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代表:逼出“匪”气(6)-我为死囚写遗书

生存是第一重要的。

在没有钱的日子里,他开始为活路而奔波。他谋的第一份职业是为一家个体书店当直销员。但是,没干几天,店老板将两百元钱塞给他,不再聘他了。

刘原自忖自己没做错什么,疑惑地问老板:“为什么解聘我?总得有一个理由吧?”

“因为……因为……”老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却终于忍住不说,反而从腰间又掏出一百元塞到刘原手里,将他推出了书店。

站到大街上的刘原,仰望天上灼热的阳光,任随刺目的光芒伤害着他的双眼。

真是祸不单行,还没等他从“为什么解雇我”的思考中回过神,一位年轻女人突然间撞进他怀里。紧跟着,便是那位女人尖利的嚷叫声:“流氓!流氓……”

等他真正看清那位女人时,已经是在当地的派出所里了。刘原被警察强制坐在一把铁椅上,双手与椅背反铐在一起。那位年轻女人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她被刘原骚扰。

警察问道:“他抢你什么东西了吗?”

在刑法上,骚扰与抢劫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犯罪性质:骚扰多以治安处罚了事,抢劫则意味着坐牢甚至丢掉脑袋。

那年轻女人坚决地摇摇头,一口咬定刘原的意图“不在抢劫,而是骚扰”。

“天地良心,”刘原急红了双眼,“我根本不认识你,我为什么要骚扰你?”

“不许胡说。”警察威严地大喝道,“难道要认识才骚扰吗?”

第二天,刘原被释放了。

那位警察说:“放你不是因为你没罪,而是我们没有找到你犯罪的证据。”

接二连三的变故完全打乱了刘原的生活规律。问题是,所有的变故对他来说都是莫名其妙的,都是他理解不透的。他还只有二十一岁,尽管他有过七年的牢狱生活。一位乡间小偷的犯罪经验,怎么敢到繁华特区来班门弄斧呢?何况他根本不愿走回头路。

等他回到出租屋时,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已经等候多时了。

如同浪迹天涯的游子见到了亲人一样,当刘原将这几个月莫名其妙的变故细说给贺总听后,贺总心疼地张开双臂,将刘原紧紧地搂入怀中,嘴里连连责备道:“你呀你,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我是你在特区的朋友啊!”

刘原又一次回到了摄影棚。

在重新成为形象代表前,他提了一个要求:将背景里面的红枫叶换成密密绽放的蜡梅花。

这段时间,刘原的表演是空前绝后的成功:当一张接一张冠名为《孤独的狼》系列形象代表的相片又一次光芒四射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上时,熟悉这位男形象代表的受众们惊讶地发现,在缺少了那位流淌着满身乡情风韵的女形象代表的照片上,这只“孤独的狼”出现在一片他们完全陌生的黄灿灿的蜡梅花前,做着那个他们十分眼熟的孤傲地扯起衣领遮住嘴角的动作,板着一副冷傲的面孔。在冷气逼人的画面中,一股若隐若现的“匪”气如丝如缕地飘起来。

等1994年的冬天到来时,刘原已经成为香港某服装公司特选的形象代表。当然,他只管换不同的服装,做着那些职业化了的动作。经营上的事情完全由深圳某咨询公司一手操作。

就在他这颗明星冉冉上升的时候,一位年轻女人在某天夜晚彻底地结束了这场游戏。

1994年冬季的某天,刘原又一次雇人将寻人启事贴到大街上,他仍旧没有忘记寻找香梅。当天晚上十点多钟,刘原的传呼响了。

在某酒楼的一间单间里,一位面容憔悴的年轻女人一边抽烟一边等着他。等刘原看清了对方的面容后,禁不住大吃一惊。

她就是诬陷刘原“骚扰”她的那位年轻女人。

一切都清楚了,深圳某咨询公司为了不失去香港某服装公司这位“财神爷”的生意,策划了一系列“逼出匪气”的圈套。那位叫阿珍的年轻女人原本是贺总的情人,现在贺总移情别恋,她一怒之下,向刘原告了密。最后,阿珍提起身边的一只小皮箱,说道:“刘先生,你现在已经知道他们的阴谋了,我看,你干脆今天晚上跟我一块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