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明”目(4)-我为死囚写遗书

夜莺心里叫苦不迭:妈的,真是倒霉透顶了。她以为遇到了一个高明的劫财又劫色的家伙。

艾强惶恐地望着她,“什么乱来哟?”

夜莺慌忙将那张五元的钞票丢给艾强,一转身飞快地跑掉了。

艾强眼睁睁地望着夜莺的背影消失在黑夜里,突然到来的艳遇又突然间失去了,留下的,只有夜莺离开时忿忿地说出的话:“我早先以为你是一个大老板,没想到是他妈一条干滚龙(无赖)。”

民间传说:这种女人缠到谁,谁就要倒大霉。

这是艾强第二个死不“明”目的地方:他为什么会遇到夜莺?

3�白所长:他第三个死不“明”目的地方

本来,艾强与夜莺相逢的地方在滨江路北固门一带,那里离后来发生血案的地方环城公路有很远的距离。一般的游人很少到那里去,何况两者之间隔着整整一个闹市区。

那么,艾强又怎么会到环城公路去的呢?

事情还是要从夜莺身上说起。

前面说过,夜莺给艾强开出价码的同时,一只手非常娴熟地伸到他的敏感部位……他还只有十九岁,他还是处男,他还没完全弄懂男女之事到底该如何进行时,他那个地方就被夜莺已经职业化了的五根手指宛如旋开一只水龙头般地轻轻地打开了。现在,夜莺已经消失,艾强一身的冷汗取代了早先的激情。他这才感到夜莺的可恶:下体凉津津的。他必须找一个地方洗一下,还要将内裤换掉。江堤离水面很高,在附近下水显然不可能。他只好往大西门即长江的上游走去,那里有一个渡口,一级一级的石梯伸到江心里去。在经过一个地摊时,他花两元钱买了一条内裤。不久,他来到了渡口。在这里,他将下身浸泡到江水里,仔细地洗净后,将那条换下来的内裤远远地扔到河心里去。这时,刚二十一点三十七分,这个时间,是艾强手腕上的手表告诉他的,离发生那场血腥惨案不到一个小时了。

渡口上来是通泰街。

艾强朝这条街走去。

他的本意是想抄近路早点回家,他怕母亲担忧。毕竟,他到江津才两个多月,过去没有在晚上出过门。问题在于,通泰街上来是一个十字路口,城区经过改造后的街道又大同小异,都是临街一色的同模同样的门面。对初来乍到的艾强来讲,他错误地选择了一个方向,急匆匆地往家赶去。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个方向离家越来越远,但离地狱之门却越来越近。等到他发现不对劲时,他已经站在江津大西门环城公路上了。

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右边是解放军驻江津某师部;左边,是四川省果树研究所(现重庆市果树研究所)。

被害人白某,就是该所的所长。

这时候,一辆人力三轮车从环城路的远方夜色里叽叽嘎嘎地一路响过来。经过艾强身边时,他看见车里坐着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提着皮包。

一瞬间,艾强想起夜莺讥讽他的话:“我早先以为你是一个大老板,没想到是他妈一条干滚龙。”

好!就在这样的时刻,在1996年7月3日晚十时许,平时老实、本分的艾强一咬牙,歹念顿生,杀机突现,他牢牢握住裤袋里的剔骨刀,紧紧地尾随着三轮车。俄顷,三轮车停下来,乘车人——白所长慢慢地跨下车,掏钱付车费。趁此机会,艾强快速地赶到前面,躲在夜色里。待白所长走到面前时,他突然掏出剔骨刀,使尽平生力气朝对方胸部、腹部、背部等连刺四刀。后经法医尸检,被害人白所长心脏破裂,当场死亡。

花季年龄的宿命:死不“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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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强抢劫了被害人的手机和皮包,在夜幕的掩护下,飞快地逃离作案现场。后来,他租了一辆三轮车,才回到家中。到家后,他将皮包打开一数,只有五百元现金。接着,他将沾有血迹的衣裤、皮包、手机一并放到衣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