天,杜小彬在拉萨第一百货大楼看中的一件紫红色皮大衣还不止这个数呢。别说杜小彬不懂得爱情,问题在于,像她这样遭际奇突的女子,爱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儿。不是风花雪月的一件事儿。

第一次从男人那里拿到钱,那个男人也是这样,在她睡醒之前离开,把钱压在枕下,只是没有信封。那是500块钱,她不到十七岁,还管那个男人叫叔叔。

杜小彬是在路边的小饭店里碰到这位叔叔的,在她离家出走的路上。杜小彬不敢轻易地和陌生人打招呼,但是,这位倪叔叔看起来非常面善,他是个卡车司机。

是她自己要跟着倪叔叔的车走的,她觉得他是个好人,他帮她付了饭费,还要给她买火车票让她回家。杜小彬不想回家,她就指望着碰到像倪叔叔这样的好人,能给她找个工作。他是司机,在她长大的那个小镇上,司机是很有办法的一种人。

倪叔叔皱着眉头说:“姑娘,工作不好找哇,太苦你也干不了,听叔叔的话,你还是回家好好读书吧。”可是,他还是让她上了他的大卡车。一路上她跟倪叔叔聊得很开心。倪叔叔是山西人,有个儿子,老婆是小学教师。听说杜小彬要去西藏找亲妈,倪叔叔表示了同情,还给她出了不少主意。他一直夸杜小彬是个会说话的聪明姑娘,有她在旁边,开车都不困了。杜小彬说那我总陪着您开车吧。倪叔叔看她一眼说好啊。

1月的冬天,昼短。他们一路向西开,红彤彤的落日就在车子正前方跌到地平线下头去了。从车窗往公路两边看,黑极了,夜,是兜头兜脑直罩下来的,这是乡村才有的,彻底的深不见底的黑夜,偶尔能听到远远的一两声狗吠。

汽车停下来的时候杜小彬醒了,她听到倪叔叔说:“看你困得这样,就在这儿睡一觉吧。”

杜小彬记得自己跌跌撞撞的就知道跟在倪叔叔后头走。大概是路边一个私人开的小旅店,弯曲回绕的好几个院儿,她恍惚听到他们说只有一个房间了,也没在意。能有张床睡就不错了,她好多天没沾过床了。进了房,她一头倒在床上就睡着了。是窸窸窣窣的声音把她弄醒的,她睁开眼睛,黑暗中,看到倪叔叔靠近她的那张宽脸。他想干什么,她是明白的,可她怎么跟他翻脸呢。她还是为他设想的,他是个好人,如果现在她翻脸了,他肯定会觉得难堪吧?

杜小彬没有忘记问一句:“你能给我找工作吗?”

他“嗯”了一声。

并没有觉得怎么疼痛,让她受不了的是他身上强烈的味道。

完事后,她几乎立刻睡着了,矇眬中老感觉有人在轻轻擦拭她的身体。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第二次这个人一上来就答应帮她找工作,还说要娶她,可杜小彬不相信他,他是个做生意的广西人,北海的,二十多岁。

等上了床,这个广西人气坏了,因为杜小彬身上正来红,他最多只能摸几把。杜小彬留了个心眼,等广西人睡着了,她把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地穿好了才睡下。天蒙蒙亮的时候,杜小彬听到轻微的脚步声,她昨晚就记清了灯绳的位置,这时候一个跃起,抬手先把灯拉亮了。刚走到门边的广西人吓了一跳。

“你去哪儿?你不是要带我回家吗?”杜小彬堵在门口说。

“我去谈生意,马上,马上就回来。”

他慌了,天还没亮呢,他能去哪儿谈生意?

杜小彬哼了一声,说:“我陪你一块儿去吧,多个帮手。”

广西人直眨巴眼睛,他真矮,几乎跟她一般高。

杜小彬咬着牙说:“你想就这么走吗?咱们出去评评理去。”

他嘟嘟囔囔地给她钱,一张一张地抽。

生意人,终归是怕事。

这是杜小彬高中时代的最后一次离家出走,广西人走了的第二天,在三门峡水库火车站,杜小彬被公安局当盲流送回了她的户籍所在地枞阳镇。

杜小彬又离家出走过,杜小彬为什么要一次次离家出走呢?

为她远在西藏的生母?也可以这样说,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有没有这样一位生母,从文学角度看一定是有的。很简单,杜小彬出走是因为现实令她失望。是什么令一个少女失望呢?更简单,没有人爱她。至少,她认为,没有人爱她。

不过,当她真正年轻的时候,杜小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走。

她曾经以为是关于文学的一个梦想。

当然杜小彬是热爱文学的,一个小镇上长大的姑娘,相貌平平,不愉快的家庭生活,生性敏感还有点儿小才华。那么除了文学她还能爱什么呢?在80年代中期,台湾女作家三毛风靡大陆,三毛似乎以她的个人经历证明了流浪和文学之间的必然关系。

到第四次离家出走,杜小彬总算明白了两个事实:一,她要寻找的不是文学而是爱情;二,如果是为了寻找爱和温暖,在出走的路上你永远也找不到。

其实,不要说是出走的路上,在人生的路上,爱和温暖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杜小彬把装着钱的信封压在周蒙像框的底下。她等了李然两天,等他的反应,他没有打电话更没有来找她。第三天一早,杜小彬给报社打电话,李然的同事小梁告诉她李然两天前就去普兰了,住哪儿?——大概是县委招待所吧。

杜小彬可不是周蒙,对杜小彬来说,爱情绝不意味着等待。

对杜小彬来说,爱一个人意味着完全交出自己,包括羞耻和尊严。

“别害怕,我不会赖上你的。”这是杜小彬在普兰见到李然说的第一句话,杜小彬不是没有幽默感的。不管她这句话是不是真的,李然还是松了口气。

落在杜小彬眼里,扎了根刺那么难受。

杜小彬勉强笑着说:“也许我不该来的,我听人家说我亲妈在普兰住过,我想看看这个地方。”李然更轻松了一点,说:“是吗?你知道她现在住哪儿吗?我可以帮你找找,新闻单位办这些事还比较方便。”

“我来晚了,听说她已经回内地了。其实,我也不一定非要找我亲妈,在西藏这半年多,我倒挺想念我那个养母的,小时候,我老怕她要死了。”

李然抽着烟,听着,不接话。

他们坐在普兰县委招待所的饭厅里,四周昏暗——在西藏,不论什么地方都脱不了这种昏暗的气氛。李然已经领教过杜小彬讲故事的本领,上次她给他讲的是牧区小学那些脏兮兮的藏族孩子们。不知道杜小彬自己知道不知道,在这样昏暗简陋的环境里听她娓娓道来,一个男人要爱上她不是件太困难的事。“我养母有慢性心脏病,兜里总揣着硝酸甘油,人又黄又瘦,可有个好名字,陈栀子,就是栀子花那个栀子。夏天,一大早,洁白的栀子花就开了,很香,香得让人头晕。从我记事起,陈栀子就是那么又黄又瘦的,可是听说,在二十多年前的枞阳镇,陈栀子人如其名,是枞阳镇的一枝花。因为长得美,虽然有病,追陈栀子的小伙子还是排长队。陈栀子后来嫁给了杜有康,我的养父。”

杜小彬停下来,一双弯弯的清水眼瞄呀瞄的来回打量李然。

李然问:“怎么了?怎么不说了?”

“李然,你也算长得好看的男人。”

李然尴尬地皱起眉头,还没听女孩子这么直截了当地夸过他的长相呢。

“不过,我就没有见过哪个男人比我养父长得更好看。不骗你,杜有康是我们枞阳镇远近闻名的美男子。我上小学那会儿,电视还很稀罕,有的乡下女人来镇上赶集,节目之一就是到镇一中看看讲课的杜老师,就像现在的人看明星一样。”

杜小彬眼睛瞄着李然,评价道:“李然,杜有康就像你,是个被女人宠坏了的男人。”

我是吗?李然在心里问自己。

像一切写小说的人,杜小彬自信读得懂人的心理,她点点头。

“我养父并不是坏男人,别看他在外面没断过女人,可他跟我养母两个恩爱着呢。他们是分床的,不过每隔两天,他总要在陈栀子床边坐坐,执手相对软语温存,活像个大情圣。”杜小彬口气调侃地说,“至于陈栀子,李然,你总知道,女人都是心软的,听不得一句两句好话。”

凭什么他就该知道了?李然反驳:“我不知道,我不是女人专家。”

“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女人都是心软的。”杜小彬眼里满是嘲笑的意味,“不过,有规律就有例外,我是个例外。我这个人心硬,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为你心碎。”

李然弹了弹烟灰,如果他没看错,杜小彬的眼角微微有点儿抽搐着,而且,她的逻辑根本错误,柔软的东西不易碎,硬的就相反。

计较起来,杜小彬的那颗心要碎也早碎了。

“我不担心。”

“我知道,你担心也只会担心周蒙。”杜小彬的眼角恢复了平静,“喂,不是嫉妒,只是有点儿好奇,真的有山盟海誓的爱情吗?”

杜小彬的潜台词是:你真的爱周蒙吗?

李然觉得他没有义务对杜小彬回答这个问题。

他沉默着,杜小彬可沉不住气了。

“我就不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爱情像小说,纯属虚构。我最讨厌看女作家写的爱情小说,虚构的虚构,好像——自慰。”

李然夸张地一笑,真是女作家了,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了。

女作家写爱情小说就是自慰,那看爱情小说呢?

蒙蒙是喜欢看爱情小说的,她推崇的,当然不是琼瑶,好像是个死了一两百年的英国女作家。而杜小彬,虽然是这样愤世嫉俗,虽然是这样侃侃而谈。

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李然总还是知道的,女人说的和她想的,女人想的和她做的,刚好相反。就算杜小彬真的不相信爱情好了,女人对感情的态度从来是出了名的矛盾,即使不相信,并不代表她就不渴望拥有。

所以,杜小彬越这么说李然越觉得前景不妙,还说不会赖上他呢,当他是三岁小孩吗?可是,听一个女孩子这么曲折地表达她的爱意,到底让人觉得与众不同。她,目光闪烁,亮若星辰。

“看到那个小女孩儿吗?”杜小彬探过身子,轻声问道。

杜小彬指的是招待所饭厅里个儿最小的一个女服务员,模样怪伶俐的,还是个没长成的孩子。她的工作大概是服务员里最脏最累的,收碗筷抹桌子拖地。晚上八点多了,饭厅里也没几桌客人了,别的女服务员都在嗑瓜子聊天,只有那个小女孩提着水桶,低着头,来回地拖着油腻腻的水泥地。“我小时候就那样,我养母爱干净,每天都让我把家里的地拖一遍。八岁我就会做饭,十岁洗一家三口的衣服,还得把自己收拾整洁了,按我养父杜有康的话讲,女孩子得有个女孩子样。”杜小彬表情乖张地一笑,“可怜,是吧?我那时老想着,什么时候我才长大呢?长大了就可以离开家了。直到现在,我一听到人家说什么无忧无虑的童年就想笑。”

杜小彬满意地看着李然的反应,她知道,他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也不是没有好时候,陈栀子是镇一中图书馆唯一的管理员,书很多她又不能累着,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从上小学一年级,放了学我就去图书馆帮她理书,一边理一边看,一开始看图画书然后是字书。陈栀子别的没给过我,她就给了我书。我记得看了《雾都孤儿》,就老想着等哪天我亲妈把我找回去,我可以有自己的整洁的房间,从此再也不用干活儿了。”

——“李然,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吗?”

“你不是说过吗?你要去西藏,找亲生母亲。”

“也是也不是,直接原因其实是我的养母。我上高中以后,陈栀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有一个月接连晕倒三次,次次送医院急救。我当时挺害怕的,从小我就照顾她,我挺怕她死的,她要死了我还去照顾谁呢?”李然不由得握住了杜小彬的手,虽然他完全不能理解杜小彬对她养母的感情。如果她真是怕她的养母死,又为什么要出走,而不是留下来继续照顾她呢?

“我现在想,我是受不了养母随时会死的那种压力,我一走,就一了百了了,人总是很自然地要逃避痛苦。”这个解释也算合理,可是从杜小彬前面的叙述看,她对她的养母不应该有这么深的感情,骨肉才有的深情。李然觉得挺奇怪的。

杜小彬给他接了下去:“人就是这么奇怪,以前我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离开枞阳镇,离得越远越好。可是如今,人在西藏,远得不能再远了,我最想念的地方却是枞阳,以后,我会写写枞阳的故事,还有陈栀子。”——“我太啰嗦了吧,跟你说了这么多。”

“写完了,拿给我看看。”李然温柔地说。

不是他一定会看,而是他一定会这么说。

从招待所饭厅到前院儿的正厅是个狭窄的走廊,隐约可以看到,两个人影走着走着重叠在一起。“李然,你不讨厌我吧?”

“小彬,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杜小彬在普兰待了四天,在这四天里她跟李然没有发生性关系。李然是跟他们报社的采访组一块儿来普兰的,人多嘴杂,客观环境不允许他们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虽然像报社这种文化单位,在男女风化上一向持比较宽容的态度。

李然出去拍片子的时候杜小彬也跟着去。只要有一点儿闲工夫,李然就手把手地教她怎么使用照相机,怎么调焦距怎么换镜头。李然对同事们是这么介绍她的:她是跟他学摄影的徒弟,女徒弟。李然对她的态度?亲切严肃不苟言笑,就是一个师傅对徒弟的态度。除了她来的第一个晚上他对她有略为亲热的举动——抱了她两下。其他时候,李然装得可匀实了,好像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有一次,他失态了。在街头的小店里,他买烟,她在旁边说要一包话梅。他翻开钱包拿钱,两个人的眼睛同时看到了,钱包向外的一侧夹着的一张周蒙的小照。李然的手僵在那里,他头上戴的是一顶藏民常戴的那种宽檐礼帽,脸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那一天余下的时间他都郁郁不乐。

在他们结婚以后,杜小彬什么都不怕,就最怕他这种郁郁不乐的样子,让人看了什么心思都没了。再后来,离婚,李然去了北京,她和咪咪留在昆明。李然一两年也未必会见咪咪一次,就好像忘了他有个女儿一样,咪咪过生日,不要讲生日礼物了,电话都不会有一个。

忘了?他会不记得咪咪生日?在离婚前,李然可是最疼咪咪的,咪咪一直跟爸爸比跟妈妈亲。做了几年的夫妻,小彬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她知道,他怕见女儿甚至怕听女儿的声音。她知道,他心里最挂念的不过是两个人,而这两个人他偏偏不能与之相守。

他因此选择了一种自我放逐的生活,也是最适合他的生活。

每一次的选择都是李然自己作出的,可是,她不相信他真的能忘记。

就是他忘了她也忘不了,她看见过他们,他和周蒙两个,骑着一辆自行车从那道长长的缓坡上冲下来,周蒙一朵花似的坐在他怀里,他的嘴唇贴在她漆黑的头发上,也许并没有动,可是给人的感觉是轻轻摩擦着。她嫉恨,更懊悔看到他们。

就像一张曝光过度的照片,这个场景在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晃眼越来越刺目,杜小彬只愿意承认刺目的是他们身后的阳光,而不是他们年轻而不设防的爱情。

在杜小彬离开普兰的时候,心情是若有所失的,一开始她渴望征服李然的肉体,然后她渴望征服他的心灵。现在看来,不管是他的肉体还是他的心灵,速战速决都行不通,这将是一场持久战。杜小彬不知道,当她离开的时候,李然的心情也是复杂的,四天的朝夕相处,使他在某种程度上习惯了她在他的左右。李然也不愿意这么想,可他心里明白,在路上的不会是蒙蒙而是小彬。李然现在跟杜小彬在一起不紧张了,反正他再怎么提防,她还是让他防不胜防。比如这次,她一下追到普兰来。

但是李然仍然没有想到选择的问题,跟杜小彬,怎么可能呢?倒不是因为她不太光彩的过去,跟一个人合适不合适、在一起舒服不舒服,是由生活细节决定的,而不是思想品质大政方针。比如,他就不喜欢杜小彬涂红指甲,她那些廉价首饰,还有一点,当着男人的面化妆。蒙蒙,蒙蒙即使穿件白T恤破仔裤都显得清爽好看。

杜小彬招人喜欢的是她那股子伶俐劲儿,聪明,手巧,学东西快。

蒙蒙是不伶俐的,而且,因为他爱她,尤其地觉得她笨。你爱一个人是会觉得她笨的,事事都需要自己特别关照才行。

李然也看蒙蒙涂过一次指甲,应该是涂在手上的吧,可她涂得一桌子都是,很长时间才涂好一个小拇指甲,又立刻洗掉了,抱怨说又麻烦又不好看。蒙蒙也从不戴耳环,她没有扎耳朵眼,逛街的时候看到“无痛穿耳”的招牌她也跟他商量要不要去穿一个,有一次都交了钱她还是跑掉了,怕疼。杜小彬喜欢戴首饰,戒指项链耳环一样不落,唯一看得过去的只有一副珍珠耳环,黑珍珠,很适合她。李然不晓得,那副耳环是王勃送给杜小彬的。

杜小彬为什么人在拉萨却拖了半年才向李然发动总进攻?不仅为了她要有个准备期,也不仅为了她要吊吊李然的胃口,这半年,也是王勃追她追得最紧的半年。半年里王勃从北京两到拉萨,每次来回要坐一个星期的火车。还用再往下讲吗?能克服这样辛苦的旅程追到拉萨来,光靠精神恋爱是不够的。王勃也影影绰绰地听说杜小彬有过比较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什么性质他不清楚。不过,王勃还真不怵这个,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作风问题怎么了?诗人自有他新颖独到的见解:在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好女人,不错,可是在一个伟大的男人背后呢?——是传奇中的坏女人,拿破仑有约瑟芬,普希金还有个并不专情的夫人呢!报社采访组在普兰兵分两路,一路回拉萨,一路西行,李然选择了向西。他有这个经验,如果想把问题考虑清楚就需要继续走下去,走着走着你就想清楚了。

越向西行纬度越高氧气越稀薄,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高原哨所。

李然考虑的不仅仅是感情问题,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他的事业方向——是继续做一个报社的摄影记者,还是职业摄影人?摄影界的风气跟前两年又不一样了,职业摄影人越来越多,讲究技巧、凸显个性的作品逐渐领导了潮流方向。就在一个月前云南一家出版社跟李然联系过,请他担任一部新版云南风光摄影画册的主要摄影师,出画册是政府行为,预备向海外发行,拓展云南的海外旅游市场。这对李然来说是一个过渡的机会,报酬也相当不错,可是这画册一拍就是一年,蒙蒙怎么办?让她继续在江城等他吗?就算她愿意他也不愿意啊。由于恶劣的气候和同样恶劣的路况,李然一行人返回拉萨的时间比预定时间迟了一个多星期。回到报社,李然第一步还是交片子,然后是去办公室拿信。一个多月了,信堆了一桌子。同事小梁过来看到他说:“哟,李然,你可回来了,前两天有个女孩老打电话找你,一个劲儿问你去哪儿了?”李然很自然地想到是杜小彬。

小梁补了一句:“哎,不是平常那个。”

李然看了眼桌上的日历,问小梁:“今天几号来着?”

“过糊涂了吧你,双十二啊,12月12日。”

这下,李然知道是谁找他了,蒙蒙。糟糕的是,他忘了她的生日,她12月9号的生日。李然拿起电话就挂长途。

他有多长时间没给蒙蒙打电话了?从他生日以后。

第一次接通,她听到他的声音就把电话挂了;第二次他还没有说话,她又挂了;第三次,电话响了十几声她才接,她不说话,可是,他可以听到她轻微的喘息声。

“蒙蒙,跟我说句话,骂我一顿。”李然声音低了下去,“只要让我听听你的声音。”她还是沉默,沉默得像远处白皑皑的雪山。李然想了想,机灵地转换了话题。“今天没去上课?”

“没有。”

他能够想像她脸上此刻沉静而美丽的神情。

“生气了?我坐了一个星期的汽车才回到拉萨,中途还出了一次车祸。”“不说这个,行吗?”周蒙的口气是厌倦的。

“蒙蒙,晚上我再给你打电话。”李然知道怎么解释也不可能让她马上消气了,那边,室主任已经盯了他好几眼,原则上,是不能用报社的长途线打私人电话的。

“晚上我有事儿要出去。”

“几点回来?”

她又不说话了。

“蒙蒙,别跟我赌气,隔得这么远别跟我赌气了。”

他这么求她她仍然不吭声,并且又挂了电话。

周蒙今天晚上确实有事儿。

今晚在校礼堂举行中文系两年一度的话剧汇演。他们90二班上演的剧目是《重逢》,剧本是戴妍和周蒙两个一起构思分段编写的。两位女编剧把时间推到1999年,世纪末,大学毕业五年之后,几个女生在母校,她们曾经住过的宿舍里再度难忘的一夜。

这是一个群戏,而话剧汇演规定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为了节约时间突出重点,两位女编剧把一个宿舍八个女生先砍掉三位,这三位不能重逢的原因分别是死亡、重病和远在加拿大。

戏剧冲突主要放在女一号赵雪(戴妍饰)身上,她正在闹离婚,回到母校,她大学时代的恋人又闻讯而至。就像五年前的一个夜晚一样,他在她的窗下又吹响了那段口琴曲《雪绒花》。何去何从?老同学们纷纷为赵雪出谋划策。

剧本的结尾五位二十七岁的女性达到了共识:“爱情是美丽的,可是爱情不是最重要的。”赵雪决心投身贫困山区的师资教育,不论是她的旧日情人还是她的现任丈夫都拒绝随之前往。闭幕曲是《红色娘子军》。

所有的,所有的这一切周蒙多想跟李然讲讲啊,可是他,不仅一个多月不给她打电话,连她的生日都忘记了,她跟他还有什么可说的?

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了吗?

当晚,在校礼堂看着汇演,周蒙心里无时无刻不挂念着李然的电话。《重逢》排在倒数第二个上演,好不容易熬到《重逢》演完,不等宣布最后名次,周蒙拔腿就往家赶。

上最后一层楼梯的时候,周蒙听到她家门里传来的电话铃声,掏钥匙,钥匙又落在了漆黑的楼梯上。门那边,那电话铃只管催人命地响着。

同一时间,李然拿着话筒,焦急地等待着,都十一点了,蒙蒙怎么还没回来?她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不是夸口,一直以来,他,他的电话对她就是最大的事儿。方阿姨也不在家,那也许蒙蒙是跟她母亲出去了。这么一想,李然才心安了一点儿。

这是一个空旷的大厅,大厅上空传来软绵绵的女声:“最后召集,飞往上海的138次航班十一时十分起飞,请旅客同志抓紧时间登机。”

李然放下电话。

周蒙手忙脚乱地拿起了电话,只听到“喀哒”一声,眼泪就急急地流了下来。第二天,是个阴天,不过下午四点多光景,四围就暗了下来。

一首悠扬婉转的小提琴协奏曲充满了整个空间,这是周蒙最近常听的舒曼的《梦幻曲》。她看过背景介绍,《梦幻曲》选自钢琴套曲《童年即景》。舒曼曾对他的夫人克拉拉说:“由于回忆起了你的童年时代,我在维也纳写下了这个作品。”

周蒙也在写,一张大白信纸,她只写了四个字:“李然,我想”,就写不下去了。她看了看电话,李然该来电话了吧,他不是跟她生气了吧?想想她又气起来,“啪”地把李然的像框倒扣在桌上。在一伸手间,她看到了自己手上美丽的戒指,戴熟了,它就像她身体的一部分,平常也不去注意了。一曲《梦幻曲》放完,周蒙来到客厅的音响前倒磁带,她想再听一遍。

“笃笃”的敲门声,周蒙转过身,才觉得房里太暗了点儿,她顺手拉亮客厅的灯,去开门。即使,门口现在站着个鬼,周蒙也不会这么惊奇。

站在她面前的不是鬼,是李然。

他的一只手臂撑着门框,黑色的风衣张了开来,头微微侧着,有点儿疲倦的样子。他身上没有一件行李,就好像一年前,他从对面的报社来看她,一抬腿就来到了她的面前。

看到她,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想念她。

傻孩子,她干吗那么怔怔地望着他?好像不认识他的样子。

头发已经这样长了,纤细的腰肢,他一伸手就整个地握住了。

李然往前跨了一步,一边吻她一边用自己的身体把身后的门推上了。

他抱她抱得那么紧,嘴唇怎么也不肯放开她的,她喘不过气来,用手扳着他的肩膀。“想我吗?蒙蒙,想我吗?想我吗?”他舍不得地放松了她,又一连串地问她。“想你,”她的黑眼睛,闪着梦一般的快乐的光彩,“想疯了!”

“我也是,想疯了。”

他拖着她,缓缓地倒在地板上。

窗外,夜色不紧不慢地逼了上来。

两个人拼命抢着说话。

“你妈呢?她什么时候回来?”

“你饿吗?渴吗?”

“是我先问的。”

“不,是我。”

“好,我不饿,也不渴,该你回答我了。”

“我妈去北京看病了。”

那就是说,今天晚上只有蒙蒙跟他两个人,李然脸上显出特别迟疑而温柔的神色,他的手不知不觉来到了她的胸前,低声问道:“生日呢?怎么过的?”

“跟别人一起过的。”她是逗他的,他却当真了。

“昨天晚上呢?也是跟别人出去了?我十一点给你打电话你还没回来。”他的手移到她的腰上,收紧了,脸色僵在那里。

是这样子的,自己有心病的人,也就信不过人。

“我回来了,我刚拿起电话,你就挂了。你还跟我急呢,”周蒙说着,生气了,“我都没有跟你急。我过生日的时候你在哪里?我生病的时候你在哪里?你一点儿都不关心我。”

李然放开手,坐回到沙发上。

即使是生气,蒙蒙也比他记忆中更迷人,也许是头发留长了的缘故,比较有女人味了。他错了,不是长头发,是过于漫长的等待。

客厅灯光的阴影斜斜地打在他的身上,他脸上的倦意更浓了。周蒙后悔了,你要是爱,就别埋怨。“怎么了?”她用膝盖碰碰他的手。

“蒙蒙,”他把她拉到自己的大腿上,“你真的觉得我不关心你了吗?”“没有以前关心我,想想你多长时间没有给我打电话——告诉你吧,昨晚是我们中文系的话剧汇演,我们班出的剧是我跟戴妍一起编的。”

他放开她一点儿,抚着她的头发,愉快又懊恼地问:“电话里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气你嘛。”

“还气吗?”他吻她。

“气。我都等不及最后宣布名次,赶回家接你的电话,你还给挂了。”

“蒙蒙,公平点儿,我要赶飞机呀。不气了?”

其实,看到他,她已经消气了。

“给你看我跟戴妍写的剧本吧,所有的爱情戏都是我写的。”

“明天再看。”他现在只想跟她缠绵。

“不,现在就看,你看剧本,我做饭。”

“得了,你会做什么饭,还是我来吧。”

“我会的,反正热一热就好,中午阿姨来过。”她把他按在沙发上,从茶几下头抽出一打稿纸塞给他,“挺幼稚的,你别笑话我们。”

她刚要转身,他拽住了她,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手镯往她手上套。

手镯样子古老,银的,有点儿脏色,做工却华丽,丁零当啷地装饰着几颗绿莹莹的石头。“像古董。”

“卖给我的藏民说是以前尼泊尔王宫里的。”

“真的?”

“假的。”李然笑,“宝石倒是真的,我找人鉴定过,就是品级不高。”周蒙愣了一下,他的笑容,好轻佻的样子,看了让人难过。

“又不高兴了?不喜欢?”

“喜欢。”

不见他,吃不下饭;见了他,不用吃饭了。

她不吃饭,李然也习惯了,敏感体质的人受不得强烈刺激。蒙蒙说过,看到他会渴,但不感到饿。看到他为什么会口渴呢?一般来说,紧张才会使人口渴。

而且,蒙蒙喝起水来简直叫人怕,就像现在这样,李然只看她一杯接一杯地喝茶,一暖瓶的水很快就喝光了,想像不出她小小的身体里怎能容得下那么多的水。

“这里,怎么搞的?”她冰凉柔软得像水一样的手指抚着他额角被头发遮挡着的一处结着痂的伤口。“车翻了,剐了一下。”李然说得不在意,可她的眼里已经有了泪光。

“没事儿,已经好了。”李然赶紧岔开话题,生怕她会哭出来,“对了,你妈妈是什么病?严重吗?”

“颈椎纤维瘤,要开刀。”

“癌症?”

“是良性瘤,纤维瘤就是良性瘤,包了一层纤维,才不会扩散。扩散了就叫恶性瘤,俗称癌症。”周蒙说来头头是道。

李然直觉得歉意,他居然一点儿都不知道。

“怎么不告诉我呢?”

“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妈身体不好吗,作切片确诊也是上个月的事儿,我又找不到你。”上个月,他在普兰,还有个杜小彬,紧随左右。

“明天我给你妈打个电话吧,她什么时候做手术?”

“还没定呢,可能是下个礼拜。”周蒙又叮嘱道,“你给我妈打电话可别说你在江城。”李然看着她,笑了:“我能那么傻吗?”

周蒙心里说:别笑别笑,什么都可以,就是别笑。

她疼得叫了出来,她一叫,李然也很紧张。

李然唯一的处女体验是跟刘漪,刘漪没有叫疼,但刘漪哭了,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没有流血。当时李然从头到尾都表示信任和理解的,并不是每一个处女都会流血,原因多种多样。其实李然还远远没有强行突破呢,他只不过碰了一下,蒙蒙就受不了了。平常她也是特别怕疼的。李然记得带她到医院检查身体,护士要在她手指肚上抽一点儿血,她都会怕得要命,又不敢看,又不放心,好玩极了。像这么怕疼的,在医学上叫作痛感阈值过低。

“怎么会这么疼啊?”

“越紧张越会疼。”

“你怎么知道?”

“书上看的。”上高中的时候,李然班上的男同学们曾经搜罗一切有关妇女生理卫生方面的书籍相互交流,基本上是当作黄色小说来看。

她小声地在他耳边嘀咕:“再试一次吧。”

李然是想的,不可能不想,已经这个状态了,箭在弦上不能不发,而且,他能感觉出,她已经湿润了。他的身体不再是那样斯文清秀,宽了一点儿也壮了一点儿,她的胳膊要很费劲儿才能在他的背上合拢,一定是在西藏吃牛羊肉的缘故。

隔着睡衣,她仍然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的热度,他的手,然后是他的舌头,敞开的,越来越敞开地,柔软地开放。

渐渐地,她不那么紧张了,他只是轻轻地摩擦她。

周蒙寻思,如果性交就是这么点到为止的话,那还是蛮享受的。

点到为止?李然控制不住了,他顶了一下。

她疼得直推他,这种疼是从来没有过的,绷紧拉伤撕扯地疼。

李然还没有进入呢,可是看她疼得那个样子,他也不敢再动了。

也不知是热的还是疼的,她额上都是汗,都这么长时间了,李然不可能还满足于搂抱,何况今晚是那么难得。“你不高兴了吧?”

“没有。”

“可是戴妍说,如果上了床又不做,男的就会不高兴。”

有道理,不过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就算是别的女孩,第一次他都会顾及她的感受,何况是蒙蒙。“你疼嘛,我怎么舍得……”他说着,紧紧地拥住了她,低声问道,“告诉我,是怎么个疼法?”她絮絮地跟他诉说着……

清晨,她在他怀里醒来。

看着他沉睡中的面容,周蒙只有一种清新恬静的幸福感,这种感觉,她再也没有过。不是不后悔的,昨天晚上忍一忍就好了,疼也不会疼死。

这么想着周蒙对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点兴趣。

李然在几间屋子里转来转去都没有找到蒙蒙的影子,一大早的,她去哪儿了?昨晚上光惦着上床了,倒没有注意,她书桌上他的像框是倒扣着的,一封信刚开了个头:“李然,我想……”他知道,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他们不应该再分开了,当每个清晨醒来,他最想见到的人是谁?这还用问吗?蒙蒙。

周蒙刚掏出钥匙,李然就把门打开了。

“你去哪儿了?”

“买早点啊,你没吃过的,城隍庙新开了家苏州馆子,做的火腿烧卖,蟹黄汤包,干菜烧饼,绝了。你打开保温瓶尝尝,还热着呢,我打车回来的,一路上净碰上红灯,把我急坏了。”他克制地搂过她。

“下次,不许一声不响地一个人跑出去,知道吗?”

“谁让你老不醒的?再不去就买不到了。”

“你亲我一下我就会醒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亲你?可你不是睡美人啊,”她睨他一眼,“你是睡木头。”“我就睡得那么死?一点儿反应都没有?”李然笑。

“也不是一点儿没有,”她打了一下他的手,“你乱摸来着。”

他的笑容更深了。

这会儿,不知为什么,她又喜欢他的笑了。

是个晴朗的冬日,光线恰到好处,李然从阳台到客厅一直追下来拍,一会儿就拍了一卷,周蒙都被他拍怕了,躲闪着,跑来跑去。

他抓住了她,她趴在他身上喘息。

周蒙嘴向着书桌上倒扣的相框努了努:“喏,我的生日是和这个人过的。”

他明白了:“一个人?戴妍她们呢?”

“没有你,”她摸他的脸,“再多的人也没有意思。”

她美丽而恍惚的样子让他禁不住地要吻她。

“蒙蒙,我可以陪你过完这个春节。”

“真的吗?真的吗?”她高兴地跳了起来,“他们给你放长假?”

“不是,他们一天假也没给我,我准备辞职了。”李然把去云南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李然是非常有把握蒙蒙会跟他去云南的。虽然她身体不好,憎恨旅行,可是,她爱他啊,不是吗?爱得差不多死去活来的了。而且,云南不比西藏,云南山清水秀四季如春。

“7月我再回来接你,我们到云南旅行结婚,你会喜欢云南的,我们至少可以在云南待半年。蒙蒙,说话呀!”她说了,一只手指在那张写了四个字的信纸上画来画去。

“李然,昨天,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怎么也写不下去,我想……”

“想什么?想我,对不对?”他把她拉进怀里。

“不,我想,我们应该分手了。”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李然皱起眉头。

“我说,我们该分手了。”

一巴掌掴在她的脸上,力道是不重,她的半边脸也腾地涨红了。

李然的脸也涨红了:“永远不准你再说这两个字!”

李然不记得自己打过人,更不要说女人了,可是,他打了她,真的是气极了,她怎么可以提这两个字,在他不顾一切赶回来看她的时候?她怎么可以一提再提,她怎么可以这样冷静?

周蒙并不觉得委屈,不是委屈,是古怪的甜蜜,没有比这一刻她感受更深的了,他是舍不得她的,她一直不知道,他也会害怕失去她。

“你还戴着我的戒指呢。”他摇着她的胳膊,声音一下子失去了力量,“蒙蒙,你不爱我了?”“我爱你,可是即使爱一个人,爱着爱着也会疲倦的。”她温柔地,像一个成年女人,比他年长的女人那样看着他。

“蒙蒙,不是疲倦,是因为我老不在你身边,你觉得陌生了,以后我们总在一起就好了,我去哪儿你也去哪儿。”

周蒙失笑,他说起话来怎么这样天真?

“我就一天到晚跟着你?我不用工作了吗?”

“你可以当我的摄影助手啊,也可以写写各地的风土人情,剧本你不是也写得挺好的?”李然心想,同样是中文系的,杜小彬都能当作家,蒙蒙就不能吗?

嗳,周蒙就是不能。

“写剧本是因为戴妍要当女主角,她逼着我跟她一块儿写,我知道自己没那个天分,也没那个毅力,更吃不了那份苦。”

“不写就不写,我挣的钱足够咱俩花的。蒙蒙,你会喜欢那种生活的,在不同的小店吃饭,每天看见不同的人物,云南有十几个少数民族。你爱吃水果,云南的水果……”

“李然,你会后悔的,你肯定会后悔。你想过吗?我根本不能坐长途汽车,你无法想像,我试过的,不仅是吐,我会手脚发凉心脏麻痹。”

“不坐长途车,我们坐火车。”

“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火车,就是坐火车我也会吐。李然,你怎么不明白呢?我不喜欢出门,我就喜欢在家待着。夏天的时候我整整一个月都没有出过家里这扇大门。”

“蒙蒙,为了我,你就不肯作一点点儿改变?”

“你为什么不为我作一点儿改变?先是西藏再是云南,然后呢?又是哪儿?你想过我吗?”“蒙蒙,我当然想过你,我所有的计划都没有离开过你,我们会安定下来的,北京、上海、广州,只要你喜欢,你不是喜欢上海吗?我会在上海给你买房子的,只要给我两年时间。”“不管是两年四年,我都会等你的,像以前一样。”

她拉他的手,他急躁地甩开了。

“蒙蒙,我不要你等我,我要你和我在一起。如果我们结婚了就必须在一起,”他顿了一下,“夫妻是不能分居的。”

“我爸爸妈妈就是分居的,我妈还说夫妻分居有利于发展事业呢。”

李然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蒙蒙,我们这么年轻怎么能分居呢?”

他话里的意思,她是明白的。

“你是信不过我,还是信不过你自己?”

他看着她,说得非常清楚:“我信不过我自己。”

阳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窗挥霍地洒了一地,周蒙只感到一阵阵地发冷。

“再打我一下。”

“蒙蒙。”

“李然,你打我,是舍不得我吗?”

今天早上是他给她梳的麻花辫,她梳麻花辫美极了,只是右半边脸微微红肿了起来,看着让人心痛。他的手掌轻轻掴过。

跟着的,是他有点干裂的嘴唇。

两个人从来没有抱得这样紧,也从来没有这样难过。

她说想睡一会儿,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总会这样要求。

这一觉照例睡得很长,李然从外面转了一圈回来,她还没有醒。

她睡着了像个小猫。辫子打开了,头发又软又黑,皮肤雪白的,看惯了高原人那种暗褐色的皮肤,视觉上简直不适应。李然自己是更黑了,已经不习惯穿浅色的衣服,总觉着反差过大,蒙蒙抱怨他黑得像煤球。也没有那样黑,可是他喜欢听她抱怨。

他在她唇上轻轻吻了一下,想试试看她会不会醒来,她一下就醒了。

“醒了,睡美人。”

周蒙睁开眼先看到一大束黄色的康乃馨,心里虽然忧愁着,看着花也笑了。“今天,我想要红玫瑰。”

言外之意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如果是最后的,她就要最好的。李然是否听懂了呢?

他说:“我现在就去买。”

“不,明天。”

关于那个未完的话题,也留到明天吧,今天,两个人都没有勇气再继续下去。周蒙穿好衣服出来,客厅里一片黑,只有茶几上的蛋糕点着一圈小蜡烛。李然侧身坐着,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臂平放在沙发背上。

烛光昏黄,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心里已经疼了起来。

他那样子是特别孤单的,属于男人的一种孤单。

以后,她试图忘掉他,但没有恨过他,恨不起来。回忆像老电影里的一个长镜头,镜头越拉越长,他孤单的身影越来越远。

他回过头,看到她,站了起来。

李然不仅买了花、生日蛋糕,还买了进口的超薄避孕套。

避孕套显示了李然的决心。

当你跟一个女孩说不通的时候,你需要先把她变成女人。

序幕开展得极好,在隐秘的床上李然一点儿也不怀疑,蒙蒙是爱他的。“我爱你”,两个人彼此都是这么说的,控制不住不说,赤裸的身体过度亲密、过度刺激。

李然果断地放弃了他穿着衣服做爱的老习惯。

“不要,像塑料似的。”

她真是太敏感了,他一碰她就知道不对。

“亲爱的,你会怀孕的啊。”

“不行,我受不了。”

谁说女人都是一样的?女人和女人大大的不同。

李然舍弃了避孕套,她沉静地让他一点点探入,可是,他进不去。她一定也是很疼的,虽然没有叫出来,喘气却又急又紧。

他一退,她才算松了口气,嘴唇里面都咬破了。

他吻她的嘴唇,尝到了一丝血的甜腥味。

“我不是有毛病吧?”她真的开始担心了。

“不会,可能是那层膜比较厚。”

哦,还有这么个说法?

“再试试。”她勇敢地建议。

他无法克制地亲吻她。

“宝贝,跟我走吧。”

她没有回答,只是甜蜜地回吻着。

他们又试了一次,还是不行。

李然觉得自己没有昨天精神集中,临阵发软,蒙蒙是没有叫疼,可是,她不叫他更紧张,因为他不知道她疼到什么地步了。

后来,周蒙和潘多也同样好事多磨。

潘多和李然的共同点是知识丰富,尤其在妇女生理卫生方面,既有理论又有实践,讲起来都是一套套的。不同点是,潘多明显缺乏耐心,急得抓耳挠腮的。连续三个晚上未果,第四个晚上,潘多辛苦熬了大半夜,终于在周蒙的沉睡中奇袭成功。

后遗症是周蒙在跟着的一星期里总在半夜突然惊醒。

长窗外,寒星两点,月如钩。

周一的早上,周蒙在床上赖了半天才去学校上课。其实她不想去上课,李然坚持让她去。两个人老这么腻在一起,她是喜欢,李然却是喜欢不起。

第一夜是12月13日,第二夜是12月14日,周蒙愿意记住12月14日。虽然实质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但隔不隔一层衣服是两样的,李然对她也是两样的,他以前对她当然很好,那也没有现在一半好。怎么讲呢?以前对她是好,现在对她是亲。

亲,就是在以前会觉得肉麻的一种好。昨天,他给她梳辫子她还有点儿不自在呢,今天,他甚至给她穿衣服,还有许多古怪亲热的称呼。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不对你好对谁好?你是我老婆。”

老婆,这个俗气的字眼原来可以这样动人啊。

最稀罕的事儿还是,在他面前她感到饿了,不是渴,而是饿。

她从来没吃得这么多过,连奶油蛋糕这种甜食都一气儿吃了两块。李然一开始看着她笑,后来直担心她撑着了。

今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当你这么想的时候,十有八九会出意外。

上课还是晚了,李然送她到学校的时候,都十点多了,第二节课都下了。从师大出来,李然在十字路口的花店停了一下,花店是新开的,去年这里还是个杂货铺。用花店的长途李然给报社的小梁打了电话,来的时候室主任根本不准李然的假,快到新年了,事多任务紧,人手本来就不够。虽然准备辞职,可是这么给人撂挑子李然觉着不地道,而且,如果蒙蒙坚持留在江城,他能不能辞职还要再考虑。冷静下来想一想,要求蒙蒙跟着他过那种动荡流离的生活也是不公平的,即使只是两年。她要的只是一份安宁,甚至只是安宁地等他。

连这个他都不能给她吗?

遗憾的是,似乎不能。

打给小梁的电话却是杜小彬接的,杜小彬说:“李然,我正找你呢。”

“有事儿吗?”李然口气冷淡。

“也没什么事儿,”她幽然地说,“我刚去医院做了检查。”

李越从花店门口匆匆走过,她戴一顶俏皮的贝雷帽,长长的黑风衣露出一块杏黄的里子。她没有看见靠在花店门口的李然,李然也没有看见她。

一段长长的烟灰落在黑色的耐克鞋上,就在这一瞬间,什么都垮掉了,同时,一切都决定了。“我明天下午到拉萨。”

简单地说完这句话,放下电话交了钱,李然才走了几步又被人叫住了。

“先生,您的花。”

红玫瑰,只开一个上午的红玫瑰。

他抓得太紧了,玫瑰带刺的枝条扎破了他的手,并不觉得疼,他甚至笑了一下。最可笑的是,他一直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蒙蒙在教室门口看到他,小鸟一样向他飞了过来。

“好消息,《重逢》得了一等奖;坏消息,是一等奖的第二名。”

李然本来确信自己已经冷静下来了,可是,看到她,看着她一无所知的微笑,就像剜他的心那么难受。第一次,看着她,看着她的微笑,他不觉得可爱而是可怜。

“你怎么了?干吗直直地瞪着我!”

周围的同学都在看他们,周蒙非常不好意思。

他拉着她从侧面的楼梯下去,在楼道大门的背后他掩饰地吻她。

“想你。”

周蒙心里甜甜的,还非要她来上课,又这么想她。

他想她,可是比想念,还多得多。

她还在他的怀抱里,可是李然清楚地知道,他失去她了。

他失去她了,不是从今天才开始,只是今天才知道。

只是今天,他才知道是这么痛。

而真正的痛,还不是此刻能领会到的,真正的痛是跟着日子一起走下去的,只有在岁月的不断流失中你才能明白什么叫做失去的空虚。

周蒙最不愿意回忆的是那个下午。

本来说好找小宗李越去玩儿的,可是李然说他忘了打电话,过了一刻他又对她说:“蒙蒙,我谁也不想见,我只想看着你。”

她也是啊。

昨天照的照片洗好了,他一张张地翻看,可这一次他没有留底片。

中饭他们在外面吃的西餐,轮到李然只喝水,他说,因为秀色可餐,他已经饱了。她看得出来,他有心事儿,她以为还是为了昨天的事。

电影院里在放旧片子,《宾虚传》,太长了,他们没有看完就出来了。

然后,回到家。一进门,他就告诉她,他今晚回拉萨。

周蒙第一个反应是感动,那么,他不辞职了,为了她的缘故。然后,她是不舍,既舍不得他走,又舍不得他为她放弃了另一样式的他更向往的生活。

她又觉得他未免太狠心了,今天早上他没有她还像活不下去似的,可是到了晚上,说走就要走。“明天吧,明天再走。”

李然明白蒙蒙指的是什么,昨是而今非,他庆幸的是他们还没有。

明天?他不能,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变成对他的一种折磨。

现在是五点十分。

明天早上九点多有从上海到拉萨的飞机,今晚,去上海的火车最后一班是八点五分。李然的解释听起来再合理不过,报社要他马上回去。

虽说有几分被情欲冲昏了头脑,周蒙还是属于讲道理的女孩子,她从来不缺乏理性。对着他,她慨然地点了点头。

很长一段时间里,李然只要想到她就是这个样子:她对着他,沉静慨然地一点头。是对着他的,也是对着命运,虽然不知道可有几分猜到,那也没什么可说的。这是周蒙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勇气。

她只是点了点头。

“到了拉萨给我打电话。”

“嗯。”

连这个电话他都没有打。

暮色四合,落日的碎金淹没在无边的黑暗中。

她在黑暗中无可救药地吻他,他也无可救药地吻着她。

“别走了别走了……”心里这么一遍遍地求着他,却说不出来。

说了,他就不走了吗?

也许,他就不走了。

她要送他去火车站,他坚持不要她送,理由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回来。

“再说,”横下心来,撒谎也不难,“春节我不是还要回来吗?”他这样对她说。“春节我可以跟你回西安,如果我妈妈的手术没问题的话。”

“手术会有问题吗?”

“不会吧,进的是最好的医院,找的也是最好的医生。”

“蒙蒙。”他欲言又止。

周蒙理解,人在取舍中自然会矛盾的。

是取舍,可不是周蒙以为的那个结果。

李然看看表,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还不到七点。

“火车是几点的?”

“八点的。”

“那你该走了吧,还没买车票呢。”

像一切不惯出门的人,周蒙总担心赶不上时间。

李然是出惯门的,八点的火车,七点半走都绰绰有余了。可是今天,他要早走一点儿。“我送你到所门口,看你上了出租车我就回来。”

李然不能再拒绝了。

汽笛长鸣,火车就快开了。

“李然李然——”

声音远远地传来,极不真实,李然先疑心自己是幻听,是因为他正想着她的缘故吧。他踱到窗口张望——真的,是她——蒙蒙!可是,他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她还没有看到他,眼睛匆忙地在一个个窗口寻找着。

“蒙蒙!”李然把窗玻璃推了上去,她向他奔了过来。

火车已经缓缓开动。

“我——”她站定在他面前,说了一个字。

他的手轻抚着她的脸,实际上,流泪的不是她,而是他。

“我跟你去云南!”这句话她是冲他喊出来的。

她喊完了就爽朗地笑了。

他却再也止不住眼泪。

火车去得远了,周蒙才转过身。

原来男人也会流泪,周蒙想,李然一定是太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