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魏玛大逃亡-大智慧

割断历史吧

历史是比现实更大的沉重

宁肯活在梦幻中

流云天上走

寂寞心中游

往事纷纷化作雨

把梦淋透

缘已尽情已逝

莫回首

回首天地一片愁

缥缈未来不定

浮沉人生无踪

别上命运的当

随它去了!!!

当裸荒写下这诗时,是毕业后两年的事,当时他偶到这样的困境:即一个天生的哲人和诗人如何应付现实生活的问题。显然如今的裸荒的现实生活被自己搞得一塌糊涂,糊涂得几乎无法收拾。要么就得论证哲人和诗人是不需要现实生活的,可目前看来这一结论成立的可能性很小。

裸荒很害怕自己的作品写出来是一大串索然无味的杂谈,想想自己真地没有什么感人肺腑的故事,尤其当你把稿子递给出版商时是基于这样的企图:想去感动千万个辛苦上班劳作的大众,感动那些被日常的艰辛磨成铁石一般的心肠,去感动那些不是人的人。写作就是写作,一旦把作品拿进出版商的编辑室,那便是在媚俗,象少女扒开自己的内裤想通过展示肉体来谋口饭吃一样可悲,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使自己蒙羞的行为。

在所有的故事里,裸荒最不愿写的便是爱情,而爱情竟被千万骗人的作家和诗人捧为神话般的天堂。裸荒一再叮嘱自己,爱情没什么好写的,古今中外千篇一律。爱情应该是怎样丢人的事,想想看,无可奈何地爱上一个人是多么可笑,它只反映了人在潜意识中有被某种外物缚获而无以自拔的欲望,即前面提到过的“沉缅作用”,就象某些人有受虐癖一样,深深体味着被外物折磨的快感。所谓坠入爱河的人往往潜意识里便希望自己的身心能被什么东西缚住,能拜倒在某个事物的脚下,沉缅其中不想自拔,无以自拔中便有一种濒临死亡或毁灭的快感。所以沉缅于爱情的人和沉缅于邪片及毒品一样,都是通过自我毁灭而获得快感的潜在欲望的体现。爱情是这个社会合法的毒品。

读大学那一阵子,裸荒吞了不少这样的毒品,整个人已经给毁掉了。许多年来裸荒的同学都坚持认为裸荒太容易上爱情的当,他所走过的一段人生路,他所经历的一个个女人,都只证明裸荒是在挥霍,在挥霍自己的青春年华。可悲是尽管他反整个儿青春年华都赔了进去也没写出真正伟大的爱情故事,到头来还只是识破了爱情的假——他宁愿永远活在曾经的颠狂中。

大一暑假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回家,而是先去了谭瑟水读书的那个城市。那城市的名字叫做魏玛,是外宇宙出名的文化古城,谭瑟水在魏玛城一所大学里读文学。前文说过,裸荒从高中起便爱上了谭瑟水,那爱情很清纯,瑟水在裸荒的眼里一直是冰清玉洁的佳人。高中三年级时裸荒每晚都要回家,从小镇(中学所在地)到裸荒家里的那座山村其实很远很远,路又长又黑,是人迹罕至的乡间僻道。伴随着裸荒的常常是凄凉的风、冰冷的雨,遍地的泥泞和阴森恐怖的黑夜,黑夜里他要穿过一座座荒草杂芜的无名的古坟或新坟,那时他害怕得要死,总在心里重复着谭瑟水的那段话:

“你总是那么自信

那么执著

世界在你的眼里

是那么渺小

你的雄心

要征服一切!”

既然有雄心去征服一切,又何必害怕那阴风冷雨和茫茫黑夜?

大一暑假裸荒到达魏玛城时,这段话在心里已重复了几千遍,对瑟水的思念也堆积得有一米厚了,他和瑟水是高二时分手的,到这次访问为止,俩人各积攒了一抽屉对方的信。

为了这趟魏玛之行,裸荒生平第一次刮了胡须。他早就看到自己唇边“黑”了起来,但迟迟没动刀剃去因为他觉得第一次剃须仿佛是一个人生时代结束的标志,有许多庄严的感觉在里面,需有一个庄严的日子来完成自己庄严的仪式。也是为了这趟魏玛之行,裸荒花了二十块钱买了雪白的西裤,低廉却是新的,而且那年街上流行白西裤,那是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为了这趟魏玛之行,裸荒准备了半个月的心情,他幻想了许多事,包括如何逗瑟水玩笑,还有如何不经意地说出“我爱你”,裸荒甚至努力忘记军训给自己带来的颓废和伤感,他只想倾情投入那份企盼了两年多的浪漫之约。而事实上他并没有事先给瑟水说起此行,为的是给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然而裸荒得到的却是意想不到的沮丧。

对瑟水的感觉是在无以描述的轻狂、做作、尴尬和无语中结束的。

那次魏玛之行终于见到了瑟水,在好的宿舍楼的楼道口,那个学校的女生宿舍是不许男生进的。天热得要命,知了发疯地叫着,后来俩人拣了个遮阳的树荫下聊了几句。裸荒当时坐在一辆自行车的后座上,也许可以掩盖自己身材的矮小吧——和瑟水在一起的难堪之一便是瑟水的个头比裸荒要高出一些,令裸荒自卑得不敢抬头。谈话的内容也远没有一个人独处时想象得那么情意缠绵,言语间净是些寒暄的句子,完全找不到自己期望的那种感觉。裸荒只觉得处处暴露出自己的蹩脚和无奈,仿佛大老远赶来就是和人家搭讪几句似的;又似两根电线,积累了几年的电压,好不容易碰上头,却没有闪出向往已久的火花。于是心里闷闷的,背上隐隐地向上蒸腾着热汗,只希望这样的谈话尽早结束。听到瑟水说下午2:00要参加系里研讨会,裸荒仿佛久困于崖壁的野兽缍找到了下山的路,相约有时间再见面,于是匆匆分手,裸荒后悔自己不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