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我是真的热爱你

第二十章

当天,在星苑市解放区公安分局,冷红和冷紫接受了隔离审问。面对相同的问题,她们的回答略有不同。

冷紫的讯问笔录如下。

问:姓名?

冷紫顿了顿,决定不说出自己的真名。她这才发现自己多么珍惜冷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蕴涵的,曾经有一段多么干净的岁月。

答:珍珠。

问:老实点儿。要真名。蒙你们那些客人可以,别在这儿蒙。

答:冷紫。

问:年龄?

答:二十一。

问:文化程度?

答:高中。

问:原籍?

冷紫又顿了顿。在这一刻,她又发现了自己对杏屯县城关镇大青庄这个地址的珍爱。这是父母安息的地方,这是她刻下初恋情缘的地方,这是她生活了二十年的家乡。她就在这种场合把它的名字吐出去么?这似乎属于最恶劣的玷污和出卖。可她能闭口不答么?

答:杏屯县城关镇大青庄。

问:家里还有什么人?

答:父母都过世了,只有一个姐姐,你们见过的。

问:姐姐叫什么?

冷紫的心一阵颤栗。她最担心他们问父母的名字,他们居然没有。——也许是因为父母都已经不再人世的缘故。可无论如何他们没有问。她甚至因此有些感谢他们。因为一旦他们问起,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让父母的名字出口。她觉得那两个名字一旦出口,父母就是在九泉之下也会无法安息。那她还不如杀了自己。

答:冷红。

问:以前是不是受过公安机关的处理?

答:没有。

问:有没有工作?

我的身体就是我的工作。

答:我和我姐都在美雅洗浴中心当服务员。

问:办暂住证了么?

冷紫沉默了片刻。她从没有听说过还需要办暂住证。不过她觉得暂住证这个词挺有意思的。暂住。在这个地球上,谁不是暂住呢?

答:没有。

问:为什么不办?

答:不知道需要办。

问: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儿来么?

沉默。

问:做出来了还不好意思说?

答: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问:那就是卖淫。是不是?

冷紫又一次感到了自己虚伪的尊严。你难道还能指望他们用一个稍微好听的词来遮盖一下事情的性质么?她嘲笑自己。

答:是。

问:这是在公安局,我们希望你实事求是,把自己的问题说清楚,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

我的问题太多了,我说得清楚么?即使我说清楚了又能怎样?即使政府对我宽大处理了又能怎么样?那些正常生活着的人们会对我宽大处理么?政府的姿态就是官方的姿态。官方的姿态往往是大度的,可也往往是虚无的。而民众的态度虽然常常小气,却也常常是无比真实的。想起杨蓬在煤球厂贴出的几个大字,冷紫的内心无比清晰。

答:我知道。

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卖淫的?

那遥远的仿佛是无法触及的却又痛如骨髓的回忆。

问:你是怎么开始卖淫的?

答:我不知道。

问:自己卖的还不知道?

答:不知道。

一个人做什么事情也许应当是他自己最知道,但是,也许恰恰是他自己最不知道。冷紫想。

答:今天是第一次。

问:第一次?

答:是的。

问:把过程讲一讲吧。

真实的过程太长了。长得会让你们听得打瞌睡的。冷紫在心里默默地说。

答:是我姐把我带到这儿来的,后来就是你们看到的样子。

问:这么简单?

是的,太简单了。简单得象用一句话概括出来的世界名著。简单得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可我必须简单。有时候,简单是最好的方式。最复杂的事情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解决往往能收到最好的效果。

答:是的。

问:客人姓什么?是干什么的?

多么天真啊。这一行关心这个么?这一行关心的只是钱数。

答:不知道。

问:多少钱?

答:不知道。我说过,是我姐把我带到这儿的。什么事情都是她做主,我什么都不知道。

问:别想这么糊弄过去。你就那么听你姐的?包括让你卖淫你都听?

我谁也不听。我听从的是命运的安排。我姐算什么?她也不过是命运大棋盘上一颗凌乱摆置的棋子。

答:是的。她是我姐,是我唯一的亲人。她还会害我么?我不听她的听谁的?

问:可她已经在害你了。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你知道么?

答:知道了。

问:以后还做么?

冷紫的眼前突然荡起一阵烟雾。她想起了妈妈。小时,每当她做错了什么事情,妈妈就会一边责骂她一边问:以后还做么?而每次她也都会哭着回答:妈妈,我再也不做了。现在,这个熟悉的问句又来了耳边,却是在这样一种状况之下。而儿时那个纯净的回答似乎已经被永久地封闭在了时光的水晶瓶里,再也无法成长为今天一种诚挚的反省和健壮的许诺。

冷紫的泪水落了下来。

答:不做了。

问:以上说的都是事实么?说假话要负法律责任的。

是的,这可以说是事实。不过只能算是最小最小的那一部分事实。你们今天看到的只是我人生最薄的一个横切面。我无法告诉你们全部的事实,就象你们也无法知道别人的全部事实一样。也许任何人的事实对别人来讲都只是一部分事实。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事实。没有。至于责任,我连对自己的责任都负不了,还能对法律负责么?

答:我知道。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么?

答:没有。

问:那你看看笔录,看看有什么出入没有。如果没有,就在下面签个字。

答:好。

之后,审问民警向冷紫宣读了裁决书:

星苑市公安局解放分局

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第114号

违反治安管理人冷紫,女,二十一岁,因卖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决定给以治安拘留十五日、罚款两千元的处罚。

宣布裁决时间1998年6月10日

宣布裁决地点星苑市公安局解放分局

宣布裁决人呼小星买波涛

接着,他们又让冷紫看了《告知权利通知书》,里面写着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你申辩么?他们问冷紫。

不。冷紫说。

冷红的问讯笔录相对简单一些。

问:姓名?

答:冷红。

问:年龄?

答:二十一。

问:文化程度?

答:高中肄业。

问:原籍?

答:杏屯县城关镇大青庄。

问:家里还有什么人?

答:只有一个妹妹叫冷紫,就是和我一起的那个。我们俩是一个模子。

问:以前是不是受过公安机关的处理?

答:有过一次。

问:为什么?

答:卖淫。

问:这么说是惯犯?

答:不是。只是偶尔做过两次,都凑巧让被你们抓住了。

问:上次是在什么地方被抓住的?

答:四季青旅馆。

问:什么时候?

答:去年五一前期,你们扫黄打非的时候。

问:在哪里工作?

答:在美雅洗浴中心当服务员。

问:在美雅做过这种事么?

答:美雅特别正统,老板根本不允许,所以我才在外面做,才会被你们抓住。

问:这是在公安局,我们希望你能实事求是,把自己的问题说清楚,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

答:是。

问:把今天的事情讲一讲吧。

答:是。今天吃过晚饭后我和妹妹在银海时装城闲逛,我看中了一套五百多块钱的裙子,可是没有钱买,正好碰上这个男人。我看他似乎很有钱,也挺色的,就想做一单生意,把裙子买下来。他开始出的价很低,后来我把妹妹也抬了出来,他才答应给五百。正做着,你们就来了。他还没来得及给我们钱呢。

问:你妹妹以前做过种事情么?

答:没有。

问:你为一套裙子就把你妹妹拉下水了?

答:为了她我辍了学,她上学时的学费都是我交的,我为她做了那么多,现在让她为我做一点儿事又有什么不行的?

问:她就那么听你的?

答:她一向都是个没主意的人。我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问: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你知道么?

答:我知道了。我一定接受教训,再也不敢了。

问:以上说的都是事实么?

答:是事实。说假话得负法律责任,我不敢撒谎。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么?

答:没有了。

问:那你看看笔录,看看有什么出入没有。如果没有,就在下面签个字。

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