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爱不爱我无所谓

我想不出自己还能做什么,还有什么值得做的,辞职已经多年了,想再找一份工是多么难,有两次心血来潮把简历投出去,心里期待又害怕,期待的是自己能够自立,害怕的是那家公司如果真的要我,我都不知怎么出门见人。我现在很害怕跟人打交道,宁愿呆在家里一天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地消磨一天,也不愿与人有任何的接触,最多就是看看电视,翻翻无聊的杂志,听听罗大佑李宗盛梅艳芳的老歌,要不就是从沙发上滚到床上,或者是从床上再到沙发上。我害怕接触新东西,对所有的新事物一概排斥,只要不跟我有直接关系的——哪怕一枚炸弹扔在我隔壁楼上,下一枚炸弹正飞在我屋顶前的那之前的几个瞬间,我都可以视若无睹。

我已经一年多没买过新衣服,没买过新鞋子新内衣,我甚至连一个新发夹都没买过,厨房对于我已经成了最机密的地方,因为我好几天都不会进去一次,我不记得冰箱里的几只苹果是哪年哪月买的,只记得有一次清洁工阿姨来打扫的时候,它们焉得像老太太的面皮了。

我再也不在乎我的头发是不是掉了,出门会不会难看;也不关心我的脸上是不是腊黄,或者眼神干滞;更在意不了出门的时候上衣是不是与下衣搭配,好长一段时间我想不起来我是穿什么衣服把时间打发的,时间是怎么过去了,我偶尔会拿起过去的相片来看,那些我儿时的,少女时代的,大学时期的,还有婚前婚后的,那些模糊而幸福地排列出我的人生线条的相片,让我现在伤感,唏嘘,然而更多的是麻木。

我想我完了,一辈子就这样完了,什么可能性都没有,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女,那个不可一世的骄傲女孩子,那个妙语如珠的职场女子,那个在公司百人大会上侃侃而谈的女性,现在成了一个头脑空空,一事无成,行动呆滞,再活八十年或再活一秒钟没有分别的行尸走肉,因为这种偶尔的清醒,我看老公的时候,我就更厌恶他的一板一眼,厌恶他的日益隆起的大肚子,厌恶他那越来越笨重的身体,厌恶他越来越飘忽的眼神。

要是现在我家发生大地震就好了,就什么痛苦也没有了。

我仔细想过,我对他的厌恶源于对自己的厌恶,因为他身上有我拥有的一切缺点,懒惰、自私、守旧、缺乏毅力、不思进取、没有勇气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和圈子。

有很多次我从夜里起身,在昏暗的房间里捶胸顿足,我讨厌自己的懦弱,我希望我有勇气丢掉这一切,做一个新人,不要麻木和冷漠,在一个我能生活下去的城市,用我那还能转动的脑子,和那还没完全锈掉的笨手,挣一份属于我的薪水,养活我自己,可是天亮了,我就害怕了,害怕离开深圳我找不到工作,没有地方住,我怕自己沦落街头。

我寸步难行——不,我知道我已经完蛋了,我废了,这些年来随波逐流,不思进取,逆来顺受的生活让我彻底废了。

有一天,我走在从床上去沙发的路上,有人给我打来电话,是我的高中同学小妍,我那一年回老家的时候,她特意看过我,她嫁到浙江,听说生了一个女儿,但生活比较艰苦,我当时给了她一套我还没穿过的衣服,给她女儿一千块钱红包(其实我从来都不曾很有钱过,但我是那种对自己苟刻对外人大方的人,一句话,我好面子),我相信没人会给同学的女儿那么大的红包——在江西那样的一个普通城市,但我只是为了小小地帮她一下,就算为她女儿买几件漂亮衣服交几期学费也好啊。那个小女孩瘦弱乖巧,而且怕生,但对我颇有兴趣,旁人笑言让我做她的干妈,我也乐意,不过是多一个称谓而已,又不要我带她的孩子。

这几年,她在电话里说,还好,和她的老公把孩子交给婆婆带,现在清远做生意,她问我拿到香港身份证没有,我说没有,不过快了,大概还有一年就可以了,她说真好,我可以成为香港人了,真羡慕我,因为我们是初一就同学的,一直到高三,我对她的感觉非常非常的好,可以说她是我少女时代最亲密的人——不夸张地讲那时候的事,我们是有一块糖要分两半,一支铅笔都会分两截用的那种人。甚至初中考高中,她家里要搬迁,为了和我同一个学校读书,她硬是不去第一中学,而和我一起上了那个普通的高中,后来不好彩的是她没考上大学,再后来听说她出外打工,嫁了老公,联系少了一些,但想起她来,所有的事都是甜蜜和快乐的。

也许是对她无所顾忌,那天还非常的有诉说愿望,我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她五六分,她非常同情我,认为我一直很幸福,没想到过的这种无聊的日子,这样吧,她说她在开一个服装店,生意很好,我可以考虑到清远去,她在那边非常熟,可以帮我在她附近转租一个门面,只要投资一小部分钱就行,其它的货或什么她帮我。

我很无聊,听到这话还是有一点触动,我不想就这样麻木消沉地死去,就算真的一生只有这个命,就这样死去,那也得在死前扑腾几下表示自己挣扎过吧?我收拾了一只行李包,留了一张纸条压在茶几上——我到同学那里去了,可能过些时回来。然后坐车到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