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怎一个“冤”字了得-艾滋病离我们有多远

申洁勇出生在鄂西北荆山东麓的南漳县,汉水支流蛮河穿县而过,南漳人说蛮河水是一根七彩琴弦,成年累月弹奏着一支忧郁的悲歌。

悲从何来?原来在战国时代,楚国有一个名叫卞和的人,在南漳荆山之麓得到一块美轮美奂的玉璞,他便将这块玉璞献给了楚厉王。厉王心存疑虑,便叫来玉匠进行鉴别,岂料那玉匠看了之后说这只是一块石头,厉王认为卞和讹君,砍断了卞和的左脚。厉王死后,武王

继位,卞和又把那块玉璞捧去献给武王。武王又叫来玉匠甄别,玉匠仍说卞和所献之玉不过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而已。武王同厉王一样认为卞和讹君,让人砍了他的右脚。武王死后,文王继位,卞和有了前两次的教训,不再献玉,而将此一美玉抱在怀里,在荆山脚下、蛮河岸边哭了整整三天三夜。眼泪流完了,从眼角溢出来的竟是一滴滴鲜血。文王听到有关卞和哭玉的消息后,派人询问他痛哭的原因,对他说:“天下人因犯罪被砍断脚的人很多,你为何哭得这么悲伤啊!”卞和回答说:“我并非因为砍断了双脚而悲伤,我所痛心的是珍贵的玉石被看成是普通的石头,忠实的人却被当成了骗子!”文王得知后,将卞和与那块玉石请进宫里,令玉匠精心制作,果然得到一块流传万世的“和氏之璧”。蛮河水愤然卞和的凄惨遭遇,愤然厉王、武王的无知与残忍,将卞和流出的血泪化作千年流淌的河水,弹起了撼人心魄的无字悲歌。

申洁勇读中学时曾读过《韩非子·和氏》一文,他为自己的家乡有这样一位执着的先贤感到骄傲,更为自己的家乡有一座流传千古的抱璞岩感到自豪。申洁勇也曾有过理想,幻想着自己将来要成为一块美丽的玉石,为家乡的建设出力,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一道闪光的痕迹。

但是使他想不到的是,几千年前同乡人卞和所遭的凄惨厄运今天又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觉得自己的遭遇似乎比卞和更悲更惨,卞和被砍掉双脚,生命却还顽强地活着,可自己的生命却不知道在哪一天结束。而且自从他知道了他一家三口不幸遭遇艾滋病恶魔的侵袭之后,每天夜里,他似乎都能听到死神频繁的敲门声。

申洁勇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回到家里务农。后来,经人介绍与宣城的农村姑娘陈修梅相识、相爱并结了婚。结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是在家乡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陈修梅曾怀过一次孕,因为干农活不慎流产。申洁勇为此苦恼过一段时间,他也知道这些都是因为他家里不太富裕造成的。有钱的人家,如果家里有人怀了孕,便一直歇着不再干活,而他们家却没有这个条件。有时申洁勇也发些感慨:“哎,没钱的日子,真难过啊!”

为了一个钱字,申洁勇决定趁自己身强体健外出打工,挣些钱回家,等有了一些积蓄之后,再让陈修梅怀孕生孩子。经济条件变好了,母壮儿肥,往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些。于是,申洁勇告别家人,来到苏州,打算找一份工作。苏州虽然经济发达,高新区外资、合资企业林立,但由于自己的文化水平有限,要找到一份适合他的工作,的确很难。

到吴县看看。吴县是隶属于苏州的一个县级市,这里湖汊众多,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水乡”。到街上一溜达,申洁勇盯上了人力三轮车。拉的人多,坐的人更多。他也掏出两元钱,有生以来第一次让人载着自己逛街。

“师傅,”申洁勇边走边问骑三轮车的师傅,“蹬这三轮能挣钱吗?”

“怎么说呢,挣大钱当然不行,挣点儿小钱补贴家用还行!”

“一月能挣多少?”

“千儿八百没准。”

还未到目的地,申洁勇便下了车。三轮车上一问一答,他便拿定了主意:“对!咱也蹬这三轮去。干这行,咱有的是劲!”

于是他也凑钱买了一辆,办完有关手续,骑着三轮,开始穿行于吴县的大街小巷。

申洁勇身材魁梧,体健有力,干这行还真对了路。风风雨雨,辛辛苦苦,一年下来,买三轮的钱赚回来了,手心里还捏着五六千元钱哩!

春节回到家里,看着申洁勇手中的大把大把钞票,一家人都乐了。过节时,申洁勇办了一桌丰盛的年饭与家里人团圆。

席间,姐姐申庆节对弟弟说:“洁勇,有了钱了,往后得节约点花啊,修梅还有事儿等着用钱呢!”

申洁勇当然知道姐姐所说的事儿是啥事儿:“没关系,修梅用钱,咱再挣就是了。”

修梅也是一个勤快能干的好姑娘:“洁勇,开了年我也随你一起去吴县。”

母亲笑着说:“去吧去吧都去吧!来年盼着你们给我挖个金娃娃回家!”

过了年,陈修梅便同丈夫一起来到吴县。

申洁勇仍然骑三轮车干“苦力”,陈修梅折腾了一番,干起了“细活”——开了一家理发店。申洁勇认为蹬三轮车挣钱,一滴汗水一分钱,实在。对于妻子开理发店,他也很支持,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能挣钱则挣钱,不能挣钱也不亏。

殊料修梅开的理发店不长时间里竟然火了起来,究其原因,当然是由于修梅心灵手巧,经营有方。

申洁勇纳闷:一个大男人还干不过一个女人家,真邪门儿了。但又一想,妻子是坐店经营,自己则是东游西荡,碰上生意好能落两个就落两个,要是没人坐,蹬也是白蹬。

理发店生意越来越看好了,店小人手少,修梅里里外外一手抓,忙不过来,申洁勇便歇了三轮,加入修梅帐下,合兵一处,共同经营起理发店来。

又一年过去了,夫妻俩早开店晚打烊,凭着自己的心血和汗水,积攒了一大笔钱,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买下12平米的铺面,打算在吴县长住下来大干一场。

1997年5月,陈修梅又有了喜。申洁勇脸上笑开了花,现在有了一些积蓄,可以丢心落肠地生儿育女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修梅怀孕后期,患上了妊娠合并重度贫血。申洁勇让修梅住进了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第二天,医院便为她输了血。后来病情好转,出了院,申洁勇干脆把她送回了湖北老家,一边休息,一边等待产期到来。

谁知回到南漳后,陈修梅的病更严重了,仍然是贫血。

于是申洁勇又让妻子住进了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既然是贫血,当然得输血。县第二人民医院又给陈修梅输了四次血,还为她输了人体白蛋白,病情得以缓解。

1998年2月5日,一个小生命来到人间。夫妻俩很高兴,给女儿取了一个特别有意义的名字——申呈。呈与陈同音,两人的结晶培育出一个小天使,当然值得纪念一辈子。

喝满月酒的时候,申洁勇能请到的亲戚都请到了。大家兴高采烈地祝贺申呈健康成长,也祝福洁勇与修梅好运长随,好梦常在。

喝了两三盅酒,申洁勇有些微醉了:“感谢亲戚朋友的盛情,我申洁勇有了今天,与大家的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我和修梅再在外边干上几年,把家业拉扯大些,到时候再请大家前来一聚!”

在亲朋好友一片干杯声中,申洁勇、陈修梅连同怀里那个刚刚满月的小生命申呈,脸上全都洋溢着幸福的喜色。

申洁勇一家的确是幸福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存折上的款子一天比一天多,新出生的女儿又是那么天真可爱,除却这些,人生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呢?

陈修梅没有想到,申洁勇也没有想到,就在此时,噩梦已经跟随幸福来到了一家三口之间。

满月酒之后,申洁勇、陈修梅脸上幸福的喜色还未褪去,他们便带着刚满一月的女儿回到了吴县的家中。

20世纪的最后一年里,申洁勇一家三口人也还算得上平平安安地度过了。这一年,他们没回湖北南漳老家,一家三口在吴县度过了世纪末最后一个春节。原来申洁勇夫妇也打算回一趟老家,但春节前理发的人特别多,现在的光景又是花钱容易挣钱难,何不趁此机会挣

一把呢?

春节前后的确忙了一阵子,节日刚过陈修梅就觉得身子不舒服,发热,咳嗽,流鼻涕,申洁勇以为是修梅劳累所致,得了感冒,便找了些退烧止咳的感冒药给修梅吃。

要是以前,有了感冒,吃一两片也能好的,有时即使是来不及吃药,隔几天感冒也会自动消失的。可是这一次不同了,一连几个月都未见止咳退烧,而且修梅身子还出现了皮疹。

一晃到了2000年5月,申洁勇认为妻子的病不能再拖了,当机立断,决定把修梅送往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住进第二医院后,医生按常规进行治疗,几个疗程下来,不见病情有所好转。主治医生觉得奇怪了,要是普通感冒,要不了这么久就会好的,更用不了那么些好药也会痊愈的,可是眼前这例病人……

“你输过血吗?”医生问陈修梅。

申洁勇一旁回答:“输过。产前她是贫血,两次住院都输过血。”

医生想了想:“那我们给她做个血检吧。”

申洁勇当然不知道医生要修梅做血检的真实目的何在,反正是治病,怎么都行。

7月13日,医院将陈修梅的血样送到苏州市防疫站进行艾滋病初筛,结果显示陈修梅的HIV抗体呈阳性!说明陈修梅已经感染了HIV!

“不可能吧!”首先是申洁勇不相信这个现实,“我跟修梅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虽然在城里做点小本生意,从来都是很守本分的人,怎么会染上那玩意儿呢?”

陈修梅对此也表示怀疑:“医生,会不会搞错了?”

在申洁勇、陈修梅看来,艾滋病是由于不洁性行为传染得来的,两人恩爱有加,洁身自好,从不涉足风流,哪来的感染机会?但他们忽略了血液,他们不相信医院输血还能输出艾滋病来!

然而噩梦终于成为了现实。

7月19日,陈修梅的血样经过江苏省艾滋病检测中心检测,其HIV抗体仍然呈阳性!

但是噩梦并没有因此结束。

在医生的要求下,申洁勇带着宝贝女儿申呈也抽了血样到省艾滋病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父女俩的HIV抗体同陈修梅一样——呈阳性!

噩梦已成连锁反应,申洁勇、陈修梅、申呈一家三口无一例外地都成了HIV感染者。

陈修梅哭肿了眼,申洁勇痛不欲生,只有刚满三岁的小申呈不知痛苦为何物,睁大眼睛,怅望着爸爸、妈妈,怅望着眼前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

申洁勇痛苦之余开始进行冷静的思考,当他明白输血也可能感染艾滋病的道理之后,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讨个说法。首先他想到了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为陈修梅怀孕以来患贫血第一次住院时,这家医院便给她输了A型全血400毫升。

经过打听,申洁勇了解到作为医疗事故赔偿,需要有关医疗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材料。于是申洁勇就向吴县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依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主要针对物是给陈修梅所输的血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000年8月7日,吴县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并作出了鉴定报告,该报告称:

陈修梅“所输血液由苏州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从江苏省靖江市中心血站调度至吴县市中心血库。各项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血液。因此,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与1998年1月17日在吴县市第一医院妇产科输血无关”。

这份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排除了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相关责任。申洁勇对此不满,表示要依法提起诉讼,状告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

虽说申洁勇是高中毕业,但对打官司仍相当陌生,甚至不知从哪里下手。他决定请律师帮忙。

可是他一连数日跑遍吴县市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后才知道,他要在吴县市打赢这场官司难度很大。首先是请律师受到了阻力。一些律师听说是状告人民医院,便产生了顾虑,不敢接手;一些律师一听说诉讼赔偿好几百万,不敢接手;也有一些律师愿意试试,但一听说原告是一名艾滋病人,吓得连忙躲了起来。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申洁勇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他还未说完事情缘由就放声大哭起来。接待他的律师非常同情申洁勇一家人的遭遇,很想为申洁勇打这场官司,但考虑到医疗官司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一般律师不具备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知识,便建议申洁勇不妨再跑一趟上海,聘请上海康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对打医疗事故官司有能力,也有经验。

申洁勇用拳头擦去眼角的泪水,对这位好心的律师诉苦道:“我家里还有两个病人,为请律师我都跑了好几天了还没有着落,我急坏了起不了床,又咋办呀!”

律师安慰申洁勇说:“这样吧,我代你写了诉状,拿着诉状先到吴县市人民法院立了案,然后再去上海请律师怎么样?”

申洁勇连忙感谢说:“你这位律师真是一个大好人,我太感谢你了!”

9月初,诉状写好了,还工工整整打印出来,递到了申洁勇手上。这一切都是那位好心律师免费为他提供的。对此,申洁勇感激不尽。

第二天,申洁勇就把诉状交到了吴县市人民法院告申庭。吴县市人民法院对此一案件十分重视,也很同情申洁勇一家人的悲惨遭遇,鉴于申洁勇全家人都染上恶病,经济困难,破例在未收诉讼费的情况下便准予立案。

申洁勇对法官说:“天下还是好人多啊!”

立案之后,申洁勇紧锁的眉头开始舒张了,他安顿好妻子和孩子,又搭乘便车,来到上海,找到康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门委派擅长打医疗官司的黄惠民、张滨两位律师接待了申洁勇。

为艾滋病人打官司,黄惠民、张滨两位律师都是头一遭。与艾滋病患者打交道,原本有一些顾忌,但他们却为申洁勇一家的不幸遭遇而深抱不平,两位律师决定抛弃成见,勇敢地站出来为当事人说话。

医疗事故不出现也已经出现了,不管是谁的责任都该给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多少?两位律师心中没底。于是黄惠民和张滨又找到上海市艾滋病防治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咨询。

两位律师分别从上述两家权威专门机构中了解到HIV感染者的治疗费用,每年每人在10万元以上。有了此一依据,两位律师又根据目前人口平均寿命70岁计算,加上护理费、营养费等,重新变更了索赔请求,赔偿金额近1300万元!

1300万——对于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来说,的确是一个大得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1300万元能买三条人命吗?1300万元能买一家三口永生永世的幸福吗?!

吴县市人民法院立案之后,便开始了漫长的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申洁勇诉讼提供的线索,陈修梅于1998年1月16日因患上妊娠合并重度贫血,曾入住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次日在该院妇产科输血400毫升。于同月19日出院。几天之后陈修梅回到家乡湖北,因前病复发,曾入住南漳县第二医院。该院分四次为陈修梅输血1200毫升,其间还为陈修梅输入了人体白蛋白50毫升。

经法院办案人员查证,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靖江市中心血站与此案有涉,应列为本案被告之中。

法院办案人员根据有关线索,又去了湖北襄樊、南漳等地调查取证。

调查证实: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先后四次输给陈修梅的1200毫升血液系自采血液,输给陈修梅50毫升人体白蛋白系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申洁勇一家三口感染的艾滋病病毒除了通过输血渠道感染之外,也不能排除与输入人体白蛋白有关。故: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也被增列为本案被告之一。

至此,申洁勇一家三口感染艾滋病病毒一案涉案五名被告全部入案。即:江苏省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苏州市中心血站,江苏省靖江市中心血站,湖北省南漳县第二医院,湖北省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

可是五名被告究竟是哪一家或哪几家出的问题?巨额赔偿该写在哪一家或哪几家名下?办案法官们可谓绞尽了脑汁。为了对原告和被告负责,法院在确定了被告之后,又开始了相关证据的调查和搜集工作。

就在这时候,陈修梅的病情急转直下。她整夜咳嗽不止,高烧不退,浑身上下酸痛无力,而且体质急剧下降。十天半个月,陈修梅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一动,全身骨节如同散架般疼。

看到妻子如此模样,申洁勇欲哭无泪:“修梅,你就忍一忍吧!等案子判下来了,等赔偿款到手了,我带你去北京找大医院好好治治!”

“洁勇,我这病是没救了的,与其疼死,不如给我一把安眠药,让我立马就死!”

申洁勇泪流满面:“修梅,别说傻话了。我是你丈夫,我是你女儿的爸爸,我怎么能给你吃安眠药啊!”

陈修梅缓了一口气,又说:“等死不如早死,我死了,你也好利利索索地照看孩子。”

“你放心,孩子我是会好好照看的。你的病,也得安下心来好好治。听说北京有两家医院就在收治艾滋病患者。首都嘛,政治文化的中心,也是好医好药的中心。我看你的病还是能治好的。”

陈修梅叹道:“我的病能治好,你的病呢?还有孩子的病呢?哎!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如同乱麻一团,不如早点死了,给你少添拖累!”

陈修梅自从被确诊染上了艾滋病后,就想到过死。看到可怜的孩子,看到丈夫为讨一个说法而四处奔波的样子,心又软了,还是活一路走一程再说吧!

可是如今官司没有着落,治病的钱到不了位,好不容易拉扯红火的理发店也因无人照料而门庭冷落,以前存那点儿钱也快用光了。再这样拖下去,病不死,拖也要把人拖死的。

越想越着急,越想越想不通,越想越感到生路渺茫。一天傍晚,陈修梅趁申洁勇尚未回家,抓起理发剪,企图割腕自杀。

恰在此时,申洁勇赶回来了。他发现妻子的异常状态,一把夺过妻子藏在背后的理发剪,制止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悲剧。

为了控制住妻子的情绪,防止发生意外,申洁勇让正在苏州打工的姐姐申庆节搬来吴县市住,一边照顾修梅,一边照顾申呈。自己腾出时间来,一边跑打官司,一边给妻子跑药。

申洁勇打听到北京一家医院有治疗艾滋病的药物,来不及征求陈修梅的意见,就变卖了房产,揣着钱直接去了北京。在北京找到那家医院,买了好几十片那种药,花去了好几千元钱!

回到吴县,申洁勇掏出药片让陈修梅吃:“吃吧修梅,这药灵着哩,也许你吃了它会好的。”

“多少钱一片?”陈修梅问。

“嗨!你就别管了,多少钱一片,我也要买给你吃呀!命重要还是钱重要?”申洁勇买的这种药,70多元一片,一天四片,一个月下来就是一万多块!再贵,申洁勇也得买呀,毕竟有了药就有了命呀!

“你也吃,女儿也吃,你们不吃,我就不吃!”

“哎呀你看,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使性子。”申洁勇极力哄着陈修梅,“你先吃几粒试试,如果行,咱再去买就是啦!”

在申洁勇连哄带骗的劝说下,陈修梅吃了药。

说来也怪,陈修梅吃了一周药后。疼止住了,咳也止住了,精神面貌似乎也好多了。

“洁勇,你那药片在哪儿买的?”陈修梅问。

“怎么?感觉好多了?”

“好了一些。什么时候你再去买点回来,你和女儿一块吃!”

“行!行行!”申洁勇一边答应一边惦念着官司的事,“如果明天就判下来,后天就能拿到钱该有多好!有了钱,多买些药回来,全家人的病不是有救了吗?”

可是光着急是没有用的,法律只能按程序走。从起诉到现在也快两个月了,申洁勇感觉到好像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就在陈修梅感觉到自己的病好多了的时候,狠心的病魔再次残忍地击倒了她。

陈修梅又开始高热发烧,且深咳不止,不吃不喝,沾一点水和食物,便会引起一阵狂烈的上吐下泻,体质和体重急剧下降。事实再次证明,目前艾滋病是无药可医的,以前的“感觉良好”不过是病人的回光返照而已!

2000年11月6日,陈修梅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

陈修梅走了之后,申洁勇好些天都是神态恍惚的。

姐姐前来开导他,要他看在女儿申呈的分上,坚强地活下去。三番五次劝慰,他终于听进去了。他也感觉到自己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倒下去。倘若他倒下去了,孩子怎么办?官司怎么办?陈修梅走的时候,她的那双眼皮还没有合上啊!

他情绪消沉了一段时间,又开始了跑官司的“长途跋涉”。

2001年5月17日,吴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此时距法院立案已近八个月时间,距陈修梅病逝也有半年时间了。

距离是否长了点?但好在终于开庭。

开庭当日,五被告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中心血站、靖江市中心血站、南漳县第二医院、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悉数到庭;五被告各自聘请的律师悉数到庭。

被告阵容强大完整,足以证明对此一官司的重视。

原告只有一人,陈修梅已死,申呈年幼无法出庭,申洁勇肩起了原告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原告代理律师黄惠民、张滨也专程从上海赶来,准时出庭。

其实这件案子并不复杂。何以惊天动地,引起八方注意?原因有二:其一是“艾滋病”;其二是“1300万”!

此案重大,据说是关于“艾滋病”的第一案,加之索赔金额高达1300万元,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属于影响重大的案件之一。

但是倘若拨开迷雾,此案又很简单。输血是事实,染病是事实,五被告是非之争,关键在于几名被告有没有“依法采供血和依法经营血制品”。

为何是关键呢?因为早在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就颁布了《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1995年卫生部又颁布了《关于加强血液管理的通知》。两部行政法规都一再强调“各级各类采供血机构在供血(浆)者每次健康检查和每份临床用血检测中,必须立即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和梅毒等项检测,不得漏检和不检。造成传染病扩散的采供血机构、供血者和医疗机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有了此一“尚方宝剑”,其他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庭审时,五被告中的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中心血站、靖江市中心血站当庭出示了2000年8月7日吴县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报告”和当初陈修梅住院时记录在案的病史,以及采血许可证。三被告以此证明他们在采、供、输血环节中是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标准严格操作的。对于原告在输血过程中感染了HIV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庭审形势急转直下,湖北两被告此时如坐针毡。

曾先后四次给陈修梅输了1200毫升血的湖北南漳县第二医院既拿不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采血许可证,又未按照卫生部的强制规定对供血者作艾滋病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和梅毒等相关传染病专项检测,便擅自使用了自行采集的血液。

被告人南漳县第二医院涉案嫌疑扶摇直上。

庭审中,另一被告湖北省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也未能提供自己经营血液制品的许可证。此外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也未能说清楚他们提供给南漳县第二医院的人体白蛋白的合法供货渠道。

上述庭审对湖北两被告明显不利。

接下来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时,原、被告及其代理人之间没有出现人们意料之中的唇枪舌剑。好像案情已经较为明晰了,彼此之间用不着再在法庭上多费口舌。

临近庭审结束时,原告代理人黄惠民、张滨两律师代申洁勇向法庭提出了先予支付的请求。两位律师的理由很充分:因为3岁女孩申呈已经发病,出现了怕冷、咳嗽、皮疹等现象。为了治疗孩子的病,挽救其生命,要求过错责任明显的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和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先行支付5万元人民币。

法官当即宣布可以考虑原告代理人的请求。

5月22日,吴县市人民法院作出了如下裁定:先予执行被告湖北省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人民币3万元。裁定书送达日立即执行。如不服裁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对于法院的裁定内容,申洁勇在未接到裁定书之前是不知道的。法院通知可于5月23日上午去法院领取裁定书。

申洁勇感到一丝欣慰。

救命钱虽然姗姗来迟,但总算来了。

申洁勇掰着指头筹划着即将到手的5万块先行支付款该怎样还债,该如何带领申呈去北京找大医院治疗……

2001年5月23日,申洁勇天不见亮就起了床,眼睁睁看见东方发白,眼睁睁看见时钟指向8点。

8点一到,申洁勇就出了门,直奔吴县市人民法院而去。

为了这一天,申洁勇似乎觉得等得太久了点,要是这一天早些到来,也许陈修梅还有救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一天终于等来了。家里的钱早已挤干用完,为给妻子治病,已经拖下一屁股债,此时申洁勇的精神状况极度烦躁不安,到了崩溃的边缘。倘若此案再无一个结果,真不知会出现什么严重的结果。

8时半,申洁勇走进了法院大门,领到了法院头一天作出的裁定书。

申洁勇急速地扫视了一眼裁定书,发现两位律师请求先行支付的5万元变成了现在裁决的先行支付3万元。

怒火开始在他胸中蔓延。

他咬着牙,努力控制着自己欲燃的情绪。

他要法院更改裁定书所裁定先行支付的金额,法院未能同意。

申洁勇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他不顾一切地大声争辩、吵闹,法官前来制止。他索性不顾后果地举起椅子,砸了法院的办公室。

要是其他人,法警早已出面强行制止了,可是眼前大闹法院的是一名受害者,是一名AIDS患者呀!

吴县市人民法院充分给予了申洁勇以人道主义对待,没有动用警力,始终坚持劝说、解释,以平息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最后,法院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考虑,作出了最终裁定,先予执行5万元。

开始,申洁勇以为裁定书到手了,“先予支付”的5万元随后也跟着到手。

然而他错了。

他不知道“执行难”在今天中国司法实践过程中已是顽症一块,他也不知道被执行人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仅是一家“乡镇规模的小医院”,医院账上根本无钱,筹措被执行款需要一定时间。

申洁勇一只眼紧紧盯着被执行款何时到手,一只眼紧紧盯着女儿申呈的病。救命钱一时半会到不了手,可女儿申呈的病却是一天也耽搁不得的事!

女儿申呈的病一天天恶化,正是用钱的时候,申洁勇却没有一分钱。父女俩的日常生活费用全由姐姐资助。姐姐申庆节也是一个打工者,又有多少钱来资助弟弟?特别是面对侄女儿的病,每天的药费不是十块八块钱能资助得了的。断了药又怎么办?毕竟是一条活泼可爱的小生命呀!

6月7日,正当申洁勇为女儿的病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两位长期研究治疗艾滋病的生物工作者风尘仆仆地从江西来到吴县市,提出免费为申洁勇、申呈父女俩治病。他们的到来,对于正苦于无钱买药治病的申洁勇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两位专家在吴县住了下来,为申洁勇父女俩免费治疗了一个礼拜左右,申洁勇、申呈的病情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就在申洁勇父女俩看到了希望的时候,两位专家离他们而去。原本说好十天左右又来吴县为申洁勇父女继续治病,谁知道他们离去之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申洁勇苦等苦盼,既等不来救命钱,又等不来救命人,心里又开始烦躁不安起来:“人家是不是嫌咱太穷了,没有钱给药费?不是说免费吗?怎么办……”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想到一个钱字上。

于是,申洁勇又三天两头地跑法院催钱。

法院考虑到申洁勇的实际情况,便于7月2日,委托湖北南漳县法院“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5万元,对于南漳县第二医院来说,也相当困难。本来是穷家当破产业,如今又捅了这么大一个娄子,全院职工怨声载道,人心不安。

南漳县法院通知来了,要第二医院“先予支付”5万元。不付不行,拖也不是办法,他们只好卖掉两间房屋,先予支付了原告5万元。

申洁勇面对到手的5万元“先予支付”款既喜又忧,喜的是日思夜盼的钱终于到手了,忧的是区区5万元钱,怎么够得上他带领女儿去北京治病的巨大开销!谁都知道艾滋病的治疗费用极为昂贵。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来回跑北京、吴县也是够麻烦的事。

不到一个月时间,申洁勇又去法院催法院赶快判决女儿和他治病需要的钱。

法官问申洁勇:“这么快5万元钱就花完了?”

“先予执行”款当然没有花完,申洁勇想到若去北京需要花更多的钱:“差不多了,我要带女儿去北京治病,几万块钱哪里够啊!”

“那你把你给女儿申呈治病的发票拿来我们看看——”

申洁勇一听到这儿就火了:“难道我们得了病是假的?难道陈修梅死了也是假的?”

法官耐心解释说:“谁也没有说是假的,被告南漳县第二医院也有一定困难——”

“那吴县第一医院呢?他们就不负责任了吗?陈修梅第一次输血就是在他们医院输的,难道他们输的血就没有问题吗?南漳有困难,你们可以让吴县先予执行呀!”

法官见申洁勇怒火烧心,便又和风细雨地作了一番解释,申洁勇只好悻悻离去。

以后几天,申洁勇几乎天天跑法院,催法院让吴县第一医院也“先予执行”。

8月9日这天,是吴庭长接待申洁勇的。两人面对面交谈了一会儿,恰逢吴庭长有事去了隔壁,申洁勇以为吴庭长在故意回避他,热血一下子直冲脑门,他在法院里大吵起来,后又把法院花盆扔在临街马路中间,导致交通受阻。吴庭长出来劝阻,申洁勇还把吴庭长手臂弄伤了:“你们不解决,我还要天天来!”

第二天,申洁勇果然来到法院,要求法院“先予执行”。

法院是国家庄严神圣的执法机关,在这里绝不允许任何人滋事生非,尽管申洁勇一家人的遭遇值得全社会同情,但他个人的过激行为却于法不容。

经研究决定,吴县市吴中区法院对已经两次大闹法庭的申洁勇予以司法拘留。

被司法拘留,申洁勇想不通。

在拘留所里,他对吴中区人民法院对他的过激行为进行司法拘留提出复议。

因为事实和法规同在,复议的结果可想而知。

申洁勇被拘,女儿不吃不喝,吵着要爸爸,60多岁的老母亲急,30多岁的姐姐更急。

她抱着申呈来到吴中区法院,恳请法院从轻处理弟弟的“过激行为”:“我弟弟几时才能出来?教育教育他也是应该的,可是他女儿不吃,不喝,又发低烧,我们又不知道她要服什么药,只有我弟弟知道,是不是让他出来?他保证以后再不冲动了,再也不会出现过激行为了。”

第二天,申庆节又将申洁勇写的保证书送到了法院,法院的答复是:复议期间,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后才能决定几时放人。

由于申洁勇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有了新的认识,更由于申洁勇家里的特殊情况和他本人是一名AIDS患者,仅隔了一周时间,申洁勇便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走出拘留所,申洁勇感慨万千:“教训是深刻的,现在有些后悔。天大的事,也不能顾此失彼呀!往后我得知法知理,不再卤莽行事了。”

9月2日上午10时,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艾滋病一号家庭”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申洁勇和他的律师张滨到庭听候宣判;南漳县第二医院等五名被告及其代理人也到庭听候宣判。

据记者柳述报道,“庭长足足用了半个小时宣读了长达20页的判决书”。吴中区法院认为:

陈修梅感染艾滋病病毒与吴县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血站、靖江市血站的医疗、采供血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陈修梅感染艾滋病病毒与湖北襄樊同和大药房出售人血白蛋白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陈修梅感染艾滋病病毒与湖北省南漳县第二医院的医疗、采供血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南漳县第二医院在未取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执业许可证》或《采供血许可证》的情况下,即擅自开展采供血业务,且其所采供的血液,未经抗HIV项目检测,即输入陈修梅体内,违反了国家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故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应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赔偿申洁勇、申呈、陈修梅精神损失费、死亡费25万元;南漳县第二医院每年偿付申洁勇、申呈父女俩每人9万元的医疗、检验、生活补偿、营养等费用。

宣判结束之后,被告之一南漳县第二医院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原告申洁勇认为:吴县第一人民医院有推卸不了的责任;襄樊同和大药房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同时还对精神赔偿过低表示不满,依法提出上诉。

宣判之后,申洁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的妻子死了,我的女儿又天天面临死亡的威胁,这种精神折磨岂是10万元精神损失费就能补偿得了的?”

受过挫折,吃过教训之后,申洁勇聪明多了。虽然不服,虽然气愤,现在的申洁勇却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气而不恼,愤而不怒:“有理有法,走遍天下不怕。我申洁勇再也不会像过去那样冲动卤莽了。为了女儿,为了我自己,也为了死去的妻子修梅,我要努力地活下去,打赢这场官司,争取到自己应该争取到的一切,尽量让女儿多在世界上活几年、几十年,那时候即便是我死了,我也瞑目了。”

2001年10月1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召开了听证会,原、被告双方都出席了听证会。会上各抒己见,有关法律专家、医学专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择日宣判。

会后,原告代理人、上海康正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张滨发表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讲话:

“‘艾滋病一号家庭’的悲剧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此案基本结束,不会有什么改变了。希望全国医疗单位引起重视,在供血时,一定要严格把关。为你和你们家人的健康生存,也得严格把关!”

愿张滨律师的话,是一声长鸣的警钟,永远在我们心中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