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诉”讼(7)-我为死囚写遗书

我刚在他对面坐下来,他便主动问道:“遗书?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写?”

我知道他这句“语义混淆”的话中的意思:他是指遗书除了留给自己的亲人,是否还可以留给其他人?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他便提到了晓月。

“我只想她知道一切真相。”他说,“我过去做什么事情都没瞒过她,现在要飞钵钵(枪毙)了,我不想瞒她,就是要让她知道我为什么飞的这个钵钵。”

我吃惊地问道:“难道你过去每作一次案,都要告诉她吗?”

杜木肯定地点点头,说道:“她喜欢听这些事情。她说从小到大,她灌满耳朵的都是太阳是多么灿烂、月亮是多么明亮这一类的事情,她只有从我这里才能听到另外的生活内容。”

我越发吃惊地望着杜木,“她不制止你?”

“我都是作过案以后才告诉她,她制止我什么?”

我立刻说:“知情不报,是犯法的。你不担心她告发你?”

杜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打量着我,一副看“扁”了你的神态。他说:“我和她是真资格的朋友,又不像那些机关里坐办公桌的同事一样存在着什么利害冲突,她告发我什么?对她有什么好处?”

杜木将遗书留给了晓月。

遗书是他本人亲笔写的。

他将遗书留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决书的眉空上。

晓月:

目的想让你知到(道)一切真相,仅此而以(已)。杜。

我默默地看他写完遗书,默默地接过来,折叠、放好。那一刻,我的心境出奇地平静,出奇地波澜不惊。

次日上午,死囚杜木被执行了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