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故事-潘石屹的博客

看完《狼图腾》这本书后,让我想起的是小时候,我对狼的最初印象以及和狼打交道的经历。

我出生在甘肃天水,在历史上这个地方叫秦州。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这个地方是属于陕西。与甘肃省更西北的甘州、肃州的风俗习惯完全不一样,近代才把秦州划分到了甘肃。我们天水的许多语言、风俗、饮食习惯更像陕西,天水与陕西的联系更紧密。秦州人从历史上就是给陕西人当“麦客”,秦州人去当“麦客”时,总是带上一袋炒面。有麦子割时,吃陕西人的饭,没有活干的日子,就吃自己带的炒面。所以,陕西人把我们秦州人叫“炒面客”,而把整个的甘肃人都叫“洋芋蛋”,因为甘肃人的主要食物是土豆。无论陕西人如何看我们甘肃人,甘肃人心目中八百里秦川的陕西,是富裕的,是诱人的。

解放前,天水有一所国民党的骑兵学校,养了许多军马。据说马得病死了后,就把它们扔到我们村子对面的山沟里面去,马的尸体吸引了许多狼,方圆几百里的狼都汇集到我们村子附近,据村子的老人讲自从有了骑兵学校,我们村子附近的狼成倍地增长。解放后,我爷爷回到了村子。据我父亲说,我爷爷常告诉他,当农民太轻松了,太好了,比打仗轻松多了,也没有任何危险。他在我们村子对面的山上开了一块荒地种土豆,这块地到现在地名还叫“狼窝里”,在地边上有一狼窝,里面有许多狼。据我父亲说,他小时候跟我爷爷在地里刨土豆,地边上的狼在跑来跑去,互不侵犯,相安无事。

我们村子对面的半山坡上有个小村子,叫河沟里。这个村子住着几户人,有一户人家的媳妇是从阶州娶来的。阶州是历史上甘肃的一个州,现在的地名叫陇南。所以她讲话和我们当地人不一样,大家都叫她阶州媳妇。她有一个女儿,女儿很小时,她带着女儿在地里干活儿,狼来把女儿叼走了。阶州媳妇看见女儿被狼叼走了,一直追狼,狼叼着女儿跳下了几丈高的悬崖,阶州媳妇也跳下去,跳到了狼的身上,狼丢下她女儿跑了。多少年以后,我回到老家,很关心这个小女孩的下落,村里的人说,小女孩长大成人了,已经出嫁了,嫁给了镇上的一户富裕人家,现在日子过得很好。

我七八岁的时候,当时爸爸右派还没有平反,我们还在农村,养了一头猪。这头猪不是我们当地的品种,是头洋猪。喂猪的事情基本上全是我干,从小就盼望着猪长大,杀猪过年,这对小孩儿来说是最高兴的事情。天天喂猪,是件很累的事情,似乎和这头猪没有多少的感情。一天晚上,一只狼跑进了我们家的猪圈,猪大叫,我爸爸冲进猪圈赶走了狼,猪的嘴被狼咬掉了一块肉,猪吓得全身直打哆嗦,紧紧地靠着墙。爸爸赶走了狼,我拿着煤油灯去给爸爸照亮,看看猪的伤口。从这件事后,我好像和这头猪有了很深很深的感情,在和狼的战斗中,我们和猪是一条战线的。过年了,这头猪被杀了,让我们家过了一个高高兴兴的年,在煮好的猪头上缺了一块儿肉,妈妈说这就是那天晚上被狼咬掉的一块儿,这是我记忆最深的。

又过了一年,我们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条反标,大队书记把所有识字的人全都召集起来,要破案,昼夜不能回家,关了许多天,也不在地里干活儿了,写反标的反革命案也没有结果。最后,大队书记决定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谁是写反标的反革命分子。一天深夜,我爸爸突然跑回家,跟我妈妈说,投票结果是他的票最多,可能要出事了,他告诉我妈妈,第一反标不是他写的,无论到什么时候都要给他伸冤;第二,一定要带着两个孩子活下去。在睡梦中我被爸爸妈妈叫醒了,爸爸又简单地跟我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说他有可能成为反革命了。他说我是一个男孩儿,一定要像男子汉一样,要帮助妈妈和妹妹一起活下去,无论到任何时候都要活下去。他反复强调反标不是他写的,要为他伸冤。当天晚上我感到了恐怖,比那天晚上狼钻进了我们家的猪圈更恐怖。也是从那天晚上起,我发现我长大了,我身上有许多的责任,要保护我的妈妈和妹妹。最后我们村子的反标案件破案了,是耕读学校的一位老师写的。这位老师曾给我上过课。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这位老师被五花大绑、游行批斗。他旁边总有两个持枪的民兵,我见到后很害怕,我怕民兵用枪把这位老师打死在我面前。

又过了一年,我们村子来了许多知识青年。我家的鸡圈里有四只鸡,过了两晚上全没有了,许多人说不是狼叼走的,是知识青年晚上偷走煮了吃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们家的四只鸡是被狼吃了,还是被知识青年吃了。

评论///

风宜雨静

///2005/11/10///16:15:40

狼虽然厉害可怕,但人比狼更厉害,也更可怕!一位伟大的母亲不顾个人安危,本能地从狼嘴里救下孩子;一位父亲勇敢地把狼赶出猪圈,用自己的行动教育了孩子;动乱的年代人性的迫害比狼还恐怖;而狂热的知青总会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重复着狼干的事情……人性中既有伟大勇敢的一面,也有比狼还阴暗的一面。

解脱

///2005/11/17///09:17:19

要想在目前的社会活的出色和出类拔萃,身上就得流点狼血。

shirley

///2005/12/03///22:56:17

记得看过一篇贾平凹先生的书,叫《怀念狼》。记忆尤为深刻,同时还对狼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同情。最近看了一部关于狼的片子,描述了它的真实生活。其实,它们猎杀动物只是一部分,为了生存,那是必须的。我尤其同情独狼的生活,被狼群抛弃后,死亡的几率是极大的,而它们却不愿放弃,这种极大的生命力和永不言弃的精神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呢?而且我觉得,人较之狼,远比狼残忍!!

吴宝庆

///2006/02/02///13:19:38

见仁见智,对《狼图腾》我谈些感想。姜戎先生的《狼图腾》真实地描述了狼群、羊群、马群的猎食与防卫。小说再现了动物世界狼群的智慧与勇敢、忍耐与爆发、巧取与豪夺。狼猎黄羊、狼马大战、人们围捕狼群,一次次残暴的捕杀与反抗的壮景,勾画出震撼人心的宏大战争场面和充满生机的完美画面,这就是动物为了生存需求的天性行为。

《狼图腾》展示了一个道理,“需求”是动物世界中各种行为的原动力,是矛盾产生和释放的根源。

我用“‘需求’是行为原动力”的观点试着分析动物世界、人类社会发生的事情,许多过去的不解全通了。

人、人类社会没有脱离动物、动物社会的自然属性。狼群没有人类社会的文明,是那样的直白,那样的原始和真实,为了生存而厮杀、狂奔。多么明了浅显的道理,但又展示出深刻的天道。人、人类社会(生存、利益、情感)的“需求”是人与人、人与自然间活动的原动力,抓住了这一点,抛开各种思想束缚,仿佛找到了社会诸多现象的核心。“需求”是坐标的原点,以此原点定位现实,把个体、群体、社会的“需求”看作曲线,同向运动集体有凝聚力、社会政通人和;交叉运动就会冲突;相向运动就是矛盾战争。

天道玄妙,浅显的道理支配出无限的故事,就如天体运行和原子内部运动形式极其相似一样,简单而又复杂,是矛盾中的平衡与和谐。

至此,想起圣经故事,想起年轻时在恐惧中所读鲁迅先生的许多文章,原来是对人类史自然属性的描述,现在对这些觉得亲切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