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黑色念珠

黑色念珠--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他想吃爆肚儿。

准确地说,英夫是想吃童年时代和青年时代吃过的那种爆肚儿。前些日子,他和子君从长安商场出来,忽见旁边的胡同有一个卖汤爆肚儿的小摊子,他来了兴趣,垂涎欲滴,无论如何要买一碗吃。子君厌恶皱眉捂鼻说:“这玩意儿,黑糊糊的,又膻又臭,有什么好吃的!”英夫眼巴巴盯着那爆肚儿说:“我已经好几年都没有吃了,做梦也想吃这个。好吃,可好吃哩!”子君拽着他胳膊,非让他回去:“算了吧,老爸!您看那个碗,哪个人都用,多不卫生呀!”英夫却答:“要真正品尝美味儿,就管不了那么多啦。”这回他可不能依从子君子,非吃不可!女儿就只好怏怏地一人回家了。他神充气足往小摊前一站,便问:“你们这里是爆肚仁儿还是散丹?”操勺的蓬面中年女子奇怪地朝他眨眼睛:“闪——闪……丹?”后面穿一身旧军衣的中年男子立刻吆喝说:“有——有!我们都有。”他又伸头往黄糊糊汤水的锅里望一眼:“嗯——这是肚儿板?”中年男子满堆堆笑着说:“什么都有,什么都有,我们是汤爆肚儿。”英夫不由分说,要了一碗,蘸着香菜,葱末儿,水澥芝麻酱,豆腐乳,卤虾油,辣椒油等制成的佐料,咯吱咯吱大嚼起来,却大失所望,爆肚儿“焯”的时间肯定太长了,老得咬不动,像是咬一堆皮子,只好又吐了出来。调料也是死咸,吃过后嘴里又有一股羊膻味儿。他又勉强吃两口,就把碗推开了。

他明白,记忆中的那碗鲜美的爆肚儿,大概永远在梦中了。如今,即使复制了一碗原模原样儿的爆肚儿,他也品尝不出什么味道了。他的学生陈勃知道此事后,跟他讲,可以叫一辆小汽车,拉他去尝一尝“爆肚儿满”的爆肚儿,那里的爆肚儿又脆又嫩又筋道,越品越有味儿,而且卫生,再去领教一回如何?英夫立即婉谢了。他是个聪明之人,自知此时的心与过去不一样,必定是找不回以前的感觉,倒不如留一个梦给自己细细品味才好。他不相信那些厨师们的技艺还能如以前一样,譬如爆肚儿,如所爆的原料不同,切好的肚和料放入漏勺,就看厨师的感觉了,眼神心神并用,一眨眼的功夫,漏勺中捞出的肚儿,或是生了,或是老了,或是恰到好处,都大有讲究。

英夫自幼丧父,跟着寡母住在江苏省江阴县城郊。长到十四岁,又被送到北平的叔叔那儿,在北平念中学。他的叔叔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虽然在花旗银行担任高级职员,却又充满了士大夫气。叔叔很喜欢英夫,待到星期日,常常带他去北海公园的五龙亭消消停停混一下午,一壶碧缧春,一人捧本书,他总是拿着新出版的小说,叔叔则带上那本《世说新语》。这时叔叔脱下笔挺的西装,换上长衫,叔侄俩看一会儿书,闲聊一会儿,望着柳树婆娑的岸边,波漪荡漾的水面,一只只游船,内心真有说不出的纤徐闲散……英夫酷爱篆刻和字画的癖好,有卢文泽教授的影响,也有叔叔的感染。叔叔喜欢他,常常拍着他的脑袋说:“孺子可教!”以后几乎将他看成是宋家最有希望的传人来培养。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叔叔预感到他自己花旗银行的位置也可能不保了。他花了一大笔美金,辗转托人将英夫带到香港,又安排人将英夫送去大后方的西南联大去读书。因此,英夫一辈子感激叔叔,若没有叔叔的一番安排,他如何能去欧洲留学,如何又有今天!他刚到昆明没几天,珍珠港事件便发生了。他从此再也未见到叔叔,在法国时堂兄与他通信,才得知叔叔在抗战胜利后不久即病死在家中,临死时还嘱咐家人不要告诉英夫,怕他伤心。叔叔当时不知道心心想念的侄子已到了欧洲,若是知道,必定会欣喜若狂的。叔叔年轻时家境未衰落,也曾经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读一年书,因为家中开的钱庄突然倒闭,断绝经济来源,才不得不回国。此事是叔叔一生中最大遗憾,为负担家庭经济,也只好极不情愿地在银行当职员。实际上叔叔一生中总是抑郁不乐,他不新不旧,不中不洋,不儒不商,不贫不富,在银行穿西服,回家立即换成长衫,喝酒,吟诗,赏画,写字,与一群诗酒之友混在一起,倒也安分守己。婶婶说,他只有见到英夫,脸上才会绽出真正的笑容。叔叔也是个吃客,今日称为美食家,全北平城的馆子无论大小,都吃遍了,他最喜欢品尝街头小吃。见到侄子放学回家,悄悄拽一把他的袖子:“咱们到街上吃一碗爆肚儿,如何?”英夫岂有不遵命之理?于是,在叔叔带领下,他俩走进各色的小摊贩之中。那时,卖零食的各种小摊都有各具特色的吆喝。“馄饨喂——开锅!”“卤煮喂,炸豆腐哟!”“爆肚儿——爆肚儿,汤爆肚儿!”叔侄俩从这里走过,一点儿也不嫌这是一种噪音,甚至感觉在嘈杂的市声里有那么一丝怡人心神的乐趣。他瞧叔叔咯吱咯吱嚼着爆肚儿,津津有味咬着小芝麻烧饼,方才领悟,什么是真正的“世味”……

他陪着叔叔去门框胡同的“爆肚儿杨”吃过几回。叔叔最爱吃那儿的“爆散丹”,这家小店铺面并不大,但是,“爆肚儿”却做的极精致,尤其是“散丹”(如今也称百页),据说,这是由于绵羊胃部内壁有很多皱褶,其状似书页,便称为百页。做此道菜,羊胃——也就是肚儿,先要整个放入木桶中反复冲洗,用粗盐已翻来覆去搓,才能搓得雪白,除去膻臭之气。百页特别要逐片漂洗,多次洗涤干净后,方能捞出。叔叔每次到此店来,必坐靠墙角的一个桌子,伙计与他认识,笑脸相迎:“宋先生,您来啦!好久不见啦!”必先递给他俩一人一个热毛巾把儿,再上一壶茶。叔叔则简洁地吩咐,“哦,一斤散丹,一盘盐爆,一盘汤爆。我的绍酒还有哇?”“有,有。”“来半斤吧。”叔叔不喜欢喝白酒,却嗜饮家乡的绍兴黄酒,专有一坛“女儿红”存在此店中。因为北平人喝白酒的人多,黄酒须专从南方运来,常常断档。不一会儿,洗得雪白的大片散丹,如细细的柳叶条儿,雪白,脆嫩,当小锅水即将沸腾之际,漏勺只一翻,飞速地被捞出。有清汤氽煮的汤爆,亦有用葱花香菜炒出的盐爆,叔叔举着酒杯,浅斟慢饮,细嚼慢咽,与侄儿东拉西扯聊着天,足足能吃上两个多钟头。这时候,叔叔必要大讲他在美国的一段经历,这一年多的短暂时光,成了他一生中幸福美好的黄金记忆,他总要嗟叹着,后悔只是途经纽约市,未能在那儿好好盘桓几天。他总叹着气说:“唉,早知道,我就玩儿啦!何必那么用功!”一次,英夫天真地问:“美国,有卖散丹的吗?”叔叔噗哧一乐,旋即说:“有呀,有呀,那儿有华人餐馆。只要有钱,什么都能吃着。”他用筷子拨拉着白花花的散丹说,“不过,一般美国人都不吃这个,他们不敢吃动物内脏。”又说,“他们管这个,哈,叫,叫‘李鸿章杂碎’”。

那个时候,他听得糊里糊涂。以后才得知这个有名的历史典故。十九世纪末,清朝洋务大臣李鸿章首次出访俄国、英国和美国,他拖着一根辫子,戴着红顶子,率领不少随从周游列国,大开洋荤,据说也出了一些洋相,如在国外的地毯上吐痰等等。但也算是放开了眼界,增长了外交才干。他去美国,受到颇隆重礼遇,鸣放礼炮十九响,住在豪华大旅馆,甚至美国总统克里富兰也陪他游览。访问毕,李鸿章择一华人餐馆,举行答谢宴会。其中就有一道菜,使克里富兰总统赞不绝口,问这是什么?李鸿章得意地拈着微黄的小胡子答:“此乃炒杂碎尔。”席间,有记者得知此事,在美国报纸上大力宣扬。“李鸿章杂碎”这道佳肴一时喧腾人口。其实,这“杂碎”不过是爆肚儿的下脚料,也就是全羊肚儿被裁出主要部分而余下的零碎。

在法国的那些年,英夫和水泊几乎吃腻了面包黄油。那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经济极不景气,能弄到一点儿面包黄油也就不错了。他特别感谢房东拉杜霍老太太,她有时搞到一些牛肉,总是先尽他俩吃,还唠叨着:“吃吧,吃吧,你们这两个小伙子,太瘦啦……太瘦啦!”有时,她老伴让·克鲁多吃了一点儿,她就狠狠瞪老头儿一眼。这个主妇心地善良,让·克鲁老头儿极憨厚,他与水泊将这两位老人看成是亲人一样。有一回,罗水泊在巴黎的一个小菜市场买到了几个猪肚儿,都洗得挺干净,据说是留给一个富人喂狗的。罗水泊喜出望外,费一番口舌全部买下来。他拿回家,做了两道菜,凉拌肚丝与溜肚片。拉杜霍老太太惊异地瞪大眼睛,觉得不可思议,如此肮脏的东西怎么能入口呢?英夫与水泊两人劝老两口尝一尝,他们拼命摇头。后来,倒是让·克鲁尝了一口,他承认的确是美味儿。可再让他吃,却说什么也不干了,拉杜霍老太太则始终未尝一口。不知怎的,他们法国人的观念里,就认为猪肚必定是很脏很臭,即使洗得再干净,也是摆脱不了脏和臭的。罗水泊与英夫在国外那些年,像这样能大快朵颐的机会是极少的。更多的日子是白开水与面包,能有一杯清咖啡,或是一点菜汤也就算享受了。他俩常在一起精神会餐,他说一个清酱肉如何好吃,你也说一个棒棒鸡怎样其味无穷,一道菜一道菜数下去,无非是分泌出一嘴的涎水。有一次,英夫大喊:“唉,唉,我是第一想吃爆肚儿!”罗水泊竟不知爆肚儿是何物,他长期居住在南方,吃的都是南方口味的菜肴。直至临死,大约也未能领略爆肚儿的鲜美味道,这在水泊的一生中也是一桩憾事吧。当然,只是英夫替他遗憾。

吃爆肚儿最痛快的一次,是英夫回国后的第三天。他出去看一位朋友,回家时已近黄昏了。一人独步在大街上,忽见一个饭店支起的幌子有“爆肚儿”三个大字,心中狂喜,立时进店,连叫了三个菜,一个盐爆肚,一个汤爆肚儿,一个油爆肚儿,再加上二两莲花白酒,他就咯吱咯吱大嚼起来。以前,在法国进餐,他俩遵守洋人习俗,从来是规规矩矩的,喝汤不出声,刀叉不碰碟,嘴里也不能巴唧响。如今可是百无禁忌啦,二郎腿一翘,解襟当风,真是越嚼越有劲儿,越嚼越过瘾。那里的油爆肚做的最好,勾的芡粉恰到好处,又嫩又筋道又不硌牙。这一堆爆肚儿,直吃得英夫牙根酸疼,店主又端上一碗用调料冲的爆肚汤水,浮着辣油和香菜末,再加一个油酥饼,真是酒足饭饱,大摇大摆把家还,平生快意莫过于此!

英夫顺着河边遛达,倒背着两手,从荒凉的河岸边走来走去。这条护城河,是惨点儿,坡岸上杂草丛生,扔着一些破塑料袋,白色包装盒等杂物。黑绿色河水哗哗流着,时不时漂来一束杂草,或是一团油腻的泡沫。河对岸,倒有一棵柳树,朝前倾倒,发黄柳树条子浸在水里。一个戴墨镜的中年人,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手握钓竿,一动不动,如一座石像。

刮起一阵小风,吹乱了英夫额前的白发,他却傻怔怔站在那儿,瞅着,瞅着。听见后面一阵叽叽咕咕的笑声,又是杂乱的脚步。啪!一巴掌,落在肩膀上,他正要回头,却被蒙住了眼睛。

“你猜,你猜,我们是谁?”

“哈哈,哈哈,崔贝儿,你松手,别把宋先生吓着!”

“啊——哈!你们呀!”英夫回身,顺手也把那两位老爷子搂住了。三位老人抱成一团,嘻嘻哈哈,煞是热闹。英夫见到他俩,是真心地快乐。听着他俩的一口京腔,就是觉得悦耳。

“我们一直说哪,您老爷子,咋不去林子里遛鸟啦?别是病倒啦,还想去看看您哪!”崔贝儿缩着肩膀说。

“啊——您那只百灵,可好?”赵哥也笑眯眯问。

“好!好!每天早晨,由我家小阿姨遛呢!”英夫忙不迭地答。

“哈——哈!”两个老头儿乐了,“您瞅瞅您哪!干嘛让别人去遛呢?哈……遛鸟可是一乐啊!瞅瞅,瞅瞅,这事闹的!要不,您就甭养鸟呗!”

“唉——这一阵子,我是忙点儿……”英夫煞住嘴。忙什么呢?忙着浪漫?再往下说,有点儿结巴了:“唉,唉,也烦,也烦!就再也没有闲情逸致去遛鸟啦。”

“我们这雀友们可要把您老开除啦。”崔贝儿嚷。

“嗨——心烦,才应该遛鸟呢。听听鸟叫,大伙聊一聊,也能解一解闷呀。”赵哥也说。

“是的,是的,不过——哦,那位唱京戏的……哦哦。”他一下子忘了人家名字了,本来跟他们都不熟。

“您说是刘爷们吧,他也不去啦!改练气功啦。”崔贝儿快捷地说。

“叫……什么禅功呢。”赵哥也乐滋滋地说,“把他的那笼子鸟也送别人啦。人家要练打坐!得静。嫌鸟儿吵得慌。”

英夫又笑了,“你们呢?练不练气功?”

“不练,不练!”崔贝儿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练气功,我也有气!从头到脚,是一肚子气呀,还就愁没处撒气呢!呵……练气功?要是有撒气功,我倒想练!再练气功,我的肚子该爆炸啦!”

又都笑了,英夫笑嘻嘻看着他们,跟这些人说话,绝对不用藏着搁着,也别端架子,他也是通身畅快。

赵哥咳嗽一声,说:“我们,嘿嘿,不练打坐!我们去找酒座儿!”说着,做出摆杯灌酒状,“嘿,抿两口,喝一盅,那边的小酒馆!怎么样,宋先生,您——您,有没有啊——啊雅——雅兴?”

英夫仰面大笑,“哈哈,哈哈!还——还,雅兴?你该问我,有没有喝二两就烂成一瘫泥的德——德性!”笑声中,他豪爽地一拍大腿,“走——走!喝酒去,我请客!”

“我请客!”

赵哥手一划,“谁也别争,咱们按规矩办!谁先提议,谁请客。你们想请客,也成呀,赶——明儿吧!”

三个老头子搭肩托背,穿胡同走小巷,直奔小酒店。那个小酒馆在自由市场边儿上,也是一幢极低矮破旧的平房。英夫是头一回进这种小酒馆,迎面扑来一股汗酸与酒气混合在一起的怪味儿。但见门内闹哄哄的,既有赤膊盘腿高踞的大汉,亦有醉得眼斜头歪的老人,还有大声吆喝拼酒划拳的勇士,两溜油腻的八仙桌已是七倒八歪,黑糊糊的柜台也是破旧得掉渣了,杯碗碟不是掉块瓷就是裂条缝,掌柜的则是矮个子圆脸的中年人,他绝对不会想着要在这间小酒馆里装修一番,因为,要的就是这股劲儿。

英夫进门后,先是心中无端生出怯意,后来又是兴奋。他知道这种小酒馆颇似清朝时的“大酒缸”,聚齐了社会下层人物的酒馆,内中曾生出无数故事,蕴含了无尽的“世味儿”。赵哥与崔贝儿才进屋,已听见了四处的招呼声。待英夫也跟着进来,嘈杂的喧嚷忽然静了一下,四面八方投来了讶异与戒备的目光。别说英夫了,就连崔贝儿也有些发憷了。倒是赵哥老练,他找好座头,立即就要酒要菜,顺手也就把英夫介绍给大伙了:“……要好酒呀!操,别他妈的掺水呀。这,是咱的老哥们儿,宋——宋大爷!可是头一回来呀。”

掌柜将圆圆的脑袋一勾,算是跟英夫打个招呼,又冲赵哥翻个白眼:“你——你是他妈的来喝酒呀,还是来嘬尿呀?怎么尽放没味儿的屁!”

四周零落地笑起来。骂骂咧咧,亦是小酒馆的风情之一。不带脏字,酒里就没味儿。桌上摆着开花豆、煮花生米、辣白菜、焦排叉,还有一碟猪耳朵,三个老头儿聚一块儿,有滋有味儿举酒杯。英夫本是喝不惯二锅头酒,他更喜欢绍兴黄酒。可在这儿,不喝二锅头,绝对不够味儿,二锅头方显出英雄本色来,连他也想来两句:“操蛋的!”、“兔崽子!”之类的脏话了。真有摆脱了他的身份、地位等桎梏,自由自在,又豪气万丈的感觉。人生贵适意耳,适意在哪儿?就在这种放浪形骸,无拘无束的环境里。

赵哥翘起大拇指说:“宋,宋先生,您可是真没架子呀!”

“架子?”英夫嘻嘻一笑,“我有架子呀!我有骨头架子啦……操!”

两人都乐了。崔贝儿说,“嗨,您也会说……操呀!”

“怎么不会说?”英夫瞪起眼睛,“别以为我是教授,一天到晚就是读书、写文章,文质彬彬的。告诉你们,我也扛过麻袋,光膀子在田里割稻子,也放过鸭子,我还算得上二级瓦工呢!怎么……你们不相信!”

“我信,我信!你们这些知识分子过去没少遭罪!”赵哥嘎叭嘎叭嚼着开花豆,频频点头。

崔贝儿斜着眼睛说,“那是过去!这些年,你们又过好日子啦!大厚本的书一出版,大把大把钞票搂着……嘿嘿,就是别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要不然,够你们喝一壶!”

“资产阶级——自由化?”英夫大发牢骚说,“无产阶级自由化……还差不多!我们皮包里有多少钱?我们挣的稿费,还不如那些大款一次赏‘小蜜’的钱呢……这个世界,现在他妈的颠倒啦!有钱的,成了无产阶级啦!没钱的,成了资产阶级啦!”

“真棒!这话说得真棒!宋先生,我敬您一杯。”崔贝儿将一杯酒咕嘟喝下,拍着桌子骂道:“我操他们的洋奶奶哟!这日子过的,真他妈的是哭不好,笑不好,不哭也不好,不笑也不好!把人快挤成柿饼啦……我想找两颗手榴弹,往腰里一绑,喊一声‘毛主席万岁!’轰隆——一响!多他妈的来劲儿!”

连周围的人都被他逗笑了。赵哥用手指头点戳着他脑门子说,“我说崔贝儿呀,毛主席都死二十年啦,你还‘万岁’呢!别神叨叨啦……我知道你这一阵子憋气,可你得想开呀!一个人,有扯顺风帆的时候,也有开逆水船的日子,你……”

“我不听,我不听!”崔贝儿捂住了耳朵。一会儿,抿了一口酒,他又气夯夯讲,“你们是没经那事儿,纯粹是黄世仁、穆仁智!不掐死穷人,他们不顺气!”

他又开始嘟嘟哝哝讲自个儿的事儿。由于气愤和激动,叙述得很不连贯,又常常插入一些乱七八糟的评论,使得英夫听得糊涂,好容易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崔贝儿因为自己的工厂不断拖欠退休金,儿子的工厂很不景气,也已经停工了。他想来想去,筹集了不到一万块钱,想办个营业执照,在胡同里开个小铺子。他搭起一个小木棚,又置办一些货物,小铺开张了,生意挺红火,可没过一个月,派出所与居委会就勒令他停业,说他修的是违章建筑物……

“可不是,明明是你的错儿啦,还诬赖别人。”赵哥连连摇头,“我是知道,街上哪能乱搭违章建筑物呀,不然,房子盖到马路上去了,怎么得了!”

“你知道个屁!根本就不是什么违章不违章的事儿,他们要的是这——个!”崔贝儿手指头一捻,意思是钱。

“你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有什么证据!”

“人家跟我直说了!问我又要了五千块钱!”

“你呢?”

“我敢不给吗?先凑了三千,又开了两千块钱的借条!我开这个小铺,没开张几天,倒是担了一万五千块钱的债。我,我,我他妈的能顺心吗?”

“混蛋!真是混蛋!这,这是公开索贿呀!”英夫混浊的眼珠瞪得滚圆,用拳头擂着桌面说,“你,你应该去告他们去!”

“得了得了,咱们草民百姓,去告谁呀?忍气吞声过几天踏实日子吧。”

“跟你说吧,我有路子,”英夫本想说出自己是市政协常委,也认识大官们。可是,仍然未说出来,只是说:“唔,唔,我的一些学生是报社记者,爱打抱不平,也挺能办事儿的……啊——你说,要不要惩治他们一下子!”

崔贝儿飞快眨巴眼皮,立即慌乱摇手,“算啦算啦,咱们还是忍下这口气吧……得罪派出所,可没好果子吃。再说,街坊邻居的,咱以后一辈子要在那地界上混呢!”他朝英夫拱手,“宋先生——宋大爷,您的义气我心领啦,心领啦!啥时候,有用得着兄弟的日子,咱,两肋插刀,在所不惜!今儿,为表谢意,咱哥俩再干一杯吧!”

此时,他们也已经喝得微醺了,环顾周围酒客,也是沸沸扬扬了。旁边桌子的一个胖大汉正与橄榄头的小瘦个子斗酒,俩人各攥了一个酒瓶,互相推搡。胖大汉光着膀子,脸上沁满汗珠,摇着橄榄头的肩膀:“操——操蛋的,你丫挺的非把这一瓶酒喝下去!我,我喝了一瓶,你就得喝!”

“你丫挺不讲理!说好的,你喝一瓶,我陪你半瓶!”小橄榄头挣扎。

“少废话!喝不喝——喝,不喝?我,我灌你!”

橄榄头打一个酒嗝,一手捂住嘴,“不喝了,我——不喝了!我,我,我的酒量到、到、到顶了!”

“你不喝,也成!”胖大汉笑嘻嘻说,“那得从我裤裆下钻过去……”

周围桌子的酒客们哈哈大笑。崔贝儿趁机高呼,“对——不喝下这一瓶,让他胯下受厚!”人们拍着桌子大嚷:“钻——钻!让他钻!”橄榄头眨着眼睛,傻呵呵问:“我——我,我,真钻过去,就,就一口都不用喝啦?”

胖大汉拍着光光的胸脯说:“成!保证!你一口也不用喝啦!”

“好,好,我钻。”

哄然大笑中,大伙都围过来看热闹。胖大汉得意洋洋叉开双腿站在屋当中,拍着肚皮说:“钻吧!你丫挺真钻了,你一口也不用喝,我再一气喝半瓶!你那半瓶归我啦!”橄榄头眼珠转着,假装匍匐在地上爬,忽然,一头撞在胖大汉肚皮上。胖大汉一声惊叫,连连倒退几步,又反过手揪住橄榄头耳朵笑骂着,从他手里夺过半瓶酒,往橄榄头的脑袋上乱浇着。在一片粗野的嘎嘎大笑,拍手,起哄叫嚷中,两人滚作一团。几乎把他们的桌子也撞翻了。

这边未平静,墙角边喝闷酒的小老头儿又高声唱一句样板戏:“座山雕——也要听侯专员调遣……八大金刚……无名鼠辈……更不值一谈……”

纷乱的嘻嘻笑声里,也有人跟着乱唱,又一个剃光头小伙子坐在桌上,尖声尖气学着女人腔唱道:“小妹妹我坐床头……哥哥你在床上抖噢——噢!咱俩的情,咱俩的爱——在床上荡悠悠……荡悠悠!”这是改了《纤夫的爱》。屋里人们笑得前仰后合,不住叫好。英夫有失体统地嘎嘎大笑,不住擂着崔贝儿的肩膀。一片嘈乱声中,赵哥笑着站起说:“臭小子,你这叫淫词浪调,是搞精神污染呀!哥们儿,听我给你们唱一段吧!”

赵哥极有气派地当屋一站,来了一段“黑头”:

“将酒宴摆在聚义厅上……我与同众贤弟叙一叙衷肠。窦尔敦在绿林谁不尊仰,河间府为寨主除暴安良……”

大概是酒喝多了吧,他的嗓音略有些发劈。可那做派确实是威风凛凛,豪气万丈。英夫忘情地一伸手,高叫一声:“好——好!”先是一阵笑,也有几个老人也喊起好。赵哥就更抖擞精神:“黄三太老匹夫自夸自量,执金镖借银两欺压豪强……”也真好像成了盗御马的江湖好汉窦尔敦了!英夫与另外两个老人也神采奕奕地击节跟唱。

一仰脖,英夫甩手将一杯酒咕嘟嘟喝下。白酒淌入喉咙,似乎一勺滚油浇下,他的肠胃要起火了。小酒馆像旋转着的木马,在他周围急速起落。他极为兴奋,心脏要跳出胸膛了。他也拍着桌子,嘶哑地与赵哥一块儿唱:“……大丈夫仇不报在在世上,岂不被天下人耻笑一场……”

他觉得自个儿也挺像窦尔敦的。

子君和子能说要给他过生日,英夫不置可否。

他斜靠在黑皮转椅上,轻轻抚摸干瘪的皱脸皮,却摸到下巴颏一根长长的胡须。捻着,心中弥漫了伤感的愁雾,啊,自己已经是七十岁了!已经要到古来稀的年龄。瞥一眼写字台上那个竹筒,是他四十五岁时自己做的,还刻下“淡泊以明志”五个字,陈祖望见到了吓唬他:“你还敢写这句话,这是封建阶级的情趣,当心他们批判你!”吓得他差点儿扔了。可他实在舍不得,仍然悄悄藏下了。“淡泊以明志”是他后半生的处世哲学,认真地想一想,他真的淡泊下来了吗?连自己也糊涂呢!说得更准确一些,他过的是不咸不淡的日子,说是“淡泊以明志”,倒不如说是“糊涂以泯志”呢。这一点,他倒是明白的。他轻轻喟叹一声,苦笑一下,对儿子女儿用略带些厌倦的神情说:

“唔,这个生日……我想要好好过一下。想请一些老朋友来,有祖望、彭老他们,唔,还有,明远。大概十个人吧。”

子君好奇地问,“老爸,你想给他们打个圆场?”

英夫手一摆,“这个,你别管啦!是我们老头子之间的事儿。”他又转脸对子能说,“我想在家里请客。这个,你们要帮一帮我呀!”

子能沉吟道:“在家里请,就复杂了。请谁来当大师傅下厨房呢?小云肯定是不行的,她打打下手还凑合。杨婷也不行,她那两手更差远啦!”

英夫胸有成竹地说:“你们也不用管啦,我已经物色好了人选。”他跟赵哥早说好了,请赵哥的一位邻居来帮忙,那人是“鸿宾楼”鼎鼎有名的大师傅,已退休在家,也颇愿意出山显一显手艺。“唔——不过,去采买那些肉呀菜呀,还要你们去。”

子能略犹豫一下,又说:“好的,好的,我们去买。这是应该的!”

子君却嚷道:“我——可不行!我这两天还有好多事儿呢……我没功夫!”

英夫脸上顿时显出不悦之色,却没有理她。又冲子能说:“明天晚上,那位大师傅来,咱们一起商量商量吧。怎么请客,你一定要帮我好好参谋。”他又讨好地笑笑,“这些年,你也见了不少大场面了,要比我有经验呀。”

“别说这个,爸爸。”子能漠然一挥手,“您的生日,我们做儿女的,能不效力吗?一切好说。”

“请客也不在生日那天,咱们就选下个星期日吧。”英夫长长呼出一口气,又说:“然后,晚上,咱们一家也聚一聚!”他又对子君说,“请你的,那位,男朋友,也来。”

“那可不一定。”

又商量了一些事体,子能和子君离开书房。英夫懒散地倚在黑皮转椅上,百无聊赖地转来转去。忽然有所启示,他的生命就跟这个皮转椅一样,也是转过来又转过去的吧?他的生活真谛或许就在这里。他自嘲地想,其实,中国知识分子的位置也就在这里。我们的思想哪里有一个确定的方向呢?像水泊这样的人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他一生的悲剧就在于不愿意将思想盛放在转椅上。所以,罗水泊只能是个基督徒,而不是个儒生。他又带点儿寂寞地想,这一次,自己煞费苦心替陈祖望、彭老他们与徐明远这一派人之间做调解工作,究竟有没有意义呢?叶雨鹤是坚决反对他做这种“和稀泥”的工作,她过高估计了他们在思想观点上的分歧。其实,还是英夫最了解那些老朋友,与其说他们注重学术争论,倒不如说更注重于看风向呢!他们什么时候有过真正的“学术观点”?所谓“保守”,也无非是一层保护色罢了!英夫听陈勃讲,那位理论界权威人士讲话后,一些重要的官方文化媒体反应冷淡,还是照样出版徐明远的论文集,发表他的长文章,请他在电视台露面。陈祖望这些人多少有些气馁了。对徐明远的攻势显然减弱,而且多次表示了希望英夫来做调解的意向。英夫仔细考虑一下,决定试一试,看一看利用这次自己做生日的机会,能否把他们拉到一起?

英夫歪头欣赏着写字台上那个淡绿色的笔筒,那是在干校时,自己截了一段竹子做成的。没有打蜡,也没有上油,却有一种天然的美。一缕淡黄色阳光斑驳投射在上边,几支竖起的毛笔显得紫黝黝,像是涂上一层釉子。他如今心里主要担忧徐明远,这家伙脾气倔,血气刚烈,也许不愿意跟那一些老家伙坐一块儿吧?他这家伙对自己倒挺尊敬的,可是,这一回买不买面子呢?英夫有些把握不定,他先是想,可否找雨鹤打探一下?他立即否定这个设想。若是通过间接的渠道去请明远,万一明远拒绝了,就再无转圜余地了。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生拉硬拽,凭自己的老脸面说什么也要把明远拽来……灵机一动,英夫立即就拨通了徐明远家的电话。徐明远正在睡午觉,讲起话迷迷糊糊的。他俩寒暄几句,英夫就单刀直入讲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是,他说着说着,那边的电话却没有声响了。

“喂——喂——明远!明远!你听明白没有?”

“喂——宋先生,我听明白了。我是在想……有这个必要吗?我考虑……”

英夫打断他的话,大声说:“我不要你考虑!我就问你——来——还是不来?你不是自称也是我的学生吗?老师过生日,你来不来?啊——简单回答,来?不来?”

徐明远笑了,“宋先生,你是好心人。但是……”

“我不要你‘但是’,你就讲,来——不来?”

“好,好,我来。反正,也没有什么了不得!”

“是呀,是呀,天下之事,本来都没有什么了不得!明远,一个人要心胸开阔……”他又唠唠叨叨讲了一套道理,心中极高兴,得意自个儿的“激将法”轻而易举成功。他想,徐明远肯来,这一回调解也就算成功了。他相信,陈祖望教授是不会拒绝的。这老头儿不是有几次隐隐约约表示要请自己出面调解吗?大概正求之不得呢!

谁知,他给陈祖望教授打电话时却遇到了麻烦。他俩先胡乱聊了很长时间,显得挺亲热的。他问陈教授心爱的小花猫怎么样?陈教授也问他养的这只百灵鸟“叫口”如何?学会了多少“套数”了?然后,又叙述各自的身体状况,他说,最近咳嗽不断,有可能感冒;我说,近日胸口又憋闷,怕是心脏病复发……东拉西扯之后,英夫才提出了请客的事儿。他却未料想到,陈祖望的声调忽然变得冷淡,听说徐明远已答应来,并未显得怎样高兴,只说他自己最近身体不太好,心情也很坏,实在不想出门。这可真把英夫气坏了,一股怒火直冲到脑门,直想将电话筒摔了。可是,他很快就明白,这又是陈祖望在玩弄小伎俩,装一装样子的。英夫再也忍不住,发起火来,大骂了这位老朋友一顿,说是你们之间矛盾,关我何事?我一心一意为你们调解,也是你求我的,你现在又耍弄我,爱来不来!以后你别再搭理我了!又未曾想到,陈祖望的态度又软下来,不迭地说:“英夫,你不要发脾气嘛……我也没有说不来!唉,唉,你这一番雷霆之怒可真有些莫名其妙!”

放下电话筒,英夫内心极恼怒,后悔自个儿多管闲事儿,憎恶陈祖望只会耍小心眼儿,又隐约担心自己是否又会上他们的当?他凝视着天花板,对周围的一切事物又充满厌倦。无聊与腻烦的情绪仿佛是冷冻液,凝固了浑身的血液与神经。他成了一具僵尸,阴森森的,死气沉沉。良久,他无可奈何叹一口气,从写字台前拿来一张薄薄的荣宝斋笺纸,上面写满墨笔字,纸面扑来微微的古色古香气味。很奇怪的,他将其放在鼻孔嗅着,嗅着。象牙色鼻翼轻轻翕动,几粒淡褐色老人斑像蚂蚁蠕动。他瘦削的脸上有一种极惬意的神情,手掌不住抚摸着精美的笺纸。当初,自个儿在琉璃厂买它时,的确是舍不得的,花钱太多啦!可咬一咬牙,他还是买回家了。果然,先遭到子君的一阵奚落:“哎呀,又买这玩意儿!得花多少钱呀。我真不明白,能当饭吃,还是衣服穿!”

英夫咽一口唾液,冷冷说:“这玩意儿……能当卡拉OK!”

“什么?卡拉OK?”子君明白了爸爸的意思,又咯咯笑了,“这说法儿,倒是新鲜!”

“这是文化!懂不懂?文——化!”

“是呀是呀,前清的文化!被历史抛弃的文化!”

“你懂个屁!你们这些人,都是败家子,民族虚无主义,月亮也是外国的圆……你们!”

“哪儿跟哪儿呀!”子君叉腰,指着他鼻子说,“你整个儿是糊涂浆子!还是拿你的那些浆糊观念去教训你的研究生吧!也就他们能听你的废话,跟我说没用!”

那时,真把英夫气得够呛。可他心里明白,与子君是纠缠不清的,即使大吵一通,也是自个儿徒然惹气而已,不值得的。他也就不搭理她了。

他坐在写字桌前,将大砚池注入清水,又把毛衣袖口朝上拉一拉,缓慢匀称磨着墨。他从不用现成墨汁,将磨墨当成了一种享受。调成墨汁后,又举起毛笔,在绵密细腻的荣宝斋笺纸上龙飞凤舞写几个字,墨汁乌黑光亮,不漫不滞,再轻嘘两口气,将黑墨汁吹干,心内甚为舒坦得意。也许,这是一种士大夫习气的怪癖吧。他现在写几个字的原因,一半是由于一个学生求他写一幅字。因为求他的字甚难,那学生还托付了陈勃。他终于被此人所感动,答应题写几字。这几日,他先在笺纸上写一写,待那人将绵纸送来,再正式写一幅字吧。

他写完字,将自来水龙头水注入笔洗,又慢慢洗着毛笔,心旷神怡,嘴里哼唱着一段京剧。子君一旁瞧着他,觉得有意思,忍不住说:“唉,我看你每次写完字,真像烟鬼过足了鸦片烟瘾似的!”

“可能一样,”英夫也乐了,“起码,也是一种过瘾的感觉。不过,写字能怡情养性,给人更大的心理满足……”

送走了所有的客人以后,英夫浑身像散架一样疲倦。这一回请客,总算应付过去了。虽然,席间的气氛尚有些不自然,好在谁也不再提以前的事了。这一点,他颇为感激徐明远。他知晓明远是极不情愿来的,可还是来了,又显得风度极洒脱,还说了两个笑话,使得窘迫的氛围终于变轻松一些了。他欣慰地想,不管怎么样,自个儿当调解人的责任也已经尽到了。或许,这种闲事管一管也是值当的。否则,两派激烈冲突起来,自个儿夹在中间也够难受的。

一会儿,子能又过来向他交代账目。英夫酒喝得半醺,已是云山雾罩,只是口里嗯嗯答应。此时,房间飘荡了带音乐节奏的门铃声。他斜靠沙发上,吆喝小云去开门,又笑着对子能说:“准是彭老又回来了!他把包丢在里屋了。”

兀地,他却听见若娴略带沙哑的嗓音,还有子君亲昵的叫声。英夫吃惊地直起身,万万没想到若娴会来。他又庆幸她来的恰好,若是刚好撞见那一批老朋友,这些家伙们又有闲话说了。

他摇晃站起,一下子又找不到拖鞋。趴在沙发下面,撅起屁股,伸胳膊去摸,总也摸不着,他的心情懊恼万分,与若娴见面,他希望有风度又优雅地出现。这可没辙啦,那只拖鞋被谁踢进沙发底下,他总不能只穿袜子迎接若娴。他恼怒地嘟嚷:“这,这是谁干的?可恶!可恶!”

睢他的狼狈样儿,若娴果然忍不住笑出声。她招呼小云用扫帚在沙发下摸索,挑出了那只拖鞋。英夫喘吁吁抬起身,一绺白发散乱在前额,嘴唇翕动几下,仓促间问:“哦,哦,你来啦……吃饭了吗?”

“吃啦!既然你不愿意请我吃饭,我只好从家里吃了饭再来啦。”

英夫暗想,该死!又是子君这个丫头多嘴多舌了。他疲惫地合上眼皮,一声叹息:“若娴,你不知道呀!我的确希望你和老杨能和睦相处。我,我的苦心,苍天可鉴!”

“嗨,你别发誓,也不用为我担忧。老杨这人忠厚,没有你那么多心眼儿,我们俩的感情很好。”

“那——那好,那就好。”

“哼,哼!”

他俩相视一眼,目光又避开。英夫咳嗽一声,若娴也受了传染似的,清了清嗓子。这是下午,房间灰蒙蒙的,一道微弱阳光投射在粉皮剥落的墙壁,画一幅橙黄的棱形图案。子君和子能早溜出房间,他俩愿意让爸爸和妈妈多呆一会儿。想到这儿,英夫有些伤感,又瞥若娴一眼,她的脸庞更消瘦,头发也更花白了,总是驼着背,脸向前仰着……她也瞧着他:“哦,是上个星期吧。我在崇文门菜市场买菜,看见罗云了,还有她的丈夫。我们排队买武昌鱼,老俩口排在我后面。我看他俩有点眼熟,他俩也看我眼熟……互相看了一会儿,还是我先认出的罗云!”

英夫极有兴趣地说,“噢,五十年代,罗云带丈夫,到过咱们家,是咱们住在羊拐棒胡同的时候。她的丈夫比她大十五岁,是个高级军官,个子很高。”

“是呀,快四十年了吧!我们互相间还能认出来。”

“她跟你讲起水泊了吗?”

“没有。”

“是呀,这是她最忌讳的话题。如今,已有许多报刊披露了罗云与水泊的矛盾。甚至说,是她挑唆罗方罗圆不认水泊的。到底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不过,水泊却并不恨她,总对我说,感谢她在文革时期抚养了罗方和罗圆。”英夫细眯的眼睛流露出寂寞与迷惘,“这些事情很难说啦!哦,她还对你说些什么?”

“倒是讲起了少蓁。挺奇怪的,她对少蓁的感情很深,反复说她的嫂子太可怜了,死得太惨了!少蓁自杀后,她去帮忙发送的。”

“唉,我总觉得,少蓁对不起水泊……”

“也不能笼统地说……”

“当然,水泊也有缺陷”,英夫厚厚的泪囊显得更下垂了,“可她,还是在水泊最困难的时候,抛弃了水泊,我想她的内心一定也很痛苦吧?”

“哼,因为少蓁是女人?”若娴冷笑了,“女人抛弃男人,永远是大逆不道的!是不是?”

“我不是这个意思!”英夫咽下一口唾液,喉结悸动。又望若娴一眼,他明白,她又吃心了,与她讲话真该句句斟酌呀。他又无法解释清楚,便没头没尾辩道:“我说的是少蓁。”

“是少蓁嘛!”她脸上又露出那种刻薄的微笑。他心中又无聊,又颓唐,又脆弱。只是呆望着她。

“唉,你不知道哇,水泊最后的那段日子,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很凄凉很孤独的,那时候,我也怕牵累自己,没有更多去照顾他。想起这些,我内心一直很不安。不说啦,不说啦。”英夫呆滞的眼珠里闪烁着泪花,忽然产生了要发泄自己积郁的欲望。他用手抚平凌乱的银发,嗓音喑哑地说,“我们都老啦,以后的日子也不多啦。我觉得,我们都该扪心自问!”

“扪心自问?”若娴细长眉毛一挑,立即明白这句话的深意,“哼哼……你的意思只是我吧?”

“我说,是我们……是我们呀,我们有许多事情都应该忏悔……”英夫嗫嚅地说。

“我可不那么认为!”

“这个,这个……”英夫的脑袋别过去,心情慌乱,本来还有滔滔不绝的一堆话要说,却噎在喉咙头了。在这女子面前,他的优越感永远是虚弱的,几句话就会被打垮。也许,是她对他的认识太深刻了吧?

“我不会忏悔的,对以前做的所有事情都不后悔。不管是对,是错,永远也不后悔!我也不会觉得我对不起谁,亏谁什么的……我没这种感觉。”若娴的语调很平静,略有些迟钝。她的两边颧骨隆起处呈现病态的红晕,消瘦的面颊缓缓淌下两道泪水。“我,也不需要别人宽恕!我不需要,从来不需要……”

英夫呆怔怔瞧着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刹那间,他明白她讲的都是一些反话。淌下的泪水,岂不正是说明她的内心也是痛苦的,需要别人的理解,更需要别人的宽恕吗?他又很伤感了,人活在世上是那么不容易,每个人都是一座孤独的城堡,谁对不起谁呀?什么“宽恕”之类的词句,本身就是可笑的。人只能为自个儿负责,更没什么可后悔的。罪孽也是一种宿命,是人类注定的下场,譬如,他自己与叶雨鹤之间,究竟应该怎么说呢?

屋里并不黑,他却莫名其妙拉亮了日光灯,灯光似一道白色闪电,迸发出耀眼的光芒。若娴揉一揉迷离恍惚的泪眼,却见英夫神色忧郁,弯着背,布满褐色老人斑的面孔微微抽搐,如一棵将枯萎的老树。

在巴黎大学读书时,英夫对弗洛伊德的学说就一直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他至今仍保留了那时买下的一些研究弗洛伊德学说的英、法文书籍,而且还搜集了中国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批判弗洛伊德学说的一些论文。他几乎可以成为一个研究弗洛伊德的专家了。前几天,在一个小书店里,他意外地买到美国传记作家欧文·斯通所写的关于弗洛伊德的长篇传记小说《心灵的激情》,如获至宝,回家后就一直很有兴趣读着,直到深夜三点钟。第二天晚上,他在饭桌上,与子君说起这本书,摇摇脑袋说:“唉,弗洛伊德这个人,我看是有点儿变态,性心理变态……唉,这样的激情,真可怕!”

“什么——弗洛伊德变态?怎么变态?”

“唉,他的心理不正常。”

“我看,弗洛伊德倒会觉得你的心理不正常呢!”

“我的心理怎么不正常?”

“你不承认现实呗!”

“嗯,嗯——这也是可能的。”他沉吟一下说,“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衡量的标准也不一样。”

其实,弗洛伊德的许多理论深刻地影响着他。他相信,在人的潜意识领域里,性冲动是占优势的。他却一直不愿意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而且,他在公开场合也反对这个观点,一些说法也并不是言不由衷的。他对弗洛伊德理论既有着病态的关切,又有着莫名其妙的敌视,大概正代表了中国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们的某种复杂矛盾的心理吧。他与叶雨鹤在一起,最强烈的刺激并不是肉体感官的亢奋。他已经是一个老人了,那股少年式的蓬勃性欲高潮早已衰竭了。他的情欲冲动中更多的是对衰老的恐惧,是妄图从中复燃已熄灭的青春之火,这当然是枉然的。他抚摸着她那细腻柔软的肉体之后,又突然涌上一种无地自容的羞愧,罪恶的感觉像汗水似的从他每一根毛孔渗透出来。有时,他在女儿子君面前有一种自惭形秽的隐秘感觉,甚至子君随便投来一个目光,他都会浑身不得劲儿。叶雨鹤来,如果子君也在家,他像一个可怜巴巴犯错误的孩子,冲大伙忸怩笑着,屋里屋外跑进跑出,又不知道忙什么。谁说了一句并不可笑的话,他神经质地哈哈大笑。他总想插在她们中间,也说几句幽默的话。话一出口,却笨重得像铅砣:“哈呀,你的衣服真时髦呀,年轻二十岁!年轻二十岁!”

子君没理他,叶雨鹤却翘起二郎腿,吸着细长的女士烟,毫不掩饰朝他投来怜悯和讽刺的目光。

他更有了那种刻骨铭心的孤独感。

子君和叶雨鹤很要好,常见她俩搂在一起,叽叽咕咕讲悄悄话。英夫却有一种直觉,这不过只是一层巧妙的伪装。女人们最善于伪装。她俩极深刻的敌意都隐蔽在各自的潜意识里,越是亲热,敌意越深,他其实有些怕女儿。好几次,她主动劝说他,要他立刻跟叶雨鹤结婚,还不住夸奖叶雨鹤怎么好,眼睛里闪烁着探询的目光。英夫并不答话,只是默默注视女儿的深黑色瞳仁,表现出一种冷漠、世故和超然的神情。子君像是感觉到什么,突然煞住话头,又一下子恼羞成怒:

“看什么看!有什么可看的!你倒是说呀,结婚不结婚呀!……当我爱多管闲事呀!”

砰!子君撞上门,气冲冲走了。

英夫斜靠在沙发上,从胸膈内长长呼一口气。他轻轻抚摸自己瘦骨嶙峋的胸脯,摸呀摸呀,他觉得自个儿特别寂寞,也特别脆弱。

子君和那个男朋友试婚以后,生活更加放浪形骸,一晚上一晚上不回家。有时,在自家的客厅里,公然与一些油头粉面的男人搂搂抱抱。有一天晚上,子君又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倒在沙发上就俯身哇哇呕吐,刺鼻的酸臭秽物吐了在地毯上。他心中极痛苦,但什么也没说,默默倒一杯温开水,递给了她。她接过那杯水,瞥爸爸一眼,眼睛里突然涌满了泪水,又把脸埋在沙发里,微微喘息。刹那间,英夫蓦地明白过来,女儿对他有一种很复杂很奥妙的情感,里面混杂了强烈的仇恨与强烈的爱。他又记起弗洛伊德性心理学的一个观点,女儿对父亲的性爱行为特别敏感,并且有一股变态的憎恶。那么,子君一下子放纵她的情欲,有没有报复他和叶雨鹤的关系的成分在内呢?

他不愿意往下想了,内心充满了憋闷与无名烦恼甚至也有恐惧。他又责怪自己,我这是胡思乱想!怎么可能呢?我是中弗洛伊德的毒太深,也有点儿变态心理了。可是,看见子君,他却更加不安,就总是不断催促子君与男朋友早点儿结婚。

子君翻脸了。“你干嘛老催我结婚?告诉你,我不想结婚!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呀?哼……哼!”

“子君,你,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英夫哽咽了,声音颤抖地,“你,你不知道爸爸的心啊!”

“我怎么不知道你的心?哼哼,你什么心思也休想瞒过我!”子君冷笑,“得了,别说啦!再说也没意思!”

英夫站起来,摇摇晃晃的。他的心脏怦怦急跳,血液一下子冲到脑门。脸色苍白,前额沁出点点汗珠,嘴唇皮轻轻颤动,却说不出话。子君忽然发现他的神情异样,立即闭嘴,上前搀扶他。

他又倒在沙发上,张嘴大喘气,示意子君解开衬衫的领扣,拉松领带。子君也慌了,手哆嗦着解开新衬衫的纽扣,扣眼很紧,半天才解开。英夫深深吸一口气,又吸一口气。子君去拉窗帘,一股新鲜的风吹来,他的呼吸已正常了,胸膛里那股揪心的憋闷感也消失了。子君傻怔怔瞧着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他朝子君惨然一笑,“我,我可能得冠心病啦,过几天,到医院去查一查。”又软弱无力挥一下手说,“走吧,走吧,你走吧,让我静一静。”

子君眨一下眼皮,退出房间。

英夫望着她的背影,悲哀的愁雾笼罩了他。这个不知深浅的傻丫头呀,真要把爸爸气死了,她一辈子会留下悔恨的,那时,哭泣和自责都没用了!他又带点迷惘地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摇动的树叶,啁啾的鸟鸣,忽然唤起了某种对神明的敬畏感。虽然,他一生中不信任何宗教,也不信仰任何主义。而今,他和坟墓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越来越意识到主宰命运的不是自己了,是谁呢?是上帝吧。在上帝的秤盘上,人们总能找到奇异的平衡,谁都难以把握一切。这也使他压在背上的爱的重量与恨的重量得到奇妙的相等。唉,一个人爱着另一个人,竟然扭曲地通过仇恨与忿怒来体现,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看来,弗洛伊德老头子还是对的。当然,并不是指他的性心理学什么的,而是,他将人类意识的微妙复杂之处看得那么清楚,以至于神圣与罪恶都分不清楚了。

他下定决心,已经到了该理智地解决他与叶雨鹤之间关系的时候了!要不顾一切打住了。他有些感伤,坐在沙发上很久,东想西想。

又一天下午,他打一个电话,把叶雨鹤叫来了。他穿了一件明黄色缎子的高级睡衣,上面有一些花纹与铜钱似的圆圈,腰上系了一条带穗子的紫色腰带。在房间里这儿走走,那儿走走,显得无所适从的模样。雨鹤是急匆匆赶到的,未落座就直截了当问,有什么事情?一个钟头后,她还要赴一个约会。

英夫瞥一眼她那粉红细嫩的脸孔,满脸不耐烦的神情。他忽然从内心涌出了凄苦的感情,真希望让她再搂一搂他,再亲吻他两下,让她的呼吸嘘在他的脖子上……他咽一口唾液,就乱七八糟说起来。他说,他永远感激她,当他的生命快枯萎时,给他浇灌了爱的雨露。他又说,他也明白,这种短暂的美好局面必然会结束,就像窗外树上的麻雀聒噪成一片,没多久,扑扑翅膀鸟儿全飞尽了。人生不过如此,他早有悲观的预感。他还说,他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年轻二十岁,他恨自己有着如此多的桎梏不能解脱,他恨自己是宋英夫,而不是别的哪一个男人……他真的动感情了,那一对囊眼泡里汪满泪水,话也说得语无伦次。

雨鹤靠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悠闲自得晃着白光光的大腿,又点燃一支香烟,皱起眉头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头儿了。要不然,他仍要啰嗦地说个没完。

“哦,你说了半天,中心意思是什么呢?”

“这个,呃,这个,我的内心很痛苦……我,我的感情……唉,唉,我很内疚!”

“你干嘛要内疚呀?”

“我,我,我是不配你的……”

“真奇怪!我觉得很奇怪,你干嘛要配我呀?我让你配我了吗?”

“是的,是的,所以,我和你结合不合适,只能给你带来痛苦。”

“就更逗了!你怎么知道,我想跟你结婚啦?咱们什么时候商量过这个问题?你真糊涂!”雨鹤将手一抬,手中的香烟蒂落在圆鼓鼓的膝盖上,她不耐烦地拂开。“你这个人思维不清楚!”

“那,那,那就是我自作多情了。我,我,其实真的感激你,给我留下一段美好的感情生活……”英夫又笨拙地在身上摸索着,取出一个白信封,可怜地交给她,“给——给你,这,这是……”

他未说完,被雨鹤厉声打断:“干——嘛?你这是干嘛?”

“这这这是我的意意意——思……”

她看见他蜷缩起身子,手腕子不住颤抖,两眼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内心油然生出一股怜悯,明白这老头儿确实是好意,不过脑子有点糊涂罢了。她无奈地瞟他一眼,又吸一口烟,问:“这,是什么?”下巴颏朝那白信封一伸。

“哦,一万块钱。”

“唉,说你糊涂,你还不乐意听!”雨鹤温柔地抻一抻他的耳朵,“你不是讲美好的感情吗?那就感情呗!何必用这玩意儿来玷污呢。”

“可我,可我,真是想要表示一种……啊,这个,表示。”

“那好吧,就帮我一个忙吧。”她顿一下,娇嗔地问,“啊,先说好了,帮不帮呀?”

“你说,你说。”

“你不是早已经答应给我写一篇回忆罗水泊的文章嘛,拖了多久啦?快点儿给我写出来吧!”

“就这个?”

“怎么,不行?”

“行,行。”英夫心里先是一阵轻松,随后又是难以言状的忧伤与迷惘,他频频点头说,“我立刻写,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