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爱不爱我无所谓

是的,我不会离的,可是我还是要试一试,这种一个月拿一次家用,十天说不上半句话,一年不同一次房,没有期盼,没有希望的日子是否可以稍稍改变一下,老公回来了,我还在听汪峰的《硬币》。

你喜欢这种日子吗?我问正在换拖鞋的他。

“差不多罗,每个人都这么过。”他没有表情地说。

“我们有过爱情吗?”我疑惑地问。

“我对你的感觉没变过啊!虽然我去夜总会,有小姐跟我很好,但我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上次我一个多月没回来,本来是想离开你,和一个女仔在一起,但后来我发现根本没办法跟她相处,她还砍伤了我。”老公说。

他很坦白,可是我不要这些,他给我的统统不是我想要的,就像他喜欢的漫画书,卡乐B暑片,又臭又长的韩片,无聊的香港粗口歌,浪费时间的电脑游戏,我永远不想要永远不会接受一样,还有那永不改变的发型、衣服式样、鞋子、香烟牌子、拿烟的姿势、饭前喝汤的样子……这一切统统让我厌恶,甚至忍无可忍。

是不是我们永远只能过这种日子,一辈子没有改变?我心灰意冷地问。

大家都是这样过的,你想过什么日子?他像个机器人一样又说了这句话。

我将书放回床头柜,关掉手机和台灯,正想要睡觉时,门却被推开了。

虽然我一直跟他分房睡,但我们从来没有锁过各自的房门,所以当门被推开的时候,我知道肯定是他了,我想我们反正也分不开了,也不可能离婚,如果他向我求欢,我还是勉强接受吧,毕竟不可能一辈子这样的,不然能怎么办呢?不可能跟一个男人有夫妻之名,却永远不要夫妻之实吧。

他将灯打开,说:我刚刚看你灯还是亮的,这么快熄灯了?想睡啦?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柔和一些,说:嗯,刚想睡。

他刚冲完凉,穿着底裤,头发还有些湿湿的,他坐到我床边,脸对着我,笑笑的。

看着他那副傻傻的样子,我突然一阵厌恶,那种厌恶就像一个猝不提防的人突然给扔到一个冰水池里一样.我希望他不由分说就来吻我,那样我会来不及厌恶他;或者是他直截了当地就钻进我的被子来向我求爱,那样我会来不及审视他;就是这副想做又不敢做,希望我允许又没胆量下决定的懦弱相,让我倒尽胃口。我翻过身去,冰冷地说:这么夜了,你过来做什么?

他一副失望而茫然的语气说:我想呢,跟你说一件事情,明天我阿妈和几个师奶过深圳来买东西,我阿妈说叫你中午去陪她逛东门,明天晚上陪她吃了饭,她返回香港。

我知道这是临时的借口,他永远知道我跟她妈没法沟通,这么多年,除了初买房他妈来一次,我妈来的时候她来过我这里一次外,她妈从来都没想过要见我,更不可能要我陪她买东西,况且她每次就算过深圳,也肯定是有陪伴的师奶.我说:你跟你妈说我明天约了一个朋友吃饭,叫她和那些师奶逛吧。

他说:那么好吧。然后起身,把门轻轻带上,我翻过身,想起他可怜的样子,不由一阵同情,可是我真是没办法忍受,在那样的情况下他的唇吻我的,他的手抚摸我的身体,我还说漏了一个感觉,他坐在我床边再呆上一分钟,我想我会跳起来。

我想起那位已经离了婚的女友的话,她曾说她看到她老公就厌恶,比看到任何恶心的人都让她难以忍受,他老公的手碰到她的,她就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洗上几百遍,更可悲的是,连她老公走过的地方呼吸过的空气,都让她想避而远之。

悲哀如潮水般漫过来,我的心沉入谷底,如果生活是这个样子,活着如此累赘,还有什么意思?一个曾跟你息息相关的人,一个曾与你亲密无间,肌肤相亲的男人,怎么现在看到他会让我如此憎恶呢?我还记得我试过好几次劝慰自己,闭上眼当他是初恋情人,或是婚后的那个情人,以献身的精神把自己献给他,让我们的感情回复一点点的温度,让我们的生活用一丝丝的温情再连接起来,可是——一看到他的脸,他的动作,他的说话的样子,我的灵魂对自己脱口而出的一句话是:让我跟他做什么,不如让我去死吧。

那天晚上,我听到他在卧室和客厅折腾了大半夜,一会儿听轻音乐,一会儿翻漫画书,或者是看电视,快天亮的时候,我终于睡了。

从此以后我们名正言顺地分房而睡,像一对互不相干的租房者,这关系更像我是房东,他是租户,每个月一号他将房子按揭,家用,放到公用抽屉里后,各过各的生活,他三天五天不回来我也不管,十天半月不打电话我也不问,而我——就算我带个男人回来,想必他也可以视而不见,这样倒也好,各自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