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万多名妇女被强奸-南京大屠杀之铁证

据南京市临时参议会1946年对南京大屠杀案的调查,日军在南京的奸淫暴行,由于许多受害者事后出于羞耻等原因不愿报告,很难确切查明。1947年3月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根据受害幸存者和目睹者的控诉确认,日军陷城后,四出强奸,一逞淫欲,且蹂躏妇女方式离奇惨虐,前所未闻。另据在南京的外籍人士提供的材料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认定,在南京市内发生了二万起左右的强奸案件。

田中正明在《虚构》中抱怨反对“奥斯威辛=南京大屠杀事件”的说法。我们回答说:就其屠杀手段而言,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远甚于奥斯威辛的大屠杀。在屠杀之前,日军大都对被屠杀者进行人身侮辱、虐待、抢劫、殴打、玩弄、奸淫。在这方面妇女比男人受害更为严重。日本军侵入南京后,对我妇女的蹂躏,惨绝人寰。强奸案件太多,我们先来看看有关资料:

一、强奸幼女

第151件,12月22日两个日本兵闯入金陵大学蚕桑系校舍,强奸13岁的小姑娘,母亲想阻止,当场被击伤。

第146件,12月23日下午7时左右,汉口路小学收容所,又来3个日本兵强奸两个姑娘,一个年仅13岁。

第154件,12月16日下午4时,3个日本兵轮奸陆家巷6号1个13岁的小姑娘。

第175件,38年1月1日下午4时,3个日本兵闯入汉口路211号(属于金陵大学),轮奸1名14岁的幼女。

第179件,1月3日,发育未全的14岁小姑娘,被日本强奸,受伤甚重。

第281件,1月28日,3个日本兵闯入大沙帽巷1号,强奸1名幼女。

第222件,1月30日,日方命令金陵大学蚕桑系校舍收容所内的一家难民,回到自己的家二条巷。当夜,3个日本兵破门而入,1个日本兵强奸12岁的幼女,另两个日本兵则轮奸1个老妇,直至半夜始去。

第290件,1月30日上午11时,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收容所内的1个12岁的小姑娘,回到朝天宫黄泥巷19号家中,遭到4个日本兵轮奸。

第428件,2月7日,12岁的幼女半夜被奸污。她是昨天才和父亲重返大方巷家中的,今天她父亲又把她送回收容所。她的下体发肿,不能行动。

上述10例,9例摘于田伯烈的著作,只有第281件引自《南京安全区档案》。以上各件均经国际委员会查实,向日方提出抗议。

二、强奸老妇

第366件,1月29日,何女士58岁,返回新街(音译)家,被日本兵强奸两次,所以又回到难民区了。

第301件,1月31日彩霞街(音译)一海货店隔壁小巷内,一位年逾60岁的妇女和12岁的小女孩,都遭到日本兵强奸了。

第303件,四象桥1位年过60岁的妇女,被日本兵强奸。后又用刺刀扎进她的阴户,惨死。

第333件,1月31日下午8时,两名日本兵闯入三牌楼某宅,索取花姑娘,老妪(71岁)不从,日本兵即加以殴击,还要剥她的裤子。老妪不从,头部又遭痛击。

第307件,住三牌楼火车站附近的1位年过6旬的妇女,最近已被强奸10次以上。

第283件,2月1日,在田村街(音译)384号1位50余岁的老妪被强奸。

第436件,2月5日,3名日本兵闯入三牌楼郑姓(音译)老妪家中,1个把守门口,2个轮流奸污。老妪已经60多岁了。事后,1个日本兵还强迫老妪以舌舐拭阳具上的秽物。

上述除第333、第436件引自田伯烈著作外,其余皆引自《南京安全区档案》。按日期编排。

日军的强奸暴行不单是《南京安全区档案》有某些记载,一位外国牧师给友人的信中也陈述日军的强奸暴行。该信中说:

万人以上赤手空拳的平民遭枪杀,其中不少是老弱妇女。据德国同事统计,强奸有两万件,其实多半不止此数的。只是金陵大学一处,我知道全案细节者一百件以上,获有证据有三百件,这种痛苦与恐怖是无法想象的。只在金陵大学一地,小至11岁的女孩,老至53岁妇女都被强奸。在其难民群中,72岁和76岁的老太太都难逃免。在校场上,17个日本兵在光天化日之下轮奸1个妇女。事实上,这些强奸案件有三分之一是在白天干的。(引自《战争狂人东条英机》第94页)

很明显,这个外国牧师是在总结安全区内日军强奸案件基础上写这封信的,说得有根有据,令人信服无疑。我们再来看看先奸后杀的例子:

(1)陈吴氏,58岁,住佛心桥20号,12月14日被日军中岛部队3名士兵强奸后杀害而死。

(2)程张氏,58岁,住三牌楼洪庙2号,37年冬,日军进城时,数名日本兵将她强奸,后用木棍由下部通入腹部致死。

(3)孙陈氏,31岁,住李府巷2号。12月19日,中岛部队数名士兵闯进她家,将其轮奸,当夜身亡。

(4)王娄氏,44岁,住高辇柏村。12月13日,她在家看门守家,日本兵闯进她家,先奸后杀,死时赤身裸体。

(5)杨周氏,17岁,住黄泥塘。12月14日,她躲在地洞里,数名日本兵闯进地洞对她进行轮奸,后复用枪击中她的头部致死。

(6)张孟氏,31岁,住中华门外赛虹桥北村55号。受害时她正在生养的月子期中。12月15日,被1名日本兵奸污,因受伤感染致死。

(7)伍马氏,37岁,住黄泥塘。12月18日,数名日本兵闯进她家,先进行轮奸,后将她杀害。

(8)陶汤氏,18岁,住门东仁厚里5号。12月13日,日本兵闯进她家搜索,逐被日本兵轮奸,又用步枪对她射击,再用刺刀戳于肚子,并以火烧死,其情至惨。

(9)孙刘氏,48岁,住三藏殿下边。12月20日,日本兵将她从她家里拖至雨花路,先奸后杀。

(10)12月16日,在四方城18号,将萧小五子强奸后,用刀杀死。

这里仅介绍10例先奸后杀的一般情景,在2万起左右强奸案件中是微不足道的小数。但仅就此也可以看出日本兵的残忍成性。那么,人们一定会问:日本兵为什么要先奸后杀呢?这个问题上冈本健三作了毫不含糊的回答。他作为日军的士兵参加了杭州湾登陆战和攻陷南京战役。他在《参加杭州湾敌前登陆》一书中就亲眼所见南京大屠杀作了正确评论后说:

强奸事件也不是谣传,而是实有其事。占领南京后不久,情况糟得很。自杭州湾登陆后,军队里就没有女人了。士兵们都是青年……上级说,如果干了那种事就当场把女人杀死。不许用刺刀戳,也不许开枪射击,应该把她打死。这样做是为了不使人们知道那是谁干的……干坏事的,不仅仅是士兵。有时军官先干在前头。(载《中国》1971年8月号)

冈本说的是事实,完全符合当时南京的情况。但他因是士兵,活动范围受限,视野就不那么宽广,因而所反映的仅仅是局部情况。那么就强奸暴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证词又是怎么说的呢?

马吉牧师就法庭提出的讯问,作证时回答说:

那与刚才说的情况一样,既情况极为可怕,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如果妇女拒绝受辱进行反抗,那就会立即遭到杀害。我拍下了这种情况的照片和影片。从中看到,妇女的头被斩或全身被刺……如果妇女的丈夫想要搭救他们的妻子,她们的丈夫便会被杀害……我们外侨感到最困难的问题,是无法阻止日本兵带走男子,可是阻止了日本兵到处强奸妇女的行为。(《远速》48号,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第91至93页)

马吉牧师偷偷拍的影片曾秘密带回美国。因影片拍摄的日本兵强奸妇女后加以杀害的现场惨不忍睹,人们觉得刺激过于强烈因而只在少数人中放映。但是,1946年东京审判时为了配合揭露日军的暴行,曾在东京一度上映,帮助日本国民提高认识,扭转对“皇军”迷信的观点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贝茨博士除了陈述国际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相信至少有2万人被强奸外,就安全区的强奸情况作证时说:

日本兵成群结队,几乎每天每晚到处在马路上游荡,特别是在安全地带内转来转去。当时,大多数市民住在安全地带内,约有15至20个士兵结成一伙,他们为了寻找妇女进行强奸,到处乱窜。日本兵还侵入了老百姓的家中。我清楚地记得发生在大学里的强奸事件。这种事有时在夜里发生,而多数又是在白天发生,不少是在路旁进行的。在南京神学院内,我的1个朋友看到17个日本兵轮奸了1位中国妇女。这里,不特别去谈论与这类强奸有关的发疯似的或残暴的事件,但要附带一提的是,就是在大学内,连9岁的女孩和76岁的老婆婆也被强奸。(《远速》36号,载前引书Ⅰ,第50至51页)

贝茨博士证明的日本兵在安全区内强奸的部分暴行,这也足以证明日本兵对妇女施暴的严重程度。而对妇女施暴从中取乐,《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作为检察方面的证据(1706),曾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被提出:

从一般青年妇女到六、七十岁的老妈妈,受害者甚多。日本军所采取的手段有强奸、轮奸,凡拒绝被强奸者即遭杀害。有的或迫使父亲奸污他的女儿,或迫使哥哥奸污他的妹妹,或迫使公公奸污他的媳妇,从中取乐;也有的割去妇女的乳房,戳破她的心脏,打坏她的下巴,拔掉她们的牙齿,其状惨不忍睹。(《记录》58号,载前引书Ⅰ,第144页)

日本兵对妇女施暴的残忍状况,慈善团体十字会南京分会副会长许传音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时,谈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典型事例:

不知道有几千名妇女被凌辱后被杀,连尸体也被污辱。士兵们在市中心及其外围地区反复进行这些行动,以南门“新开路7号”为例,这一家有11个人被杀。

当军队来到房门口时,年老的祖父出来接待。他当场被杀。70多岁的祖母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跑出来看,她在离自己丈夫几步路的地方也被枪杀。她们的女儿抱着婴儿过来,日本兵把她和婴儿两人全都杀害。家中有17岁和14岁两个未婚少女,都受到士兵的凌辱后杀害。1个少女倒在桌子上的血泊中,有短棒插入她的阴道内;另1个在阴道内插入香水瓶,倒在血“床”上。其他还有5个妇女在家中被杀。日本兵把这1家看到的人全部杀害了。有个少女住在附近,在他(她)们被杀后,躲了1天1夜,才幸免于难。(《记录》29号,载前引书Ⅰ第29页)

那天马吉牧师和许传音同到“新开路7号”看了现场。两个人都拍下了现场。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马吉牧师也作了证明。这仅仅是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日本军强奸妇女两万起以上的1个典型案例,充分说明日本军残忍成性,凶恶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