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偷9-偷

大概是失窃后一个星期。我收到了一封信。不知道是谁写来的,市内邮件。地址内详。字迹很是漂亮。可是,我好像从来没跟别人通过信,我收到的所有邮件就是一家服装店每季寄来的新款广告。这是谁呢?

一张漂亮的白色便笺,淡淡的香粉味道。上面写了几行字。和信封上的笔迹相同。

乐蓓:

你好。

给你写信,你一定很惊奇。你并不认识我。但我见过你。

(看到这里,浑身汗毛就竖起来了,有被偷窥感,先把信放下来,拉上帘子再接着读下去。)

我知道你是区法院的书记员,在法院见过你。

(天,但愿不是哪个人想报复,如果是,我劝他去找那些不是很帅的法官们。)

我是个小偷,那个把你的戒指和珠宝一卷而空的人。

(想了半天,才清醒过来,急切地想,他怎么就不提我的内衣呢,难道他不喜欢我的尺寸?)

当然,还有一笔现金,七千八百元。是在另一个房间里拿的。这些东西和钱,我都会还给你的。你千万不要报警。我以我的人格向你保证。

(小偷的人格?我不信,有人信吗?)

我给你写信,只是告诉你我会把一切都还给你。而且,还会给你更多。你就等着瞧吧。会有这一天的。

(怎么那么感觉是威胁呢?倒抽一口冷气。)

没署名。

妈的。放下信,想了半天,决定还是把信交给公安局。当然,那伙窝囊废一定是把信往文件堆里一扔,根本不会去查。

可是,我要这信有什么用?在我手里,比在他们手里还没用。

这世界,真他妈的出鬼了。小偷的人格?

是不是我不相信他,就显得我的人格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