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英古斯的风波-血色黄昏

我、小青马、英古斯三口孤独生活。

早晨起床后,首先抓马,然后饮马,然后吊。之后熬茶做饭,饭后,再把马用绊给绊上,放到草原吃草。

茫茫草原很有气魄,就是太寂寞了,周围不要说人,就是苍鹰、老鼠也很少见,偶尔有几头流浪的老牛,飘泊到我的蒙古包附近,带来一点生命的影子。它们孤零零地站在井旁一动不动,等着水喝,眼角上的泪结成了一串细细冰珠。

四周那么安静,时间那么空闲,没有任何压力,各种念头都可以自由自在地在脑中闪掠。真不光彩啊,所有这些念头中,最经常出现的是女的。

从小学四年级,就对一个女同学有了好感,但后来受挫,异性就成了一个谜,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异性的兴趣也越来越强烈。可是怕同学们说我流氓,好色,不敢跟女生多接触,平时对她们总冷冷冰冰。电影里一有男女接吻拥抱的镜头,也强迫自己闭上眼睛,担心这会诱发自己流氓思想。我佩服武松的神力,更佩服他在女的面前巍然不动。

偷偷想女人和革命战士的称号很不相称,我狠狠地压抑着。六五年学校搞自我革命运动时,还把这当作灵魂深处最见不得人的思想写成书面材料,交给老师。可后来,狗改不了吃屎,仍偷偷地想!我又想法把对女的的念头,转移到男的身上,用战友代替女的。曾和雷厦彼此发誓,同生共死,互相忠诚,不再跟别的女的好。一种神秘的初恋般的感情缭绕在我们中间。

可是来牧区后,一来和雷厦分手,一来是牧区太寂寞,一来是当地女的太少,光棍多如牛毛,女的念头老是盘旋在脑海。一会儿那个缝得勒的牧主婆儿,一会儿罕达的老婆……见一个喜欢一个,晚上就做着和她们睡觉的美梦,时常用手干。女人的那玩艺儿,把自己迷得昏昏沉沉。不过早上起来后又总是很后悔,感到自己肮脏下流极了。写血书风尘仆仆来到内蒙边疆,难道就是缩在被窝里对人家起邪念?走与工农相结合道路的革命青年不应该这么早就考虑婚姻恋爱问题,我太没出息,动物性太强了。曾多次把这个问题写在日记里,自我批判,自我反省。

两种思想经常打架:一种认为想女的可耻,见不得人;一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后一种思想略占上风。为了给自己的“流氓念头”找根据,我特地把鲁迅的一段关于肯定性欲的语录抄在日记本里,安慰自己不要老自惭形秽。

一个人孤独生活,有许多好处,其中之一就是完全可以不洗脸、不刷牙、不洗脚,不迭被子……反正四周没一个人,自由自在得很,再脏也没人说。

闲得没事干,除了看书,照料马,还是觉得有点空虚,就常常跟牧民摔跤。青年牧民阿四愣是我最经常的对手。他胖乎乎的,一眼大,一眼小,老是像刚睡醒的样子。他不服我,隔几天就要来摔,每次摔他一溜滚儿也不生气。真没想到我在学校苦苦练的摔跤技术,来内蒙牧区后大显身手。

牧民虽喜欢摔跤,可大多数没技术,靠笨力气。青年牧民小桑杰闻讯也来与我摔跤,他很聪明,会攒半导体,个子挺高,红光满面,身强力壮。我又把他给摔倒,他用蹩脚的汉语,呀呀地叹息!

最后本队最壮的大古勒哥按捺不住,要跟我决一雌雄。这大古勒哥是个典型蒙古汉子,45岁左右,身材魁梧,有一米八多的个儿,手指头特镇,像胡萝卜一样,体重200斤以上。头一跤,大古勒哥很轻易地把我扳倒,什么技术没有,就靠力气。第二跤,不跟他玩儿蒙古式,用跪腿得和勒,套住其小腿,赢得干脆。感谢物理定律,使我能把这么魁梧的壮汉像电线杆子般地撅倒。他沉重的身躯倒下自然要比树叶落地砸得疼得多。可大古勒哥脾气温和,马上就服气了,再也不跟我摔。

其他牧民目瞪口呆,万万没料到北京来的知识青年还有这两下子。老蒙吃奶吃肉,力气大,但常年骑马,腿部力量相对比较单薄。我后来跟其他牧民摔,很少输,发现他们大都有这缺陷。

英古斯一点不闲着,吃饱了就和我玩儿,一会儿扑咬我脚趾头,一会儿叼着我帽子乱甩,一会儿又张牙舞爪地跟我的手搏斗,喉咙里发出兽性的呼噜声。它跑得贼快,咬架特厉害,多大的狗也让它给咬得惨叫不已。

当它前腿直立,雄武地坐在后腿上时,很像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中的那条狗。它很懂事,从不随地大小便,门如果打不开,就用爪子抓,低声呜咽。

它常常卧在我的脚旁,用它那湿润润的小舌头认真地舔我的脏脚趾头,直至舔得干干净净为止。当我把脸贴在它毛绒绒的小脑瓜时,不由自主地涌出了一种父性般的感情。这是一条小生命,一个活泼泼的小肉蛋啊!平常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还到场部给它买江米条。晚上睡觉时,它会很温柔地用娇嫩的舌头舔舔我的耳朵,怪痒痒的。

但这狗也有毛病,如牙齿上有片片黑斑,毛不亮,最要命的是见了谁都摇尾。

到蒙古包串去,看见一群狗冲向我,英古斯马上以一挡百的气概迎上去,与对方厮杀,被咬得嗷嗷哀叫,也不逃跑。但它若见了来包串门的生人却总是笑脸相迎,一副媚态,使劲摇尾巴,这可能是流浪生活遗下的毛病。

我决心改一改它这毛病。牧区阶级斗争复杂,它对人得厉害一点儿。记得好像是屠格涅夫的一篇短篇小说中写了一老太太给儿子报仇的故事:做一个假人,在脖子上围了一圈香肠,训练狗咬。我也如法炮制:用破衣服做了一个假人,上衣是绿军棉袄,(一袖子被烧焦),下衣是件旧蓝棉裤,头带一蓝帽子。面部是白布,腰里系着皮带。我把一块骨头放到假人腰部,训练狗扑咬。没想到这狗傻了巴机,怎么也不咬,累得我满头大汗,又打又哄,也无济于事。它对那块放在人腰部的骨头敬若神明,连贡哥勒黄狗的十分之一的凶劲都没有。

我见它不听话,就用铁链子把它拴在蒙古包里饿,饿得它一个劲哀叫,声音凄惨。饿了两天后再让它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它依旧不咬,我喝斥它、踢它,那绿色的眼珠马上闪出凶光,从喉咙深处冒出了发怒的呼噜呼噜声。

我不理它,它就在原地打圈圈,拉着铁链哗啦啦响,并不住地哀叫,声音越来越大。结果招来了附近牧民小孩的注意,跑来趴在门上的玻璃处窥视,我做一个假人的事就传了出去,有些好奇的牧民甚至骑着马来看。

草原空旷寂寞,一点儿小事都是当地老大老大的新闻。

见谁都摇尾巴的狗不是好狗,我训练了半天,它也没有进步,只好暂告一段。它自幼遭受遗弃,无家可归,靠人施舍为生,养成了这老好人的毛病。对此不能着急,不能简单粗暴,只能慢慢纠正。

以后,我继续把英古斯关在蒙古包里,让它少见人,增其凶猛。

这天我带着望远镜,骑上小青马去串包,英古斯也高兴地陪我同去。可能憋得太厉害了,它老四处野跑,不紧紧跟着我,使劲叫也不理,越跑越远,不久就没了影。我懊丧地叹息:“流浪的狗就是不忠实!”颇感失落。但不知何时,那狗又从后面跑着追上我,让我一下子转忧为喜。

路过一蒙古包时,离包老远,就冲过来3条狗,围着我的马又跳又咬。英古斯夹着尾巴,躲在马旁边。它看准时机,突然闪电般扑向一条单奔儿的狗,把它咬得连连惨叫。接着又对另一条狗发起了进攻……它个子虽不大,却勇猛擅战,比掐架的话能威镇全七连。

正在这时,发现自己的望远镜丢了,是初中朋友谢保国送的,很有纪念意义。肯定是我骑马拔蹦子时,一起一伏,从书包里颠了出来,赶忙折回寻找。

到处都是平坦坦的草原,用套马杆划着地,来回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突然,一牧民走了过来,定睛一看是道尔吉。他用生硬的汉话问:“这狗地你的干活?”

“是呵!”

“这狗坏坏地干活,要打死地!”他板着面孔。

“为什么?”

“咬死羊羔地干活,必须打死地,”道尔吉似乎忘了我曾去过他的蒙古包,看他满脸热泪唱嚎歌。好一本正经!牧民怎么这样呀?说变就变,反复无常。

“怎么回事?有话好好说。”

“咬死羊地狗,死了死了地,没什么可说地!”他的嘴龇了龇,一股口水射进了地上的一个耗子洞里。

我强忍着怒火问:“咬死哪儿的羊羔了?”

“我地羊群地,多多地,这狗得打死地!”

他满是疙瘩的大黑脸十分严肃,又瘪又歪的狮子鼻不友好的地皱着。难怪人们都说他人缘不好,翻脸不认人。

我火了,冷冷地望着他:“不行!”把腿一夹,小青马跑了起来,英古斯若无其事地在前头带路。

他狠狠地向地上的一个马粪蛋“滋”了一口吐沫,嚷道:“就得打死,一定地打死!”

我扭头向他挥挥拳头,骂了句:“打你妈的蛋!”

身后,传来暴怒的咬牙切齿声:“就打死地!一定打死地!”

丢了望远镜,正焦急万分,又碰见这丧门星,好丧气!用脚磕磕马肚,疾驰而去。也没心思再去串包,返回住地。

到家的第一件事是把棍子准备好。

第二天,七连的贫协主席,临时负责人巴图骑马到我住处,说我的狗咬死14只羊羔,按草原的规矩:凡咬死羊羔的狗就得打死。

“可我一个人单独生活,需要条狗啊。”

“这儿马上就要改成兵团了,知青全要集中起来。”

“羊羔已死,打死狗解决什么问题呢?还不如赔钱,死多少,赔多少。”

“咬死羊的狗就是狼,下次还要咬,一定得处理掉,这是草原流传了多年的规矩。”巴图态度倒是挺客气。

“好,我考虑考虑。”心里很不痛快。

英古斯似乎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天晓得一眨眼它怎么就咬死了14只羊羔。

道尔吉那么蛮横,打死英古斯岂不使他更趾高气扬?而且小英古斯在饥寒交迫中投奔到我的门下,天天冒着凛寒为我站岗放哨,怎忍心杀之?

于是到知青中寻找同情,金刚在我们4人当中最小,他喜欢音乐,心地善良。初到草原,目睹牛群为死去的同伴哭泣,曾感动得流下泪,以后真的再也不吃牛肉。我想他可能会站在我和英古斯的一边,尽管我俩曾为英古斯打过架,可现在我有困难,他不会记仇。

听完我叙述后,他为难他说:“可牧区确实有这个规矩啊,无论谁的狗都不例外!唉,谁让你碰上了道尔吉的?这老倔头出名地倔。其实我对他也没好感,特小气,去他的蒙古包,茶里连炒米都不放。”

我一言未发,扭身就走了,很后悔找这小子。他胆小了巴机,只敢骑最老实的马,打了不走的肉疙蛋,见了牛群躲得远远,生怕给自己肚皮戳个眼儿。

我又去找刘英红,希望能得到她的支持。她也是自己从北京跑来的,人好像还不错。

进了阿勒华的蒙古包,刘英红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她穿着油污污的蒙古袍,脸变黑了,头发也不那么整齐。你从她身边经过,闻到的是一股地地道道的老羊皮味儿。

阿勒华的老婆见我又黑又脏,忍不住地笑了。刘英红也奇怪地问:“现在大多数牧民天天都刷牙洗脸,你怎么比牧民还不讲卫生呀?”

我笑笑:“咱这是老八路的作风,”

刘英红问:“是你把大古勒哥摔倒了吗?”

我矜持地点了点头。

她惊奇道:“牧民们常常议论起你,说你力气大,一手能举起大车轱轳,还说你摔跤特厉害,把西乌旗冠军都摔倒了。”

我听了甜滋滋的,舒服极了:“他们还说什么?”

刘英红笑着:“还说你孬种。”

我感叹道:“比我孬种的有得是!”就势讲了道尔吉要打死英古斯的事。

没想到她听完后,毫不踌躇说:“就是应该打死嘛,这是草原的规矩”。

可惜呀,刘英红这么老实巴交的姑娘也不让我的英古斯活。整天帮阿勒华女人干这干那,放老弱畜,为什么对我的英古斯却如此冷酷无情?

……

回家路上,望着白皑皑的雪原,心里非常阴郁,好像压着一块巨石。天快黑了,在大风凛冽中回到住处,把马拴好,向蒙古包走去。突然身后有人抓住我,惊得我本能地抡起拳头向后一挥,只听一声尖叫,猛转身,收腹拢拳,定睛一看,原来是英古斯!在风雪中一次次扑着我,拼命地跳呀,蹦呀,用前爪抓着我的胸脯,饿猪一般疯地舔着我身上的冰霜,那尾巴像小鸟翅膀一样地呼扇。

好样的,小瓦西里!我被严寒冻僵的心浮出了一缕暖意。

这是一个早晨,我正在蒙古包里做饭。

外面响起了狗叫,接着听见一声惨叫。赶忙出去,看见道尔吉和其他两个牧民正在追赶着英古斯,想用套马杆给套住。我随手捡起了地上的两块冻土,向他们扔去,却没打着,眼睁睁看着他们追着英古斯跑到远方。我赶忙拿着大棒去抓自己的马,小青马绊在一里外的草原上。待跑到跟前,把马绊解开,骣骑回蒙古包,备上鞍子,他们已跑得无影无踪。我狠狠地打着马,往他们刚才跑的方向追,追了半天,也不见踪影,只得懊恼地返回。大草原那么大,到哪儿找呢?这一天,我在焦急中盼望着,英古斯生死不明。

晚上彻夜难眠,万分怀念着自己的英古斯。

几天后,一个来观看假人的牧民对我说:“听说你的狗让人给打死了。”

“死在什么地方?”

“在十连冬营盘马厩旁的沟沟里。”

我发了疯似的骑上马向十连冬营盘疾驰。

在那马厩旁的沟里,果然发现了英古斯的尸体,早已冻僵。皮毛上覆盖着一层白色的冰霜。我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尸体从地上扯下来,那尸体冻得像钢铁一样硬。

缓缓骑着马,抱着狗尸体,回到自己蒙古包。惨呀,早在学校,就养过一条下场凄烈的小狗,并为它打过架,现在英古斯第二又遭到相同的命运。

我用力地拿着大棒,向地上打去。咬牙切齿地骂:“一定要用道尔吉的两颗门牙来祭祀我的英古斯!”

啊!来牧区后短短几天,就发生了这许多倒霉的事!气得我火冒三丈。纵马跑到场部,找到了刚来到此地接管的兵团六十一团张团长。

“张团长,我是七连的北京知识青年。我们在元旦那大抄了一次牧主的家,把牧主的狗打死,连里有些牧民心怀不满,又借口我的狗咬死羊羔,把我的狗打死。这其实是对我们抄牧主家的报复。”我痛哭流涕地哭诉。

张团长认真听着,安慰道:“不要难受,这事我们调查一下再说。”

“如果领导不处理,我就自己解决了。毛主席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张团长笑笑:“可不要打架啊!要相信领导是能够解决的。兵团接管牧场后,任务很重。今后你们知识青年也都是兵团战士,要集中起来工作、学习、劳动,可不能像过去那样自由散漫了。你要成熟一点,不要为一条小狗犯错误。”

我回到蒙古包。将英古斯放在牛车上,拉到南侧的架子山,在一个和缓的土坡上,抡着镐头,挖了一小坑,掩埋掉。

四周寒冷的烈风呜呜地吹,这是我一辈子第二次失去了自己的狗朋友,眼眶里不禁涌出了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