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大型电视连续剧《唐明皇》的人,想必都不会忘记其中屡屡出现的“秦王破阵舞”的场面,有许多人甚至还会不问而答地告诉你“秦王破阵舞"的“知识产权”应归秦王李世民所有,说这种话的人,可能已经于不知不觉中步入了一个误区——
唐代有一种大型乐舞,舞者共有128人,皆披甲执戟,舞有三变,每变四阵,共52遍,有来往疾徐击刺等形象,并有箫管歌鼓等合奏,歌者合唱,音乐在汉族清商乐的基础上吸收了龟兹乐的成分。
这种大型乐舞的发明者是谁?
以往较为流行的说法是李世民,因为该舞名“秦王破阵乐”舞,而李世民在未登帝位之前也曾爵封秦王。
事实情况真如此吗?
秦王破阵乐舞与“突罗舞”
有一本中西文化交流史方面的通俗著作在提到秦王破阵乐舞时,认为它与古罗马时代流行的一种“突罗舞”有关,并摘引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埃尼亚记》一诗中的片断为证。维吉尔的诗中有这样的诗句:
按照习惯他们头发上都戴着金圈,
他们都拿着两支以铁为尖端的戟。
一部分人身背箭依,正当着前胸;
且有屈曲的金饰环绕着他们的颈脖。
他们被分成三队,一共有领导的三位将军,
每位将军后面各有十二位少年随从,
领袖们辉煌地率领着部队,
他们分队奔驰而过。
那三支部队分成散兵式又重新召集部队,
然后回过身来相对着拿戟冲刺。
他们转变方向又转变方向,
相对击刺,彼此交错,回互不已,
发出两军相遇时战斗的声音;
忽而背向敌人退怯,忽而转过身来反击,
忽而又和解了,平行着向前进。
现在这种少年的舞名为“突罗”,
以此武舞尊荣他们先祖的威灵。
将“秦王破阵乐舞”与“突罗舞”联系起来,这种说法初看起来似很新鲜,但却仅仅是个“猜想”而已。
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到现在为止,尚未找到“秦王破阵乐”舞与古罗马“突罗”舞之间存有关系的任何直接的史料,而且还因为“秦王破阵乐”舞与维吉尔笔下的“突罗”舞之间存有从形式到内容上的许多差异。为了便于读者了解,我们不妨直接摘引几段原始史料,看看什么是“秦王破阵乐舞”。
(贞观)七年,太宗制破阵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鹳,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战阵之形。令吕才依图教乐工百二十人,被甲执戟而习之,凡为三变,每变为四阵,有来往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数日而就,更名七德之舞。癸巳,奏七德九功之舞,观者见其抑扬蹈厉,莫不扼腕踊跃,凛然震竦,武臣列将咸上寿云:“此舞皆是陛下百战百胜之形容!”群臣咸称万岁。
上引自《旧唐书•音乐志》。
我们再来看看《新唐书》是怎么说的。
《新唐书•礼乐志》上说:“(太宗李世民)乃制(秦王破阵乐)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交错屈伸,以象鱼丽鹅鹳,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被银甲,执戟而舞,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破阵乐’。后令魏征与员外散骑常侍褚亮、员外散骑常侍虞世南、太子右庶子李百药更制歌词,名曰‘七德舞’。舞初成,观者皆扼腕踊跃,诸将上寿。群臣称万岁。蛮夷在庭者请相率以舞。……自是元日、冬至朝会庆贺,与九功舞同奏。舞人更以进贤冠、虎文裤、滕蛇带、乌皮靴,二人执旌居前,其后更号‘神功破阵乐乐’。”
这两段记载中的“秦王破阵乐舞”尽管在舞者数目上存有差异——一说120人,一说128人,但其数目却都远远超过突罗舞者的人数(39人),尽管秦王破阵乐舞与突罗舞中都有数目字“三”,但一为“三队”,一为“三变”,一实一虚,说的也不是一回事。至于秦王破阵乐舞“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鹳,箕张翼舒”之壮阔,似乎也与“突罗”舞不可同日而语。
最重要的是《新唐书》、《旧唐书》一致提到的“鱼丽”之阵,这与古罗马的“突罗”舞存有明显的差异。
在古代汉语中,“鱼丽”一词,其义有二,一为《诗•小雅》中的篇名。诗中反复称道君王所有的酒多而且美,所获得的鱼种类繁多,并进而歌颂其财物之王众,当是贵族夸耀财富之诗,另一种含义是指古代车战的一种阵法。《左传•桓公五年》:“为鱼丽之陈(阵),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晋人杜预注引《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阙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阵法。”
我们上面所引《新唐书》、《旧唐书》中的“鱼丽”,其义显然是后一种,亦即一种车战的阵法。车战阵法乃是中国古代战争的一种传统形式,为古罗马人所不知,维吉尔的诗中也没有任何与车战阵法有关的记载。
秦王破阵乐与秦王破阵乐舞不应混为一谈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虽然承认秦王破阵乐舞与突罗舞存有相当大的差异,但却有相当多的人将秦王破阵乐曲与秦王破阵乐舞混为一谈。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辞海》。
《辞海》:“秦王破阵乐,又名‘义德舞’。”很明显是将“乐”与“舞”混为一谈,而实际上二者是存有相当大的差异的。
《新唐书•礼乐志》载:“太宗为秦王,破刘武周,军中相与作‘秦王破阵乐’曲,及即位,宴会必奏之,谓侍臣曰:‘虽发扬蹈厉,异乎文容,然功业由之,被于乐章,示不忘本也。’右仆射封德彝曰:‘陛下以圣武戡难,陈乐象德,文容岂足道哉?’帝瞿然曰:‘朕虽以武功兴,终以文德绥海内,谓文容不如蹈厉,斯过矣。’乃制舞图。”
从《新唐书》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秦王破阵乐曲与秦王破阵乐舞确实是不一样的。
秦王破阵乐曲先于秦王破阵乐舞。
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同,“发明”者也不是一个人。
秦王破阵乐曲的不同作者有两说:一说是李世民手下的士兵,即《新唐书》所谓“军中不同相与作‘秦王破阵乐’曲”中的“军”中人,一说是一般的老百姓——《旧唐书•音乐志》:“太宗为秦王之时,征伐四方,人间歌谣《秦王破阵乐》之曲。”其中的“人间”实际上就是一般老百姓的代名词。根据后一种记载,这支曲子产自民间,后来经过“吕才协音律,李百药、虞世南、褚亮、魏徵等制歌辞”,成为唐初元日、冬至、朝会时必不可少的一个“节目”。
秦王破阵乐舞才是太宗李世民的“创作”。
秦王破阵乐曲在太宗未登基以前就已经产生——比较通行的说法是产生于李世民率兵剿灭刘武周之时——时为唐高祖武德三年(公元620年)。其时秦王李世民屯兵柏壁,与刘武周手下大将宋金刚相持数日。这一年的四月,宋金刚粮尽北走,李世民乘胜追击,一昼夜行军二百余里,至雀鼠谷(今山西介休西南),已二日不食,三日不解甲,一日八战,大破金刚,俘斩数万人。金刚部将尉迟敬德以介休降世民。刘武周闻宋金刚战败,弃并州逃往突厥,宋金刚亦败走突厥。李世民进入并州,尽复刘武周所侵夺唐之州县。
秦王破陈乐舞却迟至贞观七年(公元633年)才产生(即我们前面所引《旧唐书》中所说的“(贞观)七年,太宗制破阵舞图”。
在秦王破阵乐舞由“纸上”(舞图)走向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吕才、李百药、虞世南等人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假若把李世民比做“秦王破阵乐舞”的“总设计师”的话,那么吕才等人就是将设计变成“宏伟工程”的技术员,他们是属于同一个“课题组”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认为不但秦王破阵乐曲不是李世民的发明,就是秦王破阵乐舞也不是这位太宗皇帝的专利。
关于“秦王破阵乐”(曲)的作者不是唐太宗,史书里有许多旁证,我们不妨再摘引一段:
昔高祖未受命时,天下歌《桃李子》;太宗未受命时,天下歌《秦王破阵乐(曲)》;高宗未受命时,天下歌《侧堂》;天后未受命时,天下歌《武媚娘》;伏惟应天皇帝未受命时,天下歌《英王石州》;顺天皇后未受命时,天下歌《桑条韦》。
这段记载出自《新唐书》,乃是唐中宗时代一个名叫迦叶志忠的知太史事所上的一道奏章中的一段话。
文中的“天后”指武则天,应天皇帝指唐中宗李显,顺天皇后指中宗之妻韦皇后。
细说迦叶志忠的文意,我们不难发现他是将韦皇后与初唐时的几位皇帝(包括女皇帝武则天)连在一起拍马屁,其用意无非是说凡英明君主将要君临天下,民间全要有歌谣歌之以上应天意,如《武媚娘》,如《秦王破阵乐》曲,天意是通过庶民之口唱出的,要是由被歌颂者本人“造”出,那就不是“天意”了。
顺便说一句,有人认为“秦王破阵乐”中的“秦王”不是“秦王李世民”,而是指“大秦王”亦即古罗马皇帝,此说粗看起来似很新奇,事实上也不符合实际。现存的史籍中虽然没有“秦王就是李世民”的确切说法,但《旧唐书•音乐志》中的“太宗为秦王之时,征伐四方,人间歌谣《秦王破阵乐》”以及《新唐书•礼乐志》中“太宗为秦王,破刘武周,军中相与作《秦王破阵乐》曲”都已说明这个“秦王”就是李世民。更有力的旁证是我们上面所引的稍后于太宗的迦叶志忠的那段奏章,在那段奏章中《秦王破阵乐》是与《武媚娘》、“英王”、“桑条韦”等连在一起进行排比的。我们知道,武媚娘是武则天的小名,英王是中宗李显未当皇帝时的封爵,桑条韦则是时人对中宗皇后韦氏的敬称,亦即韦后的别名,倘若此“秦王”不是李世民的代称,而是借自古罗马皇帝的别称,那么,就是再给迦叶志忠几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它拿来与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排比”。
说“秦王”不是“大秦王”,还因为在中国古代,“大秦”从来不可简称为“秦”。
据《后汉书》记载,大秦,又名犁靬、海西。乃是古代中国时对罗马帝国的称呼。
综合《后汉书》、《晋书》的有关记载,我们发现,大秦与中国的交往始于东汉和帝永元九年(公元97年),终于晋武帝太康年间(公元280—289年)。在唐代,罗马帝国已不复存在,遍查《新唐书》、《旧唐书》中有关“外国”的记载,我们没有发现有关“大秦国”、“犁靬国”、“海西国”的记载。存在决定意识,唐帝国的军人或唐帝国的百姓谁也不会“愚”到将几百年前存在的一个王国的皇帝名拿来讨好现在的君王,这是常识。
综上所述,我们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秦王破阵乐”中的“秦王”指的是秦王李世民,而非“大秦王”。
(2)“秦王破阵乐”有“曲”与“舞”之分。
(3)“秦王破阵乐曲”的作者乃是大唐帝国的军人或百姓(也有可能是臣子),但绝非秦王李世民本人。
(4)“秦王破阵乐舞”的作者乃是秦王李世民与其臣子吕才等人的集体创作,并非李世民一个人的“专利”。
至此,谜底完全揭开。
我们在叙及中国古代文化史时,不能简单而又笼统地说秦王破阵乐是谁的创作,而应严格地把“秦王破阵乐曲”与“秦王破阵乐舞”区别开来。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中国士大夫圈内一向有一种不成文的习俗,一件本来很简单明了的事,偏偏要把它搞得复杂起来。而要把一件事搞得复杂,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它与帝王联系起来,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是把本不属于帝王,或至少是不属于帝王一个人的发明硬加到帝王身上,而把真正的发明人——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淹没”掉,久而久之,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帝王们都是聪明过人,无所不能的,而人民群众不过是一些“阿斗”而已。
区分开“秦王破阵乐曲”与“秦王破阵乐舞”,搞清它们的发明权属于谁,有助于我们走出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而且还有可能继续存在下去的“误区”,从而使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真正理解什么叫做“人民,只有人民,才有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