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我是真的热爱你

第二十七章

星苑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前面的花园里,种着几棵很大的菩提树。树叶葱茏,鸟音婉转。开花的时候,它的花一朵朵地隐在花托之中,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香气。结果的时候,它黑紫色的果实就静静地垂挂在树叶间,象一个个睡着了的孩子。树下很随意地放着几个长木椅,常常有病人在这些树下散步,聊天,或者是闲坐。

冷红坐在树下,看着密集的树叶和透过树叶闪现出来的晶亮湛蓝的天空。不时有病人从她身边恍恍悠悠地走过。也许是无能为力,也许是无所事事,这些病人的步态都很舒缓。那种真正的从容让人觉得大街上急促的节奏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仿佛生命从来就没有必要掌握得那么紧张。冷红忽然觉得舒服极了。要是早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她也许就会常来这里坐坐。可是,来这里干什么呢?她又不是病人。她转念又想。

她站起来。她已经看到张朝晖从急诊中心走出来,走向这边。张朝晖也看见了她,却象没有反应似的从一条斜径穿了过去。冷红在住院部门口拦住了他。

心虚了?她说。

我没什么可心虚的。

那干嘛躲着我。

谈不上躲。我只是不能确定你是不是来找我的。

不找你我来这里干什么?

你可以看病。张朝晖说,他看着冷红的脸:你已经病入膏肓了。

冷紫已经向你汇报过病情了?冷红冷笑:处方呢?

张朝晖没有回答,向门里走去。冷红一把抓住她他的胳膊:把我的妹妹还给我。

她是她自己的,我怎么还给你?

她是跟你走的。

有病人向张朝晖打招呼,张朝晖微笑着回礼:她要是跟自己的决定走的。

她的决定从来没有正确过。冷红把眉拧到了一起,她讨厌这样参禅似的斗嘴皮子:如果你还算是个磊落的男人,如果你对自己还有一点儿信心,就干干脆脆地告诉我她到底在哪儿。

张朝晖低头看了一眼表:她现在在洗浴中心。如果你不出来,肯定会碰到她。

冷红狐疑地看着张朝晖。

她说她要再见你一面,另外还有一些东西要收拾。张朝晖说。

冷红马不停蹄地赶回洗浴中心。冷紫果然在。她已经把衣服都收拾好了,正在给书打“#”字捆儿。

钥匙放在你枕头底下了。冷紫说。冷红蹲下来,摩挲着她小小的衣箱。

去和他一起住?

不。冷紫说。

我先住两天旅店,再另外租房子。

他为什么不让你住在他那里?冷红说:只睡了一夜就不要你了?

我们一整夜都只是在说话。冷紫没有抬头,但她的语气鲜明地流露着对她这种口吻的厌恶:我为什么要住在他那里?我们还没有结婚。你以为他的医院已经开放到了无视未婚同居的地步了么?

他会和你结婚么?

冷紫微微地笑了:那是将来的事。

那你现在打算去做什么?

他说他医院的食堂里需要临时工。

小紫,冷红说,你以为他真的会接受你的一切么?

我为什么要他接受我的一切?他只要接受他想接受的那一部分就够了。冷紫说:其余的,他可以仅做了解。

了解?你以为这是听国际新闻么?知道了就行了?或者,你以为这是在做截肢手术,哪一部分坏死了就拿锯子锯掉?冷红说:他要是真爱你,就必须得接受你的一切。

冷紫的手开始颤抖,她不得不停下来。这几年的我,我自己都不愿意接受,凭什么要求他去接受?她说: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重要的已经不是怎样去接受过去,而是怎样去面对未来。

过去和未来没关系么?过去影响不了未来么?

当然有关系。冷紫说:因为这种过去,我们才会更加珍惜未来。

冷红疼惜地看着冷紫执拗的神情。小紫,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留一条后路。她徒劳地努力着:如果他只是一时冲动呢?如果他………

我相信他,冷紫直直地盯着冷红,打断了她的话:胜过相信你。

冷红的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无声地爆裂开来。

姐姐,你也保重。冷紫说:我劝你也离开这个地方,不要再做了。

你还记得你开打字社的事情么?冷红说:我要是听了你的,只怕现在咱们都被卖过一万次了。

是的,我们没有被卖。因为我们自己主动卖了。冷紫说:我已经傻了很多次,不想再傻了。

可是你恰恰正在傻。冷红说:和过去一样的傻。

不一样。

是不一样。冷红说:因为你以为这次有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冷紫背好了包,没有再说话。她觉得说什么都没用。

下星期就是我们的生日了。冷红突然抓住了冷紫的包带:多住几天,陪我再过一个生日吧。

冷紫沉默着。

你也正好可以趁这几天的工夫去租房子。

冷紫依然没有说话。

这是我最后的请求了。冷红说:这也可能是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冷紫放下了包。她觉得自己无法拒绝。

总有一些熟悉的句子。如:

情人恋爱了,对象不是她。

男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叶潇的句子是这样的:

和人做爱了,床上不是他。

腹中有孕了,父亲不是他。

不是他。不是他。这是个冷静的否定句,却饱含着一种强烈的残酷的情感意味,仿佛有一只斜睨的眼睛一直在顽固地注视着这个句子的主语:为什么不是他?为什么不是他?你是干什么吃的?你怎么这么没用?

带着一丝戏谑,更多的是嘲弄。似乎是一种确认,更多的却是强调。好象是近于认命,更多的却是不甘。

她当然渴望他。但是,真的不是。最令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她甚至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是谁。

那是一个同所有周末一样无聊的周末,叶潇照例泡在一间酒吧里,那间酒吧名叫“忘记”,她有一次乘车路过,看见这个名字,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后来,她就成了这里的常客。毕业以来,她工作之余的一个重要调剂就是泡酒吧。“泡”字真好啊。走进这里就象是走进了时空的断裂处,只要你愿意,就可以抛弃任何烦恼,尽管进入一个没心没肺的境界。她认识了各种各样的酒:马爹利、白兰地、伏特加、俄得克、威士忌、苏菲、朗姆、干红、薄荷。她尤其喜欢一些鸡尾酒的名字:蓝色夏威夷、龙舌兰的日出、玛格利特、莫期科倔汉、古巴和平、资深花花公子……。酒真是好东西啊。它真的不仅仅是一种液体。最起码对现在的叶潇来说,酒真的可以让她忘记,哪怕是暂时的。有一首歌叫《忘情水》,指的不就是酒么?

无法得到,就得忘记。她知道。

她喜欢喝一种叫“绿魔”的调和酒,这种酒斟在杯里,如一团墨绿色的软玉,晶莹剔透。而饮到口中,则如噙了一簇慢慢燃起的烛火。等到进了体内,那丝丝缕缕的痛烈仿佛就沁染了所有的血管,在每一个细胞里都狂舞着,让人有一种飞翔的欲想。每逢这时候,叶潇都觉得自己定期储存的那块淤血被缓缓地散化了。事实上,淤血和酒已经成了一对如约而遇的密友,她不过是它们幽会的媒介,她觉得。

这种酒,她每次都喝三杯。

小姐,能请你喝杯酒么?一个男人坐在她身边。

说说理由。叶潇脸上呈现出放肆的笑容,甚至有些轻佻。这是她喝过酒后的一贯表情。她很知道这种笑容对于男人的杀伤力,但是她往往在此刻对自己十分宽容。因为,是在酒后。她觉得这是一个再天然不过的借口。也因此她开始理解某些男人的酗酒。人类之所以为人类,大约就是因为他最善于为自己找借口。她甚至这么觉得。这是上帝的意思么?酒因此而值得赞美。

因为碰见了你。男人说。

这个理由太糟糕了。她说。她觉得男人的话象是在模仿那些泡沫剧里的拙劣台词。因为相遇就值得喝酒么?她和张朝晖的相遇却想让她的心死去。

那就因为爱情吧。男人说。叶潇看着他转动酒杯的手。他的酒杯里鲜红欲滴,是“草莓玛格丽特”,叶潇曾经喝过。这种酒是用草莓浆、糖和龙舌兰酒调和而成的,入口醇甜,却烈如火。与她的“绿魔”映在一起,正应了那个最俗不过的词:红男绿女。

这个世界上,多的就是红男绿女。是红男绿女就免不了俗。即使是最炽烈的爱情演义,也不过就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可是真的相许了又能怎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这就是最大的浪漫,——也是最真的现实。有无数的夫妻执了手,却不是挽了同心结,而是带了铁铐,然而,生了异心,有了伤痛,多半也还是会一天天地过下去,甚至还很有可能修炼成别人眼里一则神仙眷侣的童话。因为,即使是历尽千难万险换了一个人,结局大抵也还是一样。这便是爱情么?叶潇忽然对自己曾经引为信仰的东西起了深深的惊奇和怀疑,觉得它原来是那么的陌生和可笑。——或许,是因为陌生才显得可笑。或者,是因为可笑才显得陌生。无论如何,总而言之,它已经是陌生和可笑的了。她忽然明白,也许,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人对她而言都是一样的。她之所以念念不忘张朝晖,只是因为她舍不得自己曾经的付出。就象一个流连在赌桌前不走的人,他留恋的也许并不是赌博本身,而是不能放弃自己已经押进去的那些筹码。

离开吧。你已经输了。

忘记吧。他已经走了。

小小的舞台上,一个长发的女子正弹着吉他掩面低唱:

爱情爱情是什么呀

她就是早晨的一阵雾

浓了淡了又散了

千万别在雾里长久住

爱情爱情是什么呀

她就是中午的一点雨

湿了干了不见了

千万别在雨里画画图

爱情爱情是什么呀

她就是晚上的一场雪

厚了薄了变脏了

千万别为这个雪天哭

蓦然间,片刻的静止。仿佛是悬崖边准备飞跃的小鹿,在做最后的屏息。这一刻很短,短得只如一次呼吸。然而又是那么长,如同一生。

只是一刹那,歌声又起:

爱情爱情是什么呀

她就是你必经的一段路

来了去了走过了

就别再回头找幸福

叶潇看着那个女子。她怎么会唱这样一首歌?她有过怎样的故事?她不知道。她无法知道。她觉得自己根本也不必知道。她觉得这个女子的歌声如同一把锤,把自己的心一点一点地敲成了碎末儿。她在她的歌声里完全失重地跌落下来。“爱情爱情是什么呀”,这句问的真好,因为没有人知道答案。爱情里和爱情外的人,都象傻子。

那个女子早已经退了场,她还是没有看见她的容颜。她离她也是那么远,宛如爱情。

“啪!”一声清利的脆响。叶潇环顾,却发现周围的人都在看她。——她的酒杯打了。

侍应生走了过来,一边收拾一边询问:“小姐,你还要点儿什么?”

叶潇听出了重重语意后面的实质性指向:如果你不要什么就该结帐了。如果结帐请把这个酒杯算在里头。

多少钱?叶潇把手伸进衣袋。

一百四十八。侍应生把声音放低,充满职业性的柔和与温存,酒杯是法国进口的。爱尔维娅牌,八十元一只。

叶潇沉默着。她并不是怕贵。来这种地方就是杀人不见血的消费。她很适应。她不适应的只是她出门时换了衣服,忘了带钱。

小姐,有什么问题么?侍应生的目光如狐。

老板在么?她认识酒吧的老板,想明天付帐。

对不起,老板刚刚有事出去了。

我等他回来。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有办法和他联系么?

没有。侍应生回答得滴水不漏:他是呼机,手机和商务通,一个都没有。

看来我只有告诉你了。叶潇说:我忘了带钱,明天送过来,行么?

对不起,这事我做不了主。

那你说怎么办?叶潇笑:不然把我抵押在这里吧?

小姐真幽默。侍应生眼光扫过搭讪的那个男人:您可以找找,如果有相熟的朋友能替您先垫出来,那就最好了。老板不在,我们也很难………

嘎然而止。一直在旁观的男人已经把钱递了过来。侍应生一迭声地道着谢,临走时又丢了一个暖昧的眼神。眼神里满是胸有成竹的预兆,似乎已经确定一个故事已经开始了。仿佛他就是这酒吧里的上帝,对所有发生过和要发生的事情都了如指掌。

来一杯好么?男人说:为了碎了的酒杯。

这个理由更糟糕。叶潇毫不客气地说。她不想欠这个人的人情,明天我把钱送到这里,还让这个侍应生转交给你。她顿了一顿,谢谢。

给你讲一个笑话吧,这个笑话……

你凭什么要我来听?叶潇皱着眉打断了男人屡战屡败的话茬。

因为这个笑话和我的诞生有关。男人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仍自顾自地兴致勃勃地说着:很早很早以前,一男一女去相亲……

叶潇不由得笑了。这个开头就蛮有趣的。两个人相关可不是一男一女么?在中国还会有媒人去介绍同性恋么?

相过了。女方说不同意,男方问为什么不同意,女方说:你的个子太低。男方说:可是我血压高啊。女方一楞,又说:你的皮肤黑。男方说:可是我的头发白啊。女方这才注意到男方的头上有不少白发。女方想这人准有毛病,又说:你的工资少。男方说:可是我既抽烟又喝酒嗜好多啊。女方说:你的家庭负担重。男方说:可是我无官一身轻啊。

叶潇笑得直不起腰来。

后来他们就成了家。男人说:再后来,就有了我。

是这样么?正笑着,叶潇的眼前忽然迷朦起来。他们真的就是这样相爱的么?你看到的我的丑陋我还觉得不够,就把所有的不足都让你看到,毫无保留,任你选择,任你伤害。而你却不忍伤不敢伤也不会伤,只是把它放在掌心轻轻一握。——这就是爱么?有这么可爱的深切的爱么?

看着眼前的这枚爱情果实,她顿时觉得亲切起来。

喝杯酒好么?男人说:为我的父母。

叶潇没有拒绝。

酒吧确实是盛产故事的地方,因为几乎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有故事。而没有故事的人来这里就会发生故事。故事在这里传递,故事在这里萌芽,故事在这里重复,故事在这里浸泡,故事在这里疯狂。当然,最后,故事也会在这里消失。

不知何时,叶潇对他讲了自己的故事。而在她的人生经历里,称得上是故事的,只有一个。她一遍又一遍地讲着,直至泪流满面。然后她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当她醒来的时候,她看见了自己赤裸的身体。而她的身边,什么人也没有。

假得象一场梦。可是却真切地让她失去了初夜。

她找遍了整个房间,没有任何痕迹。除了一张床,这就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仿佛昨夜的相遇,不过是一则现代聊斋。美酒和倾诉到了天明,就变成了一堆坟墓。

她笑起来。如果这件事上了《星苑晨刊》,一定会放在“热线新闻”这一版的头条,这种新闻引人注目的程度,绝对是那些“鲜奶乘邮车、邮递到家中”“名同音同字不同,无辜电话却被停”“IC电话惹谁了?被砸被烧真舍得”不能相比的。虽然这不过是一个大城市里每天都在进行或者酝酿中的通俗故事。《失恋少女在酒吧邂逅色狼,轻信他人悔已晚泪湿罗裳》这个题目还不错吧?而两杯酒一则笑话外加一百四十八块钱,这就是她全部的身价么?

她大笑起来。她笑啊笑啊止不住,直到把脸上的肌肉笑得僵硬起来,然后她夺路而逃,一路狂奔。直至出租车转了无数个弯,驶出了很远很远,她才回了一下头。却早已辨不清哪里是她的噩梦之地。

从此,她再也不去那家酒吧。

可是,现在,她居然怀孕了。

这个孩子,绝对不能要。

她没怎么想,就决定去找张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