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狱中,我对他说,“你还是蛮有同情心的嘛。”
“哎呀,什么同情心不同情心的,我倒是没去想过。”王一反而淡淡地说道,“当时,我只认为一个女大学生,每个月到了那么几天必须要花的几块钱都拿不出来,真是……唉,我少吃一包香烟,就把那几块钱节约出来了。”
第二天,依旧的艳阳高照。王一在卫黄路上跑了几趟,小有收获,他从那些如同珍珍的父母一样贫穷的乡民身上,偷到了数目不等的钞票。当天下午,他再次上到一辆车上,一眼望到珍珍神情黯然地坐在车里。她做完家教,开始返校了。一瞬间,王一没有任何犹豫地转身下了车。他说不清楚下车的理由,只认为珍珍在车上,他就没有心情做“业务”。他到永川城里闲逛了许久,估计那辆车早开走了。后来,在环城路的一角,他看见一辆车驶来。他已经认熟了哪些车是区乡车,哪些车是城市车。待他跳上车后,禁不住眼前一黑:珍珍怎么会在车里?
事实上,珍珍并没换车,而是车老板想多装几个客人,开着车在城里绕着圈子。
等王一回过神时,汽车已经启动了。
他坐到珍珍后面。
汽车很快开到黄瓜山上。
虽然已到下午,但三月的艳阳依旧春光明媚地照射下来,黄瓜山上的油菜花依旧漫山遍野地开放着,那种金黄色的暖洋洋的美景又一次吸引了珍珍专注的目光。她凝视着车窗外,似乎全部的心神都播撒到菜花的浅唱中。
王一已经养成了他的职业习惯:珍珍的这副神态,是三只手下手的最佳时机。不过,他这次不是“偷”珍珍的钱包,相反,他是“还”珍珍的钱包。昨天偷来的钱包还在王一的手中,那根布带是扔掉了。他将今天上午“收获”的大约一百多元钱全部装到钱包里。还包的念头是他突然间产生的“灵感”。还在一分钟以前,他都没想过还包给珍珍。当珍珍望着窗外时,他也跟着望着窗外,那顺坡流泻的油菜花一路温暖地涌进他的眼帘,还包的念头在一瞬间就涌进他心中,他几乎没做任何多余的考虑,从腰间取出钱包,将原本属于珍珍的钱包“偷”回她裤袋里去。
这一次,王一“栽”了。
前面说过,最成功的三只手如同最成功的间谍,除了“钳工”技术过硬,外表特征一定要模糊。生活中有一类人,哪怕你跟他们打了若干次交道,但要描述出他们的外表特征,真不知该“具体”地说些什么。但是,王一是属于哪种英俊小生,让人看一眼就能记住的人物,从相貌角度讲,他翻船是早一天和迟一天的事情。对于每花一分钱都要盘算半天的珍珍来讲,钱包被偷当然是一件大事。昨天,汽车到达终点,她下车时,立刻发现钱包“飞”了。她回忆了一下,从校门口到永川城,有哪些人在她身边出现过?第一个想起的,是王一;第一个让她猜测是偷儿的,也是王一。没想到,今天下午王一居然又与她同乘一辆车,如同昨天一样,他又坐到珍珍的后面。
这次,王一是中了珍珍故意望油菜花的“套儿”。
等到王一发现上当时,他的手已经被珍珍牢牢地抓住了。紧接着,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珍珍尖利的叫嚷声:“抓偷儿啊!”
汽车嘎一声停下来。王一被两个乡民粗壮的脚踏到车厢过道上,双手反扭着,无数的皮鞋、胶鞋、布鞋、赤脚落到他的头上和身上。很快,他就听不清愤怒的乡民们在怒吼些什么了,只觉得一阵阵的天旋地转,眼前恍惚晃过一片油菜花的金黄,随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被乡民们抬起来从车上扔到公路边的油菜花丛里。
一阵刺痛使他从昏迷中醒过来,原来,他手臂上爬满了蜜蜂。他虽然看不到自己到底像个什么鬼样子,但是,他可以想象自己已经“面目全非”了。一阵凉爽的山风吹来,四周簇拥的油菜花似乎也在交头接耳地嘲笑他。忽然间,他的泪水就跑了出来,他感到伤心透了:他这次不是在作案啊,他这次是在做好事啊!戏剧性的是,作案时平平安安,做好事反而翻了船。紧跟着,他的喉头涌上一阵甜意,哇一声吐出一口鲜血。他吓呆了,他立刻需要一味药,治疗他的内伤。每一个三只手一生中都有翻船的时候,因此,每一个三只手都必须懂得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