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
最早的关于吃的记忆是在交通大学的那间平房里。傍晚,一缕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妈妈把她嚼碎的烂馒头喂给我——现在想想也要恶心,那时却吃得又香又甜。若干年后我偶然看见一只母鸽子喂小鸽子的情形,也是同样的方法,不过小鸽子是一群,而且特别主动,那母鸽子的嘴被撕得鲜血淋漓,令人感叹母爱的伟大。
小时候口味倒是不高。喜欢吃炸馒头和煎鸡蛋,特别是那种溏心蛋,稀稀的蛋黄被薄薄的一层蛋青透明地遮蔽着,只消用嘴一嗫便可把蛋黄吸入口中,那一种特殊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至今我仍喜欢吃溏心蛋,虽然报纸上一再警告半熟的蛋不符合卫生要求。
再就是白馒头蘸花生酱,百吃不厌。那时的花生酱味很醇正,加上自家蒸的白馒头,热腾腾的一顿能吃一两个,人便也长得像白面馒头似的。后来的花生酱越来越变味了,现在终于连购货证上的每月二两也不见踪影。但据说仍有正宗的花生酱存在,不过是价钱比那时高出十几倍而已。
那时的价钱实在低得惊人。新鲜黄花鱼只要三四毛一斤,且有人送货上门。那人叫老于(不知是不是这个于字,但我想可能不是卖鱼的鱼),按现在说法大约是个体鱼贩子,每隔一两天总要搞些鲜鱼来卖。我家祖籍湖北,有吃鱼的传统,外婆又是做鱼里手,因此在六七岁之前没断过吃鱼,尤其爱吃鱼眼。小时候我比一般小孩的眼睛更明亮,外婆便说是因了爱吃鱼眼的原故。也怪,从不注意保护眼睛,几十年如一日地在昏暗的灯光下躺着看书,视力却永远是1.5,戴眼镜不过因为感光组织过于敏感——这样的眼睛让人害怕,好像除童年爱吃鱼眼之外别无解释。
最想去的是广济寺的“居士林”。外婆是佛教徒,一个月总要去做两次佛事。对于我们来说,那真是快乐无比的日子。因为佛事之后便是素斋。无非是些素鱼素肉素鸡之类,统统都是豆制品,但做得精致,且因小孩们总是吃别人的东西香,所以姊妹们想起那素斋便馋涎欲滴。到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每每为此争得打架——因为外婆每次只能携带一人,自然大姐被优先考虑,我和二姐则败北下来,一个吼声震天,一个哭声动地。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平添了许多票证。包括“高级点心票”。所以那时有“高级点心高级糖,高级老太太上茅房”一类的童谣,显示了吃不起高级点心的孩子对吃得起高级点心的孩子的仇视和嫉妒。按照父亲的职称,自然也享有高级点心票。但家里僧多粥少,总是不够分。现在没人理睬的玫瑰酥皮点心当时也是俏货。只有一次香甜地吃足了马蹄酥,并为此生了一场病。病中,妈妈和外婆轮番回忆起她们当年爱吃的东西,让我忽然觉得世界是那么美好,竟然有那么多我从没吃过,并且完全无法想象的东西。譬如妈妈说,她小时候爱吃一种叫做羊角蜜的点心,咬一口,蜜汁便顺嘴流。外婆当然更加博大精深——她年轻时曾掌管着一个大家族——仍能准确无误地报出许多菜名及其做法。而且因为外公过去在铁路上做事,有一些洋人朋友,外婆甚至懂得一点西餐。譬如汉堡牛排、罗宋汤什么的。后来我忽然惊奇地发现妈妈、外婆和我一样喜欢画饼充饥——人类自欺的本能无所不在——她们在谈吃的时候眼睛闪闪发光,一点儿也不亚于我眼中的光芒,这种谈话最后总是在长叹一声中结束,然后眼中的光便熄灭了。在外婆,还一定要有一个撇嘴的动作,伴随着一声:“哼,现在!……”每逢这时父亲也要重重地哼一声,以表示对外婆不满的不满。他是坚信社会主义必定胜利,共产主义必定来到的。
自此我竟很喜欢生病。喜欢在病中咀嚼那些想象中的美味。应该说,自然灾害的影响对我家来说并不大。不过是有时在白面里裹上棒子面,名字也起得很好听,叫做金裹银。偶然地,也和邻家小朋友一起去采槐花、摘榆钱儿什么的,也吃过榆钱儿蒸的饭,马齿苋包的饺子,不过像是调换口味而已,终归没有觉得厌烦。隔壁同岁的男孩小乖却没有我这么好的运气。每天都要去挖野菜,有时还能挖到蘑菇——不过大多数时候挖到的只是一种像蘑菇的东西,叫做狗屎苔。
然而比起东北兵团来,这一切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在兵团五年,以吃过一次米饭炒菜。那是在刚去的时候,连里开恩放了一天假,于是人家纷纷去德都县城照相,中午就在那儿找了个饭馆。东北的大米一粒粒的透明而香糯,口感特别好,吃这样的米简直不需要什么菜。那菜不过是肉片青椒和酸菜豆腐,都切得像东北的一切那样硕大,我们在苍蝇的嗡嗡声中喝完了最后一口汤——那一种回味整整延续了五年之久。连队的伙食永远是菜汤馒头。有时因为伙房打夜班碰翻了煤油灯,菜汤里便充溢着煤油味。馒头常常是发了芽的麦面又黑又黏。实在打熬不住只好装一回病,吃一碗病号饭过过瘾。所谓病号饭,不过是擀点面条用酱油一煮,加点儿葱花味精而已,但在那时却是我们的佳肴了。
自然也有打牙祭的时候。有一回家里寄来了腊肉,正巧有黄豆和土豆,就把土豆用灶灰烤了,满满地煮了一锅腊肉黄豆汤。七八个人围在火炉边,每人手中拿一把小勺,加了酱油膏和味精,当第一层鲜亮的油珠浮起来的时候,勺便纷纷落下去,这一下,宁肯舌尖烫起泡也不再撒嘴了。这样的夜晚常常停电。灯光骤灭,窗外的冰雪便一下子变得很亮。有很蓝很蓝的雪花悠悠地落卜。嘴里仍荡着腊肉的余香,整个人变得软软的很容易出现幻觉。于是大家开始在黑暗中讲故事,讲各种美好和恐怖的故事。后来,火熄灭了,故事也讲完了。就仰头看天花板上一串串的冰挂,在黑暗中可以把它想象成水晶玻璃大吊灯,就像人民大会堂宴会厅里那样的。
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故事以后不知是不是还会再有。但肯定有别的故事继续着。各地的风味菜实在吃得不多,能吃中的就更少了。大学期间去过一次上海,曾经为城隍庙的小吃着迷,但日子一长,什么也没留下。倒是1984年去厦门吃中了那里的肉燕汤。所谓肉燕汤,是瘦肉磨成细粉,雪白地卷起来,烧菜做汤都浓浓的十分鲜美。朋友们特意送我一些带回,我却无论如何做不出那种味道来。1986年去武汉,有湖北佬介绍三种风味:四季美汤包,老桐城豆皮,小桃园煨汤。果然不错。尤其是小桃园的鸡汤,用一个个小瓦罐煨成,真正原汁原味,纯白得像奶。喝起来浓香扑鼻,回味悠长。豆皮也好。只有汤包油汁过多,分不出甲鱼馅还是香菇馅的了,味道一律鲜美而已。前年去西北,发现发菜是一样好东西,便买了一包回来,却不知怎样吃,仍在那里放着。人说“吃在广州”,近几年更是听说广东人“长腿儿的除了桌子椅子不吃,带毛儿的除了鸡毛掸子不吃”,连娃娃鱼等自然保护动物都敢招呼,真可谓登峰造极了——只盼他们别把珍奇动物斩尽杀绝。不过我去广东却没能吃上什么。只在深圳吃了几次鱼粥,因为价钱奇贵,已经觉得很奢侈了。最实惠的倒是那次去成都吃的川味火锅。什么黄鳝、泥鳅、毛肚、百叶、猪脑等统统涮将进去,最神奇的是那种调料,简直是鲜香可口的“厨房杀手”,能活活让人吃得撑死也放不下筷子的。我几次问起那调料的配方,主人们都神秘地搪塞着,最后露了一点口风,说是其中掺了罂粟,因此吃了以后会上瘾的。其实主人们倒是多虑了,当时就是有人当众在锅子里撒下毒药也不会败坏老饕们的食欲——“过把瘾就死”,值得!
不知从何时始,大家的嘴越吃越刁。各种饭局以各种名目存在着,且规格越来越高。最后终于物极必反有了四菜一汤的规定。但菜少也有菜少的吃法:基围虾,铁板鹿肉,红烧鲍鱼,扒熊掌,鱼翅汤,也是四菜一汤。不过吃多了,吊人胃口的美味也会变得味同嚼蜡。于是美食先锋派们又开始返朴归真,什么扎啤,二锅头,什么粉条炖猪肉等等又成为一种时髦,犹如西方贵族们开口便是“water”一般,透着身份的不凡。有一位经理朋友请吃粤菜,三个人叫了十几个菜,自己只吃一小碗鱼翅汤,当然,是一百四十五元一碗的。我猜他的胃大概已经接近凝固,只有液体才能渗进去了。
丈夫出国半年,回到家中,我用一碗清汤面接风。他几口吞下,连叫好吃。说是半年没吃过可口的饭菜。我对这种说法却深表怀疑。直到前不久有一次一起出去买东西,中午在王府井的麦当劳吃快餐。倒真是快,且又干净舒适。只是口味实在不习惯。丈夫要了巨无霸、麦香鸡、炸土豆条。热巧克力和菠萝冰淇淋。麦香鸡是女士吃的,秀气些,看着倒是很漂亮,新鲜面包里夹着浅粉的炸鸡肉饼,碧绿的酸黄瓜,嫩黄的生菜,雪白的奶油,连上面的芝麻也透着新鲜干净,及至一吃,却吃出一股怪味,提出质疑之后,丈夫肯定地答复我说,据他在美半载之经验,这确是地道的美式快餐,与美国本土所吃一般无二。只好又换来巨无霸,又觉得有股膻味。喝口热饮还有酒味,于是大呼上当。丈夫幸灾乐祸地说,看来你只适合在国内生活,你就老老实实呆着吧!最后我只好吃冰淇淋。美国的冰淇淋确实很好吃。
后来侍者换了一支曲子。是小提琴曲。冷冷清清地流动着。找和丈夫都不再说话。透过提花的窗帘可以看到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防寒服构成一块块鲜艳的颜色。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许多年前躺在床上生病的时候,那时头一回听说世界上有一种叫做汉堡牛排的美味。现在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美味了。我相信吃遍世界也不会再有比那一锅腊肉黄豆汤更好吃的东西。那一个冬天的晚_上,有蓝的雪花静静地飘落。
穿
十七岁之后便没让家里买过衣裳。
说起来很骄傲的,其实也有种隐隐的心酸。比起那些受母亲宠爱的孩子,我似乎一直是个不受待见的“辛德莱拉”。妈妈最后一次带我买衣裳,是在我去东北兵团的前一个礼拜。像是生离死别似的,家里忽然对我慷慨起来。使人想起当年武都头在死囚牢里忽然得了一顿好酒菜款待。我却缺乏他“临死也要做个饱鬼”的气魄,眼睛瞟着那时最昂贵的宽条绒,手却只敢怯怯地指向价钱最低廉的那一块。虽然价廉,却力求物美。加上还有一点私心:在蓝蚁之国中悄悄显出一点特色,既不能被人骂,又要与众不同,这便十分的难了。
几件衣裳竟买得十分可心。加起来不到二十元钱。两件衬衫,一件白底银灰条纹,一件雪青色带蓝、绿、黑三色图案,自然都是布的,雪青色那件大概还是三寸布票一尺的布。最欢喜的是那件线呢两用衫:有黑白蓝三色的小格子,都是凸起来的,在那个时代,这也算是很奢华的了。因为有了这几件衣裳,悲伤的心情也褪去了几分似的。五年之后,除了雪青色衬衣在夏锄时被汗水泡糟了之外,其他衣裳都完好无损。
从不固定地偏爱某一种颜色。很小的时候,因为一件豆青色核桃呢的罩衫十分漂亮,便很长时间都喜欢豆青色,而且还要那种凹凸不平的手感。特别喜欢母亲年轻时的那些旗袍。有一件梨黄色乔其纱的,上面散散碎碎绣着鲜红套银边的小六角形,像一颗颗红宝石闪闪发光。有一件西洋红的,是软缎毛葛,上面绣了珠灰和淡青的兰草,那一种柔和婉妙的色调,真是别有一番味道。又有一件纯丝的,是白黑蓝绿四种提花,据说是母亲婚前做的。母亲家先前是个大家族,因为战乱和别的缘故,败落了。但所谓“船破有底”,破箱子里仍留着几件衣裳首饰,于是“倒箱子”便成为我们姊妹童年时的一件乐事。自然也要试穿一回的——趁母亲高兴的时候。只是那时穿着十分的不合适,就是大姐穿也要长及脚面,于是只好站在床上穿,胸前再满满地塞上两块手绢,便自以为漂亮得像公主了。
说起来小时候倒是常常做公主、王后一类的游戏,组织者是隔壁的一个大女孩,我们唤她做“七姐”的。她很能干。大院里二三十个孩子她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知为什么她每每定我为公主。我倒是很乐于当。因为可以戴七姐家的漂亮首饰,包括一种十分精致的骨质手镯和沉甸甸的玉石项链。七姐还要亲自为我梳头——梳十七根辫子,大约扮的是阿拉伯公主,然后所有的女孩子都化了妆,轰轰烈烈地拥着我,从少年之家一直走到靶场。我们这种壮举连大人们也爱看的——那是60年代初的事。
七姐家自然也是大户,也有些“库存”的。七姐的母亲宗太太也很不俗——那时母亲她们仍然互称太太,都是一些家庭知识妇女。有一位钱太太虽然嫁的是二级教授,但因为没有学历,而且过去做过舞女,大家便瞧不起她。当时我最喜欢的是一位会做绢人的张太太。她的先生是那时交大图书馆的馆长。她念过大学却一点没有学究气,十分的文雅,又待人和气,做的绢人精妙异常,是专门供出口的,后来我无论在哪儿也没见过那样的绢人。有段时间我常常去她家学画,每次都是一盘小点心,间或还要弄些莲子羹之类的。还总是怕怠慢了我——她好像总是小心翼翼地对待任何人。她的服饰总是美得出奇。譬如一件黑丝绒旗袍,领口上一定要有一枚水晶饰针;米色东方绸大襟外罩就要配上黑底红花丝质披肩;夏天常穿一套白色麻纱衫裤,那种半透明的白穿在谁身上也要脏,她穿着却是纤尘不染。配上那张秀美的化着淡汝的脸,很有一种特殊的韵味。所以小时候我一见到张太太,便盼着自己快快地长。这大概便是我最早的资产阶级思想了。不过即使在斗私批修的高潮中我也没把它亮出来说给人听。
母亲年轻时偶然也装扮一下,总归没有旧照片上的漂亮。等到文化大革命,就更素气了。旧照片也被大姐绞碎从下水道冲走。张太太被抄了家,第二天便投河自尽了。据说抄出了钻戒和紫貂。奇怪的是当时人们都很麻木,这样的消息一点不能引起轰动。外婆急忙把镀金佛像收了起来。其实据我观察,革命的大姐未必会将这些物什上交。
十七岁那一年从兵团回家探亲,正当“花季”,市面上却仍是一片萧条。好不容易在王府井找到了一家益民商店,专门卖出口转内销服装的,这地方立刻成了沙漠里的绿洲。我在兵团月工资三十二元,每月七元饭费,五元零花,还要剩下二十元。寄了一些给家里,手上还剩了百十来元,也算是当时同龄人中的“大款”了,便毫不吝惜地花在穿上。先是花九元多买了一件的确良花衬衫,淡绿上有古铜色细致图案的,众人都说好。紧接着又买了一件长丝的确良绣花短衫,商标上俨然绣着“精工巧制”和“madeinChina”,十四块钱,因为太奢侈,只好把它锁进柜子里。直到1978年上大学的时候才拿出来穿,依然很显眼。后来又有一件毛衣,浅黄的,袖口和下摆有同样的咖啡色大花,在那个年代该算是非常特殊的了。好像是二十多元钱,我在柜台前转来转去,心痒难熬。终于没有舍得买。却又忍不住对邻家的女孩说了。谁知那女孩倒是个有心人,悄悄买了来。终于在我十八岁生日那一天,得到这样一件珍贵的礼物。那时买的衣裳结实得奇怪,怎么穿也穿不坏——一直到去年,才给了做小时工的阿姨,还像刚买了一个月似的。最后一回去益民商店,是在1976年大地震之后。当时都在外面摆摊卖衣服,且一般都是一次性甩卖,价钱低得惊人。有件黑色连衣呢裙,镶威尼斯大花边的,只卖八元八角钱,因售货员说我穿可能会小,略一踌躇的工夫,便被另一女士抢走,为此我后悔了好长时间。但当机立断亦有后患——有几件衣服便是不顾后果蜂拥抢来的,后来实在是穿不出来。又重新改造设计过,依然无效,只好送了人。还有一件黑色女士呢斜裙,腰太细而下摆太宽,还很容易沾毛,之所以决定买,完全是因为那售货小姐的妩媚笑脸。所以丈夫讥我若去了西方肯定会破产——那裙子还在箱子里搁着,送都送不出去。
时装和流行色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涌了进来。头一回看皮尔·卡丹设计的时装,还真有点儿看不惯那些光头皮的塑形模特。许多人的审美趣味接受了严峻的考验。过去有“绿配红,看不足”和“红配绿,赛狗屁”的说法,无论是“看不足”还是“赛狗屁”都是极端。中国缺乏中间色。而流行色恰恰以它非黑非白、非此非彼的色彩悄悄散发着魅力。赭石色,淡金色,橄榄绿色,银蓝色……正是色与色之间的过渡,构成了神秘的不可言说的美。
心里终归还记挂着那几件旗袍。有一次,趁着“倒箱子”的机会,怯生生地向母亲提了要求。因想着那件西洋红的实在漂亮得不敢要,便舍而求其次,要了那梨黄的,母亲答应得倒很痛快。谁知,觊觎者并不止我一人。待那旗袍到我手里,已变成了一件大襟短衫。我惊得说不出话来。真不知是谁竟能狠下心来剪断如此美丽的旗袍,早知如此,我宁肯不要。面对那伤残的旗袍我哀哀地哭起来,照例被母亲视为乖戾。后来才知道,原来大姐已抢先要了西洋红旗袍并剪去梨黄色的一半。——那时她已去了三线工厂,已经对当初破四旧的行为表示悔恨了。
为了补偿,母亲又将那丝旗袍给了我。如同捏了一团火似的,把旗袍收进箱子里,心里仍装着“西洋红情结”。直到几年后朋友从上海给我带来一件真丝双绉的衣料,那颜色恰恰合了梦中的西洋红。做成一件连衣裙之后效果却并不怎样好。洗了几水之后就更差了。从此不再想这种颜色。至于那件丝旗袍,直到结婚之后才穿过一回,丈夫却并不认为太好。且领口已经小了,只好用一枚领针别起来,到底没有张太太那般的风韵。
玩
如今“玩”的涵义比任何字眼都广。玩政治玩文学玩股票玩房地产什么都可以一“玩”以蔽之,玩可以掩饰一切目的,且透着轻松洒脱。
而“玩”字本来的意义却很单纯——我正是从这单纯的意义上来谈玩的。
一听大人说声“玩去吧”,哪一个小孩不像过年似的?小时候,特别是弟弟尚未出生的那几年,我可以说是嗜玩如命。最好玩的地方自然是“下坡”。交通大学幼儿园再往东有一约四十五度的斜坡,下去之后便能看见几排平房,平房前有一条小河,河边的青苔显出森森细细的美。常有白鸭在河卜游。沿河往西去,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那里荒草没顶,野花盛开,是我童年时代的乐园。
从闻到春的气息开始,这片荒草甸子便喧腾起来。夏天则是这里的极盛时代。整个大院的孩子们好像都集中到了这儿。有用网子粘蜻蜓的,有采野花、采麻果的,有捉迷藏的,有逮昆虫的,还有拣矿石的……三伏天的大中午,不动弹还出汗呢。就那么汗水滴滴地在荒草丛中穿梭似的跑,在震耳欲聋的蝉鸣声中,嗅着野麻果的气味。到了夜晚,这里更是美得奇特:萤火虫在草叶间闪着蓝幽幽的光,纺织娘低吟着,寂静中流动着神秘。我们拿着火柴盒跑来跑去捕捉着蓝色的光点,光脚丫儿被露水浸得凉津津的。
说到气味,我有个发现:四季似乎都有它独特的气味。夏天的傍晚更是有一种气味勾着孩子往外跑。小的时候我无数次地感受到了,却说不出来。那是一种饱和得快要爆裂的东西,犹如吹得透明的肥皂泡,不,它是柔软的,暖融融的,不断地膨胀着,紧紧地包围着你,让你不断地吻着它,于是你周身发胀,没法儿坐在家里乖乖地吃饭,只想浸泡在那种气味中慢慢发酵直到自己也化成同样的气体。
“我们要求一个人哪,我们要求一个人……
你们要求什么人哪,你们要求什么人……”
“卖蒜哩,什么蒜?青皮萝卜紫皮蒜……”
“锯锅锯碗锯大缸,缸里有个小姑娘,十几啦?十五啦,再呆一年就娶啦!”
“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捞个小尾巴尾巴尾巴……鱼!”
每到夏夜,这样的歌谣便此起彼伏,融化在那种特殊的气味里,变为更大的诱惑……
奇怪的是做这种游戏的时候我每每会输。比方说,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被人当做“小尾巴鱼”捞住,无论怎样也难逃法网。说“再呆一年就娶啦”的时候,需要事先迅速地找好搭档,我却常常被大家忽然抛弃,变为嫁不出去的“小姑娘”。所以从小我便有一种“怕输”的心理,越是怕输越要输,最后真的到了三十岁才嫁。
但是在有些方面我的胆子又大得出奇。譬如说,爬树,爬墙,偷花之类。春秋之际,特别是春天,交大的整个校园都姹紫嫣红起来。榆叶梅,干枝梅,桃花,杏花,梨花,丁香,迎春……甚至牡丹芍药,枝枝火爆。每当月亮出来的时候,我和邻家的女孩玲玲便悄悄踱到校园里,见到好花便悄悄采一枝。最后集得一束插进自家的花瓶中。不过这是要冒极大风险的。首先是两道门岗,有时校卫队还要夜间巡逻。有一回掐梨花正好碰上巡逻队,我俩不约而同地各自爬上一棵梨树,也许是因为太紧张的缘故,一枝梨花恰巧落在一位师傅的脚边。我吓得气也不敢喘,那一分钟好像持续了一个世纪——终于,没有发生什么。雪白的梨花在月色中有一种温柔敦厚的感觉,回家后在灯下则是透明的,而且靠近根部的花瓣透出一种淡淡的绿,所以看上去像是玉石的杰作,又有一种玉石所没有的香气,静静地在屋中弥漫开来。不过赏花已照例不是我的事,我的全部乐趣都在那历险之中,当然,回家之后还往往难逃一顿臭骂。但那花的美遮蔽了一切,很快大家便陶醉在那香气之中而不再追究我的罪行。
特别喜欢下雨。喜欢看雨后的虹。更喜欢拣雨后的石子。那时的交大还没有柏油路。路上的石子便被冲刷得流光溢彩。一群群穿开裆裤的小屁股撅得像白蘑菇似的,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个小玻璃瓶,石子装进去用水泡起来,果然很好看。有时甚至能拣到矿石。姐姐便拣过水晶和云母,我也拾到过一种闪闪发光的石头,大家都说是金矿,我便用玻璃盒子装了做“标本”,后来终于不知去向。
上学之后女孩们都爱玩跳皮筋。跳皮筋时唱的歌谣也有一番历史的演变。姐姐那一茬人唱的是:小皮球,我会跳,三反运动我知道,反贪污,反浪费,官僚主义也反对!而到了我们,则变成:小皮球,香蕉梨,马莲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这个歌谣唱了很长时间,并行不悖的还有:党中央发布总路线,全国人民总动员,鼓足干劲争上游,多快好省加油干,我们要做促进派,最响亮的口号是干干干,于!……更有用电影插曲套的:一束红花照碧海,一团火焰出水来,珊瑚树红春常在,风波浪里把花开……无论套用什么样的歌谣,女孩们都跳得兴致勃勃,即使在冬日的寒风中,女孩们也像翻飞的树叶似的活泼泼地飞舞——那时的衣着确实很朴素,因此不能用什么特别鲜艳的物质来形容。
文化大革命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场噩梦,可对于我们这些当时的小学生来说,则充满了一段稀里糊涂的美好回忆。首先是“停课闹革命”,这消息令我们欢欣鼓舞。起先还关心着国家大事,诸如骑车上各大专院校看大字报之类,也曾随大孩子们一起破过一天“四旧”。后来新鲜劲儿过去了,终于无奈,便玩开了,一玩就是两年。那一天“破四旧”是在对门赵太太家。赵先生是二级教授,赵太太又很会为人,因此平时很受尊重的。那一天进得门去,本来小将们很有气势,不想有人太急于建功立业,没看清楚便上去一把撕了一张彩色画像——那人身着帅服,浓眉细目,大家定睛一看,竟是堂堂林副统帅,顿时小将们矮了半截,赵太太轻描淡写地说了几句,反守为攻,小将们军心已乱,不再恋战,赵太太见好就收,及时鸣金收兵,双方都很体面。我们这些小萝卜头见破四旧十分无趣,便不再加入战斗。
那时主要玩一种“攻城”游戏。在地面上画好方格,方格核心是一圆圈,A方守城,B方便攻城,武器是一装着小石子的布包,B方如能绕过A方防守将包扔至圆圈,B方赢,如B方三次机会均失,也就是说,A方三次防守有效,则A方赢,双方互换。这游戏玩起来很着迷。我却仍然是输。后来发现凡是有规则的游戏我一般都输,却比较擅长某些带有冒险性质的创造性活动。大约智力发展很不全面。另外仍常常去“下坡”,那里的荒草园早已变为一片绿地,夏天的夜晚再没有萤火虫飞来飞去,但那条小河仍在。尽管河水不再清亮,也没有白鸭浮游,雨后却还可以拦鱼拦虾——是极小的鱼虾,可以养,也可以吃。用面粉拌了炸成丸子,蘸上盐和胡椒粉,味道很香。
十六岁不到去了东北兵团。冬天气温常在零下四十度以下,冰天雪地,且一年四季都有活于;春天踩格子,夏天铲地,秋天割麦子,冬天做颗粒肥,没有闲下来的时候,与“玩”似乎绝缘。但第二年我便想出了新玩法:秋收时可以把马号的马牵来帮助攒场,于是我便借此机会天天牵马。日子一久,诸马都与我相熟起来,尤其是一匹瞎了一只眼的马格外老实。我便趁着午休时间悄悄把独眼马牵到最辽阔的八号地,企图从骑它伊始,最后达到纵横驰骋的境界。谁知一开始便惨遭失败。
直到去年,家里买了游戏机,原是陪儿子玩的,谁知渐渐入迷,自己也非常投入起来。《魂斗罗》能玩到出一身汗,和儿子互相扣着肩膀大叫“好兄弟”,互相埋怨起来更是遭到丈夫的讥笑:这哪像母子,分明是姐弟俩!终于无奈地发现七岁的儿子的反应要快于我,当然,他也常常耍赖皮,譬如玩《赤色要塞》时,开花雷都在固定位置上放着,谁吃了谁的子弹便增加杀伤力。他便不管怎样,一律不让我吃,并且在双人对抗的游戏中儿子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我只能输不能赢,否则便要闹将起来。我只好为了和平共处而采取绥靖政策。想想童年时越怕输越要输,现在总算没有怕输心理了,却又要被迫输掉,真真这辈子没有做胜者的指望了。大约自古来的游戏便有两种:一是讲究游戏规则,二是成者王侯败者寇,只要赢,不择方法手段。我想,如果有人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便该是高手了。可惜我不能。看儿子的吧。
佛事
过去老人常说,小孩儿的魂儿是飘忽的,不固定的,会常常被莫名其妙地吓坏,所谓“魂不附体”是也。故而有了给小孩儿“叫魂儿”一说。六岁那年,我也曾有过那么一回劫难,吓坏我的,竟是大慈大悲的佛祖。
外婆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小时候,我和她同住一间房。每天在龙涎香的气味和木鱼的音响中沉沉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神秘。尤其让我好奇的,是那座高大佛祖竟用上红布罩着的玻璃匣子。据说,佛祖释迦牟尼便端坐在里面。外婆将那佛像视同生命一般,以至我长到五六岁也不曾与佛祖有一面之缘。几次想揭开那“红盖头”看看,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点怕。
偏我小时又多病多灾,常常莫名其妙地生病,加上特别胆小好哭,性情孤僻,极不讨大人的喜欢。外婆拜佛时常说:“我在他老人家(她永远称释迦牟尼为他老人家)面前求一求,为你消灾延寿。”我却并没有因此好起来,暗暗地怀疑外婆是不是真的为我祈祷了。因为我太知道我们姊妹几个在外婆心中的座次——这大约是每个孩子与生俱来的敏感。
满六周岁的那一天外婆忽然发了慈悲,说是要带我去广济寺作“法事”。“求求他老人家保佑你消灾延寿。”外婆说。我心中暗喜。因为我知道法事之后照例有一餐“素斋”伺候。以前这种好事都是被两个姐姐垄断了的,我对此向往已久,因此那一天便早早起了床。
外婆早已梳洗完毕,用刨花水把头发抿得油光水亮,发髻上别一支雕花骨簪,利利索索一袭黑色香云纱旗袍,闪闪烁烁一对珍珠镶金耳环,衬出雪白的脸和两道线一般纤细的眉——我相信外婆年轻时定是个美人,不仅漂亮还十分精干,当时外婆虽已年逾花甲,却依然是家里的“大拿”。每天早上都是头一个起床,做早饭,然后给我们三姊妹梳头。外婆梳的头讲究得很:先用梳子,再用蓖子,今儿梳盘花,明儿又梳鬏儿,把我们的脑袋弄得眼花缭乱的。
那天外婆给我戴了一支福字的小红绒花,让我把颜色衣裳穿了,又用香胰子洗了三遍手。比过年过节还隆重。还没去呢,心里便有了隐隐的敬畏。
外婆利索地颠着一双小脚把我领进了广济寺。广济寺在北京西四,当时里面有个“居士林”,隔段时间便要做场“法事”。进得院门,便有几位爷爷奶奶伯伯婶婶很尊敬地同外婆打招呼,外婆也一改平时的严厉面孔而显得春风满面。大家互称“居士”,与外面“三面红旗高高飘”的喧闹俨然是两个世界。
法事开始了。因为进去得晚了,我们只得在大殿靠门处找了两个蒲团。外婆向一个身披金红色袈裟的和尚作了个揖,双手捧给他一个包包,他接过去,也还了个揖,嘴里不知说了两句什么,便拿了东西到供桌那儿去了。然后外婆恭恭敬敬地跪下来。因为远,又被许多彩条屏障遮蔽着,我仍看不清佛祖的形象。何况我的兴趣并不在那儿——我完全被那一派金红色袈裟慑服了。后来,当一个老和尚扯着尖利的嗓子领经之后,所有人(除了我)一同诵起经来。有许许多多的光头在震耳欲聋的声音中有节奏地起落着,像月亮似的在那一片沉沉的金红色的霞中升起,又沉落。
好容易盼到了用素斋。陆续走进斋房,只见有一张长长的桌子,上面摆满了豆腐面筋之类,还有素鸡素鱼素肉,做得极尽精美,还未品味,便被“色、香”诱惑。我这才觉得早已饥肠辘辘。当时正值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父亲虽然算高工资,无奈一人养活七口,还要给老家的爷爷奶奶寄钱,生活自然清苦。何况我在家历来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主儿,有好吃的也轮不上,竟有过到外面采槐花、摘榆钱儿充饥的“苦难史”。如今见了这等精致的素菜,岂有放过之理。那一个个文雅的居士们都变成虎狼之状,转瞬间便将满桌饭菜席卷一空,连咸菜碟也空了。自此我方才得到做法事的真谛,心里于是也踏实多了。
如果那一天在那时结束,便会成为我终身难忘的美好记忆。谁知节外生枝,这一点记忆最终发生了质变。
当时外婆忽然来了兴致,说是领我在广济寺里转转。于是又转入一个大殿,先是看见笑眯眯的弥勒佛,然后看见一尊年轻将军似的菩萨,双手执杵,很威风的样子。外婆告诉我这菩萨名唤韦驮,是佛教里专门守卫大雄宝殿的护法神,他手里拿着的物什叫做降魔杵云云。说着来到另一个殿的拐角处。这里十分阴暗,阴暗中直挺挺矗立着色彩斑驳的几根柱子。柱子上结着蛛网。冷不防地,我忽然看见那蛛网之中有三尊巨佛在幽暗中俯视着我。——那佛像是那样的巨大,又因了年久失修变得无华无彩一片苍黑。面孔上的斑痕构成狰狞的表情,而且他们是倾斜着的,好像马上就要砸到我头上。——那种狰狞的俯视对一个孩子构成一种极大的恐惧。我一下子倒退了好几步,几乎摔倒。然后“哇”地大哭起来。哭声一下子破坏了那庄严肃穆的氛围。外婆断喝数声无用,只得好言相哄,我却不理不睬,呜呜咽咽地直哭到家里。——后来我才知道,那正中端坐的,便是我向往已久的佛祖释迎牟尼。
当天晚上我发起高烧。怪梦中似乎有不断的狰狞面孔从天而降向我身上碾压下来。迷迷糊糊地不知烧了多少时候,大约还曾说过胡话。清醒之后我看见爸爸妈妈和外婆都在我身边。外婆喜滋滋地捻着佛珠:“好了好了,这下你的孽根烧断了,一定会消灾延寿的。”
几十年过去了,我大“灾”没有,小“灾”不断。至于“寿”,恐怕只有留待以后验证了。
近来偶然翻着佛教的书,才知道早期佛教是不出现佛像的。在印度阿育王时期,表现佛的“逾城出家”不过是几个信徒向巨大的佛的足迹跪拜罢了。因为早期佛教认为佛既然是超人化的便不应有具体相貌。直到犍陀罗时期才出现了佛像。
于是心里隐隐有个不敬的想法:似乎还是早期佛教明智一些。
外婆已去了十多年。活了八十九岁,且是无疾而终。不知是不是心诚则灵的缘故。
女红
女红这个词大概不会出现在下一世纪的辞典上了。就是再细致的征婚启事,大概也不会有“擅长女红”这样的字眼。电子和机械代替手工,这是个代用品的时代,一切都可以代用。
但女孩的天性似乎不可代用。应当感谢母亲。从很小的时候,她便开始教我织袜子。是一种白色尼龙线。把一种发针拉直了,做成织针,织出的袜子结实得奇怪。我很快掌握了织袜子的技巧,给家里每个人都织了一双。但是母亲似乎有一种收藏的癖好,她不断地让我重复劳动,直至我对织袜子深恶痛绝。
幸好母亲又转移了兴趣。有一回她翻东西,翻出年轻时候描的花样儿,竟厚厚的有一沓,大多是花草,也有怪怪的,譬如有一幅样子,是一朵半开的花,花心里有一美人的脸,是侧面,有长长的睫毛,我看了喜欢,就学着绣。母亲有满满一匣丝线,大概有十几种颜色,好看得不得了。尤其是茜红色和淡青色两种,简直柔和得像梦,后来竟再没见到那样的颜色。母亲给我一小块白色亚麻布,我小心翼翼地拓下花样儿,用绣花绷子绷了,用了一下午的时候绣好,花瓣用了水红,叶子用了苹果绿,美人的嘴一点鲜红。自以为好看得很,谁知外婆拿出她年轻时绣的茶杯垫,把我的母亲都看傻了。一件宝蓝缎底上绣金钱花,一件淡青缎底上绣荷花莲藕,都是极尽精美。宝蓝色那件,花的轮廓都用金线嵌边,铁划金钩,很像国外教堂那种罗可可式的彩绘玻璃;淡青色的则以银色线为主调,藕是玉白的,两件都滚了边,是圆的“线香滚”,又叫“灯果边”,精细到一朵花看不出丝线的缝隙,只当是又凸起一层缎子似的。后来我把这两件东西缝在一起,做了一个圆形的小钱包,里面放了几件小首饰,宝贝得什么似的,现在还收在箱子里。
后来又学织网兜。现在三十七八岁左右的人都记得,60年代初有一阵织尼龙丝网兜的狂热时期。织一个,可以挣七分钱。积少成多,一个月下来,也算是一笔收入。有些家庭困难的女孩子一天可以织上二三十个,飞梭走线,看得人眼花缭乱。不知为什么,无论我怎样努力都无法达到这种速度。
还有玻璃丝。也叫电丝。那时的小女孩谁不攒上几大包,各种各色的。本是用来扎小辫儿的,当时女孩以长辫为美。黑黑亮亮扎上两根大辫儿,走起路来,风摆荷叶似的一飘一坠,再配上或鲜红或碧绿或天蓝或杏黄的玻璃丝,煞是好看。后来到了60年代中后期,也就是文革时期,女孩剪了革命头,玻璃丝用不着了,于是就用来编东西。在那个许多人累得吐血的年代,我们这些小女孩儿却常常闹得无聊,由无聊而创造,且有公平竞争: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玻璃丝,或编钱包,或编杯套,倒也自得其乐。
渐渐有了花样翻新。知道玻璃丝还可以编好些别的东西:金鱼,热带鱼,小鸟,蝈蝈,白鹅,葫芦,桃花和梅花。我还在这些作品的基础上创作出蜻蜓,青蛙,小兔吃萝卜等等。有一回,我在姐姐的书包里发现了一只极精巧的小葫芦,翠绿欲滴,我攥住便不肯撒手了,悄悄地给它转移了“住处”,待到姐姐问起,只咬紧牙关说不知道,直到东窗事发,受了皮肉之苦,依然不交出来。最后姐姐也就算了。好笑的是这些东西竟成了我嫁妆的一部分,新婚那天我宝贝似的拿出来给夫君展览,他看后笑道:你真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女孩。天长日久,那些宝贝都褪了颜色,早不如记忆中那般绚丽了。
再就是织毛衣,也是很小便学会了。因为有织袜子的基础,所以学起来很容易。后来又学各种花样。在兵团的那几年,曾给母亲织了一件毛背心,是紫红和雪青两色线的,织成玉蜀米花样,并不怎么好,几年之后,却仍见母亲穿着,心里便隐隐有点心酸,早把过去跟母亲之间的恩怨,抛到了很远很远。织毛衣其实是很使人安静的。前些年有一阵我心里很烦躁,什么也干不下去,便开始织毛衣,织了拆,拆了织,就在这种简单的重复劳动中我渐渐恢复了平静,在织针单调的音响中,心如止水。
婚后给丈夫织了一件很大的毛衣。足足用了两斤线。故意要织成那时很时髦的宽松式,织成了很好看,穿起来效果却不理想,闹得丈夫的同事们纷纷开玩笑:老黄,你要警惕哩,这毛衣好像不是为你织的哩!说得丈夫悻悻的,后来果然找借口收了起来,只好又陪他去买新毛衣。
踏缝纫机,也曾是种乐趣。小学的仓库附近有两台缝纫机,少先队干部值班的时候我们常去踏着玩。家里买了缝纫机之后,母亲让我练着扎鞋垫。盛夏的中午,蝉无休止地鸣着,家人在地面铺的凉席上发出轻柔的鼾声,这时踏起缝纫机来特别惬意,间或窗外还有凉风习习,扎好一个鞋垫后,将有一支五分钱的小豆冰棍儿等着我,可以吃得满嘴甜香。
从兵团回来的那些日子里,因为羡慕外国画报里那些“资产阶级”的衣裙,开始学习裁剪。母亲过去的一本裁剪书是50年代初期出的,有不少好样子。(起码在当时这么认为)我只是看了看,便找出一块三寸布票一尺的布,上去就是一剪子,母亲吓了一跳,咕噜道:“这丫头是狠些,我学了这么些年的裁剪,还不敢下剪子呢。”后来那块布做了一件无领无袖的短衫,竟然还穿了些日子。后来自己设计衬衫,是的确凉的,有古色古香的蓝色大花,我把剪剩下来的边扎成一道波浪形的花边,镶在胸前,还带掐腰,穿起来效果很好。于是一发而不可收,连续裁了几件衬衫,还都是新样子,有一件按照洋娃娃的衣服做的,灯笼袖,中间镶了宽宽的花边,做成了不敢穿,只好穿在里面露出一点衬领,造成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后来又和邻家的女孩玲玲合作(我裁她扎),做成一件墨绿色丝绒裙和一件绛红色尼龙裙,穿着绿色的那一条照了好多像片,果然显得苗条多了。
可是从来不敢给别人裁。惟一的一次还失败了。是在苏家坨插队的时候,有个新来的高中生裁一件淡粉的短袖衫,我自以为驾轻就熟,一口答应,谁知裁好之后,袖笼的接缝处对不上,只好又在腋窝处安了一个三角,那女孩并不知这其中奥秘,还千恩万谢,令我汗颜。
黑龙江兵团的冬闲时期,有一段时间女孩子们狂热地爱上了绣花。自上海知青始,每人拿个绣花绷子,互相描了花样儿,便开始飞针走线,晚上打夜班做颗粒肥,白天休息时间便全天绣花,也不知哪儿来的那么大精力。因为别出心裁地画些绣花样子,我的一切都开始有人代劳:洗衣服,钉纽扣,打饭……真是绣得好的,有一位叫做陈新美的上海姑娘,会绣镂空的挖嵌,这一绝技我始终没有学会,只学会一种凸花的绣法,也无非是在绣之前,在丝线下面埋下粗线而已,花很少的钱买上各色府绸布,在上面绣白色的花,然后做成枕套,在那个单色调的时代,成为了一种享受。
奇怪的是当一切都极大地丰富起来之后,对那种美的享受要求反而降低了。世界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一切都来得太容易了,所以不再追求。终于发现自己具有“奥勃洛摩娃”本性。女红已经扔掉了好久,只有在偶尔翻箱子的时候,才找出那些曾经那么吸引我的东西感叹一番,像是在上一个时代得到的馈赠,虽然好,却已经异常陈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