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移民律师-黑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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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移民律师

一个熟悉的面孔擦肩而过,李易之不由回过头去,那人也正回头看他。

“大李!”

“小徐!”

李易之认出那是几年前在业大一起学法律的同学徐志。徐志原是一家电子设备厂的工人,比李易之小几岁,人蛮聪明,但因为文化底子薄,夜大的课程听是听了,可不知怎么掌握,更不知怎么应付考试,第一门考哲学就没及格。他看到李易之不仅通过了,成绩还相当不错,就盯上了。他成天缠着李易之问东问西,每次考试前,都把李易之准备好的答题内容复印下来死背,居然灵验,李易之得八十多分的课程,他也能得个六七十分。在以后的考试中不仅重考的哲学过关了,其他课程也一门接一门地通过,拿下了法律大专文凭。夜大结束,他们各奔东西,李易之继续参加英文的夜大考试,两人联络渐疏,后来徐志便不知去向。没想到,今天居然在异地他乡重逢。

徐志满面红光,已有点发福了,穿一身笔挺的西装,头油光光的。

“有5年没见了吧!”徐志掰着指尖说。

“有了。你还那样儿,胖了点儿,挺精神的。”李易之笑道。

“你也没变,还显得挺年轻。在美国干什么呢?”

“刚从华大毕业,正找工作。你呢?”

“华大?哪个专业?”

“法医系。”

“哦,不错!”徐志看了看手表,“快12点了,你还有别的事吗?如果没有,咱们一起去吃午饭,我请客。好好聊聊,怎么样?”

李易之刚在外交部碰了钉子,下午还没安排,就欣然同意了。

两人找了一间安静的小餐厅,点了几个菜,边吃边聊起来。

原来徐志业大毕业不久就碰到一个机会。他的一个朋友找到了失散多年已在美国定居当律师的父亲,父亲给他办了移民手续赴美读书。他父亲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主要为华人服务。近年来,由于中国赴美人数剧增,事务所生意兴隆,人手不够,因为和徐志是从小的哥们儿,他朋友就向父亲推荐请徐志赴美帮忙。徐志刚和老婆离了婚,又生就一副不肯安分的脾气,自然一招即至。在他朋友父亲的事务所已干了三年多,主要是联系客户,做点文秘性质的工作。头一年,因为语言不过关的确困难,好在事务所主要和华人打交道,凭着他的机灵乖巧,倒也能应付裕如。业余时间徐志参加了个英语补习班,从ABC学起,现在已经可以说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了。他正合计着想进大学拿个法学学位,取得律师资格,今后便可以自己挂牌开业了。

李易之也简单讲了讲自己的经历。徐志听后,连连表示佩服。

“不过,老哥,说句扫兴的话,你空有一身本事,在美国可难有用武之地。只要不入美国国籍人家是不会信任你的。”

“是的,我现在也明白了。”

“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我总有点不死心,也许再试试运气?但先得找个混饭吃的工作。”

“找个律师事务所去应聘吧,我可以帮你找。”

“可是,律师不是我的专业,我对美国的法律了解不多,我去能做什么呢?”

“这你就不知内情了。国内人总以为,在美国当律师的人个个顶呱呱,能跟老美唇枪舌剑,对簿公堂,那英文得多流利,对美国法律还不得倒背如流。那是想当然,其实可没那么玄。”徐志不慌不忙,索性给李易之来了个启蒙教育,说出一番话来:

“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裔另当别论,其中不乏成为真正的美国律师的人。半路出家的就不同了,绝大多数只搞移民服务,客户当然是华人。确切地说,是在美国给华人当律师,自成一个小气候,除了移民局基本不跟美国人打交道,不过是中国人做中国人的生意罢了。我们行内叫他们‘移民律师’。这些年移民美国的中国人越来越多,移民律师自然生意兴隆,财源茂盛。多数新移民都得让移民律师先宰一刀,放放血。说句难听的,移民律师是靠吸新移民的血发起来的,这话可一点儿不过分。”

李易之有点不解:“申请办移民的人,不符合条件的不说,符合条件的,干嘛还花钱请律师呀?”

“这个问题问得好,”徐志狡黠地眨眨眼,“许多人的条件完全符合美国有关亲属移民、技术移民、投资移民或特殊移民的规定,申请移民也并不复杂,条件和程序都是公开的。花一天时间去图书馆,就自己的条件做一番查询检索,最多再花几十美元,到移民律师那儿咨询一个小时,自己申办移民就绰绰有余了。可惜他们大多数不这么想,更不这么做,总是把移民看得很神秘,好像非请律师办不可。实际上,他们是把绿卡看得太重,绿卡就是一切,生怕出一点纸漏,这才不惜花重金请律师办自己完全可以办的事。”

“我给你讲个实事儿。有一对访问学者,和其他中国人一样,到美国后十分节俭,租最次的公寓住,到旧货店买人家穿过的衣服,吃最便宜的食品,开的是一步一喘的老爷车。直到孩子考上名牌大学,而且获得奖学金,才破例到‘KMart’给孩子买了件新衣服。你知道‘KMart’是美国低档次的百货连锁店,商品价廉物不美。如此精打细算的两口子,办移民时,律师张口要4500美金,他们眼皮眨都不眨,当场给律师开了支票。你瞧瞧,这不是疾迷心窍了!中国人什么都省,就是给移民律师的钱不敢省,一掷千金不还价,这会儿才看出中国人的豪气呢。”

“你的老板是移民律师吗?”

“他呀,怎么说呢,过去在国民党的法院里当小职员,四九年去了台湾,后被裁员失业,就到了美国,混了个律师。业务上算半路出家,比不上土生土长的美国通华裔律师。但因为来得早,受美国社会影响很深,又是小职员出身,年纪也大,办起案来谨小慎微,并不敢像其他半路出家的律师那样,只要能赚钱,什么野路子的案子都敢接。移民方面的业务他只接符合规定的,因为资历较深,华人中小有名气,信誉不错,所以找上门的客户也不少,生意照样兴隆。其实他接的那些移民案子,叫我看也都是不必请律师自己就能办的。可客户认头,心甘情愿花这笔冤枉钱,倒成全了我们。衣食所系,我们自己是决不会说破的。你花钱买放心,我举手之劳卖你个放心。那钱,事务所也就笑纳了。天予不取,不是也犯忌吗?哈哈哈!”

徐志说得有声有色,得意地笑起来。

“不符合条件的案子,律师也能办成吗?”

“那当然,花钱办自己能办的事,那豪气里透着傻气,移民律师办这种不符合规定的移民案,透出的可真是中国人的智慧了!被我老板拒之门外的案子,到了移民律师那儿,竟然一个个起死回生。前两个星期还在我们事务所苦苦哀求,请求帮助的主儿,不定哪天碰见了,他会满面春风地告诉你他绿卡快拿下来了。问他托的谁,他就会掏出一张律师的名片,你看吧,准是个移民律师。中国律师点子多,善于钻法律的空子,符合条件的固然可办,不符合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能办,糊弄老美还不容易,跟玩儿似的。”

“再给你讲件实事儿。有个大款太太,在国内玩腻了,闲呆呆烦了,想到美国闯一闯。她以商务考察的名义到了美国,逾期不归,‘黑’了下来。身无一技之长,又从没受过高等教育,英文一窍不通,在美国又无亲无故。托人找到我,我绞尽脑汁想帮她,可她实在是跟移民法不沾边儿,我们事务所决不可能接她的案子。可受人之托抹不开面子,我只好指点她去找一位移民律师试试。她听从了我的指点,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态度找上门去。那位先生还真有起死回生的绝招,一听完她的情况和要求,眉头都没皱就教了一招,告诉她可以以家庭教师的名义申办移民,只要有学士以上学位和教学经历就行。有钱能使鬼推磨,她花重金在国内打通关节,前后不到两个月,就拿到了经过公证的假大学学历、假职称和假教学经历的证明,从一个无业的有闲阶层阔太太摇身一变成了有10年教学经历的大学讲师。她凭这些伪造的文件,顺利通过了移民局和劳工部的层层审查,成功移民了。你说绝不绝!”

徐志眉飞色舞,李易之目瞪口呆。居然有这样的事!美国不是法制国家吗,怎么也这么乱。

“咳,法制,法律都是人订的,哪能那么十全十美,总有疏漏之处。死心眼呆板的就被限制住了,心眼儿活脑筋灵的就发达起来了。等问题大了发现法律有漏洞,再去修改完善法律时,那些捷足先登的可能早‘开拓’出新的‘漏洞’,走新的生财之道了。那年,移民局受理‘六四绿卡’申请,预计符合条件的约4万人左右,想不到后来翻了一番还拐了弯儿,这就是那些移民律师的‘杰作’。一公布这事儿,移民律师们就争相在中文报纸上刊登广告,生怕漏掉这千载难逢的赚钱良机。当时,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则半版套红的大广告,那是民运组织的。称他们亲自参与了‘六四保护法’的制定及实施全过程,了解内部的变通处理原则,更有把握帮助客户申请成功。更重要的是,‘六四’绿卡名额有限,先到先得,他们可以事先从内部得知移民局开始受理申请的时间和地点,保证在公众得到正式通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万无一失,等等,话说得甭提多牛气了。这广告一登,非同小可,寄来申请的材料立刻雪片一样的从全美各地飞来,民运组织一夜之间就发了。申请截止日期一过,他们立刻吹灯拔蜡,电话也取消了,人更不知去向。”

“六四”绿卡的事李易之隐约听说过,但民运组织的所为,是今天才听得如此详细。他不由得有些愤慨:

“他们知不知道这么做犯法?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利用参与政府法律和实施的职务之便,把得到的政策信息事先卖给客户,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谁能跟他竞争?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咳,谁说不是呢!我认识的移民律师因为被他们抢了生意,也都牢骚满腹,说民运组织这帮家伙,自称忧国忧民,自称精英,其实是中国最自私自利的人,还没成气候就开始腐败,行事又独,中国的民主运动要靠这帮人非完蛋不可。架不住现在美国有些人觉得他们还有利用价值,所以对他们的行为每每姑息放纵。这帮人成天靠骂中国、骂共产党过日子,不仅很多华人反感他们,就是外国人也有很多看不起他们。只不过美国这个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没人对他们大惊小怪罢了。”

小徐的一番话,打开了李易之的思路。回到家和杜迎商量,杜迎原本就想让易之搞律师专业,总觉得当特工,做侦探太危险,现在有去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可能,她当然十分赞成。

凭着华大法医系的硕士学位和徐志的热情帮助,李易之很快在一家移民事务所谋到了职位——做当家律师的助理。

移民事务所果如徐志所言,接待的尽是各种各样来头的中国移民。那份助理的工作对李易之来说是不难应付的,工资待遇不菲,每月有稳定的收入,接到有油水的案子还有额外的分红。但李易之并不快活,一是因为他所热爱并下工夫学来的刑侦专业丝毫用不上,二是以他的为人,很难心安理得地接受那种从新移民身上巧取豪夺的从业方式。上班不到半个月,他就对新工作产生了一种压制不住的厌恶感,要不是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他早就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