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陈煜起得很早,似乎一夜没睡着。
他一整天没心思工作,满脑子都在估测叶菁的话:叶菁要来不要紧,可是她长什么样子?如果她很丑……该死的网络实在是太虚拟。如果她长得很美,呵呵,那可就太棒了!如果她够丑,我肯定不能继续爱她,那么我如何收回以前对她表达过的爱呢?况且,她若是个好吃懒做,不想工作的人,我如何养得起她?晚上下班时,陈煜终于把心情平静了下来,发现一天的工作都没理顺,只好饿着肚子加班干完再回家。
城市在飘飞的雪花中安静了。不知这场雪能否成为今年的最后的一场。
作为一个习惯于寂寞却不甘于寂寞的人,陈煜何尝不希望叶菁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来到身边相陪?一路上,他脑子里一直萦绕着叶菁的话,感觉叶菁随时会从天而降。进了家门便感觉被一股暖流袭遍全身,空荡的屋子不再感觉到清冷。叶菁昨晚的话使他的激情愈燃愈烈。他喜欢这份感觉,希望还能看到叶菁发一些使他兴奋或者想入非非的话来。于是决定先把电脑打开,登录QQ,再去弄饭吃。
令他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是个比除夕夜放鞭炮还要激动人心的夜晚。刚登录了QQ便享受到了叶菁的等待。
叶菁:陈煜,你一定不会想到吧?我和你已近在咫尺!
陈煜晃了晃眼睛,惊问:啊?你……说真的?
叶菁:昨天不是对你说过了吗?
陈煜:那你现在在哪里?
叶菁:金正宾馆。
陈煜:你不是在逗我吧?
叶菁:不信的话,你把手机号告诉我,我给你打电话。你看一下来电显示就知道了。
陈煜发了号码过去。叶菁立即拨了过来。
陈煜颤巍巍地接起电话:“你好!我是陈煜。”
“你好,我是叶菁。”
这是第一次和叶菁通话,她的声音甜甜的,带一丝冷峻。
陈煜心里暖暖的,原来自己的文字有如此超强的能量,她真的为一封信来了。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能发生,原来天上的馅饼也有他的一份。他无所适从,一时适应不了这份心情,担心言辞之间会有失态,不敢作长时间的语音交流,急忙挂断信号。他眨着眼睛,步态紊乱地走到卫生间拧开水龙头,往双眼睑和额头上猛撩凉水。
他走回来,屏幕上的字还是原来看到那些,手机上的号码真的是本地的。一切并非虚幻!他的心再也抑不住狂喜:这个善解人意的姑娘怎么晓得把自己送到我身边来的?高兴死人,疯狂死人了!
他的心已跳到嗓子眼上,担心张口说话便会蹦出来!
他迷迷糊糊,眼前朦胧出现一个举世无双的美女子,似乎距离近得伸出手便可以拥她上床……
越是这样的时刻越是不能失态。他呆定良久,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
对于情场,他是个沉着稳健的老猎手。他明白,要大获全胜,丝毫马虎不得。所以,虽然欲火在焚心,他却没有马上见她的打算。他在琢磨:她来此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她是一个美丽的情痴,倒也招人喜欢;如果她只是来打探我的虚实呢?那倒要看看她的长相如何了。如果她够漂亮,我需要把自己打扮得与她相匹配才好;如果她够丑,我倒要先想好拒绝她的借口了,用什么借口呢?就说是为了兑现对雪的诺言,我终生不给自己娶其他女子的权利吧;如果她不美也不丑呢?真是麻烦!他回道:亲爱的叶菁,你不知你的到来使我多么的高兴。你甜美的声音使我心跳不已,使我声音颤抖,失去了发音的能力。那么我就在这里说,路在脚下,让我们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起去踩!至于今天,我想,你风尘仆仆一定很累了,你先好好休息,好吗?叶菁坐在宽敞单人间的椅子上,注视着手提电脑的液晶屏幕,心潮澎湃。陈煜的话使她感觉他是现代柳下惠。世上果真有如此正人君子!若是别人,肯定巴不得马上相见。她很激动,回道:陈煜,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总使我相信这个世界!你也早点睡吧。陈煜:好的,梦着你入眠!
叶菁:晚安!
陈煜:晚安!
见面地点定在叶菁入住的金正宾馆,位置在市中心。是一个荟萃韩国精英的地方。
陈煜觉得那样的场合太奢侈。雪那场肺癌不但掏光了他所有的积蓄,还借了朋友们好几万元。他现在有债待还,需要一分一分地攒钱。现在想来,与雪的同居生涯给他带来的最大收获不是情与欲的满足,而是巨大的债务。为此,他第一次认识到自己很傻,他讪讪地笑。和叶菁在金正宾馆见面,就算只请她喝一杯茶水,要花去多少钱?唉,真是难为死人了!终于熬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两点。
天空灰暗,云朵低低地悬在半山腰,似伸手便可抓到。天气寒冷却无风,空气沉闷。
陈煜的心,因为在猜测着前方的未知,一片混沌。
他按照约定的时间走进宾馆。来之前他已打定了主意:只管把自己打扮得体体面面的。如果远远地看到叶菁很漂亮,就去接近她,如果她不是我喜欢的型,就装作没来过,转身回家。
叶菁在酒店的一楼大厅里,坐在摆着一支鲜红康乃馨的方形茶几前。
远远地,陈煜感觉32号座位上的女子光彩夺目。她留着及肩的头发,与陈煜的发长相等,中分向两边直垂下去,露出了丰满的额头、高高的鼻子。上身穿齐腰黑色羊绒衣,衣领与袖口沿着白边,下身穿白色毛料直筒裤。黑白搭配本就是世上最绝妙不朽的色彩,如今叶菁白裤黑衣的装束,猛地攫住了陈煜的所有神思,给了他豁然一新的感觉。
从虚拟到现实的进化原来如此简单。他的心“咚”的狂跳起来:这不是自己印象中的贵族美女吗?不,用美女贵族形容她才更合适!
叶菁抬腕看了一下表,转头往门外望去,与陈煜的眼神搭了界。第六感觉对她说,他就是要等的人。
于是她站起身子,把目光笔直迎着他。她身材高挑纤细,看样子超过一米七了。
陈煜走过去,距离只剩下三米时,更清楚地看清了她的容貌。只见她面型椭圆,眉毛浓黑细长,双眼皮,眼尾略高,睫毛卷卷地翘着,鼻耸颧低,双唇厚实性感,唇线分明。细若白瓷的皮肤,没有瑕疵。面部除了鲜明的口红外,再见不到其他化妆品。她的表情带着一份落漠、一份自信、一份傲然、一份凄凉。让人感觉清清冷冷的。但就是这份清冷,使她身上具备着吸引所有人视线的凝聚力。最能揪住人心的是她迷蒙的眸子中有一种神情,像夏末秋初的风,在双眼眨动的刹那,忽闪出沁人心脾的清爽气息,也给人猝不及防的冷飕飕寒意。陈煜出神地看着叶菁,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长有如此清灵双眸的面孔,这使他联想起酷夏食寒冰的那份舒爽。他目眩神驰,轻“哦”了一声,难以自持。这个纤尘不染、美妙绝伦的冷艳女子是为他而来这个城市的?他不敢相信自己运气真的这么好,心里狂喜:真的没想到!人间果真有如此自然天成的绝妙女子!她的气质怎么这么好!我怎么一见就想独霸了她!亏我想得出,还曾经把她设想成通缉犯。她真是太好了!我要崩溃!如果不是她的出现,我一定被慕涵一叶障目了。陈煜想至此,突然感悟到自己对慕涵的暗恋实在是荒诞的现象。
他用力站直身子。如果不是早有思想准备,午餐多吃了几块羊排,他的力气一定撑不住身子,此时势必瘫软倒地。
用什么来形容她呢?用什么来形容这个清灵灵的好姑娘呢?雪中寒梅?不,雪中傲梅,雪中傲梅才可以更形象地表达她。
她到底是个什么人?怎么有如此强大的经济能力入住这样高级的场所?算了,别想那么多了,只要她模样够漂亮、气质够高雅,细究那么多做什么!
陈煜并不表现兴奋与惊喜。也许是为了保持酷哥形象,不敢失态,也许是因为自认识那天起她便使他压抑,再也许是担心恣纵得她骄横。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表现含着什么目的了。
记得从认识的那天起,他便沉迷于和她一起时那种被压抑的心跳带来的刺激。今天他在她冷傲的气质中更是不停地藐视自己,他因此憧憬着一生都能像宠物狗一样对她摇尾乞怜着索爱,他认为最幸福的事情是被优秀的女子凌虐。他喜欢做女人的奴仆,喜欢被女人搞至自惭形秽,喜欢被女人驾驭,他甚至怀着一种愿望,被世间最优秀之女子折磨至死。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永远凌驾于他,能够永远牵制他的所有心思,那表明那个人有非凡的智力和不败的相貌,表明那人是世上最奇最妙之绝女子,那才不枉他与其爱一番。叶菁也在仔细打量他的相貌。只见他眼睛深深的,目光锐利,鼻子笔直高耸,双唇稍薄,嘴巴有点紧地闭着,肤色是健康的黑。
“世上最重情重义那个男人就是这个样子吗?深深眷爱着我的那个男子就是他吗?”叶菁嘴角微翘了一下。心中满意。
陈煜在研究她:看样子,她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她的表情淡淡的,似乎没有沸点。如何才可以煽惑她的芳心,使她激情燃烧并与我投怀送抱、深情缱绻、无尽缠绵?也许没有沸点便等于处处皆沸点?那么何处是她的突破点呢?这是他在情场上的第N次惊慌失措——每见到良好的女子他都会惊慌失措一回。
他恍然如梦地走到她面前,谦和地冲她微笑着说:“如果我的感觉没有错,你就是叶菁了。欢迎你到这个城市里来!”
“哦,你是陈煜吧,请坐!”叶菁目视着他,坐下去。让他喝茶。
他坐下,看了一眼桌上的麦茶,没有动。他在考虑用什么姿势拿杯更能显露男子气概。
叶菁伸出细长的手指拿起茶杯喝了一口,坦然地看着他说:“陈煜,不知为什么,我对你没有陌生感。似乎是相濡以沫好久的朋友了。”
陈煜看着被她握着的杯子,极希望那杯子是他的手变的,那样他就可以一反手握住她,并顺势将她拽到怀里。
叶菁的话使他有理由光明正大地看她一眼,他挑着眉毛说:“我与你有同感,我想这一定是冥冥之中的召唤,使你我相聚到一起。但你的到来对我有点突然,你来这里的决定好像很仓促。呵呵!”此时他仍记得酷哥的形象是笑的时候不准露牙,所以他显得皮笑肉不笑。叶菁研究了一下他的表情,坚定地看着他,说:“来此的决定并不仓促。关于你,我思考了好久。我认识的人很多,只有你是不以女色为本的真男子!”
“叶菁,从认识你那天起,我便觉得你是最自重最值得尊敬和爱戴的女子。与你的相识相知使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运和幸福。能与你相伴是我最大的梦想和骄傲!”他把眼睛深深地看着她的瞳孔,想从表情变化中捉摸她的心理。叶菁的表情没有变化,淡淡地说:“你的话,正是我所要表达的。我之所以来,是以为能从你这里找到幸福。我已把你当做我今生惟一的依靠!”
陈煜想起自己对她说的话全是假的,心中满意自己以假乱真的本事。但表面上却想滴出几滴眼泪以示激动,或者让眼圈红起来让叶菁看到他的感动。只怪出门前没有喝水,担心总跑厕所给对方尿频的印象,否则身体里一定能挤出点水分滋润眼睛。只好做出一个深厚的表情说:“叶菁,你的信任使我感动并光荣!”叶菁翘了一下嘴角,算是笑,说:“信任你,是我单方面的事。至于你是否真的可信,还要时间来证明。这个世界时刻都在把我们改变。但无论你给我的信任感是真是假,我都要试。至少在信任时期,我是幸福快乐的。”叶菁的话好有力度,泼得陈煜心里一凉,好像顿时被人揭穿了他在网上的话全是戏言,心中不由地忐忑。他急忙岔开话题:“呵呵,叶菁,你在那边是做什么的?”
刚问完,他即后悔。以前在网上问的时候不是遭遇过尴尬吗?今天为何又要随兴问出?真是不长记性、自取其辱!他感觉自己实在是蠢得可以。
叶菁果然似没听到他问话一般。
他的心理严重受挫。奇怪的是,受挫的感觉总使他兴奋,而且他一直喜爱这份兴奋。这种思想常使他以为自己是个自虐狂,但是自虐也好被虐也好,只要能刺激得心跳便会爽。他也时常骂自己这种心态下贱,可是他不能阻止自己一次次没完没了地贱下去,因为贱病发作时那种激情翻涌的快感是无可替代的。失去了神秘感的女人,便会失去激发陈煜探究下去的动力。叶菁的沉默恰到好处地保护了她的神秘。
他揣摸着叶菁的表情,见她神态如常。他实在摸不准她在想什么,情场高手第一次遇到棘手的女子。
叶菁指着桌上的麦茶说:“喝点吧,对身体有好处的。”
陈煜被动地拿起杯子。腕上的疤痕因胳膊的伸缩露出袖子。
叶菁视觉敏锐,立即捕捉了他腕上疤痕的存在,神色紧张地问:“你打过架?!”
他抬起腕子,感觉雪在里面提醒他今天的行为属于对她的背叛。心里便沉沉的,情绪也立时变得灰暗,说:“这是少年时代为同学打抱不平留下来的纪念。”此时他后悔当初不该答应让雪的灵魂住到自己肉体中来,搞得现在时时感觉被她窥视,似乎永远不敢有负于她。雪算什么?和叶菁比起来,雪算什么东西!与叶菁比较,雪的形象变得灰暗、灰暗、再灰暗。这个疤痕曾一度因为有雪的入住而使他备感温暖和骄傲,而现在,对于赖在里面不走的那个人,他只感到恶心。让雪入住体内,简直是一种耻辱,他要驱逐!此时他才醒悟,所谓的雪在冥界的反应,无非是脉搏跳动使他产生的误觉罢了。他实在不能理解,似自己这般优秀的标准帅男竟然与雪那样平庸的女子同床共枕了那么久,并与其举行了冥婚。曾经的自己,实在是糊涂!“你果然是个真男子!”叶菁目光深邃,发自肺腑地说。
陈煜把意念转回来,心想:叶菁的样子正是我梦寐以求的那种。但她纵然再好,却是自投罗网,我要表现得矜持一点,让她更疯狂地爱我、渴盼我。被疯狂的爱袭击的感觉实在是爽。呵呵,我要吊吊她的胃口。于是说:“你的评价,对我是一种压力哟。”此时金善沭从电梯里走出来,经过二人身旁,他下意识地瞥见叶菁,不由地怔了好久,随后发现叶菁身边的陈煜,便停下步子说:“陈,第一次见你来这里。我在10层3室,你有空要去玩哟。”说完只顾拿眼看着叶菁。陈煜见上司主动和自己搭话,急忙站起身子问好。见金善沭看叶菁的眼神有点怪,心中便似被抢了宝贝一般,却不得不撑着面子介绍:“金总,这位是我朋友——叶菁。”然后把脸对着叶菁说,“这位是我们总经理金善沭先生。”叶菁站起身子,见金善沭一身黑衣,身形潇洒,模样俊逸,听他普通话说得极差,而陈煜又在韩资企业内供职。料定金善沭为韩国人,便用韩语说:“金总你好,认识你甚感荣幸。”
金善沭暗自羡慕陈煜结识着如此绝妙之女子。他敬佩地看着陈煜,再看着叶菁,她会说韩国语,真是美丽加聪明,天下优势让她占尽了。他的话不由地多了起来。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陈煜一句也听不懂。
好在金善沭晓得见好就收,只聊了五六分钟便告辞走人。
叶菁望着金善沭的背影说:“真是巧,他住10层3室,我住10层5室,如果你来看我,可以捎带给领导请安了。”
“呵呵!”陈煜在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时候都会呵呵,因为这两个字可以帮他掩盖好多情绪,也是维护他酷哥形象的第一法宝。他是男人,怎么会看不懂金善沭那个男人面对叶菁这个女人时的表情是何种情绪的展现?尽管他断定叶菁不是个随见随爱的女子,却不敢担保她和金善沭相处久了不会日久生情。他们住得这么近,叶菁又会说韩国语,而金善沭至今仍是独身,刚才对叶菁又有那般表情,注定不会错过接近她的机会,甚至于可能制造机会接近她。如果金善沭在我吊叶菁胃口的时候追她怎么办?陈煜想到此,周身皮肤都起了疙瘩。
一定要使叶菁远离金善沭,他想。
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左右叶菁的选择。要使她远离金善沭,便要改变她的住处。他的脑子在忙碌地计划:尽管在她面前保持足够的矜持,但早晚是要和她发生性关系的,那么干脆说服她住到我家里以得长久?不!与雪的冥婚才举行了不久,对雪发的誓言犹响在耳,相信邻居们也还没忘记。邻居们已习惯于用崇拜的神态对我行注目礼。如果把叶菁领回去,邻居们对我一定不再尊敬。我不可以失去那份荣耀。想到此,他突然记起自己是个喜欢忠贞爱情的人。不能任自己变成一个“人尽可夫”的男人,现在若要放任自己接受雪之外的女子是对自身人格的污辱,除非本来就没爱过雪。
确实是要反思一下对雪的感情属于哪一种了。他看着茶杯,兀自在心里为自己寻找背叛雪的原因和理由。他搜肠刮肚、思今忆古,终于发现自己对雪的承诺和爱都源于雪的深情使他产生的感动。对雪的爱一直是种误觉,他爱的不是雪本人,他离不开的,是那份被爱的感觉。由此他便有了公然接受叶菁并摒弃雪的理由了。于是他心里舒畅起来。他冲叶菁露一个笑意,说:“叶菁,你既已决定在这里长住,我觉得呆在宾馆不是长久之计,不如出去租套公寓楼方便。”
“我也有此意。”叶菁看着他,肯定性地点了一下头。
“呵呵,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找房子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好的。找到住处以后,我就着手找工作,然后再开始我们的生活。你看如何?”叶菁说着,面上露出一份努力控制的羞涩。
开始我们的生活?如此说来,叶菁早已把将来设计好了?叶菁把话如此说,使得陈煜突然觉得好没意思,似乎感觉和叶菁的爱情已若日暮的太阳。他的爱情怎么可以没有神秘的诱惑和征服欲望呢!他的心没来由地静如止水,木讷无味。叶菁已是在砧之肉,陈煜并不担心下手晚了会失去她。
但是女人生来便是喜欢被男子追求的,这个道理陈煜再明白不过。优秀的女人都生着天然的傲骨,她们见惯了甚至于腻烦了被追逐的感觉。对付叶菁这样出色的女子,如果随大流去哄她开心,不如独辟蹊径冷漠她,使她对他另眼相看,产生对方高高在上的感觉,进而满足于与他在一起的难能可贵,这样更容易牵制她。对于情场,陈煜实在是摸得熟透。
剩下的时间,陈煜问了一些叶菁在路上的情况,以及昨天几点到的本市。叶菁也和他谈论了一些酒店建设风格之类的琐碎话题。
担心呆久了,会进入到晚餐的话题。陈煜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觉得以后和叶菁交往的时间还长,用钱的地方太多,在这样高级的场合吃一顿饭要花多少钱他心里实在没底。不如趁早离开,既可省钱,又能让叶菁觉得他不是死缠烂打的那种。于是说:“叶菁,我有一同事喜生贵子,七天前便约好了今天去赴庆祝宴。待会我们同事几个都要去给小家伙选礼物。你会不会介意我的离开?”“既是定好了的事,当信守诺言才是。我们来日方长。你去吧。”
“你真通情达理!你一路奔波,一定很累了,你正经休息一下吧。”陈煜不再�嗦,起身寒暄了几句便告辞。
太阳不知何时已带着耀目的金光驱散了低低的云雾。天空晴朗,布满金光。
宾馆大门外即是车流不息的街道。整个世界闹闹嚷嚷,一片欣荣。
陈煜抬头看了看太阳,立即被刺得流出了泪。他举手擦擦眼睛,又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
时间尚早,出得门来他才发现和叶菁在一起度日如年的感觉是担心掏腰包请她吃饭带来的压力。其实他一分钟也不舍得离开叶菁,奈何口袋里钱太少,又不能丢面子吃她的请,那么尽快帮她租到房子,让她住到可以自己做饭吃的房子里,既经济又实惠。“天下再也找不到比叶菁还好的女子了!我要从此戒网,与那些垃圾们永别啦!”这是他与雪相聚以后第二次发誓与网络诀别。
但考虑到叶菁身份不明,他决定折中处理房子的位置。对于叶菁的住址,首先要环境好,要离他住得近。重要的是,整幢楼宇不可以存在比他还帅的男子。
叶菁很尊重陈煜的安排,来这个城市的第四天晚饭后便提着行李搬到了陈煜为她找的房子里。
房子的位置在陈煜邻近的小区。室内装修新颖,用品齐全。是陈煜用了两天时间彻底排查,确定此小区二百米范围内没有比他更优秀的未婚男子,才放心地让叶菁住过来。
当晚帮叶菁将床铺整理停当,陈煜坐到客厅西面的长沙发里。他没有急不可耐地示爱或索爱,言行举止丝毫不见暧昧。保持冷漠的目的是想打击叶菁的傲气和自信,让她主动、让她乞爱。他很想知道如此优秀的女性求乞爱情的时候会是什么表现。这是他虐人的一面。人的性格大多是双重的,陈煜喜欢被虐,也喜欢虐人,是典型的双重个性。
考虑到叶菁会有受冷落之嫌,他晓得应该给她吃上定心丸。他从记忆里翻出昨晚想好了的话对她说:“叶菁,我喜欢你,爱你。其实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你。但是你要给我时间改变一些事实,我和雪……”他故意不说完,让叶菁去琢磨。叶菁坐在南面的单人沙发里,凝眸蹙眉思考陈煜的处境。陈煜的言行一直在证明他是世间最正派的男子。她很希望拥有他,甚至担心自己行动慢了会被别人抢了去。此时极有和他同床共枕的欲望,却担心陈煜太重感情,过于急进反而触犯了他。她的表情,总是不肯出卖她的心理。此时,她只是淡淡地冲他一笑。
陈煜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发现叶菁是个不会生变太多表情的人。如今她的区区一笑竟把他搞至惶然。原来世上最美丽的花朵也抵不过叶菁一笑的嫣然。他的心被燃烧着、焚灭着。
他努力使自己平静。还记得原计划是要让她乞爱的,便生出一份念头:她对我如此言听计从,我若只和她同居却不给她婚姻她会否愿意?我且试她一试。
“叶菁,你知道吗?对你的爱使我惶恐,在我生命中,得到你的爱是最大的幸福与满足。但是无论如何我这一生都不会再有婚姻,因为我的任何感情都只有一次。我的婚姻已给了雪,如同我的爱情已给了你永远不会改变一样。你可以理解我吗?”叶菁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说:“陈煜,你果真是世间最真情之男子,你总是让我感动!认真对待自己的诺言,如同认真对待人生和爱情是一样的道理。我一直追求的是真挚的爱情。我已不相信婚姻,如果没有爱情,有婚姻又有何用!我理解你的心情。”“叶菁,如此说,你有过不幸的恋情或者婚姻?”陈煜露出一丝怜爱的表情,希望借此表达对她的关心,重要的是希望趁机了解她。
叶菁幽幽地看着他,声音消沉:“我们来个不谈过去的约定好吗?”
“嗯!你说的是,回想过去,往往是自套枷锁。我尊重你的意见,以后都不提过去。叶菁,现在我要向你承诺,除了婚姻,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陈煜,你的承诺,是我最大的幸福!”
陈煜深知爱情不只是风花雪月那么简单。考虑到以后和叶菁的日子还长,若总是和她在一起,必定要牵扯到吃饭的问题。又看不出叶菁有在家里用餐的迹象——她甚至没买炒菜的勺子。似她这般优秀的女子,如果请她吃得太便宜,要提防被她瞧不起;如果请她吃得太贵,他兜里那几个钱又付不起;如果请她吃中等档次的,既花了钱,又显不出排场。以后见她,干脆躲开用餐时间。便说:“叶菁,能与你相伴是我最大的满足。但是我们单位产品销路好,最近生产很忙,每晚都要加班,按规定都要在单位里吃晚餐。可惜没有时间陪你吃遍我们这里的特色。”“那就等到你不加班时再满足这心愿。”叶菁甜蜜地看着他。
陈煜说完,体内早已躁动不安。如此良宵,孤男寡女,怎会不勾起欲火?此时他下身已胀得要爆炸。可是一切还得按原计划行事,一步也错不得,快不得。他担心呆久了会抑不住激情,若把久日树立的大好形象毁于一旦可就糟了。他抬腕看了一下表说:“叶菁,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我告辞了。”叶菁恋恋不舍地站起身,目送他出门。
此后的时间,陈煜每晚下班后,先回家吃饭,看着电视耗到八点十分,然后打电话把叶菁约出来散步。在大街上散步是最实惠的约会,可省却娱乐场所的开支,陈煜则美其名曰让叶菁了解这个城市。
冬夜散步的人少,陈煜用不着担心和叶菁一起会被熟人认出来并进而拆穿他对雪的违诺。
如此陈煜度过了他情史中最难熬的三天。
这三天中,他的最大收获是得知叶菁是朝鲜族人。
第四天的晚上,陈煜再也忍不住激情的煎熬,八点后直奔叶菁的住处。
叶菁的花销显得很奢侈,仅三天的时间便在租来的房子里买了许多装饰品,一律的淡黄色调使屋子鲜亮明丽。
陈煜坐在深深的沙发里,打量着被叶菁重新布置的屋子。叶菁来此一个星期了,还从没和她呢喃软语过,似他这般饥渴难忍的情场高手竟能做到七天不与如此美女发生肌肤之亲,简直是笑话。
既然叶菁不晓得调情之道,就不吊她胃口了。他决定主动攻击她,现在就立下目标,要马上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他不再把持自己,拿眼火火地看着她。发现她瘦了,面色萎黄,精神不振。七天的时间她瘦了?孤枕思春以至于瘦,还是有别的心事?他作出一个关切和诧异的表情小心地问:“叶菁,你瘦了,面色也不佳。怎么回事?你生病了?注意身体要紧呀!”“是的,我来此以后,身体一直不太好,也许是水土不服吧,这里的饮食我不适应。今天越发严重了。”
陈煜将身子挪近她坐着,怜爱地看着她,作出一个万分心疼的表情说:“叶菁,你不舒服怎么不早对我说呢?你这样让我多担心呀!在这里,我是你所有的依靠呀。即使你不关心自己,也不可以抹杀我为你尽点绵薄之力的机会呀。明天我带你去医院。你现在到床上躺着休息吧。”说完便拿手去扶她。劝她休息并非出于关心,而是借此良机循序渐进地和她亲密接触。触摸到她的感觉实在是舒服。叶菁很听话地随着他走到卧室。也许是太弱,躺到床上便闭上眼睛。
陈煜帮她把被子盖好,叮嘱了几句,便赶紧告辞,若慢走一步,他怕欲火焚身行为不轨,那么这许多天的努力将功亏一篑。
第二天早上。
陈煜上班打了卡,将工作向助手交待了一下,编了个理由,说是要去兄弟单位拿一件样品,便急匆匆奔往叶菁的住处。
叶菁面色蜡黄,依赖地随陈煜出了门。
陈煜抓住一切亲近叶菁的机会,虽然叶菁有行动能力,却把她当做古稀老者一样搀扶着。
陈煜扶着叶菁走下出租车,抬头看看明媚的太阳和医院宏伟的建筑。这里便是雪治病也是慕涵供职的医院了。
陈煜的脚步突的迟疑,心亦恐慌得猛跳:如果让慕涵看到我身边有了叶菁,她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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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医院大门进进出出的车辆和行人,陈煜的脑子忽的大起来,思维混乱。他不由地停下步子,已分不出精力讨好叶菁,只顾分析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顾虑。
他知道作为一个男人喜欢美女就如同人需要吃饭一样正常,但骨子里他并不认可自己这种见花爱花见月慕月的行为,时常自责。“难道有叶菁这般绝妙之女子在身边竟不能驱逐对慕涵的向往?难道我从心底里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不可自拔?慕涵,可恶的女人!我藐视你,蔑视你,鄙视你!我,憎恨你!为什么关键时刻总让我想起你?你湮灭了我多少好心情!”他把目光对准慕涵护士办公室的窗子,勇敢地诅咒了一通,心想:若慕涵正巧到门诊办事,被她碰到可要坏事,得趁她发现我有了雪之外的女友之前,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叶菁感觉到陈煜扶在自己臂上的手在发抖,莫不是他也生病了?她把关切的目光柔柔地转向他。
他急忙垂下眼睑不敢对视。然后他装作观察地形把双眼左右挪移着看了几下,使心情和表情放松,才转过头作出关切的神色看着叶菁说:“菁,其实大医院有的时候只是虚张声势,一些小偏方还真能治大病呢。这附近有家诊所的偏方治上吐下泄类疾病可灵了。不如我们去那里看看?”“好的!”叶菁借势倚住他,无限幸福的样子。身边这个男子在她心里不仅是重情重义之人,还是一个热爱事业的可敬之人,能和他在一起就是好的。他在工作时间请假陪她看病,已使她幸福得如坠云雾中,生理上的痛苦早已被忽略。陈煜并不知道这附近哪里有诊所,不过现在个体经济繁荣,不用担心找不到诊所。他貌似认真地携着叶菁漫步,边走边说:“好久以前的一个冬夜的晚上,一个朋友陪我来过这里,不过现在要找,有些模糊了。你不要着急!现在身上很难受吗?”“我还好,咱们慢慢找,趁机看看这里的建筑。”叶菁心头突涌一股凄婉。来这个城市后,陈煜对她没有过深情的表现,她在这段感情面前有点不自信了。
陈煜看了看她的表情,品味着她神情中的落寞,暗自得意。他要的,正是这种境界,若再吊她一阵子胃口,让她饱尝情感的煎熬再施她以激情会更刺激,呵呵!
寒风似隐形的利刃无情地割在他的裸手上,留下密麻麻的白色细纹。他感觉不到冷与痛。路人因他身边有叶菁相伴而向他投来的惊羡目光,使他那么自豪。有如此美女随行,他感觉自己的整个身子都飘在云朵中了。但是一旦这个小区中没有私家诊所,如何向叶菁交待?于是他又要仓皇地准备一份合理的谎言,以防后患。
二人边走边撒开视线四处张望。
叶菁的眼神是幸福的,浪漫的。城市每一处充溢的气息都含着陈煜的味道,令她无比喜欢。
陈煜的眼神是积极的,迫切的,一旦找不到诊所,会被叶菁猜疑。精神上却一直记挂着慕涵,总感觉慕涵就跟在身边,甩也甩不掉。为什么会这样呢?他都无法理解自己了。
迎面一幢临街门市的门楣上打着私人诊所的招牌。陈煜像凭空发现了宝藏,心头一阵狂喜,长长舒了口气:菩萨保佑,总算可以圆谎了。
这里离家远,该不会被熟悉他与雪的恋情之人看到。想到此,他兴奋地搂紧叶菁的肩膀说:“菁,找到了,就是这里。这里的医生可神了,你只要对他讲明症状,别的就不用多说也别多问。咱们进去!”
他的心像一只展翅的春燕,拍打着翅膀带着无限的阳光,挎着叶菁步子轻盈地迈了进去。
“哟!陈煜呀,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是慕涵的大嗓门。她穿着白大褂惊喜地张着眼睛看他,又看了看叶菁,脸上闪过一抹红
晕。
“啊?你!慕涵?我……”犹如晴天霹雳砸向脑袋,陈煜差点跌倒。怎么越是躲着的越是要遇到?“慕涵!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是我朋友的诊所,今天她弟弟结婚,适逢我轮休,代她一天。你怎么来这里了?”一份喜悦的红晕再次写到慕涵脸上。
在陈煜眼中,女人最动人的不是艳丽的姿容,而是她的眼睛要会说话。他最害怕的也是眼睛会说话的女人。慕涵的眼睛就会说话,不只是会说话,而是太会说话,她的眸子在闪动间总有无限的内容,充分表达着她的思想。叶菁的眼睛却不会说话,或者她根本不想用眼睛说话。如此一比较,叶菁的形象便显得暗淡了三分。陈煜平素喜欢探究女性的缺点,从而获取面对她们时的自信。此时发现了叶菁的缺点,真是美事。人无完人,叶菁怎么会没有缺点呢?这个缺点使她的形象不再那么神圣和坚不可摧,她是一个普通的有着惯常的缺点的女子,他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她了。“我!她……她是我女朋友……雪的妹妹,最近来这里祭姐姐,水土不服,来看看。你在真是太好了。”他真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在转瞬间把女朋友转变成女朋友的妹妹,这需要有多么超常的智慧呀。如此,他的手便可以关爱地扶着叶菁而不用拿开了。此时叶菁被小诊所里充塞的药水味搞得越发头晕恶心,没精力参与他们的谈话。
慕涵将他与叶菁让到长条凳上坐下,看了看叶菁的脸色,又询问了几句。她虽只是大医院的护士,懂的东西却比普通诊所的小大夫多。水土不服本就不是大病,她治起来得心应手。她给叶菁开了几份便宜的药片,加输液。叶菁当场将药片吃了。药水顺着透明的塑料管缓慢流进叶菁的血管,陈煜在一边看着,想象着自己若能变做那流进叶菁体内的液体,该是什么感觉呢?
慕涵又去忙碌旁边那个患感冒的小孩子,仍不时地看看叶菁的脸色和手臂上的吊针。
陈煜不放过慕涵的每一个动作和眼神,发现她看叶菁时,神色中潜藏着一丝锐利与不友善,那是嫉妒的女子通有的表情。
哦,纵有叶菁相比较,慕涵却依旧是个有特色的女子,她清秀的五官,她淡雅的观感,她热烈的性情,一身的红装,总是让人无限的遐想。尤其是她性格的活跃,眸子的灵动,是叶菁不具有的。他真后悔初见叶菁那一瞬间把慕涵贬得一文不值。慕涵在不停地走动,并不停地说话。
他喜欢话多的女子。叶菁太沉默了,虽然正是沉默彰显着女性的高贵,但与慕涵比起来……
他看着慕涵,神思飞驰,心突然之间就燃起了一团火,似乎马上就要将胸膛爆开。
他感觉自己双颊火辣辣的,呼吸紧促。
他猛地甩了一下头,将手转到背后,狠狠拧了屁股一下,才淡化了欲念。
这两个占尽人间春色的女子为什么要同时出现在他生命里呢?他都无法抉择应该把倾慕的重心偏向于哪一方了。如果同时拥有这两个女子,人生可就十全十美了,呵呵。想到此,他的下身热热胀胀的,似要爆发。这现象要怪慕涵,她总能使他无端生出一份不可压抑的欲望,这欲望使他周身狂躁,使他的血液像地下的岩浆即将冲破地壳爆发为火山之时激烈地涌动,烤得他五内焦灼。他搞不明白慕涵使他产生的是情还是欲,一看到她,他就会这样。徜徉在慕涵的气息中,他感觉周身温暖,只恐她眨眼间便消失了。他要留住眼前的一切。
他呆呆地看着慕涵,双目血红,燃烧着的眸子似乎要穿透白大褂看看她穿在里面的红衣服、被红衣裹着的皮肤、抚摸的感觉……他的脑子在忙碌地运转。
吊瓶似乎飞快地打完了,使他来不及更多地品味和比较这两个女性的优秀就要走了。
他不愿意走,哪怕是坐在这里只有想象的权利,这感觉也是太美妙了。
但是又有什么理由呆下去呢?况且呆久了,夹在两个女子之间,恐表现错失,早走是为妙策。
他恋恋不舍地望了慕涵一眼,突然心灰意冷,居然忘记了叶菁的存在。离别的怅然,像水淹透了他的心田。
他似乎用尽了生命中所有的力气看她,要将她装进心里、生命里。
走出诊所,只面对叶菁一人,就要考虑如何讨她开心了。有件事必须作合理的解释,他想。
于是他说:“菁,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对慕医生讲你是雪的妹妹吗?因为她当初参加过我与雪的冥婚,我当场发的誓言她都听到。”
“哦。”叶菁的表情淡淡的,看不出她内心深处的思想。
解释的话不宜多,否则惹人疑,他不再多言,借此亦可显现男性的深沉。
时值中午,叶菁打了点滴精神不错,他计划和她一起去吃午餐。带着这样的美人去吃高档套餐是很风光的事!可是钱呢,钱在哪?如果吃低档的,势必让叶菁小觑了;中档的花钱却显不出排场,他绝不会选择那样的消费。怎么办呢?他犹疑了一会儿,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索性领着叶菁在露天市场逛大排档。
他边逛边留意她的表情,凡是她为之眼神一亮的小食品,他都买上一点,和她边行边品尝。他并不习惯于吃这类食品,为了实施自己的计划,只能委屈肠胃了。
当任何食品都吸引不住叶菁视线时,陈煜面露诚恳,情真意切地说:“菁,记得我说过
要好好请你吃一顿,你知道我们那儿工作时间紧,难得今天有时间,我们现在去吧。”
“你要吃的话我陪你去,我吃了那些小食品已经饱了,不能再吃东西了。”
“哦!都是我的错,刚才就不该请你吃小食品,遗憾!”他美美地窃笑了一下,做出遗憾的表情。
街上行人在忙碌地走,女人身上的各色呢子裙在挑动他的情绪。他看到寒风从叶菁宽宽的裤脚钻进裤管,将裤子扑啦啦撑得丰满,他产生了无限联想,这是一个多么风采无限的女子啊。
为什么风要在这时对他挑起诱惑呢?叫人如何抗拒这美丽的挑逗!他很冲动,眼前又出现了慕涵的形象——他有意无意都要渴望的形象。似乎慕涵就在周围,他下意识地把双臂张开,可是除了空气,他还能抓到什么?他的头都要爆炸了,周身狂躁,内心搅起一股无法熄灭的火焰在焚烧他。今夜,他不能没有女人!一定要办到这件事!近水楼台,就从叶菁身上下手吧。他挑起眉毛,不动声色地斜睨了她一眼。然后他摆出一副关切的表情覆盖住眸中肉欲的火焰说:“菁,你身体在复元期,让我送你回家休息好吗?外面风大。”“好的!”她感激地看看他,爱意无限。
似乎是急不可待地赶回叶菁的家。
叶菁脱掉外套,充足的光线柔和地映着她面颊,黑色紧身羊绒衫衬托得她性感、神秘。室内气氛温馨。
陈煜坐在沙发上,双目炯炯。他在看她,在用燃火的双眸烧灼她,这是他征服女人的拿手招数。
叶菁在他的视线中沉默、羞窘,更多的是幸福的心跳。
他的心血在翻滚,脑子在膨胀,但他理智还好,控制着情绪不让自己马上发作。
他计划在没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默默地去吻她——女孩子都喜欢这样。
和任何女孩子的初吻他都想给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今天也不例外。他闭紧双唇,感应自己的口腔,舌胎上蓄积的浓重尼古丁味儿香香地刺激到他的嗅觉器官。这味道他最喜欢。可是叶菁会喜欢吗?不怕,薄荷味的口香糖可以扭转局面。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左裤兜,与叶菁初次见面那天他便买好了口香糖装在兜里备用,如今糖的外包装都被他的手闲来没事时捻掉了,而他的体温将糖融化得与锡箔纸的内包装粘在了一起。
他不愿让叶菁看到他费事地吃糖,然后刚嚼完了又去亲吻她,这样会使他显得滑稽。
于是他的手指用力挖了一下大腿,装作挠痒痒的样子,结束了这个行动。同时他也为难了,眼珠就骨碌碌地转。
这时茶几上的一包瓜子攫住他的视线,这东西的效用与口香糖一样,他不由地乐了。但他仅用了一秒钟的时间便将表情恢复为平淡。他拿起沙发上的薄杂志,翻开一页,郑重其事地扫视了几行,然后才漫不经心地抓起瓜子,姿态优雅地嗑了起来。平时他是不吃这些东西的。当口内的瓜子香气取代了尼古丁味以后,他喝了口水将嗓子润了润。他觉得接吻的最佳时机到了。他轻轻拍了下手,把粘在上面的瓜子皮屑拍掉,又神态悠闲地盯着书看了两秒钟,掩饰吃瓜子的目的是为了接吻作铺垫。然后他好像突然想起屋内不止他一人存在似的,露一个歉意的表情看向叶菁,接着他让自己的眸中燃起火花,这火花是带着炫目的光彩与灼人温度的。他就用这含着火花的眼睛深情脉脉地注视她,久久地,纠缠她的视线。
她站在西面墙壁的暖气边上取暖,眼睛迷离地在他身上游走。看得出她在压抑一种内心深处的渴望。
见他的眼神找了过来,她急忙做出一个淡然的表情与他对视。
她的表情变化没有瞒过他的眼睛,他知道她一直在偷看他,欣赏他,爱慕他。
之前,他喜欢诱得女孩子对他达到思念得发疯爱得发狂主动向他索爱,今天他等不及了。他努力压抑欲火,使自己表现得镇静、平和,然后才慢慢站起身,面色庄重地走向她,仍用灼人的眼神凝视。
空气凝滞了,呼吸的声音像响雷。
相识以来她的神秘莫测使他总是很小心地和她对话,及至现在已形成了话少的定律,常常是彼此用眼神在左右对方的心情和行动。他不担心沉默会引起她的不悦。
他做出一个爱到不能自拔的表情,默默牵起她双手温柔地将她抵在墙角,又扳住她双颊,紧紧盯住她的眼睛。他故意使自己呼吸变得急促,让对方感应到他狂热难抑的爱恋。
叶菁面带羞涩,惶然逃避他的注视。
这是她高傲的心首次俯就?还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倾情爱恋?陈煜凝住双眸,快速琢磨了一下这问题。
叶菁垂着的双眸在默默看他的胸膛,双手下意识地揪着他衣襟。他狂肆的眸子使羞涩、渴望、紧张等诸多感情纠缠到一起折磨她,她的腰身不由地挺了挺。
他感觉到她的乳房在随着紧张而愉快的呼吸微微颤动,她的神色却是淡然。
此时的站相有利于拥抱时最大限度地贴近对方,但她的情绪还需要调动。
他一直坚信世间最强劲的暴力是温柔,现在他就要利用温柔的暴力占有她、摧残她。他把声音搞得颤颤的,绵绵柔柔地悄声说:“菁,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用我的生命来爱你、
呵护你!我们化为一体,永远永远不分开,生死与共、贫富与共!好不好?”
叶菁坚定地点点头。
他嘴边有无数的情话,但对付面前的女子这几句就够了,说多了要防她起疑。
她悄悄领略着他的话带来的幸福感觉,被他的话轻易控制了一切。她脸红心跳,觉得自己拥有着世间最深最真的爱。她需要这样的爱情,需要这样的承诺,需要这样一个不变的胸膛。
她感觉今天受到了过多的宠幸,却突然想起了雪。她希望陈煜完全忘记他的生命中曾有过一个叫雪的女孩子。她一直对雪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但她不去提及,担心陈煜因此越发怀恋她,或者拿她二人的形象作比较。她敏感地看着陈煜的眼睛,希望瞳子中没有怀旧的迹象。果然,她没有发现,只看到一份坦荡的诚挚与坚定。她放心了,陈煜的眼神证明他是个定力超群,不被色相所左右的正人君子。她无比感动,不再用平淡的表情伪饰自己的面孔。真情的付出令她面色通红,她双唇有些抖:“陈煜,从第一次认识你我便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把心交给了你。从我决定来这个城市那天起,我便对自己说,我的一生都要属于你了!”她不再矜持,痛快地说她想说的话。陈煜的吻疯狂地盘踞了她的双唇,双手紧紧箍着她的身躯。
她显得被动,在他的疯狂中幸福地惶恐和喜悦着。她的脸被一种欲望烧灼起一片红晕,这肆意的渴望使她焕发了别样的美。她愿意在这份情感中迷失,愿意在他的怀抱中沉沦。她在用生命同爱情赌博,她要把自己的一生无私地奉献给这个人。她在他的面前失去自我,有了他,她不再需要自我。她憧憬与他拥有一份不掺杂质的未来。可此时她那份别样的美在陈煜眼中毫不重要,他的全身在燃烧,无心兼顾她的反应,猛地将她抱进卧室……
陈煜发现自己不是叶菁的第一个男人,她却没有娴熟的反应,更没有他预想的那样热烈。她在压抑和隐藏些什么?
他那积郁日久的激情本可以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融化掉她,他曾经那些女友都是这样反应的。叶菁却像个木偶一样没有沸点。在她的平淡中,他得不到酣畅的发挥。他理解一个矜持的白领丽人面对爱人时的紧张与矫情,却无法压抑日重一日的探究她神秘背景的欲望。他抚着她,说一些爱慕的话,与其他女孩子做完爱都说的套话。
他的话是她的珍宝,她静静地聆听,用生命铭记这爱的语言。她的手不知何时抚住了他腕上的疤痕,轻声呢喃:“如果我是你腕上这疤痕,就可以一生一世陪伴你了……我愿意就是这疤痕……”她像一只满足的猫,娇柔地偎在他身边,与平素冷艳的形象截然不同。陈煜条件反射似的将腕弹离叶菁的抚摸,这个疤痕早已被雪占有了。为什么在这样欢愉的时刻让他想起雪呢?为什么这样的时刻雪总是要出来煞人风景呢?况且这仅是个疤痕而已,皮肤的创面,和爱情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爱他的女孩子都喜欢并愿做这疤痕?他不喜欢没经历过曲折的爱情,太没刺激。刚才与叶菁的行动他丝毫没获得成就感,叶菁或许该拒绝他一段时间再让自己属于他,为什么他刚想得到她,她就成全了他?这样的过程太平淡,就像看一部扯淡的电影。不过精神上没得到全方位的安慰并不重要,他从刚才的行动中得到了生理上的释放,浑身舒爽。他意犹未尽,抚着她的胴体轻声呢喃。
她好久没有反应,想必她在害羞。
他温柔地摇她,她却在睡梦中推开了他的手。
他突的兴味索然,这个叶菁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太阳透过雪白的窗纱映在她脸上,泛出奇怪的光,使她显得冷艳、遥远。
陈煜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修炼千年的蛇精,背脊便刷的出了一层冷汗。他慌忙伸手去试叶菁的体温。她身上热乎乎的,并非冷血动物。他长舒了一口气。
陈煜望了望天花板,万般无聊地搂着她的躯体,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陈煜看见自己忽忽悠悠地来到一处空旷明朗的场地。一个穿着洁白婚纱馥若牡丹的女孩子由远而近向他走来……哦,是雪!她那么美丽,那么圣洁,仍给他初次相见时令他愿为之生愿为之死的印象。原来他早已拥有了世间最美好的女孩子,他终于知道自己最爱的人是谁了。雪的脸粉若桃腮,他越看越爱,以前怎么没发现雪的美艳如此无双呢?雪的丰满躯体总能激起他的欲望,他要爱她,就在现在,就算要他跪下来乞求,他也心甘!
他心头倏的一爽,忘情地迎上去。
他面带着微笑,温柔地将她拥进怀里,目光如灼地注视她。
雪静静地看着他,面无表情。慢慢地,她的面色由粉红转至苍白,眼角汩汩地流出泪水。她的泪水是红颜色的,叭嗒叭嗒地落到地上。
雪以前咳过血,怎么如今眼中也流血了呢?陈煜大惊,惊悚过后是心疼,他怎忍心让如此美好的人儿受苦呢!他爱怜地轻抚她,柔声颤语:“雪,你怎么了?以前你可没有眼睛流血的病史,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咱们马上去医院!”雪在他怀里静静地,任他抱着自己奔跑,红色的眼泪在不断地滴落……
他惶恐地大叫着狂奔,不久便累得停下步子。
跑了有多远?医院的路还有多远?他下意识地回望来时的路,见一串玫瑰花瓣跟随着他的脚步。是谁在为他们的重逢祝贺?一定是上帝,上帝也会感动于人间的真爱!
他将雪放下,让她站稳。他要将那些花瓣收集起来作为他们爱情的见证。
可是那花瓣被他的手一拈便化作血红的液体顺着指头渗进他身体里。他无比惊骇,下意识地抬头看雪。
“这是我的眼泪凝成的玫瑰,我爱情的玫瑰。我把它们送给你,连同我的生命,融入你体内。”雪的面色苍白,气息微弱,声音轻渺,“陈煜,你说过你爱我,愿意用你的生命;你说过你是因我而生也愿为我而死。你流着热泪对我发的誓言都还记得吗?”“记得!雪,我记得!我怎么会忘记!雪,我爱你,此生我只爱你一人!你是那么好,那么好!没人能取代你,什么人都不能够!”他真情难抑,眼角不由地涌出几滴激动的泪,呢喃不停。
“陈煜,记得你有多久没来我的家看我了吗?我想你呀!”
“我记得!我记得!雪,我时刻都记得你想着我——我的雪!是我工作太忙,没时间和你在一起,但是以后的日子我们都会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了!”他深情地看着她,无比真诚。
“你记得从认识你那天我便化作了一个鬼魂,一个永生陪伴你的鬼魂吗?我的魂魄附在你的身上,就在你腕上的疤痕中,永远陪着你你都记得吗?”
“是的!雪!我记得!我们的一切我都记得!我一生都会信守对你的诺言。雪,我爱你!你不知道离别的日子我多想你!”
“陈煜,我寄身在你的腕中,却要靠回忆来生活,你曾经对我那么好,你的诺言你的笑对我都那么重要。可现在我只能静静地看着你,再也得不到你的吻与拥抱……”雪说着,脸色突的变成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