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美人坡

亲爱的读者啊,你已经知道我的生活和爱情经历多么不易,我在得到了林丽雅的爱情后,心中那座久蓄的冰山就在她的身心抚慰下漫漫地溶化了,我又找回了久违的生机,生活的道路上弥漫起阳光般的温馨,我们有过无数的花前月下的细语,有过朝夕相依的无尽的甜蜜,有过旅途中山光水影映照的情怀,每一个细节都让我终身难忘呀。可是,正如林士杰老师预言的那样,我们婚恋中的波折到底还是出现了。只是有一点林老师并没预料到:我们的裂痕不全是因为两人内心的反差和背景的不同,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时代生活的骤然变迁。

我们大约经历过十年的浪漫与幸福,这十年恰是建立在精神的楼台上热情未减的浪漫与幸福,那时没有刺激,没有金钱与物欲,没有人世间的信念的坍崩,有的只是相互的信任与全然一致的寄托,等到热情在一夜之间冷却时,那个于我陌生的时刻就开始了。

最难忘的还是那个初春。因为那是我俩之间的最后的信念。在菲城科大里出现了一个《野草诗廊》,什么《野草诗廊》呀,就是些激进的青年学生在那里空发议论,可你知道那些议论也不是没有道理呀!比如那个叫南子的诗人,他的诗主要是倡导民主,反对专制,抗拒腐败现象出现,有许多人当时都在这个廊上写诗,解放自身呀,思想自由呀,追求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啦,那诗歌廊上的诗有的还被选到菲城晚报副刊了呢!这些你都记得么?最重要的还是我俩自己,首先是丽雅也在那个廊上写诗了,写得那么好,还声称自己要当自由诗人,引起丽雅的同事们跑去观看,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我于二十多年前在菲镇中学写的《野草之歌》,居然原封不动被人拿到廊上去发表了,那可真怪了,菲城这么大,事隔几十年,居然有人又拿出我中学时代的诗去刊出,而且都说好,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时就有人保存了我的诗?真怪真怪,这世界难道几十年没变么?我真的感到陌生。

我们冷战这时还未开始,因为我们有了共同的理想了,当诗人呀!这说明婚姻是需要共同理想的,否则就没戏了嘛,没戏了事就来了嘛!我又想不对呀,婚姻难道不是生活过日子的事么?难道不是相互扶持白头偕老的事么?

然而你是否了解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吗?正象我在前面提到过,那是理想主义光环把中国的天地都照得通明的时代啊,人们从谈变革、思想解放、冲破束缚到谈人性本质,一个劲地拼命追求自由主义,后来不再激扬文字,卡拉OK唱歌跳舞尽疯狂,谈情谈爱谈性谈钱,娱乐场里到处挤满了人,街上变得花花绿绿,一派歌舞升平景象,热闹了一阵后就集中到两个字上面,“钱”和“性”----文明开始了,异味开始四处弥漫,生活动荡了又平息了,变成更大的疯狂。

那些天又是淅淅沥沥下雨,丽雅躲在屋里没有出来,后来很多人涌出来了,丽雅也涌出来了,她手里拿着一叠纸递给我,我翻开一看原来是她写的一首长诗,她把诗递给我后,我们的故事就重新开始了----

我向你平静诉说

其实真不愿意

纷飞的信念连同爱

渐渐飞远还有几根

打湿的羽翅

或者心中的犹疑……

往日雏菊满山遍地

如今苍林再无绿意

昨天的霓裳尚未展现

晨起幻出另一种色彩

灯红酒绿歌声盈盈

玫瑰园里风情万种

何不拂去尘垢

让心飞起

如柳絮般飞向

另一种陌生的境地……

诱惑的季节已经降临

我憧憬它深远神秘的背景

风曾折过我的翅膀

现在我多想重塑生命

以一种新奇的方式,选择

选择再不是一种罪名

孤独的枝丫

没有存在的巢穴

地狱般缺少生机

盘桓良久的日子

跟着感觉走吧

终于把自己打碎

让灵魂赤裸裸展现

也许欲望太多不算太好

但它正在变成遍地羔羊

在所有人身上放牧

目光游离隐隐痛惜

抛弃于是才有浮光掠影

也许有一天真的有一天

一切又重归于自然

我们仍会留恋昔日的良宵

不过到那时再说吧……

这首被称作《我之心》的诗,是丽雅在五月四日拿给我看的。我跟她开玩笑说,你已不是青年了,为什么还要选择这个日子让我读你的诗?她反驳我说:青年的规定标准是45岁以内,我才30岁出头,就不算青年了?难道你希望我尽快变老么?是的是的,我知道你会希望我早点变老,那时你就放心了,她说着嗤嗤地笑了起来。她说现在是思想解放的第二次革命了,妇女的一切都要解放了,我问她这是什么意思?一切都解放了那还了得?她嘲笑我的思想传统,说是你还是到外面走走吧。她举出刘晓庆作为武器回击我,她说你看人家刘晓庆,她就有个性,想自己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象结婚离婚这样的大事,在她身上不过小菜一碟,要结就结要离就离,这才叫思想新潮嘛!我就佩服刘晓庆这个人,我就认为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女人都要象刘晓庆那样,才算活出女人味来!

这些话从丽雅口中说出来,着实令我吃了一惊。但吃惊归吃惊,过两天也就一切如常了。那时候我们有时拌点嘴,我总觉得很正常,夫妻间哪能不嗑嗑碰碰的,就随她去学那些新潮吧,我想丽雅这个人在这方面有句俗语可以套用:老鼠变猫,再变不高。她毕竟受过良好的传统教育嘛。

现在回想起来有些恍然大悟了。难道爱情真会在潜移默化中变味?

窗外,正淅淅沥沥下着大雨。

已经有好些天了,老是这么下着雨,不急不慢,象有什么神秘的力量,从上天扯下绵绵丝线,一面缝合变动中的大地,一面洗涤那些掩藏过的伤痕。

我所住的大板楼靠近城郊,居室一层,有我自己改造的园子,园子一边是一口弯弯的鱼花塘,通往鱼花塘的小路上有一些葱葱的树木。平常晚上,鱼花塘暗蓝波纹上荡几片荷叶,翠羽亭亭,水草轻攀,杨柳俯吻,回曲小路上有散步的恋人。月亮从树荫里落下来,映在荷塘的浅波上,微微漾动,就如一枚枚明亮的眼睛,远远观看着菲城的变化和马路上的人群。

这屋子虽旧,但对我已够满足。平日晚饭后我要到塘边散步,沿小径轻悠悠地吟些诗句。自打下雨这些天来,我就不能去散步了,就常常依在后园门口静静地观望塘边雨中的情景。后园门内有一个小房间,通常是孩子住的,我不常进去,但此刻我发现这小房间真妙极了,透过门口可见鱼花塘,在细雨笼罩下,那塘中的一切都变样了,雨打在荷叶上传出沙沙声,塘边小径上葱葱树木也发出沙沙声,在雨季里一切都有韵味。我正入神时,忽然发现有一柄红色小伞,沿着小径向前飘去,而后在塘边停下来,俯下身去。

那打雨伞的人蹲在塘边清洗自己的胶鞋,洗得很细致。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会儿发现那柄小红伞向我的屋子飘来。

我好奇了起来。

打小红伞的人走路有些特别,顺着小径用S型的步子绕动走着,身姿有些象蜿蜒的蛇腰,顾顾盼盼,看上去俨然是个女人。这些特殊标志使我想起从前的什么人,一时又想不起来。我正在发愣,偶尔回头向对面房间看看:丽雅正懒慵慵地在床上躺着,我就没再注意她。见小红伞离我家的门口愈来愈近,我这才看清那打伞的人原来是男人,面孔好象熟悉。

我又有些好奇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听见了轻轻的叩门声。我转身打开门,不觉惊了。原来真是一张十分熟悉的面孔:薄薄的嘴唇,谦恭的笑容,挺挺的站在外面。

我愣了一下还是喊出了名字:你……常百骝?常春藤!真是稀客!

毕竟有十几年没见面了,那时还那么年轻啊!他大学毕业没找到对口专业,还是发挥了中学时的专长,分到艺校里当舞蹈教师了。我知道他的情况是在80年代初期,他托人给我带了几份稿件,还托人拎来一些酒烟之类的礼品,写了封短信,说他爱写文艺小品,请老同学帮忙在报上发发。我那时还在菲省宣传部,这点忙是能帮上的,我帮他找人发表了。不想一发不可收拾了,他老寄稿来,而且发迟了还写信催问,我就有些对这“老同学”不以为然了。其实同学的概念多着啦,有同校不同班,有同级不同班,有同班不来往的,能称得上要好的同学能有几人?何况在中学时他还歧视过我呢!

我以为他又为稿子的事来找我了。静候他讲话,又转身拿了只杯子,为他泡了杯茶,他在桌边坐下来,不慌不忙品着茶,连声啧嘴:“嗯,不错不错,蛮香呢。”

说说常百骝怎的是常春藤。

与其说“百骝”是常春藤的笔名还不如说是他的绰号。这名字形成有些来历,他在上中学时不就被同学们叫过“白马王子”吗?他身体匀称皮肤白晰是实,那时在男生中他不是唯一能跳舞的吗?他那时走路不就好扭腰吗?但那时除了“妇女主任”他没有其它绰号呀。绰号是在后来他进了艺校当教师时才形成的。他那个系的主任是一位五十多岁妇女,一生未结过婚,自然没孩子,见他标标志志,温文尔雅,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就显得十分喜欢。春藤小时在家受的母爱就多,出名的“娘娘腔”。现在班上又多为女同学,这样他就生活在女人堆里了。女人们在他身上发生了催化剂作用,他愈来愈象女人性格了,说话嗲声嗲气,行事女里女气,甚至连平时神态也象女人。可世事万物偏就这么古怪,他愈这样,女人却愈喜欢与他接近交往,他懂得关心女人,细心,脾气好,而很多女人就喜欢这种男人。可以这么说吧,他在男人面前象女人,而在女人面前倒象打灯笼难找的男人,他事事让着女人呀,他懂得女人的心思,懂得迎合女人的爱好。有段时间,女孩子看了日本电影《追捕》,都喜欢杜丘了,说那是阳刚男人,她们不再喜欢奶油小生了。可那是女孩子们的事,成熟的女人都还是喜欢象常春藤这种男人呢。

就有一个不好的习惯是女人们不屑的,但她们也不太计较,就是常春藤这人走路时,象女人那样,来回扭动屁股。加之他又是跳舞出身,那屁股一旦不注意任意扭动起来,就真有些太那个了,有时会让人联想起女人求偶时卖弄风情的味道。有人曾跟他开了一个恶作剧似的玩笑:他从宿舍里走到办公室,要扭动一百下屁股。因他宿舍距教学班三百米,有人数过确切数字:他每走一米要小扭二次,每走三米大扭一次,如小扭忽略不计,单大扭三百米就是一百次了。

“百扭”的名声就这样叫出去了。

常春藤仔细一想,这名字太窝囊,很不中听,有辱形象,但是已叫出去了,改又改不回来了,怎么办呢?他忽然灵机一动想:不如“将错就错”,干脆就用一个谐音,叫“百骝”也很好,语意也不坏,他甚至因这个名字而非常得意。还算他精明多智,善于应变,“百骝”的名字果然一下就叫响了!

常百骝确实有一身优美的身姿,据讲他在舞场上跳交谊舞的时候,扭动的腰支有如一辆轮车上的辘轳,转动自如。男人们对此不以为然,认为那样让人看着难受,而女人们就不同了,说是一种“男士的潇洒”。究竟孰是孰非谁也没去管他。反正言论自由个性解放了呀,谁爱怎么说就说去吧。

常百骝这次来到我的屋里,不是为稿子的事,而是给丽雅送舞票来的。他正式接触林丽雅的机缘也是在一次舞会上。

就是那个三八节的下午,林丽雅被电话通知去文化厅礼堂参加一个节日舞会。自从那年她从菲县调到菲城当音乐教师后,她的姿色才艺也很快在省直机关流传开来,邀请她参加社交活动的请柬愈来愈多。起初她对此持冷漠态度,有点不入时俗,还想坚守她那种孤芳自赏风范。但后来她渐渐感到生活圈子再不能狭小了。社会开放浪潮在她那闺阁小姐般心里注进新鲜剂,她再不能坚守自己了。加之她所在学校也愿意让她出头露面,希望通过她为单位争得一分社会利益,诸如妇女代表联欢活动,大专院校歌咏比赛,青年舞蹈比赛等,均非她莫属。那天下午两点半钟,当她步入这种大型舞会场合时,她感到了自己昔日的生活眼界是不够开阔了,她虽然也到过舞厅,可这么豪华气派的舞厅还是第一次见到,以前只是跟朋友们去看看,跳舞的人也不多,可这回不同,是在一个优雅环境中举行的大型舞会,电灯的光亮柔和而浪漫,迪斯科旋转的音乐和彩色的霓虹灯光柱在大厅里闪来闪去,她典雅地微笑走进这个场合时,她发现这里聚有这么多潇洒倜傥的先生和风雅韵致的小姐,舞场大厅座位全是满的,一个陌生的男士极有礼貌地为她去包间里搬来了椅子。她落身坐下,感觉气氛轻松而惬意。那男士并不离开,就在她身边站下来,身子懒懒地靠在墙上,她在隐约中嗅到男人身上的香味。

“你是来跳舞的?”男人向她搭讪。

林丽雅浅浅一笑,她的笑一惯是动人的。

当男人离开她身边走向前台时,她的秀眸微闭着又沉浸在婉转的音乐声中。

不一会儿,宽敞优美的大厅里升起了更为动听的音乐,灯光更加柔和起来。随着一阵阵有节奏的舞曲,男人们和女人们一对对翩翩起舞。音响里传出了舒伯特的《圣母颂》,这是一首献给作曲家心中的圣母的美曲,林丽雅已多年没听到这样高雅的乐曲了。据说这是作曲家爱过的一个非常纯美的姑娘,她促使作曲家写出这么高尚的乐曲……林丽雅坐在那里的身子虽然未动,但她的思想早在乐声中起舞了。她喜欢这样的环境这样的乐曲,就象喜欢她自己一样,她的梦想中有欢乐,也有忧郁。她在淡蓝色聚光灯里看到了另一种生活的幻影,那说不清的风韵,和那些无拘无束舞动身姿的男男女女们一样,她也想尝试这样的生活。她记起小时候,她曾跟自己的父母到过上海的“百乐门”和“夜总会”,那种柔和的乳白色灯影。至今还藏于她的记忆中。当一队队风度不凡的男人和优雅出众的女人们相互携着走过她的面前时,当一声声索索的舞步声音敲击着脚下的地板时,她忽然感到局促不安起来。她弄不清自己是想逃离这地方还是永远留下在这地方?她脑里嗡嗡无法回避地感到了这儿确有一种诱惑她的魅力。

林丽雅慢慢地移起身,靠在大厅的一根圆柱子旁边站定,她打算集中精力欣赏一下那些人的舞步。她竭力不让自己的思想飞走,保持自己高雅不俗的形象。当她用一双明亮闪光的瞳仁在大厅里转动时,她看到了一个系着红色领带的中年男子旋转在舞池正中央,他一般个头,不胖不瘦的身体,灵活的身段,灵巧的动作,优雅的风度,这一切立即把她的视线吸引了。那男士的舞伴是一位披着波浪长发的美丽女郎,她那迟缓的动作和并不熟练的舞姿显得有点笨头笨脑,但她的神态十分投入。尽管这样,男士的高超的舞技仍然带动她左右盘旋前后翩跹,象一只飞翔的伶鸟用爪子叼着永不落去的花瓣,他们高超的舞技和配合令全场人刮目相视,不断喝彩。

丽雅低垂的眼帘映进这对舞伴的镜头。场上乐曲又起,是流行的《军港之夜》,灯光刷地暗下,蓝色的波浪般的色彩,随歌声把人们带入大海的夜晚中了……

林丽雅思绪纷然,她的感觉分裂成支离破碎的音符,在大厅里到处游荡着。乐曲中喜怒哀乐各种境界的出现,在她的心上留下深深的烙印。当舞曲暂告结束时,她呆呆立在那里,所有的人都用掌声回报了刚才的一幕,坐着的人一齐站起身来,在舞场上走来走去。林丽雅一动也不动,她象一尊秀美的大理石塑像,伫立静守在那个大厅的圆柱边。

就在这时,跳舞女郎走到她面前和她招呼:“丽雅!你也来了?”

林丽雅愣愣地望着这位艳妆的时髦女郎,她以为是幻觉。

“你不认识我了?”那女郎说。

“艳芳姐!”丽雅高兴地叫起来,“你这么打扮都让我认不出来了,你今天真风光!”她的声音不高,但还是引起了旁边人的注意。

“都是常先生带的,我正学呢!”艳芳说。

有几个男人向她走了过来。

艳芳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林丽雅小姐,这位就是我刚说的舞蹈王子常先生,刚才在舞池里赢得的掌声都是他的。

“哪里哪里?”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说,同时向丽雅礼貌地伸出手来:“林小姐你好!”

丽雅也伸出手,她羞赦地抬起秀眉,感到不好意思,站在面前的就是刚才那位舞技超群的白马王子吗?她的脸不觉一阵不自然,支支吾吾地不知回答什么才好。她回头看了一眼艳芳,那眼神中不无羡慕的意味是说,你能跟这样潇洒的舞蹈王子作舞伴,多自豪呀。

艳芳和百骝同时看出了丽雅的眼神意味,但她们并不说话。艳芳说,我们到茶座上坐会儿吧。于是几个人来到舞池边的茶座坐了下来,茶座是为先富起来的人设的,它是敞开式的包间,用装饰板隔成一个个方格,坐进这里欣赏音乐或者跳舞,一般每人消费得在50元左右,丽雅至今还没有这种消费能力,她在茶座坐下时心里还有些局促,但常先生叫人已把果珍、咖啡、水果等送进来了,老板走过来向他们打个招呼又离开,看样子,舞蹈王子与这里的关系挺熟。

丽雅静坐着,艳芳把饮料送到她手上,她说声“谢谢”,然后拿起吸管。

“林小姐以前常到舞场么?”舞蹈王子问她。

丽雅摇摇头:“不常到。”

“跳舞对身心都有帮助,应该常去跳跳。”

“我跳不好……”

“你有这么好的身段,舞姿一定很美……”依然是舞蹈王子的声音,显出关切,柔和,悦耳。

“我怕跳不好……”丽雅终于鼓起勇气说。

“不要紧的,一定是您谦虚了……”那个声音带出点磁性。

他们终于互通了姓名,常先生还给了丽雅一张名片:那上面有不少头衔:舞蹈协会秘书长;作协分会会员;文化协会副会长,等等。他们还讲定了下次舞会的约定时间:他送舞票给她,她在家里等他……

林丽雅躺在自己房里的床上,早已听见了客厅里对话的声音,她知道是常老师送舞票来了。她在他们坐下喝茶的时候,懒慵慵地从床上爬起来。穿衣镜正对着她躺身的方向,她在起床更衣的一刹那,发现自己蓬松的头发和睡意朦胧的神态很为动人。她虽然三十出头了,但看上去就像二十岁左右,一身雪白的肌肤像奶油一样光腻滑润,一双明亮的眼睛如两汪深溪清清幽幽,如同会溢出水来。她的脸蛋更是说不出来的惹人疼爱。她记得十几岁那年刚刚下放农村时,那个艳芳的朋友一见她就对她轻声说想在她脸上啃一口,她当时气哭了。如今又有了更诱人的地方,她的胸脯袒露时那隆起的地方更为白腻,古人说是“凝脂”之美呀!她不好意思看自己的胸部,她生平是第一次这样看自己……她自己都看得出神了。她羞涩地把敞开着的粉红的睡衣剥下,闪电般迅速地扫一眼自已赤裸的全身,就十分珍惜地穿上了蝉翼般的短裤叉,她觉得就这样套上裙子怕不保险,于是又在短裤叉上补加上一条三角带。这样,即使是裙子被风掀开时,也不至于太难堪的。

她是个有修养的美人,对细节问题比较注意。

林丽雅有一条十分漂亮的裙子,那是她家人从国外给她捎的,据说价值一千多元。那裙子的料质自不必说,其它方面很难一言蔽说。在一般情况下,裙子摆动起来时,两侧开叉的地方让人格外享受到女人两胯之美,其它似乎也并不特别新奇。但不知道为什么,它的色调它的长短它的款式,一旦穿到了林丽雅的身上,就突然活了起来,仿佛魔力般地突现了她无法形容的下围魅力。丽雅身材本就曲线分明,绰约的臀部不动也令男人心荡,穿上这裙子俨然一朵出水芙蓉。但林丽雅自己一点感觉不到这些。

应该说,在女人当中,她虽然很美,甚至也性感,但她从不放荡自己。

丽雅把裙子套在身上,对着镜子左右照照,她不好意思地羞涩地笑了起来。

上身穿一件内衬的小红兜,浅浅地露出一点白嫩的胸脯,外罩一件鹦鹉绿的绸衫,在身上洒了些香水,然后把芬芳扑鼻的小手拍放在衣袋,整个人儿象一幅画中人一样,仙一般从里屋飘出来,娇滴滴一声招呼。

常百骝瞟一眼就迷了神了!

说真的,听见这样的美人儿和自己招呼,常百骝他感到特别激动,那喷出香味的樱唇多动人呀。在他那逝去的许多年轻时光里,他也接触过不少漂亮女人,但她们总是自视美丽而轻狂,而此刻,这么美丽得让人倾心的女人,竟这么亲切平易。他听说愈是高雅优美的女人愈是平易,真是这样吗?

当我第一眼看见林丽雅一身迷人的打扮时,我的内心同样涌起了一阵突突的冲动,虽然我与这美人儿朝夕与共,但我竟像一个常饮不醉的酒鬼那样,常常存在这种抑制不住的冲动。偏偏近一阶段以来,林美人对我总是若即若离,不冷不热,甚至公然拒绝我的求爱,我在内心迷茫时愈加渴念起她来。我不知道如何适应爱妻的心理需要,每当遭到拒绝时,竟走投无路,急得捶胸顿足!我特别怕见到她今天这种打扮,一见了就要疯!要狂!有时,当我的美人懒懒地仰靠于绣花枕上打瞌睡时,我不忍惊扰她,就偷偷于一旁窥视她的久看不厌的姿容。这姿容此刻正以蛊惑人心的媚态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忽然间内心涌起了无限渴想了。我恨死了这个讨厌的常百骝,假设不是他的存在,假设他不是这样死乞白赖地不愿离去,我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把我的美人抱进房里去,搂她抱她亲她啃她,扳倒她痛快淋漓一番。我痛惜自己终日于芝兰之室不觉其香,此刻竟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强暴的意识,感到了无比的忌妒和悲哀了。我忌妒眼前的常百骝,这个讨厌的家伙有什么资格来分享我的爱?世界上再高明的人都认为爱的“自私”是可理解的!无论如何,我觉得我对丽雅感情上的自私是无可辨驳的!我不容许别的男人有任何勾引我的丽雅的动机!于是我又怀疑起来:她今天打扮得这样妩媚,是让自己看呢还是让那家伙看?女为悦己者饰,这世上只我辛方生有资格“悦”她,难道这个不知趣的常百骝也想“悦”她一下不成么?

我不敢细想下去了。

我的面部表情可能有些失态。

多年来我就在自己的生活里形成了这样一种习惯:我一手托着事业和金钱,另一只手托着林丽雅及我的小家庭。事业是我终生的追求,闪着一种神圣的光环,我不忍丢弃;金钱是整个生活的保障,是一切的一切赖以振兴的基础,我必须抓紧机会赚取它;家庭是我游刃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宁静的港湾,能帮我排除一切烦恼一切焦虑一切不顺心的琐事,并且带给我安慰和欢乐,我不能没有;而林丽雅则是我的爱情的全部象征,全部结晶,全部希望。“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我视她超过自己的生命。正象人们不能得到所有美好的东西一样,我必须常常作出牺牲。牺牲了事业那是一种自欺;牺牲了金钱那是一种可惜;牺牲了家庭那是一种不幸;而牺牲了我的爱情的象征林丽雅,生活中的一切就会失去重心,一切就会产生倾斜,产生动荡摇晃,甚至将毁灭了我的全部追求全部人生价值了。

我不能失去林丽雅的爱情,就象鱼不能失去水一样。这种约定俗成的生活规范,使得林丽雅这头在我的生活中总是超重。一当这种超重的时刻到来时,我就不顾一切地怜爱她,竭心竭意地谦让她,千方百计地迎合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每个细微的表情和细小的变化。

现在,我感觉出了这个微妙的时刻。

终究还是我的“重心”打破了沉默。她大方且温雅地面对常百骝说:“常先生,您答应过给我的舞票呢?”常百骝立即起身恭腰,诺诺地回道:“在这在这,我就为这来呢!这儿有两张舞票,是招待美国访华代表团的……”他寻找到措词方式便说出小心翼翼的话,象是对丽雅又象对我说,“机会难得,你们一道去玩玩吧!这是我费了很多周折弄到的。也算我对方先生和林小姐尽一点义务呢……”

我忍不住拿眼睛去瞅丽雅的表情。

丽雅尖尖的指头已经伸向了常百骝的舞票,一边高兴地说:“谢谢常先生,费您劳神了……”

一般说,凡是林丽雅乐意的事,我也就愿意。但是此刻在我的心头象落进了一只苍蝇,我不得不为了讨好丽雅而佯装高兴地对常百骝说:“谢谢你了,百骝……”

凭心而论,我做为省城的一个知名人物,弄到两张舞票自是不成问题的,但我事先没有想到这一层,这个讨好心爱人的机会竟让别人钻空子钻去了,我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懊丧……

那天晚上,我陪丽雅早早吃了晚饭步上街头,我们迎着熙攘的人流向前走着。街上,到处是彩色的标牌,叫卖的杂声。街头的路面正在拓宽,马路两边正在兴起的高层大厦,愈来愈拥挤的商店,五花八门的流行音乐的噪声,各种拍卖时装的摊贩,使道路的每一处显得节奏喘急,繁闹异常。当不寻常的夜市在我们的脚步声中悄悄降临时,当一家家大宾馆里隐约出现觥筹交错的柠檬色时,我真的觉得自己伏案的时间恐怕太长了!我无意间向天上望去,那墨兰色空中的几颗星一弯月,全在如雨的霓虹灯前引退下来,看不清的雾岚掩住它们。我感慨这世界的变化比我想象的更大了!我仿佛看见有只无形的大翅在我的面前扇动着,使我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纷乱了。我又感到我的周围到处是纷乱的脚步和纷乱的生活,我瞥眼向一幢楼上的一户人家望去,那敞开着的淡蓝色的窗户中,有一个年轻的妇女正在舒展她的柔臂,旁边一个男人像她的父亲定是她的情人,从后面把她的秀发轻轻拢起,把她刚刚沐浴过的袒露的柔臂拥在怀里,随之在她嘴上亲吻……我立即把目光收回,感到了周围的一切愈加陌生。

这个普通的夜晚,第一次以陌生感钻进我的脑里,我隐隐感受到我跟不上时代了!我从六十年代挣扎到今天,一切的生活变故似乎都不在话下,唯在此刻,我预感到有些措手不及的东西朝我奔涌而来……

我摇了摇头,象是自嘲又象有点兴奋。我少年时代的任性不羁曾被生活经历磨成了传统的“方步”,而此刻我不敢再踱那种方步走路,否则路人会鄙薄嘲笑我的,我伸出手挽起丽雅的胳臂,以轻松的步态向人流中走去,我们走过了一丛丛霓虹灯的花饰,走向一片光明灿烂的广场,这就是中美合资的奥力斯舞厅所在地,也是目前省城最大最豪华的跳舞场所,我们挤过黑压压的人群,费力地穿过人流,终于挤到舞厅门口,我和丽雅正要拿票出示时,瞥眼看见了常百骝,他穿着挺刮的西服,系着漂亮的领带,风度翩翩地站在迎宾室前恭迎我和丽雅的到来,而后做出优美的手势请我们上前。

我默然微笑。丽雅的脸上泛出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