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
十月一日
突然,秋天就到了!前两天深夜,屋里的暖气动起来,吹出整个夏天的灰尘,搞得全家敏感了好几天。
叶子也开始变色了,日本丹枫由绿渐渐转红;加拿大糖枫(sugarMaple),从树梢开始染上一块、一块的艳红;橡树(Oak)的叶子开始脱水,因为少了水分,而变成焦红色。高高的桦树(sweetBirch),则一下子全转成了黄色;风一吹,就满天飞舞。
傍晚和清晨有“嘎嘎嘎”的大雁,成群从天际掠过。早晨和晚上是例行的飞翔训练,为它们即将来到的“远征”热身;其他时候则在公园里徜徉,拉得满地一条条绿色的粪便。
以前我家请了一位从上海来的管家,什么菜都会烧,就是用盐、用油特多,又爱带着我八十多岁的老母出游。有一次居然发了奇想,要我老娘帮她到公园捉大雁回来烤。结果被公园里的人说了。我希望是“说”,不是“骂”。若是挨骂,就太丢中国人脸了。
保育野生物是这些年来最热门的话题,当我住在湾边(Bayside)的时候,附近的公园曾经挂出一个告示,说政府批下大笔经费,要作全面的整修。接下来一年多,就见挖土机进进出出,先把湖边的大石块搬走,又推了好多土到水里。等那公园改建完成,只见湖边多了一大片比人还高的芦苇,水边长了许多兼蔑,乍看还以为到了野外。相对地,给孩子和大人游憩的地方,不但未见扩大,反而变小了。
然后,大雁多了、野鸭多了,还不知从哪儿飞来几只天鹅。再隔些时,天鹅后面又跟了几只小天鹅。想必它们都在那一大丛芦苇里筑巢、孵蛋。
我家门前的这个公园,也接着一大片芦荡,一直伸,从海湾伸到内陆,接上爱丽湖(alleyPond),再由爱丽湖往西延伸,一路经过曾经办过世界傅览会的可乐娜公园到达曼哈顿的边缘。
除了可乐娜公园和其间几小块经过开发,是“有人烟”的样子,其他全是“野地”。靠水的野地是径地(Marsh),也是沼泽,据说最能净化水土。有毒的废水,经过这儿,被植物吸收、细菌分解而净化了。各种鸟类在这儿聚集、繁殖,又利用下面“河口”的沙滩晒太阳、觅食。
当退潮的时候,我常带着女儿顺着沙滩走,走很远,看白鸳鸳、绿头鸭(mallardDuck、夜鹭(NightHeron)、海鸥和长脚的麻(Rittern),在那里玩耍、找东西吃。
河口,是浮游生物聚集的地方,也就吸引了许多吃浮游生物的鱼虾。退潮,好多小鱼、小暇都露出来,还有淡菜和蚝。聪明的海鸥总把那些介壳类的东西叼起来;飞得高高的,再扔下。一边扔、一面往下俯冲、一面大声叫,意思是:“这是我扔下去的,掉在地上打碎,好吃里面的肉,你们千万不准抢。”
尤其是冬天,地上积了雪,软软的,摔不破硬壳。海鸥就往铲过雪的停车场扔,“啪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又有一回,停车场没铲雪,我铲了雪,它们居然扔到我家来,还对我大声叫。
我的院子里,夜间也常有防客,好几次看见浣熊爬到窗外的大树上,对着我看。据说有些人家的门铃按钮发亮,它们还会去按铃。熊是够聪明的,连吃东西,都识货,自从尝了我家的垃圾,就不去邻居家了,专来我这儿——找中国食物。
野兔和雉鸡也常在窗外散步,有一只雉鸡是瘸子,从来没见过它飞,我实在搞不懂,它平常住在哪里?还有那灰灰的野兔,常在我慢跑时蹲在路上,想必数量不少,它们又是在哪里挖洞,怎么过冬呢?
野兔的天敌,我没见过,但是常听它“呜呜呜”的叫声,一般说猫头鹰只在夜里哭,不知为什么,我家的猫头鹰总在白天叫。我猜它一定吃了不少小野兔,再不然就是地鼠,因为在松树的下面,常看到它吃剩下的骨头,有这血淋淋,带着肉,十分恐怖。
在城市里能见到野生的小动物,不但因为人们为它们保留“野地”,更因为这些野地能相互连接。于是一只小鹿可以从曼哈顿那头,跑几十英里,跑过可乐娜公园、进新鲜草原公园、再进爱丽湖、跑到海湾,跑进我家的后院。如果只有“点状”的公园,许多野生物都难以生存。
秋天来了,许多鸟,像是加拿大雁、蜂鸟和燕子都要走了。对于那小得像蜻蜒的蜂鸟,能向南一直飞,飞过八个州,坐喷射客机都得三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的墨西哥,我实在难以想像。不过自从看了一部报导蝴蝶由意大利到法国飞越阿尔卑斯山的影片之后,我就了解了。它们像是“精虫”,一路死、一路游,所幸数目多,才能有几只活着到达彼岸。然后,它们的子孙,又会循着原路飞回。
也想起在阿拉斯加溪流里,见到的蛙鱼(salmon),多么急的湍流、多么斜的地势,是什么力量驱使它们拼命向上冲?也就有那些聪明的狗熊,站在大石头上轻轻松松地捕食。
更狠的是人,居然在溪口拉起网子,做成养鲑场。远远望去,成千上百的鲑鱼,不断跃出水面。它们不是高兴得跳跃,是想跃出网子、跃上溪流,完成它们产卵,然后死亡的任务。
秋天就是这么充满变动和不安的季节。
叶子开始变色、凋零,小动物将渐渐无所遁形。要活下去过冬的,现在得拼命吃、拼命存,储蓄足够的热量或存下足够的食物。夏天变成灰色褐色的野兔,为了在雪地里不被发现,得渐渐变成白色。
果子成熟了,苹果烂一地,散发出酒味,足以把浣熊吃得歪歪斜斜的。橡果、棒子、核桃,也掉了一地,一只只松鼠,排着队,衔着果子走过横越我院子的电线,我只要大吼一声,它们就会吓得把一堆“美食”全扔在我院里。
虫子经过一个夏天,都吃得肥肥的,尤其是蟋蟀,又黑又亮的大圆头,色迷迷地成大鬼叫,那叫声直让人以为是小鸟。走过去看,才知道是藏在墙缝里的小东西。
迁徙的小东西们,一个个都要起程了。吃这些小东西的动物,得赶紧杀生、赶紧吃了。
花朵也一一萎落,蜜蜂忙着在仅存的几朵花间穿梭,同一朵花能在两分钟内,被五、六只蜜蜂光顾。蝴蝶和蛾子也忙着交配,生下蛋,让蛋去度过严寒的冬天,大概知道“自己是非死不可了”。
秋天就是这样。东西可能多得吃不了,又突然没得吃。命可能好极了,又突然坏极了!如同中年人,总算熬过大半个人生,打拼半辈子,有了钱也有了闲,开始能泡酒家、下舞厅、进赌场,却突然心肌梗塞,倒下了。
秋天是冬天这个大悲剧来临前的混乱,仿佛沦陷前的西贡或上海。有俄国轮盘赌,也有最后一杯醇酒和美人。有人准备逃,放下家、放下产业,带着老小“一阵长叹”地飞走。也有人死命抢,见一个抢一个、见一个杀一个,反正也没剩下几个明天。
秋天是杀的季节。天杀万物、万物杀万物。派蒂也一样,经过复元、经过学习、经过成长,在这乱世秋天到来的时刻,它已经成为一个职业杀手,而且是位“超级杀手”了。英雄
十月二日
我很喜欢克林伊斯威特编导的那部西部电影“杀无赦(Unforgiven)”,也很欣赏描写美军打越战的电影“前进高棉(Platoon)”。这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没有天生的“义师”,更没有天生的“杀手”。过去西部片描写的都是快枪侠,枪出套、人倒地,一人能对付几十人。其实大部分的快枪侠,都可能由“窝囊废”出身,一辈子没杀过几个人,只因为下手毒、比人狠,就成了神话中的英雄。
二十年前也很少有美国电影,对越战作负面的描写。那是“仁义之师”,就如同“皇后的贞操”,不容人们置疑。岂知一群毛头小伙子,突然拿起杀人的武器,离乡背井,带着种族和武力的优越感,到地球的另一边。面对一群黄色皮肤的人,面对时时刻刻的死亡,可能做出多么不正常,且丧尽天良的事!
大多数战争电影和小说,都过度神话其中的英雄,似乎只要成为英雄,也就成了半个圣人,不再有七情六欲的人性、不再有龌龊卑鄙的童年。他是钟灵毓秀、天纵英明,他是万民所仰、社稷所靠。
岂知愈能成为英雄豪杰的人,愈可能在早年受到奇耻大辱,曾经卑微困顿。不然,他怎么能“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呢?
不要冀望英雄有伟大的胸怀,因为英雄常是狭隘环境中逼出来的;也不要冀望英雄有慈悲的心肠,因为英雄常是由打杀中产生的。
英雄是众英雄死光之后,剩下的未死者。那些死去的英雄常死在这位英雄的手里,他们怎么死的?这位英雄不会让你知道。所以,你会崇拜他——这位历劫归来、不死的英雄。
然后,这位英雄死了,又有新的“天降圣哲”出现。重新编织他的英雄神话,且站在上一位英雄的坟上,告诉大家“上一个时代的悲剧与真相”。
于是新的欢呼产生了。远远听去,与上一位英雄的吹呼没什么不同。人心也没什么不同。每个人都需要早上的精神训诲,听英雄的致词;也需要晚上的精神食粮,看八点档的连续剧。
说来说去,人们都是爱听故事、爱听神话的。没有神,人活着就没了目标。
所以,每个时代都要有英雄。
我也犯了英雄崇拜症。
从起初,我就认为螳螂是杀手。读螳螂的专书,知道它们是兄弟姐妹相残,而对它肃然起敬。接着又领教了它抓我、咬我的本事,从痛苦中益发对它有了景仰。所以即使在它脱皮失败,而住院疗养,表现出一副“孬种”的样子时,我仍然相信它是天生的英雄。
直到过去的这二十大。我才开始渐渐发现,没有一只螳螂是天生的强者。每一个超级杀手,都像名医未产,是由错杀、滥杀、错诊、误判和失败中产生。
怪不得有人说,每个成功手术的后面,都有许多失败的手术。今天救了你的医生,可能是以前害了别人的医生。你今天被救,要谢谢这医生,也要谢谢过去死在手术台上的病人。
也怪不得有人说,即使被砍头,也得塞红包,请一位资深的刽子手,免得来位新手,心里紧张、手不稳,一次砍不断、砍不准、砍不死,甚至砍高了,削掉你半个脑袋。
不错!派蒂现在是位超级杀手了。但是在它培养的过程中,也不知有多少大黑蜂、大马蜂、黄夹克,不是被它杀死、吃掉,而是被它活活地饿死。
如同后宫的三千妃嫔,在地上撒盐,希望主子的鹿车能光临宠幸。用牛角的内鞘,灌上热水,缚在脚跟上自慰,然后,逐渐白头、逐渐老去、逐渐凋零。
有什么比美女不能被惊艳,而独自老去更可悲的事?
有什么比勇士不能战死却被饿死更可恨的事?
这超级杀手派蒂,竟在我的帮凶之下,让许许多多的英雄与美人含恨而终。
只有我,对!只有我知道,她这可耻的往事。
为了求良心能安,在我介绍这位伟大的杀手之前,我将先透漏给你,她的内幕消息。老兵
十月三日
以前入伍的时候,最爱听老兵臭盖。尤其是那些没成家的老兵,一边用比我老娘还熟练的技巧,穿针、引线,单手那么一搓、一拉,就打成一个“结”,补他的臭袜子,一边拉开嗓门说起“老子当年”。
那“老子当年”大概只有两种事,一个是女人、一个是杀人。谈到女人,跑遍大江南北的老兵,可以从吴侬软语说到水摆夷的姑娘;从下头带蒜味的山东大妞,说到辣椒吃太多,而“那里”发烫的四川小姐。还有一个参加过滇缅军,救了不少洋人的老兵,说在深山里,“做”过几个下头带“门帘”的姑娘。说着、说着,还比了个手势,好像拉拉链似地,先得把门帘拉开,才能一探究竟。
又记得一个特别“阴损”的老兵,说如果上“军中乐园”,小姐不够礼貌,就在下次去之前先刮胡子,把那刮下的胡子碴,偷偷攥在手里,抹到小姐的私处,再上去“做”。胡子碴全扎进她那里面,当时没感觉,过两天一定溃烂,半个月也上不了班。
至于说到“杀人”,老兵更是神采飞扬。平常见他们被年轻的尉官呼来喊去,只有这时候最得意。
“那些菜鸟没杀过人,连看杀人的机会都没有,不如俺,俺足足撂倒过七个。一个也不少!”
“最过痛的是打伞兵,趁他正往下掉,就像打小鸟一样,先分配好,你几个、我几个,一个一个打。只要看那脑袋往下一垂,就知道打死了。”
最记得有一个说跟日本人打仗,跳进鬼子的战壕,给鬼子一刺刀,从胸口直直扎进去,那鬼子临死,居然还冲这老兵一笑。
“俺到现在都想不通,他干嘛对俺一笑,搞不好,还是熟人呢!?那老兵搔着花白的头发说。(这故事我己写进了《点一盏心灯》)既有那后来的许多英勇的事迹,这些老兵也就不避讳谈当年入伍时的“窝囊”。尤其是他们在一起扯淡的时候,更一个赛过一个,说自己以前有多胆小。好像当初愈胆小,愈显得后来的英勇。自己能坦白早年的懦弱,可以当作一种谦虚,也更可以证实后来的英勇不是“盖的”。此外,还有个特别的好处,是能用这种菜鸟的形象,来影射那些连上的年轻尉官,“他妈的X!想当年,一听枪响,就尿了一裤子。”这话虽说他自己,其实也暗骂了他想骂的人。
大约每个骁勇善战、杀人不眨眼的,都是从“尿裤子”开始。起初敌人还没进入射程,就猛开枪。渐渐知道等敌人进入一定的距离,才好整以暇地瞄准。如果敌人近在眼前了,就上刺刀。似乎只要经过“刺刀战”,不死的,在精神上就升了格,可以称得上“老鸟”了。
“老鸟”要做到有吃就吃、有睡就睡、有女人就上、有仗就打、打输了就逃。
老鸟是已经听到敌人的枪响,只要算计着一时还过不来,就照睡大头觉。谁知道下面有几天几夜不能睡?谁又知道是不是下次一睡就再也起不来。
我的超级杀手已经是“老鸟”了。但她这个老鸟也是从“尿裤子”的阶段过来。
记得她刚动完手术的时候,虽然搬新家、有了家具,又开了天窗,一副十分老大的样子。可还不济事,甭说大黑蜂了,连小小的蜜蜂都对付不了。
有一阵子,我甚至怀疑她有高度近视,再不然就是眼睛太脏。特别用棉花棒蘸水,为她洗了个脸。只是洗干净,她还视而不见,有时候蜜蜂飞到她眼前,她只当没看见,故意把头转开,又有几回,蜜蜂直冲向她,她先作出攻击的姿势,却没出手。即使那偶尔见到的出手,也如我女儿说的,她好像不是要攻击,而是不小心碰到,要把对方推开。
那动作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真是太丢人了。钳子伸出去,好像抓住,又没抓紧,匆匆忙忙一抖,把到手的蜜蜂放了。接着扭头就走,根本就是逃跑。
问题是,她当初怎么长大的呢?全靠窝里反,吃兄弟姐妹,也不可能吃几个月、长这么大啊!
为此,我特别去拜访了她的故乡,还进入了她的“故居”参观。她的故居已经残破不堪,牡丹的灰霉病,由叶子一路汜滥,侵入叶柄。没等我剪,叶子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不过就在那“断垣残壁”间,我看到了“薪火”的痕迹。
一个、一个小白点,聚在枝桠上。这种蚜虫是我经常面对的敌人,有一阵子夹竹桃上长满蚜虫,喷药都不管用。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用毛笔扫除蚜虫。
蚜虫很脆弱,毛笔稍稍压一下,就破了,流出粉红色黏黏的水,粘在笔头上,久了,松松的笔毛居然凝固成硬硬的。
想必派蒂小时候都吃蚜虫,蚜虫不太会动、又甜、又营养,简直像是“鸡蛋布丁”,不费力,又随时有得吃。我甚至怀疑,许多螳螂,非但不能表现“螳臂当车”的本事,而且一辈子都靠吃蚜虫过日子。从人的角度想也知道,美食天天在嘴边,何必发许多气力出去工作呢?
当然我相信,也会有些昆虫,倒媚倒到家了,亲自送上门给派蒂吃,这种倒媚的虫就是“蛾子”。
我这么猜,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发现给派蒂什么“蜂”,她都不感兴趣(也可以说没本事抓),唯独给她“蛾子”,几乎能毫不考虑地出手,而且手到擒来,吃得一干二净。
为什么她能抓到蛾子呢?我也做了细细的观察。发现蛾子跟螳螂有同样的习性,就是不爱站在叶子上面,而喜欢躲在下面。
你看那蛾子飞,总是一落在叶子上,立刻快步走,走到树叶的边缘,再一翻身,转到背面。所谓“怜蛾不点灯”,蛾子固然爱灯光,但是怕日光,也可以说它不喜欢强光。所以除了夜间,蛾子出现的时候,不是清早,就是傍晚。尽管如此,它们还是“韬光养晦”,宁愿躲在暗处。
偏偏螳螂也天生怕强光,特别爱“倒挂”在树叶下面,于是,蛾子才一转身,还没看清楚,就被螳螂抓个正着。
此外,我想螳螂吃惯了蛾子,恐怕就不再对别的虫感兴趣。你想嘛!马蜂多硬,还有刺、会攻击,哪像蛾子,又肥、又胖、又没武力、又多汁。我相信,连蛾子的翅膀,都是相当可口的。如我女儿形容的,那是“洋芋片”。派蒂总是先把身子吃光,再一口、一口把翅膀吞下去。翅膀软,她不用伸“手”拿着,就好像人,把一棵青菜放在嘴里,只靠嘴唇的力量,就一口一口吃下去。
还有一点,我相信螳螂的捕捉技巧,就像婴儿用手,也是要锻炼的。蛾子的翅膀宽、目标大、速度慢,当然比马蜂容易抓。于是由蛾子抓起,抓完蛾子抓蝴蝶;抓完蝴蝶抓苍蝇;抓完苍蝇抓蜂;抓完蜜蜂抓马蜂。每个抓马蜂如“探囊取物”的高手,必定都走这条路上来。
我的“杀手训练”也是这样拟的。先放蛾子,过两天,放蝴蝶;又过几天,放苍蝇;再过几天,放蜜蜂、马蜂、黄夹克和大黑蜂。
她不吃,我就饿她。只在瓶口的纱布上喷些水,让她爬到上面,仰着头,一滴一滴吸。从她脱皮和生病的经验,我知道她很能挨饿。所以即使她饿了三天,而窗外正有蛾子停着,我也不去抓。
英雄和杀手都要用逼的。使他山穷水尽、一贫如洗,置诸死地而后生,甚至不准放风不准晒太阳、不准看窗外的风景,去除他的一切“色欲”。《色蒲团》说得好:“若夫适体之清风、娱情之皓月、悦耳之令鸟、可口之薇蕨,一切可爱、可恋,可令人低徊不能去者,皆是色欲。”我现在就是给她清苦的“忍者训练”,让她练习视力,从看蝴蝶的大目标,到看马蜂的小目标。从挂在纱布上轻轻松松捕食,到看马蜂的“龙形虎步”,一步步走上垂直的玻璃。从正面出手,到令人防不胜防的“放冷枪”。
白天会杀,夜晚也要狠毒,我有时故意先存一只马蜂,半夜把她的瓶子移到书桌上,点亮五盏“卤素灯”,然后把马蜂放下去。
一个杀手如果到了晚上就只懂温存,在温存时不提高警觉,随时拿出藏在枕头下的武器,便不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杀手。
杀手甚至不必用正规的武器。他全身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指头、他能抓到的一个汤匙、一枝铅笔、一根绳子、一条玻璃丝袜,都能杀。
我渐渐看到一个杀手的形成——
派蒂的眼力更活、脚步更稳、耐性更强,不等目标接近,绝不出手。只要出手,即使只用她钳子的最末梢碰到,都能把目标抓过来,狠狠补上一钳。
她也在抓一只大黑蜂的时候,因为抓的角度不对,让大黑蜂有机可乘,而被刺了一下。她的手肘流出绿色的“血液”,她没理睬,只斜眼看看,手上抓得更紧、嘴下咬得更凶。直到把大黑蜂吃光,才回过头、舔她的伤。
绿色的血,流过她的嘴角。她舔自己的血,竟有些像在品尝“敌人”的血。自己的血也是温暖的、好吃的、咸咸的带有一点海的味道。
然后,她翻过手,舔她的武器,这只钳子在手术之后,已经由昔日的苍白转变为褐黄。上面的刺更长、更硬也更尖了。
她一根刺、一根刺地舔,品尝上面残留的敌人的味道。多么孤危、崇高、波澜壮阔,又多么具有“悲剧的美感”哪!
我仿佛见到一个在灯下,独自咬着牙、拔出断箭的杀手,把断箭挂起来,成为壁饰,也成为对自己的一种嘲笑与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