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守宫砂

欧阳静茹>>守宫砂

第十九章

记得多年前,我和一位年长的朋友讨论过“命运”这玩意,我的观点是:如果命中注定,你会发现无论你怎么样离开或挣扎,最后还会从终点回到起点,也就是说,你逃不过命运的那只大手,它想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

但他认为:只要你努力过,你永远不可能回到起点,因为经历的人,走过的路,会让你的心态、行为、思维、跟以前发生很大变化,就算某一日回到某一个熟悉的地方,那也仅仅只是再次路过,并非永远停留。

我戴着墨镜,又伤感又心酸,这块曾给我天真的童年和少女梦幻的潮湿的土地上,现在代替她们站着的是一个巨奸巨黑的傻B,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我站在这个地方吧,人生要经历的,我都经历得差不多了,欺骗别人,蒙骗自己,失落过,风光过,被人羞辱过,也自卑过,虽然我没有赚到五百万,但我一直在努力没有放弃过。

我现在懂得了那位朋友的话了,很多东西你经历了,就不可能当作没经历过。

掐指算算,四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离五百万还差一百八十多万,怎么绞尽脑汁,好像也没可能在这短短的时间找到这一笔巨款,除非老天发神经,哪天在我面前下一堆金子或是钞票,不然是没法成全诺言了,好吧,虽然我坏,但我不会做一个失信的人,更不能做一个懦夫,就这样等待死期的到来吧,现在,该是我好好孝敬两位老人家的时候了。

妈妈抱着我哭个不休,爸爸在旁边摇头直叹气,在我离开深圳断了音讯的几年时间内,他们去过深圳好几次,但每次无功而返,还托人打听过我,只隐约知道我大概还活着,却不知身在何处,看着他们花白的头发,才五十来岁的人啊,我真地想扇自己几耳光,可是打耳光也无济于事,如果打耳光能让时光倒流,我宁愿把自己的脸扇烂。

我认命了,安安静静地跟只小乖猫样呆在家里,老妈天天做好吃的,煲靓汤给我喝,恨不得把几年没做给我吃的饭一次全装进我肚子里去,没啥念想了,反而轻松了,我每天吃得肚子溜圆,拖着我家的小西施狗到处晃悠,我知道我输了,我没办法把五百万甩到林剑郁脸上,把他从别的女人手上转过来,更不可能让他爬在我身后舔我走过的路,其实,与其说买不到一个抛弃我的男人让我难过,不如说五年的游戏没有玩成功让我感到有些气馁吧。

还是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伤感自省了一番,想起那些我经历过的人,他们一下一个如黑白片里的人物,生动但不活泼、行动但不真实、从我的脑子跳进我的眼睛。我知道我不止对不起一个人,张福荣,邓家庆,修理厂的女老板,最对不起的是修理厂的女老板,她那么信任我,以为我真的是男朋友离开而无心在深圳呆下去,却不料我是一个如此卑鄙的女人,明知早成定局,何必为了那一百万让一个可怜的女人落到如此田地?可是当时,真的是没有别的任何想法,就只想得到那笔属于自己的钱财,不能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没了,哪怕用最卑鄙的手法坑骗最无辜最善良的人也在所不惜。

栽有小桔树的后院里,妈妈养了几盆我叫不出名来的小紫花,突然想起和张福荣在一起的日子,那时候我们还在租房,他问我喜欢什么颜色的花,我说我喜欢紫色,我还跟他说过我认为紫色代表死亡,是一种高贵神秘的颜色,充满了永远的诱惑。

如果,如果我没有用假身份证和张福荣办结婚,我现在会过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呢?就算我跑回深圳,他找到我,我和他还是法定的夫妻,我现在会和他一起生活吗?我们会幸福吗?他妈妈那么喜欢小孩子,我现在应该怀孩子了吧?他会和吴小凡断了吗?还是旧情难了?是谁给我打的那个电话呢?他的政敌?还是吴小凡故意和人串通的?一切的一切,现在都不关我事,让它随风而逝吧。

如果,如果邓家庆在我第一次回深圳时向我求婚我就答应了,那么我们现在又是过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呢?我想那时候他太太病了他也不可能弃我而不顾吧,我现在出国了?或是买了车?把我爸妈接到了身边?我成了一个珠宝商人的太太?那我学会了打高尔夫吗?我习惯了那些酒杯交错灯火辉煌的晚宴了吗?我能穿着他帮我买的晚礼服高高地昂着头自在地出入大酒店或隆重场合吗?我能优雅地抿着酒坐在他的身边和他的朋友们交流说笑吗?

一切的一切,只能在回忆中想象;一切的一切,只能让人感慨岁月的无声。

那段时间,我白天在家享受浓浓亲情,晚上有机会就跑去各个酒吧买醉,故乡的城市人们既不像深圳人那样忙乱而紧张,也不像菩堤市的人从容而温和,我也渐渐溶入了这样的一种气氛并对所有的一切视而不见,但是,那个夜晚,为了一个我不认识的小人物,我还是震惊了。

从酒吧出来,已是夜里十一点,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瓢泼大雨,我有了些微醉意,站在酒吧门口等的士,酒吧前面就是巴士站,惨淡的路灯下,照着几个面无表情等车的人,一辆中巴车快速地开了过来,但显然是不准备停下车来接收车牌下的人,做了一个想停但未停的姿势又往前冲去,一个中年男人从车牌下冲过去,没命地赶已往前开的中巴车,站我身后躲雨的一青年男人放肆地指着那男人对他的同伴说:你看那个傻B,这么大雨,这么快的中巴,他居然还没命地追。

我看到他夹着变形的公文包,旧旧的有些破烂的西装,一头不知是被风雨打乱的还是没有来得及整理的乱糟糟的头发,中巴车往前疾驶,他挥舞着一只干瘦的手向雨中巴士狂追不舍……

我突然想流泪,也许他刚加完班还没吃晚饭,也许他刚和一个不可能的客人谈某笔微不足道的生意,也许他家里人在焦急地等他回去,也许他想省下的士费为他的儿子买一双球鞋,也许……

最后,我终于看他在狂风乱雨中爬上了那辆中巴车。

是的,只要努力,凡事都有可能,我还有机会和时间。

这是我第三次修复处女膜了。

这也是我的最后一个目标。

办理好酒店入住手续,江山像往常一样来接我,依然是满嘴跑火车,我看着他得意的脸,笑得满满的眼睛,也跟他没油没盐地打趣起来,吃完饭我搂着他的腰开玩笑地问:你看咱们像不像情人?

“我们不是一直是情人吗?你要不是我情人我干吗放着生意不谈跑来陪你吃饭啊?”他笑着说。

“切,我可不承认是你情人,又没上过床又没做过爱。”我粗野地说。

“看来你真的是跟以前不一样了,也敢说粗话了,我可告诉你啊,我都一个多月没做了呢。”他说。

“哦?”我心想,一个月有什么了不起,我都几个月没做呢。

“晚上有什么活动?就这样送你回酒店吗?”他跟前几次一样。

“也没什么活动,噢,对了,你泡吧不?”我问他。

“泡吧是年青人的玩意儿,我这个年纪玩不动,不过如果你想去泡,我舍命陪情人。”他说。

“好吧,找个酒吧去喝酒吧。”我说。

行。他干脆地说,然后打电话问某个人:这里最好的酒吧是哪里?

“灰色地带,”挂了电话他说,“那地方我以前开车经过,不太远,二十分钟可以到了。”

那是一家极高级的酒吧,服务生都是白种人,看到那些服务生的那眼,那眉,那身材,那样子,羡慕得我直叹气,女服务生最矮的也有一米七二三吧。至于乐队,全是外国来的,很会调节咱们中国人的气氛,很快就让半死不活的人们HIGH起来,毫无疑问罗,消费者不是这城市精英也是身价不菲的,就算我这种土包子,不是口袋里也搁了俩子儿吗?

那天晚上我不动声色地尽展风情,看到黑人们狂歌劲舞,身边不少发狂的人在跟着唱或跳,我更放肆起来,把包扔给江山钻到人群里狂舞起来,跳得差不多了,跑回圆形高脚桌喝上一杯红酒,我不知道我到底喝了多少,反正一共叫了三瓶教皇奥拉图庄园红酒,我当时随口问了服务生一句,这种酒价格是多少,服务生指着桌面上的酒水单,这种酒的收费是每支一千五百元人民币,靠,这酒吧太黑了。

我们喝到晚上一点多钟,都喝得差不多了,江山问要不要送我回酒店?我说随便,他说你从来没去过我家,要不去吧,我家里有好多书,我说好呀,看你到底收藏了多少书,都有些什么书。

二十多分钟后,我们到了他家。

说不上他家具体怎么样,就是让人觉得很大,很漂亮,很气派,但没什么品位,有一种做作而张扬的酷,最酷的是大厅的一角还设计了一个小酒吧,里面各种酒应有尽有,他指着一个房间说:喏,你要看书就去那书房找,那里肯定有你想看的书。

我说:我好像有点头晕,呆会儿再去看吧。

他说:好,我状态挺不错,还可以喝点,你要喝不?

“我不喝了,我舌头都大了。”我说。

“不行,再来点,这种威士忌很不错,来,喝点。”他说着跑去倒酒。

我看他那样,随便罗,你要喝就喝吧,我不喝就是了。

他倒了两杯威土忌,递一杯给我,鬼鬼地笑着说:咱们在一起好像吃过好几次饭,可是从来没有这么痛快地喝过酒,媛媛,刘媛媛,你说,你跟我在一起开心不?

我用手敲着自己的头,装着有些醉的样子说道:开心,当然开心。

“我觉得你是个不普通的女孩子,真的,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你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来,喝酒。”他说着跟我碰了一下杯,然后跟喝白开水似地把酒喝下了,我看得直发愣,不知道这家伙的酒量到底多少,怎么跟个酒桶似的?看他似醉非醉的样子,心里直发怵。

“你怎么不喝啊?来,喝。”他笑眯眯地又把他自己倒满的酒杯伸过来,示意要跟我干。

我的酒量不大,但也不至于现在真的醉了,我知道江山的意思,他是想把我灌醉然后干点什么,我当然不能那么不识抬举,故意口齿不清目光呆滞地喝了一杯酒后,顺水推舟地醉趴下了。

江山就着酒气过来吻我,我也借着酒劲半真半假地缠上他的脖子,最后,我们这一对要锅补的和要补锅的终于粘一块了。

我并不确定修补后的完整的处女膜对江山有多大的作用,但是,结果证明,它依然对他具有难以比拟的杀伤力,虽然我已经快二十八岁,面孔苍老,眼神有些呆滞而麻木,喝了酒显得风骚和放荡,我的动作也不可能像少女敏捷而轻盈,但是,当江山看到那朵带黑色的血花时,他依然很吃惊。我看得出来他一边懊恼一边得意的神情,我躲藏在宽大的双人床的一角,嘴角暗暗露出属于我的微笑,这就是男人!

是的,这就是男人!让人失望的男人,他们有时候精明得你不寒而粟,有时候又幼稚得让人笑破肚皮。我希望这些男人对我的处子之身表示怀疑,但是,让我失望的是,张福荣没有,邓家庆没有,江山也没有。也或许,正如某些人说的,遇上这样的事情,男人通常喜欢欺骗自己,因为那样可以满足他的大男子主义和处女情结,就像女人在被心爱的男人甩掉以后总会想象有朝一日会破镜重圆一样,为的就是满足自己是这个男人最爱最不忍舍弃的爱人的想象。

自从那晚以后,江山对我越来越好,也越来越迁就,只要不是原则性的东西,我一句话,他都会不遗余力地办好,虽然他嘴里没有说为我负责什么的,但我能感觉在我面前,他的男人面子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我有自己的计划和打算,所以除了某些小小的增进感情的小把戏,不轻易打他钱袋的主意。

机会终于来了,三个月后的一天,通过对当时一些行业报纸和对某些杂志广告的搜索筛选,我看中了一家夜总会,经过几次实地考察和测评估计,我心里有底了,在一个合适的机会,我跟江山说出了我的想法,我希望能尽快接手这家夜总会。

看得出来江山有些吃惊,因为他认为他给我的这种生活已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有花不完的零用钱,想去哪里旅行就去哪里,大把的时间睡懒觉,想买什么东西只要一句话绝不会拖延,出入高级酒店,参加所谓的城市精英PARTY,而且现在他还帮我留意哪里有适合我的房子,他想为我买下一套。

我跟他撒娇说我不太喜欢新房子,就这样住在租房里也不错(在他家住了几个晚上后,为了避嫌和某些意外,我强烈要求自己租房子住,我这人天生胆小,万一哪天他老婆过来,看到我这样,还不得拿刀砍我啊?!),我希望像以前一样有一份自己的事业,这样既塌实也充实,不然生活太无聊了,而且我还暗示如果他不为我投资,我没有什么事做,整天在这城市无聊的晃荡,说不定哪一天厌了就离开了。

江山掂量利弊,权衡得失,认为为我投资这样一家夜总会是值得的,最起码有了它我不会轻易离开这城市。所以,没过多久,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接手了这家夜总会,

两个多月后,在一个很合适的机会,我找一个极合理的借口,将这家夜总会转让了出去,资金理所当然地转到了我的账户上。

5月22日快到了!

临近五年之约期限的最后几天,我的心狂燥不安,成晚成晚地做噩梦,五百万,无论如何,五百万的资金是到账了,我可以面无惧色地去面对林剑郁了。我可以骄傲地对他说这样的话:你不是爱钱吗?一个二十八岁的五百万的女人现在就在你面前,而且她正是你当年抛弃的鄙夷的女人,你现在有什么想法?

想到他那张渐阴渐沉的脸,我心里狂笑不已。

5月21日,我花了一天时间在商场逛,买了一套我认为最漂亮最适合我的衣服,我已不再是当年那个23岁的小女孩了,我的眼角有隐约的笑纹,我的眼睛不再像当年一样清澈动人,我的嗓音也不再像那时候动听悦耳,但我做到了,五年时间,我可以的,我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孩子变成了一个身价百万的女人,就算那些悲苦的哀伤的,可捉摸的或可舍弃的,一步一步伴我走来,让我心惊胆颤夜难成眠,让我在心疼得发慌的时候独自流泪。

5月22日到了!

真的到了!

五年.

我彻夜未眠,但是5月22日这一天起床,我发现我两眼炯炯有神,我的精神好得像睡足了十八个小时的女人,我的手脚灵活,脑子异常清醒,我拔打了那个电话,那个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的电话,我的手有些颤抖,那一串不用我记起手指便帮我拔动的号码呵!

电话占线!

稍停片刻,我再拔,依然占线。

最后一次,终于通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说:我找林剑郁。

“你是哪一位?”对方沙哑的声音。“我是他妹妹。”

“我——我是肖尘尘,剑兰,你哥在哪儿,把电话给他。”在我和林剑郁同居期间,剑兰来过深圳。

“你是尘尘姐?尘尘姐,我哥……出车祸……抢救无效……走了,尘尘姐,都是那个又丑又老的贱女人给害的……她借口我哥外面有年青女人,把我哥反锁在门外不要他回家,我哥心情不好喝多了酒,然后就……”林剑兰的声音隔着话筒如雷般轰炸过来。

我的电话掉了,有一瞬间的茫然,然后眼前发黑,想到这个出了车祸死去的人,我突然一阵恶心,一种穿透我的血液和所有神经的恶心;那一句一句又一句的谎言;那个笑得得意纵情的林剑郁情人;那个给了我一百万现金和一家美容院的邓家庆;那个眷养了我一年的酒店老板;那个曾被我欺骗的修理厂女老板;甚至,连那个让我千百次牵肠挂肚想念的张福荣也让我恶心起来……

我开始作呕起来,眼前交叉飞舞着第一次假处女膜破裂时落在床单上的深红花朵;第二次假处女膜破裂落在床单上的紫红花朵;第三次假处女膜破裂落在床单上的黑色花朵,它们像一朵又一朵吸血的魔花,从我的眼睛飞进我的脑袋,飞进我的皮肤我的毛孔,飞进我的手我的脚,飞进我的过去我的未来,最后统统涌进我的干涩难受的喉咙。

我开始大口大口地呕吐,先是呕吐出所有昨夜残存在胃里的食物,然后呕吐酸水,最后呕吐胃液、胆汁……脑子象人用铁锤在重重地一下又一下砸得轰轰响,但并不疼痛。我弯下腰去,我清楚地看到地上我刚刚吐出的一口鲜红的血,像我真正的初夜的洒落在洁白的床单上那朵美丽而诱人的鲜红的花朵。

记得多年前,我和一位年长的朋友讨论过“命运”这玩意,我的观点是:如果命中注定,你会发现无论你怎么样离开或挣扎,最后还会从终点回到起点,也就是说,你逃不过命运的那只大手,它想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

但他认为:只要你努力过,你永远不可能回到起点,因为经历的人,走过的路,会让你的心态、行为、思维、跟以前发生很大变化,就算某一日回到某一个熟悉的地方,那也仅仅只是再次路过,并非永远停留。

我戴着墨镜,又伤感又心酸,这块曾给我天真的童年和少女梦幻的潮湿的土地上,现在代替她们站着的是一个巨奸巨黑的傻B,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我站在这个地方吧,人生要经历的,我都经历得差不多了,欺骗别人,蒙骗自己,失落过,风光过,被人羞辱过,也自卑过,虽然我没有赚到五百万,但我一直在努力没有放弃过。

我现在懂得了那位朋友的话了,很多东西你经历了,就不可能当作没经历过。