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脚“踩”地狱(4)-我为死囚写遗书

“兄弟,”王毅问道,“你是干什么打倒(被捕)的呢?”

“六二六。”对方答道。

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他们内部的行话称毒犯为六二六。

对方说:“按数量,我是该飞钵钵(脑袋),我上诉的理由是毒品的纯度不够。”接着,他万分感慨地说,“要是真的改判为死缓,我就是一辈子做牛做马,都不再去卖什么药(毒品)了。”

受到那则用刀杀人与甩刀杀人的故事的启发,王毅开始细细地审查重庆中院的判决书了。

在此,我们没有必要用异样的眼光与心态来看待死囚们的垂死挣扎,毕竟,活着,活下去,是动物界每一种生命的本能。

话题回到本文的第一章,就是我摘录的重庆中院的那一段判决书文字。

在阅读了那一段文字后再来看王毅的上诉理由:

首先,他那天晚上不是“窜”到重庆某厂伺机作案,而是去找过去的同事玩。在宿舍楼下“偶然”碰到李某的女朋友木旦,才“油然”想起李某尚欠自己的赔款,便跟随木旦进入她的房间,理由是寻找她的男朋友李某,至于挎包里的钱物,那不是抢劫,而是“抵押”。

——这是用刀杀人与甩刀杀人的现代翻版。

其次,他用水果刀不是“刺”了对方二十余刀,而是“动”(王毅的上诉材料上特别注明此字)了对方十多刀。

——“刺”是用刀直击,“动”则是将刀身贴到对方的皮肤上滑动,只是起威胁作用。

最后,他威胁对方时不是说:“不准吼,吼就‘杀’死你。”而是说:“不要吼,不然‘动’了你。”

——前者的态度是穷凶极恶,后者的态度是装模作样。

等等。

待上诉材料交上去后,剩下的便是漫长的等待。

死牢里有很多忌讳。事实上,这是死囚们的迷信。诸如睡觉时,鞋尖不能朝着床铺,要朝着大门,寓意有希望得到改判,活着走出去;抽烟时,不能一口气将整支香烟抽完,要留下一段,重新点燃一次火,寓意将得到第二次生命……

1997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死牢门突然哗一声拉开,一束灿烂的阳光照射进来。一位管教干部手里拿着一张单子,在他身后,站着两位持枪的武警战士。

死牢大门平时很少打开。死囚们心里清楚:只要死牢大门一开,要么活着(改判)出去,要么钵钵飞了(枪毙)。因此,在开启死牢大门的一瞬间,在咣当的金属撞击声中,那种生与死的切身感受,那种惊心动魄的内心震撼,恐怕除了死囚们自己,其他人是无论如何都难以体会到的。

管教干部喊道:“刘某。”

“到。”

那位毒犯立刻答道,一张脸顿时惨白,浑身颤抖着,连续站了好几次都没站起来。

这时候,从门口立刻拥进两名服刑犯人,一人架着他的一条胳膊,将刘某抬出了死牢。等大门关上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这时,王毅发现自己浸出了一身的冷汗。

“你们说一下,”王毅看着两名照管他的犯人,“他是死了呢还是改判了?”

那两位劳改犯互相望了一眼,齐声说道:“改判了,肯定改判了。”

他们本来是顺着王毅的心情说的吉利话,没想到十多分钟后居然变成了现实。原本安静的看守所里忽然间响起了哭声——一位年轻男人抑制不住的激动的哭声。看守所各个监舍的铁窗口立刻挤满了脑袋。那哭声一直响到死牢门口,随着咣当的开门声,那位原本判了死刑的毒犯刘某泪流满面地站在门口,浑身激动得发抖。他身上的镣铐已经去掉了。他一边哭一边说:“改判了,改判了……”

王毅看见刘某身后的管教干部和武警战士,在他们平常严厉的脸面上,此刻都有了笑容,毕竟,生命只能给人一次,活下去,是最让人激动人心的事情。

改判后的“死囚”将从死牢中转出去与其他犯人们住到一起。刘某是回死牢搬东西的。他将一切小食品全都留给王毅,拍着他的肩头,说道:“同改(共同改造),耐心等,你会得到改判的。”临走,刘某又与死牢里其他人一一拥抱,热情地说道:“出去后(刑满),到我家乡来玩,我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