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诉”讼(4)-我为死囚写遗书

“明天你一个人悄悄走,白天没有谁会注意你,解释什么?!”

于是,在这个没有月华的凌晨里,杜木在晓月的家里住了下来。他先是睡在另一间居室里,就是那间让他得手十多元钱的屋子。后来,他来到晓月的床前,厚着脸皮说:“我想跟你睡在一起。”

“不行。”晓月说,“我男朋友如果知道了,不得了。你不要害我嫁不出去。”

杜木举起一只手,如同发誓:“我只睡在你身边,绝不‘惹’你。”

晓月想了一下,居然同意了。她说:“好吧,我相信你。如果你‘惹’我,我们就一辈子都不要做朋友了。”

杜木和衣睡在晓月身边。静默了一会,他忽然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晓月问道:“你笑什么?”

“没笑什么。”杜木答道,“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仔细想起来,有点发笑。”

“好了好了。”晓月疲倦极了,“睡吧睡吧。”

在这个美丽的夜晚,在天籁的柔美面前,杜木也渐渐地进入梦乡。

后来,在狱中,我试探着问杜木:“你跟晓月之间,真的没有‘故事’么?”

“兄弟,”杜木立刻瞪圆两只眼睛,一根手指点着脚上的铁镣,异常严肃地说:“哪个龟儿子说半句假话。你想嘛,我明天上午就飞钵钵(枪毙)了,我还何必绷什么假面子?”

我知道我错了。我急忙给他嘴里塞进一支香烟,为他点燃火。我试图用一种常规来推理这件事情。当我后来将这个故事讲述给我的一些朋友听时,他们断然下了结论:“他骗了你。这不符合生活逻辑,打死我都不相信。”

然而,我是相信的。我甚至无比坚信杜木与晓月之间的关系是异常清白的。问题在于,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

1987年,因犯盗窃罪,杜木被第二次提起“诉”讼: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3�第三次“诉”讼:31岁……

等到杜木刑满释放后,已到了1991年年底。那时候,晓月早已大学毕业,分配到重庆某公司工作。

不过,晓月依旧待字闺中,等待着那一份缘。

也许你会轻易地想到杜木身上去,如果是那样,就大错特错了。

自从若干年前那个柔美的天籁之夜过后,杜木今生今世就再也没走进过晓月的家门,尽管那道木门里曾经装下过他与晓月的传奇。当然,晓月也从未邀请过杜木再次“光临”她的家。毕竟,在小偷与大学生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俩之间的友谊——我是指那种“中性”友谊,那种没有生死之交的基础、没有利益均沾的交易、不会为对方的沉浮大悲大喜的友谊,纯粹就是四个字:轻松、放心。

杜木出狱没几天,就接到晓月的电话。

她说:“约好时间、地方,在哪个地方见一面。我好久没听你吹牛了。”

杜木想了一下,说:“星期天,在南温泉,好不好?”等晓月同意后,他又接着说道,“你是了解我的情况的哟,我刚下山(出狱),还没找到钱。这次,要用你的钱哟。”

晓月在电话里高兴地笑了起来,“我以为几年牢把你坐虚伪了,原来还是耿直嘛。”

在晓月看来,杜木能够将自己的窘迫状况如实告诉她,这是对她的信任,因此,她感到很高兴。

在南温泉,他们见了面。

晓月发现几年不见的杜木长高了,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了。她笑着说:“人长标致了嘛。”

杜木开着玩笑:“你越来越漂亮了。为什么还不嫁出去?”

“我就是一辈子嫁不出去,都不会选择你。”

杜木故意装出一副伤心不已的样子,一只手掌捂住胸口,“哎哟,受伤的总是我。”

晓月有些着急地说:“你快点给我讲,山上(监狱)的生活到底如何?要讲真话,不许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