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婚缘

婚缘--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阳洋小姐在电信局工作,是个营业员,专收电话费。她高中文化,身高1.61米,28岁,长相一般偏上,自认为随便能打70分。

她说,她很满意自己的工作,每天只工作半天,月薪将近2000元。我不相信效益这么好。她说是真的,因为中国电信缺乏竞争,现在还差不多独统天下,所以效益就好。

我暗想,如果我们能够结婚,是绝对不缺钱花的。她那么高的工资,也肯定不会花我的钱。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还是想找个能够挣钱的老婆。我虽然有几十万存款,如果两个人都没什么收人,坐吃空山,那是经不住花的。

我问她对我有没有兴趣?她说不能说兴趣,只能说有点吸引力,觉得还可以。具体有没有兴趣,要交往一段时间才感觉得到,现在还根本谈不上。

我们相约在一个酒吧见面,时间是黄昏时分,天气由热转凉,给人一种惬意之感。

阳洋小姐的脸蛋还算漂亮,线条也分明,只是显得稍稍有些冷,眉宇间透着刚性。她戴着一副变色眼镜,深灰色,看不清眼睛,使她的神情莫测高深。她上穿一件紧身体恤,乳房勾勒得突突鼓鼓,像两朵花蕾。下穿一条方格裙子,给人一种亭亭玉立之感,像春天的白杨树。

她像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农村女子,显得有些腼腆,不,应该是拘谨才对,太拘谨了,仿佛我是一个皇帝,身份和地位的悬殊使我们之间有一层隔膜。

与我相约的那些女人相比,阳洋小姐的声音虽然谈不上优美动听,但十分独特,像公鸭的声音,给人一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感觉。我想,也许是她最近感冒了,声音变了样。

其实声音好不好听无所谓,只要能把语言表达清楚就行。

但最让我不能容忍的是她的肌肤、嘴唇等等。她的肌肤很粗,一点也不细嫩。嘴唇也不是樱桃小口,有点儿阔,而且上唇还有一层密密麻麻的绒毛。牙齿也有点发黄。手大骨粗。

我实然想起了我国最早有关性知识的专著《素女经》。

《素女经》上说,这样的女人不是好女,而是恶女。与恶女发生性关系,对男人是有损害的。我想,如果结婚,那就更有损害了。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有损害?书上好像也没具体说。不过有一点很明显,我对她没有多少好感,但不怎么讨厌。

我们一边喝啤酒,一边吃下酒菜,一边聊天。她说成都今年格外热。她说成都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她说现在的中国联通,并没对中国电信形成什么威胁。

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后,她说她很想结婚了,原因是父母不允许她再拖,他们都是六七十岁的人了,早就有抱外孙的愿望。如果按她的想法,还想过两年单身生活,30岁再考虑这事,可是父母之命实在难违。

她说,这几年追求她的人很多,但她没有看上一个,总觉得他们没安好心,是冲着她的好工作而来。她很满意自己的工作,不,很满意那份经济收人。她告诉我,这几年,她还存了一笔可观的存款,准备结婚时用。

我问她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对我很感兴趣?她说有一点儿,因为我是个有经济实力的人,结婚后不会靠她的工资养家糊口。那你准备把你的钱拿来干啥?我问。她说买衣服,女人最大的嗜好就是买衣服,总觉得衣柜里还少一件。我说衣服买那么多干啥?够穿就行了。她说那是你们男人的观点,女人则从不这么认为,总是与时代与潮流同步。何况女人爱穿也有她的目的,不是有一句常言,叫“女为悦己者容”吗?

我不由嘿嘿笑了。她也忍不住笑了,给我一种娇揉造作的感觉。

我很佩服她,她竟喝了两瓶啤酒。当我把第三瓶打开时,她问我喜不喜欢她?

其实她给我的感觉很一般,但我没有直说,怕伤害她的自尊。我只好撒谎,说喜欢,接着又补充一句,喜欢并不等于爱。

她高兴地笑道,虽说喜欢并不等于爱,但至少离爱不远了,让我看到了希望。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

阳洋想到我家去看看,问我同不同意?我说随你的便,你想去就去。于是。我们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了酒吧。我想,今晚我不会好寂寞。

她好像有点醉,一上车,就将身体歪歪斜斜地靠在我的肩上,微闭着双目。我感觉到她身上散发着迷人的香气,这种香气令我神魂颠倒,想人非非。我问她是不是喝醉了?她说有点儿醉。平时,她最多只能喝一瓶啤酒,今晚却一气之下喝了整整四瓶,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出租车在杜甫花园门口停下了,我几乎是扶着她上楼的。

一进屋,她就倒在沙发上,说想睡一会儿。我叫她到床上睡,这里不舒服。她问在床上睡合适吗?我说没有什么。她嘿嘿一笑,那你别打我的歪主意。我叫她放一个百个心,我并非好色之徒。

不一会儿,便从客房里传来她的呼噜声,很响。奇怪,女人家睡觉也打呼噜。看来,她真是个恶女。据说,好女睡觉是决不会打呼噜的。不过她胆子很大,一直敞开门睡,不怕我乘虚而入。

我以为她睡一会儿就会醒来,然后离开这里。直到我看完“东方时空”,她也没醒来,继续着她的呼噜。

我也只好睡了。

这一夜,我睡得得香,一点儿也没想她。直到一觉醒来,看着窗外迷蒙的晨光,才想到她。她已经起床了,正在卫生间洗脸,轻手轻脚地,生怕把我弄醒了。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天已大亮了,她见我还没起床,来到我的床前,问我吃什么,她好去买。为了表示礼貌,我赶忙抓起一张毯子,将我下身盖上。我说,随你的便,别管我。她坐在床边,温柔地叫我起床,我们一起去买。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昨晚她想酒醒了就走,没想到一觉睡到大天亮。我说没什么。

我刚刚坐起来,她就一下倒在我的怀里,一只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胡子,说我好英俊,好阳刚。我情不自禁地抱紧她,轻轻地吻着她的面颊,她的嘴唇。

这一吻不要紧,却让我大吃一惊,我发现她长着男人那样的喉结。作为一个女人,怎么会长喉结呢?据说,男人如果做了变性手术成了女人,喉结是永远变不了的。泰国的人妖,个个都有喉结。面前这个阳洋,会不会是个变性人?

我不敢立即下结论,只好慢慢观察。我伸手去摸她的乳房,她却左躲右闪,坚决不允许,说她太害羞了。我虽然没有摸到,但明显地感觉到了,她的乳房一点也不柔软,更没有弹性,给我一种异样感。我又从领口观察,希望看到雪白丰满的乳沟,可是没有,那里一马平川,像个飞机场。

我开始怀疑她的性别了。首先肯定,她不会是一个变性人。如果是的话,肯定有乳房的。

她会不会是一个男人呢?

我想她不会,她这样做有什么意思,好好的男人不做,为何要打扮成一个女人?但我仔细想,思维豁然明朗起来,她是不是利用我征婚来骗钱财?我想有可能。

为了证实我的推断,我突然将手伸向她的下身,一把抓住了她的把柄——一团软软的东西。

我立即有了一种受欺骗的感觉,恨不得卡死他。为了进一步证实,我又撕烂了他的体恤,只见他戴着一副特制的海绵乳罩,窝窝里全是海绵。

一切原形毕露。他吓得全身发起抖来,可怜兮兮地叫我饶了他,他错了,罪该万死。

“你为何要这样?”我厉声质问,紧紧地抓着他的一只手,生怕他溜了。

“李大哥,我向你说实话,我是想向你骗一点钱财,没想到还没骗就被你识破了,唉,真倒霉!”他完全是一副沮丧模样。

“走,到公安局去,要不我马上通知110。”我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紫。

“李大哥,求求你烧了我吧,千万别打110,小弟错了,你打我吧骂我吧。”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我一个劲地作揖叩头。

“老实说,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我叫刘德思,阳洋是我的化名,今年22岁。”

“你到底是干啥的?”

“以前是个工人,嫌效益不好,辞职了.现在是无业游民。”

“你是哪儿的人?”

“都江堰的。”

“你为什么要男扮女装骗人?”

“李大哥,说来话长……”

下面就是刘德恩的“交待”记录。

他的确是都江堰市某厂的一位工人。工厂这几年效益不好,他早就不想干了,但一直没有辞职的勇气。

爹妈给了他一个酷似女孩的外表,同事们送他一个“妞儿”的雅号,并常常拿他开玩笑,有的还同他“打情骂俏”,要他当“媳妇”。

一天,他在书摊上买了几本花花绿绿的杂志,封面上一个骚首弄姿的女人,内文中一个个靠卖淫勾搭港客而发财的明娼暗妓,还有那一个个腰缠万贯、挺胸腆肚的阔佬……直看得他眼红耳热,重重叹了一口气:“可惜我是男人,要是女人的话,也早就发财了。”

突然,他产生了一种奇想,他们不是都说我像女的吗?我要是再精心打扮一番,还愁骗不到阔佬们的钱?

刘德思是个想到做到的人。于是,他从商店买来超短裙、长简袜、高跟皮鞋、海绵乳罩和女人用的化妆品,穿戴打扮后,开始觉得挺别扭,但转了几圈后心里渐渐便踏实了。夜幕降临,他有点心虚地以“以卖淫女郎”的身份出现在火车站附近。

“小姐,陪我吃点夜宵好吗?”一个叼着过滤嘴香烟,手提皮箱的外地青年流里流气地凑上来试探地问。

“有钱就陪,先生。”刘德思羞羞答答地回答。

那青年拍拍皮箱,财大气粗地说:“不是吹牛,够你吃一辈子的。”说话间,一只胳膊已挽起了“她”,向一家豪华饭店走去。

美餐一顿后,他搂着“她”向附近的公园走去。那人趁着夜色,提出“玩玩”。“她”却卖了一个“关子:”玩玩?本小姐还没有明早的饭钱呢,没兴致。“那青年明白”她“的意思,掏出一叠票子,从中抽出一张百元票,慷慨地说:”你先拿着!“

刘德恩一手接过票子,一边搂着那人的脖子狠亲几口,亲得那人六神无主,欲火难禁。“她”怕露出马脚,叫他稍等,以上厕所为名,从暗处悄悄溜走了。

钱就来得这么容易,她得意地笑了。

第一次轻易得手后,他像着了魔似的,天天晚上都想去骗。而且胆子也愈来愈大,频频出现在车站、宾馆、舞厅、公园,老头、青年、外地客、本地人,来者不拒,或陪吃陪喝,或接吻拥抱。但一旦上床,他就想尽一切办法格走,因为他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吃喝玩乐有了,腰包也鼓了起来,他索性辞了职,以这个营生。

他怕继续在都江堰呆下去会被人发现,因为那毕竟是一个小城市。于是,他于今年初来到了成都。先是在红灯区鬼混,怕久走夜路碰到鬼,然后改行,专盯报刊杂志上男人的征婚广告,觉得这个安全。

开初选择一个男人做实验,没想到轻而易举地成功了,那个50岁的离婚男人给了“她”2000元作为见面礼。于是从中悟出一个道理,专打那些年龄大的征婚者的主意,利用他们老牛喜欢吃懒草的心理,利用自己年轻的绝对优势。接着进行第二次实验,没想到那家伙非常大方,陪他逛一次商场,就给“她”买了一条金项连和一枚价值3000元的钻戒。

我,就是“她”盯的第三个男人,没想到还没行骗就首先翻了船。照他的话说,我的智商太高了,不容易骗过。

我没有打110,放他走了,并非可怜他,而是响应了一句俗话:冤仇宜解不宜结。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给我说了许多好话,千次万次叫我饶了他。我这人心慈手软,也就这么饶了他。不过我还是希望他有一天落人公安之手,因为他毕竟是个坏人——一个地地道道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