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梦回青河

很多人有快乐的童年,我没有;很多人有快乐的少年,我没有;很多人有快乐的青春,我也没有。可能我都有过,短暂的,而自己不知道。或者,自己知道却不能满足。不管怎么样,我总觉得我结婚以前的日子或多或少的都带着痛苦。其实想得深一点,许多痛苦都是不足道而带点夸张的。年轻人,好像觉得自己生活在痛苦中,生活才有意义似的。现在回忆起来,那时的痛苦都带点甜意,和生命中许多骇人的痛心的事比起来,真算不了什么!彻底说起来,什么是痛苦呢?无法测量无法计算的,一个某人认为存在而他人看不见的无形之物。生活如不带点像被一枚针挑着似的略微的痛楚,也许就一点没有意思了,正像气候的无变化一样的没有意思,如果没有冬天的严寒和尖削如刺的西风,就不会对温软如绒的东风感到意外的喜悦。

我的童年的痛苦多半是因为母亲的偏心,少年时期的苦是失去哥哥的苦,青春时期的痛苦当然是为了那个悲剧,这不是说,我完全没有过快乐的日子,我有过的。我相信一个人不管他的生活如何悲苦,环境如何恶劣,也必定有过一段,哪怕是短短的一段,真真实实快乐的日子。正像每个人必定哭过,对着人哭或背着人哭。但每个人必定也笑过,除开假笑,敷衍的笑,为笑而笑之外,真正的笑过——为表示发泄心里包不住的快乐的笑。

我也有过那种绝对的快乐的日子,在那些日子里,我不但很快乐,而且知道自己是快乐的。不但知道,而且满足于自己的快乐,不但满足,而且能神奇的把握住那份快乐,那种快乐后来没有再发生过,虽然我也有过安详的平静的愉快日子,但是那种醉心的、神智昏乱的快乐只来过一次;那就是我读高一的那年,十六岁,愚笨而又绝顶聪明的十六岁,自怜而又最被他人憎恨的十六岁,糊涂而又自以为了不起的十六岁,一去而不再回来的十六岁,——开花的年龄。

那年我真正的从头到脚的在恋爱,灵与肉同时在恋爱。

恋爱的最甜时期和最苦时期是同时的,那就是刚开始的时候——当你在恋爱对方同时知道对方也在恋爱你,但双方都没有表达出来的时候,那是心魂俱醉的初恋时期。在那个时期里,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在无意中带着有意,像春天里,被风抚弄着的花草一样,轻飘飘的,醉沉沉的,不由自主的带着卖弄的姿态。走路走得好好的,忽然会轻跳两下。听人家在说话,明明话题很严肃,会哧哧的笑起来,晚上睡在床上,会一跃而起,一腿踢开被子,翻一个跟头。和大家在一起吃饭,好端端的会把筷子伸到别人的饭碗里逗弄一下。早晨穿衣的时候,会身不由主地低头去看看逐渐升起的乳峰。洗澡时会用手去量量自己的腰身,看看是否只有两个手合起来那么纤细。对镜子梳头时会放下梳子,侧着脸,斜瞟着镜子笑,看看哪个角度最适合于自己的美。看见别的女孩子时,会在心里暗笑她们生得蠢。看见他的时候会假装着不在乎,而眼角、唇边、眉梢、鼻尖,再也包不住那股从心腔里流出来的狂喜。

那就是我,十六岁那年,知道自己在恋爱国一,也知道国一在恋爱我的那年。

那时候表兄妹恋爱好像特别流行,同学都喜欢拿表兄妹来开玩笑,即使他们原来不好的,也会被别人闹得好起来,原先有意思的,经人一闹当然更甜甜蜜蜜了。开学不久,沈慧英她们就从我嘴里套了秘密去,对外一宣扬,于是同学们就开我和国一的玩笑。曼如皮厚,还厚着脸皮去问国一要糖吃,他虽没有买,也没有否认,更没有避嫌疑,那时候男女同学社交不怎么公开,但表兄妹之间,关系可以亲密一点好像是自然的事,这大概就形成表兄妹的恋爱普遍吧。国一既不避嫌疑,我当然更公然摆出是属于他的样子。每天清晨我们去厨房打洗脸水,经过男生宿舍,他总是在栏杆前作深呼吸,我就会停下脚来,向他笑笑,别人看得肉麻,我们都以为是很有诗意的;在饭堂吃饭,我故意绕远,到他那一桌旁边的饭桶去盛饭,顺便从他身边擦过,回饭桌时胃口也好得多。还有,在大集合时,我们互相找寻,找到后即使聚会再没有意思,我们都不在乎了。

我在高一的功课特别坏,当然是因为没有心思读书的关系,我们的教室,高一乙组,在课外活动组的楼上,对着扶梯,夹在高三甲组和高二乙组的教室之间,我的座位临窗,所以很难不注意到楼梯上的人。每到快上课前,我先冲到教室里,聚精会神的听国一上楼的脚步声,他上来后,先到我座位的窗台上,靠着窗和我讲几句话,他总要站到先生上了楼,他才慢慢转过身去,向我摇摇手,慢吞吞地跟在他先生后面进教室去,他们三年级的学生,对先生都带着三分傲慢,我心里明知他不应该这样自以为了不起,却还是十分羡慕他能如此神气。

我上课很少听讲,一只眼睛看先生,一只眼睛则看表,数着秒钟等下课,因为一下课国一必来我窗口和我谈十分钟,他如有一个下课不来,我第二堂的课更上不成了。其实我们也没有谈什么很有意思的话,有时他根本不开口,就半倚着窗,对我看着,看得我坐立不安为止。他有时转脸去看走廊上来来去去的女生,我就对他看着,看他是否专门在看某一个人。他的侧面很不好看,下巴太尖,颧骨太高,有点恶相,其实他正面也不是太漂亮的,他的缺点是脸太黑,鼻孔太大,前额太狭窄,眼睛太小了一点,以小说书里面美男子的标准来看他,他是不及格的。但是我当时看到的,都是他的长处,表面上的和内心里的。对他的短处都觉得是可爱的,何况他的确也有一股特有的劲,蛮劲,从他的头发到他的脚跟处处冒着十足的男人气息。他自然殷红的嘴唇,比别人宽一倍的肩膀,肌肉怒张的胸,他打篮球时跳跃奔走的敏捷,他那个粗粗沙沙的嗓音,都被我看作是无上的好处,无可比拟的特长,至于他的粗鲁,他的缺少温文尔雅的仪态,他的本质上的无决断以及其他短处,我都看不见,即使看见了,也下意识的把它们忘却了。还有一个重要的、使我对他迷恋的因素是他在校内风头很健,很多女孩子都大胆的或暗中的对他表示好感。这使我觉得他是一个英雄,而英雄竟属于我的事实十分满足我的虚荣心。

鄞中虽然是汉奸办的学校,功课还算相当紧,上午四节课加早操,下午三节加上一个钟点的课外活动,晚上每人必须在教室自修两小时才许回宿舍,所以一天最清闲的时候是吃晚饭后到上夜自修前的一个多小时,在那段时间我们可以自由活动,这是我和国一每天所盼望的时刻。我吃完晚饭,一抹嘴,就跑到校门口的小桥上等他。他来了,我们就一起到环湖路去散步,或者到环湖路尽头钟楼下并肩坐着,那是一天中最美丽的时刻。没有第三者在,省去了许多为了做给别人看,为了夸耀自己的许多无聊的举动,人就变得单纯平静得多,因此也比较能够感受,因为容易感受,我就发现爱情无声的来临使我心里战栗,使我对于四周景色的美丽更尖锐化地感受到:暮色下的花草,远处逐渐消失的山岭,钟楼尖顶上一只小鸟的徘徊,慢慢融开了的云片的色彩都给我一种奇异的舒适的美,给我一种圣洁的平静。我会觉得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我是这样的满足,我心里有股猛烈的受爱而膨胀的热流向外奔腾,向外泛滥,想冲击一切,卷带一切,流入大海里,那股热流有时激昂得使我全身战栗,使我突然将国一攫捉住,使他吃了一惊,他会说:“怎么,你冷吗?你的手像冰一样。”

我很想说:“不,我的心在燃烧着,”但我尽量保持缄默,生怕一讲话,那种奇异的感觉、奇异的狂热会立即流走了。

虽然,和他在一起时,我的感情常常是如此疯狂了似的激动,我的动作,使我自己都很惊讶的,却十分拘束。我在自己的家庭及近亲的家庭中,耳濡目染,看到了许多男女之间越轨的事,但十分奇怪,我的性格却不是放荡的,这当然要归功于阿姆,自小对我们严峻的教养及受到她十分古老的想法的灌输。所以,纵使我的心被一种不能抑压的情欲烧焦了,我还能克制住自己不投入他的怀中,听凭他的摆布,而国一呢?我无从知道他心里的事。不过在举动上,他还算是规矩的,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受到舅父母的影响。他平时的举动,虽然充满了男性的蛮横,我们两人单独在一起他却有点不知所措的,胆子很小。另一个原因,我到后来才悟过来,是他没有那么疯狂地爱过我。

话虽如此说,处在那种幽静的,人迹稀少的环境里,在昏暗迷蒙的傍晚,只有我们两个人,年轻而强健,对方的吸引力毕竟太大了,他会吻我,抚摸我,把他心里的火从他嘴里手指里放泄出来。我从来也没有拒绝过他,我需要,欢迎,渴望他对我种种的爱抚,这好像就是他对我爱情的保证似的。虽然,当我回到宿舍里睡下之后,会在黑暗中红了脸骂自己轻浮,对自己发誓第二天见到他时要向他提出他必须尊重我的人格等等的话,但是到了第二天的黄昏,经过了一天的等待和企盼之后,我见到他,和他在一起时,我立刻又变了一个人,不但把前夜忏悔的事抛在脑后,反而急不待缓地等待着他的嘴唇与双手。有时我一个人静下来,会反复的问自己,存在于我们之间的是爱情还是情欲,当时我没有解答,即使现在,我也仍然无法作一明确的答复,也许爱与欲在何处分界是没有人能回答的。

我们虽然从没有明白表示过,但心里都有数,我们会结为夫妇的。这不仅是我们彼此爱悦,而双方的家庭也赞成的,外公外婆从很早开始就暗示过愿意林赵两家亲上加亲。阿爸对国一的印象很平常,阿姆则一直是很喜欢他的。舅母虽然表示过,我的为人太活泼一点,不如美云、茵如的文雅和忠厚,但还喜欢我的直率,不会像许多人一样,在肚子里做功夫,而大舅呢?不用说了,我一直是他的得意外甥女,他对我是样样顺服的,有时,在他特别高兴的时候,他会玩笑地叫我“我的小媳妇”。

虽然我们要好,但我们也常起冲突。我对任何事完全是感情用事,而且沉于幻想,加上小说看得太多,久而久之就会用小说中美丽的女主角当作自己,要国一当那个十全十美的男主角,这样一比拟,会发现国一许多地方都不够条件,就对他苛求起来,苛求不到,就对他不满起来。处理事情,我也是这样不讲实际,而喜欢举出许多小说中看来的例子给他听,这当然和实在生活不合的,而国一秉承了大舅的性格,什么事都讲实际,不讲捉摸不到的理想,对我这种天真得不近人情的想法有时会很恼怒。而我呢,对他的带着商人气息的脚踏实地的样子也觉得很俗气。我等于是一个发了酵的面团,大气磅礴,好高骛远,却是个空心的架子,禁不起一击的,而他则是没有经过发酵的面团,小小的一个,不神气,倒也结结实实的。我说他没有出息,没有理想,他反讥我做白日梦,将来从高高的扶梯上跌下来,自讨苦吃。我则认为一个人跌了一跤,无所谓,他到底看到了不敢上扶梯的人所看不到的东西,何况跌下来的本身也是一种很有趣的经验,他认为这是无谓的作践自己,明明晓得在扶梯上站不住脚何必自找烦恼,我反问他如果他不上去怎么知道是站不住脚的,一个男人应该有气魄,什么事都要尝试一下,他说这是一种无智之勇,我说他是懦弱,没有胆量,他说我认事不清,肤浅。说着说着,两人就会争执起来,但是这种争执总是没有结果,惟一解救我们的,是我们的初恋,在那个盲目的时期,再严重的事都会被原谅的,所以每到我们争执得快变脸时,大家都让步了,不是我抢着吻他,表示悔过,就是他将我一把拉过去,胳肢我,嘴里说:“小丫头,看不起人,让我给点男人的真厉害你看看!”

一笑一闹,天下的事也混过去了。但是每争执一次,我心里就打了一个结,当时说不出是什么,后来才知道那一点人生观的不同,就是引起我们日后分手以及那件不幸事件的最大因素。

不过,当时我们怎么能知道它的严重性呢?我所知道的就是看见他时我的快乐,听见他声音,触及他身体所给我的快乐,和他在一起,到钟楼下看落日余晖的快乐,在环城路上冒雨回来,和他躲在雨伞底下抱着狂吻的快乐。高一的那一年,我就在这种完全为他而活的快乐里过去的,争执所带来的,只是一瞥而不见的阴影,很快就被更大的喜悦掩过了。我们只知道爱情像一只蝴蝶,除了有美丽的彩衣及动人的翩翩飞舞的双翅,没有别的东西,而忘却了除此之外,它也有像其它动物一样的龌龊的五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