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午夜长街-月光森林

邵大卫>>月光森林

第一章午夜长街

[前女友]

一切都是从吴大可遇到那只狼后开始的。

他总是在梦中迷失在那片城市森林里。

那是希区柯克黑白电影里的场景。长街飘着雾气,笔直而清冷。脚步声回荡在黑黢黢的高楼缝隙间,夜的深处,似乎匍匐着一只巨大的夜枭,不怀好意地窥视着他。天很冷,他

立起衣领,点着烟,拐过一个阴冷的街角,口中呼出的白气似乎幻化成幽灵,徘徊在他的四周。透过烟雾,他见到了那只狼,站在20米外的路灯下面,拖着长长的影子,闪着寒光的牙,一身洁白的皮毛和一双绿宝石般澄澈的眼睛。这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不停地靠近,最后像电影特写一样充斥了整个屏幕,将他惊醒,出了一身冷汗,却见月光静如潭水,洒在窗前。空气里弥漫着玉兰花的气味,窗中的海平面已经满潮,远远的有货轮躲在一角,宛如失眠的鲸鱼露出深色的脊梁。

那是20世纪最炎热的一个夏季,城市灯海依然在向大海扩张,老街的空气里飘散着香皂混合着啤酒、蚊香以及汗臭还有花生米的味道。这是一种躁动,也许和季节有关,也许跟荷尔蒙分泌的多少有关,据说还跟厄尔尼诺的消失和拉尼娜气候的出现有关。它引发了莫名其妙的森林大火和歇斯底里的热带飓风,连带出现了怒气冲冲的海啸和蒙古骑兵般的洪水,死了不少人,也连累了一名与厄尔尼诺同名的索然独居的美国老头。总有人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把地球搞得一团糟。老头因此接电话上了瘾,安了131部能发出各种声音的电话外带一部手机,成天楼上楼下地跑来跑去接个不停。据他本人描述,是找到了一种和世界交流的方式,势必守着一大堆话费账单了此余生――和世界交流的代价。

这一年地球上的局部战争与灾情不断,而大可的生活也跟倒霉的厄尔尼诺老爹一样起了巨大的变化。他居然真的遇到了梦里的那只狼。他们是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在第35号大街的拐角相遇,每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总觉得荒唐得近乎不可思议,如同出现在饥饿梦境中的意大利肉酱面一般遥不可及又近在咫尺。

一切都是从那以后开始的。

强调一遍,不是意大利肉酱面,而是狼。

111,112,113,114,115…….他在桌上搭着二郎腿,抱着冰镇啤酒,把脸隐在台灯照不到的黑暗里,继续昨天还未完成的数灯管的工作。打搬进这间办公室开始,他就想把对面楼顶大广告牌上的霓虹灯管数清楚。这大家伙每天傍晚六点亮灯,十点灭掉。精确得好像他前任女友的月经周期,每月的9号夜里11点59分还不见踪影,12点一到立刻出现。“她来了。”女友掐着表说,神情严肃得宛如泳池边的记分裁判。

“谁?”

“大姨妈。”

“看来我又可以放假了。”他如释重负。

女友瞄了他一眼:“她一走你就得上班!”

“真希望她能呆上整个暑假。”

女友开始像猫一样斜眼看着他:“这么长的假期,你难道不会想我吗?”

“绝对不会。”他说。

女友的名字叫美君,发音与美国大兵类似。

关于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有很多都记不得了。只知道他们认识至今已经15年了,从小学5年级开始,分开三次,在一起三次,也就是说,他们平均每5年谈一次恋爱。在一只浮游生物从出生到死去的时间里,也就是26个小时前,美君与他在咖啡厅里坐着,对他说:“我要结婚了。”

“怎么我不知道。”

“新郎不是你。”

“难怪。”他表示理解地点点头,“这么说我被抛弃了?”

“可以这样理解。”美君开始不厌其烦地搅拌着玻璃杯里的粉色冰激凌,舀起一勺,又放下,叹了口气,托腮望着他,“这样对你不公平。可总觉得我们之间缺少了些什么。也许是太熟悉了,熟悉得我都不想嫁给你了。”

他摸了摸鼻子,望着窗外,开始思考这是种什么理由:因为我太喜欢你了,所以要把你甩掉!因为你工作太出色了,所以要把你炒掉。理由堂而皇之,被作用的对象也不致尴尬甚至还会体谅起对方――毕竟还是有与众不同的原因嘛。凡事一旦套上这样的光环,便如天使般高贵起来。如此一来二去,皆大欢喜。

“怎么不说话?”美君问他。

“想不出该说什么。”

美君又望了他一眼,神情好像正在午睡的猫抬起头瞥一眼吵它睡觉的调频广播一样,5秒后又开始搅拌起粉色的冰激凌来,似乎相当上瘾。她的指甲上涂抹着与冰激凌同样颜色的指甲油,仿佛配套的洗脸盆与马桶一样和谐。指甲油与冰激凌?奇妙的组合,都是可有可无的事务罢了。

“他年纪大了点,但对我很好,会陪我聊天,听我说以前的故事。我告诉他很多关于你的事情,怎么跟人打架,怎么被处分,怎么捉弄女孩,怎么在歌唱比赛里忘了歌词得了第11名等等等等…..”美君娓娓道来,沉浸在往日的回忆里,纤长的手指托着腮,在柔和的灯光下,新烫过的髦发泛着红褐色的光泽,仿佛一张怀旧的巴黎左岸咖啡馆广告。

“大概过两个月办吧。”她低着头突然冒了一句,不注意会以为她正跟冰激凌交谈。

“办啥?”

“婚礼呗。”

“哦。”

“你能不能说句超过10个字的话?难道你就不想问我开心吗快乐吗什么的?”

“你快乐吗?”

美君摇摇头:“其实人生不过那么回事。还是读书时最快乐,还记得我们那时旷课,在海边的小屋烤鱼的情景吗?那时海正满潮。”

“不记得海是否满潮。”

“海当然满潮,天空还有大雁飞过,浪打湿了我的红鞋子,记得一清二楚,你忘了?”

摇头。

“那高中毕业晚会,你弹吉他我穿红色的裙子,还记得吗?我们一起唱《红河谷》?”

再次摇头:“不记得你穿什么了。”

“不记得不记得!你到底记得什么?!”美君气鼓鼓地问。

“最近得了一种间歇性失忆症,很多事儿都忘了。”大可开始抽晚上的第7根烟。

“你记得我的生日吗?记得给我打电话吗?记得接我回家吗?认识你这么久,你送过几次礼物?”

“两次。”

“哟,这会儿就不失忆了!”

“不是说了间歇性的吗?时好时坏。”

“对,两次。都什么礼物!第一次送个黑咕隆咚的大猩猩,跟《刚果惊魂》似的;第二次送条大围巾,南方这么热,谁戴呀。”

“起码也是心意,早知道你怕热,就送空调了。”

“你别有一句没一句地挤对我,玩你那份破幽默!”

“幽默还有破的?”

“吴大可!”美君重重地把小勺掷在桌上,“本来还想跟你好好聚聚,像小时候一样谈点高兴的事情。现在我受够了,一分钟也呆不下去!我问你,你爱过我吗?替你回答,你谁也不爱!”美君抓起大可面前的啤酒,咕咚咕咚地往下咽,“你永远把自己关在一所封闭的小屋里,别人进不去自己也出不来!我这就走,现在就去登记!”她抹了抹嘴,把手巾掷在他脸上。他伸手接住:“现在下班了,明天吧!”

“要你管!”美君忿忿地转身离去,走了两步,又回过身来,抓起椅背上的挎包,丢下一句:“晚上的单,你买!”

“说好你请的,又要我买单。老是这样。”

望着美君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只留下他面对着餐厅里其他人诧异的目光和粉色的冰激凌以及同一色系的账单发呆。原本不想这样交谈的,但不知怎的,一开口,味道就全变了。认识一个人15年,用去了一生将近四分之一的时间,结果是一场没有结局的劣质国产电视剧。他买完单,走出餐厅,黑暗里跑来个小孩找他讨钱,他想了想,从挎包里掏出盒金莎巧克力递了过去,孩子诧异地接过,然后迅速跑开了。这原本是美君喜欢的零食,现在看来已毫无用处了。

面对着喧嚣的大街,心里有些空荡荡的。这座城和他一样可怜,在虚有其表的繁华背后延续着没有内涵的空白。他突然意识到美君是对的,他从未在真正意义上与这世界相处过。他呆立在街上,脑海中的记忆残片如被风吹落的树叶,在心里飘荡着,最后变成一块块拼图,慢慢拼凑成残缺的画面,有的静止,有的活动,但无一例外地都失去了色彩,像默片时代的电影,一帧帧在眼前闪过。仿佛置身一座空荡荡的剧院,观众只有他一人,放映机的光束划破黑暗,将残缺的回忆投映在他面前。很多细节的确记不得了,穿什么衣服做什么动作,天空是否有飞鸟飞过,海是否满潮?那很重要吗?细节已退居成为背景的某个笔触而已,并没有任何的象征意义。但那时他们在一起的确很快乐,这就够了。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所在。

[女上司]

“啪”的一声,对面的大霓虹灯灭了,将他从回忆中拉了出来。夜里10点,分毫不差。灯管终究没能数完,只好留待明天继续。这段时间以来,他习惯性地会对着某些东西发呆,灯管也罢烟灰缸里的烟蒂也罢甚至是苍蝇的尸体都能让他发上好一阵子呆。也许这样才能打发失去美君后一个个漫漫的长夜。

还想找个地方去喝点什么,于是带上门走下楼去。

在电梯口,遇到了江薇。“这么早就来上班?”他看了看表说。

“上来拿份资料,见你办公室灯还亮着,没叫你。方案做完了?”

摇头。“还以为你在加班呢。”

“有加班费吗?”

“什么时候能出来?”

“不知道。”

“礼拜五是最后期限。”

“哦。”

“抓紧。”

“嗯。”

电梯到了,一前一后走了进去,门无声地闭上,将他们关在这狭小的空间里。电梯开始下坠,液晶屏幕的数字在不断地变幻。两个矛盾很深的人被关在同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是件令人头痛的事情,凝固的空气里充满了窒息和江薇身上淡淡的CHANELNo.5的香水气味。这味道很迷人,但因为不喜欢江薇,于是也连带地不喜欢起这种味道来。

江薇是新调来的策划部主管,据说是在斯坦福念工商管理的海归派。一到公司就进行机构改革,首当其冲地拿他开刀――认为创意部太过散漫,必须加以约束。所有的广告提案都必须经由策划部认可后才能交给客户,有许多大可认为不错的创意在江薇这关就被否决,两人因此吵过很多回,最后发展到针锋相对的地步。

下午,她又退回了一张海报设计。客户是个防水鞋套生产商。大可在对开的海报上设计了一个纯白底,然后安了两张图片――左边是鞋套,右边是避孕套,标题四个字――同样防水。江薇认为这创意在美国可以,但在中国大陆绝对行不通。保守的价值取向将使得消费者不愿意在脚上套个等同于避孕套的东西上街。大可认为她毫无幽默感,但最后还是得将稿子重新改过。此类例子不胜枚举,几成例行公事。

他开始掏烟点上,被制止。“电梯里不许抽烟,这是起码的常识。”

“怎么我不知道。”

江薇指了指禁烟标志,“喏!禁止吸烟。”

大可瞥了一眼:“还以为是禁止吃口香糖呢。那烟也画得太逊。”

江薇没好气地瞄他:“你到底灭不灭?”

“你带烟灰缸了没有?”

“没事带烟灰缸干吗?”

“随地乱丢烟头是不对的,这也是常识,老师没教你吗?对了,你们美国老师也许只教怎么避孕不教这个,是吧?”

江薇不再理他,把身子背过去表示厌恶。但电梯是镜面的,到处都看得到吴大可幸灾乐祸的表情。她只好抬头凝视液晶楼层显示屏,希望快点到达。

每天能够找机会损江薇几句是他近来最上瘾的事。

“喂,这么晚还工作,没男人约你吗?”

“要你管。”

“倒也是。像你这样的还真没地球人敢要你。”

“哼!”

“赶明儿到火星上找一个,大绿脑袋,满脸褶子,战斗力150万,配你挺合适。”

江薇霍地转过头来:“我警告你!我是你上司,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只管说,但最好不要牵扯到我个人头上!我就算一辈子没人要,也轮不到你来操心!”

“你看,真生气了不是?说你没幽默感还不承认。”

“就你那破幽默,跟布鲁克林区的痞子有什么两样?!”

“布鲁克,林区在哪儿?盛产木头是吗?没去过。”

“意思是说,你很~令~人~生~厌!”

“这地球人都知道!得得,电梯到了,快走吧,别一会儿又惹您老生气。”

“我到车库,你出去。”

“哦,有车阶级。”他拔腿就走,又被叫住:

“明天别迟到!”

他摆摆手:“看情况吧。”

“我会盯着你的。”电梯门无声地合上,江薇像太空人一样消失在太空舱后面。大可愣了一会儿,走下台阶发动机车。

刚把引擎点着,就看一辆银色的奔驰S320房车如海豚般无声地经过。开车的是个清秀的眼镜青年,江薇就坐在副手位上不怀好意地瞄了他一眼,然后绝尘而去。望着奔驰闪烁的车尾灯,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本田CBR,拍了拍油箱说:“那四轮虽然贵了点,我还是爱你。”

他的250CC的摩托叫――午夜狂奔。

[怪酒吧]

他以100公里的时速在车流中穿行,迎面而过的车灯划出一条条耀眼的光的轨迹,宛如一条条发光的精虫,在暗夜里迅速地游动。面对这纷扰的夜色,他决定找间酒吧让自己醉一次。

这间名为巨石的酒吧似乎是新开张的,蹲在僻静小街拐角的一座防空洞里。红蓝相间的霓虹灯管,明明灭灭地照亮了门前柏油路面的一角。旁边的路灯像个孤独的浪人蜷缩着,

昏黄的光与明灭的酒吧招牌构成一组舞台剧布景。偶尔有几张废纸被风吹起,无精打采的打着转。深夜11点42分,城里的一部分人已经睡了。

推开窄窄的门,里面是一条狭窄的长廊,亮着昏暗的紫色氖气灯,照得两侧用荧光漆画着的视幻图形如怪兽般从两侧扑来。到了长廊尽头,再下一级楼梯,左拐,便是一间挤满了人的地下酒吧。重金属音乐迎面如开了闸的水倾泻而来,混合着烟草和躁动的情绪,令原本就不太清醒的意识顿时失去重心,跌入狂躁的氛围中去。酒吧大厅的墙上也用荧光颜料画着令人不解的图形,像部落图腾又像立体派野兽派或什么都不是。大投影屏幕里,涅槃乐队表现着他们令人张口结舌的飙弦速度,科特柯本兴奋的在舞台上砸着价值不菲的吉他。酒吧里堆满了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年轻人,他们肆无忌惮地喊着笑着,垮掉的一代的精神在这里屹立不倒。

大可在吧台前要了杯威士忌酒,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无精打采的侍者搭话:

“酒吧刚开的?”

“上礼拜。”

“这些画谁画的?”

“老板吧。”

“可以认识一下吗?”

“恐怕不行。”

“为什么?”

“他从不出现。”

“没人见过他?”

“没有。”

“那怎么管理?”

侍者看了看他:“这么说吧,酒吧就像一只上好发条的打鼓兔,一直朝前走,兴许有一天发条松了会停下来,不过暂时还没到那地步。设计好程序,按动电门,导弹就飞出去,不需再理会什么?可明白?”侍者耐心的解释着,一时间似乎来了精神。解释酒吧与众不同之处就像兴奋剂般令他两眼放光,这也难怪,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尽相同。有人看到砰砰直叫的打桩机就产生性冲动也无可厚非。

大可喝了口酒,摇摇头:“不太明白。”

“这么说吧,”侍者开始挽袖子,“数字化生存可知道。”

“一点点。”

于是侍者说――巨石酒吧就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推动着,老板是谁并不重要,但一切都进行得井井有条。有人按时供货;有银行收银员按时将每天的营业款收走;员工工资也每月按时打入信用卡里,并且会附上一份考勤记录,记载了迟到早退奖罚金額的多少。

“数字化生存。”侍者丢下一句又开始忙着打酒切果盘,大可环视着这闹哄哄的地方,多少觉得它的确有些怪异。

吧台边放着部老式按键电话,电话边站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发型比较特别。头发从正中间呈锯齿状分开,扎了许多辫子,像76人队艾佛森的发型,也许是他妹妹,不过皮肤白了点。大可估计她每天花在头发上的时间起码需要三小时,于是决定看她。

女孩发现他的目光,也不回避,水汪汪的大眼睛可以清楚的映出他的影像,不带眨的令人怀疑她没有上眼睑。于是笑笑:“一个人?”

女孩没有回答,依然盯住他不放。

“咱们认识?”

摇头,还是看。

“我脸上有字?”

摇头,继续看。

“请你喝杯酒?”

女孩瞅了他一会儿说:“你很无聊。”

“没错,你呢?”

“等传呼。”

“男朋友的?”

女孩摇头,叼起纸烟点着,老练的呼出一口,托腮望着他道:“别想泡我,你这类人我见多了。”说完,伸出中指比了比,转身隐入人群。

“等等!”大可追上前去,“我干吗非泡你不可?我没想泡你,真的。别以为自己多令人垂涎欲滴,其实你也就比我高一个档次而已。可以自我介绍一下吗?”

女孩转过头来,吐了口烟,站住。

“吴大可,口天吴,很大的大,可乐的可。”

女孩没表情的歪头看他好一会儿,说:“苏文,苏州的苏文学的文,身高168公分双眼皮双鱼座AB血型不是处女,满意了?”

“酷!留个电话号码?咱们也算认识了。”

苏文扭头看了一眼,道:“如果你不怕惹事的话,可以告诉你。不过我男朋友就在前面,虽不肯定你打不过他,但他们人多。”

于是,看见墙角处密匝匝坐了十来号太保太妹,光头的长发的穿耳洞带鼻环的染金发手臂刺青的不一而足,正穷极无聊不怀好意的往这边看。于是道:“至于吗?无非要个电话而已。”

“他们也许不这么想。”

“得得,算我没说。借问厕所在哪儿?”

女孩指了指走廊深处:“喏,悠着点儿,别尿裤子上。”

“一会儿就干,没事儿。”

挤过人群,好不容易找到盥洗室的门,站在小便槽前,毫无尿意。目光却被墙上的一幅画吸引。画中是一只白色的狼,正以诡异的目光注视着他,身后是一片映着圆月的都市,正是他梦中的场景。狼的目光勾勒得栩栩如生,深邃得如同随时可将他溺毙的潭水。他脊背生出一股寒意,作贼似的四下张望。盥洗室里安静极了,只有他与这只狼的肖像对视着。等一下,似乎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为什么自己的梦境会被人丝毫不差的画下来?他是谁?这一切只是巧合吗?

“洗手间里的那幅狼的肖像是谁画的?”

“老板吧!这里所有的画都是他亲手画的,听说如此。”

“真的没有跟他联系的方式了?”

侍者摇摇头,继续擦他的杯子。

“绝对没有?”

点点头:“绝对。”

大可有些失望,喝干酒,打量着四周,思维被这个神秘的老板打乱,理不出头绪。在酒吧深处角落的一张桌子后,坐着个孤独的饮酒者,面前的烛火被不知哪里来的风吹动,投在墙上的身影也随之左右摇曳,森森然显得有些古怪。那人的脸始终隐在暗处,长发披肩,身形高挑。虽独处一隅,与周围的喧嚣格格不入,但在不经意间散发出的孤傲气质,很像幽灵。

[怪女孩]

他心下诧异,肩膀却被人拍了一下,是那个叫苏文的女孩。

“还想请我喝酒吗?”

“会挨打呦!”

“他们都走了,你现在很安全。”

“同时跟这么多男朋友约会,挺不容易的吧?”

“损我?”

“没没,想喝什么?”

“随便。”

“随便是什么?”

“就是随地大小便。哈哈哈。”苏文夸张的笑,叼着烟坐了下来,“来瓶科洛纳加柠檬。”说完望了大可一眼,又道:“看上去很饥渴,刚被抛弃?”

“经常,习惯了就好。”

“脾气挺好,你。”

“没脾气。”

“要我电话号码干吗?”

“买彩票时参考参考。”

“哦。”

“你常来?”

“一开张就来,今天是第10次,因为它怪。”

“怪?”

“当然,你等等。”苏文起身到电话旁又打了个传呼,这才坐下来说:“第一天来就这么觉着。”

“说来听听?”

苏文把手里抽半截的烟灭了,又点上一支:“和谁都没说,你是第一个,知道为什么?”

摇头。

“因为你呆不拉叽的,外号叫二傻吧?”

“那是我弟。说说酒吧怎么怪?”

苏文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烟,无名指轻轻敲打着额头:“这个酒吧是个怪物,或者说在某个角落住着一只这样的东西,盘踞在山洞里,呼呼大睡,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直到有一天醒过来。”她顿了顿,喝了口酒继续说,“有时候静下心来,甚至可以听到怪物的呼吸,有节奏的一起一伏。它张着嘴,把我们都吸纳进来,却只为了等待什么。”

“什么?”

“讲不清楚。只是个人觉得,也许是幻觉。我常出现幻觉,学校老师说我有妄想症。谁知道,管他呢!爱怎么着怎么着。”

“别理那些老师,他们都没有想像力,你向他们形容一所房子多么的漂亮,他们一点感觉都没有。你必须说――有一所100万美金的房子,他们立刻会说,哇,那真是一所漂亮的房子呀,仅此而已。”随后又加了一句,“所谓的老师们。”

苏文略带微笑的看着他,目光中满是被理解的感动:“这比喻真好,怎么想出来的?”

大可耸耸肩遗憾的道:“《小王子》书里说的,我只是把数字和货币单位改了一下。”

“那本书一定很好看。”

“可以借你。”

苏文开始警觉的看他:“然后我还书你借续集给我我再还书你又借续集给我,于是我们就变得很熟了,对不对?”

“没错。但《小王子》没有续集。”

“我也从不还书。”

“那我借钱给你?”

“那就更不还了,傻瓜。”

“也对。”

这时,吧台上的电话响了,苏文跳起来去抓听筒:“安娜,你玩失踪呀?打传呼都不回……在睡觉?有没搞错这么早……我晚上没地方住,你方便吗?……行,一会儿就来。”

挂上听筒,苏文拍了拍大可肩膀:“谢谢你的酒,我该走了,困得不行,昨天一晚上没睡。你说叫吴大可来着?记住了,有缘还会见面。”说完走了出去,过一会儿又急匆匆地折回来:“有没有50块钱借我。”

大可摸了张100的递给她。

“这么大方?我未必会还的。”

“知道。”

“谢了。”说完就风风火火走了。

“辣妹。”吧台侍者道。

大可点点头:“朝天椒。”

酒吧里的人群渐渐少了,音乐换成SHERYICROW的同名专辑,气氛顿时变得舒缓起来。大可再回头,发现方才躲在角落的长发人不知何时已经走了,只留下烛火兀自摇曳不定。

离开酒吧是凌晨2点。混合着啤酒与威士忌的胃液不住的往嗓子眼涌,连打好几个嗝,总算强行忍住。发动引擎,在无人的长街飞奔,水泥路面像行李输送带不断延伸。湛蓝的夜空如洗,明月西坠,挂在黑黢黢的高楼一角,是橘红色的。

“红月亮。”他猛地将车刹住,仰头怔怔地望着月亮出神。红月亮总带着一种灿烂到极致的孤绝感,令人心生怅惘。夜风穿行过高楼间隙,带来阵阵寒意。他打了个冷战,却不是因为冷,而是在身后的某个黑暗角落,有道目光正盯着自己。

他不用回头就能感到这目光的犀利,箭一般将他刺透。紧接着,他听到了一声长吼,凄厉的划破城市的静寂,在夜空中久久回荡。这声音带着苍凉,仿佛来自遥远的北方,杰克伦敦笔下的冻土带,育空河横亘的阿拉斯加雪原。

呜~

声音更近了,在距他仅20米开外处停住,令他的心无端的悲戚起来。

他僵硬着站了有半分钟,缓缓的转过头来。这回,他真的见到了那只狼。通体的毛近乎雪白,正站在路灯底下,拖着长长的影子,白毛泛着银光。这就是他梦里的那只狼,穿过梦境的荒原来到他面前。绿宝石般澄澈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他,似在诉说无尽的孤独。

大街清冷而空旷,鳞次的高楼如黑森林般耸立,只留下一方窄窄的天空。红月斜坠,一片巨大的积雨云被天风吹动,快速的从头上掠过,情形甚是肃杀。他从未想过自己真的会和这只凶残的肉食动物,在这里相遇――35号大街的凌晨2点。

狼在看他,他在看狼。心跳开始加速,本能的意识到大脑供血不足,呼吸不畅。

僵持了几秒之后,头脑渐渐清醒,第一反应就是发动机车。也许过分紧张,两次打火均未成功。狼开始向他走来,大可绝望极了。

终于,当他第三次打火时,听到了令人欣慰的发动机轰鸣声,CBR以120公里的时速掉头狂奔。白狼开始追逐,他加大油门,很快把狼的身影抛得越来越远。隐约可听到那啸月的长吼,久久的在夜的深处萦绕。

呜~

那夜,狼没有在他的梦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